辩论赛
我加入了学校的辩论队,这是为了考大学而做的另一件事。跟其他同样目的的活动一样,我落得疲于应付,最后都忘了参加的初衷是什么。我选择的辩论类型是“林肯-道格拉斯”(lincoln-douglas),名字源于林肯和道格拉斯那场著名的辩论。辩论的题目打印在一张长条纸上:“少数服从多数vs少数人的权利”。这个辩题是什么意思?我该如何发问?这些都让我一头雾水。
我们为正反双方都做了准备,也练习了好几轮,又去斯坦福大学参加了一场小型辩论赛,我输了。我们剩下的几个人还要去一所名叫林肯学校的地方参加一场辩论赛,那里距离我们这里有一个小时的车程。辩论赛的场地设在很多间空的教室里,场地准备工作由志愿者、家长、老师们完成。每轮比赛结束,墙上都会贴出晋级的人以及下一轮的对战安排。在比赛空当,我们四个校友凑到一起,买好零食,坐在学校里的水泥花池边上,边吃边嘲笑上一场对方辩手的漏洞。这所学校比我们学校大,也更漂亮、更现代一些,教室里的墙上贴着各种知识点图表,似乎比我们的更难、更复杂。
轮到我发言时,我的脸就会红起来。每当此时,我就觉得自己的身子轻飘飘的,而头脑却是思路敏捷。我在规定的时间里妙语连珠,听上去无懈可击。在对方发言时,我的脑中就随时准备好了反击之词。“少数服从多数”和“少数人的权利”似乎对我来说是意义重大的。我唯一一次在辩论中落下风,是首轮比赛中对阵一个男生。
当天晚上,我们回了家。第二天是星期天,是比赛的第二天也是最后一天。我们早早地出发,坐的是同一辆车。
“要是大家都被淘汰了,我们就回家。只要还有人晋级,我就等到最后。”教练对我们如此说道。我跟父亲说还得在外待一夜,他半信半疑,似乎辩论队是我瞎编的。“晚饭前,我能到家。”我对他说。
可是我一直在赢。我的脸一直红扑扑的、热乎乎的。在反驳对方时,我得把手放在脸上,左右轮换着,好让脸凉下来一些。
比赛间歇,我给家里打了电话,跟劳伦娜说我得晚些回去。她的声音很冷淡,我知道,肯定是父亲又不高兴了。
“要不你们跟教练说吧,”我说,“让他换人,我早点回家。”
“不用了,”她说道,“我们等你回来。如果太晚的话,我们就先睡了。”
要是我赢了,我就能拿个奖杯给父亲看。以前我从未得过奖杯,现在我觉得似乎很有必要赢一个来证明自己。
白天过去,夜晚降临。每一轮过后,贴在墙上的白纸上剩余的选手就越来越少。我走进下一个赛场,听说已经是半决赛了,评委也从一个增加为三个。
除了第一轮碰到的那个男生,其余对手的模样我都记不清了。但在决赛时,我知道自己正走向胜利,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感受。决赛的时间同样并不算长,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不在乎自己会抽到哪一方,我的卡片已经因为多次使用而变得皱巴巴的。不管对手如何发难,都不在话下,我胸有成竹。比赛结束后,我跟对手握手。我对对手表现出的大度风范,就像对此前被我淘汰的所有选手一样。
二十分钟后,大家集合起来,准备参加颁奖典礼。“本次比赛共有两位胜者。”主持人大声宣告。他手里只拿着一个奖杯。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可惜,我们只准备了一个奖杯。所以,你们俩谁先上台,奖杯就发给谁。”
此时,我早已登上台阶,尽量表现得优雅而若无其事。现在我才看到,与我并列冠军的另一个选手正是我首轮碰到的那个男生。在小组赛中他可能是赢了我而进了胜者组。也就是说,他此后遇到的对手都要更强一些。他不如我走得快,我先走到领奖台前,于是主持人把奖杯交给我。我抓住了奖杯,递到自己的左手。那个男生也走到领奖台上,我们微笑着握了握手。
第二天,在父亲的车上,我跟他说了比赛的事。
“我赢了他们。”我撒谎道。当天早上我给他们看过奖杯,但他似乎不太在意,所以我又说了一遍。
“我知道,丽莎,或许这就是你需要的东西。”他说道。
“什么?”
“你做到了,证明了自己。”他解释道。
“可是这才是第一个,我以后还会有更多奖杯。得奖在申请大学时有用处。”
“辩论在现实生活中才有用。”他告诉我,“真正需要的时候再展示你的辩论能力,这种辩论赛其实很没意思的。”
我们俩很像
101高速路旁边有一栋房子,房子并非正对公路,遮檐上有一行字,写着“红房子”,还有一张图,画的是两只酒杯相碰。
“以后,丽莎就在这里工作。”父亲开车经过时,指着那栋房子对我们说。我们都在车上,我和弟弟坐在后座。他以前开过这个玩笑,现在我知道了,这其实是一家脱衣舞厅。我回忆着从电影里看到的场景,裸女在舞台上扭来扭去,“红房子”门前的停车场上几乎没有汽车。
“哈!”我回应他,以配合他的玩笑。
到家之后,他在客厅里放cd听。他说过要给我放一会儿歌听。“听,”他说道,咯咯笑着,“这首歌送给你。”
他放的是兰迪·纽曼为皮克斯动画工作室的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所写的曲子,名叫《小矮个儿》(ishortpeople/i)。
《玩具总动员》是第一部全部由电脑制作的动画片,他如此说道。随着制作的进行,他每周都会把磁带带回家,里面存的是电脑修饰的草图,还有各个角色的配音。有些很粗糙,有些经过改进,有影星的配音,也有替身的配音,都是些未成形的素材。
当时我的身高是五点二英尺,已不再长个了,《小矮个儿》的歌词就是讽刺我的,但我还是被这首歌逗笑了。他一边看着我,一边随着音乐踮着脚,还试着跟唱,他背不下全部的歌词,他想抱着我一起跳舞。父亲身高六英尺,劳伦娜五点七英尺,他们量过弟弟里德的身高,并将其乘以二(这是劳伦娜学来的预测身高的办法),说弟弟将来也会很高。他俩似乎很在意身高,真是一种很世俗的眼光。
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房间的桌子上多了台电脑。电脑是磨砂黑色,机箱上有一排通风口,屏幕很大。
“我觉得你可能想要一台。”父亲走进房间,对我说。自从搬到这里之后,我就一直跟他要一台next电脑,他和劳伦娜各有一台,但他都拒绝了。他说对孩子而言,电脑太贵、太奢侈了。
“哇,”我赞叹道,“谢谢你!”可是,无缘无故地,他为什么要送我电脑?我按了一下后面的开关,电脑却没有响应。“这要怎么打开?”我问他。
“这样。”他应道,把手伸到机箱后面,按下同一个开关,仍然是没有反应。我敲了下键盘上的一个按键,点了点鼠标,也还是没有反应。他又抬起显示器一角,拨弄了几下开关。我钻到桌子底下,拔出电源,又将其重新插好。他打开台灯,确定电源插座没有问题。
“丽兹,”他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第二天放学回家时,电脑不见了,也再没有新的送来。
自从我过了16岁生日,一整年的时间里,只要跟父亲在一块儿,他就会对我唱《音乐之声》里关于16岁到17岁的那首歌。在家里,他仍然穿着黑衬衫、白内裤,赤着脚,一边上楼一边唱,还在楼梯上向外挥展手臂,仿佛是在百老汇表演滑稽剧:“天真如——玫——瑰——”那时是下午三四点钟,我站在楼梯底下,翻着白眼看他,但我喜欢这种闹剧,尤其是他在胡闹的时候。
一个星期六,父亲、我、弟弟一起出去散步,父亲把弟弟放在婴儿车里推着。空气中满是熟透的迷迭香和沥青的气味,沥青马路很热,都开裂了。“要是被那个尖顶扎一下,会不会很惨?”我们经过一个水泥尖顶的教堂,他如此问道。接着,他腮帮子一鼓,发出放屁似的声音,仿佛是被扎破了肚子。
空气中好像有些金色的东西,一些活动的光粒,可能是花粉。我们经过一个公园,公园里有松树和绒叶木兰。“丽莎,你知道吗?”他说道,“东海岸的人不理解西海岸的生活。不论他们怎么努力,都理解不了,这是骨子里的东西。”他说,东海岸的人都穿休闲的卡其裤。他还说,那边的人跟我们毫无相似之处,他们太虚伪,一本正经,不像我们这样,因为我们这里的山上有散发着芳香的胡椒树、桉树,还有淡淡的阳光。他和我,我们俩都穿着破洞牛仔裤和博肯凉鞋。
我在不同的角色间转换着。在这个周末的上午,我是父亲的红颜知己,跟他心有灵犀,我们都喜欢牛仔裤、斯坦福的山,还有鲍勃·迪伦。
他的腮部上方有时候会挤出酒窝,我也能。他不吃肉、黄油、奶油,我也不吃。因为崇拜他,我开始学他的样子走路,每一步都向前跄。我说话时也像他一样,喜欢在句子里夹上“sortof”,因为我觉得这样说话显得高深。我们是加利福尼亚人,我们俩很像,这两种想法融合在了一起。
我们来到考帕街(cowperstreet)和北加利福尼亚大道(northcaliforniaavenue)的一角,在一栋房子前面的蛇形围栏停了下来。围栏后面长满了玫瑰,所以,从人行道上看不到院子里的房子。长着浅绿色刺的浅绿色花茎,像辐条一样根根直立。玫瑰花都不大,五颜六色的,像果冻和夕阳一般:红色、橙色、浅粉色、艳粉色、洋红色、大红色……每朵花都与旁边的颜色不同,因为光线或色调的原因,花朵仿佛在发光。
“太漂亮了。”父亲赞叹道。
“是啊。”我附和道。
我们俩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赏花,弟弟则在婴儿车里呼呼大睡。他和我欣赏的眼光是一样的,我想道。我们俩的品位一样,除了母亲之外,还有人与我有同样的眼光,这让我感到如释重负。
几分钟之后,一个男人从房子正门走了出来。
“这些玫瑰是什么品种?”父亲问他。
“‘约瑟的彩衣。’”那人答道,“可能是因为它们颜色各异吧。”
回家之后,坐在厨房的桌旁,我提议跟他换眼镜。我的眼镜是他买的,“欧利弗·皮帕斯”的,黑边,又大又笨,金属饰面也生锈了。他的眼镜是无边框的,眼镜腿是两根细的金属丝。
他用双手慢慢地摘下眼镜。
“小心点,”他嘱咐道,“用力太大,就会伤到镜片。”我把眼镜接过来。在我手里,它精致纤细,似乎有了生命,像个虫子似的,眼镜上仍带着他脸部的温度。
我们俩各自把眼镜戴上,互相看了看,同时笑出声来。我们俩的度数几乎完全一样,都是近视,并且左眼散光。
“千万别拔眉毛,尤其是中间的。”他叮嘱道。我的眉毛长得不均匀,一边高一边低,两条眉毛几乎连在一起。“拔了以后就不长了,最后就得用铅笔画眉。”说着,他的脸扭曲变形,露出一副厌恶或蔑视的神情。“真的,”说着,他伸手摸了摸我的眉心,“你脸上最好看的地方就是眉毛了。”
“嗨,我给你放了洗澡水。”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父亲对我说道。
我走进卫生间,只见他在洗脸盆上方的架子上、浴缸边缘都点了蜡烛,浴缸的水面上撒了玫瑰花瓣。在烛光中,花瓣映成了金黄色。这些花瓣一定是他从外面的院子里摘的。
大约也是在那时,有一天早上,我走进厨房,父亲正在看报纸,劳伦娜在拿收到的信。我进来之后,他突然放低报纸,看着我。
“丽兹?”
“有什么事吗?”
“你自慰吗?”他的问题悬在半空中。我的答案是我不自慰,我从没试过。我知道自慰是什么意思,但不知道该怎么做。几年前,在一次舞蹈课上,在几个动作中间,我突然被一阵无法抵挡的愉悦感占据,我赶忙跑出舞蹈室,跑进更衣室里,脸红难褪,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我没有接父亲的话,只是愣愣地站在原地。
“嗯,我觉得你应该试一试。”他言之凿凿地说道,接着又端起报纸,继续看报。
夏威夷之旅
我读高三那年的秋天,正当我在积攒学分以便申请大学的压力最大时,父亲让我跟全家人一起去夏威夷度假,他说蒙娜也会去。
“可我不能耽误课。”我解释道。
当时,我们坐在走廊里一个厚木板做成的黑色长凳上,这是那片地方唯一的家具。
“你要是不能去的话,”他说道,“那就别把自己当成这个家的人了,丽莎……”说到这里,父亲停顿了一下,好像是言之未尽,却紧闭着嘴唇,摇了摇头。
“好吧、好吧,我去。”我赶忙应道,免得他再啰唆。
第二天,我向老师请假。因为要填写请假单说明事由,我便撒谎说要做一次长途旅行,去参观几处大学。化学老师劳伦斯(lawrence)摇了摇头,还是签了字。历史老师沃伦(warren)惊讶地看着我,最后也签了字。现在他们知道我去参观大学了,以后真要去时,怎么办?她们若是问我去过哪些地方,我该怎么回答?我怎么向她们解释在夏威夷晒黑的皮肤?
等我回来,我再想想怎么去圆谎吧,或许我在夏威夷时可以躲在室内不出去。
到达夏威夷那天,我随父亲去了海滩。沙滩上有很多熔岩碎屑,赤脚走在上面很烫。几棵棕榈树下,有一个茅草屋顶的开放式平房,称作“海滩棚屋”。在那里,人们可以租借设备,并在附有纸夹的笔记板上登记要参加的活动,有潜水、双体船、水肺潜水学习班等。
棚子下面的沙子是凉的。在阴凉处,两根屋梁中间有根栖杠,上面有一只翠绿色的金刚鹦鹉,长着黑色的舌头。父亲中午吃饭时剩了点儿面包卷,现在拿出来喂鹦鹉。鹦鹉身子前倾,伸长了脖子,黑色的爪子抓着栖杠。它仿佛是站在铰链上似的,抓着栖杠向前挪了几步,张开黑色的嘴,伸出一根顶端长着类似小手的舌头,舌头是冲着面包卷去的,可是父亲把手撤回来了。鹦鹉缩回脖子,在栖杠上站直了身子。
“哎,”我劝道,“你给它吧。”
“稍等。”他说。
他再次递出面包卷,恰恰在鹦鹉够不到的地方。鹦鹉再次将身子前倾,慢慢张开铰链似的嘴,黑色口腔像个便携药盒。然后,就在鹦鹉快吃到面包卷时,他又把手撤了回来。
“真无聊。”我说。
他一遍遍地逗着鹦鹉,鹦鹉探头,他就缩手,然后鹦鹉重新站直身子,竖起绿色的羽毛。每次我都担心这只鹦鹉会从栖杠上翻下去,因为它的翅羽被剪掉了。
“太坏了,爸爸,你这是在折磨它。”我说道。
“我这是在做试验,”他反驳我,“我想看它长不长记性。”
我在一边等着,看他听不听劝,或者他是否会厌倦这无聊的恶作剧,又或者看鹦鹉会不会变聪明一点儿。可一切如故,我就索然无味地离开了。
一会儿过后,我又见到他。他笑着,一副神清气爽的样子。“这里简直太棒了!”他赞叹道。四下里各种各样的鸣声不绝于耳。
晚饭和早饭是在同一个餐厅里。我们坐在餐厅前面的一个圆桌上,靠近厅门,巨大的窗玻璃到了晚上都变成了镜子一样。外面三人的小乐队正演奏着夏威夷风格的曲子,时而悲伤时而欢快。负责我们这一桌的服务员是位娇小的女士,黑色的长发中间掺着几缕灰发。她走到桌前,让我们点餐。我早先见过她,那时她跟一个小男孩在外面走着,我想应该是她的儿子。
父亲点了胡萝卜沙拉,“都切成这么大,”说着,他用拇指和食指比画出一英寸大小,“旁边放半个柠檬。我还要一大杯鲜榨的橙汁,不是那种小杯子,要大杯子。”他又比画了一下杯子的大小。每当他想清晰发音时,都会咬舌。
“我们会尽力满足您的要求,先生。”服务员和颜悦色又不屑一顾地答应着,低头看着记事本,把父亲的要求记了下来。父亲后仰着坐在椅子上,椅背后倾,他的下巴几乎要跟膝盖在一条水平线上了,我有点怕他会摔倒。
服务员又看着蒙娜,等她点餐。
“来条白鱼,”蒙娜说,“你看看有什么可以推荐一下?”蒙娜说得很有礼貌,声音小,语气也很温柔。
“有ono,跟白色的鲷鱼差不多。”服务员说,“还有ahi,也是今天刚捕的,很新鲜,就是肉比较紧。”
“来条ono吧,水煮就行,不要黄油,稍加一点儿橄榄油,旁边加点蒸的蔬菜。”
鱼和蔬菜,不要黄油?看她点的餐,这是要从我的阵营里脱离出去,加入了成年人那一伙啊。在这次旅游中,她似乎更像他们的朋友,而不是我的朋友了。劳伦娜点得很简单,只要了一份沙拉。我点了意大利面。
“我对那只鹦鹉做了点试验,”父亲说道,“就是沙滩上那只。结果证明,它真是愚蠢透顶。”
“他折磨它。”我告状道。
“它不懂得吃一堑长一智,”他说道,“一傻到底,太好玩了。”
这时,服务员端来了食物。他的沙拉就是一堆用工具切成的胡萝卜丝,放在单份沙拉盘子里,跟一份马马虎虎的配菜似的。因为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胡萝卜丝的边缘都发白了。柠檬是一角而非他要求的半个,表面绷在外皮上,一挤就裂开了。接着,服务员又把别的饭菜摆在桌上。我表现出比往常更满意的样子,因为我觉得气氛好像有点不对头,想借此调和一下。
父亲看着眼前的胡萝卜丝,伸手摸了摸其中的一根,又厌恶地缩回手来。“等一下!”他说道,服务员这时刚要走,“这不是我点的。”
“可是,是您说……”
这个女人面容和善、眼带疲惫,但她不该反驳。她看不出“他点的东西”与“她端上来的东西”的区别,我能看出来。她认为他的要求苛刻而麻烦。我知道,她本该对任何能取悦他的事表现出兴趣才对。快走啊,你这个笨女人,我心里不由得替她担心。
她把父亲跟前的盘子端走了。她还在声音所及的范围内时,父亲嚷嚷道:“这里什么都好,就是饭做得跟屎似的。”
“史蒂夫,尝尝鱼吧。”蒙娜说道,“没放黄油。”说着,她把自己的盘子推到他跟前。他看了一眼,没吃。看他紧绷着脸半笑不笑的样子,我知道,他正在酝酿一次言语攻击。
当他攻击别人时,站在他这一边是最安全的。
在安全与危险之间,有一道看不见的界线。我想永远从危险的那一边走到安全的这一边来,从外面走到里面来。而获得安全的代价就是,得眼睁睁地看着他攻击那位服务员。痛苦和折磨不会增大或缩小,而是从一个人的身上原样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我如果出头维护这个服务员,他可能就会把矛头转向我。对一个人的攻击会令其他人受到刺激,对我而言,能安然地身处危险之中,令我感到浑身软绵绵、轻飘飘的。
第一次跟父亲和劳伦娜到夏威夷玩时,他指着我的泳衣对劳伦娜说:“你为什么不买件跟她一样的?”当时我就不由自主地觉得自己是最棒的,因为我的泳衣得到了他的认可。
后来我才想起来,当时在座的几个人,小时候都是失去了父亲。现在,他是这个家的家长,他为我们此行的一切花销付钱。一时间,气氛很紧张。
服务员回来了,她端着一个碗,碗里有更多胡萝卜丝,有新鲜的有不新鲜的,掺杂在一起。她还拿了一角新柠檬和一大杯橙汁。
“请问您要的是这种吗?”她说道,似乎觉得这次做对了。
“不是,”他答道,“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这里有人知道该怎么干活吗?”他说道,“真的,你不会干活。我要的是新鲜的胡萝卜。”
“先生,我跟厨房里说了,让他们……”
“不、不,你肯定没说。这堆屎跟你上次送来的一样。”
“对不起……”服务员的声音有些发颤,“我拿回去重做。”
“这样才对。”他说道,“你应该想一想你为什么在这儿,你是不是把工作做好了。因为到目前为止,你干得跟屎似的。你干的每一件事都跟屎似的,你还一遍遍地把这堆屎端上来。我的胡萝卜和柠檬要放在碗里。”说到这里,他用手比画出碗的大小。
“是,我明白了,可是……”
“我要的是最简单的东西,你们有胡萝卜吗?”
“有,可是……”
“你们有柠檬吗?”
“有。”服务员愣愣地站着。
“厨房里有擦子吗?”他倚着椅背后仰,隔着铺地毯的地板,看着厨房那边。
“有。”
“好。那你跟他们说:拿三根胡萝卜,擦成丝,”接着,他模仿用擦子擦胡萝卜丝的样子,说最后几个字时,声音像针一样尖锐,“然后放上柠檬,再端过来。”
“厨房里的胡萝卜丝都是早就擦好的。”服务员急哭了,却并没有哭出声来,“我去问问他们怎么办。”说完她转身就走了。父亲慢吞吞地、失望地看着眼前的餐盘,似乎经历了一件惨事。
“别去了!”他朝已走到地毯另一边的服务员喊道,“不要胡萝卜了,我再看看你们的菜单。”
她送来菜单,站在一旁等着。
“点这个吧。”他指着菜单上的煎鱼说道,“但是,不要煎的,要蒸的。不要黄油,不要奶油,一点儿调料、配菜都不要,只要清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