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母亲分离
几周过后,在六月的一个工作日的早晨,我和母亲把我的东西打包好,她开车把我送到父亲家。从我们家到父亲的家有三个街区,路上只需拐一个弯:直走两个街区右拐,再经过一个街区就到了。
她把车停在桑塔丽塔街的悬铃木树荫下。我们俩走过正面的铁门,上面的金属铃铛叮当作响。我知道我们母女俩不能同时属于这里,虽然没人明说。侧门没锁,“有人吗?”我高声问道,没人回话。父亲去next上班了,劳伦娜去泰拉薇拉上班了,弟弟里德一定是跟保姆卡门出去玩了——她通常会在工作日的上午九点钟到下午五点钟照看他。
我和母亲走进屋里,房子里又潮又凉,跟在大树的树荫下似的。
“跟我来。”我对母亲说道。我们俩在拱顶走廊里左转,又在第一个门处左转,进了我的新卧室。
房间是四方形,砖墙刷了白漆,一扇窗户正对着外面的玫瑰花园和私人车道。粗大的屋梁上挂着盒形的米纸灯笼,向上伸手就能够到。木架上铺着日式床垫,屋里还有一张书桌、一个五斗橱,旁边是个卫生间,里面铺着绿色的瓷砖。这看起来不像是我的房间。我不想碰房间里的东西,不愿在这张床上睡觉,不愿在这个卫生间里洗澡。我之所以选择它,是因为这个房间离厨房近。因为要喂我弟弟吃饭,父亲一家在厨房里一起待的时间最多,我想尽量离父亲、离劳伦娜、离弟弟近一点儿。
我第一次看到父亲装修的房子时(那时他还没结婚),我就跟他说,我想要他们卧室隔壁的房间。我躺在那个房间的地板上,幻想着它是我的,两侧开窗,还有个拱形排风罩壁炉。壁炉是砖头砌成的,上面刷了漆。我喜欢外面的光线进入房间的样子,也喜欢跟他们的房间紧挨着。可父亲说:“你不能要这间。”接着又解释道,“我们打算把两间打通。”那时我还没想到劳伦娜怀孕与此有关,也不知道他说的“打通”是什么意思。待我追问时,他只是说道:“抱歉了,孩子。”后来,就在我入住之前,弟弟已经出生,就住在我原先选的这间卧室里。父亲说我也可以在这栋房子里留一间卧室,就在剩下的两间里面选。两间卧室都离他们很远,一间位于又长又暗而且散发着霉味的走廊尽头,下面就是车库。另一间则在楼下,靠近厨房。
“挺小的,”母亲说,“但是景色不错,我喜欢这种瓷砖。”多年以来,她总是喜欢陶瓷砖和墨西哥瓷砖。
她又去了走廊尽头的另一个房间看了看。我开始担心,怕我们俩被人撞见——突然,正门被打开,父亲和劳伦娜走了进来,发现我和母亲在一起。我希望她能快一点儿,可又不愿她走,我希望母亲能留在我身边保护我。
“家具还是不多啊。”母亲感叹道,声音在走廊里回荡。
“我知道。”我应道,“希望他们能买个沙发什么的。”大多数房间都是空着的,声音在房子里畅通无阻,在窗玻璃和砖墙之间回荡,既不会削弱,也不会消失。在我在此生活的几年时间里,我一直盼着这里的家具能多一点儿,期盼最后演变为狂热的渴望,渴望这里能像别人家那样一应俱全。
“好吧。”母亲说道。她站在我的房门外,泪眼婆娑。“我会想你的,希望这样的安排是为你好。”我们拥抱在一起。“不用担心,我会好好的。”
“你要去希腊了。”我说道。
“是啊,我很期待。”她应道。她伤心时,皮肤会变得很有光泽,似乎有背光在照射一样。
“真好。”我说道。
当年10月,母亲去欧洲旅行了三个星期,去了意大利和希腊。这是父亲承诺她的,作为让我搬出来的补偿,父亲还给了她1万美元。
她要独自去旅行了,去威尼斯,还要去希腊享受瑜伽静修。从我搬出去开始,母亲才第一次接触瑜伽,但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成了进修生。
后来她告诉我,她在欧洲旅行期间很孤独。到威尼斯的当天晚上她就哭了——那里几乎没有街道,全都是水,简直荒谬!可当第二天早晨,她拉开窗帘,打开百叶窗,又打开窗户,眼前是朝阳里波光粼粼的大运河,那景色真的美极了。在希腊,每天晚饭时她都拒绝吃希腊式沙拉,因为前一天真的吃够了,可到了第二天午饭时,她又馋得不得了,很想再吃一份。
在随后几个月里,我平生第一次跟母亲没有联系。我不知道她的近况,我心里满是愧疚,像一块巨石压在胸口。我犯下了一些大错,但又记不太清了。抛弃了自己的母亲?摔伤了自己的弟弟?有时候我连话都不敢说,生怕说错,生怕一丁点儿细微的错误就会伤害到别人。
我跟着母亲走出屋外,站在门口送她走。她走到大门口,回头朝我挥了挥手,仿佛刺眼的白光下有一只鸟在拍打着翅膀。
我和母亲答应了父亲的条件。我觉得,对十三年来少有几天分离的母女俩来说,他的禁令实在过于严苛,而且,一个新家庭的建立并不等于旧家庭的消亡。同时,我也偷偷地感到如释重负,这为我提供了一个完美的借口:我半年之内不能与母亲见面,母亲对我有怨气。后来我对此感到愧疚,仿佛是我和父亲串通一气对付她,尽管如此,这也不是我的错,毕竟这是父亲的要求。我们俩都不愿意这样做,可如果不这样的话,他就不会收留我。
此外,我考虑到,倘若我对父亲同样忠诚,就能打动他的心,使他更爱我。我很确信,他应该明白我为履行他的要求而做出了多么大的牺牲,所以,后来,当他似乎并不明白,还指责我,说我为融入新家庭做得还不够时,我茫然了。我原以为这很明显:我已经为他付出了一切。
从母亲家中搬出来的第一个暑假,我继续每周拿出两三天时间到立顿花园(lyttongardens)——一个辅助生活机构——当志愿者(是从上一年开始的)。我带老婆婆们出去散步,用轮椅推着她们在大学路附近的树荫里转。我服务的老婆婆有两位,每次我带她们当中的一位出去。一位叫露西尔,另一位自称“佳佳”。在外散步时,“佳佳”总爱唱《小气泡》(itinybubbles/i)。跟我在一起时,两位老人都很愉快,但在平时,她们似乎都不认得我。
我在帕洛阿尔托附近见到过母亲几次。一次是在哈密尔顿(hmilton),我刚参加完志愿者活动往回走,她则是刚上完瑜伽课上车离开。她大声叫我,我们随后聊了几分钟,说的都是家常话。我小心翼翼,很快就跟她道别离开了。每次见到她,我都感到既激动又害怕,我总是想尽早抽身离开,生怕被人撞见。我怕被别人看到我们俩在一起,继而传到父亲的耳朵里,我怕自己违反父亲的规定,也怕惹母亲生气。
我不想承认这是个多么大的错误,我早已孤独无比,我再次需要母亲,可我也找不出解决的办法。
但父亲并未禁止我和母亲通电话,所以,秋天开学后,在一些夜里,等父亲一家都入睡之后,我就会跟母亲打电话聊天。
我拉着电话线,把电话机拿到厨房里,把螺旋状的话筒连接线绕过碗碟架,把话筒夹在肩膀和脸之间,一边洗碗一边跟她通话。我担心她会说我背叛了她,但她没说。那些打电话的夜晚,她的好奇心和温柔鼓舞了我,使我保持振奋。我们不说不应见面的事,也不争吵。母亲当时并未透露,但后来告诉我,她当时很担心我,于是她到了晚上都不敢出门,只在家里守着电话,生怕我打电话过去时没有人接听。
改名
父亲托人制作了一排蛇形低围栏,像个括号一样围住了前面一角院子和房子。草坪上的草都被拔光了,只留下光秃秃的土地。他打算在瓦沃勒街这一侧的院子里种一棵树。
“我喜欢东海岸的橡树。”有一天他们在车上讨论种什么树,劳伦娜如此说道。
“丽莎,你了解东海岸的橡树种类吗?”父亲问道,回头瞥了一眼后座上的我。他常用“东海岸”代指低微、下等之物。
“什么样的?”我问道。
“你看那棵,”他指着人行道和公路之间生长的橡树,说道,“它一点儿都不像加利福尼亚州的橡树。它的树叶要大一些,叶子边缘就像被打孔机打了孔一样。”
最后,他们决定移植一棵长成的山毛榉过来。大树被吊车吊着放入挖好的深坑里,树干很粗,树根被包裹成球状,像钢丝球一般。这棵山毛榉有两层楼高,高过房顶,树冠上方向四周展开,像扫帚似的。光秃秃的树枝上零星地挂着一些枯叶。
早晨离家去上学或晚上放学回家时,我总想在这棵树上寻找生命的迹象——新叶、花蕾——寻找一些能显示它生长繁荣的迹象。可一个月过去了,都没有丝毫改观。它没有长出新叶,也不像别的树那样伸展枝干,它依然歪着身子,树枝光秃秃的。有一天,来了一伙人,他们把树放倒,锯成一段段的,运走了。
一天,父亲一位名叫乔安娜(joanna)的朋友来家里吃午饭。她是苹果公司的元老,有个九个月大的儿子,跟里德相仿。父亲带着她四下里参观房子。“看,”他指着小壁龛上方屋顶上的银色木梁,“那是当初建金门大桥时用过的。”我原以为那是金门大桥的建材,后来才知道,那只是建金门大桥时所用的脚手架的一部分。
“史蒂夫,你不担心蛋白质摄入不足吗?”吃饭时,乔安娜问他,她的声音很悦耳。她谈到孩子的发育,说素食不能为孩子提供足够的蛋白质和脂肪,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不担心,”父亲平静而自信地答道,“孩子在发育最快的时期吃什么最多?母乳。你知道母乳是什么情况吗?”
“什么情况?”乔安娜问道。
“你猜怎么着,母乳里的蛋白质只占6%,”他说道,“所以说,蛋白质对我们来说没有那么重要。”
他言之凿凿,我已多年未起疑心。他认为乳制品都是黏液,会像鼻涕引起鼻塞一样,影响思路的清晰通畅。更离奇的是,他用饮食习惯来使自己与众不同。我小的时候,他在饮食方面还不太苛刻,去“斯坦福谷仓”时,他偶尔还会在哈根达斯吃个冰激凌球。现在,他的饮食习惯变得死板多了,他不许家人——尤其是里德——入口任何动物制品。
我发现劳伦娜总是自信满满的样子,她五官匀称,表情平静安详。而我的脸却不对称,一边的眉毛、耳朵、眼睛比另一边要高。如果不去刻意保持,我脸上的表情就会像天气变化一样,时刻反应我的情绪和想法。我开始模仿劳伦娜轻甩长发的动作,她不是嬉皮士或波西米亚风格。与我之前认识的女人不同,她身上带着一种未婚女子的优雅。她长脸,高颧骨。她拒绝过两位男士的求婚,却最终被我父亲捕获了芳心。因此我认为,她一定有什么别的壮举。有一次,父亲搂住她亲吻,同时用旁白一般的语气对我说:“你知道吗,她总能鼓舞人心。”
纯净而节制的食谱,展露骨干之美的、家具稀少的房间,肋骨一样的屋梁,任人随便出入的不上锁的大门,赤脚可行的陶瓷砖地面,天花板上晃动的纸灯笼,铅条玻璃窗,种类丰富的水果,还有花园里铺路石之间种着甘菊,走过时能带起一阵香风。
午餐时,父亲做了意大利面,我则在大盘子里做一份泰拉薇拉玉米煎饼——把黑豆、洋葱、番茄辣酱和牛油果裹进亚美尼亚式面包里,再切成寿司卷的样子。茉莉的香气从开着的窗户飘进来,在侧门处盘旋。我们围坐在厨房里的圆形饭桌前吃着养生食物,弟弟坐在饭桌旁边的高椅上。眼前的一幕——家里来了客人,弟弟乱拍眼前盛食物的塑料盘,父亲哼唱着把切好的牛油果放在意大利面里,再淋上橄榄油——让我感到自己是这个家的一分子。
一切看上去都很好,唯一的问题是我的手。自从搬到父亲家里来,我的手就跟不听使唤似的,要么举动怪异,要么就是在我的手腕处呈古怪的呆滞状态。我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我能意识到它们的情况,每次在饭桌前坐下,我都暗自请求它们不要作怪,可几乎每次吃饭我都会摔碎一个杯子。
我害怕父亲和劳伦娜会在某一刻说我是多么无足轻重,多么令人失望,又粗心又讨厌,像小孩子一样拿不住杯子。他们已经有个小孩子了,在这个新家,我只融入了一点儿点而已,我能看出来,也能感觉到。他们收留我,其实是个错误的决定,我无法在这个家里摆正位置。这种焦虑,再加上足以将我压垮的感激之心,导致我说得太多,恭维太多,对他们毕恭毕敬,希望我卑微的姿态能唤起他们的怜悯或爱。他们把我从一个单调的生活中拉了出来,把我带入这栋完美的房子里,她坚强而聪慧,他才华横溢又品位高雅。
我一直努力奉承讨好劳伦娜。有一次,我从花园里摘下一捧马缨丹花,在她下班回家时,洒她一身花瓣雨。我屡败屡试,想表现得像他们期盼已久的女儿一样,向他们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证明我的“身价”。但我的双手仍然我行我素,不听我使唤,依然常常把杯子摔碎。
一天下午,放学后,我快步跑到父亲和劳伦娜身前。他俩正站在院子里的一步式阳台下面,葱茏的紫藤盘绕在粗大的木梁上,他们正谈论着眼前的景色。
“拧入灯泡需要几个加州人?”我问道。我很少讲笑话,这个笑话是当天我在学校里听来的,我想应该能逗乐他们。我不觉得它有多可笑,但别的同学听了都大笑不止。
他俩都眼巴巴地看着我。
“几个?”父亲问道。
“加州人不拧灯泡,”我说道,“他们拧热水缸!”刚把答案说出来,我一下子恍然大悟,原来这个笑话讲的是“screw”的歧义!我的脸色禁不住一下子变了。
他俩都没笑。
“她可能不知道。”父亲对劳伦娜说道。
“她知道,”劳伦娜应道,仔细地端详着我,“我想她肯定知道。”
当天晚饭时,我又摔碎了个杯子,失望地跑回自己的房间里。
我关着灯,藏进衣橱里,蹲在地板上。父亲跟着我进了房间,在衣橱里找到我——一如我盼望的那样。
“嗨,丽莎。”他说道。他陪着我蹲了一会儿,接着把我拉了起来。“对不起,你小时候我没能在你身边陪着你。”
“没关系的。”我脱口而出,却觉得自己回应得太快了。
“我会一直爱你,直到天荒地老。”他说道。
有一天,我在走廊里遇到父亲,他问我:“丽莎,你愿意改名字吗?”
他赤着脚,只穿了一件黑衬衫、一条白色棉质内裤,这是他在家时的一贯穿搭。他对自己的细腿很是自负,哪怕家里来了客人,也是如此打扮,我常为此打趣他。
“改成什么?”我问道。走廊向阳的一面是铅条玻璃窗,阳光洒进来,在地面上形成长方形的光块,地上的瓷砖都晒得暖暖的。
“改成我的名字。”他解释道。
我起初以为是他的名字“史蒂夫”,可我马上明白过来。
“你是说……乔布斯?”我不敢相信地问道。
“对。”
我愣住了。我不愿冒犯他,每当受到冒犯,他就会变得冷漠,不理睬我,而且能持续好几天。长这么大,我一直用丽莎·布伦南这个名字,随母亲的姓。这一下,我不仅是人要离开她,连姓都要遗弃了,这么做太过分了,简直是强盗行径。
“或许吧,”我说道,“我是说,妈妈那边……我要考虑一下。”
“好,那你想好了告诉我。”说完他就离开了。
当天晚上,我考虑好了。第二天晚上,我去书房里找他,对他说,我愿意跟他姓,但我也想要保留母亲的姓,在两者之间加一个连字符。
几周之后,律师来了。大家(包括我弟弟)围坐在客厅的咖啡桌旁,弟弟站着,用他的小拳头敲打着玻璃桌面。客厅里有两把埃姆斯躺椅,一盏蜻蜓翅膀造型的蒂凡尼灯,地上铺着一张大地毯,但没有沙发,大家都席地而坐。
我和父亲签了文件,他先签,我后签,父母双姓的新名字就正式诞生了。律师把文件放进公文包里,之后他将替换我最初的出生证明(就是母亲画了星星的那个),换为正式的,黑蓝色,有水印,没有星星。这个律师正是当初确认生父的诉讼中父亲的代理律师,不过当时我还不认识他。
在改名前,我已经上高中了,现在交作业时,我要开始用新名字了。
“要不要裱起来?”父亲说着,站起身来,“可以摆在这儿。”说着,他指着走廊与客厅交界处的墙上的一块空白处。看他兴高采烈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不免有些眩晕。所有这一切都源于新增的四个字母和一条连字符,甚至还动用了律师!
“亲爱的,你觉得怎么样?”他问劳伦娜。
“似乎有点怪,”她巧妙地答道,“在这里挂一张出生证明?”
对于“正常”和“古怪”之分,劳伦娜似乎与我们父女俩有着不同的理解。被她一说,我们俩显得似乎低她一等。父亲是被领养的,大学还辍了学,他似乎从来不懂得什么是正常的举止,而我也一样。但他跟我不同,他说不在乎这个。对于世间文明和礼仪的规矩,他常报以轻视,甚至态度傲慢(但他实在让人难以捉摸,有一次,我穿了一件开衫,被他看见,严厉地对我说:“最下面的那个扣子不能扣上。”这让我惊讶不已,这一次他不仅懂得穿衣的规矩,还表现得很在乎)。母亲同样对很多习俗不屑一顾,所以,小时候她任由我自己穿衣打扮。我学写字时常常拼错单词,她却将这当成乐子,从不给我纠错。面对世间的混乱和困惑,她从来不是试图澄清和理解,而是随遇而安。为此,直到现在我都怨恨她,因为我希望自己能掌握世事的脉络。有时候,我觉得每个人都能发现我的古怪之处。这种感觉并未因父亲或母亲而得到缓解,因为他俩很可能是怪异的、反社会的。
直到生活中有了劳伦娜,我才如释重负。因为她了解正常的礼仪和习俗,她知道正常人不会把一份出生证明裱起来挂在家里的墙上。
当天晚上,我为晚饭布置着桌子,劳伦娜在一旁喂里德吃饭。餐巾是蓝绿条纹的,杯子是法式玻璃的(就是我摔碎的那种),杯口呈花瓣状,在灯光下粼粼发光。
“刀和叉怎么摆?”我单手抓着一束刀叉问道,我想从劳伦娜那里学习如何布置餐具。她母亲是英语老师,言传身教之下,她熟知该如何如何,轻轻松松即可给我指点:“要这样,那样不对。”而当我问父母类似的问题时,他们根本就不在乎。掌握这些知识,似乎就意味着我今后能过上美好的生活。
“叉放在左手边,”劳伦娜指点我,“刀和勺子放在右手边。”
“哪个在里面,哪个在外面?”我想了解得更确切一些。
“勺子在外面。”她答道。
弟弟坐在饭桌旁的高椅上,嘴里含着食物,两只手上也沾了很多,溅得到处都是。喂弟弟吃饭,就是把一勺浓粥送进他张开的“o”形嘴里,再用勺子刮一刮漏在他嘴唇和腮边的粥,再将勺子送进嘴里去,就像用灰泥填抹墙上的孔洞。直到他吃饱了,不再发出吐饭时的呼呼声为止。
“餐巾应该放在哪里?”
“放在叉子下面。”
几年之后,我在意大利生活过一段时间,那里极其讲究各种规矩,我也尽力多学习。可我发现,对我来说,这些规矩并不重要。父亲可能一直在说,也一直希望我能想通这个道理,因为他常常说一句我非常反感的话:“丽兹,你长大后也会是一个嬉皮士。”
第二天,我和父亲一起去水果店买牛油果。“我很会挑牛油果。”他告诉我。他每拿起一个牛油果就会在手里掂量一下,而且还闭着眼睛。
收银台前,一个扎着褐色长马尾辫的男人看了看他,问道:“有没有人说你长得很像史蒂夫·乔布斯?”我在一旁听了不露声色。
父亲低头从钱包里拿出零钱。“是啊,有几次。”他应道,把零钱递过去。结完账我们就离开了,我跟着他回到车里。他刚刚不承认自己身份的样子实在太酷了!哪怕是从这种普通的小事中,我都能感受到他的魅力。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终于鼓起勇气问他lisa电脑是否以我命名。我等了很多年,就是想等这样一个与他单独相处的机会,问他这个问题。倘若他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也不至于当着外人的面丢脸。
“那个,你做的那个电脑,lisa……”
“怎么了?”他问道。
“是不是以我命名的?”我问道。我们俩都直视前方,我没有看他,语气听起来只是好奇而已,没有别的想法。
其实我真希望他能给我这份荣耀。
“不是。”他回答我,语气简单明了而且仿佛不屑一顾,似乎我是在诈取他的称赞。“抱歉了,孩子。”
“那就是我想错了。”我应道。我很庆幸,因为那时他没有转头看我的脸。
父亲的推荐信
我对上大学一事一直念念不忘,我也知道,要想被大学录取,其中一个诀窍就是大量参加课外活动。我要去旧金山一个名叫“里克威尔默丁”(lick-wilmerding)的私立高中上学了,跟我同去的还有四个努艾瓦的朋友。里克威尔默丁的教学楼是现代式的建筑,通体的水泥和玻璃。早上,它笼罩在一片白雾中。中午,浓雾散去,阳光会穿过玻璃,洒在白板和机器编织的地毯上。父亲和另外几个努艾瓦的学生家长一起,为我们雇了一辆车方便上下学。早上,司机把我们逐个接上送到学校,下午再沿路逐个送到家。这样一来,要想参加课外活动时,就不能坐这辆车了。
随后那个周末,劳伦娜带我去买衣服。
“时间太紧,”她说道,“咱们只能去一家店。”我们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跟母亲出来时,通常是时间宽裕,但手头紧张。跟劳伦娜出来时则恰恰相反,手头宽裕,但时间紧张。并且,跟劳伦娜一起购物,选中的都归我,这感觉就像母亲跟我讲过的一个电视节目一样:选手们要赶在结束铃声之前,疯狂地把货架上的物品扔进购物车里。
我们俩从家里出来,走到私人车道上,来到父亲给劳伦娜买的那辆白色宝马敞篷车前。她戴上了一副太阳镜,镜片很小,呈方形,镜片是绿色的,镜架是褐色的树脂。
“这太阳镜真漂亮。”我赞叹道。
“哪里,傻乎乎的。”她说。轻描淡写的样子太酷了。
我们到达商场时,盖璞童装门口正好有辆车离开,腾出了一个停车位。“这是天意啊。”她说。停好车,我们走进店里,我从架子上选好衣服,将其挂在试衣间里的挂钩上。我拿起一件黄色棱纹衬衫、一条黑色棉料休闲裤,在身上比画了一下。
“太漂亮了,”劳伦娜赞道,“买了。”
我挑了黄袜子以搭配那件黄衬衫,又挑了一条灰裙子、一件蓝t恤、一条牛仔裤。她赞成我的每一个选择。我挑的这些衣服有的过紧,有的可能带点性感,起初我还不太好意思,但她并不以为意。
等我选好衣服,试衣间里已是一片狼藉:挂钩上挂满了衬衫,地上丢满了裤子。但我并没有收拾,我要显示跟劳伦娜在一起的气势:我们俩就是这家店的女王。会有人来收拾这些衣服并将其归位的,再说了,我们的时间真的很紧张。
我拉开了试衣间的帘子,她看到此情此景,不禁皱起了眉头。
“怎么这么乱?”她说道,“不能随便乱扔啊!”
说完,她就走进试衣间里,从挂钩上取下衬衫,把裤子用金属夹子夹好。她的动作迅捷而有力,我赶紧跟着她一起收拾起来。
在学校的秋季舞台剧《红男绿女》(iguysanddolls/i)里,我没能争取到角色,只是担任助理舞台监督。我的朋友苔丝(tess)是舞台监督,我们俩拿着活页夹,上面写着每一幕要用的道具、舞台方向、灯光提示。
“你能接我回家吗?”我问父亲。每周五,他都会去皮克斯动画工作室,而非next上班。我以为他从皮克斯动画工作室下班时可以顺道接上我。以前我都没有注意到,跟母亲一起生活时出行是那么方便,能轻轻松松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仿佛魔法一般。虽然我们俩经常吵架,但她从未拒绝开车接送我去朋友家、去看病、去学舞蹈、去学校。
“不行,”他说道,“你自己想办法吧。”
还有两三周的时间,舞台剧就要开演了,我每周都得拿出一个晚上去学校参加排练。放学后我很想在学校里多待一会儿,但我没有,因为一旦坐不上家里安排的那辆车,我就没有车坐了。有排练的那些晚上,我都睡在朋友家里。有时候,在家里吃晚饭期间,父亲既不跟我说话也不看我一眼,甚至连劳伦娜都显得冷淡而面露不悦。他们并未向我解释其中原因,所以我以为他们是因为别的什么事而不高兴。后来父亲就开始跟我抱怨,说我总是不在家。
开演那天晚上,我打算住在苔丝家里。劳伦娜把她的黑皮鞋借给我穿,那是一双琼·戴维牌的系带牛津鞋。我跟她的脚一样大,都穿6.5码。
饰演阿德莱德女士的女生脖子修长,鼻音很重,剪着露易丝·布鲁克斯那种黑色短发,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我对剧组里的明星大卫心生暗恋。他说话是英国口音,在剧中饰演斯凯·马斯特森。那段时间,我总是拿着道具和纸在他面前跑来跑去,可他却似乎没有注意到我。
演出结束后,我和一伙演员,还有舞台工作人员一起跑到剧场外面。草坪黑漆漆的,因为洒过水或者下过雾而潮乎乎的。我们用两件套头衫当旗子,玩了一会儿夺旗游戏。这是我进入新学校以来第一次无忧无虑地享受快乐,却没有考虑到湿草地对皮鞋的影响。第二天早上,我发现鞋跟处有好几条竖状划痕,仿佛被刀子划了一样,鞋面也因为沾了水而膨胀变形。草叶哪能如此锋利,竟然能割坏牛皮?回家后,我把鞋放回劳伦娜的鞋柜里,希望她不会发现异样。哪怕发现了,我猜她完全可以再买一双新的。几天之后,她发现了鞋子上的划痕,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如实相告,她有些不高兴,但此后再未提起此事。
在这个家里,我总是把东西胡乱堆在一起,就像往日跟母亲一起生活时那样:鞋、卫衣、菜板上的杧果皮、纸、牛粪状的袜子……我以为这样做会显得我很可爱,能从弟弟那里夺得一点儿关注。皮鞋事件过去不久,一天晚上,劳伦娜走进客厅,看到我留在地毯上成堆的袜子和卫衣,便对我说:“丽莎,从今天开始,你的东西要整整齐齐地归置好。”她的语气很冷。
“好的。”我答应她。其实她的要求很合理。
她继续说道:“我要照顾小孩,还新开了一个公司,不能总跟在你后面收拾东西。”
她这一番话就像针一般扎进了我的心里。或许我是无意间乱丢了衣物,好跟她有“一呼一应”的互动,就像母亲管教孩子那样,而她却让我吃了个闭门羹。我感到既丢脸又失策,这显得我粗心大意,而她却不是。
父亲把我的新学校称作“舔蛋威尔默丁”,我大笑一番,冲他翻了个白眼。
“你知道吗,我为你给‘舔蛋威尔默丁’写了一封洋洋洒洒的推荐信。”一天早上,他对我如此说道。
“真的?我能看看吗?”
“我还以为你会收着,等她长大以后再给她看呢。”劳伦娜说道。我能看出来,她不想让我太过骄傲或者出风头。可是“留到以后”很可能就会遗失或者忘记。
“不,我现在就要给她看。”父亲说道。接着,他去书房拿来一张纸,赤脚站在厨房里,大声地读了起来。
信的内容我大部分都忘记了,只记得最后一句话:“如果换作是我,我会立刻把她招进学校里。”
竞选年级主席
我决定竞选高一的年级主席,于是就在学校的布告栏里贴了很多宣传单。我交了几个新朋友,成立了一个戏剧社团,分批次组织学生到旧金山歌剧院参观。但这其实是闹着玩的,因为我对戏剧一无所知,在此之前,我从未看过戏剧。之所以与戏剧搭上边,或许是因为母亲说将来要为戏剧设计布景。
首演那天晚上,父亲让我给他留一张票,他从学校接上我,然后一起去看演出。幕布拉起,他在我耳边悄声说道:“你做得很好,我为你骄傲。”我希望当年级主席也能让他高兴。
选举在几周之后举行,四位候选人各自做简短发言。我当时正犯咽喉炎,声音小到简直听不见。我穿着灯芯绒裤子以求好运,上身是一件扭绳花纹厚毛衣。我的同学们都紧紧地挤在我身边,我感觉到生病时周围的人们激增的那种善意,于是不再拘谨,享受着同学们给予我的支持。
当天晚上,我未能搭上回家的车,只好在波特雷罗山街区(potrerohill)的一个朋友家过夜。我打电话跟父亲报备,但是我很害怕打这种电话。最近,每次我在旧金山的某个朋友家过夜,第二天回家后,他和劳伦娜就瞅都不瞅我一眼。劳伦娜新开了家公司,工作很辛苦,父亲的工作也很繁重。保姆卡门照看里德的时间截止到每天下午五点钟,父亲下班后家里就不留任何雇工了。还有,里德晚上不好好睡觉。我怀疑自己不在家激起了他们俩的矛盾。
父亲接起电话,“我没搭上回家的车,”我对他说道,“因为竞选的事。”
“丽莎,你对这个家投入的时间太少了。”他冷冰冰地说道,“你不像这个家的一分子。”
“我明天就回去,”我说道,“竞选就在……”
“我不感兴趣,挂了。”说完他就挂断了电话。
当天晚上,我接到一个电话,是苔丝打来的。
“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先猜猜看是什么。”她说道。
“怎么了?”跟父亲通完电话后,我的脑子里一直空白着。
“猜一猜啊!”
“我猜不到。”
“傻瓜,你赢了!”她说道,“你当选年级主席了!”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我得在放学后参加学生会的会议,每周一次,既要借宿在朋友家,又得央求他们的父母开车接送我。
“丽莎,这可不行!”第二天,我把这件事告诉父亲,他这样告诉我。“作为这个家的成员,你做得太差了!你没有尽力!你总是不在家!你如果想真正成为这个家的一分子,就得投入时间才行。”
这些话听起来十分怪异,因为他在我的人生中缺席了那么久,现在却要求我多陪在他们身边。现在,在家里吃晚饭时,他和劳伦娜都对我很冷淡。我以为这是我的缘故,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们结婚不久,又刚添了孩子,每天晚上又因为照料孩子而缺觉。晚上,父亲做意大利面(有时加点牛油果),吃胡萝卜沙拉,我切黑豆面煎饼,蒸西兰花,劳伦娜在一旁喂里德吃饭。吃过晚饭,他俩就上楼去哄里德睡觉了。我感到他们对我的失望之情像浓雾般笼罩,仿佛我犯了大错,我不由得产生一种感觉——我被渴望的家永远排除在外了。
融入这个家会是什么样子?它应该是正常而交融的,一旦成为其中一员,就很难被驱逐。那时我将是这个家不可分割的一分子,可前提是,我得先融入进去。
父亲想让我多待在他们身边,可他总在别的房间里忙自己的事,不跟我亲近。好像我手里得端着指南针,跟着他团团转。
就这样,我与他们越来越疏远,父亲对我也越来越不满。就在那段时间,我跟他提到学校的情况,说新学校的管理不如努艾瓦严格,有时候上课时会觉得无趣,就在纸上信手乱画。
“乱画?”他说道,“这可不好,很不好。”
“是历史课,讲的是文艺复兴,我早就学过了。”我告诉他,似乎文艺复兴是眨眼间就能学会的东西似的。
随后发生的事,简直怪异,而且一团慌乱。他开车带我去了学校,跟校长、招生办主任以及几位老师会面。他让我复述了上课无聊涂鸦的事,说我在课堂上觉得枯燥无味。在我的想象中,我成了天才学生,某些私立学校的教学水平无法匹配我的能力。父亲满足于我的说辞,为我愤愤不平,或许他是相信我,或许是从我的虚荣中找到了一个解决放学后坐车难题的办法。有父亲在身边,我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对自己的说辞更加深信不疑:对我而言,这所一流高中在教学方面不够严格。
其实,哪怕是对自己,我都不敢承认:问题并非出在学校身上,而是我无法融入这个学校,无法与朋友交往。每天早晨离家上学时,我都心怀愧疚,觉得自己背叛了某种初衷。
后来,父亲又带着我到学校交涉过一次。回家的路上,他建议说去帕洛阿尔托高中看看,看看那里是什么情况。当时已是傍晚,学校已经放学了,我们在空荡荡的校园里转了几分钟,这里的一些建筑物好像地堡似的。我心中忐忑,似乎我们俩是非法闯入者。这时,传来一阵音乐声,我们循声找去,只见一个高个子男生站在一扇门边,音乐就是从门里传出来的。我害羞,不敢开口问他。父亲上前问道:“这里在干什么呢?”那个男生回答:“在出校报呢。”我们俩向屋里看去,里面有很多人,有的在电脑前忙碌着,有的懒洋洋地躺卧在懒人沙发上。我想,要是我到这里来上学的话,也要加入校报。离开时,父亲问我:“你知道上学离家近有什么好处吗?你能步行上下学,就跟我当初上学时一样。时间长了,就能观察到四季的变化。”他跟谈论美女时一样,语速很慢。我不觉得步行上下学有多么浪漫,但我还是决定转学,因为,这似乎是融入这个家的唯一办法。
转学
当我决定转学到帕洛阿尔托高中时,已经是一年过半。父亲开车带我去学校里注册,学校的行政区在一个光洁的长廊里,闻着跟公共图书馆里一样,有清洁剂的气味,也同样有嗡嗡的闷响和尖锐的回声。此刻,我觉得与父亲很亲近,因为他的注意力全都在我身上。跟他一起向走廊里走去,让我有种安全感。他在这所学校里有种气定神闲的自信。
我们到了教务主任的办公室里,她帮我安排课程表,这时有的课已经满员了。
“学校里有学生会吗?”我问她。
“有啊,”她答道,“你可以竞选学生会代表,每个班有两个名额,竞选就快到了。”我心想,这是瞧不起我?我看我还是应该竞选学生会主席吧。
“史密斯与霍肯公司”(smith&hawken)送来一些圣诞节花环,其中三个只有鸟窝那么大。父亲拿着一个花环,穿过厨房,将其挂在走廊落地双扇玻璃门的门框中间。他不让别人碰这些花环,不让碰所有他订购的圣诞节装饰物,甚至圣诞树上的灯泡都不行。他执意要独自将其挂好,用了一整天才把灯泡的电线绕在圣诞树上,别人谁都不许碰。他跟一个小小的花环纠缠不休,把它挂在钉子上,后退几步看一看,再上前调整一下,然后再后退几步看一看……
我看着他,笑着说:“好了,爸爸,已经很正了。”
“要是不正,”他用高音假声说道,“我就会死掉的。”他高兴时会变得疯疯癫癫的,甚至会自嘲,嘲笑自己过分讲究的行为。
有时候,他会即兴把我的事编成曲子,将这些曲子唱给我听。他说,鲍勃·迪伦在录音棚里就是这样。“mybikeandhikeilikedtoschool,mybooks,mylooks,mylifeasawifeofafife.”他如此瞎唱道。
他最后调整了一次花环的角度,接着冲到我跟前,用食指挠我的肋骨。我反击回去,抢先用手挠他的胳肢窝。他成功地挠到我了,我不由得大笑起来,笑声又尖又细,一点儿也不像我的声音。他幸灾乐祸地一下子跳开,躲过我的反击,脚步轻快地离开了。父亲光着的小腿上粗下细呈锥形,此时此刻他傻乎乎的像只青蛙。
他最近买了一张cd,放给我听。演唱者据说是世界上最后一个阉伶,声音非男非女,介于两者之间,但音很高,仿佛吸过氦气一般。“枯萎,就是枯萎。”父亲一边模仿演唱者的唱法,一边走到书房里去打几个工作电话。他的办公桌上有盏台灯,弯着脑袋,像只螳螂。
在圣诞节,父亲给劳伦娜买了一件阿玛尼的礼裙和一双鞋,但那双鞋相对于劳伦娜的脚来说太窄了,她穿不上。他给我的礼物只有一双鞋,跟劳伦娜同款,是黑色的船鞋,也是阿玛尼的,我穿上正好。他发现给劳伦娜买的鞋不合脚之后,便对她很冷淡,仿佛是她的宽脚冒犯了他一样。我很嫉妒劳伦娜的那件礼裙,把它从包装盒里拿出来摊开,修长而轻盈。但我还是为自己的双脚体会到了一会儿优越感,仿佛狭长的外形代表着某种高贵和纯洁。
我和母亲已经有五个月没见过面了,我生她的气,可我又想她。我恨她,又可怜她。我想消灭她留在我身上的所有痕迹,又渴望得到她的抚慰。她不知道我每天都在干些什么,她不知道我要照看弟弟,有时候他哭起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怎么哄他。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母亲反复梦到核弹攻击。在梦中,核弹爆炸时,她总是抓起床单,蒙在头上,跑去救我。
终于,因为过圣诞节,父亲允许我们母女见面了。
得到父亲的许可后,我当即步行去了林科纳达的家。打开正门,我闻到一股气味,暖暖的,是木头、油、颜料的混合味。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我从未注意到这些气味。我跳到母亲的腿上——我的身形尚小,她能经受得住。母亲抱着我,抚摩着我的双肩和脑袋、手臂、腿、手指,闻我的头发。后来,她对我讲述当时的心情——她抱着我,感到震惊又如释重负。她说,因为很长时间见不到我,她脑中甚至已经生出一种念头,仿佛我已经死了。我记得,她把我紧紧地抱在怀里,久久不愿松手。
假期过后,我就去帕洛阿尔托高中上学了,用的是新名字。
校园里的草坪已经枯败,有的地方尚有残存的草茎,有的地方已经露出光秃秃的土壤。我按教务主任写的课程表上课,用的是旧课本,封皮上有破洞,能看到里面褐色的硬纸板,空白处还有以前的主人记的笔记。
以前,我毫不费力就能交到朋友。可现在,我却害羞起来,在课堂上连举手回答问题都要犹豫再三,我在学校里一个朋友都没有。
帕洛阿尔托高中的代数课跟里克威尔默丁的很不一样,帕洛阿尔托高中的更难一些,用的公式我都不认识。有那么两三个月,几乎每晚我都要请劳伦娜辅导我做代数作业。她总是长叹一口气,站起身来。我们俩走到楼下,她三下五除二把题做出来,再一步步教我解题步骤。
晚上,他们上楼睡觉之后,我就感到格外孤独,经常哭着入睡。而且我还感到很冷,后来我才发现,是我的卧室所在的这片区域的暖气坏了。
当初我真该选楼上那间卧室,就是车库顶上那间,人字形坡顶,坡顶上有窗。其实,父亲最初也是想让我住那间,他觉得那间更宽敞,有壁炉,有一步式阳台,阳台上有楼梯,可以顺着楼梯直到院子里。他提议让我住那间时,还眨着眼跟我开玩笑,说我可以半夜里从阳台的楼梯偷偷溜出去。既然我没选它,父亲就将其改造成了客房,里面放着蒙娜给我买的放在伍德赛德那个家里的柳条床。可是当我向父亲提出想搬到那间卧室时,他拒绝了。
“我好冷啊!”第二天早上,在厨房里,我对父亲说道,“你赶紧找人把暖气修一修吧。”
父亲从冰箱里拿出苹果汁,倒了一杯。“不行,得等到翻新厨房时一起弄,”他说道,“我们短时间内还没打算翻新厨房。”
格格不入的我
随后的那个周末,我去了一家名叫罗克西(roxy)的服装店,把自行车停放在店门口。正午时分,店里高音量地放着劲爆的英国朋克音乐,架子上的衣服挂得很高,走过时,衣服摩擦着我的脸颊。有护肩的宽松短夹克、褶裥长裤、粉彩t恤……以前我跟母亲来过这里,今天回到这儿,身处在褶裥丝质长裤、带图案的t恤和爆炸的音乐声中,我重温起熟悉的感觉。可离开商店时,我发现自行车被人偷了!
我猜父亲会给我买辆新的自行车,因为他现在不必雇车接送我上下学了,也不必为我支付私立学校高昂的学费了。而且,尽管我没有明确说出来,但我觉得这都是他欠我的。我以为他和劳伦娜能明白这一点,并对我做出补偿。我以为他会可怜我,最终他会想明白这一切的。
这种被人亏欠的感觉,就像乌云一般笼罩在我的头顶上。每当父亲善待我时,阴云就会消散片刻,旋即再度聚拢下压,我总是不能将它彻底摆脱。
总之,我免不了会出门,出门就得骑自行车,所以父亲会给我买辆新的自行车,我是这样想的。
回到家,我跟父亲提到自行车被偷的事,他却告诉我说:“丽兹,你用东西时总是粗心大意!”当时是早饭时间,饭桌上有父亲、劳伦娜、里德和我。
“我尽力了。”我希望劳伦娜能帮我解围。
“你还总摔坏东西。”他继续说道。
“可那不是故意的。”
“我有个办法,我可以给你买辆新自行车,但以后每天晚饭的碗都得你洗,还有,只要我们俩有事,你必须随时随地帮忙照看里德。”
“好。”我张口便答应了。这不合算,我知道,我本该跟他讨价还价一番。我知道,他肯定也知道对我来说这笔买卖不合算,但我想,他们看到我连这种亏都肯吃了,今后一定会对我更加慷慨。这样做能弥补以前我缺席他们生活的遗憾,也能给我个机会证明我为这个家所做的贡献。
厨房里原来装在工作台上的洗碗机坏了,父亲不肯换新的,于是我只好用橙红色的海绵手洗碗碟餐具。晚上,水池上的窗玻璃像镜子一样照出我的样子。我站在冰冷的陶瓷砖地面上刷碗洗盘子,再将它们摆在木质搁物架的板条上晾干。铺床、收拾桌子、清理工作台、写感谢卡……跟母亲一起生活时,这些要求似乎没完没了,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现在我在父亲的家里干着同样的家务活,却没人絮叨我。
洗完碗之后,我从厨房的抽屉里拿出一本家庭影集翻看,里面有很多弟弟的照片,我的却很少。我一边看一边挑,把我不喜欢的自己的照片都抽了出来。或许他们会发现我的照片很少,继而后悔没能多照一些。
把弟弟哄睡之后,父亲会下楼来,到书房里忙几个小时的工作。我坐在书桌旁,能听到他离开书房回楼上睡觉的动静。我听着他在地板砖上行走,在楼梯处左拐、上楼。他本可以多走几步,到我的卧室探下头,跟我道声晚安,这其实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我已经14岁了,不像小孩子那样需要大人道晚安。跟母亲在一起生活时,她每晚都会跟我道晚安,那是我们的习惯。她把我当小孩子对待,虽然没必要,可是搬到这边来之后,我却渴望这种对待了。
我想要什么?我在等什么?父亲对我,远不如我对他那样亲密。我被黑暗而可怕的孤独感笼罩,肋骨下面一阵刺痛。我哭着入睡,泪水从脸旁滑落,变冷,流进耳郭。
然而,哪怕是在我伤心欲绝的时候,我心中也明白得很,其实我的卧室并没有那么冷——毕竟我们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尽管清洁工不给我洗衣服,但她每隔一两周时间就会为我换洗一遍枕套床单。而且,有些家庭合影里也有我。
下午放学回家之后,弟弟在睡觉,卡门就给我编辫子。她对我很好,她会编很多种辫子,其中有一种是把辫子盘在头顶上,像王冠一样。她编的辫子能好几天不变形,当然,也是因为我的发质光滑柔顺的缘故。我不舍得解开,直到辫子松了,变了形,脱出来的头发一根根蓬着,在亮处仿佛头上顶了个光圈。我坐在厨房的椅子上,她用手指拢起我的发辫。我闭着眼睛,我喜欢被人碰触的感觉。每每在这种时候,我都替我和卡门感到庆幸,因为我们俩都有幸身在这栋房子里,砖墙、明亮的窗户,还有门前开放的茉莉花,散发着沁人心脾的清香。
一个周末的下午,弟弟在睡觉,父亲和我坐在院子里的桌前。劳伦娜切了个西瓜,用盘子端了出来。她在吃西瓜之前,总是先用瓜瓤抹一抹嘴唇,就像用润唇膏似的。
父亲坐在劳伦娜旁边,他看着她用西瓜润唇,接着就扳过她的肩膀,凑过上身。我想回避,但我的双腿就像灌了铅一样,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把我按在原地。他们俩就在我眼前上演着好戏:他搂着她亲吻,一只手抚着她的乳房和腿根,嘴里还发出阵阵呻吟声,似乎是演给旁观者看。以前他跟缇娜交往时也是这样。她们为什么不推开他呢?我很纳闷。我在院子里越发显得孤独,这时要是有人站出来制止他们该多好。
他们的热情不像是真的,而像演戏一般,就像《西北偏北》中里加里·格兰特在火车上吻爱娃·玛丽·森特那一幕。
劳伦娜穿着牛仔裙,我能看见她双腿间一抹白色的内裤。母亲教过我,在穿裙子时要紧并双腿。看劳伦娜的样子,我不由得纳闷:她母亲没有教过她这个吗?我很生气,因为她既像个大人,又像个小孩。她让他当着我的面亲吻她,却不知道或者不在乎自己该并上双腿。
终于,我站起身子,向房门走去。这时,他俩分开了。“嗨,丽莎,”父亲对我说道,“别走。好不容易有个一家相聚的机会,你得学着融入这个家里才行啊。”他轻描淡写地说道。
我又坐下,扭头看向别处,听由他在我身边呻吟亲热。我不知道他们会亲热多久,我看着院子里的草坪,弧形的砖路旁边,有棵盛开的山楂树,树冠上满是白色、粉色的山楂花。
当时我并不知道,其实在潜意识里,我希望劳伦娜能把父亲“修好”,能撬开他的内心,让他对我全心全意,让他明白自己错过了多少亲情。
我生气,是因为劳伦娜也是人,也有缺点:她不知道穿裙子时并上双腿,不知道把他推开、不要当着我的面亲热。我生气,是因为她辜负了我对她的信任。别人对于我来说都失败了,她是我最后的法宝。可是看她像少女一般屡屡犯错,我意识到,她可能没有担起,或者也不能担起我交付的重任,她不是来为我“修好”我父亲的。
不欢而散
我和母亲打算在周六一起吃早饭。从圣诞节算起,我们一共见过两次面,但次次都以吵架收场。我把吃饭地点选在了ilfornaio,因为那里距离父亲家只有二十分钟的步行距离,我可以走着去,走着回来。她要是发火了,我可以随时离开。而且,父亲还没给我买新自行车。我到饭店时,母亲早在里面坐着等我了,我们俩拥抱了一下,她穿了一件新裙子。灰胡子的领班对我们说:“请跟我来。”我们俩跟着他来到院子里,经过喷泉,来到一个圆形铁桌前面。桌子旁边有棵盆栽,里面种着紫色的花。我和父亲好几次到这里来买搭配洋葱、橄榄、牛至的海鲜比萨,但领班似乎没有认出我。
母亲朝外坐,我朝里坐,院子里桌子不多。我们把餐巾展开,铺在大腿上。我们俩不太亲近,感觉疏远了很多。我不知道该怎样向她表达“我还是她女儿”的意思。她要是敢吵闹,我起身就走,这样做真是够大胆的。仅仅是设想一下,我都觉得既刺激又愧疚。
“最近怎么样?”
“还好,你呢?”
“挺好的。我很想你。高中的生活怎么样?”
“还好。”其实很糟。“我是说,会好的。”我故作乐观地说道。
这种正常的状态不会维持太久,我知道,她一定会发作。
“这么说来你是事事顺心了。”她说道,听起来语气有些刺耳。
这时服务员过来了,问我们点些什么。他很愉快,好像在一个普通的上午跟一对普通的母女对话。我点了烩蜜桃和生奶油做的烤饼。
“你好像变得跟我很陌生,很疏远了。”服务员离开后,她这样说道。“跟以前截然不同。自从你搬走以后,你就好像不是我女儿了。”她语带好奇,而这份好奇刺痛了我,仿佛她明明注意到了,却不在乎一样。我不知道她说的是对是错,或许情况比我想象的更糟,我已经彻底改变,再也回不去了。跟她在一起时,我就裹上了外壳,连我自己都撬不开。
“我搬出去住,只是因为咱俩总是吵架。”我解释道,“我不想跟你吵架。”
“算了吧,”她反驳道,“你只是关心你自己罢了。你想过好的生活,我这边的生活太艰苦了,你就搬到富人家去住了。呸!”她啐道。
我过的不是富人的生活,或许在外人眼里似乎如此。的确,我现在有好衣服穿,数量不多,但质量更好一些、更新一些。跟父亲去商场吃印度菜时,他有时候会顺便带我们去阿玛尼专卖店逛一逛,给我买件t恤或裤子。跟母亲一起生活时,每得到一件新衣服,我就总是穿它,直到穿得跟衣橱里的其他衣服一样旧为止。而跟父亲一家购物,与跟母亲购物大不相同:小而频繁地更新,料子更好,而且,因为大多数衣服是同季在同一家店里买的,所以更好搭配。衣服的颜色也以蓝色、白色、炭黑色为主。现在再看衣橱时,我第一次发现里面有稍新一些的衣服,而且都能跟新衣服搭配得很好。我知道,母亲一定也喜欢这种感觉,而我却抢先一步体验到了,所以我心中有愧。“你有大问题了,丽莎。”她继续说道,紧咬着牙关咆哮着,“你知道你哪里不对吗?你太想变得跟他们一样了,你根本不知道人生重要的是什么!”
的确,我想变得跟父亲和劳伦娜一样,可这是不可能的,怎么努力都不行。我跟他们格格不入,我融不进他们那个家。我想要的超过他们所给予的,我却还掩藏着自己的需求。
母亲的嗓音变得又尖又细,意在嘲讽我。
“我娇滴滴的,我只是个公主啊。”她讽刺我。
“你跟他们一样,”她开始叫嚷起来,“冷血、无情、虚伪!你好好跟他们在一起吧,一丘之貉!”
我四下里看了看,近处并没有别的客人,但远处的饭桌上有几个客人朝我们看过来。“这样不好,”我说道,站起身来,“你不能再吼我了,我要走了。”
她看着我,不知所措。我穿过院子,穿过餐厅,经过一排忙碌的厨师,从早餐那喧嚣和热气中脱身而出。我的注意力全都在我的后背和腿上。她注视我离开时眼里看到的一切——我的身姿、我穿的衣服、我走路的样子……可能恰恰证明了她对我的判断。我尽力想跟以前那样走路,跟与她一起生活时那样走路,为的是让她看到,让她明白我还是从前的我。走出门口,我加快脚步,以防她会追出来继续吼我。我盼着她能追出来,又怕她会追出来。
我一路步行回家,我的手在颤抖,因为我抛弃了母亲,我把她一个人扔在了身后。街上空荡荡的,很平静。我感到一种奇怪的镇定,太过镇定。我正在走路,别处的一个女孩儿正在看一个女孩儿走路。我正如母亲所说的那样,我是那种抛弃亲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