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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逃离(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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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了新女友

我从黑暗中惊醒,心脏怦怦直跳。恐惧重重地压在我的心口,嘴里充斥着一股罐头味儿。空中传来远处的轰鸣,床下的地面在震颤。世界末日了,一个核弹正朝nasa飞来。

我知道该怎么办,我早就为此做好了打算。在得知核弹要来与其落地爆炸之间的短暂时间里,我要冲过房子中间的黑暗地带,跑到母亲的屋里,把她叫醒,告诉她核弹即将到来,我们只剩几分钟时间可活。然后我们俩抱头痛哭,接着便在可怕的辐射和强光中化为灰烬。

等我站到床下,我才明白过来:刚才的声响只是一辆货运列车驶过的声音。它在夜间从此处经过,比客运列车长一些。此前,我从未被它的响声惊醒过。

在此之前,我在11岁时就得了偏头疼。每当我低头看手却发现看不全时,或者照镜子时发现自己的半边脸不见了,只剩一团边缘闪烁的灰雾时,我就知道偏头疼要来了。二十分钟内,我的前额就仿佛被一把银闪闪的电锯劈开,经过双眼,直达脑子中央。如果是在学校里犯了偏头疼,我就会离开教室,到教学楼前台旁边的一个小房间里,在一张小床上躺下。黑暗有助于减轻疼痛,我最终沉沉睡去,醒来后仍然是蒙的,仿佛带着一种宿醉感去呕吐,吐完重新变得精神焕发。然后我沿教学楼外面的小路走回教室,路边树叶的每一滴露珠仿佛都在为我闪烁。

偏头疼和对即将到来的核弹毁灭的恐惧,二者交织在一起。npr的一个女人解释说,一旦核弹发射升空,就再无挽回的余地了。我们的导弹瞄着苏联,苏联的导弹也瞄着我们。我认为苏联的导弹会袭击nasa,因为后者极具战略意义,而nasa距离我们家只有数英里远。

那年秋天,我深信我们会在圣诞节期间受到核弹攻击。我还觉得自己有责任阻止这一危机的发生,并且说服大人们——尽管我只有11岁。有一天,我的偏头疼又犯了,母亲就给仍在nasa工作的罗恩打了个电话。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了。我躺在床上,屋里拉着窗帘,我因为即将到来的头疼而惴惴不安。我的神经末梢扩散开来,触碰到地球上的每一个烦恼——不论是真实的还是潜在的,每个人都在遭受苦难。

“孩子,你还好吗?”罗恩走进我的房间,问道。我正躺在床上,拉着窗帘。

“我担心受到核弹攻击。”我对他说道,“他们会攻击nasa,对吧?”

“可能吧,”他答道,“但是,如果这种事发生了——我不是说一定会有核弹攻击,因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你什么都感觉不到,一点儿感觉都不会有。‘噗’,一下子就完了。”

“可是在广岛……”

“现在的核弹,威力是那时的一千倍。”他说道。

“你是说,更快?”我问道,“破坏面积更大?”

“对。”他答道。

“可是在爆炸之前呢?在知道核弹要来之后至爆炸之前的那段时间呢?”

“你还来不及想,就已经变成气体了,死掉了,”说着,他打了个响指,“就像这样。”

“谢谢你专程过来看我。”我虚弱地谢道。但他说的我一个字都不信。在得知核弹攻击之后至爆炸之前,一定会有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里,世间万物仍然存在,我也是活生生的。我若是保持警惕,就一定能抓住那个时刻。

几天过后,父亲来到我们家,他嘴里咬着一块三角巧克力。他不常吃巧克力,他说这块巧克力是一个刚开始交往的女人送他的礼物。

我向他要一块吃,但他不给。他说:“这是我的。”又继续说道,“你知道吗,她真的很聪明,还很漂亮,就是腿粗了点。”说着,他伸出双手比画了一下。我纳闷他怎么知道她的腿有多粗。“她长得像那个模特,克劳迪娅·希弗。”克劳迪娅·希弗是谁?

他那时跟缇娜刚分手一两个月而已。我觉得他的移情别恋很快就会烟消云散,所以我对他的新女友兴趣不大。他的情感生活变数太大,外人无法把控。但此前我从未听他夸奖别人聪明,我不知道二者竟然可以兼得:既漂亮又聪明。我觉得自己仿佛受骗了:我一心想要变得漂亮,却突然发现仅有漂亮还不够。

“你知道吗,到事情结束的时候,人们总是容易忘记开头是多么容易又伟大。”他说道。

圣诞节到了,核弹并没有来,我继而认为它推迟到了新年午夜。我的偏头疼还没好。父亲和蒙娜在伯克利的潘内西餐厅(chezpanisse)二楼订了个长桌一起过年,我和母亲都受邀前往。这样也好,如果核弹真的来了,至少我们母女俩能同时变为气体了。

父亲还邀请了他的新女友劳伦娜(laurene),劳伦娜又邀请了一个朋友,她俩是分头来的。聚餐过后,父亲开车送蒙娜、母亲和我回家。聚餐期间,我并未留意劳伦娜及其朋友,也不记得父亲为我们做了介绍。在场的人里我有很多都不认识,不过无所谓啦,如果核弹来了,我们都将一并化为灰烬。

蒙娜也邀请了几个朋友,其中有位身材娇小的短发女士。

“宝贝,你好。”她对我说道,弯下腰看着我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丽莎,是蒙娜的侄女。”

“噢,”她应道,“这样啊,很高兴认识你。你多大了?”

“11岁。”

“上几年级了?”

“六年级。”

“哎哟,真不错。”她说道,“你在学校里过得快乐吗?”

她的每一句话都会把我吓到。我四下里寻找母亲,想让她带我回家。但母亲喜欢聚会,而我们罕有机会参加聚会。所以,当她终于答应我离开时,又会跟所有聊过天的人道别,继而引发新一轮聊天……所以,总是聚会都要结束了,我们还没走成。

我从三五成群的大人身边走过,却又被那个身材娇小的短发女士堵了个正着,又被她问了一遍刚才的问题。我从未跟醉酒的大人打过交道,不明白她怎么会瞬间就把我忘了。这说明世界的秩序已经崩溃,核攻击会随时到来。

午夜时,突然响起刺耳的声音,喇叭嘶鸣,纸哨子像蜥蜴的尖叫,吓得我心惊胆战。声音平息之后,周围黑暗的世界一如既往,原封未动。我浑身战栗,为我们的幸存而心怀感激,同时我又满心自豪,仿佛是我的担心保住了这个世界。

坐车回去的路上,父亲朝我们大发脾气,说我们无视他的新女友。外面大雨瓢泼,他把雨刷开到最快。他的汽车上只有一支厚雨刷,此刻像疾风中的芦苇一般来回摆动。

“我没看见她。”我恭顺地解释道。早就有人告诉他了,我害怕核弹攻击,担心世界末日。他知道我有偏头疼,但他对偏头疼了解不多,也不来安慰我。他跟我的忧虑和头疼毫无关联,现在,世界没有毁灭,我如释重负,又觉得有些愚蠢。

“我们都忙着跟人聊天呢,史蒂夫。”蒙娜解释道,“你知道的,我们也都邀请了朋友过来。”

“上帝啊,”父亲说道,“你们太自私了,想一想我有多么尴尬。我跟她说我的家人都很好,她看到你们这样对她,怎么会愿意跟我交往呢?”

我们不像是一家人。除去同时跟他们俩在一起时,我从未想过我们是一家人。我原以为他不会承认,现在,听到从他嘴里说出这番话,哪怕是说气话,也颇令我惊讶。他似乎认为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人,似乎没有注意到他自己的魅力,没有看到人们都愿意聚在他的身边。

似乎他的女朋友会因为我们在聚会上没有关注她而跟他分手!

当天晚上,按照先前的安排,我在父亲家的房子里过夜。那一晚上,他几次把我叫醒——蜷在我的床上,晃我的肩膀。那时他已重新粉刷了房间,铺了新地毯。我也换了房间,睡在蒙娜给我买的木床上,不在原先的卧室了。“她不接我的电话,”他对我说道,“或许她是生气了,或许我们俩完了。”他眼看就要哭出来了。起初他对我冷漠而有怨气,似乎是要归咎于我,现在却又想让我劝服他。一转眼他又坐在我的床边,双手抱头。

“她可能在朋友家里,”我劝他道,“没事的。你可以明天上午再找她谈谈。”

“我担心她会离开我,再也不回来了。”可两三个小时之前我们才见过她。这时天已经破晓,天边露出一丝曙光。

“明天她会给你打电话的,你该去睡觉了。”

“我试试能不能睡着吧。”说完,他就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我要上大学吗?

12岁生日时,蒙娜送给我一张佩茜·克莱恩的cd,里面有一首悲伤的歌,说的是垂柳在夜里独行。不久之后,蒙娜到我们家来。她进屋跟母亲寒暄了一番,随后把我叫到了屋外。我们俩站在草坪上,当时是傍晚,天空是昏黄的,除了割草机、吹落叶机器、螺旋桨飞机的声音,再无别的动静。草坪上方,小虫如碳酸饮料表面的气泡一样飞舞翻腾。

蒙娜个子不高,大概只有五点二英尺,但气场很足,仿佛站在哪里,哪里便是她的地盘。她的小腹微微隆起,像小姑娘的肚子似的。在我眼里,她是成年女人与小女孩的合体。我相信她能理解我,我相信她能在将来帮助我。我知道她的父亲同样离她们母女而去,她曾经也经济拮据。跟我父母不同的是,她上过大学,还读了研究生,她走路的时候屁股来回摆动。她当时在一个名叫巴德大学的学校里任教,嘴里常会说出“分期偿还”(amortize)“气候有益健康”(salubrious)等我听不懂的词。她不会重复这些精妙的词汇,再说话时,会蹦出新词。这些词语被她融到句子里,快速而清脆,似乎她希望我能明白它们的意思。

我们俩站在房子前面,草的叶梢映着斜阳,变成半透明状,仿佛灯前的秸秆。

“要是史蒂夫不供你上大学,我供你。”蒙娜突然冒出这句话来。大学离我还很遥远,但我多少有些担心,我从未向他人明确表达过上大学的意愿,所以我纳闷她是怎么知道的。父亲每次谈到大学时,都语带鄙夷。他不用上大学,那我为什么要上?更何况,有时候他事到临头才决定不掏钱,比如不付账就走出饭店,拒绝买别人觉得理所当然的物品(如家具等)。他生命中的每个人都见识过他奇葩的金钱观,不论东西大小,都有先许诺要买却又食言的情况。

有一次,我和父亲、蒙娜在帕洛阿尔托一家二手服装店买东西。我和蒙娜淘到几顶帽子和几件上衣,父亲看着我们试戴试穿。“它们并不像你们想象的那么好看。在二手店买东西,很容易觉得东西好看,其实并不是。”他大声地说道,接着就走出店门,扬长而去。可几分钟前他还貌似要给我们俩付钱,说至少是每人买一顶帽子。

“谢谢你。”我对蒙娜说道。

她向木兰树下的汽车走去,向我挥手作别,然后就开车走了。我跑进屋里,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问道:“她真是这样说的?”似乎是在考虑其意义,或者是不相信蒙娜的话。

家长会

六年级期末,有一天,班主任琼叫我去她办公桌前。我走了过去,站正,准备挨批。在学校里,我经常会因为自己的穿着打扮挨训。

“这个,”琼老师说道,拿着我的一篇作文,里面有一段关于哈丽雅特·塔布曼的评论。“写得很好。”琼老师的眼睛很大,水汪汪的,因为戴着眼镜,她的双眼被再度放大。说这番话时,她认真地抿着嘴唇。

我心里一阵狂喜,这是我第一次因为作业做得好而单独受到表扬。我记得前一晚写作业的情形,我的文思如泉涌一般,美妙的字句仿佛抹了润滑油,唰唰地溜出来,我只需将其誊写在纸上即可。

这么说,我也变聪明了,并且,写那段文字并不累人。从琼老师的夸奖中得到的满足感,要远胜我用超短裙换来的那条破洞牛仔裤(我在那条裤子上记下了所有吻过的男生的名字。说来也巧,他们的名字的首字母都是t:托比、汤姆、特利普、泰勒)。

七年级开始前的那个暑假,伊兰教我读莎士比亚。有一次,母亲和伊兰带我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cberkeley)看剧场版的《冬天的故事》。演员都身穿现代服装。剧场中央是个圆形的水泥舞台,周围是广阔的阶梯坐席,旁边是个山丘,红杉环绕。光线透过树冠,照到舞台上。我喜欢赫米奥娜这个角色,她骗过了国王,让他以为自己是个雕像。国王在她四周徘徊,边走边对她倾诉衷肠,说后悔当初没能善待她,她则不为所动,直到最后才回心转意。

长久以来第一次,我想穿那些不会惹母亲反感的衣服。简简单单、中规中矩,早晨起床时拿起来就能穿,不必费心,比如校服那种。我会变聪明,我需要一个衣柜,它能显得我勤奋好学,不为穿衣打扮分心,牛仔裤搭配衬衫就可以。

中学部与小学部是分开的,位于山坡上方,远离主教学楼。在五年级教过我的史蒂夫·斯缪恩(stevesmuin)和李·沙尔特(leeshult)两位老师是我们的主任教师,听说他们非常严厉。

七年级有地理课,要学习全世界的国家、海洋、地标。作业是做一张世界地图,涵盖所有地理因素。我们一个大洲一个大洲地进行,刚刚完成欧洲部分。其实这个作业不会计入学分,只是一个工具,用于熟悉可能考到的国家布局。尽管如此,我还是愿意花好几个小时去做。因为我知道,只要图做得好,就会被老师表扬,还会在教室里张贴展示。我不在乎这要花多少时间,受表扬的渴盼使我坚持下去。

那天晚上,我正为爱奥尼亚群岛涂色,用的是名叫“帝国蓝”的一种蓝绿色颜料。母亲穿着网球鞋,脚尖位置皱巴巴的,一条松垮而沾有颜料的布裤,反穿着套头毛衣。她歪着头看我画地图。“光线有点暗。”她说道,随即从她用石膏灰胶纸夹板把车库改成的绘画工作室里拿来一盏灯,插上电源,将灯头扭向我坐的位置。

当天晚上,我的地图完成了。第二天,我把地图交了上去,李·沙尔特老师把它钉在教室前面的墙上,面向课堂。这是唯一一幅张贴展示出来的地图。

晚上,做完作业以后,我都会把当天的笔记誊写到一个螺旋装订的笔记本里,若是不够整洁,我就会撕掉重写。我在写“i”头顶上的点时,不再画空心圆圈,字体也稍微倾斜,这样我写的字就呈一定角度向纸的边缘行进。

每天上午,老师都会对前一天所学的内容进行一次小测试,接着,每名学生都要当着全班的面向史蒂夫·斯缪恩老师报告成绩。史蒂夫·斯缪恩老师坐在电脑跟前,把成绩输入,连头都不抬一下,除非某个学生的分数太低,那时他就会抬起头,面带讥讽。这时班里就会鸦雀无声,仿佛低分不仅是学习不好,甚至连品行都有问题,仿佛低分学生在宣告自己不愿加入学校的宏伟事业,几乎每天都有学生哭。虽然学校里不正式为学生排名次,只是在家长见面会上给他们一张手写的评估以供商讨,但这些数字还是非常重要。

我害怕史蒂夫·斯缪恩老师,所以就努力学习。用词错误,或者各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表现都会惹他生气。他的嘴唇很薄,嘴很小,因为留着短须,嘴巴半掩半现。从这短须下的嘴唇里冒出的随便一句讥蔑之语都会使我受挫,有时候一整天都缓不过来。史蒂夫·斯缪恩开着一辆蓝色现代汽车,在学校外面,只要看到同款汽车,我的心就会提到嗓子眼。我小心翼翼,走路时挺直腰杆,说话时吐字清晰,生怕他在旁边看到听到。这种情况持续了很多年,从中学毕业以后还心有余悸。

我努力学习并非仅仅为了分数、为了证明自己聪明、为了参加八年级为期一个月的赴日研学旅行,而是为了免受史蒂夫·斯缪恩老师的批评和讥讽,为了能换得他的和颜悦色,不用多么明显,哪怕只是一点点就好。有一天上午,我们考的是《文化的构成》,前一天晚上,我跟一个朋友一起复习过,还为此发明了一种记忆技巧。第一次,我把十道题全部答对了(此前我从未有如此好的表现),史蒂夫·斯缪恩老师并未发出怀疑的哼声,而是赞许地点了点头。

几周之后,第一次家长见面会上,我的父母是分头来的。看着父亲踮着脚尖朝气蓬勃地走进教室,我快活极了。家长见面会一年举行两次,当时我并未意识到,两个乔布斯对我竟然有类似的影响。

我们五个人坐了下来:史蒂夫·斯缪恩老师、李·沙尔特老师、我父亲、我母亲、我。李·沙尔特老师先开口,眨眼间,她的三角眼不断闪烁:“她在校表现很好,一直在不断进步。”接着两位老师对我那幅地图作业点评一番。接着又谈到我喜欢《森林人》这本书,谈到我认真准备每次测验,谈到我每天早上认真练习太极拳。我一言不发,听他们说我。两位老师说,与去年穿超短裙、化妆的我相比,我可谓改头换面。李·沙尔特老师的目光在我及我父母的身上来回移动,但绝大多数时间里,她是看着我父亲。父亲的到场令这次家长见面会活跃了很多,两位老师的兴致非常高。我担心他们过度关注父亲而忽略了母亲,似乎我和父亲是主角,母亲只是个陪衬。

“如果你们还以为她是六年级那样,整天想着男生和穿衣打扮,那就错了。”

“很好,”父亲应道,“大体而言,我认为中学教育很糟,还不如让孩子们去周游世界,把他们送到船上,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不过这里跟别的中学大不一样。”

“是的,”史蒂夫·斯缪恩老师附和道,“我们很高兴丽莎能在这里取得进步。”我忍住不笑。“只要她能坚持下去。”史蒂夫·斯缪恩老师继续说道,然后就出去了。

“在洗碗这件事上,她很不听话。”母亲说道,深深地坐在椅子上。“她在学校里表现好,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做家务。”

“我同意。”李·沙尔特老师说道,“在我们家,女孩们都帮忙洗碗,有时还帮着做饭,还有洗衣服、打扫卫生。”

李·沙尔特老师看着我,说:“丽莎,要是你妈妈制定家务安排,你愿意尽力服从安排吗?”

“好。”我应道。我能看出来,听到这句话,母亲如释重负。但是我想跟李·沙尔特老师说明白,我们母女俩的矛盾不在家务活,而是母亲觉得没有得到足够的精神和情感支持。即便当着父亲的面,母亲也将自己的担忧和盘托出。

母亲早就向父亲寻求过帮助,不是金钱,而是时间和精力,她甚至低三下四地求过他。之前她从未有过类似的要求,只是任他来去,看我或不看我,只要他合适,怎么都行。而现在,我已经进入青春期,上了中学,学校离家有一个小时的车程,七点钟开始上课,所以她得五点钟起床,这让她一直睡眠不足。除此之外,还有别的麻烦:有一天,父亲的会计打电话通知她,说父亲不再为她支付医疗费用(此前他已为她付了一年的钱)。她和伊兰正闹矛盾,她辛辛苦苦地照顾着我,我才能在学校有良好表现,可她觉得自己被学校当成了两位家长中逊色的那位。

父亲拒绝了。他说,她如果想要更多帮助,就得让我跟他一起生活。后来他对我说,是学校认为我们母女俩频繁吵架,母亲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所以认为我跟他一起生活会更好一些。但母亲认为,父亲如果能多帮帮忙,情况就不会这样。

家长见面会结束后,我希望他俩能多交流一下。我在教室里多待了一会儿,把书籍资料收进书包。他俩走出教室,走到封顶的人行道上。母亲穿着一条长裙,脚上是一双靴子,上身是女装衬衫。父亲穿着白衬衫、羊毛西裤。那一天,海上升起的雾气布满天空。母亲的头发一卷一卷的,父亲刚刚理过发,像黑漆一般。我站在玻璃门后面,看见他俩面对面说着话。我不关心他们在谈什么,只要能一直交谈就好,因为这一幕让我感到平和甚至狂喜。我走出门去,站在他俩旁边。但是他俩都说要回去工作了,就在学校里分开,各自离去。

我和母亲先去买了些日常用品,然后回到家里。这时已是日暮,落日的余晖在公路上印下一条条宽阔的金线。我们下了车,这时,邻居玛格丽特——一位年长的女士,有时候在我放学后照看我——朝我们走了过来。

那段时间,父亲说要为我们母女俩买下当时居住的那栋房子,但房主不愿意卖。我担心等我上大学时母亲还不能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我想,趁着父亲尚未改变主意,要么就做做房主的工作,要么就去买一栋价格差不多的房子。但母亲似乎不着急,想必她跟玛格丽特说过我们要买房子的事。

“有一栋房子要卖,”玛格丽特说道,“砖头房,像童话里的房子似的,就在瓦沃勒街(waverleystreet)和桑塔丽塔街(santarita)的拐角处。”那里距我们有四个街区的距离。

“我知道那栋房子,”母亲说道,“就在南希法式乳蛋饼店对面吧?”母亲说的是一位名叫南希·米勒的女士,她卖一种酥皮冷冻乳蛋饼,我和母亲偶尔去吃。她发了大财,都能买一栋意式风格的房子了。

“就是那里,还没挂出去。我猜,你可能想过去看一看。”玛格丽特眨了眨眼睛,说道。

母亲想趁着天还没黑,现在就过去看看。沿着我们家门口的大街一路向北,下坡,在街区前右拐,再经过一个街区,来到第三个街区一角,只见一栋风格别致的砖房立在眼前:屋顶层层叠叠地铺着蓝灰色的瓷砖,铅条窗格玻璃窗,房子的螺旋小尖顶像猪尾巴似的。房子的一侧是一道高墙,跟房子一样,也是砖头砌成,日久已有风化的痕迹,高墙呈弧形围住庭院。在距离房子最远处,高墙上嵌着一扇木门,木门上有拱顶,半腰处是一个铁门闩,跟童话书里一样。

我们从大门向里面看着。“哇哦……”母亲赞叹道。她喜形于色,脸变得红扑扑的,眼睛亮晶晶的,似乎已将其视作我们俩的房子,就像刚喝了几口酒似的有了醉意。

“他不会给我们买的,”我说道,给她泼了点冷水,“这栋房子太好了。”

“他会的,”她反驳道,“他终于要为我们做点事了,真正大方一次。我希望他能办到,别的什么都不要,只要给我们买下这栋房子就好。”

我喜欢父亲当初给我们买那辆奥迪车时的感受,仿佛从天而降的神迹,一下子就改善了我们的生活。

“他不会的,”我再次说道,心里却盼着他能给我们买。这房子如果真成了我们的,会怎么样?母亲一定会过得很幸福。“再说了,咱们怎么买得起家具?”

“到时候再想办法。”她答道。

站在窗外看别人的家,总会令我联想起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她站在外面的雪地里,一根根地划着火柴,在火焰中幻想一幕幕幸福的场景,直到划光最后一根火柴,第二天早上被人发现冻死。自从得知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小女孩之后,我就有一种同病相怜的伤感。

几天之后,父亲来我们家,母亲在厨房里做南瓜汤。之前她在电话里跟他说过那栋房子的事,还说她想要那栋房子。他说有空就带房产经纪人过去看看。

“你知道我跟劳伦娜是怎么说的吗?”他问道。

“怎么说的?”母亲问道。

“我说我背着包袱。”他说的包袱,指的是我们母女俩。

“她真聪明。”父亲又对我说了一次,“我跟你说过吗?她长得像克劳迪娅·希弗。”他又开始重复以前说过的话了。他这样很令人沮丧,倒不是因为同一件事、同样的话听两遍令人厌烦,而是因为他第一遍讲述时,激动的样子令我误以为故事是特意讲给我听的。有时候,他告诉我一个秘密,并让我发誓守口如瓶,可后来我却发现,他对每个人都是这样说的。

他拿起一把铁勺子,从锅里舀了一勺尝了尝。“呣……”他品评道,闭上了眼睛,嘴里的食物还未咽下去,就又问道,“里面加了黄油?”

“加了一点儿。”母亲心不在焉地答道。

他一听,就把嘴里的食物吐在手上,口中发出作呕的声音,又跑到洗手池边漱口。

父亲把瓦沃勒街上的那栋房子买下来了,却是买给自己的。入住之前,他把房子翻新了一下。我跟他去看房子,他一一说着打算换掉的东西:地板、三角形的黄玻璃、院子里的紫藤架……一想到我和母亲曾奢望他给我们买下这栋房子,我就羞愧难当。他跟房东讲了价,最终以300万美元买下。房主是个寡妇,她受够了父亲举棋不定的慢性子。买下房子之后,他向母亲转述了买房的经过,说房主最终愿意减价卖房。伍德赛德的那栋房子他仍留着,为了那里的树和地,他打算将房子推平。母亲则认为他不该跟房主讨价还价,还因为他买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而心痛。同时,她又不觉得惊讶,她有一种阿q精神,遇到伤心事也能笑起来。心仪的房子落空,她很伤心,但这并非意料之外的事,也可以算作一种赞赏:她很有品位,因为是她首先找到了美好的事物。

劳伦娜

劳伦娜搬进了瓦沃勒街上的那栋房子。几周之后的一个周末,我过去看他们。她在二楼,穿着运动服,戴着一个新戒指。“我们订婚了。”她对我说道,伸出手让我看。那是一枚祖母绿切割花样的粉钻。“在他之前,我一共被人求过两次婚。”劳伦娜说道。父亲去杂货店买东西了,回来时,我跑出去迎接他。他从正门走了进来。“我看见劳伦娜的订婚戒指了,”我对他说道,“恭喜你们!”

“那戒指都能换一栋房子了,”他说道,“但我没告诉她。”他似乎担心一旦劳伦娜知道了戒指的价值,就会吓跑。他与我擦肩而过,走进屋里,把刚买来的果汁放进冰箱。

从那之后,有时候,我会趁着父亲和劳伦娜都不在的时候,到瓦沃勒街上那栋房子里去。他们总是不锁门就出去。我穿过一个小门廊进到屋子里,再走到厨房里。阳光照射进来,在厨房的墙上形成一块块大洲样的形状。房子里悄然无声,外面有只鸽子时高时低地叫着,墙上的光影似乎也随之晃动。

厨房的工作台上有一盒椰枣,旁边是一个木盒,里面有一堆樱桃。这些果实都是从附近的一个农场里买来的,据说,世界各地的王室也都吃他们的产品。椰枣和樱桃都有序排列,果肉朝上,上面覆着一层薄薄的蜡纸,像甲壳虫一样油光发亮。

台子上还有一碗熟透的红色杧果。我和母亲每次买杧果时都只买一个,因为太贵,而这里的杧果却似乎吃不完。

我在房子里闲逛,前房主在餐具室里留下了很多罐颜料,还有好几袋子画笔、几个放钉子的空罐、几瓶油彩、一些说明书。说明书都是以斜体草书写在线格纸上。

对我而言,这栋房子似乎是有生命的。我走进通往后院的走廊,看着庭院,我告诉自己,这基本上可以算是我的房子了。因为这是我父亲的房子,而我是他的女儿。我确信自己有权到这里来,但我还是不想被他们发现。

我和母亲住林科纳达的那栋房子。每次有小型地震或者有火车经过,都会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窗玻璃震颤有如唱歌一般。而在这里,却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一切都安安静静的。这里距离火车站有好几个街区,看不到阿尔玛街,也看不到铁轨。房子的墙很厚,圆形的门廊很宽,像西班牙教堂似的。

我握着细铁扶栏,沿石头阶梯来到二楼。扶栏上方有盏长筒状的纸灯笼,在风中轻轻转动。我觉得胸口仿佛吊着一根绳子,拉着我进了劳伦娜的房间。在强烈的好奇心下,我翻看了她的衣橱和五斗柜。长久以来我一直想多了解她,看我能否更像她一些。

两三周之前,我问她:“如果让你二选一的话,你会选外套还是内衣?”我是从谢尔·希尔弗斯坦的诗里得来的灵感,这个问题旨在探寻对方的偏好,看其重视的是内在生活还是外在生活,是内心还是外表。

“我不确定,”她答道,“你的意思是,我是选择漂亮的外套还是漂亮的内衣?”

“对。”我说道,却已不再相信她的答案能透露其性格。

“那我选漂亮的外套。”她说道。

我没想到她在这个年纪竟然还能劈叉。她为我演示过,真的是一劈到地。我关注她的一举一动,包括说话时使用的词汇,那些词我从未在别人的嘴里听过:gratify,garner,providence,interim,pillage,marauding……一个个从她嘴里蹦出来,像珠宝一样为她的话语锦上添花。她说“marauding”这个词时,会把元音拉长,听起来成熟而自足。她的眼睛是冰蓝色的,很小,眼窝很浅。不知何故,有时候,看着她的眼睛时,我会感到伤心。她说,要是不戴眼镜或隐形眼镜,她就跟瞎了一样,整个世界只剩下轮廓。

劳伦娜的朋友凯特就住在附近。有时候我在这边,她也过来。她俩年龄相仿,都近30岁了。她俩有时会谈到某些一无是处的人,每当谈起,劳伦娜就伸出拇指和食指,比画出大写字母“l”。当她说到“loser”这个词时,听她清晰地吐字,我就在想,我千万不要变成一个一无是处的人。劳伦娜的老家在新泽西州,由此我判断,她称人为“loser”时,其实指的是新泽西州的正常人。她俩没有博肯拖鞋,没有宗教导师,也不谈灵魂转世。大约在那段时间,劳伦娜说有个男人在全食食品超市尾随着她,自称是由一只大黄蜂转世而来。

现在,我身在二楼,周围静悄悄的,我想找出她的秘密。我打开她的衣橱,里面有个立式穿衣镜、一个五斗橱、一根用来挂衣服的横杆,是请木匠用浅色木头做的。五斗橱上有两支口红,一支是淡紫色,一支是亮粉色,都因为多次使用而被磨得又尖又细,顶端几乎要断掉的样子。我拿淡紫色的那支抹了抹嘴唇,润润的,闻着像蜡和香水的混合体。

我打开她放内衣的抽屉,不同颜色的内衣——黑色、白色、肉色——叠在一起,跟我在家里收放内衣的样子一样。抽屉右上角有根象牙色的圈,我将其抽了出来,一团弹性蕾丝在我眼前绽开,原来是一条吊袜带。我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我在《花花公子》杂志上见过,但从未见过实物。

第二层抽屉里,有一双炭黑色的羊毛袜,我记得在一张照片上见她穿过。照片是在斯坦福大学广场拍的,照片上,她浅金色的头发垂在脸的两侧,双脚呈丁字而立,一副自信的样子。父亲把这张照片放在办公桌上。母亲喜欢抓拍的照片,我喜欢正面照,像杂志上那样。我想像劳伦娜那样,哪怕现在不行,长大后也可以。

我脱掉裤子,穿上她的短裤。短裤兜住了我的腿,我得一只手抓住裤腰,以防其掉下。我又穿上她的一件无袖衬衫,奶黄色,脖子和袖口有黑色的缝线。我把衬衫下摆塞进短裤里面,接着在镜子里看了看侧面和背面,希望光线和角度的改变能改善视觉效果。我学她照片中的样子,双脚呈丁字而立,我的指甲被咬得不成样子,所以我背着手。

我噘起嘴唇,因为我发现自己跟照片中的劳伦娜全无相似之处。

我把衣服都脱掉,把口红放好,却把吊袜带塞进口袋,接着走下楼梯,来到玻璃走廊,经过餐具室,穿过厨房,走出门去。

纽约的新家

那年春天,父亲邀请我陪他和劳伦娜去纽约。

“她跳舞很棒。”父亲在飞机上对我说道。我们坐的是商务舱,他坐中间,我和劳伦娜分坐两边。他看着她,抚摩她的头发,就像对熟睡的孩子那样。

“哪里,我跳得一般啦。”劳伦娜说道。但我知道,她一定跳得比我好,因为父亲在音乐会上看我跳过一次舞,却从未对人说过我会跳舞一事。

在此之前,劳伦娜抽时间开着白色的大众高尔夫带我出去吃过一顿午饭。她在斯坦福大学商学院上学,那时是她最后一个学期。她似乎很匆忙,开车时不看我,也不跟我说话,只是直视前方,仿佛不知怎样跟小孩子打交道。她跟我妈妈握变速杆的方式不同,她抓得不紧,用手掌根推挡把。她很漂亮,但跟缇娜不同,缇娜不化妆,也对自己的美貌不那么在意。

我们穿过斯坦福购物中心,她走得很快,有点外八字。当天她穿着黑色的山羊皮鞋,上面有金属扣子。“咱们去欧佩拉餐馆(operacafe)吃吧,”她对我说道,“他们做的恺撒鸡肉沙拉很好吃,脂肪很少。”在我听来,此番关于脂肪的话既新颖又迷人,这又是一个精致的世界,此间的女人对摄入的脂肪量很敏感,我也想跻身其中。我不觉得自己胖或瘦,我不常在外吃饭,很想尝尝这里的巨人蛋糕。这种蛋糕体形巨大,仿佛克拉斯·欧登伯格的雕像。我希望除了沙拉之外还能吃些别的东西。

但我们必须得快点吃,连吃甜点的时间都没有。劳伦娜金色的刘海从发际线下呈弧状盖住前额。她拿东西时总是准确而坚定,仿佛在拿之前就已经想好了。我喜欢她平时拿菜单、握方向盘、拿口红的样子。

初到纽约,我觉得这里总有股酵母味儿。空气中混杂着热乎乎的椒盐脆饼干味道,还有汽车尾气、蒸汽的味道。

劳伦娜带我们去了华尔街,在交易大厅里转了转。大学毕业后,她在这里工作过一阵。

“他们经常调换电话。”她说道。她指的是经纪人使用的白色座机,每个座机下面都耷拉着白色的电话线圈。“是恶作剧。把这部电话的听筒放在那部电话上面,这样一来,如果有人有交易要做,匆忙之间抓起话筒拨号,却发现拿错了话筒。”

劳伦娜的朋友谢尔到我们入住的卡莱尔酒店(carlylehotel)里来看她。她肤色浅黑,涂着红色的口红,嗓门很大,带着纽约口音。她站在酒店的钢琴旁边,弹了几下。她们俩谈论的人我都不认识,她们称其为“十足的废物”。

当天下午,父亲说:“我带你们俩去个地方。”我们乘出租车来到一栋高楼,下了车,又乘坐用毯子充当轿厢壁的货运电梯直到顶层,我的耳朵嗡嗡作响。电梯门打开,眼前是一个遍地灰尘、呼呼通风、光线暗淡的空间。

这栋大楼名叫圣雷莫大厦(sanremo),这里是大楼的顶层公寓。公寓仍在装修,几分钟之后我才明白过来,原来这间公寓是父亲的。这里的屋顶比一般公寓的高一倍,地上铺着硬纸板。他揭起一张纸板,让我们看下面的大理石地面。地板是深黑色的,光滑如镜,墙的衬边贴的也是这种。他说,这栋公寓是贝聿铭于1982年设计的,石板若是用光了,就得找一模一样的,否则就得全部换掉,不然就不一致了。大楼已经建了六年,还未完工。

“太棒了。”劳伦娜一边夸赞,一边四下里看着。

除了两侧的窗户之外,公寓里上上下下全是黑色大理石。我用手指擦掉一道灰尘,露出下面亮闪闪的大理石面。我们站在主厅里,只见比一般公寓高三倍的屋顶、窗户,壁炉,黑色的墙和地面。楼梯似乎是湿的,从二楼逐级顺下,每一级都比上一级宽一些,仿佛罐中倒出的糖浆。父亲解释说,这是借鉴了米开朗琪罗的楼梯设计。

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很难说舒适与否。这里有棱有角,锋芒毕露,像电影中富人的寓所。这里富丽堂皇,与父亲口口声声的反主流文化背道而驰,纯粹为了取悦访客。他开保时捷,穿高档西装,可我相信他以简洁为美。所以,当我看到他公寓的样子时,我很吃惊。或许他的简朴生活观只是对我而言,只是他对我吝啬的借口而已。或许他是两面人,看他穿破洞牛仔裤、吃素、崇尚简朴、住得简陋,我还以为他不在乎物质享受,但他还是难敌炫耀的富人心态。

“这本应是终极版的单身公寓啊,”他伤感地说道,“真好。”

我们走到外面的阳台上,一排石栏像烛台一样将其包围。身在这么高的地方,纽约市内的种种已经全不可闻,风声如被单甩动着。俯瞰下去,中央公园仿佛是挖填的一块绿色。

“景色很好吧?”父亲问我们。

“是啊。”我回答道。

“太漂亮了,史蒂夫!”劳伦娜称赞道。她的声音里带着轻松和喜悦,我也想有这种声音。他搂住了她,而我转头看向一边,如鲠在喉,双脚沉重。

“你真缺心眼”

回家之后不久,我和母亲在商场里买了一个沙发、一把椅子、一个搁脚凳。

儿童用品商店的橱窗里,挂着一对白羽毛制成的翅膀。母亲说:“我小的时候,妈妈告诉我,每个孩子出生时都有翅膀,但被医生剪掉了。肩胛骨就是翅膀根,是不是很奇怪?”

我们经过伍尔沃思,里面摆着一管管西瓜味的唇彩、一包包的美甲。我们经过布拉沃福诺餐馆,我们俩仍然偶尔跟父亲到这里来吃饭。最后,我们走进拉夫罗伦专卖店里,这家店是半敞式布局。水泥花盆跟我的腰一样高,里面种着凤仙花,凤仙花结着绿色圆嘟嘟的种荚,一挤就会爆开,喷出小粒的黄色种子,再恢复成扁平卷曲的样子。

“哎,这个沙发怎么样?你喜欢吗?”母亲问我,她说的是一个双人沙发。我坐上去,垫子没有弹起,而是慢慢地塌下去。

“我喜欢,”我说道,“很贵吧?”

她看了看沙发一侧的价格标签,倒吸一口冷气。

我知道她讨厌现在那个沙发,也就是多年前从父亲家里搬来的那个。要是让她选的话,她绝不会选那个。我想,那个沙发会让她觉得自己的生活里充斥着别人摒弃的东西。

最后,她买下了拉夫罗伦的沙发,以及配套的椅子和搁脚凳,刷的信用卡,这是那时为止我们花的最大一笔钱。为了少花点钱,她没有让店里换新的布面,而是保留了原先的沙发布面。付款过后,我们俩都有点飘飘然,似乎商场也已经与刚才大不相同,对我们不再设限。

我们一定是发财了,我如此想着。否则的话,她怎么会买大件物品呢?她想买一个新沙发的念头已经很久了。但她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我不知道。我问她时,她总是说没钱,可这一次,她说有。我不敢追问原因,生怕一问美梦就破灭了。她看上去开心而自信,我想,这才是我们在商场里应该有的样子,或许今后也会一直如此。

在香蕉共和国专卖店里,我们俩试了试同款不同尺码的牛仔夹克。这是一款箱型夹克,领子是石青色的灯芯绒。我尽量不喜形于色,我知道不能操之过急。但她把两件都买下来了,两件!与拉夫罗伦的沙发相比,两件夹克不值一提。我们提着沉甸甸的纸袋走出商店。

“你看,”我指着商店橱窗里的一件套头衫和长裙,对她说道。这是一家极简主义的小店,售卖瑞士服装。那件长裙是深灰色的羊绒料,套头衫是褐红色的安哥拉羊毛料,胸前绣着泰迪熊。“这身衣服你穿再合适不过了。”我对她说。若是没有泰迪熊的贴布,那就更好了,我如此想道。

“什么场合穿呢?”她问我。

“都行啊,”我答道,“去参加老师的见面会,去吃午饭、晚饭。”我为母亲设想着别样的生活。

“其实我不是很喜欢。”她犹豫道。

“试试吧,不穿上看不出来。”我在另一家服装店听到了这句话,就现学现用了。她从试衣间里走出来,仍然犹豫不决,但看起来太合适了。我坚持让她买下,售货员也一个劲儿地怂恿,于是她就买下了。

快到家时,我们在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灯处停下,前面就要转弯去我们的街区。绿灯亮了,她开车转了个弯,却未转回方向盘,于是汽车就又转了90°,错过了我们的路口,却像是无心之过。“哎呀。”她说着,方向盘还是打到了底。

汽车转了个大圈,又来到刚才停车的地方,可该转弯的时候,她又开过了。

“哎呀,又错了!”她笑道。

她开车转着圈,汽车似乎被卷入旋涡似的。人行道、草坪、树、房子,人行道、草坪、树、房子,反复从我们眼前闪过。

“转!”每到我们家所在的街区路口时,我就大声提醒她。

“我转不了啊。”她应道。周围院子里的灌木丛都长到房子半腰位置,那些房子就像长了络腮胡子的人脸一般,看着我们转圈。我们转啊转,头都晕了。终于,她转对了弯,把车开回了家。

当天晚上,我们在微波炉里加热鸡肉馅饼吃,在电视机前席地而坐,看《经典剧场》(imasterpiecetheatre/i)。我睡觉前,她要读安迪·沃霍的日记给我听。我已经很大了,不想再听睡前故事,但还是听她读了。

几天后,我们在加油站加油,母亲说她喜欢汽油的气味。我开玩笑说:“你真缺心眼。”以前我从未这样说过她。或许我是从《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的《素甲鱼的故事》里学到的,她经常读书里的片段给我听。话说出口,我希望她能否认,我希望她会生气地回应我:“你好大胆,敢说我缺心眼,我才不是。”可她只是哈哈而笑。

两三个月后,新的沙发、椅子、搁脚凳送来了,都装好了软垫,布面是暗褐色的亚麻,随之而来的还有羽绒衬垫和靠垫。她把旧沙发送人了。那套长裙和套头衫,她搭配着穿过几次,为的是让我看,但不久之后也送人了。她一犯错——比如迷路,再比如她坚称意大利冰激凌跟美国冰激凌一样,或者说不如美国冰激凌好吃……我就会说她缺心眼。每次听到,她总会笑起来。长时间跟父亲和劳伦娜相处,我已接受了他们的一些观点和高雅的生活方式。我去过纽约,我知道低脂食品的重要性,我见过劳伦娜小心而保守地往沙拉调味料里倒油,我知道意大利冰激凌跟美国冰激凌不一样,意大利冰激凌要比美国冰激凌好吃。

有一天,母亲开车带我出去。我发现她的牛仔裤上有块颜料没洗掉,就又对她说:“你真缺心眼。”这一次她没有笑,而是哭了起来。她把车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哭。她的反应令我,甚至连她自己都感到诧异。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那样说过她。

父亲结婚了

父亲的婚礼在优胜美地国家公园(yosemite)的阿赫瓦尼酒店举行。

主持婚礼的人是寇本(kobun),他是个佛教俗家弟子,我父母都认识他。仪式上,父亲和劳伦娜站在三个平板玻璃窗前,窗外是群山、森林和漫天飞雪。

劳伦娜穿着象牙白色丝绸婚纱,父亲穿着西装,脖子上扎着领结,下面穿牛仔裤。似乎他本人是个拼图,每一部分都是不同风格的衣物。

当天上午,劳伦娜在楼下的酒店大堂里,身穿黑色花朵图案的打底裤,戴着黑框眼镜。我以为,在婚礼之前,新娘是躲着不见人的,因为担心自己不够漂亮,劳伦娜却不这样,我喜欢她跟我们同乐的样子。

寇本安排了几个人在婚礼上致辞,我就是其中之一。

婚礼只邀请了四十位嘉宾。婚礼过后,大家一起在雪中森林里远足,穿的是父亲送给大家当礼物的抓绒上衣。晚宴在一间大厅里举行,一些长方桌呈“u”形摆放,其间会有古典吉他演奏,还放了一束束麦穗做装饰。

母亲未受邀请,但在婚礼前一天,父亲给她打过电话。很多年之后,母亲才把这件事告诉我。得知此事,我甚是惊讶,因为之前我不知道他们俩会保持联系。他俩的关系忽近忽远,我总是无法理解。

父亲在婚礼上致辞。他说,人们相聚相守的原因并非是爱,而是价值观,共同的价值观。这话是说给在场嘉宾和劳伦娜听的,很是生硬,仿佛是演讲,又或者是警示。几个人致辞过后,寇本叫到了我的名字,我朝父亲和劳伦娜走去。他俩站在窗户前面,背后的大雪缓缓而落,仿佛置身雪景球中一般。我手拿发言稿,上面写着:能目睹父母结婚是一种罕有的体验(一个朋友给我出的点子)。我一边向他们走着,一边读着,接着便哭了起来。父亲示意我走近,我抱住他俩,劳伦娜轻声安慰我道:“好了,丽莎,乖,别哭了。”

我一直期盼这场婚礼,因为我能吃到美食和蛋糕(形状像拱顶,味道像香蕉),可能会有舞会(结果却没有)。我为婚礼的种种细节、庆祝仪式的各个环节都做好了准备,等到身处这久盼的热闹中时,我却手足无措了。我想成为婚礼的焦点,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幻想的某个幸福场景成真。这场婚礼是为我准备的,我是新郎、新娘的女儿,即便劳伦娜不是我的亲生母亲。

婚礼结束后,我怅然若失。我不是这场盛事的焦点,绝大多数合影中都没有我。父亲的心思似乎都在劳伦娜和宾客身上。婚礼之后的晚宴上,劳伦娜坐在桌前,我则站在她的身后,给她的长发编辫子。

后来我溜达到大厅里,在礼品店中闲逛。我找到一个小相册,封面是布做的,看起来像是一块马赛克式树木图案的织锦的一部分。

“请问您是付现金,还是记在房费里面?”以前我偶然得知,酒店的消费可以并入房费里一起结算。售货员似乎很热情,对我的阴谋一无所知。

“记在房费里吧。”我答道。一想到这个相册即将属于我,我就兴奋不已,手掌都出汗了。但父亲在结账时可能会看出来,我希望他会因为忙碌而忽略掉,或者钱太多,不在乎这点儿花销。

在酒店里,我跟父亲的妹妹帕蒂共住一个房间。帕蒂跟他一样,也是领养的。父亲和帕蒂的关系一般,不算亲近。成年之后,他找到了亲生妹妹蒙娜,跟她更亲一些。当然,父亲和帕蒂也没有血缘关系。我因为自己跟帕蒂共住一个房间而感到难过,似乎我跟她才是一类人。

婚礼过后,大多数宾客在星期天就返回了,只有蒙娜和她男友里奇(richie)多留了一周时间,与父亲及劳伦娜一起过蜜月。蒙娜和里奇下一年在巴德大学举行了婚礼,其间父亲和劳伦娜陪他们一起度了蜜月。可现在,在我看来,如果蒙娜能留下,我没有理由不可以。寇本和他女朋友斯蒂芬妮(stephanie)也多留了一会儿,打算当天下午离开。

“要是你们不走,我也要留下。”我对父亲说道。

“看情况吧,”他应道,“我考虑一下。”他似乎有些犹豫,他拒绝我时一向干脆,这次却罕见地迟疑了。

几个小时之后,他对我说,我当天下午就得搭寇本和斯蒂芬妮的车回去。

退房之后,离开之前,他在前台为我和帕蒂住的房间结账。帕蒂在大厅的中央桌旁等着,我站在父亲身边。我哪儿都不想去,只想在他身边。

他看了一遍账单,皱起了眉头。

“是你花的?”他指着相册一项问我。

“是帕蒂。”我撒谎道。我怕他,也因为我要离去而伤心,还怕他发现我买了相册而不知说出什么话来。“我劝她别买,可她不听。”

一年多以来,我父母之间断断续续争吵过很多次。父亲的婚礼刚过,一场大战终于爆发。在此之前,我对于他俩的矛盾并不知情,只是感觉到两边家里的关系有些冷,我将之归咎于母亲生活的不易。其实他们争吵的原因是这样的:多年以前,父亲雇了个人负责伍德赛德那栋房子的园丁工作。最近,这个人在父亲瓦沃勒街的房子担任助理园丁,被我母亲发现了。我们认识他,因为几年前我们在波托拉谷租房子住,他就住在那里,负责照料那里的玫瑰。母亲从熟人那里听说这个人的孩子指控他猥亵。母亲怪父亲,说他把这样一个变态放在我的身边,并以此为引子,触发了他们的积怨。多年以前,父亲对我们母女俩置之不理,在我小时候未提供应有的保护,虽然他们未讨论、未解决这件旧事,但已变得彼此友好。而现在,他又一次未尽到保护我的责任,这件事一定是令母亲回想起了他以往的种种冷漠和忽视,于是勃然大怒。他俩一谈到这个话题,她就气得说不出话。她数次要求他辞掉那个园丁,但他不同意。

一天晚上,我独自去父亲在瓦沃勒的房子吃饭。他俩的“决战”爆发了。母亲在外面敲门,我开门一看,只见她气得脸色煞白,我大感意外。我看着他俩争吵,他俩站在门外,站在桑塔丽塔街的私人车道上,就在车旁边。我知道他们是为了那个园丁争吵,却不明白母亲为何如此伤心,在我看来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她为何如此气急败坏。我当时只希望她快点离开,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你好大的胆子,你好大的胆子,”她一遍遍絮叨着,哭着,“你答应我要解雇他。”

“不。”父亲拒绝道。他昂首挺胸地站着,无动于衷。父亲看起来样子不错:上身是一件新的黑t恤,下身是一条尚未出现破洞的牛仔裤,母亲则身穿着短裤和网球鞋。

站在父亲身边,母亲显得衣冠不整、褴褛不堪。说话时,她抽泣着,几乎听不出在说什么。回想起来,我满心愧疚:我只想让她表现得文雅安静一些,保持他俩友好和正常的假象。我不想让父亲以为我跟母亲有一丁点儿相似之处。倘若如此,他就不愿要我这个女儿了。母亲看上去简直不可理喻,甚至有些疯癫。我希望她的感受能少一点儿,表达的情感也少一点儿。看到她频频跺脚、面容扭曲的样子,我觉得很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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