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驶上芒廷霍姆路(mountainhomeroad),又拐上一条两侧有白色柱子的路,柱身有粼粼裂纹,柱子也不是竖直的,歪歪斜斜,在夜色中呈银白色。接着,父亲的别墅就出现在视野里了:那个有旗杆、有大门的白色的房子。
院子里有两个汽车般大小的板条箱,里面种着两棵大树,像盆栽似的。蓬松的树冠像云朵一般,树干都是定过型的。我随着父亲走进前门,来到拱顶大厅里,从这里可以到达四面八方各个房间。前门是原木所制,摸一下的话很可能会被木刺扎到。跟我上次来时相比,这扇门似乎更大、更沉重了。
父亲打开灯,开关的咔嗒声在瓷砖地板上回响。暗淡的灯光下,只见宽大的楼梯及其弧形扶栏一路向上,消失在楼上的黑影里。走廊的墙上,倚着一辆摩托车。双人黑皮车座、铬黄色车身,像只大黄蜂。
“这是你的车?”我问道。因为他看起来不像是会骑摩托车的人。
“是。”他答道,“但我已经不骑了。你等会儿想去泡个热水浴吗?”
让我带泳衣来,原来是为了这个。看我仍有疑问,他带我去看了他的卫生间。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卫生间,以至于在此后多年时间里,我都将其视作奢华的标准:马桶上面是个独立的蓄水池;天花板上是立体星星外形的吊灯;摩尔式风格的瓷砖洗手盆,上面有密集多彩的花纹;水龙头的把手是青铜翼状。浴室里灯光很暗,回声很大,屋顶很高,几乎高不见顶,给人一种神圣的感觉。我四下里寻找马桶的冲水阀,只见一根链子连着一个白色的陶瓷把手,拉一下,马桶里就猛烈地冲下水流。
我又跟他来到大厅里。屋顶上是一排排黑色的屋梁,房间正中央是一架黑色的钢琴,盖子是掀起来的。除此之外还有一盏灯、一个黑皮沙发。沙发很大,但跟房间一比,一下子又显得很小。隔壁有个大拱门壁炉,我无须弯腰即可走进去。壁炉上面是个餐具橱,白色的橱架直通屋顶,但里面空空如也。穿过弹簧门,是一间白色的大厨房。我记得上次来的时候,这里是连绵不断的空房间,屋里全是霉菌和腐木的味道,也没有摩托车和钢琴。
父亲从冰箱里拿了两个盛着沙拉的木碗,还有一瓶褐色的果浆。除此之外,冰箱里再无他物,只剩白色而干净的储物架。他为我们两人满满地倒了两杯果浆,多到我喝不了的地步。接着,他把沙拉倒满到一个大盘子里,两种不同的沙拉并排摆放,半边是胡萝卜和葡萄干,另外半边是干碎麦和欧芹。
“每样都给你来一些,好吗?”他对我说道。我点了点头,从没有人一下子给我这么多食物。他是想让我都吃掉?
“还有这个,”说着,他举起一个绿色的方瓶子,“这是世界上最好的橄榄油。”我不喜欢吃橄榄油,但我还是让他在我的沙拉上倒了一点儿。
他递给我一把大叉子,我们开吃。沙拉很冷,除了食材的原味再无其他。我们俩并排坐在厨房工作台前的长凳上,面对炉子,他边看报纸边吃饭。过了一会儿,他问我吃饱了没有,我说吃饱了,他便收走我的盘子和杯子(几乎还是满的),放到了洗碗池里。至于我吃了多少,他一句话都没说。
“换上泳装吧。”他说道。
我们俩从另一扇门走进门廊,又穿过好几个空房间,走上一段楼梯。楼梯刷的是白漆,有几处地方已经褪色了。
“下面得摸索着走了。”他说道。灯的开关在楼梯下面,走上楼梯就没办法关灯了。说罢,他把灯关掉了,周围顿时伸手不见五指。楼梯吱嘎作响,我双手扶墙,摸索着往上走。“轰!”他出声吓我,接着又学起鬼叫,“嚯……哈……哈……哈……嚯……”
走上楼梯,我跟在他身后进了一扇门,外面是一个狭长有顶的木质阳台。从阳台上可以看到院子以及院子里的黄杨树。脚踩上去,阳台抖动不已。“这玩意儿快散架了。”父亲说道。我们沿着阳台走到一个纱门前,他推了一下,门嘎吱嘎吱地开了。“这是姻亲房。”他介绍道。
“什么是姻亲?”我问道。
“姻亲是一类人,离得越远越好。”这其实是一整套公寓。
房间里的味道跟这栋房子的其他房间一样——旧地毯、霉菌、木头、油漆。我跟着他走上一段楼梯,走过一个小门廊,走进一个空旷的大房间。这是他的房间,地板上有个床垫,金属支架上有台大电视机。
“那是你的床。”说着,他指了指隔壁的一个房间。里面铺着红色的粗毛地毯,地毯上是个蒲团,上面有床单和枕头。
这是位于空荡荡的洞穴般的大房子内侧的、只有寥寥几件家具的小公寓,却给人一种野营的感觉。
他走出去,让我换衣服。我换好衣服出来时,他也已换好衣服在外面等着我了。他光着脚,身穿短裤和t恤。他递给我一条黑色的大毛巾,比我用过的任何毛巾都大、都舒服。他家里的什么东西都是大的:板条箱里的树、正门、壁炉、冰箱、餐叉、电视机……
在楼梯井旁边,我又看见了上次来时看到的那架电梯。乍看上去,它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门道,只是旁边有两个黑色的按钮。我问父亲能不能坐电梯,他说可以。这架电梯只有在外门和内折叠门都关上之后才能运行。菱形格的栅栏随电梯轿厢一同上下,厢里某处不断地发出嗡嗡的声音。只见四壁快速移动,仿佛我们是静止的,上下的是它们。身在轿厢里,仿佛置身于监狱的囚室,不知会在哪里把你放出去。电梯停下,父亲伸手去打开金属门闩,他的胳膊擦到了我的胳膊。我推开电梯门,一跃而出,到了门廊里。
外面一团漆黑,连脚都看不见。我们沿着柏油路走下山坡,朝泳池走去。枯卷的橡树干叶戳进我的脚趾缝里。旁边的大树上,树叶被风吹得飒飒作响。草坪上的这条柏油路通往泳池,泳池边上就是热水浴缸。借着月光我能看到热水浴缸是干净的,但泳池里漂满落叶。
父亲脱下t恤,滑进浴缸里。“啊……”他舒服地舒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我也坐进浴缸里,学他的样子说了句:“啊……”我坐在他对面的凳子上,头部后仰,只见一望无垠的天空,繁星点点,犹如在我的胸口跃动。冷风滑过脸颊,蟋蟀促促而鸣,树枝吱嘎作响。上半身是冷冷的空气,下半身是暖暖的水,我感觉就像坐在父亲的敞篷车里一样,车篷落下,加热座椅开着,冷热两重天的体验。
我们俩静静地坐在浴缸里,水面不断升起气泡和薄雾。我把头扎进水里,想在水里倒立,但下面的喷孔有水流,水泥凳子也碍事,我也怕碰到他的腿,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好了,孩子,”他说道,“我们出去吧。”
“好。”我答道,我的手已经泡皱了。我们披上毛巾,走回刺脚的草坪。我觉得既是跟他在一起,又是独自一人。我们来到沥青路上,汽车就停在这里。他指着二楼的屋角说道:“从那间卧室造一段滑梯下来,一直到泳池,你觉得怎么样?”
“好啊,一定要造。”我答道,却怀疑他是在开玩笑。不过,我又希望那会是真的。
他的房子有些地方有裂纹,还有一些修补的痕迹,呵护与疏于管理并存,令我不解。卫生间里的洗手盆里有锈色的斑点,一间侧厅的角落处漏水,但外面花园里的树莓却修剪得井井有条。整栋房子都是空荡荡的,他却不在乎,仿佛自己并非主人,而是住客。我问他这个房子里一共有多少个房间,他说不知道,因为他尚未把每个房间都看一遍。
后来,我把整栋房子探索了一下。不论是单间还是套间,打开满是灰尘的房门,看到的总是空荡荡的、同样满是灰尘的房间,有的是铺了瓷砖的水池或淋浴室。别墅后面是一栋巨大的建筑,看似是个教堂,它本应是个水塔,却没有蓄水池了,只剩一层层木质的箍环,中央位置原本是蓄水池的地方却是空的,外面全是落叶、鸟屎和蜘蛛网。因年代久远,箍环变成了银色,仿佛一具大型动物的骸骨。父亲住在这里的那段时间,我都没有来得及把所有房间都看一遍,那些未“征服”之地、未知的领域,都令我着迷。泳池旁边有个网球场,周围的防护网上爬满了葡萄藤。球场的绿色地面也被地下的树根顶得起伏不平,甚至开裂,有几处地方已经褪色或磨光。球网很脏,在两根杆子中间耷拉着,几乎要垂到地面。
“网球场是你的吗?”我问道。
“不知道。”他答道。
“你会打网球吗?”我又问道。
“不会。”他答道。
“我也不会。”我说道。
和父亲在一起
泡过热水浴之后,我们俩躺在他的床上(他在靠近电视机的那一侧),一起看《红气球》,接着又看了《哈洛与慕德》。我不喜欢《红气球》,因为内容太幼稚了,但我又觉得我应该喜欢它,因为那是父亲提前选好的电影,也是我们父女俩一起看的第一部电影。我喜欢《哈洛与慕德》,中间当我要去厕所小便时,他就先把电影暂停了。“那是帕洛阿尔托的教堂。”看到电影中哈洛与慕德相遇的那个教堂,他对我解释道。
两部电影都是影碟,就像银色的唱片似的。取放光盘时,他用手指捏住中间的圆孔和边缘,不碰触光盘的表面。装进光盘后,影碟机关闭舱门,会发出一连串机械运作的声音。
影碟机舱门的嘎嘎声、液压车门的砰砰声、车灯操纵杆的咔嗒声……在他身边听到的所有声音都让我感到很新奇。他的床边有个金色底座的床头灯,只需触一下底座就可以开关电灯,我试了好几次,太精妙了。我在想这样的电灯为什么不能普及呢?为什么大家还要用按钮式或旋钮式的机械开关?
“该睡觉了。”电影结束后,他对我说道。
很晚了吗?我并不知道。跟他在一起时,时间的概念是模糊的。早上也是如此,跟他在一起时,早上的时间也是漫长的——空旷的空间、明亮的环境、四周的沉寂……跟与母亲在一起的早晨截然不同,跟她在一起时,总是匆匆起床,跑到暖气旁穿衣,再开车送我去学校,在车里吃烤面包当早饭,她的汽车挡风玻璃上挂着白霜,等着车里的暖气上来将其融化。但我跟父亲在一起时,从没有匆匆忙忙让人手忙脚乱的时候。
深夜,当我躺在床上时,我才注意到这里蟋蟀的叫声竟然大到震耳,虫鸣声远远地向我袭来,越过黑暗的草坪,进入黑暗的大房子,冲击着我的耳膜。就在我以为即将被蟋蟀的叫声淹没时,叫声却戛然而止,周围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那时我才感觉到,跟这个我几乎不了解的人住在这个石洞般的大房子里,其实是很可怕、很孤独的一件事。
母亲从印度带回来一串豆粒大小的铃铛,那是印度舞者戴在脚踝上的东西。而这边蟋蟀的叫声像极了那种脚铃的声音,它们齐声鸣叫,仿佛数千名戴着脚铃的舞者在狂舞,速度越来越快,舞步越来越快,却又突然停下动作,万籁俱寂。
“你为什么不戴手表?”第二天早上,我穿好衣服准备去上学,我问他,因为在我的印象中,优雅的男士都戴着手表。
“我不想被时间束缚。”他答道。
“那是什么?”我从厨房的窗户向外看去,指着一个建筑物问他。它像是一个检票亭,前面是透明的玻璃,上面有一个尖顶。
“是鸟舍,喂鸟用的。”
“里面有鸟吗?”
“没有。朋友以前送给我一只孔雀,可现在它跑了。”
“你会再弄些鸟放在里面吗?”
“不。”
我能看出来,他已经被我问烦了。七英亩有多大,我心中纳闷。若是站在宽广的草坪上,背对网球场和泳池,面向远处层层叠叠的山丘,视线依次越过鸟舍、一棵巨大的紫叶欧洲山毛榉、树莓林、橡树林、水塔,直到树林渐密、山丘隆起的地方,估计就到头了。“那里就是。”有一次,父亲指着远处对我说道,但我不知道他指的是哪里。
他把两个苹果、一把杏仁放进一个纸袋(是一个食品杂货袋,不是午餐袋),然后把袋口卷紧。“给,这是你的午餐。”他一边说着,一边将袋子递给我。移动间,袋底的杏仁发出咯咯的撞击摩擦声。
我走在他的前面,陆续穿过餐具室、客厅,来到那个有钢琴的大厅里。大厅的沙发前有个小茶几,上面放着一本书,名字是《红沙发》。书里的图片都是一个红色天鹅绒旧沙发,这些沙发放在世界各地,上面坐着的都是各路名人。我翻到其中一页,图上的人正是父亲。图中的他英姿飒爽,头发顺滑光亮,双眼炯炯有神。跟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他双手指尖相抵,食指对食指、中指对中指……呈金字塔状,像个小动物的肋骨组成的胸腔。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我试着将这种姿势融入自己的生活中——上课时手肘支在课桌上、与母亲吃饭前手肘支在饭桌上、跟朋友在外吃午饭时手肘支在大腿上……可我的动作总不自然,双手撑在一起的时候,我的手显得很大,样子很傻。
我们俩走出大门时,“你不锁门?”我问父亲。
“没什么值得偷的。”他答道。
“你可以添点儿家具。”我建议他。要是他能再买些家具,这栋房子该多么好啊!我想让他真正喜爱这栋房子,并为之装点布置,将房子维护好。在学校里,我们玩一种名叫“选房子”的游戏,写下汽车、丈夫、房子的种类,然后随机搭配,看看未来自己会过什么样的生活。其中房子有四种:别墅、独栋房子、公寓、棚屋,而我对这四种房子都有直观的体验(树林大道上的工作室就算棚屋了)。我父亲有栋别墅,我不知道别的孩子谁能这么说。每个人都想住别墅,也都想要好车:保时捷、法拉利、兰博基尼……
在拐上280高速的高架桥时,父亲说:“眼睛看着要走的方向,手就能很自然地转动方向盘,真是奇妙。”
他讲解驾车拐弯的道理,就像母亲讲解画作一样。他不知道,其实我也有驾驶经历。对他而言,或许我没有任何过往,只是刚刚出现在他的眼前。
行驶在沙山路上,他指着远处凌驾于一众屋顶之上的胡佛塔,对我说道:“看,像男人的那玩意儿吧?”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帕洛阿尔托之根,”他解释道,“仔细看看,那个红色的头特别像。”
胡佛塔在朝阳中熠熠生辉,圆形的红瓦屋顶与校园里众多红瓦屋顶甚是相配。我跟母亲去过胡佛塔,近距离观察过塔上的铃铛和鸽子,感受过高处的风。铃铛周围围了网,以防鸽子在里面搭窝。
“噢。”我应道,笑了几声,努力地在脑海中把胡佛塔与见过的寥寥几根阴茎联系起来。
“就像那玩意儿一样。”他又说了一遍,语气中满是不屑。
同在屋檐下
“我应该会在自己40多岁时死掉。”就在那段时间,父亲对我说了这番话,他是第一次到朋友家来接我。他的表述颇具戏剧性,似乎是要激起某种回应,我却不知所措。我那时只有8岁,对我而言,40岁已经很老了。我心中窃喜,因为他把如此私密的事情告诉了我,还因为我们俩还有大量时间共处而高兴——毕竟还有四到九年的时间呢!我早就知道,他预言了自己的成功和早逝,母亲告诉过我这些。他是不是会认为我们母女俩不在背后议论他?看他说这话时一本正经的样子,好像他真的以为他不在的这些年里我们没有想过他、谈过他,就像他离开房间之后,房间就不存在了。
总之,他的这番话并没有令我悲伤,反而令我振奋。好歹有几年与他相处的时间,比什么都没有强多了。
他是个伟人,而伟人——比如肯尼迪、列侬——都是英年早逝的。我不知道这些,但他知道。
当晚,他接上我,开车带我回家。在车上,他说道:“这里原先都是果园。”母亲载着我在库比蒂诺行驶时,也会说同样的话,但我从来都不信。现在,这片土地上已经是道路纵横,低层建筑物鳞次栉比,仿佛存在已久,没有一点儿果园的痕迹。
“等我死了,就把我埋在苹果树下面。”他对我说道。
我记在心里,告诉自己到时候要想起来。
我们俩单独相处时,他总是提起这句话,所以我想,我有责任完成他的遗愿。他的意思是把骨灰直接撒到土里,不要装盒深埋,这样一来,树根就能把他吸收。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也是同样的:我坐着敞篷车去他家,车篷敞着,电热座椅开着;吃的是混合的冷沙拉,喝的是果浆;泡热水浴;一起看影碟——《西北偏北》《摩登时代》《城市之光》。每放一部电影之前,他总会问我是否看过。如果我回答没看过,他就会默默摇头,表情严肃,仿佛我犯下了什么大错一样。每次我要去厕所时,他总会把电影暂停。第三次跟父亲同住时,我尿床了。醒来后,我羞愧难当,怕清扫房间的人会向他告密。当地一对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的夫妇负责为他做沙拉、清洗被褥。当时我已经快9岁了,已经很多年没尿床了。但第二周我再来时,床铺已经换成了新的,而父亲也只字未提我尿床的事。
吃晚饭前,我们俩在钢琴上合奏《心灵》。我想,这可能是我们唯一都会的一支曲子。琴声在空旷的大厅里回荡。
上床之后,我尽量多等了几分钟,在蟋蟀喧嚣的黑暗里积攒勇气,然后走出卧室,走到父亲的床尾,装哭。或许这是从电影《安妮》中学来的——小女孩如何讨好脾气暴躁的男人。我穿着睡衣站在地上,低头看着床上的父亲。我知道该利用好身为小女孩的优势:要想唤起他的爱心,就得表现得弱小无助。对他而言,如果想和别的父女一样亲近,就得爱我才行,并且,他的床也比我的床舒服。
我进屋睡觉之后,父亲就戴上一副大耳机看电影。这时,他摘下耳机看着我。
“我做噩梦了,”我撒谎道,“我能不能跟你睡?”
“行啊。”他答道,指了指离电视机较远的一侧。我跳上床,枕头被我的脑袋压陷,仿佛里面装的是空气。
我的要求似乎并未唤起他的爱心,反而是种打扰,我希望日子长了能有改观。然而,他并非我想象中的那种父亲。的确,他的家里有电梯、钢琴、管风琴,他富有、出名、帅气,可美中不足的是,跟他在一起时,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上的空虚,那是一种莫大的孤独感——楼梯位于厨房后面,却没有灯;风从阳台吹进来,而阳台摇摇欲坠。我想要的都有,却无法乐在其中,就像豪华宴会上的一道冷饭。
早晨,他快速地晃我的肩膀叫我起床,“起床了。”他说道。
我穿上衣服,借着他为出门做准备的空当,四处探索了一下。我推开他卧室里的一扇门,探头看了看,原来是个衣橱。一排西服整齐地挂在衣架上,袖口在一条水平线上。跟他的房子不同,他的衣服都是精挑细选的,崭新而且昂贵。所有袖子都一般齐,绝无参差。我把手伸进袖口里摸了摸,衣料是那么轻软,仿佛把手置于缓缓的溪流中一样。
“英格丽·褒曼太漂亮了。”接下来的那个周三,我们一起看《卡萨布兰卡》,他如此说道。“你知道吗,她从不化妆,真是天生丽质啊。”
我喜欢英格丽·褒曼的嘴唇,平滑且饱满,嘴角探入脸颊。我喜欢她的口音,喜欢她走路时轻摆的样子。父亲对美女的评判标准是全无雕饰,但回想起来,我觉得她至少是涂了睫毛膏的。
我却觉得,美女应该涂口红、化妆,穿着漂亮的衣服,涂长指甲,用发胶做发型。
每当他谈起别的女人的美丽之处,听他语带向往地说着金发或美胸,看他做出捧的手势,似乎在掂量胸部的重量,我就会有种怪异的感觉。他谈到美女的时候,品评的全是种种脱离生命的细节,而非人的行为举止。
如果我个子高、金发、大胸,他就会爱我了吧?这些特点我以后也会具备,虽然是痴人说梦,但我总会有这样的幻想。
“你知道吗,我听过英格丽·褒曼的一件事,很震撼。”他说道,“但那是个秘密,不能外传。”
这时我们已经看完《卡萨布兰卡》,他把最后一张碟片放入影碟机里。
“我发誓,我绝不会跟别人说。”我许诺道。
“我有个朋友,”他开始讲了,“他爸爸是个电影制片人。他小的时候,英格丽·褒曼到他家去过。他家有个泳池,她就躺在泳池边的椅子上。”
父亲蜷在靠近电视机的床侧。他在谈论八卦和秘事时,往往更有文采,语速也更快。
他继续说道:“原来,英格丽·褒曼喜欢光着身子晒日光浴。我那个朋友,他那时还小,他的卧室就对着泳池,他能在卧室里看见她。接着,她就,嗯,她……”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总之,”他继续说道,“最后,高潮的时候,她抬头看见了他,正好看着他。”
“噢。”我应道。她在干什么?他看见什么了?她为什么光着身子?“我那个朋友,跟我是同龄的。”他补充道,似乎在澄清什么。“总而言之,对他来说,那场面简直太香艳了。”说着,他摇了摇头,又低下头,脸上挂着微笑。
随后几年的时间里,他对我重复讲过好几遍,每次都说自己听到了一件精彩绝伦的事、一个大秘密,却忘了自己跟我讲过。
大概在那段时间,我有了零花钱(每周5美元)。我买了一支藏青色的眼线笔,并将它带到了父亲家里。一天早上,上学出门前,借着他在外面等我的空当,我进了卫生间,伏在洗手池上,离镜子近一些,开始描眼线。
“快点。”他站在外面的阳台上,把着纱门。
“马上就来。”我应道。眼线笔有蜡质成分,不像铅笔在纸上那样容易画。我怕画得太深,所以下手很轻,几乎察觉不到。我听母亲说过,淡妆的女孩才是最好看的。看到我化了妆,他就会意识到我是个成熟的小女人。一想到这个,我就心烦意乱,连手都抖了起来。
我走到门前,问他有没有注意到我的眼睛跟以前不大一样了。
他俯身看了看,说:“没有。”
“好吧,”我说道,“你应该能看出来的啊。”
“看出什么?”
“眼线,”我答道,“我画了眼线。”
“去洗掉,”他生气了,不由分说地命令道,“马上。”
安全感
“看那边的天空,”母亲对我说道,她正开车载我们回家,“漂亮吧?”我眼角一瞥,只见半空的电话线上方有一团艳粉色的云彩,路边梧桐树的叶子闪烁着金光。
“还行。”我应道。
母亲对色彩的感觉很敏锐,而指认色彩也是我们俩的交流方式之一,她开车带着我四处转,为我指出各种颜色。她跟罗恩分手了,起初我如释重负,觉得终于摆脱了他,母亲又属于我一个人了,但现在我不那样想了。他在的时候,我觉得他挺烦人,现在他不在了,我倒有些想他了。罗恩跟我们母女俩不同,他是个花样百出的人。他一走进家门,家里的气氛就会变得不一样。男人带来生机和活力,身在其中时觉察不出什么,等他们离开了,生活里就没了趣味和惊喜,变得平平淡淡。我和母亲没有钱,旧金山的餐厅和博物馆我们都消费不起。
现在,坐在行驶的汽车里,她想让我看云彩。
“抬头看看,”她说道,“你怎么了?”
我瘫坐在副驾驶座上,仿佛窗外的那朵烂云彩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东西。要欣赏她指给我的景象,似乎要浪费太多精力。不过是夕阳而已,我早就司空见惯了,生活已经开始了枯燥的重复。
柯尔斯顿邀请我到她家过夜。她就是那个追在我身边,宣扬我父亲名字的女孩儿。从那时起,她就不再那样做了,我们俩在学校里是一伙的。经过家长和学校的同意,我们俩放学以后可以从学校步行回她爸爸家。她爸爸的房子位于大学路北边,与我们家正好在帕洛阿尔托的两端。能不用大人陪同走这么远的路,对我们而言是一种特权。
柯尔斯顿家的房子是维多利亚风格,房子前面,一条水泥路直通木质楼梯。院子的土里,三条树根蜿蜒拱行,像脖子上的青筋一样。她的房间在阁楼上,就在屋檐下面,天花板斜着与地板连在一起。她的卧室里有一台小电视机。我在她的床沿坐下,床垫像果冻一样在屁股下面动来动去,太好玩了。
“这是水床,”她解释道,在床上摊开身子。
她身上有种奇异和不安分的特质,显得我保守而平凡。跟她在一起时,我总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就跟与那些看重我父亲名气的人在一起时一样。我跟着她下楼来到厨房里。
她从冰箱里拿出一根胡萝卜。
“你知道有些女人用这个做吧?”她问道,“她们把这个塞进下面,模拟做爱。”
“真恶心。”我应道。这个世界上存在很多令人反感、无法接受的东西,性就是其中之一。我对性已有了解,却对此感觉不安:人们私下里做着爱,人前却一本正经,仿佛干净的墙面里藏着的虫子。
“看!”柯尔斯顿说道,从她衣橱抽屉里拿出一条黑纱织物。那是一条蕾丝松紧胸罩,两个三角形的罩杯,上面有两条黑色的莱卡肩带。它看似是成年女性的胸罩,很是性感,尺寸却很小,是小女孩穿的。此前,我竟不知道世上有如此完美精致之物,其小巧和精美令我神往,就像小时候看到玩偶屋里的家具、食物、餐具的感觉一样。我想要柯尔斯顿的东西,所有的,偏远的房子、电视机、水床、蕾丝胸罩。
“哎,你想看《德州电锯杀人狂》吗?”
“好啊。”我应道,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德州电锯杀人狂》是什么。她从一个旧纸盒里拿出一盘录像带,放进电视机下面的录像机里。电影的画质很差,就像好几十种颜色的毛线织成的毛衣,我只能看出一个男人走过干草地,朝房子走去。
“我看了很多遍,”她说道,“每次都是睡觉前看。”
看完电影,我们俩正要关灯睡觉,她爸爸过来看我们了。
他坐在床边,看着柯尔斯顿。
“爸爸,我很没有安全感。”她奶声奶气地说,“你说过,要是我觉得不安了就告诉你,我现在就很不安。”
“噢,宝贝。”她爸爸爱怜着说道,紧拥着她。
她没有安全感?我看不出来。我很惊讶,她竟然知道“安全感”这个词,同时又有些嫉妒,因为她可以跟她爸爸说这样的话。这是大人才会用的词,我是绝对想不到的。
“好乖,宝贝。”她爸爸边安慰边站起身来,看着我们俩。“晚安,你们俩,睡个好觉。”伴着楼梯的吱嘎声,他下楼去了。
第二天早上,母亲过来接我,柯尔斯顿去厨房了。我借机在衣橱上层抽屉凌乱的衣物里找到了那件胸罩,塞进了我的书包里。
第五次到父亲家时,我已失去耐心。很久以来我一直希望,如果我能把分内事做好,那他也会做出相应的回应:我是惹人怜爱的乖女儿,他则是溺爱我的慈父。我认为,如果我能表现得像别的女儿一样,他就会上道。我们俩先是假装亲近,然后弄假成真。然而,倘若我了解他的本性,倘若我有一双慧眼,我就该知道此计不通,只会惹他反感。
我们俩坐在他的车里,向他伍德赛德的家里驶去。今天他穿了一件皮夹克,袖口是黑色棉线螺纹,与他的发色相配,很是潇洒。他仍是沉默不语,我的胆子却大了起来。
“等你用完,可以给我吗?”我问道。这时汽车刚刚左转,经过几根歪斜破败的白石柱子,这条颠簸的窄路正通向房子正门。这件事我想了很久,但直到现在才鼓起勇气开口。
“给你什么?”他反问道。
“这辆车,你的保时捷。”我不知道他把别的保时捷放在哪里了。我猜,应该是在别墅后面,排成亮闪闪的一排。
“休想。”他拒绝得如此决绝而刺耳,我一听就明白自己刚刚犯了大错。我想,或许他剐花车漆就换新车的传言是假的,他并未因一辆车剐花了就再买一辆新的,或许他花钱如流水的传言也是假的。在钱、食物、话语方面,他并不慷慨,而保时捷似乎只是一个美丽的例外。
我真希望能把话收回来。这时我们到了,他把车停在房前,关掉引擎。蓝色的绣球花比我的脑袋还大,从院门两侧探出墙来。
(几年之后,他曾戏弄我:“你觉得什么样的绣球花最好看?”
“蓝色的,宝蓝色。”
“我以前也是这么认为,那时我还年轻。”他挖苦道,“其实白色锥形的才最好看。”)
我正要下车,他转过脸看着我。
“你在我这里什么都得不到。”他说道,“明白吗?什么都得不到,绝无可能。”他说的是车,还是别的更贵重的东西?我不知道。他的话像一把利刃扎进我的心里。
熄火之后,车里只有车顶一盏白色的小灯亮着,周围一团漆黑。我知道犯了大错,他发火了。
在此之前,虽然他不承认,但他以我的名字命名了一台电脑的想法一直在我脑中盘旋,而且,当我在他身边感觉卑微渺小时,就用这个想法支撑自己。我关心的不是电脑,那不过是塑料外壳里的一堆金属、芯片和电路,其功能令人痴迷,但外形称不上漂亮,看久了令人厌烦。我关心的是,能以这种方式与他有所牵连。尽管他与我疏远,难得一见,但以我的名字命名电脑,意味着我被他选中、在他心中尚有一席之地,意味着我不是无根的飘萍。他有名气,他开保时捷,而如果lisa是以我命名的,那我也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现在我明白了,我跟他并不相合。在他看来,我是他恢宏巨画上的一个污点。因为他期望自己有伟大的事迹、光辉的形象,但私生女的丑闻与之相悖。我的存在,毁了他的完美。对我而言,却恰恰相反:与他多加亲近,我的羞耻感就大幅削减。他是我人生中的半边天,他带给我光明。
或许这只是个巨大的误会,是某个环节出了错,他可能只是忘了以我的名字命名电脑一事。我迫切地想把这件事纠正过来,如同举办了一个惊喜派对,等着主角到场——突然把灯都打开,再高声欢呼。一旦他承认了——是,我是以你的名字命名了一台电脑——一切就都理顺了。他会把房子都修缮好,买入家具,说他一直都在惦念着我,却无法找到我……但我同时还感觉到,如果我急于求成,反而会打破这微妙的平衡,他会从我身边一走了之。所以,我不上不下地等待着,只为留住他。
我跟着他下了车,走进屋里。这一次,我们没泡热水浴。我们吃了沙拉,其间他一直在看报纸。我们一起看了《闪电舞》,我没打算睡在他的床上。晚上,我因尿意醒来,眼前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万籁无声,蟋蟀也都住了嘴。伸手不见五指,我甚至分不清东南西北,也不知道自己是趴着还是仰着。我睁着眼睛在黑暗中等着,什么都看不见。我仿佛是要融入这黑暗里,但它却把我排挤在外。
要去卫生间的话,我得穿过父亲的卧室,再沿着走廊前行,穿过一个空房间就到了。
我爬下床,摸索着找到房门。房门是白色的,在黑暗中若隐若现,走近才清晰起来。我看见,父亲卧室一侧的床上,躺着一个金色头发的人。
是个男人,他是前来刺杀我父亲的。他已经把父亲杀了,又躺在父亲的床上睡觉!我对这个金发男人的嘴脸了然于胸,他只是个满嘴花言巧语的冒牌货。他会对我说,他是我的新爸爸,但他跟父亲没有一丝相似之处。我看不到他的脸,但我很害怕,金色的头发在黑暗中闪闪发光。我蹑手蹑脚地去了卫生间,又蹑手蹑脚地回来。穿过父亲的卧室时,只见那个金发男人还在床上。他在睡梦中翻了个身,钻进被子下面,就像游泳时潜入水中。我回到自己的床上,忧心忡忡,分秒难熬,不知所措,生怕明天一早醒来发现人生发生巨变,父亲从此消失不见。我怕极了,不敢再次起床与金发男人对质。我决定醒着直到天亮,可不知在什么时候睡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金发男人不见了,父亲复活了。昨晚的情景都是我臆想出来的。我没问父亲有无此人此事,我为自己无端的恐惧和保护意识而羞愧。
又一个周三晚上,母亲的夜校课因故取消,她开车过来看我们。我们不知道她会来,她在外面敲门、叫门,可都没人应,所以她就径自推开前门(没上锁)走进屋里,又穿过黑漆漆的房子,来到明亮但清冷的厨房,找到了我们俩。我和父亲正坐在台前吃饭,母亲坐了下来,父亲则像往常一样打趣我。
“这个家伙给你当男朋友,怎么样?”他边吃边看报纸,随手指着报纸上一个老头儿的照片问我。我看了一眼,打了个喷嚏,嘴里的沙拉谷粒飞到报纸上。接着他谈起蒙娜要给我买张新床的事,“小伙子们喜欢新床,这下你可不缺暖床的人了。你打算邀请谁来同睡?”他的玩笑开得实在尴尬。父亲别的地方都很高雅,却似乎不懂得怎样跟孩子说话。我想跟他多加亲近,可他尴尬的玩笑常常令我却步,我不知该如何应对,母亲也看到了我尴尬的表情。
后来她说,那天晚上厨房里的这一幕——他的玩笑、他像叔伯那样对待我的方式,以及我明显的不安——都令她惊诧。她说,我当时无所适从,全无往日自在的模样。从那以后,她周三晚上去上课时,就把我放在朋友家里,并告诉我,以后不让我在父亲那里过夜了,改成他来带我出去滑旱冰。我觉得这样的安排也挺好。
russianhill,旧金山的一个街区。
史蒂夫·乔布斯于1985年从苹果公司辞职后同年成立,1996年12月被苹果公司收购。
pixar,1986年史蒂夫·乔布斯以1000万美元收购卢卡斯电影公司旗下的工业光魔公司的电脑动画部,成立独立制片公司“皮克斯动画工作室”。1987年,皮克斯的第一部动画短片iluxojr./i(《小台灯》)获得奥斯卡最佳动画短片提名,并且获得旧金山国际电影节电脑影像类影片第一评审团奖“金门奖”。后来其台灯形象被用作皮克斯的标志。
fredastaire(1899—1987年),美国电影演员、舞蹈家、舞台剧演员、编舞、歌手,1950年获奥斯卡终身成就奖。
《韩塞尔与葛雷特》,又译《糖果屋历险记》,出自《格林童话》,讲述的是一对可怜的兄妹遭继母抛弃,流落荒林,最后来到了一座糖果屋;他们凭借智慧战胜女巫,找到了回家的路。故事中兄妹俩先后两次把石子和面包屑撒在路上以做标志。
susansarandon,1946年出生,美国演员、制作人。
natalieportman,1981年出生,美国演员、导演、制片人、编剧。
antonpavlovichchekhov(1860—1904年),俄罗斯短篇小说巨匠、杰出剧作家、批判现实主义大师。
tiffany,著名珠宝腕表品牌。
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levnikolayevichtolstoy,1828—1910年),19世纪中期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思想家、哲学家,代表作有《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
idesperatelyseekingsusa/i,1985年上映,讲述了一位受丈夫冷落的女子因看到报纸上的寻人启事,而和一名到处惹祸的新潮朋克女郎卷入了一场阴错阳差的风波中,又因意外丧失记忆力而经历一连串惊险、紧张、有趣的奇遇,是一部美国新女性英雄神话式喜剧。
pledgeofallegiance,美国公立学校的学生每天早晨上课前都会全体起立,右手抚左胸,面对美利坚国旗朗诵一段效忠祖国的誓词:“我宣誓效忠国旗和它所代表的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国家在上帝之下,统一而不可分割,人人享有自由和正义的权利。”
jehovah’switness,简称见证人、耶证。由查尔斯·泰兹·罗素(charlestazerussell)于19世纪70年代末在美国发起的基督教非传统教派。教众遵循中立原则,遵守现存国家的法律,但不对国旗或肖像敬礼,不向任何团体和个人宣誓效忠,对所有政治事件或军事冲突均保持中立,不参与政治斗争,也不服兵役。
macintosh,于1984年1月24日发布,是苹果电脑继lisa后第二部使用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sunmicrosystems,创建于1982年,现已被甲骨文公司收购,是it及互联网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产品是工作站及服务器。
itheredballoon/i,1956年上映的一部法国奇幻短片,讲述了巴黎的一个孤独的男孩儿与一枚红气球结下友情的故事。
iharoldandmaude/i,1971年上映的美国剧情片。
hoovertower,斯坦福大学的标志性建筑,以美国第31任总统胡佛命名。
约翰·费茨杰拉德·肯尼迪(johnfitzgeraldkennedy,1917—1963年),美国第35任总统。
约翰·温斯顿·列侬(johnwinstonlennon,1940—1980年),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士”成员,摇滚音乐家、诗人、社会活动家。
inorthbynorthwest/i,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执导的惊悚悬疑片,1959年在美国首映。
imoderntimes/i,查理·卓别林导演并主演的一部经典喜剧电影,1936年在美国上映。
icitylights/i,查理·卓别林导演并主演的一部无声影片,1931年在美国上映。
iheartandsoul/i,作者是美国通俗作曲家霍奇·卡迈克尔(hoagycarmichael,1899—1981年)。
iannie/i,美国家庭喜剧片,1982年上映。故事发生在1930年,10岁的孤儿安妮生活在一所孤儿院里。一天,亿万富翁沃巴克斯来到了孤儿院,从孤儿中选中安妮来陪他生活一周。其间,安妮以其勇敢活泼的个性将沃巴克斯打动,他帮助安妮寻找生身父母,却使其陷入一连串骗局和凶险,最后安妮平安归来,沃巴克斯将安妮收为养女。
ingridbergman(1915—1982年),美国好莱坞电影演员,两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四届美国电影金球奖最佳女主角、两届托尼奖最佳女主角。主要作品有《卡萨布兰卡》《东方快车谋杀案》等。
华纳兄弟影片公司出品的爱情电影,1942年在美国上映。
ithetexaschainsawmassacre/i,1974年美国上映的恐怖片,讲述了身无分文的贩毒者途经德州特拉维斯镇,被变态杀人狂追杀的故事。
iflashdance/i,1983年在美国上映的音乐爱情电影,讲述了热爱跳舞的女主人公追求理想的奋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