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此为止
我对父亲最早的记忆,是别人为他在俄罗斯山举办的生日宴会上,那时他30岁刚出头。
旧金山,我们称为“那个城市”。这里的灯光跟帕洛阿尔托不一样,斜射、发黄,比帕洛阿尔托的灯光更柔一些。那栋房子也更漂亮:房间宽敞,羊毛地毯沿及四壁,还有当时我见过的最大的电视机。后院的草坪几乎被一个圆形金属支架的高大蹦床占据。
父亲站在蹦床上,身穿牛仔裤和法兰绒衬衫。
“嗨,想玩吗?”他朝我喊道。
我走了过去,有一个人(不是我的母亲)把我举起来。我抬高双腿,刚好够到蹦床边缘的布料,我的脚趾像袋鼠一样蜷曲着。蹦床像个小型游泳池一样大,表面光滑如镜。我原以为我跟父亲两人会像我在上体操课时那样跳,可蹦床上同时有两个人,节奏不规则,会相互影响。我尽力控制自己的跳跃轨迹,但半空中还是差点跟他撞上。他的动作不协调,不知道怎么起落。他这样跳,对我俩来说都很危险,而且,蹦床四周还没有防护网。我们可能会掉到草坪上,砸在宾客身上,或者飞出后院的围栏。我体重较轻,所以,飞出去的人很可能是我。更严重的是,我们俩可能会同时飞出去,然后我砸在他的身上。我当天穿了一条黄色短裤,跳跃时,短裤兜风卷起,我担心他和下面草坪上的宾客会看见我的内裤。可我要是双手按住短裤,又显得太过滑稽,跳跃的动作也会变形失控。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跳到了最高点,因为每次跳起都伴随着下落,仿佛被人在下面拉扯着一样。
有两次,我们俩是同时落在蹦床上。我暗暗祈祷,千万不要有身体碰触,那样就显得过于亲密了。在外人面前,我刻意避免与父亲的意外亲近。半空中,他微笑着看我。
我掉下,他弹起;他掉下,我弹起。蹦床下面,有人为我们拍了张照片。我们俩跳啊跳啊,最后他对我说:“好了,孩子。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到此为止”,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嗨!史蒂夫”
母亲给我讲过一件事,那是她从我父亲那里听来的:
父亲是被人领养的。20多岁时,他曾寻找生身父母。最初的一段时间里,寻亲的事几乎没有进展,最后,父亲找到了当时负责接生的医生。他已经找了太久,所以,他将其视作最后的机会,要是再无进展,他就注定与亲生父母无缘了。
他去见那位医生,问生母的名字。医生说不知道,即使知道也不能告诉他,因为此举违反保密协议。
父亲从医生的办公室里出来,没有立即回去,而是打算再等等,看看有没有转机。与此同时,医生坐在桌前写了张纸条:“等我死后,请转告史蒂夫·乔布斯,说我认识他的生母,她叫乔安妮(joanne)。”还在纸条上写了她的联系方式。
四个小时之后,医生死于冠心病。父亲拿到纸条,找到了生母,还得知自己有个妹妹,名叫蒙娜。
讲述类似的故事,易于把控事件的巧合。在讲到父亲逗留期间医生写下谶语时,母亲故意压低了声音。
我8岁时,又跟母亲搬了一次家,父亲每个月到我们家来一两次。那时父亲被迫从苹果公司离职,后来我听说,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即便我当时还小,也能感觉到他深深的沮丧,走路的样子变得很滑稽,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他那时创办了一家新公司,名叫next,生产计算机软硬件。我还知道,他还有一家电脑动画公司,名叫皮克斯动画工作室,皮克斯制作了一部里面有大小两个台灯的动画短片,大获成功。但这点成就,无法与苹果和next相比。
母亲后来对我说,父亲之所以来找我们,是因为他世界级的成功事业遇到了挫折。她认为,父亲只有在事业受挫、在外失利时,才会想起我们母女俩,继而来家里探望,想在我们身上找到慰藉。他似乎在事业狂飙突进时忘记了我,受阻时才又想起我。
父亲过来时,我们俩一起在附近滑旱冰。母亲也陪着我们,因为那时我对父亲知之甚少,单独跟他相处让我感觉很怪异。他通常是下午过来。他来的时候,汽车轰鸣着开进我们的私人车道,停在红瓶刷子树前,震得房子及对面的篱笆都瑟瑟发抖,空气中洋溢着激动的气氛。他开着一辆黑色的保时捷敞篷车,车停下时,发动机由轰鸣变成呜呜低吼,熄火后才安静下来,显得周围越发宁静,只听得到鸟鸣的声音。
“嗨,史蒂夫。”我打招呼道。
“嗨。”他应道。
我喜欢他走路的样子:脚尖发力,身子前倾,一颠一颠的,他的外表干净利落。
我盼望着父亲的到来,为之牵肠挂肚。他离开后,我还总想他,但每次跟他在一起的一个小时里,我们之间总有种怪异的宁静,就像他的保时捷熄火之后那样。他不太跟我说话,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在跟母亲交谈,但中间会有长时间的静默,只听见旱冰鞋轮子在人行道上的摩擦声、鸟鸣声、汽车声和旁边草坪上吹落叶机器的声音。
我们在街区的街道上滑行,树影斑驳,旁边院子里种着灯笼海棠,花瓣绽开,雄蕊垂下,仿佛身穿舞会礼服和紫色鞋子的女子。有些街道两边种着巨大的橡树,有些树的树干因内力或地震而开裂,弯弯曲曲的裂纹里满是亮闪闪的黑焦油。
“看,焦油里映着天空。”母亲对我和父亲说道。真的,在天空的映衬下,条条焦油就像浅蓝色的小河。
跟母亲两个人在一起滑旱冰时,我总是很健谈,但跟父亲在一起时,我就变得沉默寡言了。
父亲的旱冰鞋跟母亲的一样,鞋身是褐色磨绒牛皮,红色鞋带交叉穿过金属扣眼。我有时滑到他们身前,有时跟在他们身后。母亲谈起旧金山的一所大学,说想去那儿上学。父亲在人行道或街道上的裂缝处总会绊一下,对我来说,滑旱冰就像跑步、游泳一样简单。母亲的旱冰鞋的后刹车片早就磨平了,前刹车片(像橡皮一样的那块)也磨掉了一半。她双脚迭进,直行一段之后,稳稳地停在一个停车标志前,就像弗雷德·阿斯泰尔的舞步一样。而父亲的旱冰鞋的刹车片都是新的。
“你会用刹车片吗?”我问他。这时我们已接近一个停车标志。
“我不用刹车片。”他答道。只见他直直地朝标志杆冲过去,实实在在地撞在前胸上,双臂搂住标志杆,绕着它转了好几圈,磕磕绊绊地停了下来。
经过种有灌木的院落时,父亲拽了一把叶子在手里,然后边滑边撒叶子。碎叶在我们身后连成一条线,就像《韩塞尔与葛雷特》故事里的情节一样。
好几次,我感觉到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可当我抬头看时,他又把目光移开了。
父亲离开后,我和母亲谈论起他。
“他的牛仔裤上为什么全是窟窿?”我问道。他该把破洞都缝起来。我知道他有数百万美元的身家。在谈到父亲时,我和母亲不说他是“百万富翁”,而是说“数百万富翁”,一是因为那样更精确,二是因为知道精确的数字显得我们是“自己人”。
“上高中时,他的衣服也有破洞,不仅仅是牛仔裤。”母亲答道,“他就那样。我们第一次约会时,他来家里接我,我爸爸说‘小伙子,你长大后想干什么?’你知道他是怎么回答的吗?”
“怎么回答的?”
“他说‘做个流浪汉吧’。你外祖父听了,很不高兴。他想让我跟有上进心的男人交往,可你爸爸那时是个留着长发的嬉皮士,只想得过且过,做个流浪汉。”
母亲说,父亲说话口齿不清。“可能跟牙有关。”她解释道。她说,大多数人要么是上牙兜住下牙,要么是下牙兜住上牙,“但他的上下牙是直接相对的,多年的磨合使得上下牙咬合时严丝合缝,像锯齿,或是拉链一样。”
在他们俩上中学相恋时,甚至在制售可以免费拨打任意电话的蓝盒子之前,父亲就预言自己会功成名就。
“他怎么知道的?”
“他就是知道,”母亲答道,“他还说自己会英年早逝,估计40多岁就会死掉。”
他的第一个预言已经应验,所以我相信,他的第二个预言也会成真。我继而把他看作某种先知,一生与孤独和悲剧为伴(只有我们了解他的孤独和悲惨!);他永远游离于光明和黑暗两端,没有中间地带。
“还有,他的手掌很平,这很奇怪。”母亲补充道。
我那时认为,父亲身上的种种怪异之处恰恰意味着他的神奇。他奇怪的走路姿势、拉链样的牙齿、破洞牛仔裤、平的手掌……这些怪象都被我赋予了神秘色彩,仿佛他不仅仅是跟别的孩子的父亲不一样,而是比他们更好。因为现在他出现在了我的生活中,哪怕只是一周见一次面,也说明我之前并非白白等待。与那些始终有父亲陪伴的孩子相比,我会过得更好。
“大多数人到了二十来岁就不再长个儿了,可他还在长。”她说道,“我亲眼见到的。”
当然,父亲身上的种种特点并不协调:他富甲一方,却穿破洞牛仔裤;他事业有成,却寡言少语;他文质彬彬,却笨手笨脚;他声名显赫,却孤孤单单;他发明了一款电脑并以我为名,却对我视而不见,也不向我提起这件事。尽管他身上有种种矛盾和不协调,我仍将其视作一种特质,是他独有的个性。
“我听说,只要剐蹭了一下,他就会直接买新的。”我无意中听到母亲对罗恩说。
“新的什么?”我问道。
“保时捷。”
“涂点漆不就行了?”
“车漆不是那么简单的。”罗恩解释道,“你看原车漆是黑色的,就补上黑漆,那可不行。两种漆不一样,光黑色就有好几千种。所以,要是刮了,就得把整辆车都喷涂一遍。”
之后父亲过来看我时,我看着他的车,禁不住疑惑:这究竟是上次开来的同一辆车,还是全新的另一辆车?
蒙娜·辛普森
有一天,父亲到我们家来,还带来一个人。她身材娇小,相貌漂亮,身穿牛仔裤,留着红色齐肩直发,深蓝色的大眼睛,嘴巴挺大,笑靥如花。
“这是我妹妹。”他介绍道。她名叫蒙娜·辛普森(monasimpson),是一位作家。父亲的生父将父亲弃养之后才结了婚,几年后生了个女儿并把她留下来抚养。她跟我父亲性格投契,刚认识就一见如故,亲近得不得了。那时她刚刚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名叫《芳心天涯》(ianywherebuthere/i)。这本书连续数周占据畅销榜,还被拍成电影,由苏珊·萨兰登和娜塔莉·波特曼主演。乍看之下,史蒂夫和蒙娜毫无相同之处:一个高大,一个娇小;一个沉闷,一个活泼;一个男,一个女……根本看不出他们是兄妹,只有两人同时笑起来时,才能看出一些端倪——他俩的笑容是一样的,还有相似的嘴唇,一样的大颗牙齿。
父亲的妹妹名叫蒙娜,对我而言这是天大的巧合。我们俩的名字合起来,恰恰是那幅世界名画《蒙娜丽莎》。这是怎样的机缘巧合啊!
在他们二人相认之前,父亲兄妹俩各自事业有成,但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他们俩有着不同的审美观,父亲购买昂贵的灯具、地毯、书籍,蒙娜则在跳蚤市场里寻觅古旧的水银灯、木雕、木兰花盘子、银边玻璃杯。
后来,在蒙娜的一再要求下,父亲为我和母亲租了一栋房子,比我们在麦尔维尔(melville)住得好多了。也是在她的一再要求下,父亲把他在伍德赛德(woodside)住的(我跟他生活期间也住在那里)小房子重新铺了地毯,粉刷一新。还是在她的一再要求下,父亲把我从原先的红毛地毯卧室换到了另一间卧室,这样我去上厕所时就不必穿过他的卧室。她给我买了一张新床,还主张让父亲给我们母女俩买栋房子。她一直站在我们母女俩这一边,为我们争取利益。她支持我母亲的艺术事业,格外关注并提升我的生活。她来我们家时,还带着对食物、饰品、衣物的热情。她能为我们找到最好的餐馆,吃当地最好吃的馅饼。她常常戴着同一副耳坠,长长的金链垂下,扫动着她的下颌。
蒙娜的父亲弃家出走,所以,她也是跟母亲长大的。我曾让她给我讲她小时候的事,而在我听来,她的母亲简直是脑子有问题。有一次圣诞节,她母亲给男友的孩子买了礼物,却什么都没给她买,她母亲把她扔在路边,让她去餐馆点一份牛排,自己却驾车离开,因为她们没法付钱,我的母亲绝不会做这样的事。蒙娜的往事令我不禁战栗,仿佛站在万丈悬崖边上俯视,濒临危险的同时却安然无恙。蒙娜对我很感兴趣,她注意到我的品位并对此做出评价,说我很聪明,她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是《一千零一夜》。后来我想,她这样帮助我、为我争取利益,或许是在弥补幼年时自己缺失的爱。
蒙娜看着我时,仿佛对我的脸格外感兴趣,甚至在跟别的大人谈话时,她也会偶尔注视我片刻。有一次,我们在餐馆吃饭,我在一个盘子的垫纸上胡乱画了画,她却说我画得很棒,将垫纸拿走装框,放在她纽约的住处里。
我希望自己的人生也能达到蒙娜那样的高度,我长大后也要像她一样娇小玲珑,我也要在大学里学英语文学,我也要写作。
有那么一年的时间里,她每周都寄给我她写的长信,用的是厚纸、褐色墨水。她送给我的礼物也是把我当成大人:银长耳坠,柔色封面平装版的契诃夫文集、蒂芙尼的镶紫水晶金戒指。
这些礼物就像一扇扇窗户,为我打开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我渴盼跻身其中的世界。她的童年不幸福,但她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成了人生的胜利者,那些送给我的礼物就是最好的证明。我担心,一旦她在我身上看不到自己幼年的影子,一旦她对我不再心生同情,她送给我的礼物和对我的关注都会戛然而止。
我上中学时,蒙娜又出版了一本书,名叫《一个普通人》(iaregularguy/i),我那时15岁。付梓之前,蒙娜寄给我一份书稿,问我的意见,问我有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我受宠若惊,可当我开始读时,我却震惊了:书中的角色都像极了我和我的父母,而我的角色名叫“珍妮”。此前,我根本不知道她要写我们的事。上大二时,我写了一篇文章,阐述了被人写成故事的经历。在文章中,我记录了蒙娜是如何收集我生活里的点滴,并将其纳入书里:她甚至连送给我的礼物都描述得巨细无遗,如一个古代中国的珐琅盒,蓝底,饰有菊花和五彩鸟。其他内容都是杜撰的(那本书是小说),但这种虚实结合的叙事令我反感。看到自己的事情变成了她笔下的白纸黑字,我甚是惊讶,甚至觉得自己被出卖了,仿佛她收回了给我的所有礼物。话虽如此,每当我读到蒙娜的书,总让我有提笔写作的冲动。
“人们习惯以小说的形式来叙述家事,”蒙娜解释道,“托尔斯泰就说过,小说的细节源于真实生活。”说这些话时,我们俩正坐在佛罗娜咖啡馆(caffeverona)里。我们俩到这家咖啡馆专门聊这本书的事,那时我还在上中学一年级。蒙娜得知我读过书稿之后心中不快,第二天就乘飞机从洛杉矶到帕洛阿尔托来跟我解释。
“作家就是这样的。我不是有意伤害你,绝不会。”
“我很伤心。”我说道。读她的书,我觉得自己已没什么可写。我感觉被掏空了。“珍妮”不喜欢寿司,因为吃寿司时就像嘴里被塞进了一根舌头。书中的细节令我不快,因为她写得太好了,那些事仿佛就变成了她的,而不再属于我。
“你先前读书稿的时候,怎么不告诉我,不想让我出版呢?”蒙娜问道,“我可以修改,可以等一段时间再出版,甚至可以不出版啊。”可我那时只有15岁,怎么会想到,又怎么可能干涉她的事业。
现在,书的出版已成定局。
何况,由于心中不安,我只读了一半书稿。我根本不知道我这个角色结局如何,所以,即便提出意见也很可能会被她无视。
“你没读完?”蒙娜问道,松了口气,“你会喜欢的,珍妮的结局很好。”
“或许吧。”我答道。
“没准儿有一天你也会出书,那就把我的书写进去。”她对我说道。我一听,颇感惊讶:原来可以做到书中有书,仿佛俄罗斯套娃一样。原来同样的人物、同样的时间段,都还有内容可以挖掘。
在那本书的故事最后,珍妮身穿校服跟其他孩子一起冲进教室。她终于跟大家打成一片了。
拍照
罗恩认为我就读的那所私立学校过分强调素质教育,基础教育不扎实。他说服了母亲,于是,我们搬到了帕洛阿尔托学区,以便我在这里的公立学校上学。
我们的新家是位于一栋房子后面的公寓。我们原先租住的房子就够小了,新家比老房子还要小一半,但房间一样多,就像儿童游戏房似的。房子里铺着木地板,在我们入住之前,房东将其重新打磨上漆。地板呈干草黄色,闪闪发亮,仿佛沾了水。在此之前,我们住的地方都是满屋地毯。母亲一见到这地板就欣喜若狂,这让我颇为诧异,她在新房间里把我的儿童床安装好。
我们入住不久,一天晚上,母亲租来《神秘约会》,在新电视机上看,但她不准我看。在此之前,我们住的地方都没有电视机。她让我上床睡觉,我却悄无声息地掉了个头,把门敞开一条缝,隔着沙发偷看。
电影里,一个女人身穿破旧黑衣,头发像谷穗一般,戴着好几条项链。越看,我就越想变得像她一样。
母亲转过身来,发现了我在偷看电视。
“我就知道你在偷看,”她说道,“快去睡觉。”说罢,她走过来把门掩上了。
几天过后,我在一本杂志里看到一张图,或许是盖尔斯或jordache的牛仔裤广告,图上有位女郎,她留着蓬松短发(或许是湿的),在空中跃起。她在半空中双腿劈叉,身下是黑色的沥青。她身穿t恤,砂洗的牛仔裤,我也想成为跟她一样的女孩儿。
一天,正当我和母亲在厨房里时,罗恩来了。家里的厨房正对正门,他一进门,就举起了手里的相机。
“别动,”他边说着边按下快门,“很好。”我们家没有相机。
开始时,他是抓拍,后来就让我们为他摆造型。我脸上的笑容都快僵住了。
在跟我和母亲相处时,罗恩总是过于坚持己见。母亲说他“犟得很”,仿佛只有极端的重复才能使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我知道罗恩是个好人,他的摄影技术很好,没有歹心,还很大方。他给我和母亲买了两条金项链,她的粗一些,我的细一些,均是鱼脊形的双套链。他拍了很久,还对我们俩的反对置若罔闻,最终惹得我们生了气,把他拒之门外。现在,他又追到厨房里来了,一面是母亲和我,一面是急于拍照的他。我们对他冷眼相看,他却打开了闪光灯。
“罗恩,够了,”母亲说道,“不拍了,可以吗?”
母亲跑进了卫生间,我则躲在了墙后面。
“回来啊,”罗恩喊道,“再拍几张吧。”
罗恩不在这里过夜时,我就跟母亲睡在她的床上。其实我更想一个人睡在这张床上。
“你为什么不离开他?”第二天,我问母亲。
“会的。”母亲答道。
罗恩把洗好的照片装在纸质信封里拿了过来。他刚进门,母亲就一把夺过他手里的信封,跑到沙发那里,坐下来翻看。我想抽几张来看,罗恩也想抽几张看看,但母亲蜷着身子把相片护在自己的怀里,一边看,一边把不喜欢的抽出来,塞到腿下面压着。
母亲深信,摄影师的核心视角就在其拍摄的照片中,好的照片意味着罗恩抓住了她的美,甚至是她的灵魂,丑的照片则证明他没有发现她的美,不懂得欣赏她,甚至不爱她。
“我看看。”我说道,从她背后探过手,想要取照片,但还是慢了一步:她把压在腿下的那些照片拿出来,撕作两半。
撕完后,她转过身来,冲我们耸了耸肩膀,得意地歪着脑袋,扬了扬眉毛。她知道这让我和罗恩愤怒且沮丧,但她却自鸣得意。在撕掉自己的照片后,她总是做出如此反应。
每当她这样做,都会触怒我。现在,我对她越发挑剔。我发现她走路时带点内八字,她的小脚趾外侧结了黄色的老茧,那些老茧坚硬且锋利,垂直于脚底板。她往沙拉里放了太多啤酒酵母,闻起来像灰尘密布的房间,而她做的蛋糕也总是塌的,因为她性子急,冷却时间太短。我曾经喜欢她咀嚼时鼻尖耸动的样子,还喜欢坐在她的腿上,听她咀嚼时发出的镰刀割草似的声音。但现在,我觉得这些都奇怪且不正常,我相信,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她也只能与罗恩这种档次的男人交往,她配不上我的父亲。继而我认为,她失败的感情经历完全是咎由自取:她不够漂亮,因而不可爱,也不会惹人怜爱,甚至还可能把我也抚养成那样。
我的父亲是乔布斯
新学校的教学楼是西班牙风格的单层建筑,灰泥墙、拱门和院子都是脏兮兮的。教室之间的走廊是露天的柱廊,地上铺着亮闪闪的水泥方砖。下雨的时候,积水就灌进院子和学校后面的围栏操场。我的老师是约翰逊女士(missjohnson),她是位年轻的女老师,我们是她带的第一批学生。她的金发沿脸颊垂下,刘海则是内弧形。她笑起来的时候,腮上会鼓起圆弧,仿佛嘴里含着好吃的东西。
此前我对效忠誓言一无所知,所以,当全班第一次起立宣誓时,我只是张了张嘴,滥竽充数。我发现,全班只有一个女生是坐着的,但她似乎不是忘了起立,而是坐得理所当然。
我问她这其中的缘故,她告诉我:“因为我是耶和华见证人。”
得知这件事之后,我也不再起立效忠宣誓了。
“你为什么不效忠宣誓呢?”有一天,约翰逊老师问我。
“我是佛教徒。”我答道。母亲说过,她和父亲都信奉佛教。
“哦,这样啊。”约翰逊老师应道。从那之后,她再也没要求我起立宣誓。
“并不是父母单方面选择了孩子。”母亲对我说道,这肯定是佛教的理论。“据说,孩子也会选择父母来投胎。”我“评估”了一下自己的投胎选择:父亲遥不可及,像闪烁的碎镜片一样;母亲如影随形,却咄咄逼人。或许的确是我选择了他们。如果让我再选一次的话,我还是会选他们。
在学校里,我不可以提及父亲。
“以防被人绑架。”罗恩解释道。
母亲上高中时,学校里有个女生被人掳进一辆白色无窗的货车,手脚都被绑了起来。出城之后,绑匪到加油站加油,她借机打开车门,才逃出魔爪。我隐隐约约地知道,由于父亲的关系,我也可能被人绑架。可是,因为他不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所以我遭绑架的可能性似乎有些小,同时又颇为刺激。
在罗恩的催促下,母亲带我去警局采集了指纹。一个男警察捏着我的手指,先在黑色的印油里蘸了蘸,再将其按在一张纸上。为了精确地采集指纹,需要把手指肚来回滚一滚。我的手指很细小,每次他抓住我的手指在纸上按,我都有点疼。指纹采集好了,纸上留下了数个指肚纹路。母亲解释说,那就是我的指纹,全世界独一无二。她说,我的指纹是螺旋样的,又称“簸箕”。接着她给我看了看她的指纹,她是同心圆样的,像山脊线似的。
“我有个秘密。”我对学校里的几个新朋友说道。我故意悄声,让他们以为我是不愿说出口。我觉得,要想达到预期效果,关键就是轻描淡写。“我父亲是史蒂夫·乔布斯。”
“谁?”有人问道。
“他可有名了,”我解释道,“他发明了个人电脑。他住在大别墅里,开保时捷敞篷车,要是剐蹭了,他就会再买辆新的。”
话虽如此,但即便我自己听来,这事都不甚可信。此前我跟父亲少有相处,只有寥寥数次滑旱冰和来访的经历。如果有这样一位成功人士做父亲,那么他的孩子理应有光鲜的衣服、时髦的自行车。可我什么都没有,连我的姓都跟他不一样。
“他还以我的名字命名了一款电脑呢。”我对朋友们说道。
“什么电脑?”一位名叫伊丽莎白的女生问道。
“丽莎。”我答道。
“一款名叫‘丽莎’的电脑?”她说道,“我从没听说过。”
“因为太超前了。”我引用了母亲的原话,但我不明白它为什么会超前。“后来他发明了个人电脑。你们可要保守秘密,要是让坏人知道了,他们就会绑架我。”
我耐心等着,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把这件事透露出去,起到欲扬先抑的效果。跟那些有父亲的朋友相比,我不记得曾感觉低人一等,我暗中拥有一个神秘的身份,在自怨自艾时,它就会发痒发痛,心理压力越来越大,继而以某种形式表达出来。
有一次,我听说父亲被《花花公子》杂志评为“年度最性感男士”。我有选择性地吹嘘此事,因为我既不知道消息的真实性,也不知道这个头衔的确切意义。据我猜测,因为既有《花花公子》又有《花花女郎》两本杂志,所以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在有裸体女郎的男性读物里被报道了,还是在有裸体男士的女性读物里脱光了。继而我得出结论,父亲应该是在《花花公子》里刊登了他的裸体照片。一想到这种情况,我就不寒而栗。我想,所谓成长,就是要对类似情况泰然处之吧。
学校里一个名叫柯尔斯顿(kirsten)的女生开始在课外尾随着我,嘴里念叨着“你爸爸是史蒂夫·乔布斯,你爸爸是史蒂夫·乔布斯”。
“别吵。”我对她说道。
但她不听。她有时是以嘲笑的语气在说,有时则像机器人一样嘟囔。我不胜其烦,但其骚扰也有好处:她广而告之的正是我想让大家知道的事实。是她在替我吹嘘炫耀,我则是无辜的,甚至是受其折磨的一方。
“那个女生是怎么回事?”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她如此问道,“她是怎么知道的?”
我说,可能是我告诉她的,但我是无心之过。
“你跟她说的?”
“我说漏嘴了。”我等着她大发雷霆,她却没有生气,只是疑惑不解。
“那更说不通了。”母亲分析道,“你告诉了她,现在她又反过来追着对你说?让她别再说了。这孩子真奇怪。”
一天下午,父亲又过来跟我们一起滑旱冰,他从next公司捎来一沓贴纸,一共六份。贴纸很漂亮,又大又厚,由透明硬塑料制成,上面印着一个黑色的立方体,立方体上面是亮闪闪的四个彩字:next。
“你可以把它送给学校里的朋友。”他说道。我激动坏了:这样一来,朋友们就会知道我并非是在杜撰自己的身世。
就在那段时间,约翰逊老师在班里搞了个活动,名叫“猜数字”,让学生们猜罐子里玉米粒的数量。我连续两次以全班最小的误差猜中了大概的数字。其实我只是在纸上写了几个数,我读不出来,因为我还不认识个、十、百、千的计数单位。母亲来接我放学时,约翰逊老师把这件事告诉了她,她们俩都以诧异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是个神童。一周之后,我写的一首诗被选中,刊登在学校的周报上:“美丽的朝圣者,伟大的朝圣者,他们乘着五月花号,踏上我们这片土地。”一切好像水到渠成,我变成了自己梦想中的样子:像父亲一样有名并且幸运。
不久之后,父亲给我送来一台麦金塔电脑。他把箱子从汽车后座上拖出来,搬进我的房间,将其放在地板上。他看了看箱子,说道:“该怎么打开呢?”似乎他真的不知道,我禁不住怀疑他是不是这台电脑的发明者。
房间里光亮的木地板上,只有儿童床这一件家具,平行四边形样的光从窗户里射进来,点点浮尘像半空中微小的火星。
他抓住顶部的把手,将电脑拉了出来,放在地上,靠近墙上的电源插座。
他抓起电源线,似乎很眼生的样子,说道:“我猜,应该把它插进去。”
他盘腿席地而坐,我则跪坐在他身边。他找到电脑的电源开关,按下开关,电脑启动,屏幕中央出现一张电脑的笑脸照片。接下来,他教我如何用电脑画画,画完后如何保存,然后他就离开了。
他对另一款电脑——lisa——只字未提。我担心他并未以我的名字命名电脑,担心那只是个误解。
“你想让别的同学都喜欢你吗?那就跟他们说,你去了nasa,还玩了飞行模拟器。他们会羡慕你的。”罗恩如此说道。他在nasa工作,是阿姆斯研究中心(amesresearchcenter)的工程师,所以能把我带进去。几个月之后,终于等到了去nasa的日子。那天,骄阳似火,茶色玻璃门外面的白色石头都散发着热量。他为我拍照:在nasa的标志旁边、在接待处的桌子后面、在飞行模拟器门外。那时我刚刚在超级剪理发店剪成齐腮短发(我的姨妈琳达在超级剪连锁理发店担任经理,所以我们享受折扣)。
可是飞行模拟器关着。“该死,”罗恩埋怨道,“怎么非在今天呢,太不凑巧了。”飞行模拟器并不像飞机,更像是间办公室。操作台上有几根黄色、蓝色的操纵杆,但屏幕是黑的。
“这些模拟器太棒了,就跟真的在飞行一样。”他解释道。听他讲着,我却在想,是不是真的会有乘风飞翔的感觉,如果操作失误,是否也会有失事坠机的感觉。
“看着屏幕,假装全神贯注的样子。”他吩咐道。他拿起相机,为我拍了好几张照片。“把操纵杆一起拉下来,很好。你可以跟朋友们说,因为相机开着闪光灯,所以照片上看不到模拟器屏幕的样子。”
接着,他带我去吃午饭。那里的桌布都是白色的,水装在银质水壶里,用玻璃酒杯喝。他为飞行模拟器的故障向我道歉,我跟他说没关系。
他又给我拍了几张照片:手肘支着桌面,小口地喝着水,微笑着。食物端上来了,我们开吃。
当天晚上,我在日记里写道:我爱爸爸。
紧接着我又在下面做了澄清:不是罗恩,是史蒂夫·乔布斯。
在史蒂夫·乔布斯的下面,我又写道:“我爱他!我爱他!我爱他!”我觉得这份爱就在我的胸膛里,如果它没了,我的心也会碎掉。
“准备好回家了吗?”
母亲被旧金山的加州大学工艺学院(californiacollegeofartsandcrafts)录取了,她要在那里攻读学士学位。因为她星期三晚上有课,父亲就主动提出每周三晚上带我去他的住处。这是我第一次跟他单独相处,我们俩将住在他那占地七英亩、白墙闪亮的别墅里。
第一个星期三,我坐在教室里,心里又是激动又是难以置信。我上四年级了。我们换了老师,她叫济兹曼(keatsman)。她坐在教室前面,因为学生们的顽皮而内心备受煎熬。她一圈圈地捻着手指上的金戒指,戒指下的皮肤因之扭曲。这一天终于结束了,放学铃响时,我第一个冲出校门,四处寻觅一辆白色本田思域。父亲让我上这辆车,他的秘书芭芭拉(barbara)会过来接我。
那辆车就停在校门外的路边。我走出校门,她从车里弯腰看了看我,摇下车窗。
“你是丽莎?”
“你是芭芭拉?”
“是我。”她答道,把副驾驶一侧的车门打开了。
她开车带我去父亲的公司。她一只手握住方向盘,另一只手握住车挡,我发现,她的手指甲是红色的。她身穿长裙,女士衬衫,左右两条布在衣领处打成领结。她的头发是褐色的,很有光泽,刚刚齐肩。她戴着眼镜,我喜欢在她身边。后来我发现,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都喜欢跟父亲的同事相处,他们都对我和蔼温柔,跟他们在一起,比跟父亲在一起更舒心。他们大都富有人情味,还很谦逊。我想,父亲一定是喜欢他们的人品,所以才选择跟他们做同事,但他自己的性格却罕有以上特点。芭芭拉虽然比我母亲大不了几岁,但她稳重而成熟。
到了公司里,我被带进一个大房间里,坐在中间的地毯上。房间四周是白色的水泥柱子,四周有几个矮沙发、一株绿色植物,玻璃墙外是很多间办公室。房间里有股新油漆和新地毯的气味。芭芭拉给我拿来纸和彩色铅笔。从我坐着的地方,可以看到父亲的办公室,就在地板的另一边,跟其他办公室一样大小,门开着,我能听到他打电话的声音。不断有人走进他的办公室,跟他谈一会儿,出来后在我身边停一下,跟我打招呼,问我是否一切妥当,还看我画的画。他的办公室里有活动百叶窗,而且大部分时间是拉上的,所以我看不到他坐在办公桌前的样子,但是我能听到他说话。有时候他会走出办公室,朝我挥手微笑,每次我都以为他是要带我离开,可他随后又走回办公室。每间办公室里都有白色书写板。父亲跟人说话的时候,语速很快,声音很大。天色暗了下来,他的办公室跟同侧的其他办公室一样都灯光耀眼,天色越暗,越显得明亮。
“我带你看样东西,”其间他走过来对我如此说道,“把书包放在这里就行。”我跟着他下了楼梯。楼下也是一些房间,但都关着门。我们经过一面墙,墙上挂着白板,白板上贴着员工照片,照片下有名字,名字旁边是一串数字。
“别的公司对员工的收入都是藏着掖着,讳莫如深。”他解释道,“我们这里则是公开,每个人都能看到,避免了各种猜疑和风言风语。”
我跟着他走进一间地下办公室。这里屋顶很低,有一排排桌子,桌子上有很多电脑,有几个人站在桌子四周。其他人大概都已下班回家了。他向大家介绍我,说我是他的女儿,然后他们开始交谈。他们的语速很快,我也听不懂他们谈话的内容。
“看这里,”父亲对我说道,指了指一个大屏幕电脑,“再看这里,这里。他们的装配工是个瞎子侏儒吗?”他指的是大显示屏上的太阳计算机系统公司的商标。他之所以如此抱怨,是因为每个屏幕下缘的商标都贴得不齐整。
看他不平的样子,我就纳闷,既然如此不满,当初为何要买呢?
“我们要用他们的电脑,来生产我们自己的电脑。”他解释道。哦,用电脑生产电脑,我明白了。
接着他向在场的人道别,带我回到楼上。
我以为这就要回家了,可他把我带到放书包的地方,又走进办公室里,打起了电话。
“准备好回家了吗,孩子?”
听到这句话时,已是深夜。芭芭拉早就下班走了。离开之前,她过来看我,把挎包按在腿边,以防滑落,然后蹲下身来问我画的是什么。房间的冰箱里有芬达汽水,我喝了很多瓶,晕晕乎乎的。
一想到要跟父亲去他的大房子,单独与他过夜,我就心绪不宁。夜幕降临时,我尚未想到——我们距离他的房子还很远,还没走进家门。
伍德赛德距离帕洛阿尔托有二十分钟的车程。这里是一片林地,有人在这里养马。父亲的房产占地七英亩,是套别墅。
七英亩,这个数字听着是如此广阔,比我知道的所有东西都大。
他的房子是西班牙风格,外面抹着白灰,正面是个旧铁门。铁门上了门闩,得亲自动手打开。门里有根旗杆,但上面没挂旗子。房间都很大,很黑,都空荡荡的。两面墙上都有大窗户,不然的话屋里罕见光亮。我早就知道这间房子的采光情况,那还是在几年前的一个白天,他刚刚买下这栋房子时,我和母亲跟他一起看过。
这次,父亲让我把泳衣也带着,以备游泳时穿。但几年前荒地里脏池子那一幕仍令我心悸不已,池子里现在还漂着死虫子和动物尸体吗?
伴着恐惧而来的,还有别的思绪,那是一种狂喜的期盼:今晚的某个我无法预测的时刻,他会对我说“我们走吧”,然后带着我走下宽阔的楼梯,穿过新布料的化学味道,走进芬芳的夜里,然后坐进他的汽车,呼啸而走。第一次,没有别人,只有我们父女俩,向着他的七英亩别墅飞驰。
汽车的折叠车篷盖好了,通风口里呼呼地吹着热气。动身时,我想着:我终于跟父亲迈出了相处的第一步。我是丽莎,我跟父亲在一起,我们正行驶在山峦掩映的夜里,身在干草的芬芳之中。我把自己的经历默默地讲给自己听,我不知道这些经历最终会怎么样,但我知道它非同一般,或许意义非凡。
我心中惴惴,不敢说话。车里黑漆漆的,除了圆形的仪表盘、上面的指示灯和抖动的指针之外,什么都看不清。而这仪表盘是我见过的所有汽车里最漂亮的,在微微的颤抖中,仪表行走准确,发出白色的光。父亲开车轻重得当,汽车稳稳地趴在路上,但他加速很快,毫不犹豫。
父亲打开音响,把声音调得很大,放的是一首披头士乐队的《一夜狂欢》(iahardday’snight/i)。车外凉爽的夜风一丝丝地钻进车里,跟通风口喷出的热气交织在一起。我找到座椅一侧的调节钮,把座椅调到最高最靠前,车里有种肥皂的香气。我的屁股和大腿感觉越来越热,皮质座椅上有一些点状小孔,热气一定是从那里面冒出来的。
我们沿着沙山路(sandhillroad)行驶,从高架桥上越过280高速路,驶入幽暗的山地,空气中全是草地的味道。遍是红杉的山脊映在明亮的夜空里,山的轮廓犹如锯齿一般。一路上,父亲既不看我,也不跟我说话。我绞尽脑汁地想找些话题,却又难以开口。我想立刻跟他亲近起来,就像别的父女一样,我想要滔滔不绝地聊天,想要你来我往地问答,想要他对我的关注。我等这一刻太久了,现在终于和他有了相处的机会,却感觉有点为时已晚。
在他的沉寂中,我再度泄了气,失望之情慢慢涌起。我全神贯注于他的点滴细节,却迷失了自己。
我看着他握住方向盘的双手,他的手指很好看,第一指关节下面长着黑色的细汗毛,大拇指的指甲很宽。他跟我一样,都喜欢咬指甲及两侧的死皮。他不时地会咬一咬牙关,腮上便会出现抖动的纹路,像池塘水面下游动的鱼。
我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唯恐因为紧张变了声调,让声音听起来刺耳,也怕他对我的话置之不理。我有一肚子话想要对他说,只要他开口问我,我就会对他倾诉衷肠:我在学校里不效忠宣誓,因为我说自己信仰佛教;济兹曼老师喜欢转手指上的戒指;我6岁时,在波托拉谷的陡坡上,母亲开车时让我把着方向盘;我猜中了罐子里的玉米粒数;我如何学着杂志封面女郎的样子跳跃;小时候,母亲在银行排队时,或是在博物馆里欣赏画作时,我就在一旁的硬地面上倒立(头顶地面,一下倒翻身体,所以不会磕到头)以打发时间……可这些往事在此刻是不合时宜的,我不想破坏这气氛。
“你今天过得怎么样?”终于,我打破了僵局。我的手指在颤抖,心吊到了嗓子眼。其实我后面还准备了两个问题:我们晚饭吃什么?你平时都吃什么?
“还好,谢谢关心。”他回答道,不以为意,看都没看我一眼。说完他就再度陷入沉默,仍是不看我。
怎么可以这样?
怎么可以这样!
路边橡树的树冠鱼贯映入眼帘,待我们经过后,又陆续隐入黑暗里。
一辆车从山路上下来,向我们迎面驶来。父亲轻拨了一下方向盘旁边的一根操作杆,只听一声清脆的咔嗒声,我们的车灯变暗了。待来车经过后,他又拨了一下,车灯再度变亮,照亮视野里的树林。此前我从未见过会车时变换远近光灯,因而对他优雅的驾车习惯大为敬佩(第二天我跟母亲说了这件事,她却说每个人在会车时都会变换远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