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你把咖啡杯子倒扣着,什么意思啊,你?”
“那个,我琢磨着,尽管你活儿忙,你还是不得不到厨房去拿个汤碗;然后呢,你就不得不慢慢儿慢慢儿、小心翼翼地把杯子滑到桌边儿……”
“可不就那么办的嘛,”她发开牢骚了,“可里头没水啊!”
我捣蛋的杰作,是在兄弟会里搞的。有天早晨,我醒得很早,约摸五点来钟,睡不着了,于是我就从寝室溜下楼,发现绳子上挂着一些告示,说的是“门!门!谁偷了门?”之类。我看到某人把门从合叶上摘走了,在门原来的地方,挂着个标牌,上面写着,“请把门关上!”这个标牌本来是挂在那个不翼而飞的门上的。
我立刻琢磨出了个主意。在那个房间里,有个叫彼得·伯内斯的,还有另外两个家伙,都非常用功,总希望静悄悄的。如果你溜达到他们屋子找个什么玩意儿,或者问他们怎么解决什么什么问题,当你告辞的时候,你总听见这几个家伙尖叫,“请把门关上!”
毫无疑问,某人烦了他们这一套,把门给弄走了。这屋子碰巧有两道门,于是我有了个主意:我把另一个门从合叶上摘下来,扛到了楼底,把它藏在地下室油桶的后面。然后,我悄悄回到楼上,上了床。
早上晚些时候,我装模作样地好像才起床似的,稍晚下了楼。别的家伙都在到处乱转悠,彼得和他的俩朋友都气坏了:他们的两道门都没了踪影,他们得为这个研究研究了,叽叽咕咕,叽叽咕咕。我正下楼梯呢,他们说:“费曼!你把那两个门拿走了?”
“啊,是啊!”我说,“是我拿了那个门。瞧,我手指节都擦破了,我把那门搬到地下室的时候,手蹭在墙上,都蹭破了。”
他们对我的回答不满意;事实上,他们不相信我。
拿走了第一个门的那几个家伙,已经留下了许多线索——比方说,标牌上的字迹——他们很快会被发现。我的主意是:当大家发现是谁偷了第一个门的时候,人人都会认为他们也偷了第二个门。果不出所料:大家给偷了第一个门的那几个家伙一顿老拳,外加折磨、审问。直到最后,吃了不少苦头,费了不少事儿,他们才让那些折磨他们的人相信,他们只偷了一个门,虽然这或许很难让人相信。
我听着这一切,心里偷着乐。
另一个门,失踪整整一个星期,对还想在那屋子里学习的家伙们来说,找到另一个门,这事儿变得越来越重要。
到末了,为了解决这问题,兄弟会会长在晚饭时候说:“关于另外那个门的问题,我们必须解决。我自己解决这问题,怕是无能为力。因此呢,我愿意听听你们各位的高见,把这事儿弄出个头绪,因为彼得和另外两个人要学习啊。”
有人提出了个建议,然后又有一个人提出建议。
稍作沉吟,我站起来,提了个建议。“好吧,”我连讽带刺地说,“无论是谁偷了这门,大家都知道你很厉害。你太聪明了!我们琢磨不出你是谁,因此,你必定是个某种超级天才。你大可不必告诉我们你是何方神圣;我们想知道的,是这门在哪儿啊。所以,如果你在什么地方留下个条子,告诉大家那门在哪儿,大家就承认你是爷,永远承认你是一个超级神人,你可太聪明,你能把那另一个门弄走,可大家琢磨不出来你是哪位。但给老天爷一点面子吧,在什么地方留个条子吧,我们将为此永远感激你。”
下一个家伙也提了一个他的建议。“我倒有另外一个主意,”他说,“鄙人以为,你,作为会长,应该要求每一个人,以本兄弟会的诚实誓言为重,问问各位,他偷还是没偷那个门。”
会长说:“这主意非常好。以本兄弟会的诚实誓言为重!”于是他就围着桌子走,逐个地问每个家伙:“杰克,你拿了那门吗?”
“没有,先生,我没拿那门。”
“迪姆,你拿了那门吗?”
“没有,先生,我没拿那门!”
“毛里斯,你拿了那门吗?”
“没有,我没拿那门,先生。”
“费曼,你拿了那门吗?”
“是啊,我拿了那门。”
“你省省,费曼;这不是开玩笑!山姆!你拿了那门吗……”——这么问了一圈儿。大家都震惊了。这兄弟会里,必定有一只真正的老鼠,他不尊重本兄弟会的诚实誓言!
那天晚上,我留下了一个纸条儿,上面画了一幅小画儿,画的是那个油桶,紧挨着油桶的是那个门,第二天他们找到了那个门,把它又安了上去。
一段时间以后,我终于承认拿了那另一个门,我受到了大家的指责,说我撒谎。他们记不起我曾经说过什么话。他们能够记得的全部事情,是会长在围着桌子走了一圈儿问过每个人之后所下的那个结论,没人承认拿走了那门。这个结论,他们记得;当时我说了什么,他们记不得。
大家经常认为我弄虚作假,但我通常是诚实的,某种方式的诚实——这么一种方式的诚实,竟然常常没人相信!
拉丁语还是意大利语?
布鲁克林有家意大利语电台,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总听它。我喜欢它那抑扬起伏的声音扑面而来,我宛如在大海边,波浪不太大。我通常坐在那儿,一任海水向我涌来,把自己沉浸在漂亮的意大利语中。在这些意大利语节目中,总有某种家庭场景,妈妈和爸爸之间发生了讨论或者吵架:
尖尖的声音说:“尼奥特卡提叶托卡皮托图土……”
洪亮而低沉的声音说:“布饶托恩尼帕拉图土!”(伴随着用手击打出来的声音。)
太棒了!因此我学会了做作各种感情:我可以哭,我可以笑;诸如此类。意大利语是一种怪可爱的语言。
在纽约,有不少意大利人住在我们附近。每当我骑自行车的时候,有的意大利卡车司机就把脑袋探出驾驶室,手还比画着,叫着类似这么一种声音:“米啊如查拉姆皮伊塔提车!”
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他对我说什么啊?我怎么回敬他?
于是我就问我学校里的一个意大利朋友,他说:“你就说,‘啊提!啊提!’——意思是‘你才是呢!你才是呢!’”
我觉得这主意不赖。我可以说“啊提!啊提!”给他顶回去——当然,也得拿手比画着。于是我就获得了自信,而且我还培养了另外一些本事。要是骑车出去,某个开车的女的挡了我的道,我就说:“普齐呀啊拉玛罗车!”——看她不蔫儿!有个意大利坏小子,骂她如此之凶!
别人想听出我说的是假冒的意大利语,不那么容易。有一次,那时我在普林斯顿大学,我骑着自行车去帕尔默实验室的停车场,有人挡了路。我的习惯总是这样:我向那家伙比画,“噢瑞则卡帮卡米车!”用一只手的手背,猛击另一只手。
在一大块草坪的另一边,一个意大利园丁正忙着栽什么植物。他停下手里的活儿,挥着手,兴高采烈地喊:“瑞咋玛里亚!”
我向他喊:“让提巴尔塔!”也向他打招呼。他不知道我不知道意大利语,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他也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但没关系!简直绝了!这招儿管用!他们听到那种语调的时候,毕竟立刻就听得出来那是意大利语——或许是米兰方言吧,不是罗马方言,管它是什么方言。可他是个意大利人!所以这就很好玩儿。但你必须绝对自信。你自顾自地说下去就成,不会出什么破绽。
有一次我放假回家,我妹妹有几分不高兴,几乎要哭了:她们女童子军要举行父女宴会,但爸爸出门在外卖制服,在路上呢。于是我说,我带她去,以哥哥的身份(我比她大9岁,所以这也不算脑袋发热)。
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在那些爸爸们中间坐了一会儿,但很快就烦了他们。全部的爸爸都是带着女儿来参加这个可爱的小小宴会的,但他们都在讨论股票的事儿——他们不知道怎么和自己的孩子说话,更不知道怎么和孩子的朋友们说话。
在宴会过程中,小姑娘们为我们表演了一些小剧儿,还背诵诗歌,等等。突然,她们拿出了个样子古怪、有点儿像围裙的东西,上面有个窟窿可以套在头上。小姑娘们宣布,现在得由爸爸们为她们表演节目。
这么说,每个父亲都必须站起来,把头套在那个围裙里,说点儿什么——有个家伙背诵《玛丽有一只小羊》——他们都不知道表演什么才好。我也不知道做什么好,但等到我站在那儿,我告诉她们,我要背诵一首小诗;抱歉的是,那不是英语诗,但不管怎么样,我保证她们会喜欢的。
啊,图佐兰托
——颇伊齐·迪·帕热
弹托萨卡图尔那提,那普塔于西普提提拉
如恩托卡塔产托产塔满托尺拉提大
牙塔卡热苏尔达米拉查塔皮查皮诺提诺布啊尔达
皮特尺那那那春大拉拉亲大拉拉春大!
让托皮提卡拉,啊弹诺亲托昆塔拉尔达
啊,拉提恩塔大拉拉尔塔,因塔普茶拉拉塔尔塔!
我就这么朗诵了三四段,运用我从意大利语电台那里听来的所有感情,把孩子们搞得莫名其妙,她们乐得前仰后合,哈哈大笑。
宴会结束后,女童子军团长和学校的一个老师走过来,告诉我说,她们一直在讨论我的诗。她们有一位认为那是意大利语,另外一位认定那是拉丁语。那位老师问:“谁说得对啊?”
我说:“你们一定得去问问小姑娘们——她们立刻就知道那是什么语言。”
总想逃避
我在麻省理工学院当学生的时候,只对科学感兴趣;别的事情,我全不擅长。但学院有个规矩:你必须得修一些人文课程,以便得到更多的“教养”。除了英语课之外,还有两门选修课,于是我就浏览选课表,立刻发现了天文学——这竟然是人文课啊!因此,那年我选了天文学,算是逃过一难。第二年,我再往那张选课表下边瞧,在法国文学这样的课的后边,我发现了哲学。那是我能找到的最接近科学的课。
在我告诉哲学课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前,让我告诉你一些英语课上的事儿。我们不得不写好几篇作文。比方说,穆勒写过关于自由的什么玩意儿,我们呢,必须批评他。但我不是像穆勒那样论述政治自由,我却写在社交场合中的自由——为了显得礼貌不得不装模作样和撒谎这个问题,以及在社交场合总是做这种装模作样的游戏,将导致“社会道德意志力的崩溃”这问题。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但这不是布置给我们的题目。
另一篇我们必须批评的文章,是赫胥黎的《论一截粉笔》,他在这篇文章中,讲的是他拿着的那截粉笔,是动物骨头的遗留物,地球内部的力量把它往上推,所以它才成了白崖的一部分,然后呢,它被采挖出来,如今被用来在黑板上写写画画,传达思想观念。
还是那样,我不按照教授布置的那样去批评这篇文章,却写了一篇滑稽的模仿之作《论一粒尘土》,说的是一粒尘土是怎么弄成了多彩的落日,怎么有助于雨滴的凝结,诸如此类。我总是造假货,总是想逃避。
但是,到了我们不得不写一篇关于歌德的《浮士德》的作文的时候,我就无计可施了!这作品太长了,模仿不得,没办法挂羊头卖狗肉了。我在兄弟会里反复吼叫:“我做不了。我不想写了。俺不弄了!”
我兄弟会里的一哥们儿说:“行了,费曼,那你别做得了。可教授会以为你不写,是因为你懒得做这作业。你怎么着也得写个什么玩意儿——还不能少于规定的字数——交上去的时候,夹张纸条儿,说你就是理解不了《浮士德》,你对它还不开窍,要写点儿评论它的东西,不大可能。”
我就这么办了。我写了一篇很长的作文,《论理性的限度》。我一直都在思考解决问题的科学技术,怎么会有某种限度:道德价值问题,不能由科学方法来决定,呜啦哇啦、呜啦哇啦,一通胡诌。
然后,兄弟会的另一哥们儿,又出了个主意。“费曼,”他说,“交上一篇作文,却跟《浮士德》风马牛不相及,交不了差的呀。你必得做的事情,是把你写的那什么玩意儿,搞进《浮士德》里去。”
“滑稽!”我说。
但兄弟会的其他家伙们,以为这是个好主意。
“好吧,好吧!”我硬着头皮说,“我试试还不成吗?”
于是,我在我已经写了的那些东西上,又加了半页,说是墨菲斯托菲里斯代表理性,浮士德代表精神,歌德试图表明理性的限度。我一阵折腾,把折腾出来的玩意儿,都勉强塞进了作文里。
教授让我们一个一个单独进去和他讨论作文。我进去了,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
他说:“导言部分的材料,不错;但《浮士德》的材料,有点儿过于简单了。否则,还是很好的——b+。”又逃过一难!
现在说哲学课。这课是一个老胡子教授讲的,名叫鲁宾逊,他老是嘟嘟囔囔地说话。我去听课,他也那么嘟嘟囔囔,而我什么也听不明白。班里别的人似乎更明白一点儿,可他们似乎精神不集中。我碰巧有一把小锥子,大约1.5毫米的那种,就拿它来在课堂上打发时间,在两个手指头之间,在鞋底上钻窟窿,一星期一星期这么混。
最后,有一天,接近下课的时候,鲁宾逊教授“咿哩哇啦、咿哩哇啦、咿哩哇啦、咿哩哇啦”——大家都兴奋起来!他们都互相交谈、讨论,因此我猜他说出了什么有趣儿的话,谢天谢地!可他说了什么啊?
我问了一个人,他们说:“我们得写一篇文章,四个星期后交差。”
“写什么?”
“写一年来他讲过的那些东西。”
我傻了眼。整个学期,我记得,我听到的唯一的东西,是有那么一次,教授一下子来了兴致,“咿哩哇啦咿哩哇啦意识流咿哩哇啦咿哩哇啦,哇啦”,哎哟喂!——然后又是乱七八糟的。
这个“意识流”,让我记起了若干年前我爸爸交给我的一个问题。他说,“假定一些火星人将要光临地球,而火星人从来不睡觉,他们一刻不停地动弹。假定他们没有我们这种名为睡觉的怪异现象,于是他们就问你这个问题:‘入睡是什么感觉?当你入睡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儿?你的思想是突然停止了呢,还是逐渐逐渐逐渐不啊不不啊不那么迅迅迅迅速?这个心灵到底是怎么关了开关的?”
我觉得有意思哦。现在,我必须回答这么一个问题:当你入睡的时候,意识流是怎么停止的?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四个星期的每个下午,我都得写我的作文。我把我屋子里的遮阳帘拉下来,把灯也关了,睡觉。我倒要看看,当我入睡的时候,发生了什么。
在晚上,又睡,因此每天我有两次观察的机会——很不错!
起初,我注意到了许多和入睡无关的鸡毛蒜皮的事情。比方说,有一次,通过在内心里对自己说话,我思考了不少。我还能想象我看到了许多东西。
然后呢,我逐渐累了,我注意到我能同时想两个事儿。我是在这个时候发现这个的:我在内心里对自己谈论着什么事儿,而我同时也在做那件事儿,我漫不经心地想象到了两根绳子,分别系在我的床头和床尾上,绳子卷在一个转动的辘轳上,慢慢地把我的床往上升。直到我担心一根绳子别和另一根绞在一块儿,那样就卷不利索了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那两根绳子原来是我想象的。但是,我说,在内心里,“哦,绳子上的张力自然不会让它们绞在一块儿的”,可这干扰了我正在进行的第一个思想,并使我意识到,我正在同时想着两个事儿。
我还注意到,当你入睡的时候,思想观念还在继续,但它们之间的联系,变得越来越不讲逻辑。你没注意到它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不讲逻辑,直到你问你自己:“我怎么鬼使神差地想到了这个啊?”然后,你试图回头考察一番,可你常常记不得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使你想到那个!
就这样,你得到了逻辑关系的每一种幻觉,但真正的事实是:那些思想变得越来越醉眼蒙眬,到最后它们完全分崩离析,再往后,你已然沉沉睡去。
一直睡了四个星期的觉之后,我开始写我的作文,解释我得到的观察结果。在文章的结尾部分,我指出,所有这些观察,都是正在观察我自己入睡的时候得到的,我并不真的知道入睡究竟是怎样的,我睡了的时候,我没在观察我自己啊。我以我自己拼凑的一首小诗来表达这篇文章的结论,它指出内省有多么难:
我纳闷为什么。我纳闷为什么。
我纳闷我为什么纳闷。
我纳闷为什么我纳闷为什么
我纳闷为什么我纳闷!
大家都交了作业,下次大家上课又都凑一块儿了,教授读了其中的一篇:“嗯啊哇啦嗯啊哇啦……”我说不上来这家伙写的什么。
他又读了另外一篇:“咿哩哇啦嗯啊哇啦哇啦……”我也不知道这家伙写的什么,可到末了,他念道:
啊哇啦哇。啊哇啦哇。
啊哇啦哇啦哇啦。
我哇啦乌啊哇啦哇
啊哇啦哇啦哇啦。
“啊哈!”我说,“那是我的作文啊!”实话实说,到最后,我才听出那是我的。
文章我是写完了,可我的好奇心还在继续,在我去睡觉的时候,还是坚持观察我自己这种搞法。一天晚上,我正在做梦,我意识到我在梦中正在观察自己呢。我把一切都一股脑儿地弄进了睡眠本身当中!
在这梦的头一部分,我在一列火车顶上,火车正冲向一个隧道——呜的一声!我对自己说:“这么着,你可以体会到害怕的感觉;火车进了隧道,你还能听出声音的变化。”
我还注意到,我能看到颜色。有人说,梦是黑白的,但不是的,我的梦是彩色的。
现在,我在一个车厢里,我感觉到,火车摇摇晃晃。我对自己说:“你在梦里可以有肌肉运动知觉。”我费了点事儿,走到了车厢一头,我看到了一扇大窗户,跟商店橱窗似的。窗户后面——不是塑料假人,而是三个活生生的女孩,穿着游泳衣,而且长得都很漂亮!
我继续走到下一个车厢,一边走一边拉着头顶上的吊环,那时我对自己说,“嗨!搞得兴奋起来——性兴奋——会很好玩儿——所以我想,还是回到刚才那个车厢吧。我发现我能转弯儿,沿着火车往回走——我能控制我的梦的方向。我回到了那个窗户特别的车厢,看到三个老家伙在拉小提琴——但他们又变成三个女孩!所以,我能修改我梦的方向,但修改得不完美。
那个,我开始兴奋起来,在性方面,也在智力方面,我说:“哇噻!它管用哦!”我就醒了。
我在做梦的时候,还得到了另外一些观察结果。除了老是问我自己:“我真的梦到彩色了吗?”我还纳闷:“你看到什么东西的时候,看得准不准?”
下一次,我梦见了一个女孩儿,躺在草丛里,她的头发是红色的。我想知道,我能不能看清楚每根头发。你知道,当有阳光照着的时候,只有一小块儿是有颜色的——所谓衍射效应,我能看到那个!我能随便把每根头发看得真真切切:完美的视觉!
另有一次,我梦见一枚图钉按在门框上。我看到了这枚图钉,我的手指头沿着门框往下滑,接着就触摸到了那图钉。这么说,大脑的“视觉部”和“触摸部”似乎是连在一块儿的。于是我对自己说,这两个部不连在一块儿,是可能的吗?我又看那门框,图钉没了,我的手指头沿着门框往下滑,而我摸到了图钉!
还有一次,我在做梦的时候,听见“砰砰,砰砰”。梦中发生了什么事儿,和这敲门声合拍了——但合得不怎么完美——那声音好像是从外面来的。我想:“我敢绝对保证,这敲门声是从我的梦外边来的,而我设计了梦的这一部分与之相合。我一定得起来,看看究竟是什么事儿。”
敲门声还在继续,我醒了——死寂一片。什么事儿也没有啊。这么说,这敲门声跟外界没关系啊。
别人告诉过我,他们曾经把外边的声音结合到了梦里,但是,当我有了这样的经历的时候,仔细地“从下面观察”,拿得准那声音是从梦外面来的,然而却不是。
在梦中做观察的那段时间里,醒来的过程挺可怕的。正当你开始醒来的时候,有那么一刻,你觉得身体僵硬,跟绑在床上似的,也好像被压在好几层棉絮下面。这很难解释,但有那么一刻,你有一种憋在里边的感觉;你不敢肯定你能不能醒来。你总是能够醒来。在告诉了我自己好多遍之后,我变得越来越不害怕了,而且实际上我发现醒来的过程很是令人振奋——有点儿像坐过山车:过上一些日子,你不那么害怕了,你有点儿喜欢它了。
或许你想知道,这种观察我自己的梦的过程,是怎么停下来的(在这样的过程中,我大多数时间是在观察;这种事情只发生过几次而已)。有一天晚上,我像往常那样做梦,我看到在我面前的墙上,有一面细长的三角形的航海信号旗。我回答25遍了:“是的,我梦见了颜色。”然后,我意识到自己睡的时候,后脑勺硌在黄铜杆儿上。我把手垫在脑袋下,我感觉到我的后脑勺是软的。我想:“啊哈!那就是我一直能在梦中进行观察的原因啊:那个黄铜杆儿,干扰了我的视觉脑皮层。我要做的,仅仅是枕着黄铜杆儿睡觉即可,那样我就能在任何我想观察的时候做这些观察。”于是,我想,我要停止对这件事的观察,然后进入比较深度的睡眠。
过一阵子,我醒了,没什么黄铜杆儿,我的后脑勺也不是软的。我不知怎么已经厌烦了做这样的观察,而我的大脑,也就发明了一些虚假的理由,告诉我为什么我不应该再观察了。
作为这些观察的结果,我开始弄了一个小小的理论。我喜欢看自己的梦,原因之一是我好奇,好奇的是,当你闭着眼、什么也没进来的时候,你是怎么看到一个形象的,比方说,一个人的形象。你说,那或许是随机的,是无规则的神经放电;但是,你没办法在你睡觉的时候,让你的神经以你醒着看东西时的同一个细腻的模式来放电。那么,我在睡觉的时候,我怎么可能“看到”颜色,而且看得更细致?
我料定,必定有一个“翻译部”。当你真的在看什么东西的时候——看一个人,一盏灯,或者一面墙——你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些色块儿。有个什么东西告诉你那是什么玩意儿;那玩意儿必得经过翻译。在你做梦的时候,这个翻译部仍然在运作呢,但它变得稀里咣当。它告诉你,你正在看一根人类的头发,看得再细致不过,可那时你什么也没看。它把那些进入大脑的东一块儿西一块儿的下脚料,翻译成了一个清晰的形象。
关于梦,还有一件事儿要说。我有个叫达伊弛(deutsch)的朋友,他媳妇出身于维也纳的一个精神分析世家。有天晚上,讨论梦讨论了好长时间,他说梦是有意义的:梦里有象征,象征可以用精神分析方法得到解释。这些说法,大部分我都不相信,但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有趣的梦:我们在台球桌上用三个球玩游戏——一个白的,一个绿的,一个灰的——这种游戏的名字叫“奶头儿”。怎么把球弄到袋子里去,是有门道的。白球和绿球,很容易弄到袋子里去,但灰球,我就是弄不进去。
我醒了,这梦很容易解释:当然,这游戏的名字泄露了一些秘密:三个球代表三个女孩儿!那个白球,很容易猜出是什么,因为我偷偷地和一个有夫之妇出去,她当时在一家餐厅当出纳,穿一身白色的工作服。那个绿球,也很容易,因为我曾经有两个晚上和一个女孩到汽车电影场去看电影,她穿一身绿裙子。但那个灰球——那个灰球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我知道,它一定代表某人:我感觉得到。那就像你努力要记起一个名字,这名字就在你舌头尖儿上,可你就是想不起来。
我费了半天工夫,才想起我曾经对一个我非常喜欢的女孩说拜拜了,她在两三个月之前去了意大利。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我拿定主意,等她从意大利回来,我还去看她。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穿一套灰套装,但我一想到她,事情就再清楚不过了,她就是那个灰的球。
我回到我朋友达伊弛那儿,我告诉他,他的看法一定是对的——分析梦,还是有道理可说的。但是,在他听完我这个有趣的梦的时候,他说:“不是这样,这个梦太完美了——太整齐,太一般了。通常你需要进行更深入一些的分析。”
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学家
我在麻省理工学院完成学业之后,想在暑假找个工作。我向“贝尔实验室”申请了两三次,还亲自去了好几趟。比尔·肖克利,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实验室认识我,每次都带我到各处转悠,我每次都喜欢得不得了,但我就是不能在那里得到一份工作。
我的几位教授,为我向两个特别的公司写了推荐信。有一封信是写给“宝石蓝公司”(ebauschandlombcompany)的,这家公司使用透镜来追踪光线。另一家公司属于“纽约电器检验实验室”(electricaltestinglabsinnewyork)。那年头,甚至没人知道物理学家是干什么的,工业界也没有物理学家的位置。工程师,敢情好;但是,物理学家,没人知道怎么用他们。有意思的是,很快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事儿就刚好反过来了:物理学家,哪儿都用得着。因此,在大萧条那年月,作为一个物理学家,我连个工作都难找。
大约是在那个时候,在我们家乡法洛克维的海滩上,我遇到了我的一个老朋友,我们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七八岁的时候,我们结伴上学,是很好的朋友。我们都有科学头脑。他有个“实验室”,我也有个“实验室”。我们经常一块儿玩,一块儿讨论事。
我们常常为街道上的孩子搞些魔术表演——化学魔术。我的朋友是个很好的街头艺人,我也是。我们在一张小桌子上玩把戏,桌子两头儿,还一直点着本生灯。把放了碘的两个玻璃皿放在灯上加热。在表演过程中,桌子两头儿,两股漂亮的紫色蒸气冉冉升腾。这很棒!我们变了许多戏法,比方说,“葡萄酒”变水,以及其他一些化学颜色的变化。作为压轴戏,我们用我们自己发现的某种东西来变戏法。我把我的手(秘密地)放在一个水槽里,然后再放在汽油里,然后,我“不小心”扫过一只本生灯,那只手就着火了。我鼓掌,结果两只手都着了。(手是烧不坏的,因为火着得很快,况且手上的水能隔热。)然后,我挥动着双手,一边跑,一边叫:“起火了!起火了!”大家欢呼雀跃,跑出屋子,表演就结束了!
后来,我在大学把这个故事告诉兄弟会的哥们儿的时候,他们说:“胡说八道!你做不到的!”
(为这些伙计展示他们不相信的事情,我常有这种麻烦——就说那次吧,我们争论尿是不是依靠重力排出体外的。我向他们展示事情不是那样的,我让他们看,你打倒立,也还是能撒尿。或者说另外一次,有个人声称,如果你把阿司匹林和可口可乐一块儿咽下去,你立刻就会昏倒在地,不省人事。我告诉他们,我认为这纯粹是胡扯,自告奋勇把阿司匹林和可口可乐咽下去。然后,他们展开争论,你是应该先吃阿司匹林,后喝可口可乐,或者先喝可口可乐,后吃阿司匹林,或者把阿司匹林混在可口可乐里面。因此,我先后以这三种不同方式,吃了六片阿司匹林,喝了三瓶可口可乐。首先,我吃了两片阿司匹林,喝了一瓶可口可乐;然后,我们把两片阿司匹林溶解在一瓶可口可乐里,我喝了;接着,我喝了一瓶可口可乐,再吃两片阿司匹林。每一次,那些相信这很危险的白痴们,都围着我站着,等着在我晕倒的时候,好扶住我。什么事儿也没有。我倒记得,那天晚上我睡得不好,于是我就起来,做了许多光学玻璃冷加工的活儿,还推导出了几个和所谓黎曼-泽塔函数那玩意儿有关的公式。)
“得,伙计们,”我说,“大家出去找点儿汽油来。”
他们把汽油准备好了,我把手放在水槽里,然后放在汽油里,然后点火……疼得要命!你知道,那时我手背上长出了汗毛,这汗毛就跟灯芯儿似的,起火的时候,把汽油固定在皮肤表面,我在小时候玩儿这一套的时候,我手背上没有汗毛啊。为兄弟会的哥们儿做了这个试验之后,我手背上就一毛不剩了。
哦,对了,我朋友和我在海滩上碰了面,他告诉我,他搞了一种给塑料电镀的处理方法。我说,那不可能,因为没有导电性啊;你把电线系在哪儿啊。但他说,他能给任何东西电镀,我仍然记得他从沙里捡起一个桃核儿,说他也能给这个东西电镀——为了打动我。
他让我在他的小公司干活儿,太妙了。公司在纽约的一座建筑物的顶层。公司里大约只有四个人。搜罗钱的是他爸爸,我想他是公司“总裁”。朋友是“副总裁”,还有另一个伙计,管推销。我是“首席化学家”,我朋友的兄弟,不大聪明,洗瓶子。我们有六个电镀槽。
他们真能给塑料电镀,过程是这样的:首先,在待镀物上沉淀上银,银来自加了还原剂的硝酸银溶液池(好像制造镜子);然后,把带着作为导体的银的待镀物,放在电镀槽里,银就得到了电镀。
麻烦是:银能粘在被镀物上吗?
不能。银很容易剥落。因此,这中间有一个步骤,以便让银结结实实粘在待镀物上。这要看镀的是什么材料。像胶木这种东西(那年头,这是一种很重要的塑料),我朋友发现,如果先给它喷沙,然后放在氢氧化亚锡溶液里浸泡若干小时,氢氧化亚锡就会钻到胶木的微孔里,银就会牢牢地附着在胶木的表面上。
但这方法只对几种塑料管用,新型塑料层出不穷,比方说甲基丙烯酸甲酯(现在叫树脂玻璃),开始时是不能直接电镀的。醋酸纤维素,很便宜,是另外一种我们起先不能电镀的东西。最后,我们发现,把它放在氢氧化钠溶液里泡一会儿,然后用氯化亚锡溶液一泡,就能把它镀得相当好。
作为“化学家”,我在公司里颇为成功。我的长项,在于我的伙计对化学一窍不通;他不做什么实验;他只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我大动干戈,把一大堆门把手放在一些瓶子里,然后在瓶子里加上各种各样的化学物质。什么东西都试,把每种东西都搞明白了,我就发现了许多方法,能镀许许多多种塑料,比他能镀的还多。
我还能简化处理过程。那是从书里看的,我试用了很多种还原剂,从葡萄糖到甲醛都试过了,结果能马上把银百分之百地置换出来,而不需要在事后从溶液里回收剩下的银。
我还通过在水里加一点儿盐酸,把氢氧化亚锡溶解在水里——我记得这是我在大学的化学课上学来的——这样,一个原本需要几小时的步骤,大约5分钟就完成了。
我的那些实验,总受到那位推销员的干扰。他从潜在的客户那里带回一些塑料。我把全部的瓶子都摆好了,上面都贴了标签,突然之间,“别弄实验了,到销售部来做件‘高级的工作’!”就这样,许多实验都得重新做。
有一次,我们遇到了一大堆麻烦。有个艺术家,想为汽车杂志的封面制作照片。他非常小心地用塑料做了一只轮子,不知怎么的,这位推销员告诉他,我们什么都能镀,这艺术家就想要我们把轮轴镀了,那样它就成了一个闪闪发亮的银轴子。车轮是用一种新塑料做的,我们不大知道怎么镀它——事实是这样:这位推销员从来不知道我们能镀什么,因此他总是大包大揽——结果第一次没镀成。于是,我们得把残留的银去掉,把银去掉可不容易。我决定用浓硝酸,一下子就把银去掉了,但也把塑料弄得坑坑洼洼。那会儿,我们可真的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实际上,我们做了许多“水深火热”的实验!
公司的另外那些伙计,决定在《现代塑料》杂志上做广告。好几种东西,我们镀得异常漂亮。在广告里看上去特棒。我们还在橱窗里摆了几样东西,指望潜在的客户能瞟上一眼,但没有人能从广告或者橱窗里把东西拿在手里,看看镀层粘得怎么样。事实上,有些东西,可能做得非常棒,但那是特别费心做出来的;别的产品没那么好。
那个夏末,我一离开公司到普林斯顿大学,他们就得到了一大笔订货,有个人想让他们镀塑料钢笔。现在大家都有银色的钢笔,闪闪发光,便于使用,外加便宜。这种钢笔立刻销售一空。看到大家别着这种钢笔满世界乱逛,而你知道这钢笔是哪儿来的,这事儿挺让人兴奋。
但公司对这种材料经验不足——也许是对塑料里的填料经验不足(大多数塑料不是纯的,里头有“填料”。在那年头,加多少填料,没人管你)——这搀和进去的东西会发泡儿。你把个长泡泡的玩意儿拿在手里,它还开始脱皮儿,你就禁不住摆弄它。所以,大家都在摆弄从钢笔上搓下来的小皮皮儿。
现在公司有了修钢笔这种当务之急,我那哥们儿很肯定,他需要一架大显微镜什么的。他不知道怎么找到问题,不知道怎么会有这问题;要做这种假模假式的研究,还得花公司一大笔钱呢。结果他们麻烦大了:问题没解决,公司却给折腾倒了,因为他们出师不利,一开始就吃了败仗。
几年后,我在洛斯阿拉莫斯(losalamos),那里有个叫弗里德里克·德·哈夫曼(fredericdehoman)的,也算是个科学家吧,对经营他很在行。书念得不多,却爱数学,干活儿很卖力气;他靠苦干来补足书念得不多。后来,他成了“通用原子公司”(generalatomics)总裁或者副总裁,从此就成了个企业大腕儿。可人在当初,他不过是个精力非常充沛、闪乎着大眼、满腔热情的小伙子,尽其所能为项目打打帮手而已。
有一天,我们在富勒洛奇(fullerlodge)吃饭的时候,他告诉我,在来洛斯阿拉莫斯之前,他一直在英格兰工作。
“你在那儿做什么?”我问。
“我在一家塑料电镀厂工作。我和几个家伙在实验室里。”
“搞得怎么样?”
“相当不错,但我们也有麻烦。”
“哦?”
“正当我们要把厂子做大的时候,纽约的一家公司……”
“纽约的什么公司?”
“叫米特普拉斯特公司。他们比我们抢先了一步。”
“你怎么知道的?”
“他们不停地在《现代塑料》上做整版的广告,把他们能镀的东西,都拿来炫耀。我们意识到,他们比我们走得快。”
“你有他们做的活儿吗?”
“没有,但从广告上看得出来,他们在我们的前头。我们厂不赖,但要和美国那家厂子较量,门儿都没有。”
“你们实验室里有几个弄化学的?”
“有六个弄化学的在干。”
“你觉得米特普拉斯特公司有几个弄化学的?”
“啊!他们一定有个真正的化学系!”
“你能给我说说,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学家,可能是个什么样子,以及他的实验室是怎么工作的?”
“我猜啊,他们一定有25~50个搞化学的,首席化学家有自己的办公室——特别是,他戴眼镜,跟电影里的似的——那些家伙,总是进来问些关于正在进行的项目中的问题,从他那里得到建议,然后冲出去再做进一步的研究,那些人总在进进出出的。人家有25~50个搞化学的,咱怎么能跟人家较劲啊?”
“你要是知道,你正在和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学家交谈,会觉得很有趣吧,他手下只有一个洗瓶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