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动动脑袋瓜子就能修好收音机!
我十一二岁的时候,在家里搞了个实验室。它由一个旧木头包装箱构成,我在里头加了搁板。我有个加热器,我平时把肥油放里边做炸薯条。我还有个蓄电池和一个电灯排。
为了做这个电灯排,我上小杂货店弄了些插座,用螺丝钉固定在木座上,然后用电铃线把它们串起来。通过开关以不同的方式把灯泡连接起来——串联的和并联的——我知道我能够得到不同的电压。但我没意识到灯泡的电阻决定于它的温度,因此我计算的结果和这个电路弄出来的东西不一样。但不妨事的,灯泡串联起来的时候,都半亮着,它们都发发发发发光,很漂亮——棒!
我在系统里装了保险丝,所以哪儿一短路,保险丝就烧了。现在我必须弄到比我家里的保险丝弱一点的那种,我就自己造保险丝,方法是把锡纸包在一段烧坏了的保险丝上。我在保险丝的那头安了个5瓦的灯泡;保险丝烧了的时候,总在给蓄电池充电的点滴式充电器出来的电,会把灯泡点亮。灯泡在配电盘上,在一片褐色的糖果纸后面(后面的灯一亮,糖果纸就发红)——因此,如果哪儿出了娄子,我就会看配电盘,撑不住劲的保险丝那儿就会有一个大红点。好玩哦!
我喜欢玩收音机。我先是从商店里买了个矿石收音机,在夜里,我在床上将睡未睡的时候,用耳机听。
父母晚上出去要很晚才回来的时候,他们就来我房间,把耳机拿开——担心我在睡着的时候,别有什么玩意儿在我脑袋里闹腾。
大约是在那个时候,我发明了一个防盗铃,一个简单的傻玩意儿:那不过是一个大电池,用电线连着一个铃儿。我房间的门一开,门就把电线推到电池上接通了电路,那铃就响了。
有天晚上,我妈妈和爸爸外出回来,蹑手蹑脚的没一点儿声音,怕吵着孩子啊,开了我房间的门,好拿开耳机。突然之间,那个巨大的铃儿震天价地响起来——乓乓乓乓乓!我大叫着从床上跳了下来:“管用啊!管用啊!”
我有个福特线圈——从一辆汽车上卸下来的打火线圈——我把打火端弄在我的配电盘上。我打算在打火端装个rathenonrn电子管,里头是氩气,火花会在真空里产生紫色的亮光——那可真叫棒!
有一天,我正在玩那个福特线圈,用火花在纸上打窟窿,把纸给点着了。我很快就拿不住那纸了,因为快烧到我的手指了,我就把它扔在装满报纸的字纸篓里。你知道,报纸烧得很快,在屋子里,火苗显得挺大。我关了门,那样我妈妈就发现不了我房间里起火了——她跟朋友在客厅里打桥牌呢,我从近旁抓了一本杂志,盖在字纸篓上想把火闷熄。
火灭了之后,我拿开杂志,但房间里都是烟。字纸篓还是烫得没法儿动,我就用钳子把它拖过房间,把它弄到窗户外散烟。
可是外面刮着小风,又把火吹着了,而我也够不到那本杂志了。所以我又从窗口把字纸篓拖了回来,好去拿杂志。我注意到窗户上有帘子——非常危险啊!
还好,我拿到了杂志,又把火扑灭了。这次我抓着杂志不放,把字纸篓里发红的火炭抖落到两三层楼下的街上。
然后,我出了屋子,随手把门带上,对我妈妈说,“我去玩了”,烟慢慢从窗子里冒着。
我还用电动机干了一些事情,还为我买的一个光电池造了一个放大器;当我把手放在这个电池前面的时候,这个光电池能把一个铃儿弄响。我想做的事很多,但没能都做到,因为我妈总不让我在家待着。但我常常在家里,摆弄我的实验室。
我从清仓大甩卖那儿买了几个收音机。我没什么钱,但东西不贵——都是旧收音机,坏了的。我买来,想修好。毛病通常不大——一眼就看到有电线松了,线圈断了,或者有些地方没缠紧——因此,我还真能让几个收音机响起来。有一天晚上,我从一个收音机里听到了在得克萨斯州韦科(waco)市的“韦科广播电台”——这可太刺激了!
在我的实验室里,用的还是这同一个电子管收音机,我听到了施奈克忒底(schenectady)市的一家叫wga的电台。现在,我们这些小孩子——我的两个堂兄弟、我妹妹,还有邻居家的小孩儿——都在楼下听收音机,听一个叫《伊诺犯罪俱乐部》的节目——伊诺泡腾盐赞助的——就这玩意儿!我发现,在楼上我的实验室里,我能提早一小时听到在纽约播出的这个wga的节目!因此,我知道什么事儿将会发生,然后,当我们大家都在楼下围着收音机坐成一圈听《伊诺犯罪俱乐部》的时候,我会说:“你们大家知道,我们好久没听到什么人的声音了。我敢打赌,他会来,来挽回局势。”
两分钟后,嘀嗒,他来了!大家果然欢呼雀跃,我还预言了另外几件事。于是他们才意识到这里头一定有什么门道——不知怎么,我必定知道这个门道。因此,我也就爽快地承认了是怎么回事,我们可以在楼上提前一小时听这个节目。
很自然,你知道这会有什么结果。现在,这一小时,他们是等不得了。他们都到楼上,在我的实验室里,守着这台叽叽嘎嘎的收音机半小时,听施奈克忒底市的《伊诺犯罪俱乐部》。
那时我们住在一所大房子里;那是我爷爷留给他的孩子们的,这些孩子也没有很多钱搬到别处去住。那是个很大的木头房子。我在房子外边把电线拉得到处都是,在每个房间里都装了插座,这样我总能听那台在楼上的收音机。我还有一个喇叭——不是一个完整的喇叭,没有喇叭口儿。
有一天,我戴着耳机,我把耳机连到喇叭上,我发现了一点儿东西:我把手指头放在喇叭里,而我从耳机里能听到这个。我用指甲刮喇叭,而我能从耳机里听到这刮擦声。因此,我发现,喇叭能有耳机那样的作用,而且你甚至不需要电池。在学校里,我们讲到亚历山大·格雷汉姆·贝尔(alexandergrahambell),我就把这个喇叭和耳机演示了一番。我不知道这就是电话,但我想这就是贝尔当初用的电话。
因此,我现在有了一个麦克风,我可以从楼上向楼下、从楼下向楼上广播了,用的是我在清仓大甩卖那里买来的放大器。那时,我妹妹琼(她比我小9岁)一定也有两三岁了,电台上有个叫唐叔叔的家伙,她喜欢听他的节目。他唱些《好孩子》之类的小儿歌,还念父母们寄去的卡片,说“住在弗莱特市布什大街25号的玛丽什么什么的这个星期六过生日”。
一天,我堂弟弗兰西斯和我把琼安顿坐下来,说有一个特别节目,她应该听听。然后,我们跑到楼上,开始广播:“我是唐叔叔。我们认识一个名叫琼的可爱的小女孩儿,她住在新百老汇。她快过生日了——不是今天,而是哪天哪天。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姑娘。”我们唱了一首儿歌,然后我们播放音乐:“嘀哆哩嘀,嘟哆噜嘟;嘀哆嘀哆哩,嘟哆噜嘟嘟……”我们把这一整套节目弄完了,然后下了楼:“怎么样?你喜欢这节目吗?”
“很好哦,”她说,“可你们为什么用嘴巴弄音乐呀?”
有一天,我接了一个电话:“先生,您是理查德·费曼吧?”
“是。”
“我这儿是家旅馆。我们有台收音机出了毛病,想修修。我们知道您或许能帮点儿忙。”
“可我不过是个小孩儿啊,”我说,“我不知道怎么……”
“是啊,这个我们知道,不管怎么样,您还是来一趟吧。”
那家旅馆是我姑妈开的,但我还不知道呢。我就到了那儿——他们到现在还讲这故事呢——带着一把螺丝刀,插在后裤袋里。哈,我很小,什么螺丝刀在我后裤袋里看起来都挺大。
我跟收音机忙活上了,想把它修好。它什么毛病,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但旅馆里还有个打杂的,或许是他注意到了,或许是我先看见了,可变电阻上的一个旋钮,就是用来调节音量的那玩意儿,松了,所以拉不动轴了。他到一边去锉了个什么东西,然后装好了,事儿就办妥了。
我修理的下一台收音机,完全没声儿。这个容易:插头插得不对。修理的东西越来越复杂了,我的本事也越来越好,越来越精到了。我在纽约买了个毫安表,把它改造成了个伏特计,上面有不同的刻度,方法是用经过我计算过的合适长度的上好铜线。它不很精确,但还是足够好的,能测准那些收音机的不同接点是不是正常。
大家雇我干活儿,主要原因是大萧条。他们拿不出钱修收音机,他们听说这个小孩儿钱少也愿意干。于是我就爬到房顶上修天线,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问题越来越难,我就得到了一系列的教训。最终我干的活儿是把直流电收音机改为交流电的,要想把嘈杂声从系统里去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做得也不很好。我不该弄不好,可是不知道怎么弄。
有个活儿干得实在轰动。那时我在为一个搞印刷的工作。有个人,认识那个搞印刷的,知道我在找修理收音机的活儿,于是他就派了个伙计到印刷所来找我。那家伙明显很穷,那汽车快报废了——我们就到了他家,在城里的穷人区。在路上,我说:“收音机什么毛病?”
他说:“我开了它,它就出噪声,过了一阵子,那噪声就停了,一切正常了,但是我不喜欢开始时的那个动静。”
我心里想:“见鬼!要是他没钱,他就该暂且忍一忍那点儿噪声。”
在去他家的路上,他一个劲儿地唠叨:“你明白收音机,是吧?你怎么明白收音机的——你还是个小孩儿嘛!”
他一路上都在拿我开涮,我心里想:“这人什么毛病?一点儿噪声,有什么要紧的。”
但等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把收音机打开。一点儿噪声?我的天啊!怪不得这可怜的家伙受不了。这东西开始咆哮加上哆嗦——哇啊哇啊啊啊啊啊——声音大得不得了,接着,它安顿下来,运行正常。我就想:“这是怎么了啊?”
我开始来回踱步,想辙,我想到,发生这种情况,有可能是电子管发热的次序不对——就是说,放大器全热了,电子管准备好了要工作,可是电子管没有得到什么输入,或者说有某种逆着电路走的输入,或者说在开始的部分(射频部分)有毛病了,因此它才产生了这么大的噪声,是在拾起什么东西。当射频电路最终运行起来的时候,栅极电压得到了调整,一切也就正常了。
那家伙就问我:“你磨蹭什么啊,你是来修收音机的,可你光在这里走来走去的!”
我说:“我在想辙哪!”接着我在心里说:“好吧,把电子管拿出来,把机器里的次序来个大颠倒。”(那年头的许多收音机,在不同的地方用的是相同的电子管——我想是212-a的那种——兴许也是214-a的。)因此我把电子管都改了,再把收音机打开,它安静得像只小绵羊:它等着热起来,然后运行完美——噪声没了。
当一个人对你瞧不上眼的时候,而你接着就做出了像这种真能挽回面子的事儿,那他们通常对你就百分之百地另眼相看了。他又给我弄了一些活儿,逢人就说我是个多么了不得的大天才,说:“他动动脑袋瓜子就能修好收音机!”一个小孩子,停下来想了一阵子,就能琢磨出怎么个弄法——思想,这个东西,能用来修理收音机——他压根儿没想到这事儿是可能的。
在那年头,收音机的线路容易理解得多,因为什么玩意儿都摆在外边。你把收音机拆开(找到你该扭的螺丝钉倒是个大问题),你就看出这是个电阻器,那是个电容器,这儿是这么个东西,那儿是那么个东西;什么东西都贴着标签呢。如果蜂蜡从电容器上滴下来,那就是它太热了,你可以知道电容器给烧坏了。如果在某个电阻器上有黑炭,你知道麻烦出在哪儿。或者,假定你单凭看却看不出个究竟,你可以用伏特计来测它,看看是不是有电压。收音机很简单,线路也不复杂。栅极电压总是一伏半或者两伏,屏极电压是一百或二百伏,直流的。
因此,修理个收音机,对我来说,不是难事儿,我明白收音机里头有些什么名堂,看出某个东西不转了,然后修修它。
有时候得费些周折。我记得那一次很特别,费了一个下午,才找到一个不显眼的电阻,烧坏了。这特别的一次,碰巧发生在我妈妈的一个朋友那儿,所以我有时间——没人在我背后说:“你在捣鼓什么啊?”她们却说:“喝点牛奶吧,要不吃点点心?”我终于把它修好了,因为我有韧劲儿,现在仍然有。一旦我遇到个难题,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如果我妈妈的朋友说:“别管它,太费劲了。”我反倒来了劲,因为我想解决这该死的东西,既然我已经费了这么大的劲。在我已经发现了它的许多问题之后,我不可能半途而废。我必须最终找到它究竟出了什么毛病。
那是一种解决难题的冲动。我想破译玛雅人的象形文字,想打开保险柜,就是这个原因。我记得那是在中学,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有个家伙拿着一个几何难题,或者他的高等数学作业里的什么玩意儿凑过来。我不把这个该死的东西弄出来,我是不会作罢的——这要花费我15~20分钟。但是在一天当中,另外一些家伙拿着同样的问题来找我,那我一眨眼就给他做好了。因此,一个家伙花费了我20分钟,而另外五个家伙认为我是个超级天才。
因此,我得了一个虚名。在上中学的时候,人能知道的每一个难题,都一定会弄到我这儿来。人所发明的每一个该死的、疯狂的难题,我都知道。因此,在麻省理工学院,有一次在舞会上,一个高年级的学生和他的女朋友在那儿,她知道许多难题,他告诉她,我对这些东西拿手。
因此,在舞会上她过来对我说,“大家都说你是个聪明的家伙,那好了,这里为你准备了个题目:‘一个人要劈八堆木柴……’”
我说,“隔一堆,劈一堆,把每块木头劈作三块”,因为我早就听说过这个。
她就走了,可又带来另外一个,这个我也知道。
就这么折腾了好一阵子,最后,舞会也快结束了,她又来了,她这次好像要真的难住我,她说,“母女两个到欧洲旅行……”
“女儿得了黑死病。”
她瘫在那儿了!要回答这个难题,好不容易才能得到足够的线索:那是个好长的故事,说的是妈妈和女儿停下来住在一家旅馆里,各自住在两个房间里,第二天妈妈到了女儿的房间,连人影儿也没有,或者在那儿的是别人,于是她说,“我女儿哪儿去了?”旅馆老板说,“什么女儿啊?”管顾客登记的那儿,只有妈妈的名字,如此等等,如此等等,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个大谜。答案是,女儿得了黑死病,旅馆呢,不想因此关门,把这个女儿的尸体弄走了,把房间收拾干净了,把她住在这里的一切证据都销毁了。那是个很长的故事,但我听过,因此,当那个女孩儿开始说“母女两个到欧洲旅行”的时候,我知道我以前听过的一个故事就是这么开头的,于是我做了一个快速的猜测,而我也猜对了。
我们在中学的时候,有代数小组这么一种东西,由五个孩子组成,我们作为一个团队,旅行到不同的学校去进行比赛。我们坐在一排椅子上,另一个队坐在另一排椅子上。一个老师,主持比赛的,拿出个信封,信封上写着“45秒”。她把信封撕开,把问题写在黑板上,说:“开始!”——因此,你实际上拥有的时间超过了45秒,因为她在写的时候,你是可以思考的。这游戏是这样的:你有一张纸,你在这纸上写什么都行,你拿这纸做什么都行。唯一作数的,是答案。如果答案是“六本书”,你写的必须是“6”,并且在这数码上画一个大圈儿。如果圈儿里的东西是对的,你赢了;不对的话,你输了。
有一件事儿是肯定的:用常规的那种直肠子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比方说:“a是红色书的数目,b是蓝色书的数目”,你磨啊、磨啊、磨啊,最后算出来了,是“六本书”。那需要50秒,因为为这种题目规定时间的那帮人,已经把题目搞成了窍门题。因此,你一定要想:“是不是有什么办法能看出门道?”有时,你一闪念就看到了,有时你必须发明别的招数来对付,那样才能以你最快的速度来做代数题。那是一种很好玩的练习,我做得越来越好,我最后成了这个队的头儿。因此我学会了很快地做代数,到我上大学的时候,这一招很有用处。我们遇到一个微积分问题的时候,看得明白怎么计算,并且迅速地做代数,那就会很快。
我在上中学干的另外一件事儿,是发明问题和定理。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做无论什么数学的东西,我都会找到一些实际例子来说明它有什么用处。我发明了一套直角三角形的问题。但是,我不是告诉你三角形的两条边的长度,让你求第三条边的长度,我却给出那两条边的差。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这样:有一个旗杆,一根绳子从杆顶上垂下来。当你把绳子拽紧在旗杆根儿的时候,它比旗杆长出1米;而当你把绳子向外斜拉的时候,它离旗杆根儿有1.5米远。旗杆有多高?
我搞出了一些解决这类问题的方程式,结果我注意到了一些关系——也许它是sin2α+cos2α=1——那使我想起了三角学。在那之前的几年,当时我或许十一二岁,我已经读过一本三角学的书,那是我从图书馆借的,但那本书现在早不知哪儿去了。我能记住的仅仅是,三角学讲的是正弦、余弦之间的关系这类事情。于是,我通过画许多三角来把那些关系搞出来,每一种关系我都自己证明。我还计算了每5度的正弦、余弦和正切,方法是从给定的5度的正弦开始,用我已经琢磨出的倍角公式和半角公式。
几年后,当我们在学校里学习三角学的时候,我当年的笔记还保留着,我发现我的证明和书上的那些不同。有时,我没注意到有简单的解决办法,我就用麻烦的办法拐弯抹角地也能证明出来。另外有些时候,我的方法才是最聪明的——书上的标准证明方法却是复杂得多!因此,有的时候我打败了它们,有的时候它们打败了我。
在我做这些三角题的时候,我不喜欢表示正弦、余弦、正切等的那些符号。在我看来,“sinf”看起来像是s乘以i乘以n乘以f!因此我发明了另外一个符号,像平方根的符号,是一个带着一只伸出来的胳膊的西格码(∑),我把f放在胳膊下面。正切是一个希腊字母τ,但τ上面那一横伸长了;为了表示余弦,我制造了一个和Г类似的符号,但它有点儿像平方根符号。
反正弦是同样的西格码,但是口儿朝左,因此它是从横画开始写起的,值写在它的下边,然后就是西格码。那就是反正弦,sin-1反而不像——这玩意儿简直是发疯嘛!大家却把这个写在书里!在我看来,sin-1意思是1/sine,是sine的倒数。因此我的符号比较好些。
我不喜欢f(x)——在我看来,这玩意儿像是f乘以x。我也不喜欢dy/dx——你真的好想把两个d约掉——于是我制造了一个不同的符号,有点像&。至于对数,我的符号是l向右撇得很厉害,把一个东西写在那里头,就表示这个东西的对数,如此等等。
比起惯常的那些符号,我认为我的符号就是好,即使不更好——用什么符号,那是无所谓的——但我后来发现,那是有所谓的。有一次,我在学校里向另外一个孩子解释一个什么东西,连想也没想,就用开了我自己的符号,他说,“这都是些什么鬼东西?”我这才意识到,如果我要跟别人谈事情,我一定要用标准符号,因此我最后还是放弃了我自己的符号。
我还为打字机发明了一套符号,就跟fortran计算机语言似的,那样我就能打方程式了。我也修打字机,用别针和橡皮圈来修(那种橡皮圈不像洛杉矶这里的橡皮圈那么容易断),但我不是个专业的修理工;我只是修修,让它们能用。但是,找到毛病在哪儿,还有琢磨出你该怎么修它,这整个的问题——对我而言,真是有趣,就跟难题一样有趣。
菜豆
那年,我在我姑妈开的旅馆干活儿的时候,一定有十七八岁。我不知道我能赚多少钱——我想是每月22美元吧——我交替着一天工作十一小时,第二天工作十三小时,站柜台,或者在餐厅端盘子洗碗。下午,你站柜台的时候,还得给那个迪什么夫人送牛奶,一个病病殃殃的女人,从来不给小费。世上的事儿就这样:你没白没黑地干,却什么也得不到,天天如此。
这个旅馆在旅游胜地,紧挨着海滩,就在纽约郊外。男人们到城里去干活,把一帮老婆留在那儿打牌,因此你得把桥牌桌摆好。然后,到了晚上,男人们打扑克,你得把桌子给他们预备好了——倒烟灰缸什么的。我总是熬到深夜,两点钟的样子,因此,实际上我确确实实是一天干十三或者十一小时。
有些事情,我不喜欢,比方说小费。我觉得应该多开点钱给我们,那就不必要小费了。可是,当我给老板娘提了这么个建议的时候,除了嘲笑之外,我一无所得。她逢人便说:“理查德不想要他的小费,嘻嘻,嘻嘻,嘻嘻;他不想要小费,哈哈,哈哈,哈哈。”这种二百五,满世界都是,连我的话也听不明白。
无论怎么说吧,有段时间,一帮男人,从城里干活回来,一来就要冰块儿,好放在喝的东西里面。跟我一块儿干活的那家伙,原来确实一直是个站柜台的。他比我大,也比我内行得多。有次他对我说:“听着,我们总给安嘎那家伙送冰块,而他向来是一毛不拔——连一毛钱也不给。下次,他要冰的时候,别理他。他呢,就会叫你过去给他上冰块,在他叫你过去的时候,你就说,‘哦,抱歉,瞧我这记性。人人都有忘事儿的时候。’”
我就如法行事,安嘎给了我一毛五!可是,现在,回想此事,我才意识到,站柜台的那主儿,就是内行的那个,确实会来事儿——让别人去冒险找不自在。他派了个活儿给我,就是去训练那家伙给小费。他自己可一声不吭;他倒让我去做!
我必得像个打杂的那样收拾餐厅里的桌子。你把从桌子上撤下来的那些东西,都摞在边上的一个大托盘里,摞得足够高的时候,就端到厨房里去。这样你再拿一个新托盘回来,对吧?你应该分两步来干这事儿——把原先那个托盘端走,再拿一个新的回来——但是,我琢磨着,“我得两步并做一步走。”于是我就想把新托盘垫在下边,同时把原先那个托盘抽出来,可是它滑到一边了——咣当!盘子碗儿奔地板那儿去了。接着,自然而然,问题来了,“你捣鼓个啥啊?怎么弄掉的啊?”嗨,我想发明一种新的端托盘的方法,可这事儿怎么解释啊?
甜点中有一种早餐点心,漂漂亮亮地放在小垫盒上,搁在盘子里。要是你到后边去,你会看到一个人,大家叫他配餐员。他的麻烦,是把东西准备妥当,好用来上甜点。这人以前必定是个矿工什么的——大块头,手指头又短又粗又硬又圆。他端着一叠小垫盒,用某种冲压工艺制造的那种小垫盒,全都扣在一块儿,他得用他那短而粗的手指头把它们掰开,好放在盘子上。我总听他说:“这些个倒霉的垫盒!”在他这么忙活的时候,我记得我心里在想,“多么鲜明的对比——有人守着桌子坐着,享受放在垫盒里可爱的小点心,这位手指头短而粗的配餐员呢,在后面那儿嘟囔‘这些个倒霉的垫盒!’”世界真的是怎么样,和它瞧上去是怎么样,这两者之间,就有这个区别。
我来干配餐这活儿的第一天,配餐的那女的解释说,她通常是做火腿三明治的,为那些上夜班的家伙们做。我说,我喜欢吃甜点,要是晚饭剩下甜点的话,就给我吧。第二天晚上,我上夜班到凌晨两点,伺候那些打扑克的家伙。我这儿坐坐,那儿坐坐,没事儿可干,百无聊赖,猛然想起有甜点可吃。我就到冰箱那儿,开了门,她在里边放了六份甜点!一块巧克力布丁,一块点心,一些桃片,一些米饭布丁,一些果冻——全了简直!于是我就坐下来,吃这六份甜点——棒极了!
第二天,她对我说:“我给你留了份甜点……”
“妙,”我说,“绝妙!”
“但我给你留了六份,可不知道你最喜欢的是哪个?”
打那以后,她就留六份甜点。每天晚上,我来六份甜点。天天晚上不重样儿,但总是六份。
有一次,还是我站柜台的时候,一个女孩儿去吃饭,把一本书忘在柜台的电话机旁边,我就看这书。那是一本《达·芬奇的一生》,我不可能不看它;那女孩儿就把书借给了我,我把整本书都看了。
我在旅馆后面的一个小房间里睡觉,你离开屋子,得费心把灯关了,可我连这个都记不住。受了达·芬奇那本书的启发,我制造了一个小玩意儿,那是一个由绳子和重锤(可乐瓶子装上水)组成的系统。我一开门,它就运作,拽动开关拉绳把里面的灯拉亮。你开门,这玩意儿就动,把灯弄亮;然后你把门关上,灯就灭。但我真正的成就还在后头呢。
我通常在厨房里切菜。菜豆必得切成一寸长。你干这活儿的方法本来是这样:你把菜豆抓在一只手里,另一只手操刀,你把刀抵着菜豆和大拇指,弄不好就要把大拇指切掉。这切起来很慢的。于是我就在上面用了点儿心思,我想起了个好主意。我在厨房外边的桌子旁边坐下来,把一只碗夹在我膝盖中间,把一把快刀以背对我45度角插在桌子上。然后,我在刀两边各放了一堆菜豆,我拿了一根菜豆,一只手拿一根,然后飞快地往我这边拉,一拉菜豆就切断了,切断的菜豆就滑到夹在我膝盖中间的碗里。
我就这样一根一根地切菜豆——嚓、嚓、嚓、嚓、嚓——大家都把菜豆给了我,到我快切到第六十根的时候,老板过来了,“你捣鼓什么啊?”
我说:“瞧瞧我这切菜豆的招数!”——说时迟那时快,横在刀刃上的,不是一根菜豆,而是一根指头。血出来了,流到了菜豆上,这下可炸了锅:“瞧瞧,糟蹋了多少菜豆!这么干活儿,傻不傻啊!”杂七杂八的就来了。这样我就不可能进行改进了,而那很容易——弄个护板什么的——可是完了,没什么机会进行技术改造了。
我还有一项发明,困难也是相似的。土豆煮熟了,要切成片儿,好做某种土豆色拉。土豆黏糊糊的,颇难操作。我想到,用一大堆刀,平行地固定在架板上,往下一切,整个土豆就一下子成了片儿。我考虑这事儿考虑了很长时间,最后我想了个主意,我可以把铁丝这样固定在架子上啊。
于是我就到廉价商店打算买些刀或者铁丝,却真真地看到了我想要的那种玩意儿:是用来切鸡蛋的。下次来了土豆的时候,我就拿出了我的切蛋器,一眨眼的工夫就把全部的土豆切完了,然后送给厨子。厨子是个德国人,一个大胖子,厨房里的国王,他暴跳如雷,脖子筋都暴出来了,紫青的:“土豆怎么了啊?”他说:“怎么没切啊!”
我切了,但都粘在一块儿。他说:“你叫我怎么把它弄开?”
“扔到水里。”我提了个建议。
“扔水里?哦、哦、哦、哦哦哦哦呵呵呵呵!”
又有一次,我有了个实在好的主意。当我站柜台的时候,我得接电话。有人打进来的时候,一个什么玩意儿嗡嗡地叫,总机上一个薄片儿吧嗒垂下来,这样你就知道是哪条线。有时候,就在我帮女人们摆桥牌桌的时候,或者在下午三点来钟(那时电话不多)我坐在前门廊里的时候,突然有了电话,而我离总机还有一段距离。我就不得不跑着过去接,但是你必须从柜台后的走道上才能跑到总机那儿,先往下跑,然后转弯儿,再到柜台后边儿,这多跑了不少路,你这才看到电话是从哪儿打来的——这花了些额外的时间。
于是我想起了个好主意。我在总机上的那些薄片上系了一些线,这些线越过柜台垂下来,然后我在每根线上系上个小纸片。然后我把电话的受话筒向上放在柜台上,这样我从柜台外也够得着。现在,有人打进电话的时候,我一看哪个纸片儿往上走,就知道总机上哪个薄片儿垂下来,我就能及时接电话了,从柜台外接,省了时间。当然,我还是要绕回去接线,但至少我可以先搭句话。我说,“稍等片刻”,然后转过去接线。
我觉得这很完美,但是有一天老板娘过来了,她想接电话,可她琢磨不透——这也太复杂了。“这些个纸片儿,怎么回事儿?电话怎么搁到这边来了?你为什么不……哎哟喂、哎哟喂!”
我想解释——老板娘是我姑妈——想跟她解释这么做很有道理,但是对一个聪明人,一个经营这家旅馆的聪明人,这话说不得!那时我明白了:在现实世界,发明创造,太难了。
谁偷了门
在麻省理工学院,不同的兄弟会都有“抽烟聚会”,在那里他们都想把新生拉过去入伙。在我到麻省理工学院的前一个夏天,有人请我参加“费贝得”兄弟会(phibetadelta),一个犹太人的兄弟会,在纽约开的一个会。那年头,如果你是个犹太人,或者是在犹太人家里长大的,你就没有机会参加别的兄弟会。别人都不瞧你一鼻子。我没什么瘾头要和犹太人打成一片,“费贝得”兄弟会的家伙们也不在乎我在多大程度上算是犹太人——实际上,我对这种事儿不相信的,宗教我是肯定不信的。无论如何,这个兄弟会的几个家伙问了我几个问题,并且给了我一个小小的建议——说是我必须参加一年级的微积分考试,那样我在将来就不必修这门课了——这到头来证明是个好主意。我喜欢从这个兄弟会来到纽约的这帮子伙计,也喜欢劝说我入伙的那俩家伙,后来我们成了室友。
在麻省理工学院还有一个犹太兄弟会,名叫“西阿缪”(“sigmaalphamu”),他们建议我坐他们的车到波士顿去,我也可以和他们待在一块儿。我答应搭他们的便车,头一晚上,我住在楼上的一个房间里。
第二天早晨,我朝窗外看了看,看到从另一个兄弟会来的那俩家伙(我在纽约遇到的)正往台阶上走。“西阿缪”兄弟会的几个伙计,跑出去跟他们说话,他们展开了一场好厉害的讨论。
我朝窗外喊:“嗨,我想我跟那些家伙是一伙儿的!”接着就跑出这个兄弟会,却没意识到他们都在大张旗鼓,争着拉我入伙。搭人家的便车,我也不怎么领情。
“费贝得”兄弟会在头一年几乎要倒台了,因为有两个不同的派系,把这个兄弟会扯成了两半。一派是社交名流,喜欢跳舞,跳完舞就开车傻转悠以及诸如此类的事儿;另一派,什么也不干,光知道学习,从来不跳舞。
就在我要入伙之前,他们刚开完了一个大会,达成了一个重要的折中方案。他们还是一个战壕的战友,彼此都得照应着。每个人的功课,都至少要达到几等几等。如果有人落到了后头,老在学习的那些家伙,要给他们当老师,帮他们做作业。另一方面,每个人都得参加舞会,场场不落。要是有个家伙泡不到妞儿,别的家伙得给他弄一个。要是这个家伙不会跳舞,他们得教他怎么跳。一派教另一派怎么思想,而另一派的家伙们要教他们怎么社交。
就我而言,这不错,因为我不怎么会社交。我太怯场了,遇到我必得出去发信却不得不从那帮子带着女朋友的高年级学生中间走过去的时候,我都发麻:我都不知道怎么从他们旁边走过去!即便有个女孩儿说,“哟,他好可爱哦!”那也帮不上我什么忙。
不久就有大二的学生,带着他们的女朋友,以及女朋友的朋友,来教我们跳舞。又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有个家伙教我怎么开车。他们教我们这些学习好的人物怎么社交、怎么放松情绪,可真是教得辛苦;我们教他们,也同样辛苦。这样,两方面就扯平了。
“善于社交”,究竟是个什么意思,我还真难理解。这些善于社交的家伙,教我们怎么跟女孩儿相处之后不久,有一天我一个人在一家饭店吃饭,瞧见一个漂亮的服务员。我费了好大劲,鼓足了勇气,才有胆量请她在下次兄弟会的舞会上做我的舞伴,她说敢情好。
回到了兄弟会,大家都在谈下次舞会的舞伴的事,我告诉伙计们,这次不劳各位费心了——我自己找到了一个舞伴。我对自己很是自豪。
等到高年级的发现我的舞伴是个服务员的时候,都目瞪口呆。他们对我说,这个不成;他们会给我找个“合适”的。他们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犯了迷糊,出了毛病似的。他们决定接管这局面。他们到了那家饭店,找到了那个服务员,告诉她,出局算了,他们给我找了另一个女孩儿。这么说吧,他们试图教育我这个“任性的儿子”,可我认为他们错了。我当时还是个新生,还不够自信,没能阻止他们毁了我的约会。
到我入伙了之后,他们就有各种各样的路数来糟蹋你了。他们做的一件事儿,是把我们的眼睛蒙起来,在隆冬季节把我们送到乡下好远的地方,把我们放在离一个冰封的湖30米那儿。我们整个儿找不着北了——没人家,啥也没有——可我们应该找到回兄弟会的路。我们有点儿怕,因为我们还小,大家都不怎么说话,除了一个名叫毛里斯·梅耶的家伙:你没办法不让他说笑话,不用双关语,也没办法不让他抱那种随遇而安的态度:“哈,哈,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不很好玩儿吗!”
大家都对毛里斯动了气。他总是稍稍落在后边,对目前的整个局势大笑不止;其余的人呢,真不知道怎么才能摆脱这种困境。
我们走到了离湖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还是没人家,什么都没有——别人都在讨论我们是否应该走这条路,还是那条路,这时候毛里斯赶上来,说:“走这条路。”
“你知道个屁,毛里斯!”大家无可奈何地说。“你总是开这种玩笑,我们为什么应该走这条路?”
“很简单:看看电话线。哪边的电话线多,哪边就是总机。”
这家伙,看起来什么也不往心里去,可这主意够棒的!我们一溜烟地回了城,没走一点冤枉路。
明天即将有一场全校范围的新生对老生的泥巴大战(在稀泥里进行的各种各样的摔跤、拔河)。晚上很晚的时候,一大群大二的学生,有的是我们兄弟会的,有的是从外边来的,到了我们兄弟会——来绑架我们:他们想把我们搞得筋疲力尽,好让他们在明天取胜。
大二的学生们把全体新生捆了个结实,不费吹灰之力——我是例外。我不想让兄弟会看出我是个“娘娘腔”。(我对运动从来不在行。网球跃过球网,在离我很近的地方落地的时候,我总是不知所措,因为我不能把它打过球网——球通常是奔到离它该去的地方一弧度角的地方。)我琢磨出来了,这是个新境地,一个新世界,我也可以创造一个新名声。因此,为了不显得我不知道怎么打架,我使出浑身解数,跟个王八蛋似的玩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三四个人费了不少事,才把我捆住。大二的学生们把我们押到树林深处的一个房子里,用铁扣把我们固定在了木地板上。
我想方设法地逃跑,但有大二的看着呢,我那些谋略一样也不管用。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家伙,他们没敢绑他,因为他太害怕了:他脸都绿了,浑身筛糠。我后来发现,他从欧洲来——那时是30年代——他没意识到,把这些家伙都固定在地板上,不过是某种玩笑;欧洲那些可怕的事儿,他都知道。这家伙吓得让人不忍心看,他简直吓傻了。
黑夜即将过去,只有三个大二的看着我们二十个新生,但我们不知道这个。大二的学生们开着汽车里出外进好几趟,弄出好些动静,好像有不少活动似的,可我们没注意车总是那几辆车,人总是那几个人。因此,我们没办得了他们。
那天上午,我父母碰巧来看看他们的儿子在波士顿过得怎么样,兄弟会糊弄了他们一阵子,直到我们被松了绑回来。我拼死拼活想逃跑,加上睡眠不足,只落得个满脸憔悴、浑身邋遢。儿子在麻省理工学院是这副尊容,着实让二老惊讶不已!
我脖子也落枕了,我记得那天下午,我歪着脖子在“后备军官训练队”排队等着检查。那位司令官抓住我的脑袋,把它扳正,喝道:“挺直!”
我缩着身子,肩膀歪着:“长官,我做不来!”
“哦,对不起!”他说,有些歉意。
无论怎么说,我战斗了这么长时间,不甘心束手就擒,这个事实为我赢得了了不得的名声,我再也不需要操心被人骂作娘娘腔了——真是如释重负啊。
我经常听我的室友说话——他们俩都是老生——谈他们的理论物理课的事。有一天,他们为一件事情费劲不少,可那件事对我来说再清楚不过,我就说:“你们为什么不用巴伦纳莱方程式?”
“那是什么玩意儿?”他们叫起来,“你在说什么啊!”
我跟他们解释我是什么意思,它在这个问题中有什么用,它能解决这个问题。到头来,他们明白了我的意思,是伯努利方程式啊,但我是从百科全书上读到这个东西的,以前跟谁也没讲起,因此我不知道怎么读准那个词儿。
但我的室友很兴奋,从那以后,他们就和我讨论他们的物理学问题——第二年,我也修这门课,进步很快。琢磨高年级的问题,跟他们学怎样发音发得准,这是个受教育的好方法。
我喜欢在星期二晚上到一个叫“雷莫”和“普累莫”的地方——这是相邻的两个舞厅。我兄弟会里的哥们儿不去这种“社会上的”跳舞场所;他们偏爱自己的舞会,在那儿,他们带来的女孩儿属于上流社会,是他们以“得体的”方式遇到的。我在什么时候遇到一个人,她们从哪儿来,背景怎么样,我全不在乎,所以我就去那种舞厅——尽管兄弟会里的哥们儿对此不很赞同(我那时已经三年级了,他们也挡不住我)——而我玩得很高兴。
有一次,我和一个女孩儿跳了好几个舞,却没跟她说太多的话。最后,她对我说:“你虎跳灰常好。”
我听不大懂她说什么——她说话有障碍——但我以为她是说,“你舞跳得非常好”。
“承蒙夸奖,”我说,“谢谢。”
我们走到一个桌子那儿,她的一个女友以及和这个女友跳舞的男孩儿在那儿,我们就坐下来,四个人都坐一块儿。这两个女孩儿,一个重听,另一个几乎是聋的。
这两个女孩儿谈话的时候,前前后后飞快地做出好多手势,也咕哝一点什么声音。这没使我闹心,跟我跳舞的这个女孩儿,舞跳得好,人也好。
跳了几支舞,我们又坐在桌子那儿,又来了好多的手势,一前一后,一前一后,一前一后的,直到最后,她对我说了点儿什么,我也能猜出她什么意思,她是说,她希望我们俩带她们俩到某家旅馆去。
我就问另一个家伙愿不愿意去。
“她俩要咱俩到那家旅馆去干吗啊?”
“见了鬼了,我怎么知道。我和她谈得也不多啊!”
但我也不必知道得很清楚。不就是玩儿嘛,骑着毛驴看唱本儿,走着瞧啊;一场冒险哦!
另外那家伙心里发怵,他说他不去。我就把俩女孩儿弄上出租车奔了旅馆,却发现那里有一场聋哑人组织的舞会,信不信由你。他们都属于一个俱乐部。结果我发现,他们有许多人能根据感觉到的节奏跟着音乐跳舞,在每支曲子结束的时候,还向乐队鼓掌呢。
这可太、太有意思了!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异国他乡,不会说那儿的话:我能说话,但没有人听得见我说什么。每一个人都跟其他人用手势说话,而我什么也明白不了!我让我的那个女孩儿教我几个手势,我也学会了好几个,就跟你学外语似的,仅仅是为了好玩儿。
大家都兴高采烈,互相之间,也很放松,不停地开玩笑啊,笑啊;他们随心所欲地这样那样交流,不显得有什么真正的困难。这和任何其他语言是一样的,只有一件事是例外:在他们互相做手势的时候,头总是一会儿转到这边,一会儿转到那边。我明白了那是怎么回事儿。当有人想在边上插话,或者想打断你的话头的时候,他不能嚷:“嗨,杰克!”他只能做一个手势,备不住你看不到这个手势,除非你习惯于一直眼观六路。
他们互相之间,都非常自在。不自在,却成了我的问题。这是一次很好玩儿的经历。
舞会持续了好长时间。舞会一结束,我们就到了一家饭店。他们要什么,都拿手指头指那东西。我记得有人用手势问:“你—从—哪儿—来?”我那位女孩儿就拼出了“纽—约”。我仍然记得一个家伙跟我打手势“你很有风度啊!”——他跷起大拇指,又触动一下一个在想象中的西服翻领儿,这表示“风度”。他们可真有一套。
大家都围坐着,开玩笑,我不知不觉地就跟他们打成一片。我想买一瓶牛奶,于是我就到柜台那儿,用口形说“牛奶”,但不出什么声音。
这家伙不明白。
我就弄了个关于“牛奶”的象征姿态,握着两个拳头动来动去,看那架势,好像我在挤母牛的奶似的,而他仍然不知道我搞什么名堂。
最后,旁边一个不认识的人要了牛奶,我就拿手指那牛奶。
“啊!牛奶呀!”他说,我点头,意思是,是啊。
他递给我一瓶牛奶,我说:“非常感谢!”
“你个王八蛋!”他说着,笑了。
我在麻省理工学院的时候,常常喜欢跟人家恶作剧。有一次,在机械制图课上,有个喜欢逗乐的家伙,拿起个曲线板(一个塑料板儿,好用来画平滑的曲线,样子挺古怪的一个玩意儿),说:“我闹不明白,这玩意儿上的曲线,是不是有特别的方程式?”
我想了一会儿,说:“当然有啊。那些曲线是非常特别的曲线。让俺弄给你看。”我就把我的曲线板拿起来,开始慢慢转动。“曲线板之所以造成这个样子,是因为每一条曲线的最低点,无论你怎么转,它的切线总是水平的。”
全班的家伙们都以不同的角度,把他们的曲线板举起来,拿着铅笔跟曲线板的最低点凑合在一块儿,然后比画着,他们发现,可不是嘛,切线就是水平的啊。他们都为这个“发现”欢呼雀跃——尽管他们学了不少微积分,也已经“了解”到任何曲线的最小值(最低点)的斜率(切线)都是零(水平的)。他们不是根据事实推理。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知道”的东西。
我不明白大家是怎么了:他们不是通过理解事情来学习:他们凭别的什么方式来学习——凭生搬硬套,或者别的什么名堂。他们的知识如此脆弱不堪!
四年后,我在普林斯顿大学,又把这个恶作剧如法炮制了一遍。当时我在跟一个挺老练的人物拉话儿,他是爱因斯坦的助手,确实一直在忙活关于引力的事情。我给他出了个难题:你坐在火箭里,给崩上了天,火箭里有个钟,地上也有个钟。我的意思是:地上的那个钟报告过去了一小时的时候,你必须回到地面。现在,你所希望的是,当你回到地球的时候,你火箭上的那个钟,一定要尽可能地比地上的那个快。照爱因斯坦的说法,你跑得越远,你的钟就越快,因为一个在引力场中的东西走得越远,它的钟就走得越快。但是,如果你企图飞得过分远,因为你只有一小时的时间,那你不得不非常快地到那么远的地方,速度快到把你的钟都减慢了。问题是:你究竟采取什么速度和远近,才能使你钟上的时间过得最少?
爱因斯坦的这位助手,忙活了好一阵子,才意识到答案就是一般的运动。如果你以惯常的方式把一个东西抛上了天,要它上去和下来所需要的时间是一小时,那么这就是正确的运动方式了。这就是爱因斯坦引力的根本原理——那就是说,被称作“本位时间”的玩意儿,对于那条实际的曲线而言,是处在最大值上的。可是,当我把这个说给他听,用一个带着钟的火箭的方式说给他听,他却没明白我说的是什么。这和在机械制图课上的那些家伙的情况差不多,但这次可不是一些木头脑瓜子的大一新生啊。所以说,这种脆弱的情况,事实上,很是普遍,甚至比较有学问的人,也是如此。
无论我是新生还是老生,我通常在波士顿的一家饭店里吃饭。我自己去那儿,常常连续几个晚上都去那儿。大家对我也熟悉了,给我上菜的服务员总是同一个人。
我注意到她们总是急匆匆的,忙得团团转,因此,有一天,仅仅是为了好玩儿,我把小费(通常是一毛,那年头通常就是这个数儿),两个五分硬币,分别放在两个玻璃杯子的里头:我把两个杯子都装满了水,满满的,把硬币扔进去,然后盖上一张扑克牌,反过来,底儿朝上,放在桌子上。然后我抽掉扑克牌(水漏不出来,因为空气进不去——杯子边儿紧扣在桌面上,所以才这样)。
我之所以把小费放在两只杯子底下,是因为我知道她们总是急匆匆的。如果小费是一枚一毛硬币,扣在一只杯子下面,那么女服务员急着为后来的顾客收拾桌子,就会拿起杯子,水流了出来,事儿也就完了。可是,在她把第一只杯子弄得洪水泛滥之后,她究竟会怎么对付第二只杯子?她现在可就没有坚强的神经,来把第二只杯子拿起来了!
我出门的时候,对我的女服务员说:“苏,当心点儿。你给我的那两只杯子,有点儿好玩儿——水都装得满满的,杯子底儿却敞开着!”
第二天我回来了,上菜的是一个新服务员。通常为我服务的那个,对我不理不睬。“苏生你的气了,”我的新服务员说,“她把第一个杯子揭开后,水流得到处都是,她把老板喊了出来。他们研究了一阵子,可他们不能花一天的工夫琢磨这个啊,所以他们最后把另一只杯子也拿起来了,水又流出来了。他们都跟你急眼了。”
我笑。
她说:“有什么好笑的!要是别人跟你也来这一套,你什么感觉——你怎么办?”
“我会去找个汤碗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杯子滑到桌子边儿上,把水放在汤碗里——水不必往地板上流嘛。这样呢,我就把硬币取出来了。”
“哈,这主意不赖。”
那天晚上,我把小费扣在了一只咖啡杯子下边,杯子底儿朝天,扣在桌子上。
第二天晚上我来了,为我服务的,还是新来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