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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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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常勇问我安监局那边查不出来怎么办?我说活人还会被尿憋死?你受伤后是被120的救护车送到医院,那么就有出诊记录,什么时间、地点,接诊什么人都有记录。那样就能证明你是在东船重工受的伤,被告有了,事实清楚了,当然能立案。常勇的脸色由忧转喜。

“不过,”我故意拉长声音,“能不能从医院调出这份证据,就看你的了。”

“你说怎么办?”

“你拉开前面那个手套盒,里面有一包软中华,上次在海上皇宫吃饭时送的,我没舍得抽,你拿上,见着关键的人就递一支。然后,看准时机,上次在我们所你的眼泪战胜了我,这次一样,就看你的了,如果调不出这份证据,你就别想着打官司。”

弱者不能使用强力,只能行使智慧。

常勇说好,一切按李律师说的做,说着从手套盒里拿出那包软中华。

我说:“先给我点一支,让老子享受一下,反正要送别人了,一包六十啊!”

常勇讨好地给我点上一支,说李律师等官司打赢了,我给你买一条。我说看你小子可怜,要不是我,没有律师愿意给你办,不要忘记我就行。

常勇说:“那是那是,李律师的大恩大德,我没齿难忘。”

这小子嘴巴甜,净拣好的说,听得让我非常受用。

我们先到医务科,说明来意,医务科说这事属于后勤科。又到后勤科,一位胖胖的中年人坐那里,也穿一件白大褂,戴一副小眼镜。医院里连打杂的看上去都像医生。常勇机灵地递上一支烟,人家挥手就拒绝了:“我不抽烟。”这家伙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并不是每个人都要递烟,人家把自己打扮成个医生,那自然是不抽烟的。

胖子让我们去车队,我说车队怎么走?胖子看也没看一眼我们说:“出门—向西—太平间。”我听得有点瘆得慌,和常勇边走边观察,走了一段路,听见有人哭,估计前面就是,果然是太平间。太平间北侧有一排120出诊车。我们打听了一下,来到队长办公室。队长一听三个月前的事,说找不到了。我给常勇使了个眼色,这家伙眼泪就下来了,迅速脱下自己的鞋袜,说道:“大哥啊,你可得帮帮俺啊,你看俺这脚啊!”说着还像赵本山演小品“没事走几步”,我太佩服他了。

我观察了一下,队长的脸色立马变了,说:“我们找找吧,时间太久了。”他弯下腰去,从桌子底下拿出来几个大本子,那上面都有记录,某年某月,去哪里出诊,清清楚楚。他问我是哪一天?我说元月十号。他翻了一会就找到了:出诊车鲁u28××,时间十六时二十五分,地点东船重工。出诊事由:有工人受伤。返回时间:十七点。

常勇这才想起来,给队长递上一支烟。队长是典型一山东大汉,很豪爽,听了我们介绍,说这还不容易?直接把那个记录存根撕下来给了我们。“我以为多大的事!给你吧,这事我能做主,伤了人应当赔偿,还不承认,哪有这样的事?要是这个不管用,我让司机去法庭给你做证。”

我说大哥你真是个好人啊!你撕掉不会有什么问题?他用手指敲着桌子上的派车单说:“填一张不就行了?”我看那都是提前盖好章的空白页,派车时直接填写就行了。除了律师觉得是个证据外,没人想到那东西会有什么用。

从医院回来,我马上写好诉状,连同那个派车单和病历一起送到法院,同状附上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书。对诉讼请求,我只提了一万元,因为一万元以下,诉讼费只有五十元。等鉴定结论出来后,向法庭申请追加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其他赔偿。

立上案,从法院出来,我和常勇都很开心。他问我什么时候能开庭?我说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等着吧,要是没事,他都可以回家,开庭三天前法院会发传票。

我问他住哪里,他说住在旁边的青城理工大学,他有个发小考上大学,宿舍里刚好有张空床,常勇吃住都在那里,费用也不高,作息和大学生一样。

“李律师,你喜欢打球吗?理工大的新球馆不错,玩玩去吧。”他讨好我说。

我看了一下表,离下班时还早,反正没事,也很想到大学看看,就跟着常勇去了。学校里人很多,下了课的同学抱着书,三五成群地走在一起,恍惚间又回到我的大学时代,亲切感油然而生。我把车速压得很慢,在常勇的指引下,来到体育馆,直接上到二楼的乒乓球室,看来常勇经常到这里,在一张球台前,他把我介绍给几个同学。他们谦虚地把拍子递给我,我也不客气接过来就打了。

乒乓球是我最喜欢的运动项目,以前有点基础,还能应付几下。打了半个小时,出一身汗,非常舒服,常勇说我的水平不错。打完球说干脆别回家吃饭,到学生食堂吃吃新鲜。他打来几个菜,我也买了两个,坐长条桌上和其他同学一起吃,好像自己也是一名大学生。想起了一句话:要是有可能,就努力和青年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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