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来电话,说开庭时间定在上午十点,第三审判庭。
我没有听出来对方是谁,他有些不高兴:“你是不是李丽的代理人?那个撤销十四万元欠条案?”我忽然想起来了,那个离婚后被丈夫欺骗打了十四万元欠条的案件,委托人叫李丽。
我连忙在电话里向法官道歉,说这几天太忙一时没想起来。法官在那边讽刺说:“看来是大律师啊,业务忙不过来可以聘助理嘛。”
我说:“再大的律师也得听法官的!”法官呵呵笑了一下,说:“别忘了!”然后挂了电话。
经常打交道,我渐渐摸清了法官的脾气。他们好面子,这可能与职业有关,千万别当面拂他们。人在高堂坐,法袍身上穿,时间久了,自认为高人一等。
撤销民事行为的案件难度比较大,按《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得有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情形,这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哪来的证据?当时要不是前夫威胁她,给她一个欠条复印件,都没法起诉。我想好了,开庭时,一定得让李丽亲自出庭。按说有了代理律师,委托人可以不出庭,但这个案子一定要让李丽参加,否则事实部分很难说清。我提前给她打了电话,并且反复强调,一定得去,要不去,这案子就等着输吧!
从法律上说,欠条是合同之债,应当有产生债务的事实基础——这十四万元是怎么来的?不能有欠条就要钱。让李丽把所有的内情讲出来,把那个丈夫卑劣的行径暴露在法庭之上,实在不行,就让她哭、让她闹,看法官怎么判。虽然无证据,但我对这个案子的胜诉充满信心!
我和李丽约好在市南法院大门口见面,在法院周围转了足足有十分钟,才找到一个车位,准备过安检,就听见有人喊李律师。原来李丽提前到了,她今天做了一番精心打扮,描眉画唇,兴高采烈,虽然气温很低,还是急不可耐地穿上了一件领子很低的衣服,那样子不像是去法院和丈夫离婚,倒像是要赶赴一场宴会。
“李律师,法庭是不是很威严啊?我很紧张,怕说错话。”
“不用怕,法官也是人,你到时候实事求是说就行了。”
距开庭还有半小时,我们两个坐在走廊上的长凳上听书记员通知。李丽说老公在外面承包工程,有时候说赔了,有时又说赚了,她不知道他在外面有个女人。
唉!男人怎么都是这样?我现在是个穷光蛋,有钱后会不会在外面找女人?
“你不知道,李律师,那女的长得别提有多难看了,不如我,我真不知道,男人是怎么想的?”
“他瞎了眼,你这么优秀的女人,要我说你就别和他复,让他后悔去吧。”我净拣好听的说,哄她高兴。委托人是律师天然的敌人,得和她把关系处好。否则,案子败诉了,她会把气出在律师身上,还要让你退律师费。突然,李丽从椅子上站起来,冲着走廊上过来的一位男士走过去:“哈哈,张兵,没想到吧,老娘把你告了!”
看来那个被她称为张兵的人就是她前夫。
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个人长得太像某个影视剧演员,又想不起来。他生得浓眉大眼,个子不高,但委实健壮,这样的男人吸引女人,我做梦都想长成那样子,但那是父母的事,不是我所能决定的。
那男的也不生气,笑着和李丽打趣:“捯饬得很漂亮啊!”李丽笑得花枝乱颤:“张老板,又发财了吧,请俺们吃顿饭呗!”那天她找我起诉时,一副要杀了丈夫的样子,此刻就像一对热恋的情侣,唉,真是不懂!说到高兴处,两人躲开我,到走廊的尽头,生怕有人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