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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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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刘文良约我去做遗嘱见证,有位老人的房子要拆迁,几个儿子争房产。他说立遗嘱的人行动不便,要上门去做。他开车来接我。律师见证是件风险很大的事,做不好,律师事务所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每次开会,房峰都会强调律师见证的风险。我在车上仔细审阅他代笔的遗嘱,检查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刘文良突然说:“啊呀!忘了一件事,前几天法理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说有个案件要和你谈谈,是个交通事故,说赔偿一些钱,让你们受害人这边出个谅解书,他们想争取一下,给肇事者办缓刑。”

“我还纳闷呢,这么长时间案子没消息,已经到法院了,你小子太不像话了吧?”

刘文良嘻嘻地笑着:“这几天太忙,忘了。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让他到咱们所里,你们当面谈。”

做完遗嘱出来,我心情非常不好。人性本如此,其实并不是拆迁惹的祸,而是拆迁暴露了他们的本性,把他们最贪婪的一面显现出来而已!

我们赶到所里时,法理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已经等在那里。好像有次和房峰开庭,我见过他,又想不起来。旁边还有一位女的,想来是司机的亲属,一问,果然是薛怀让的老婆。

“那么,你们愿意赔多少?”我开门见山。这是我的惯常做法,其实这时候的谈判就是砍价,先要知道对方的报价。他们没有接我的话,而是大谈家中的困难,然后又和我拉关系说人情,最后把球踢给我:“那你们打算要多少?”

这其实是很难说的一个数字,如果你坚持要得高,对方有可能拒绝赔偿,选择接受刑事处分,就是蹲监狱。反正交通肇事罪是轻罪,如果适当赔一点,作为量刑时减轻处罚的一个情节,说不定在里面待个一年半载就出来了。但是要在一两年内赚几十万元,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可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一天的监狱也不愿意蹲,因为那意味自由的丧失,他们宁肯花钱免罚。所以,找一个平衡点,让双方都能接受是最好的。这个点又是由赔偿人的心理、能力,以及索赔人的期望值等因素综合决定的。

我东拉西扯,问她是做什么的,探听到她的职业,也就基本知道其赔偿能力了。肇事的是一辆现代伊兰特轿车,又是从别人那里借的,说明这小子的经济能力非常一般。

她说:“我们俩刚结婚,在镇上经营着一家五金铺,也没有其他收入,而我又怀孕了,要人照顾,你就帮帮我们吧。”

我叹一口气说:“那家的人没有了,多少钱能买一条人命呢?从录像上看,你老公超速、占道,事后态度又不好,也不出面安抚下受害人亲属,哪怕说一句对不起呢。虽然,我和王律师也是熟人,但不好做工作啊。我委托人条件不错,她们说了,不在乎钱,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的话说得简单,但绵里藏针,句句逼对方死路。谈判就是这样,要讲策略,有时候要狠,一下将死对方,逼着签城下之盟!我也知道,这样的谈判,艰难而持久,别想一次就成功。我没想着在当天达成协议,所以态度很坚决。

对方果然不吭声了,停了一会说:“那你总得说个数字吧。”

我想了想说:“按照人身死亡的赔偿标准,外加十万元的精神损失,总计六十万。”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什么精神损失啊?你没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办案思路,这个案件,我会打三个官司,为了主张精神损失,民事部分我会单独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为了减轻刑事处罚,你们不可能不赔偿一部分吧?这算是第二个。等这两个处理完了,我还会提起劳动仲裁,杨晓玲的父亲在上班途中出车祸,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是第三个案子!”

“刑事附带民事或是单独的民事起诉,这里面需要智慧,但操作有难度吧,不一定能兼得,那保险呢?”王律师说。

“那自然是我们的,我已经办理了肇事车的财产保全,车你就别想开走了,起诉后,我们会保全保险利益,申请法院到保险公司查封,保险赔偿款也是我们的。”

“其实,保险完全够赔偿你们的损失,也有保障,这本来就是你们的,要是保险之外再按人身死亡标准赔偿,那就是双倍赔偿了——任何人不应在灾难中获利,这是法理学的一个原则。”

“不达到这个条件,我们是不出谅解书的。”

王律师不再说话,我掏出一支烟扔给他,进门时我看见他抽烟。态度虽然要强硬,但也要把握一个度,不能把他们逼得离开谈判桌。我给他点上,才给自己点着,长长吸了一口,又软了口气说:“我也就是个代理人,这是我委托人的意思,没办法啊。”

他们说回去考虑一下,然后回去了。

送走他们,我给杨晓玲打了个电话:“我来接你,咱们出去一下。”

我决定亲自去调查一下对方的赔偿能力。这样的案子胜诉应该没有问题,但是能不能得到赔偿,则不好说,很多时候往往是官司打赢了,当事人手中只有一张判决书,拿不到钱。所谓民事案件执行难,我们把这叫法律上“打白条”。上个月,我们主任房峰及法院执行庭的人去了一趟浙江东阳。两年前,东阳某公司在青城施工,租借了委托人的脚手架,但完工后一直没有交还。起诉后不久,房峰就和办案法官去浙江查封。案件判决下来,执行也就走个程序,直接从对方账户把钱划来。我清楚地记得,在飞机场房峰兴高采烈,但是同行的另两人神情黯然。他们也随法官去执行,因为没有查封,被告的账户钱不够,官司虽然赢了,钱没拿到。这样的官司和没打差不多,委托人不但没有要回来钱,还追进去一大笔费用——都是律师,区别还是很大的。

我们来到王台镇,打听到薛怀让家的五金铺。我假装买几颗钉子,一个很瘦的老头从角落站起来,他可能是薛怀让的父亲。我仔细打量这个五金铺,就是把里面的东西全变卖了,也就值个十万八万。看来,我太高估他们了。幸好有保险,否则,这官司可能就白打了。

晚上下班,刘文良到办公室,说要请我吃饭。我说咱俩还客气啥,有什么事直说。他说先吃饭,拉着我出了门。

下班时分,刘文良说不用开车,穿过两条街道,来到一家叫欧典的西餐厅。店虽然不大,但环境优雅,座位也是沙发,坐上去相当舒服。刘文良在我对面坐下,递给我一支烟说:“杨海洋的案件想要六十万元?”

原来他请我吃饭是为这事。我说:“您是做说客吧?”

刘文良哈哈大笑:“你先别问这个,他们现在愿意赔偿一部分,主要是想取得你们的谅解,说白了就是花钱买个谅解书。民事赔偿部分有保险,给你们十万元得了,要是不答应,他们说就把钱送到法院,这也是量刑情节之一吧?也可能判缓刑,就算实刑,也就是一年左右。”

他说的不无道理,但十万元也太少了,与我的想法相去甚远。

“其实,这家嘛也不太在乎钱,主要是那司机态度差,受害人家属很生气,我们打电话也不接,呵呵,没想到找到了他的肇事录像。”

“这一点我很佩服你,要是没有录像证据,最多也就是个同等责任。王律师找到我了,十万元行不行?给我一个面子。”

“你的面子肯定会给的,减半,三十万,一分不少。人家的爸爸没了,钱算狗屁,你心痛什么?”

刘文良还要和我争,我不接他话,他拼命地给我倒酒,两人差不多喝了十瓶啤酒。

第二天我到办公室时,头还有点疼,刘文良带着王律师和薛怀让老婆进来,把一个黑色大塑料袋扔我桌子上:“李律师,二十个可以了。”我看了一眼,是二十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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