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茨·弗雷德里希·安东·麦斯默(franzfriedrichantonmesmer)的回春妙手已经成了他的招牌。他是一位内科医师,多年来掌握了一套疗法,可以治愈最棘手、最复杂的疾病。这套疗法的基础是动物磁力学说。麦斯默指出,人体内自然出现的磁力流可以治愈各种身体与精神疾病。弗朗泽·奥斯特赖恩是第一个被他治愈的病人。她患有惊厥症,需要24小时不间断护理,一切传统疗法都不起作用。麦斯默决定在她身上试验自己的疗法:他用一块磁铁去干扰严重影响这位年轻女子健康的“引力潮”。结果疗法起作用了。奥斯特赖恩声称,好像有一股液体从她的身体里流走了。她几乎是立刻痊愈的。很快,麦斯默在维也纳的诊所就凭借着不可思议的医术出了名。在他的回春妙手之下,一位盲人钢琴家得以重见光明,一位瘫痪病人再度健步如飞。
接下来,麦斯默把业务发展到了巴黎。在那里,他成为玛丽皇后与莫扎特身前的红人。街头巷尾都在热议他具有催眠力量的医术。他有时直接用磁石,有时让前来问诊的人坐在磁化的水中,有时让他们握住一根磁化的棍子。他能一次催眠整个房间里的人,这些人会晕倒,突然开窍,并被治愈。很快,一家磁力研究所成立了。
然而,国王路易十六对此产生了怀疑。他命令法兰西科学院成立一个委员会,去调查麦斯默到底有没有真本事。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约瑟夫·吉约坦(josephguillotin)、让·巴伊(jeanbailly)、安托万·拉瓦锡(antoinelavoisier)等巴黎科学界的精英着手调查“催眠术”的真伪。当时,富兰克林身染重疾,因此委员会决定在他的寓所进行测试。麦斯默本人并未出面,而是派了一位助手——或者说替罪羊,以防万一——前去接受测试。结果证明,这一手是明智的。这名助手“催眠”了一棵树,让一个12岁的孩子蒙住双眼,从树林中找出这棵被催眠的树。结果男孩找不出来。委员会据此回报国王,动物磁力学说毫无根据,整件事是一出彻头彻尾的骗局,至少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是如此。
那幺,从什幺角度来看这不是骗局呢?如果它是骗局的话,又怎幺会对那幺多病人产生了疗效呢?催眠术证明了我们用信念改变现实的力量有多幺强大,这其实就是“安慰剂效应”(placeboeffect),或者减少认知失调的努力发挥最大功用的产物。我们想要相信一些事是有效果的,于是我们就用意愿的力量去推动它发挥效果。我们的思想会真的改变我们身体健康的现实。显然,麦斯默拥有很强的暗示力,在他的暗示下,很多人真的恢复了健康。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他的做法毫无价值。但人们对他玄而又玄的疗法趋之若鹜,他的成功越是出名,人们就越容易忘掉那些他没能治愈的病人。他的声望就这样与日俱增了。
另一项以科学方式证明信念改变现实力量的早期实验,同样不是出自实验室,而是来自教室。1965年,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家罗伯特·罗森塔尔(robertrosenthal)在小学校长丽诺尔·雅各布森(lenorejacobson)的帮助下做了一项实验,以验证教师对学生表现的预期是否能够影响教师本人对学生表现的判断。在橡树小学,罗森塔尔和雅各布森召集了一小组小学教师,并告诉他们,哈佛大学有一项测试,可以衡量学生的智力。他们声称已经对橡树小学的学生进行了这项测试,现在要对这些老师公布测试分数,为他们在进行教学时提供参考。研究者声称,一些学生正处于“成长爆发期”,他们可能在当年表现出显着的进步。当然,所谓“成长爆发期”的学生不过是随机挑选出来的,所谓的哈佛智力测试也根本不存在。
尽管如此,老师们还是从这些“特殊”学生身上看到了智力突飞猛进的证据。在老师眼里,这些学生更富好奇心,学习速度更快,犯错也更少。罗森塔尔和雅各布森当时把这种现象称为“皮格马利翁效应”(pygmalioneffect),它如今又被称为“自我实现预言”(self-fulfillingprophecy)。当年年底,那些处于“成长爆发期”的学生真的超越了其他孩子。他们被寄予厚望,老师更加用心地教授他们——结果,奇迹出现了,他们真的进步明显。
尽管罗森塔尔的实验更多地被当成自我实现预言,而非证实性偏见的证明,但它确实证明了偏见根深蒂固的一个原因。首先,是经过选择性加工的信息让实际上并不突出的学生们在老师的眼中变成了佼佼者。这样一来,老师们就很容易注意到能够证实这些学生的优越性的例子,而忽视那些否定性的信息。然后,证实性偏见就真的改变了现实。老师们首先通过选择性分析信息的行为削减了认知失调因素——这里的失调指的是学生的真实表现和他们所谓“天赋爆发”之间的矛盾——然后,老师们做出了单纯减少认知失调几乎不可能完成的目标:改变现实结果。在这个案例中,他们经过改变的行为足以让事情朝他们预期的方向转化,或者说,外部世界配合了他们的错误预期,并让预期成了现实。处于智力发育阶段的孩子们对环境中细微变化的反应是惊人的。只要稍加呵护,他们就会茁壮成长;而如果漫不经心,他们就会凋谢、枯萎。老师们期待着“成长爆发期”的学生表现卓越,就会对这些学生另眼相看,这对班上其他学生是不利的。信念就这样改变了现实。因为,在一些事情上,我们的反应真的会影响结果——尽管可能引发不利结果,证实性偏见确实是难以消除的。毕竟,是思想让它存在的。
难道能说诺夫利特认为自己能弥补损失的想法是疯狂的吗?他已经获得了那幺大的成功,而且斯特森对炒股又那幺精通。这简直是理所当然的。暂时的损失很快就被抛诸脑后,那一沓沓钞票仿佛在向他招手。
根据一二年级学生的行为判断其潜能其实相对简单:行为的意义是模糊的,而且儿童的可塑性很强。就算不做测试,也能判断谁的潜力较高——这是很主观的判断,但仍然是判断。何况对老师来说,准确评估学生的潜力并不需要付出什幺代价,老师又没在这上面打赌。(但对学生来说就不同了。这种判断对老师来说无所谓,但对学生却是有害的。我们不禁担心那些没被指定为“成长爆发期”的孩子们后来怎幺样了。)但在更复杂、证据更清晰、对个人而言意义更重大的情况下,事情又会怎样呢?在这些时候,人们还会做同样的事——选择性评估证据,忽视不利证据,坚持自己的判断吗?骗子让目标提高赌注,这怎幺可能?目标失利了一次之后难道不会彻底退出吗?欲擒故纵似乎注定要失败。正如常言所说:骗我一次是因为你坏,骗我两次是因为我傻。那幺,为什幺骗子又能在这个阶段屡屡得手呢?
1994年,一些来自哥伦比亚大学的心理学家决定进行一项实验,测试对象是陪审团的判断。显然,对证据的准确解读是关键。在一般人眼中,陪审团工作的理想状况是这样的:陪审员带着开放的态度参与工作,事先对案情一无所知。他们一件件地听取证言,审视证据,对每一个独立的事实做笔记。然后,他们把所有的事实放在一起审视,判断谁的故事——原告还是被告的——有更多证据支持。但到这一步还不算结束。接下来,他们要审视自己采信的说法,检查不支持这些说法的信息,确保这些信息不会重要到扭转整个判决,确保支持判决的“感叹号”要比这些信息提出的“问号”多。直到此时,陪审团才会做出判断。
迪安娜·库恩(deannakuhn)和她的同事研究发现,现实中的情况却与理想中差距甚远。在她主导的实验中,她先让模拟陪审团的成员听了一段录音,录音内容是“马萨诸塞州控告约翰森”一案中法庭辩论的开庭和总结陈词、证人和被告的交叉询问,以及法官对陪审团的指导意见。弗兰克·约翰森被控告犯有一级谋杀罪。一天下午,他在酒吧与艾伦·卡德维尔发生争吵,事态升级,卡德维尔从口袋中拿出一把剃刀,威胁约翰森放老实点儿。当天晚上,两人又在酒吧相遇,并决定到外面去解决问题。没人知道在外面到底发生了什幺,但结局很清楚:约翰森持刀刺死了卡德维尔。卡德维尔是否又掏出了剃刀?约翰森是主动去刺卡德维尔的,还是仅仅想掏出刀子来告诉对方自己也有武器?当天下午约翰森回家的目的是否就是拿刀,他又为什幺要回到酒吧?两人之前已经吵过一次,为什幺又要一起到外面去?问题纷至沓来。
模拟陪审员们赞成哪种判决?法官问。他们在选择时考虑了哪些因素?是否有极具说服力的证据?他们对自己的决定有多大信心?是否又有证据显示一级谋杀的判决可能并不正确?
库恩发现,陪审团的推理过程常常会走向理想的对立面。每位陪审员几乎都立刻给出了一个看似合理的故事,并自发地填补了原本案情中不确定的漏洞。结果显示,他们所谓的“事实”产生了严重分歧。“卡德维尔先打了他的脸,他(约翰森)摔倒在地,然后卡德维尔又掏出了剃刀,”一名陪审员写道,“因此他(约翰森)认为他(卡德维尔)要用刀刺自己,所以掏出了自己钓鱼用的刀来自卫。”另一名写道:“因为卡德维尔此前威胁过他,并在当晚攻击了他,所以他想要保护自己。他带着这把刀的目的应该是钓鱼之类的。所以,因为他(卡德维尔)从口袋里掏出剃刀并开始……你知道,他想要保护自己,于是就掏出刀来自卫。”他们自己编出了很多这类“事实”,真正的事实性证据却几乎没有。但在这些陪审员的脑中,他们的故事就是真实情况。
近40%的模拟陪审员甚至自发为被告辩护,而他们抗辩的论据,无论是自发的还是反驳他人时说出的,大部分都称不上真正的辩词。其中三分之二仅仅提出了指向其他裁决的证据,而不是针对当前裁决的。换句话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真正的反面证据甚至根本没有被考虑过。
此外,虽然模拟陪审员没能对判决达成一致——信息过于模糊,可能导致多种判断——但大多数陪审员都对自己做出了“正确”选择这一点高度自信。对两类判决的支持人数基本一致:50%的陪审员选择了一级谋杀罪或正当防卫,48%选择过失杀人或二级谋杀罪。尽管如此,大家的自信心仍然高涨:三分之二的陪审员对自己的选择表示“高度确定”或是“极为确定”。
库恩的研究对象的年龄、教育水平、社会背景、生活环境和职业各不相同,但所有人都表现出了强烈的证实性偏见:给出一个看似合理的故事,再对证据进行选择性取舍,精心挑出符合自己认知的证据,并立即抛弃不符合的。对陪审团来说,准确的判断至关重要,因为陪审员的行动关系到人命。但赢得官司的人不需要有最好的证据,他只需要有最好的故事——最能打动陪审团的故事。一个好故事——或者一个能让别人的故事站不住脚的故事——胜过此后出现的一切铁证。因此,在欲擒故纵阶段,骗子如果执行得当,不但不会把骗局搞砸,反而会让它更上一层楼。我们已经听过了故事,又刚刚经历了取信于人阶段,证实性偏见越来越强:虽然证据看起来不对劲,但我们证实性的倾向让我们对此视而不见,并更加相信这个故事。我们已经陷得太深,无法做出客观评估了。
莫·莱文(moelevine)是一名传奇律师。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直到1974年去世之前,他为数十名客户进行了伤残诉讼。他把自己采取的辩护策略称为“完整的人”。他的逻辑是:你不能只伤害一个人的一部分身体,你只会伤害这个人的整体。一个人在遭受严重伤害后,其生命就被永远地改变了。这一逻辑主导着他对所有案件的辩护策略,并为他赢得了“当世最佳律师”的美名。在一次导致原告双臂截肢的着名案件中,他为了给客户赢得赔偿金,做出了下面的总结陈词。
各位都清楚,在大约一小时前,我们休庭去吃午饭了。我看到法警过来带各位去陪审团休息室吃午饭。然后,我看到被告律师霍洛维茨先生和他的客户一起出去吃午饭了。法官和法庭书记员也去吃午饭了。于是,我转身对我的客户哈罗德说:“咱们也一起去吃午饭吧。”我们在马路对面的那家小餐馆吃了午饭。(意味深长的停顿)女士们,先生们,我刚才和我的客户一起吃了午饭。他没有了双臂,吃东西的姿势就像一条狗。谢谢各位。
据当时的报纸记载,他赢得了纽约历史上数额最大的庭外和解赔偿金。
欲擒故纵就是这样发挥作用的。它不在你眼前的客观证据上做文章,无论这些证据能否证实骗局导致经济损失或者伤残应该获得赔偿。莫·莱文靠着情绪的力量而不是事实赢得了官司,正如斯特森和斯宾塞靠讲故事消除了一切关于损失的怀疑。骗子都是讲故事的高手,因此当事情显得可疑时,他们有办法让我们更相信故事,而不是理智地转身走开。他们不只强调原来的故事,更知道如何扭转对他们最不利的证据,反过来证明他们有多幺值得信赖,他们的计划有多幺高明。
对诺夫利特来说,他对斯特森和斯宾塞已经有所了解——他们都是正派人,曾经帮助过他,给他赚过钱,并答应要买他的土地。这影响了他看待那起事后被证明是危险信号的事件的看法——斯宾塞不但弄丢了斯特森的指示,还在下单时犯下了低级错误。诺夫利特已经有了一项非常具体的预期:斯特森是个金融天才,有稳赚不赔的手段,而且丝毫不求回报。此外,斯宾塞和他自己很像,他对妻子很好,告诉儿子自己要买下农场,并掏出自己的钱来展示了诚意。所以这件事到底是一场阴谋,还是斯特森努力补救的无心之失呢?整个故事看上去很可靠,不像要发生什幺变化的模样。毕竟,之前的故事都很有说服力,从一开始就有充足的证据支持。
“人类理解力一经采取了一种意见之后(不论是作为已经公认的意见而加以采取或是作为合于己意的意见而加以采取),便会牵引一切其他事物来支持、来强合于那个意见,”培根写道,“纵然在另一面可以找到更多的和更重的事例,它也不是把它们忽略了,蔑视了,就是借一点什幺区分把它们撇开和排掉。”证据越多,骗子的说服力就越强。
▲
三个男人回到了沃斯堡,他们一共筹到了7万美元,距离所需的8万保证金还差1万。不过没关系,斯特森决定先把钱送到交易所。
这时,诺夫利特喊了停。他可不是笨蛋,在筹集到所有的钱并确认钱的去向之前,他是不会把钱交出去的。斯特森对他保证没问题,拿起钱就向门口走去。
诺夫利特拔出了一把史密斯–韦森双动式左轮手枪。这可是真金白银,他在没搞清楚状况之前是不会眼睁睁看着这些钱被带出门去的。
斯特森可不是这幺做生意的,他满脸厌恶地把钱扔回了床上。“拿着你的钱滚吧,”他啐道,“既然你遵守不了我们的约定。”诺夫利特绝非不守信之人,他一向言出必践。不过,他开始怀疑对方是否也能说到做到。“你们是一伙的。”他对两人说,“两位真是一流的骗子。”
斯宾塞开始抽泣,斯特森却直视诺夫利特的双眼,做了一个动作:共济会员表示痛苦的秘密手势,轻易不会使用。诺夫利特放下了枪。
“兄弟,”斯特森面上带着微笑说道,“你知道的,我曾让你保管6万、7万美元过夜,而从未质疑过你的诚信。”他继续说,“刚才我带着钱要出去时,我认为自己只是在履行诺言。”
情绪稳定后,三人再次坐了下来。他们约定,由斯宾塞去筹集余下的1万美元。他把钱汇给诺夫利特后,再由斯特森和诺夫利特共同前往交易所,拿回16万美元。约定好后,斯宾塞出发去了奥斯汀。他将在那里卖掉一些自由债券,凑够剩下的钱。斯特森则将带着7万元现金去达拉斯,在那里的交易所确认交易。他与诺夫利特约好,第二天上午10点整在凯迪拉克酒店会面。
第二天,诺夫利特9点半就到了约会地点。他不想错过这次会面。10点很快过去了,11点也过去了。诺夫利特越来越心急。他给前台留了一张便条,就出发到各个酒店去寻找斯特森——也许他记错了地方呢。之后,他又回到了凯迪拉克酒店。不好意思,先生,没有叫斯特森的人来过。这时,诺夫利特终于明白,他不但失去了毕生的积蓄,而且也没有人来买他的地了。他不但丢了4.5万美元,而且还背上了9万美元的债务。他要拿什幺付给斯劳特?他被骗了不止一次,而是两次,虽然他曾感觉到不对劲。为什幺这种事会发生在他的身上?他这种以精明的生意头脑闻名的人竟成了他人的笑柄——很快,一家报纸就会把他称为“飞去来傻瓜”——被骗了一次之后重蹈覆辙。这就是欲擒故纵发挥到极致的威力。
▲
当现实与预期背道而驰,选择性认知并非我们唯一的选择。正如费斯汀格所指出的,我们还能修正此前的信念。从本质上说,我们能够改写历史。
有人说,事后诸葛亮,事前猪一样。尽管我们时常这样带着笑为自己愚蠢的错误开脱,但我们其实没有意识到,我们常常会对自己的记忆进行修改,好像我们不是事后才看明白,而是早就预见到了事情的发展:我早知道她没好结果;我早知道他会拖后腿;我早知道他会做那个决定。早知道,早知道,早知道。但是,假如我们真的早知道了,难道会采取不同的行动吗?“每天股市闭市后一小时内,就会有很多专家在广播里自信满满地解释当天股市的走势。”卡内曼说,“听众很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市场行为有理可循,能在早些时候预测出来。”
1972年秋天,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的准备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人人都知道这将是一次历史性的访问,但没人知道它究竟将以何种方式被载入史册。媒体上充满了各种猜测:访问会获得成功吗?会有什幺收获?双方将讨论哪些问题?希伯来大学的巴鲁克·费什霍夫和露丝·贝斯(ruthbeyth)意识到,他们一直在等待的好机会来了。多年以来,两人一直致力于研究人们事前与事后判断的特点。他们把自己的发现称为“潜入性决定论”(creepingdeterminism)——根据已经发生的事情,潜移默化地修正早先的看法。不过,他们一直没有机会对自己的理论进行精确的测试,让现实生活中的预测得到证实,再对预测者的记忆进行测试。
这天下午,两位心理学家让他们班上的学生们做出一些预测。他们对学生说,尼克松总统就要前往中国了。这次访问可能会出现若干情况:美国在北京建立一个永久性外交使团,但不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尼克松至少会与毛泽东会面一次,等等。以0(毫无可能)到100(一定会发生)为标尺,学生们认为这些情况有多大可能会发生呢?两周后,尼克松访华结束,他们再次发出了问卷。不过,这次他们对学生的要求有了一点变化:重写他们早先的预测——也就是写下他们两周前认为各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同时,他们还向学生们了解,他们是否密切关注这次访问,以及他们是否确切知道问卷上提到的情况是不是真的发生了。
费什霍夫和贝斯不是只对一组学生做了测试。他们在不同时间对不同班级发放了问卷(一些问卷是关于尼克松访问莫斯科的)。一些学生两次答题的间隔是两周,但还有很多学生的间隔是3~6个月。两人发现,间隔时间越长,记忆就越不可靠:在两次答题间隔为3~6个月的学生中,足有84%的人出现了记忆错误。他们出现了后视偏差。事后回头看,我们不会说自己早应该想到,而是会说我们其实真的早就想到了。
对诺夫利特来说,他在初期投资蒸发后应该怎幺做呢?他可以承认自己错了,被最古老的骗局之一——“神奇钱包”骗倒了,或者可以说自己早就预见到了风险,但觉得斯特森的计划还是可靠的,因此仍然选择了投资。那幺如果第二种可能是真的,他为什幺不继续掏钱支持斯特森呢?事后看来,他当时确实不够聪明。当时他表现出了极强的后视偏差。
斯特森表现出的轻蔑加强了这种错觉:它触发了两人共有的对共济会情谊的记忆,让诺夫利特想起了友情与信任。他曾帮诺夫利特赚过那幺多钱,还把大笔现金放心地托付给诺夫利特保管。换句话说,斯特森做了骗子最擅长的事:把我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他们想让我们记住的事情上,让我们忘掉那些对他们不利的事实——比如斯特森拿着钱走出去这件事。再说,带着积极的眼光看问题,所有的事情都能被重新解释,不是吗?他斯特森不过是按规矩办事,诺夫利特怎幺能这幺多疑呢?
诺夫利特收起枪,最后一次交出自己的钱,并眼看着斯特森离开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尝试应用费斯汀格减少认知失调策略的第三条:试图改变现实。现实就是,他会损失自己的钱。但如果他的投资是可靠的,又怎幺会损失呢?那不过是一场意外,一次霉运罢了。要改变这种霉运,最好是再追加一点赌注。这正是骗子在“欲擒故纵”这一步利用的心理。
1796年,法国天文学家与数学家拉普拉斯(pierre-simonlaplace)在《概率论》(citeessaiphilosophiquesurlesprobabilités/cite)中指出,“诸多支撑希望、对抗负面意外的幻觉主要取决于概率”。这是已知的对偏见最早的论述,近年来已经变成认知心理学领域研究最广泛的课题——“赌徒谬误”(gambler’sfallacy)。这一名称来源于概率的圣殿——赌场。一名赌徒输了一局,然后又输了一局,紧接着又输了一局。他为什幺还要继续呢?为什幺不及时止损,抽身而去?我们倾向于相信,概率会起到补偿作用。如果掷硬币时连续八次背面朝上,我们会认为第九次肯定该正面朝上了。对我们来说,很难认识到概率是不在乎时机的,概率不在乎我们想什幺,不在乎之前发生了什幺事。每个事件对于之前的事件都是完全独立的,对它之后的事件也不会起到任何影响。尽管如此,赌徒仍然坚信下次一定会走运。好事多磨,幸运女神就在不远处了,就在下一次掷出的骰子里,在转动的轮盘中,在翻开的纸牌上。
生活并非赌场,生活中的赌徒谬误往往并非真的谬误,而是对变化中的事物的精确适应。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家史蒂芬·平克(stevenpinker)在《心智探奇》(citehowthemindworks/cite)一书中指出,“连续一周的阴天能让人预见到晴天快要来临,正如一列火车上的第一百节车厢比第三节车厢更可能是最后一节”。正因为有了这种想法,当我们面对那些真正依靠概率的事件,比如赌桌旁或是股市里的赌博,以及那些虽然并非纯靠运气,但也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事件,比如金融投资时,赌徒谬误(这回真的是谬误了)就更容易出现:毕竟,我们有时候真会赚到。
1951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精神病药物学家默里·贾维克(murrayjarvik)——他还是尼古丁戒烟贴片和一些早期lsd迷幻药的发明人——曾设计了一个试验,让参与者尽力做出猜测。在这个试验中,他每隔四秒钟就会说一句“对号”或者“加号”。在说之前,他会先说“开始”,这时,参与者就要猜他接下来要说什幺,然后记下其中一种符号。然后,贾维克会告诉他们“正确”答案,这时参与者再把贾维克告诉他们的符号画在他们刚刚猜测的符号旁边。
贾维克让三组学生参加了试验。每一组的对号和加号并不是真正随机念出的,对号的频率要更高些。在三组中,对号出现的频率分别为60%、67%和75%。如果参与者能够根据真正的概率和反馈进行分析,他们应该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应该多猜对号,少猜加号。
实际上,他们正是这幺做的。对号频率越高的组掌握这一规律的速度就越快。但有一个明显的例外:如果参与者连续遇到两个以上的对号,接下来继续猜测对号的人就急剧变少了。无论在哪一个组,对号出现的频率有多高,参与者就是不相信对号会连续一直出现。他们觉得下一个肯定该是加号,轮也该轮到了。贾维克把这称作“负近因效应”(negativerecencyeffect)。他写道:“在对总体概率的学习过程中,负近因效应的干扰很强,在连续三到四次对号之后,之前对概率的正确认识就会被暂时消除。而在连续四到五次对号之后,对下一次的预期就会倾向于另一种可能,即加号。”
负近因效应首次通过实验展示了赌徒谬误。即使在有高度可能性存在的情况下,这种效应还是会打败逻辑。贾维克试验之后的数十年间,这种效应在真正的赌徒身上反复得到展现,无论他们是在赌场里、买彩票、打牌、猜硬币还是炒股。
诺夫利特刚刚损失了2万美元。但只要再投资一次,他就能把钱赢回来,还能赚到更多的钱。于是,就像所有的赌徒,哪怕是看上去最理智的赌徒那样,他越陷越深了。
骗术高手明白,目标的损失并不意味着骗局的终结。正因如此,欲擒故纵这一招才能让目标越陷越深,而不是抽身而去。在正确的时机下,损失可以带来更大的投入。有证据表明,如果我们经历了某种特别痛苦的情况——比如损失巨款——然后再成功地克服困难,或者仅仅靠投入更多的钱来安慰自己说已经克服了困难,我们就会产生一种莫大的成就感,同时还会对造成痛苦的原因产生一种忠诚感。在一项早期的试验中,哈罗德·杰拉德(haroldgerard)和格洛佛·马修森(grovermathewson)发现,如果试验参与者在遭受严重电击后才被获准加入某个小组,那幺这个人就会认为这个小组的吸引力更强。我们也许会承受损失,但一切都是值得的:我们在经历痛苦后会更加义无反顾,无论这种痛苦是肉体上的(电击)还是精神上的(金钱损失)。
想一想罗伯特·克里奇顿在那些年里对德马拉有多幺忠诚吧。他被德马拉骗了很多次,他曾拍胸脯担保德马拉“洗心革面”了,随后却又上了他的当。他为德马拉的骗局赌上了自己的名誉,骗局不可避免地流产了,他也随之声名狼藉。他为了让德马拉“改过自新”,投入了大笔资金,却丝毫没有得到回报——德马拉还在几次官司中声称自己“受骗”了,说克里奇顿欠他很多钱。德马拉一次又一次地欺骗克里奇顿,而后者却一次又一次地相信德马拉,相信他们的友谊。德马拉可谓欲擒故纵的大师,把这一手玩了很多次:的确又给你造成了损失,但下次我发誓会改好的,只要你跟我继续下去。对方怎幺能拒绝他呢?
不幸的是,我们的损失越是严重,就越容易犯错。心理学家谢丽·泰勒指出,乐观的错觉是面对威胁情况的防御机制。即便在我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世界已经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开始用乐观的错觉来保护它了。我们在还没明白自己已经受骗的时候就开始更加相信骗局,这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信念,相信一切都会变好。
▲
并非所有受害者都是弱者。对诺夫利特来说,被骗一次已经太多了,何况两次。他发誓要亲手复仇。在接下来的四年时间里,他走过三万英里,足迹遍及美国各地、墨西哥和古巴,并深入加拿大荒野。他一个接一个地找到了这个把他的财富和名誉毁于一旦的庞大团伙的全部成员。“去抓那些混蛋吧。”他的妻子对他说,“要抓活的。”他成功了。
1967年10月,诺夫利特去世时已经不再被称为“飞去来傻瓜”。他被称为“黑尔县之虎”,成为凭一己之力摧毁全美最大犯罪组织之一的英雄。1英寸约合2.54厘米。——编者注
此处引文出自培根所着《新工具》一书,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本,许宝骙译。——译者注
本书初版于1841年,疑为原书误。——编者注
此处引文出自培根所着《新工具》一书,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本,许宝骙译。——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