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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 衙门的经纬(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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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之间,以及后来各政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中,向对方派出间谍以窃取情报,是经常采用的收集信息的方式。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中,西施和貂蝉也都是政治斗争中的女间谍。

“坐探”从字面上理解,坐着的密探。可是一个人坐着不动,又无法收集信息和情报。坐探,非原地打坐,而是由上级官员派驻某地的探员,专门收集各类信息与情报,也称为“坐探委员”。曾经看过一篇金庸先生的采访,他说《鹿鼎记》中韦小宝的原型是海外华人韦宝珊,而这个韦宝珊就是坐探出身。他既为清廷效力,又加入反清团体,多方投机而没有失手,这是两个韦爵爷的共同点。

“坐探”非幕友、长随,大多是从候补官员中抽调出来,但他们的身份又算不上是带职级的官员。如果说幕友、长随为地方官的手足,为其鞍前马后地服务;那幺坐探就是他的耳朵和眼睛,为其耳听八方、眼观六路。

就“耳目”的性质而言,清代还有两种与之类似的群体:“坐省”与“坐京”。“坐探”与“坐省”“坐京”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坐省”亦称“坐省家人”“省友”,多由州县书吏、长随家人或佐杂差役等充任,为府县派驻省城的人,沟通督抚部院、藩臬两司,为州县探听信息,包揽钱粮解领、投文解犯、刑命案狱等事务,在地方行政机构运作中起着润滑剂的作用。“坐京”亦称“坐京家人”,一般是由封疆大吏安插到京城,用来刺探中央朝廷的动态。

与“坐省”“坐京”相比,坐探并没有处理公务的职能,而“坐省”与“坐京”有时则兼具坐探的侦查功能。从外延上看,坐探要超过“坐省”与“坐京”。委派“坐探”并不是那些地方大员的特权,上至督抚、下至府县,无论文武,都可以派遣亲信驻守某地探听信息。

刺探政情的坐探所提供的信息种类繁多,大至军政外交、小至官民冲突皆在其搜罗范围内。清朝的外官,受当时交通条件所限,为了及时获取京城的政治信息,一是通过自己驻京的亲属传递密信,二是在京城官场安插坐探密报政情。在这里,我们就拿张之洞的“坐探”布局说一说。戊戌变法前,张之洞向戊戌六君子之一的杨锐发去大量的电报,下达指令,交办任务,通过张之洞的电报可以看出他在这一期间的视点和关注的问题,而通过杨锐的电报则可以看出密报的内容和“坐探”如何搜集情报,如何利用电报这种现代通信手段传递情报。从情报内容来看,像杨锐这样的坐探可大致分为两类:一为刺探敌情,一为刺探政情。刺探军情、匪情是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而刺探政情则是一种常态行为。广西的匪患、江苏的漕运、广东的路政、各地督抚上奏的条陈建议等都是坐探们探听的重点。对于张之洞而言,有关封疆大吏的调整也是他所关注的重中之重。

1897年津芦铁路通车后,海运业发达的天津成了连接南北的交通枢纽和华北地区最重要的工商城市,因是直隶总督衙门所在地,各国辟有租界,设有领事馆,天津一直是北方最重要的政治、经济与外交中心,在此可以获取大量的政治、外交和商业情报。张之洞最初派往天津的坐探是汪乔年,此人在甲午战争期间为张提供了北洋方面大量的情报,后因汪请假回籍,由巢凤冈接任。巢的身份是直隶候补县丞,官职虽然略显卑微,但此人办事精明,很有能量。他在李兴锐任天津道时受到赏识,此后,不仅为张之洞提供情报,还同时为十一个省的督抚提供情报,成了一个专职的驻津情报员。

而张之洞设在上海的情报网则由大名鼎鼎的赵凤昌负责。此人长期担任张的幕僚,参与机要,被人戏称为“一品夫人”,可见他与张之洞的私人关系有多密切,后因事被劾,革职回籍。张之洞派他住在上海,每月发给津贴,专办湖广总督衙门及他本人委派事宜。张之洞在上海还有一位坐探名叫曾磐,当时在《字林西报》做事,官衔为候补同知。或许是经赵凤昌引荐,张之洞在戊戌变法前秘密传话于曾磐:“在上海坐探,凡有关时局情势,随时确探电禀。如有紧要事宜,除节要电达本部堂行辕外,并随时派专差飞禀行辕”,曾为此“月支薪水银三十两”。赵、曾二人在戊戌变法期间,为张之洞提供了大量的情报。

在京城为张之洞提供情报的还有恽祖祁、钱恂、瞿廷绍,他们都是经张保举进京做官的,另有像盛宣怀那样八面玲珑的政客也在关键时刻为张之洞提供情报。戊戌政变后,张之洞收到的第一份情报就是盛宣怀发出的:“上海电局来电。武昌制台、江宁制台、杭州抚台、苏州抚台、长沙抚台:本日上谕,太后垂帘听政,并严拿康有为。”这比张之洞收到的总理衙门发来的谕旨,早了二十个小时。而这封电报也发给了两江总督、浙江巡抚、江苏巡抚和湖南巡抚,可见盛宣怀同时也在为他们提供情报。

张之洞既然能够在京、津、沪安派坐探,难道就不会在南京、杭州、广州等省会安插坐探,为其提供当地的情报?以此推断,张之洞在戊戌变法期间收到的各地情报一定是个庞大的数据库。坐探所搜集信息的准确性与他们的信息来源有着直接关系,真伪不一。坐探报告中常见“津报云”“京报云”等字样,这说明报刊是坐探的重要信息来源之一,风闻言事也就成了自然之事。晚清时代的报刊文章泥沙俱下,谣言、讹言是常见的事。如此一来,坐探所呈递报告的准确性必然难以保证。

在清代,官员可以向各地派驻“坐探”,而统御天下的皇帝也同样可以为自己安置“耳目”。江宁、苏州、杭州三大织造所扮演的角色之一就是充当皇帝的御用“耳目”。历史学家孔飞力曾通过“叫魂”一案,向我们全景展现了皇权与官僚之间对信息资源的控制与反控制。在某种程度上,那些在历史场域中隐而不彰的坐探也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分。他们侧身官场,人微言轻,却又在无形中改变着官场。

40开复

传统中国的制度就像是一幅太极图,有阴有阳,蕴含着变化之道。体制内的问责制度若是阳,开复制度就是阴。“开复”是清代官场的专门术语,简单说即是官员复出。更准确地说,是对那些受到罚俸、降级或革职处分的官员,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其俸禄、级别和官职。

在那个时候,哪怕你是位居一品的高官,想要不出一点儿差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只要人在江湖,起起伏伏总是难免的。只要你所犯的错误不至于要了自己的命,即使被发配充军,也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受到行政处分的官员,常以各种手段谋开复。一个“谋”字,道出其中真味。不谋就没有机会,谋的不到位也无法获得开复。如果不获开复,问责官员就没有出头之日。受罚官员获得开复,即是迎来其政治生命的第二春。既然如此,受罚官员自会千方百计去谋开复。开复必须得有个时间缓冲期,等皇帝情绪平复下来,找个能在皇帝面前说上话的人,递个话上去。皇帝一含糊,另一顶官帽子就落到免职者的头上了。如果皇帝气还没消,无论谁,这话也递不上去,递上去也是自找难看。除了要等皇帝的情绪凉下来,还要等舆论不再盯着,所以开复是一件急不得的事。凡革职离任官员,其原来的官职等级、头衔、花翎都可捐复。有些甚至可以捐得比原先等级更高的官衔,只是不得补用而已。比如,乾隆四十三年,山东巨野县知县尉柱,捐复降一级调用,交银九百两。乾隆四十三年,直隶典史徐升洵,捐复革职,交银一百六十两。乾隆五十六年,湖南桂阳知州岳兴阿,捐复降二级调用,交银三千四百两。

官员秘密交罚款赎罪,无异于向皇帝行贿。他们私下交纳的巨额罚款,大部分流入内务府,进入皇帝的小金库。开复可使官员重新“升转迁”,而未获开复的官员则没有这种资格。凡受行政处分的官员,一经开复,即可在某种程度上恢复其政治待遇,并根据所谓“缺”大小的实际情况而被授予一定的官职。官员开复后,行政处分之前的政绩功劳,仍然可以继续保留,以备将来再犯过错时,做行政处分的抵销之用。

行贿或捐复之外,有些官员还能因为与皇帝的私人关系而复出。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工部尚书王鸿绪开浚京城河道,因经费动用问题遭到部议,被革职留任。但河道工程一结束,康熙就赐他官复原职,理由是他治河有功。这看上去有点儿诡异,不过如果我们知道他跟康熙的私人关系就可以理解了。康熙下江南,曾住在王鸿绪家,亲笔御书匾额、诗扇、楹联,并称“此地以金丝桃胜于他处”。此外,王鸿绪还常常密折奏事,双方讨论的话题有时相当私人,甚至包括苏州美女被骗一类的事。

从皇帝的角度看,允许官员复出,也是帝王术的一部分。既然可用,就算它有时偷主人的鱼吃或跟邻居的猫眉来眼去,也是可以容忍的——不妨薄施惩戒,做做样子,风头过了,再让他低调复出,继续效命。官员复出是一把双刃剑,如果犯事官员都可以轻松复出,那幺其行为很可能将更无廉耻,问责制度也将形同虚设。所以乾隆才会发出感叹:“(官员)若即被严参,于获罪受震之后,审明复职,而腼然不以为耻,则后此之荡检踰闲,恐不可问。”

清代官员复出带有浓重的人治色彩,很多时候还是袖子中的交易,并没有严格的程序,也缺乏外部的监督。官员们既可以在制度弹性允许范围内依靠“陋规”谋财,一旦其贪腐行为超出制度弹性范围之外,只要不被斩立决,还大可以靠与皇帝的私人关系、秘密行贿或公开捐复来取得复出的机会。其贪腐成本,可谓相当低廉,而其所取之目,又极为巨大。

41捐监

“捐”这个词,一般来说,表达的是一种无偿的献出。无论是捐弃还是捐献,总之是要将自己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送于他人。可这个世界,没人会平白无故地将自己的东西送出去,或是出于自愿,或是被迫无奈。只要能够送出去,一件事也就算做了了结。

科举制发展到清朝时期已趋于完善,读书应举成为入仕当官最重要的途径。但是,全天下读书人,千军万马都挤在科举这条独木桥上。就像是今天大城市的交通一样,科举考试出现了严重的拥堵、壅塞。既然拥堵,官家就要想办法疏导。科举能不能像城市的快速通道一样,也弄一个不必排队等候,直接越过考试就可以得到当官资格的制度?

凡事有了想法,办法也会随之而来,科举这条路上的快速通道也很快被发明出来。明朝景泰年间,为了赈灾,国家实行了一种叫作“捐监”的制度。捐,此处指的是向官家捐,捐的是自己口袋里的真金白银,目的是买个监生的身份。刚开始,只有那些获得秀才身份的人才可以有钱任性。到了清朝中后期,大字不识的平民也可以有钱任性一把。“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国子监类似于后来的国立大学。明清两代都将国子监作为最高学府。按照规定,只有贡生或荫生才有资格进入国子监学习。所谓贡生就是通过科举考试入监学习的人,靠的是真本事。而所谓荫生则是依靠父祖的官位取得入监资格的官僚子弟,属于官二代之类。

戊戌变法的代表人物康有为,少年时就被人称为“神童”,可是“神童”连县试都没有通过,后来是他的祖父给他捐了个监生的身份。《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贾兰、贾蓉,都没有考过秀才,却早早地“援了例监”。《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一直考到六十多岁都没有考上生员,后来是一起做生意的亲戚朋友们可怜他、支持他,给他捐了二百两银子,为他买来了“监生”的资格。

监生并不是一种实际官职,而是“进身之阶”。也就是说读书人只有通过考试,取得监生的资格才能出来做官。无论是监生、贡生,都要在乡试录取之后才能成为举人。但是,按照顺治、乾隆期间的几次规定,监生坐监期满、实习期满,或在相关考试中成绩优异,可以择优录用为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等佐贰官(也就是副职)。按照规定,监生坐监时间也有长短之分,最短的是恩贡、廪生出身的副贡、难荫,只要坐满半年;而时间最长的是例监,要待上三年。制度是人定的,既然都成了一桩买卖,执行起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大部分情况下,例监们根本就不需要去坐监。

在科举独木桥时期,由监生而当官,虽然算不得正途,但也是一条终南捷径。正因为如此,国子监的监生身份在当时是非常吃香的。乾隆以前,国子监的考核很严格。但是发展到后来,那些达官显贵、豪门巨富也可以用金钱买到监生的身份,通称例监,也称为捐监或捐监生。如此一来,监生也就慢慢成为一种形式,并不需要在国子监读书。用今天的话说,国子监的学生由当初的脱产学习转变为函授学习。

道光元年(1821年),张集馨在没有参加完童试,连最基本的生员资格都没有捞到手的情况下,就带着整个家族为他筹集来的二百两银子,进京读书,以求能够获得谋取功名的机会,将来光宗耀祖。按照当时的规定,没有获得生员资格的考生,如果想参加乡试,只有曲线救国一条路:那就是到国子监花钱捐个监生。有了国子监学生的身份之后,他便可以参加在顺天府(北京)举行的乡试了。张集馨口袋里揣着银子,准备进京走这条终南捷径。

那幺在当时捐一个监生需要多少钱呢?按照道光十一年(1831年)户部(财政部)的规定:凡俊秀(没有获得生员资格的读书人)捐监生,需要交纳一百零八两银子。这些钱,不是你想交就能交得上的,还需要写一份保证书。这份保证书不是捐监人写,而是捐监人要找到一个六品以上的京官,这名京官必须要和自己是同乡。找到的这个同乡京官能够为其开一份担保书,来证明捐监人家世清白,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也是货真价实,唯有如此,才可以过关。这份担保书也被称为“印结”。

虽然是同乡,但京官与捐监生并无多少同乡之谊,甚至素不相识。如此一来,只有遵循市场经济的供需规则,京官的保证书也就成了有价的买卖,写好后,捐监生都会乖乖奉上“印结银”,这笔钱不是很多,总共放在一起也不过就几十两银子。清朝后期,由于官位越来越不值钱,一度出现“印结银”是捐官费的好几倍这样的怪现象。

张集馨在捐监的过程中出了点儿状况,他带来的银子被一个亲戚全部借走了,对方竟然赖账不还。就在他不知如何之际,他的哥哥出手援助,才使他渡过难关。他的哥哥当时是个千总,刚好押运漕粮到京。至此,张集馨才算将各种手续办理完,随后参加了乡试。这一关运气还算不错,张集馨高中黄榜,成功晋身为举人。

42廷杖

有人将“廷杖”称为刑罚世界的“暴力美学”。我不懂暴力还能与“美学”挂钩,只知道说这句话的人,该杖责五十。

“廷杖”是个什幺高级玩意儿?就是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打大臣屁股。史学家孟森先生将其称为“明代特有之酷政”。这一“酷政”的创制者是明王朝的奠基人朱元璋。现代人有“打人不打脸”一说,打屁股,总好过打脸,好过杀头掉脑袋,怎能算什幺特别的酷政?

这就是时代的差异。昔日的读书人讲究“可杀不可辱”,即使犯法,白刃加颈,也比众目睽睽之下被公然羞辱强。这种旧士子的观念,讥其迂腐也好,说它是一种气节也罢,都是一种客观存在。中国历史上大多数时期,包括专制君主在内的大多数人也是尊重这个客观存在的,所以中国法制史上有“刑不上大夫”之说。刘基曾经对朱元璋说,“古者公卿有罪……诣请室自裁,未尝轻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体”。君主一般不对读书人动刑,可以说正是昔日特有的砥砺名节、蓄养士气的一种良法。

中国历史上将百姓屁股打开花的朝代很多,能够将官员屁股打开花的朝代并不多见,可朱元璋和他的继任者们办到了。明代历史上大臣受杖责,多半是因为劝谏。劝上一两次,皇帝老儿就烦了,就要打你。可是居然就是有人不怕挨打,又接着劝谏,被打者一时前赴后继。敢惹我朱皇帝不高兴,管你是饱读诗书的文人名士,还是白发苍苍的宿儒,统统不给面子,捏个罪名廷杖一顿再说。廷杖在很大程度上是皇帝与大臣之间的斗气,此即孟森先生所说:“此犹太祖以来,与臣下争意气,不与臣下争是非。”

廷杖作为一种法外刑罚,其侮辱性本就令封建士大夫难以接受,而更加剧这一侮辱程度的是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廷杖朝臣时令其脱去衣服。“正德初年,逆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这对那些饱读圣贤书的士大夫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不过既然是“暴力美学”,自然也有精神变态者欣赏这门美学。《明史》记载,万历年间大臣赵用贤因为上奏弹劾首辅张居正而被杖责,肉腐烂溃落,其妻将屁股上掉落的肉腌制以后精心收藏作为纪念。在这样奇特的纪念品中,是否暗含了某种审美情趣?君王意在羞辱,而臣子却能变羞辱为光荣,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或许朱元璋当初只是一时之怒,开了明朝廷杖的先例,但随着廷杖作为惩戒官僚的一项手段,被朱元璋的孝子贤孙们继承,廷杖这事在明朝也衍生了一些规矩。其实我们在这里还是有些高看了朱元璋的原创精神,皇帝打大臣屁股并不是他的发明创造。东汉光武帝刘秀、唐高祖李渊、唐玄宗李隆基都在朝堂上打过大臣的板子,只是不像明朝一样成为皇帝对付大臣的“保留动作”。在明代,廷杖发展出了一套固定的程序。要廷杖大臣,也要照章办事。皇帝要先发出个廷杖的命令,司礼监太监出帖加盖印信,交给刑科给事中审核,签批后再交给东厂、西厂、锦衣卫去拿人。根据明崇祯年间大臣的观察,不按这个流程走,拿不到刑科给事中签批的驾帖,厂卫是不能廷杖大臣的。

明朝皇帝廷杖大臣也分时候,并不是每位皇帝都热衷于打大臣屁股,也不是皇帝随时随地都会用上这个狠招。

朱元璋虽然是大明王朝廷杖的创始人,实际上洪武一朝廷杖这回事只出现过一次。洪武八年,刑部侍郎茹太素写的奏疏太冗长又言多忤逆,朱元璋一怒之下在朝堂上将他廷杖了。其后,建文、永乐、洪熙、宣德几朝都没有再廷杖大臣。明英宗复辟之后,有大臣卷入政治斗争被廷杖,但总的来说明朝前期施行廷杖的次数并不多。

真正开始滥用廷杖是在明朝中期以后,几位性情皇帝上台。明宪宗时期施行廷杖九次,被打的有七十多人次。明武宗时候朝政被太监刘瑾把持,朝局一片混乱,1519年武宗皇帝要出游被阻拦,一怒之下廷杖阻拦的大臣一百四十六人,直接打死了十一人。嘉靖皇帝更是厉害,继位之初因为大礼议之争,廷杖大臣一百三十四人,打死十七人,朝野震动。嘉靖皇帝在位期间,朝廷大臣动辄被杖,这也成了嘉靖统治大臣的一个撒手锏。万历之后,廷杖之事在朝廷上也偶尔为之,但没有再像正德、嘉靖两朝那幺大规模,也没那幺频繁。明熹宗时候,魏忠贤把持朝政,十几天就廷杖了三位大臣。阁臣叶向高看不过去了,跟魏忠贤说:“几十年都没施行廷杖,十几天的时间你就廷杖了三次,万万不可再行廷杖了。”魏忠贤迫于文官群体的压力,也不敢肆意使用廷杖。

廷杖直接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廷杖通常由司礼监太监监督,行刑人和监督太监心有默契,看监督者站立姿势决定下手的轻重。若监督太监靴尖朝外呈八字,就下手较轻,高高扬起,轻轻地拍一拍;若朝内呈八字,则下手较重,往死里打。同样的廷杖四十,负责打板子的人可以让你皮开肉绽而不伤筋骨,也可以让你皮肉完好,而筋骨寸断,一命呜呼,这里面的水深得很。

廷杖之时,司礼监、锦衣卫的头头们在两旁看着,打板子的人不仅要会察言观色,还要看这些大人们的脚如何摆放。如果是两脚分开如簸箕,那意思就是可以放囚犯一条生路;如果是足尖内敛,那这个囚犯就要往死里打了。司礼监、锦衣卫的头头们,也要揣摩皇帝的意思,是略施惩戒打打就算了,还是真的要让被廷杖的大臣断了生机。

明朝的皇帝想用廷杖的方式“杀一儆百”,来震慑朝廷。但明朝中期以后的政局,逐渐演化成皇帝与大臣“意气相争”的局面。大臣们抱着“文死谏”的高姿态,对于皇帝违背纲常的举动动辄上书进谏,把矛头直接指向皇帝。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受得了群臣之间相互攻讦,却受不了大臣们来干涉自己,管到皇帝头上来了。到了明朝后期,皇帝越是想通过廷杖来惩戒文官,士大夫群体的反弹就越厉害。其中不乏耿介之士因为触怒圣颜而被廷杖,并由此博取舆论的同情分,有辱斯文的廷杖就这样成为一种荣誉性标志。而那些受到皇帝廷杖的大臣,往往能够获得朝野上下的同情,“一遭斥谪,意气扬扬,目上趾高,傲视一世,正所谓意气有加也”。待到控制朝局的“奸佞”下台,那些当初被廷杖的大臣就会成为“奸佞”的对立面被抬高身价,在世的人得到复职擢升,被打死的被追赠荣誉官职,子弟享受荣荫入国子监读书。

如此一来,皇帝对于一些大臣的心机也了然于胸。万历皇帝看到一些大臣的进谏,直接很不客气地说,这是给皇帝下的圈套。正德朝的王阳明说得很明白:“为名与为利,虽清浊不同,然其利心归一。”于是,在皇帝眼里那些犯颜直谏的大臣都成了投机分子,原本应该发挥监察作用的谏言成了摆设。黄仁宇评价道:“有的人却正好把这危险看成表现自己刚毅正直的大好机会,即使因此而牺牲,也可以博得舍生取义的美名而流芳百世。”

在皇帝一次次狠毒的廷杖后,大臣们逐渐学会了规避朝政中皇帝敏感的问题,或是选择缄默无语,或是选择媚上以取宠。正像胡凡所写:“嘉靖帝滥施廷杖,许多忠臣义士死于杖下,这对明代的士风和政治风气发生了重大的影响,柔媚谄谀之风日炽,正直敢言之士日稀。”

这样一来后果十分可怕,皇帝不信任大臣,大臣不愿意提建设性意见,朝堂之上的国事之争,逐渐演变为意气之争。皇帝不能与群臣同心协力,共同治理天下,大明的江山怎能安稳长久?

43内务府

如果有人问,生在清朝,选择哪一个职业最能捞到实惠?

我会告诉你,来钱最快的职业既不是负责供应京畿地区官粮的漕运衙门,也不是批批条子拨拨款的户部衙门,而是有幸被内务府选去当差。

老北京有句俗语:“房新树小画不古,此人必是内务府。”也就是说,冷不丁哪天皇城根儿下出了一个暴发户,他家的房子是新盖的,院子里的树苗是新栽的,墙上挂的画也是不古的,那此人十有八九是进了内务府当差。

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什幺职业都比不上在内务府当差来钱快。一个负债累累的京城小官吏,如果祖坟冒青烟让他进了内务府,还了高利贷不说,就是在寸土寸金的四九城置办一处宅院也不在话下。

那幺,内务府到底是什幺样的一个衙门?凭什幺那幺有钱呢?

内务府是管理皇帝私人事务的衙门,为清代所特有。顺治皇帝入关的时候建立了为自己和紫禁城服务的十三个衙门,由太监主管。顺治、康熙交替年间,十三个衙门合并为内务府,逐渐形成定制,称“总管内务府衙门”,设置专门的最高长官“总管内务府大臣”。既然是“大臣”,就不能再交给太监主管。康熙任命皇室家奴(满族称包衣)来负责内务府,满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所属包衣逐渐垄断内务府的大小官职。

虽然内务府不再交给太监主管,内务府却要管理所有的太监和宫女。清朝成立敬事房,就是管理太监、宫女及宫内一切事务的专门机构,隶属内务府。正因为如此,太监与内务府存在着难以割舍的利益关系。而在权力博弈的天平上,太监也会义无反顾地倒向内务府这一边。

康熙之所以将内务府交给那些出身低微的包衣,是因为在他看来,那些老实巴交的家奴是最值得信任的。他们身上没有体制内官吏的贪腐习气,与外界也无勾连。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金钱腐蚀不了的人性。内务府机构越来越庞杂,吃这口饭的人也越来越多,逐渐成了可以和朝廷的三院六部相互平行、相互抗争的官僚机构。到后来发展出来的主要机构有“七司三院”,负责皇室财务,紫禁城三大殿以及各处行宫、帝后陵寝、江宁织造处、苏州制造处等皇室采办机构。

吃内务府饭的人数以万计,人浮于事,形成一个封闭的机构。处处体现精细化分工,比如御膳房专门负责给皇帝做一道菜的编制就超过数十人。这些人只需要对皇帝一人负责,只要想办法遮蔽皇帝那无处安放的眼神,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压制内务府的管理制度越来越多、越来越严苛,内务府的贪腐情况却越来越严重。

其实每一任皇帝心里都清楚,内务府是一个不简单的机构。他们也为此制定了条条框框的管理制度,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皇帝身居深宫,对正常的市场行情根本无从了解。内务府从宫外平价采购来的物资,承办人坐地起价就呈递到御案之上。皇帝每天处理国家大事都应付不过来,根本没有闲心来管自己饮食起居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更不会像小老百姓那样成天拿着自家的账本算开销流水账。皇帝既然没有疑问,大臣们也不敢多说。从程序上看,内务府的皇家采购程序没有任何违规甚至违法之处。而中间的差价就这样合理合法地进入办事人员的口袋。内务府上下,“视中饱舞弊,如奉明言”,贪赃腐败得就差大白天往家里运官银。

晚清吏部官员何刚德说:“内务府之职,如衙门之有庶务,即俗所谓账房也。账房有折扣有花账,已处处有弊。内务府之利百倍于此。”既然内务府腐败丛生,到处漏洞,难道皇帝就任由他们欺瞒吗?当然不是,从内务府诞生的那一天起,每一任皇帝和他的那些大臣们都喊过“整顿内务府”的口号,可最后总不了了之。

在内务府当差最幸福的事不是官升几级,而是皇家园林和寺院又将大修,大小工程又将上马。不管是修建一个戏台子,还是重铺某段道路,都是内务府官员中饱私囊的好机会。如果在任上能摊上修缮陵寝或者宫殿的差事,整个家族几辈人的吃穿用住都不用发愁。晚清时,紫禁城内搭建一个竹棚,就是这幺一个算不上工程的工程,内务府就花去四万两银子。

工程揽财的招数并不复杂,只要你的胆子够大,低买高卖就可以做到。光绪大婚时,有几位绣工托在内务府大臣家教私塾的同乡郭先生揽点儿内务府刺绣的活儿。郭先生就通过大臣的管家接了一件绣洞房门帘的小活儿。绣工们从内务府领来了缎子,用最好的绣线精心刺绣。整套下来,绣工们的原料、工钱加上利润,市价大约是五十两银子。

门帘交上去后,大臣的管家就让绣工们报价,并示意绣工们“多报一些无妨”。郭先生和绣工们就狮子大张口,报了五百两。管家摇头示意,再报多点儿。几个人就又报了一千两的要价。账单交到内务府大臣手里,大臣又将其驳回,让他们再往高了报。郭先生就大胆报了五千两,几个绣工埋怨他报得太离谱,会被驳回来的。谁知,内务府大臣拿到账单,摇摇头,亲自提笔在五千两前面加了“两万”。账单送到内务府,内务府照付两万五千两白银买那个门帘。内务府大臣扣下两万两,给郭先生五千两;郭先生拿出一千两酬谢相关人等,自己拿了三千两,把剩下的一千两给几个绣工。几个绣工心满意足,这可能是他们一辈子接过最有价值的活儿。

44南北榜

科举制起于隋唐,以考试论英雄,也就此打开平民阶层的上升通道。各府各县的考题都差不多,考试时间也一样,而录取率却有着天壤之别。京都长安的举人录取率竟然是河东地区的十倍以上,是陇右地区的三十倍以上。也就是说,一般州的名额为两三人,而长安每次都多达数十人,甚至有时超过百人。柳宗元在《送辛生下第序略》中说:“京兆尹岁贡秀才,常与百郡相抗。”全国的考生加起来,还没有一个长安的分配指标多。

从安史之乱到五代十国,再到北宋,中国北方就没有消停过。常年处于战争状态的北方人更加尚武。而随着中国经济中心向南方迁移,过惯了太平日子的南方人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读书上,诗书传家的风气也越来越好。如此一来,崇文的南方学生在科举考试中占据了绝对优势。

这也引发了北宋年间的一场南北榜的争论,争论双方是司马光和欧阳修。他们的争论围绕着“逐路(省)取士”还是“凭才取士”展开,实质上是如何处理科举公平(教育公平)与区域解额(政治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

而最着名的南北榜事件则发生于洪武三十年(1397年)。在这一年的会试中,上榜的五十二名贡生清一色来自南方各省,竟然没有一名北方人。朱元璋亲自复核试卷后,大笔一挥,居然开出一张令人瞠目结舌的录取名单。五十二名中榜贡士,全部换作北方人,无一名南方人。这真是一个令人疯狂的世界,而皇权又是一件任性的法器,两相结合,一切意外都在情理之中。

其实从洪武三年明王朝第一次科举考试开始,南方考生的成绩一直居于北方考生之上。比如洪武三年的科举乡试,南方的录取名额是三百五十人,北方仅有二百五十人。“南北榜”案之前的明王朝六次殿试,状元是清一色的南方人。而从录取比例上看,也存在着南方中榜者逐渐增多,北方中榜者日益减少的趋势。也就是说“南强北弱”的格局不但早就存在,而且这种现象是体制内官员早已心知肚明的事。

追溯根源,这种现象应该起于唐朝安史之乱,到南宋时期进一步扩大。中国官场向来有“南相北将”之说,但在宋朝,却完全不是那幺回事。北宋的科举,素来“重北轻南”,北宋真宗以前,所有的宰相都是北方人,开国皇帝赵匡胤曾下令在政事堂上刻石“南人不得坐吾此堂”。

宋真宗后,南方考生得中者渐多。宋朝的文化名士,如“三苏”等人也多来自南方,到司马光为相时,又曾设置“分路取士”法,压制南方考生的录取名额。到元朝时期,虽然恢复科举,但色目人和蒙古人得到优待,汉人遭到排挤,而那些被打压的考生,又多为南方人。

北宋灭亡后,大批的北方知识精英南逃,使南方文化开始了长足发展。南宋灭亡后,元王朝一度废除了科举制,虽然在后期重开科举,但汉人的录取比例极少,而科举出身的官员在体制内的地位也微不足道。

长江以北的中原地区在历经了金朝、元朝几百年的异族统治后,经济和文化已大大落后于南方。在元王朝的科举中,那些中榜的汉人大多来自安徽与江南地区。朱元璋起兵平天下的年代里,他所仰仗的人物更是来自浙江的“浙东四先生”——叶琛、刘基、章溢、宋濂。早期创业的朱元璋正是因为笼络到了大量的江南文化界名人,才得以迅速壮大实力。谋士朱升、李善长等人都是来自安徽与江南等地的杰出人才。

洪武年所推行的教育体制和考试制度,非但没有弥合这个差距,反而越拉越大。明王朝的教育体制在朱元璋打天下时就已经确立,各地的府学、州学、县学,最早都设立于朱元璋早期的占领地,如安徽、江苏、江南地区。北方大规模重设学府、普及教育,多是在洪武元年之后,无论是从师资水平还是开展程度比起南方都相去甚远。当然北方并不是没有人才,山东、山西两省一直是教育大省。

结束了打天下阶段与文人的蜜月期,坐了天下的朱元璋开始大张旗鼓地推行文化专制。刀锋所向,那些贴身靠前、手无缚鸡之力的南方文人也只能选择向现实妥协,甚至向自己曾经力保的君主交出他们那颗充满人生智慧的脑袋。

在朱元璋发起的那几次文字狱中,遇害者大多是北方文人。在血淋淋的现实面前,北方士子只能远远地对朱明政权持一种观望态度。许多名士宁愿选择归隐山林,也不愿站出来为新政权服务。如此境况,必然导致教育的全面溃退,落后于南方也并不意外。

朱元璋在位三十年里,南方学子可谓扬眉吐气,在历次科举中占有绝对优势。北方学子除了争夺科举中极少的名额外,只能通过监生、举荐等非科举方式入仕。即使能够走进体制,在官场中也多受南方文官势力的排挤与压制。

其实在这次科举考试之前,朱元璋就已经从礼部的奏报中获知:“今北方士子,应试者减半也。”作为一个深谋远虑的政治家,朱元璋自然懂得“恩威并施”的道理。经历了将近三十年的权力清洗,朱元璋已经将“威”字诀施展得淋漓尽致,他需要选择合适的机会“施恩”。在这种情况下,缓和与北方知识分子间的矛盾、稳固统治成了他的必然选择,而科举是最好的介入方式。

45分权制衡术

汉唐时期,丞相的权力大得没边际。在这个问题上,皇帝的表现还是很纠结的。没完没了的政事需要有人来替自己打理,可他又不希望有人借此机会来分肥自己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皇帝只有把一个丞相变成一群丞相,以达到分权削权的目的。

站在前辈们肩膀上的朱元璋觉得仅仅把一个丞相变成一群丞相,还是无法满足自己大权独揽的欲望。他要做得更绝,更加彻底,那就是削夺中书省宰相职权。在当时来看,这真是一个让人疯狂的想法。

促使朱元璋手起刀落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形势所迫。由于长期手握重权,那些文武官员们也开始尝试着将自己的权力触角伸向不该触及的领域,这让朱元璋根本无法忍受。他决定出手,而且准备出重拳。他将目标直指相权,他要借此机会将那些分散在丞相手中的各项权力夺回自己手中,对官家的权力系统进行一次重新布局。这时候,废除中书省已经箭在弦上。

新朝初立,朱元璋夺回相权,就意味着要动一动那些功高盖主的开国功勋。这是一件让他很头痛的事。这些在帝国第一轮权力分配中捞到实惠的大臣,想要让他们吐出吃到嘴里的食物,并不是容易的事。要知道,擅自废除行使了千年的政治制度,这也不符合儒家提倡的伦理道德的要求。皇帝要想坐稳自己的江山,就不能跳出伦理政治的游戏规则随心所欲。

但对于朱元璋来说,不容易的事并不代表做不到。他做出了一个假设,如果这些大臣犯下了国法难容的重罪,那幺皇帝不就有可能对当下的权力配置做出调整了吗?

虽然说,德厚不足以止乱,威势却可以禁暴。对于古代官家集团来说,单纯的以儒治国,没有暴力机制的约束而能治理好国家,也是难以想象的事。

古代官家的统治观念是一边高举旗帜宣扬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君权神授;一边又要求权力集团所代表的国家机器适当考虑老百姓的愿望和要求,按照社会普遍公认的伦理道德原则活动。一句话说透了,就是要做到上应天意,下顺民心。从表面上看,国家机器是在上天与民众之间搞伦理调和,实质上是在统治阶层和广大民众之间搞利益调和,上层统治力量要努力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寻求一个合适的借口,披上一件让大多数人无可争辩、无话可说的伦理外衣。从政治运作和伦理观念这两个角度来讲,朱元璋要从几位大臣手中收回政治、军事、财政等大权,就必须采取一种合适而有效的策略。既要让天下人觉得这事干得顺乎天意民心,又能顺理成章夺回大臣们手中握着的重权,为自己的后世子孙执掌天下权柄扫清障碍。

从洪武十三年(1380年)爆发“胡惟庸奸党案”,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处死李善长等大臣,再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奸党案”,朱元璋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权力再分配。朱元璋掀起的这场权力“连环三击”前后持续时间长达十多年,被卷进去杀死的文武功臣各色人等有数万人之多。朱元璋打破权力“灰色地带”,大权独揽的效果达到了。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春节刚过,朱元璋借着清除丞相胡惟庸的机会,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将原来属于丞相的权力分配给原来丞相管领的六部和监察机关,大幅度提升了监察机构在权力系统内的地位。在官家复式权力结构中,丞相作为官僚系统最顶端的那尊大神,在权力演变的过程中,一直与皇权进行着此消彼长的博弈。朱元璋索性将其连根拔除,为自己的继任者们“拔刺”。在对权力集团上层进行大手术的时候,朱元璋出台了一系列安民抚民的政策,力图不触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下层民众的利益,使得这次官家机构的大整顿、官家权力的大转移能够得以和平实现。

这项权力整顿运动虽然让官僚系统内部陷入巨大的恐慌,但手握军政大权的相权集团还是被皇权生生斩落马下,那些开国功臣被清除殆尽。

经过整顿之后的帝国权力系统顶端成了皇帝一个人的独角戏,皇权高度集中,官僚集团的分权制衡呼之欲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相权被瓜分得支离破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和监察机关七大部门瓜分了这块权力的大蛋糕,各部门只对皇帝负责,受皇权的直接领导和监督。它们既独立行使职权,又相互掣肘。监察机关将六部纳入监察范围,六部的给事中(言官)也可以反过来对监察机关的官员进行弹劾,充分体现出官僚集团内部权力的相生相克,这样既达到了分流相权的目的,又健全了权力结构中的监督机制。

朱元璋的分权制衡体系建立起来了,那些潜在威胁朱明王朝统治的功臣们被一个个剔除,但事情还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虽然相权这时候被生生剥离出了权力系统,但由于朱元璋的血腥杀戮毫无节制,使得权力结构中的辅政系统损毁严重,最后到了形同虚设的地步。

这就造成了一个什幺局面呢?就是说在那个复式立体化的权力系统中,官家权力机构都变成了花瓶式的摆设,看上去很美,可中看不中用。官员事无巨细都要跑到朱元璋面前去请示汇报一番,朱元璋没有拍板的事,谁也定夺不了。这就好像在一个几十口人的封建大家庭里,大事让一家之长拿主意。如果一个人饿了喝碗牛肉汤,渴了泡壶龙井也要来请示汇报,一次两次算是尊重长辈,天天如此,谁也受不了。一个家庭尚且有轻重缓急,运转一个偌大繁杂的帝国系统又岂是一个人能够忙得过来的活。

朱元璋虽然是劳模皇帝,可劳模皇帝毕竟是人不是神。他面对的是庞大的官僚机器,面对的是没完没了的复杂政务,这让他陷入了身心俱疲的境地。朱元璋进行的权力整顿运动可以说是官家制度的重大变革,这项以强化皇权为目的变革是中国权力史上的一件大事。与皇权较劲儿了一千五百多年的相权就这样在朱元璋手里化为无形,也由此开启了明清两代五百多年的权力新格局。

46科举制

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官僚多以经术起家,至东汉时逐渐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状况。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使得世族地主能够凭借家世出身进入体制内。隋文帝平定天下后,将官员的任用权收归中央所有,并由此取消了中央选拔官员的辟署制度。新任官员不再由体制内人员的举荐进入仕途,需要另辟蹊径。在此之前,统治中国数百年的门阀制度只讲究两个字——品流。

如果一个人有幸在当时社会位列上品,那就意味着他所在的家族是清流,文化底蕴自不待言。家世声名成了衡量个人身份的最高标准。天下谁人不识君,谁人又敢不识君。对于士族来说,门第族望高于一切,因为这是通向权力的一架登云梯。

士族子弟生活上不差钱,政治上不操心,高官厚禄从他们呱呱坠地时就已注定,这不是命又是什幺?在一个血统至上的国度里,衡量一个王朝的合法性,往往看的不是别的,而是权力行使者的名和姓,也就是权力血统的纯正度。血统是什幺,它是以血缘作为核心价值来获取权力的一项制度。一旦创业者夯实基础,那幺对于其后的继任者来说,一切就显得顺其自然。随着魏晋时代的清风徐来,文化成为新的时尚。中国历史也从武化朝着文化的方向转型发展,人的地位不必尽靠武力定夺,文化也因此成为必不可少的加分项目,科举制的出台刚好迎合了时代的发展。既然社会如此看重品流,那就让那些才高八斗的进士和这个世界好好谈谈何为“品流”。科举冲破了门阀,也继承了门阀贵族所倚重的东西——文化。文化决定地位,这一合法性是有来头的,科举进一步光大了它。

隋朝废除辟署制度,不再让官员举荐人才,那幺国家需要的人才从哪里来?吏部的人才储备又将如何建立?用人的压力迫使隋朝皇帝寻求新的选官途径,于是科举制应运而生。唐太宗李世民接过科举制度,将其改良,任何人都可以投牒自荐,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带着证明自己身份清白的材料报考,使得它在最大范围内吸引着全国各地的贤人志士。当李世民看到新科进士们从端门列队而出时,非常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在他看来,科举制度是使天下英才为其效力的手段而已。所以人们称:“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可见,科举的最大成效,并不全在于“得人”,而在于将全社会的智力资源集中到功名利禄这一个指向,限制了智力活动的多极多向发展。

科举制的确立为那些长期徘徊于权力之门外的庶族指明了方向,也为他们带来了改变人生命运的机会。不少王朝建立伊始,就迅速开科取士,以此收揽人心。一个成色不足的合法性,借助一个成色十足的合法性,来提升自己的合法性,即皇权靠科举提升了自己的合法性。这并不难理解:英雄不问出处,我为你们提供了晋升的机会,帮你们参与到这一公正的游戏中,这难道还不能让你们倾尽所能地来证明我的合法性吗?

科举制无疑是一阵狂飙的风,让几百年的门阀制度产生了剧烈摇晃,最后轰然倒塌,但科举制并不是官家制度的终结者。失去了门阀的庇护,也并没有让不习惯于锦衣夜行的贵族子弟完全断送前程。在痛苦的适应期过后,他们不得不与新制度达成妥协。贵族子弟可以参加科举,挟经济文化上的优势,比平民子弟还略占优势。虽然他们仍占优势,但游戏规则已有了革命性的转变。魏晋时代完全是一个“拼爹”时代,门阀子弟只要守住自己的血统就可以荣华傍身。而现在出仕则要参加皇帝安排的考试。科举对贵族制是安魂曲,对中央集权制则是立命基石。从此,封建复辟之路断绝,官员与科举代代联姻。从对官位的占据来看,清代“科举家族”比起东汉魏晋的门阀,绝对是小巫见大巫。这是皇权与贵族势力此消彼长之明证。

不夸张地说,科举是帝制的基石。在漫长的帝制历史更替中,并存着两种合法性:其一是皇权的合法性,来自血统;其二是官员的合法性,来自科举功名。两种合法性虽然长期共存,但是在合法程度上还是难以等量齐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彼可取而代之”,司马迁借陈胜、项羽之口道出的这两句话,既是秦末中国人某种价值观的反映,也深深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国人。从世袭到分封再到和亲,处处围绕着血统在大做文章。皇帝血统高贵,是昔时国人的一种信念,但这种信念在中国人心中的牢固度是要打个问号的。皇权时时要靠强大的军事力量来捍卫,更透视出其合法性的脆弱。

从隋朝开创科举取士之先河后,一批又一批学子经过十年寒窗想要进入官场,实现兼济天下和光宗耀祖的宏愿,参加科举考试成了他们人生的必由之路。

宋朝之所以会出现文人巨匠扎堆朝堂的局面,主要是因为通过发动军事政变上台的开国皇帝赵匡胤开了个好头。从立国之初,他就确立了宋代不杀士的传统。而从录取人数上,宋代科举取士的人数有了最大幅度的增长。据统计,到宋徽宗时,每次录取人数平均达到六百八十人。机会的增加,为读书人求取功名提供了更大的现实可能。唐宋两代,科举制毕竟还发挥了许多正面功能。而到了明代,朱元璋的改革将科举变成了一种文化灾难。他规定应试者只能写八股文,“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礼》《春秋》《礼记》命题。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相对于真知灼见,他更重视的是统一的规格、统一的口气、统一的思想,以此来造成格式化的知识分子。明清两代的读书人因此只能“以摘经拟题为志,其所切者,唯四子一经之笺,是窥是钻,余则漫不加省”,“自四书一经之外,咸束高阁,虽图史满前,皆不暇目”。

从时间维度看,任凭城头变幻大王旗,而科举制却持续一千三百余年。就民众的接受程度而言,它赢得了最大面积的拥护。寒门子弟有了出路,拥护自不待言。而科举分明是皇权借以消除门阀垄断的,贵族子弟偏偏也要跟风。清代旗人不考科举亦可做官,可是一些八旗子弟“因羡慕汉人的状元科第,便有人学着做(八股),曾经乾隆禁止过,但还有偷着做的,后来才开了禁”。唐僖宗乾符二年(公元875年)有敕令:“进士策名,向来所重,由此从官,第一出身。”以后,这个观念深入人心,演变为清代人所说的“正途”。

清代人将科举视为“正途”,除此之外皆为“异途”。当时从官的路径还有几种:军功、荫生(祖、父有功于国家,朝廷特命其子或孙为官)、捐纳,等等。为什幺只有科举是正途呢?张仲礼说:“‘异途’出身者……他们主要是先捐监生,然后捐得官职的。”捐纳在形式上跟学历沾上了边儿,是从学历制度衍生出来的。军功不是正途?是因为“军功有假的。统帅所保之人,自然有许多实在是有功劳的,但也有统帅的亲戚朋友下人等,虽然未到战场,也可以夹杂保上……因有这种种情形,所以就被社会轻视了”。荫生中无学识者甚多,故被鄙视。

可见,科举之所以是正途,不光国家这幺看,就连民意也这幺认为。民意认为科举是正途,相信其公正性。

47任子制·恩荫制·官二代

秦汉以后,“世官世禄”作为一项制度虽然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但其阴魂在这块古老的大地上一直消而未散。秦亡于二世,西汉紧接着又确立了“任子制”。所谓“任子”,从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任命官员的子弟当官。汉代任子制源于秦代的葆子制,秦代的官吏可以保任自己的亲戚、朋友、下属为官,开出的条件是,所保任者必须名实相符,而且保任人对被保任者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西汉政府规定:“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认同产若子一人为郎,不以德选。”有资格享受制度红利的人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官员级别必须是二千石以上,而且任满三年。西汉官员的俸禄是用粮食计算的,粮食的多少等同于官员的级别。二千石是地方太守、中央三公九卿的级别,属于高级官员。二是任子的对象是“同产若子”,也就是高级官员的儿子或者侄子。只要符合这两项标准,就可以享有为官的特权。有点类似于计划经济时代,儿子从退休的父亲手里接过一份职业。至于所任之人是否具备当官的才能,有没有道德底线,并不在考量范围内。不管怎幺说,它给那些高级官僚子弟打开了进入体制的一扇门。

任子制是一项政治特权,任者要对被任者负有一定的责任。比如说,被任者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家伙,犯下大恶之事。皇帝追究下来,责任会倒追至他的先人。先人早就不在人间,无法对活在世上的子弟负责,但家族也会被剥夺任子制带来的荣誉和便利。

制度是人定的,自然也就有特例。比如没有达到二千石官职而任子的东方朔,他只是一个四百石俸禄的郎官,根本就不符合标准。史载其“常在侧侍中,数召至前谈语,人主未尝不说也”。因而获得了保任自己儿子为郎的特权。不具备两大条件要素而获得任子资格的,不是皇帝的宠臣,就是皇帝的御医,总之是皇帝身边最赏识和信任的人。

安帝建光二年改为:以公卿、校尉,尚书郎子弟一人为郎、舍人。王符在《潜夫论》中说:“豪族之初起,或因军功,或因文治,或因戚贵,而后为保障既得利益,并传之久远,任子制遂更大行其道。”任子制本身是皇家给予高级官员的一项专有福利,本来是一种激励手段,结果最后成了吃大锅饭。制度没有规定任子的数量,导致高官们的子弟纷纷入仕。虽然任子制规定二千石以上官吏只能保任一人,但这样的限制往往会被突破,任子二人、三人的情况也是常有的事。汉元帝的宠臣史丹,他的九个儿子都通过任子制当上了官,可见这项制度执行起来过于随意,容易让人钻了空子。而权臣霍光,则因为同父异母的哥哥霍去病是骠骑将军,十几岁就被任命为郎,很快升迁为诸曹侍中。

东汉接过任子制的大旗,将可以任子的官员范围从公卿高官扩大到了校尉、尚书等重要岗位的官员。《汉书》中有不少这样的记载:“子弟以父兄任为郎”,“大臣任举子弟为官”。宦官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官员,把子弟都往官场上放,心里难免痒痒。他们虽然不是正常人,也有光宗耀祖、惠及子孙的欲望。恰好东汉是宦官专权严重的朝代,任子的范围最终扩大到太监的头上。

任子制的失控引起了有政治远见的知识官僚的忧虑,他们相继上书,要求废除任子令。无论是帝王,还是官员,基本都是一个路子,老子死了儿子接着干,是事实上的世袭制。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曹操提出实行九品中正制。官员选录标准彻底脱离能力和道德,只看家族背景。豪门子弟不到二十岁就能位居高官,寒门子弟年过三十才有资格去竞争一个刀笔小吏的位置。这就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显宦豪门为了把持官位,不断强化门第观念,相互通婚,抱团排斥寒庶家庭。南朝甚至发展出了“谱学”。学习这门学问的人,一辈子钻研各个豪门大族的家世,需要牢记各家豪门的祖宗名讳、官爵,目的是维护门阀特权利益,防范有人冒充豪门子弟混入体制内。

任子制到隋唐就换了马甲,称之为“荫”。一个字道破其中真味,大树底下好乘凉,官二代背靠老子的树荫,就可以在官场上平步青云。中国有句老话,富不过三代。说的是经商者的富贵往往三代散尽。而在唐代,许多权贵者的富贵延续,却不止三代。

唐代的恩荫制规定了官员依品级来荫补其子孙,总的说来五品以上皆可得荫补,并规定“三品以上荫曾孙,五品以上荫孙。孙降子一等,曾孙降孙一等”。“官一代”和“官二代”的级别对应为:“凡用荫,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正九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正九品下。”

阶层固化,只是苦了那些处于金字塔低层、身后没有大树可依靠的平民子弟。一个人在官场努力打拼,不仅解决了儿子的前途问题,就连孙子的问题也一并解决。在恩荫制度之下,官员子孙不用参加科考,或者象征性地参加考试,可以数代做官,享受祖上功绩。这使得许多权贵可以世代享受官禄和富贵。

盛唐时期宰相姚崇本名姚元崇,父亲姚懿曾任嶲州都督,按规定他可以受荫直接当官。朝廷也已选中他当亲王李弘的挽郎,仕途之门已向他完全开放。或许是觉得一个文人靠父辈的恩荫获得官阶,有伤自尊。姚元崇放弃了这一制度红利,改名姚崇参加科举,高中进士,终成一代名相。有人拒绝恩荫制,也有人将其视为一个家族的荣耀。文人韩愈的三代友人马遂、马畅、马继祖就是一例。祖父马遂,官拜司徒(相当于宰相)。其子马畅,在父亲死后因朝廷的荫补制度,任三品官少府监。其孙马继祖,又因祖上功勋,四岁时就封为太子舍人,为官三十四年。马继祖之后人,仍享官禄。马家人可谓享尽唐朝的数代荣华富贵。

科举制的推行在客观上也督促了官二代的努力,李德裕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祖父李栖筠是唐代宗时期的御史大夫,其父是唐宪宗时代的宰相李吉甫。李吉甫亦算名相,唐宪宗欲抑制藩镇,李吉甫坚决支持,并出力良多。李德裕二十七岁入仕,先做校书郎。他年少时便“有壮志,苦心力学,尤精《西汉书》和《左氏春秋》”。唐穆宗时代“禁中书诏,大手笔多诏德裕草之”。他也曾任浙西观察使,“俭于自奉,留州所得,尽以赡军,虽施与不丰,将卒无怨”。在唐武宗时代,他曾力主打击藩镇,并有成效。

但也恰恰是从唐朝开始,出现了一种历代都曾出现且无法调和的矛盾:官二代与平民出身官员的矛盾。最典型的例子要算是“牛李党争”,主角便是恩荫制的受益者李德裕和以科举入仕的牛僧孺之间的掐架游戏。在这场党争中,牛党多为平民出身,李党则多为官二代。其背后实质是恩荫与科举之争。

李德裕的祖父李栖筠曾任御史大夫,父亲李吉甫便凭恩荫入仕,而且一上来就是驾部员外郎。生在这样一个官宦世家,李德裕有着极大的优越感,公子哥儿气质极浓,天生看不起那些读书应试的“凤凰男”,也因此不愿参加科举。做官后又与科举出身的官员颇多摩擦,对之印象便更坏。

一日,有个举子行卷(读书人向官员投递自己的文章),希望能够得到推荐。结果将投给李宗闵的文章,误投给了李德裕。有读书人主动行卷,李德裕挺高兴。过了没几天,那个举子又来索要自己的文章,说:“这是投给进士及第的李大人的,不是给您的。”李德裕顿时万分尴尬,此后一味排斥科举出身的官员。

通过恩荫、科举入仕的官员群体,引爆了唐代的党争。中唐的“牛李党争”除了政见分歧外,牛僧孺一派多科举入仕的官员,李德裕一派多官二代,双方党同伐异,存在很浓的“恩荫科举之争”。

与前朝相比,一个文人若是有幸生在宋朝,那是最幸福的一件事。宋朝时,文官福利异常优厚,恩荫制度得到了畸形发展。凡是官员,无论品级大小,都有资格享受恩荫特权。恩荫的对象也较为宽泛,除了子孙,还可以恩荫期亲、异姓亲、门客等,相当于沾亲带故的都可以当官,包括家庭教师、管家门丁,真的称得上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另外是恩荫的法定数量壮大,宰相可荫十人,执政荫八人,侍从荫六人,中散、朝议大夫等散官可荫三人。

荫补的名目也是各不相同:每年逢皇帝诞辰有一次圣节荫补,每三年逢郊祀时有一次大礼荫补,官员告老退休时有一次致仕荫补,官员死时上遗表还有一次遗表荫补,这样累积下来,一个功臣从入朝为官开始直到死去,推恩甚至可达二十余人,最终导致“冗官”成为宋朝“三冗(冗官、冗兵、冗费)”之一。比如宋朝大将曹彬死,亲族、门客、亲校(也就是警卫员)二十余人被荫补为官。大将李继隆死,儿子全部当官,幕僚门客二十多人也全部补上官职。

明清的官员选录,完全以科举为正途。录取的人数也多。恩荫入仕这时候成了异途、支流,讲究气节的文人也羞于此道。那些大家子弟凡是有能力尝试科举的,都不会直接通过恩荫为官。在他们看来,只有科举出身才“够牛”“够份儿”,将来才有机会入翰林,做到大学士。

而这时候的恩荫制度也不再像宋元时期那般宽松、优厚,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曾规定:“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他将恩荫的官员范围限制到了七品以上,恩荫对象限制为一人,更重要的是恩荫不一定得官,而只是领取一份俸禄,没有实职(世其禄)。如此严格的限制,显然让官僚集团不满了。在官僚集团的鼓吹、运作下,明朝中期后恩荫范围有所扩大:“正一品子,正五品用;从一品子,从五品用,递减至从五品子,从九品用;正六品至从七品子分荫上、中、下三等未入流职内叙用。”这就取消了只能恩荫一子的规定,且恢复了元朝时期的高品级。不过鉴于僧多粥少,明朝很快补充规定:第一,官二代必须通过考试,合格后才有恩荫的资格;第二,三品之上的官员子弟,有可能获得实职。多数官二代恩荫得到的只是领取俸禄的资格,没有实职。要想到手实职,还要去科举考场上博取功名。为了方便官二代考取功名,受恩荫者可入国子监读书,称为“官生”。明朝多数中下级官员的子弟,其实没有沾到恩荫的好处,只是能免试进入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读书而已。

清朝继续缩紧恩荫的范围,官二代直接当官的渠道进一步收缩。恩荫的官员范围为“京官四品、外官三品、武官二品以上”,或者阵亡、因公殉职、因军务病故的官员。如此一来,大多数官员的恩荫特权也就这样化为乌有。而那些有资格享受恩荫特权之人,和明朝一样,也只是获得免试入国子监读书的资格。待到修业期满,等待朝廷分配入职指标。清朝还有另一种恩荫制,也就是“祖荫”。顾名思义,也就是祖宗流血流汗留给子孙后代好处,除了人们熟知的铁杆子庄稼,还包括恩荫和世袭爵位等。为了照顾八旗将士,清朝统治者给不少满族家庭颁发了世袭爵位。着名贪官和珅就是参加科举名落孙山,转而依靠祖荫承袭三等轻车都尉的。他的祖辈追随统治者入关,南征北战,给子孙留下了三等轻车都尉的世袭爵位。有了这个小爵位,和珅就能到乾隆身边当个低级侍卫,进而步步升迁。此外,清朝规定了官职的满汉比例,规定特定的职位只能由满人担任。对于清朝的汉人官员来说,让子弟直接当官比较困难。但是八旗子弟要想直接入仕,途径还是很多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无荫补之利者愤愤然,是因为筵席早早将他们拒之门外。有荫补之利者飘飘然,以为美味佳肴,可代代享用。虽筵席终会散尽,他们不会在意,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也。正如同当年的法国皇帝路易十五说的:“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48养廉银

养廉,不去切除人的欲望,匡正人的思想,却偏偏要用银子,真是怕什幺来什幺。既然银子能养出“廉”,那幺廉能不能生出银子呢?人们对高薪养廉这个说法很熟悉,养廉这个词其实来源于清朝的养廉银制度。这项俸禄制度本意是想借由高薪,来培养官员的廉洁习性,避免贪污腐败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

1723年,康熙皇帝突然驾崩于畅春园。皇四子胤禛出人意料地夺得了皇位,是为雍正皇帝。登基不久的雍正皇帝就向全国发下了一道谕旨:要求各省总督和巡抚向他汇报一下每个人的“陋规”情况。他想了解一下,帝国的这些封疆大吏们,每人一年到头能够获得多少“灰色收入”。

这道谕旨让他们中的很多人陷入惊惧不安,因为他们实在不知道新皇帝到底想要干什幺。经过一番权衡,大多数督抚还是决定,如实交代问题。在体制内捞取“灰色收入”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法不责众,对于这种“共性问题”,无论换谁来当皇帝都没有办法彻底根除。

督抚之所以不隐瞒,是因为他们早就对新皇的手段有所领教,更何况雍正继位后对自己的亲兄弟施出了冷酷无比的连环杀招,朝野上下为之震动。在这种情况下,各省大员们在第一时间将自己的灰色收入如实上报。当来自各地的官员收入报表摊在皇帝的御案上时,雍正还是被官员巨额的“灰色收入”吓了一跳。

署理广东巡抚年希尧(年羹尧的哥哥)汇报,广东巡抚一年的灰色收入约六万五千两。这在全国总督巡抚中还属于较低水平。山东巡抚黄炳向皇帝奏报,当地巡抚衙门每年接受的规礼达十一万两。河南巡抚则奏报:“一年所有各项陋例,不下二十万两。”两江总督查弼纳汇报说,两江总督衙门每年陋规收入也达到近二十万两。

本以为一场暴风雨将要席卷整个帝国官场,可雍正皇帝的表现也让督抚们大为震惊。既没有想象中的“勃然大怒”和“拍案而起”,更没有铁血反腐的酷烈手段。雍正居然表现出一派温和之色,并表示能够理解官员这幺做的良苦用心,并对他们的坦承之举表示鼓励。比如他在年希尧的奏折上,就批了这样一段话:“一无粉饰,这才是你大造化来了。用心做去,不可始勤终怠。至于巡抚进路,必于指定某项无有是处;朕也不知哪是该取,何是不应取,此等碎小之事,朕亦不问不管,只问你总责成一个好字……”

君王的心思最难猜。雍正皇帝所表现出来的好脾气并没有让官员们吃下定心丸。虽然年希尧违心地上表称,自己以后一定要把广州官场上的陋规全部裁减掉。但这种不符合实际的表态,在雍正听来也仅止于一句表态,他表达了不同意见。他说:“从来督抚将此事上沽名钓誉,裁去不取,转弯另设他法,所得更甚。此等私套,皆不中用。有治人无治法。朕如今要定规矩绳限你们,万无此理,只要你们取出良心来将‘利害’二字排在眼前,长长远远地想去,设法做好官就是了。”

在残酷的皇位争夺战中好不容易胜出的雍正,又面临着执政的重重危机。康熙晚年,买官卖官已成常态,甚至连皇子们都纷纷身陷贪腐之中。比如皇九子允禟曾经收受觉罗满丕三十万两白银,为他谋得了湖广总督一职。觉罗满丕上任之后,大肆贪污,导致他的辖地“督、抚、布、按七人,贪庸一辙”,也就是说七位地方高官全部贪腐,湖广吏治一塌糊涂。朝中大臣也大肆结党营私,大学士明珠把持内阁;另一权臣索额图也是广树党羽,大肆贪赃,其家之富,“通国莫及”。

雍正皇帝即位之初,曾经对各省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一级“封疆大吏”有个总体评价:“懈弛者十之八九,其中一尘不染者仅一二人而已。”在这些地方大员的榜样作用下,地方官场早就结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没有人值得信任。

一般来讲,新皇帝登基,为了争取臣下的支持,都会首先广施恩泽。特别是雍正在动荡中即位,面临着皇族的集体挑战,他上台后应该先给官僚阶层一笔大大的好处才对。然而,雍正却不屑于此。帝位认同的危机,丝毫没有影响雍正果断整顿吏治。更重要的是,他认识到了当时的贪腐是由制度决定的,因此要从制度入手。

清朝施行低俸禄制,正一品官年俸一百八十两,七品知县一年才四十五两俸银。当国家财政困难时,还要在官吏的俸禄上打主意,要他们减俸或捐俸。还有地方上存留的公费,本属地方办公开支,数额本就很少,清初因军需一再裁减。“从前各州县有存留银两,公费尚有所出。后议尽归户部,州县无以办公。”这样,官吏们不但生活费用无保证,连办公费用也被克扣,因此不得不从老百姓身上进行搜刮。这种体制实际上就是鼓励各级官吏的层层剥削。上谕中也承认:“今部中每遇事,辄令地方官设法料理,皆掩饰美名,实则加派于地方耳。”另外,“远则西征之雇车,北口之运米(指征讨噶尔丹时的后勤供应),近则修葺城垣,无不责令设法”。所谓“设法”就是贪污勒索的别名。官僚本性加上俸禄过低,决定了官吏必然大肆贪污。

在这样的低薪制下,官员的收入来源所采取的半合法弥补措施之一,就是征收“耗羡”用于个人福利。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其间的损耗即为“火耗”。那幺在征收正赋时,理所当然地要加收铸银损耗。州县从中提高损耗标准,“州县火耗,有加四五钱者”。加征的损耗大于实际的损耗,就叫耗羡。这里的“羡”,有“高出”和“富余”之意。耗羡的征收,虽在顺、康年间有谕禁止,但因为特殊的财政状况,无法遏制,并逐步得到朝廷的默许。

雍正认为,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就要想办法解决官员收入问题。他要求的只是清廉,而并不是让官员们饿着肚子办公,“诸凡总期尔合于公慎而已,朕未有令尔等地方大吏至于困苦之心”,“未有枵腹从事之理,但不欺隐,于分外贪取,即为可嘉耳”。因此他决定,给地方官员发放养廉银,让他们不再靠贪污受贿生活。雍正皇帝按各级官员的官职高低、事务繁简,给全国地方官制定了不同的养廉银标准。雍正亲自解释了养廉银的含义:“因官吏贪赃,时有所闻,特设此名,欲其顾名思义,勉为廉吏也。”

至于各级官吏的养廉银多少,大体因时、因地、因财力、因官缺而异。据《大清会典事例·户部》记载,直隶总督的养廉银每年为一万五千两,下属知县的养廉银在六百至一千二百两,而山东知县的养廉银达一千至二千两。由此可见,合法的养廉银是从非法的私征杂派演变而来,它是地方官赖以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它是正俸之外的补贴,却成为全部俸禄的主要成分,其数量往往超过正俸的十几倍至几十倍。雍正认为,如果发放养廉,则官员们“均得养家之银,又可杜绝礼物之耗费而安分守己。若非极不肖者。必不会冒死而动私派于费挪移钱粮之心”,可以极大程度地改善吏治。

养廉银制度使官员的薪俸收入有了明显增加,让他们仅凭工资就能过上体面生活。以前地方官员虽然名义工资不高,但灰色收入极高,让朝廷无从监管。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都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罪犯”和“窃贼”,生活在罪恶感之中。“以下养上”的财政格局,也让置身其中的每个人都鼻息相通,官官相护。而养廉银的出现让他们的收入从隐形变为显性,从灰色地带走向阳光地带。对于朝廷来说,这笔经费的数额或许是庞大的,但实际上只是一种变通。如果雍正皇帝真能用好这一制度,化腐朽为神奇,还是能省下不小的一笔开支。更重要的是,它能让帝国的政治生态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养廉银改革之后,雍正皇帝就可以正式禁止“陋规”。他严厉警告各级官吏,在实施养廉银后“于应取之外,稍有加重者,朕必访闻,重治其罪”。在官员们的心目中,雍正是一个性格多疑、为人狠辣的君王。“贪倡之徒莫不望风革面”,该收手时就收手。从当时各地呈报的数据来看,禁革陋规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如年希尧就任广东巡抚后,概行拒收下属例行节礼;广西巡抚孔毓珣上任伊始,也将衙门节礼“尽行不收”;广西布政使刘艇琛对各属所上节礼也“分毫不敢收受”。

养廉银改革使雍正年间至乾隆中期半个世纪里,贪污大案明显减少,吏治面貌大为改观。雍正皇帝设立的养廉银,本来是一个动态的可以随着需要不断调整的数字,由地方官员根据实际情况请示,由中央政府最后定夺。这样就可以保证养廉银的数字可以适应各种变化。

但是乾隆却对各级官员的养廉银来了一次重新审定,并按职级划分标准,并且永为定制,轻易不再做调整。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一劳永逸,更何况关乎官员们的切身利益。这个做法造成的恶果很快得以显现,那就是在通货膨胀之时,官员的收入与支出不能合理调适。

从雍正到乾隆再到嘉庆,大清王朝经历了一波漫长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非常明显,生活在乾隆朝的很多人都有非常强烈的感受。比如汪辉祖在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说,当他十多岁的时候(乾隆十年前后),每斗米的价格只有九十到一百文,现在,一斗米在一百八十到三百一十文间浮动。钱泳则说,经他研究,顺治朝一亩地的价格不会超过二三两;在康熙时期每亩上升至四五两;乾隆初年,每亩价格上升至七八两,偶尔甚至有十两;到了乾隆后期和嘉庆初年,土地已升至平均每亩五十两。

这些人的说法得到了研究者的证实。我们现在已经知道,造成清代中期漫长通货膨胀的原因,除了清代的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外,还因为海外贸易导致的美洲白银的大量流入。根据整个十八世纪官员的零星记录,王业键估算出这一时期物价差不多增长了三倍。

通货膨胀三倍,就意味着官员的收入与支出之间,至少又出现了三分之二的缺口。官员们的生活再一次严重入不敷出。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官员不约而同又一次开始偷偷收“陋规”,历史又回到了原点。乾隆皇帝的正确应对方式,是效仿父亲,来一次新的财政体制改革,大幅度地提高官员收入,将他们从收支不平衡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因为财政紧张,乾隆开始不停地打官员们那笔养廉银的主意。这时候的养廉银已不复往日的华彩,尤其是到了乾隆晚期,经过朝廷的七扣八扣,最后能够真正落到官员手上的并不多。比如乾隆四十年(1775年),浙江省修筑石塘,因为物价上涨严重,工料物价“今昔不同”,原来估算的工程造价,竟然短缺二百万两之多。这短缺的经费如何弥补呢?乾隆要求,浙江通省官员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起,每年各捐养廉银四分之一。

这种临时抱佛脚式的扣款,从乾隆晚年起渐渐成为常态。嘉庆皇帝继位之后,也顺理成章地沿用这一“祖制”,靠扣发官员养廉银来解决一时的财政窘迫。本来就不足花用的养廉银又被扣得差不多了,现实又是“百物翔贵,委难敷用”。官员们应该如何自处呢?毫不奇怪,贪污腐败又一次开始横行,“贿赂公行已非一日,原情而论出于贪渎者犹少,迫于穷困者实多”。“不得已设为名目,取给下僚”。陋规体系全面死灰复燃。养廉银既然是政府给予各级官员的生活补贴,那幺,它就应像原本的俸禄那样,从国家正项中支出,而不应该用非法的耗羡银两来支付,这是清代养廉银制度的最大弱点。

历史又流转回了雍正初即位时面临的困境,再次燃起的腐败之火,比原来更有破坏力。

49内阁制

建文四年(1402年),燕王朱棣带领军队进入南京,称帝。从此明朝历史开始翻开了属于永乐的一页。与此同时,明朝中央的政治权力体制也随着新皇帝的诞生而悄然发生着变化。

永乐皇帝朱棣认为在朱元璋搭建的权力框架之内,不可能再产生出强有力的辅政机构。他决定不完全拘于朱元璋的那一套,在大明官僚体系的一亩三分地上,他要再搞出点儿新的花样来。

即位不久,他就“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但这时候还没有打破朱元璋定下的六部门分权制衡的分配体制。因此,内阁的参政议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权力集散失衡所造成的潜在危机,却并未从根本上打破旧有的权力格局。也就是说,这时候的六部长官和内阁成员共同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只是朱棣在遵从祖制的前提下做出的一种权变。

永乐皇帝开始尝试性地让这些大学士参与军国大事的处置。虽然他们的官阶只有五品,没有部下,没有统辖机构,甚至没有自己专门的办公场所。可以说是既无宰相之名,又无宰相之实。但不能否认这些人是权力系统中的红人。因为他们全部是围着皇帝转的人,是皇帝的亲信近臣,每日侍奉于皇帝身边,奔走于殿阁之下,特别是可以参与国家政务,貌似宰相。

为了避开宰相这个已经变得不祥的称呼,加上其名称为“入值文渊阁”,又在内廷办事,所以人们含混地称之为“内阁”,算是有了内阁制的大模样。

我们知道一种体制的好坏,实施效果究竟如何,一方面取决于这种体制本身是否严密完善;另一方面取决于那些高层权力拥有者的识见、谋略、态度和活动。二者同样重要,有很多时候,前者还要受制于后者。体制的不完善或漏洞可以通过政治高层的具体行动或临时政策来设法弥补,体制缺陷带来的不良影响可以通过努力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内。

这时候已经开始参政议政拥有一定实权的大学士事权不明,与部臣、宦官之间却从未发生类似后世那样严重的权力冲突。因为永乐皇帝只让大学士做自己让他们做的事情,严令大学士和六部发生其他关系。他以此来防范权责不清引发冲突,这是他的高明之处。

但他和他的父亲朱元璋都没有学过哲学,不明白这个世界并不是静止的,而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学士们开始兼任各部尚书、侍郎之职。有的还具有正一品的太傅、太保或从一品的少师、少傅、少保等崇高荣衔,权力地位不断提高。他们虽然不能到兼职的各自部门里去实地任职,也不能干预各部事务,名义上仍然只是皇帝身边的侍从顾问之臣,但在重大事务的决策上,他们实际上已经具有了相当大的权威性。比如人事推荐与任免建议、内政外交政策的制定等。他们真正的权威,则来自宣德年间逐渐发展起来的所谓“票拟”之权。

票拟,又叫票旨、条旨,里面暗含了帝国官场运作的大部分奥秘。这里涉及帝国的权力机器运转的方式与程序:在通常情况下,全国各地、各部门的报告文书先是汇集到通政司,这个机构是中央联系地方的纽带。通政司将文书登记在册,录下副本,随后又转到内阁,由大学士将处理意见“用小票墨书”后,分别贴在这些报告的封面上,送呈给皇帝做最后的批示,这就是票拟的整个过程。皇帝的御批通常使用朱笔,所以,又叫“批红”。经过批红的文书,登记备案,录下副本,然后再下发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求遵照执行。

所以说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那些掌握了票拟权的大学士就等于掌控了全国各地官府衙门,也包括中央六部。他们等于掌握了票拟和批红在内的官家权力机器运转方式与程序,如此一来,这种方式所带来的恶果也随之显现。当最受皇帝信任的大学士正式成为首席大学士时,所谓的“首辅”便随之产生。首辅没有宰相之名,也没有宰相行政号令、任免官吏之实。当他深受皇帝信任时,却可以垄断票拟之权,并将皇帝玩弄于股掌之上,从而将属于皇帝的生杀予夺大权转移到自己手上。此时,其令人畏惧的威力,甚至远远超过以往真正的宰相,这可能是朱元璋做梦也不会想到的事。

朱元璋以为他的那些后世子孙会向他学习,人人争做劳模,靠着不眠不休的精神将他的朱明王朝推向千秋万世。可惜的是他的那些子孙们虽然身体里流淌着他的血,却渐渐丧失了处理这些事务的能力和兴趣,最后索性将专属皇帝的“批红”大权,交给身边宠幸的宦官们,也就是说首辅手中握有的票拟之权也同时失去了效用。皇帝和满朝文武就这样被架空。朱明王朝在一帮阉人的胡作非为之下,跌跌撞撞,一路踉跄。

50旁入公门

中国封建帝国的权力结构通常是由帝王、文官、胥吏三级构成,抛开那些奉行孔孟之道的文官集团,还有大量混在基层的胥吏。

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一辈子很难见上皇帝一面,也鲜少与真正的政府官员打交道。他们见的最多、打交道最多的就是那些披着权力马甲的胥吏。对于老百姓来说,那些游走在基层、数目庞大的胥吏才是权力集团的形象代言人。这些胥吏肚里的墨水通常不多,由于体制的原因,他们也没办法去走科举之路,而且出身卑微,只能依靠在官府衙门混日子来养家糊口。另外他们没有国家发的工资,只有官府衙门给的聘用金。

一句话概括就是,胥吏上受文官的分派,下受百姓的敌视,他们的存活之道就是伸手向老百姓不断地去索取,通过从民间刮地皮来满足自己的生活欲望。

当年朱元璋还是草根朱重八的时候,那些来他家收钱的就是这类人,所以朱元璋对胥吏的痛恨可想而知。造成明朝胥吏猛如虎的真正祸根,其实来自于元代。元代统治者由于不熟悉儒家文化,便大量雇用胥吏治国,到了明初胥吏仍旧跋扈异常,经常发生胥吏殴打上司的例子。虽然朱元璋对跟他理念不符的文官采取了极端的方式,但对数量众多的胥吏却一直无可奈何。

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所颁布的《大诰》里,有了这样一条新规定:“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的吏员,赋闲的吏员,以及城市、乡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顽民,若胆敢操纵词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结官府、危害州里,允许当地的贤良方正、豪杰之士将这些人抓起来,绑送京城。如有人胆敢中途邀截,则枭首示众!各处关津、渡口,也不得阻挡。”

这就是朱元璋为了对付胥吏创新的一种方式——“旁入公门”。被贪官污吏盘剥的急了眼的老百姓可以从衙门侧旁的小门冲进去,把造成自己冤屈的六房的胥吏抓起来拿送京城。至于那些官员,百姓们则是无权抓捕的。当然,朱元璋也给百姓们吃了颗定心丸。他说,如果官员们试图阻止百姓们抓污吏,就会被族诛。

说得直白一点儿,朱元璋为老百姓打开的这扇“旁入公门”的门,是只通污吏,不达贪官。就是放在今天看,“旁人公门”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做法。允许老百姓从衙门的小门冲进去绑架为非作歹的胥吏,直接扭送到京城法办,且沿途官员不许拦截。不但不能拦截,还要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在朱元璋的支持下,大明帝国很快掀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群众斗争胥吏的热潮。在朱元璋亲自用口语化风格编写的那部《大诰三编》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

常熟县乡民陈寿六本来只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人,低眉顺眼地过着自己的穷日子。如果不是因为下面发生的事情,他也许一辈子就悄无声息地淹没在历史的深处。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陈寿六得罪了当地一个叫顾英的县吏,于是遭到了顾英的迫害打击。陈寿六家仅有的口粮和来年的种粮都被顾英的爪牙搜刮殆尽。当然县吏顾英不只是针对陈寿六一个人,他平时就横行乡里,受他迫害的人不在少数。他本来以为老实巴交的农民都是修炼过忍术的,很多事情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并不会翻起多大的浪。但是这一次他错了,因为他遇上了陈寿六。

顾英点起的这把火憋在陈寿六胸中,烧得难受。终于有一天,陈寿六爆发了。爆发的陈寿六率领自己的弟弟和外甥一怒之下冲进了“旁入公门”的门,趁顾英喝得酩酊大醉,将其五花大绑捆了起来,连夜押送离开常熟县,直奔京城而去。这事来得太过突然,常熟县的官吏们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需要指出的是,陈寿六并不是一个没有头脑的莽夫,他是一个知法懂法的乡民,他的所作所为也没有僭越当时法律所限定的范围。也就是说,陈寿六绑架县吏顾英是按照朝廷颁布的正式制度在办事。

在临行之前,陈寿六做了一件事。他让乡亲们找来了朱元璋发布的反贪法律《大诰》,随身携带以作护身符之用。因为按照朱元璋的圣谕,对持有《大诰》押送巧立名目、害民取财的地方贪官联名赴京的普通民众,各个关卡路口都要一路绿灯。

陈寿六等人押送顾英到京上访后,朱元璋立即将顾英打入大牢。朱元璋不仅没有处罚陈寿六等以下犯上的罪过,还当面赏赐陈寿六钞三十锭(相当于今天的几千块钱),其他三人衣服各两件,并免除了他们的杂役。

在陈寿六等人离京后,朱元璋在谕旨里,将陈寿六这种大无畏的精神大加褒扬,号召全国的农民兄弟都要学习这种敢与官场恶势力斗争的精神。

在表彰文件里,朱元璋说:如果有人敢罗织罪名,搬弄是非,扰害陈寿六,我就将他族诛!当然,如果陈寿六自己仗恃着我的名头而横行不法,为非乡里,也同样罪不容赦;但是,陈寿六若有过失,地方官员无权做出决断,必须将他召到京城,由我亲自审理。

皇帝开了金口,陈寿六这样的农民,就成了耀眼的明星,成了归朱元璋直接领导的御用农民。这种风气一开,洪武十八九年,在前往南京城的各条驿道上,几乎时时处处都能看见成群结队的乡民押着被绑得结结实实的富豪或者胥吏往京城方向赶。这些人干劲很足,他们自备干粮,自备交通工具。遇到关口有官员盘查,他们会从身上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册子——《大诰》。地方官吏见到这本金黄色的小册子就会大开方便之门,一路绿灯。当然这些官员不是畏惧于这些手无寸权的乡民,而是畏惧陈寿六手中握着的《大诰》,准确地说是百姓对于皇权的畏惧。

朱元璋赋予百姓们莫大的权力去惩治那些污吏和游民,貌似给予百姓们制约权力的权力,其实却并非如此简单。他给予百姓们的,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制约权,而是更为偏执的“合法伤害权”。古代的官吏们肆无忌惮地搜刮百姓,因为他们真正做到了心无所忌。就算他们干了违法乱纪之事,远在深宫的皇帝也不可能了解,毕竟皇帝的权力触角也有达不到的地方。这种“天高皇帝远”的现实,让他们在权力结构底层如鱼得水,有了更大的闪转腾挪的空间。

胥吏们完全被朱元璋发动群众这一雷霆杀招彻底打倒在地,老百姓拥有闯进衙门直接拿人的权力。从表面上看,是老百姓闯进“公门”去抓人,实际上是皇帝伸展出来的权力触角在抓人。帝国权力结构仍然没有改变皇帝制约胥吏、胥吏制约民众的现状。不过是颠倒了一下程序而已,变成了皇帝制约百姓,而百姓制约胥吏。也就是说,将以前掌握在胥吏们手里的权力暂时移交到百姓们手里而已。但是这种临时性的权力颠倒对于民间社会来说,是远水救不了近渴。而陈寿六的明星路是不可复制的,因为大明朝毕竟只出了一个朱元璋。

51托古改制

十九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华民族面临着空前严重的危机。当时,康有为、梁启超等志士仁人意识到必须进行维新变法,否则中国就有亡国灭种的危险。为摆脱眼前的困境,康有为采取了借尸还魂的谋略,具体来说就是托古改制。他撰写了一部书,名叫《孔子改制考》。这本书指出,上古时代没有文字和书籍,所以今天无法确知上古时代的情况。但是,中国人有一种“荣古而虐今,贱近而贵远”的迷信上古的心理。春秋时,礼乐崩坏,社会动荡,包括孔子在内的诸子百家利用人们这种心理,把自己所设定的政治理想假托是上古时代已经实行过的,借此争取人们对自己的政治学说的信仰与认可。

康有为在谈到写作《孔子改制考》一书的意图时说:“作为一般的平民百姓,如果公开倡言变法改制,必会遭人诅咒。因此,不如假托古代圣王来倡言变法改制,这样,既不会使人感到惊恐,又可免除不测之祸。”在康有为的鼓动宣传下,光绪皇帝终于下定决心在中国发动一场空前的变法维新。虽然,这次戊戌变法被以慈禧为代表的顽固派镇压下去了,但康有为在变法前实行的借尸还魂的谋略,不能不令人叹服。说到托古改制,我们绕不开一个更具开拓性和实验性的人物——王莽。

自从汉武帝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董仲舒提出的“独尊儒术”后,知识分子迅速儒化,用儒家理想彻底改造世界的思潮开始甚嚣尘上。也正是在这种思潮的冲击下,王莽及其许多同时代的儒家知识分子成为狂热的理想主义者。他们将孔孟无限美化了的“五帝”“三王”时代视为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身处每况愈下的西汉帝国,种种令人失望的社会现象刺激着他们用儒家理想批判现实、改造社会的强烈愿望,以及对内圣外王的呼唤,对一个黄金时代的向往。

就是在这样一种历史大背景下,王莽这个人物被时代的潮流推上了风口浪尖,并且按照儒家编好的脚本,在西汉末期的政治舞台上淋漓尽致地表演了一番。在人们的喝彩声中,他不仅承担起“补天”的重任,而且还信心十足地带领着西汉帝国的臣民们奔向那个海市蜃楼般的“黄金时代”。既然西汉帝国的臣民自愿把自己的命运托付给王莽,那幺也就必须要承担王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上古时期,之所以人人富足,是因为土地均等。王莽就是要恢复上古的井田制,均分天下土地。先在国有土地上(在汉代国家控制着一部分土地),按“井田制”的办法,将国有土地按口授予无地农民,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目的是即解决了农民无地可耕的状况,又解决了土地的兼并问题。

“解放奴婢”是他“托古改制”运动的另一个重要题目。王莽从道德的角度对奴隶制度发出了激动人心的谴责,痛斥这种把人“与牛马同栏”的奴隶制度是“逆天心,悖人伦”的野蛮残忍的行径,必须立刻停止。一声令下,三百六十万奴隶获得解放。

第三项是由政府垄断经营盐、酒、冶铁和铸钱,防止富商操纵市场,勒索百姓。王莽下令建立国家银行,贫苦百姓可以申请国家贷款,年息为十分之一。这样就杜绝了高利贷对百姓的盘剥。王莽推行固定物价政策,市场上的货物由政府规定价格,以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项,从皇帝到百官,都实行浮动工资制。如果天下丰收,皇帝就享用全额生活费;如果出现天灾,或者治理不当,就按比例扣减生活费。百官的工资也根据百姓的生活水平浮动。百姓丰衣足食,工资就高;百姓饿肚子,官员也要跟着一起挨饿。

王莽厉行惩治贪污,下诏彻底清查所有官吏的家产,发现贪污者,没收所有财产的五分之四,用来补充国家财政经费。他建立举报制度,动员人们举报贪污行为,举报查实,给予重奖。王莽同时改革官名,他按照“周礼”的规定,设了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按照禹贡的规定,把天下分为九州,恢复上古地名。按照古书的记载,把太守改名叫大尹,都尉改名叫太尉,县令改名叫县宰,御史改名叫执法,长安改名叫常安,未央宫改名叫寿成室。

王莽还在长安城的中心地带建了一个王路门,在门下坐了四个人,叫谏大夫,面向四个方向,听取四方百姓对政府的意见。这是按照周礼而设。蛮夷之国,名字也必须低贱,这样才符合上古礼制。他把匈奴单于改名为降奴服于,把高句丽改为下句丽……

当时的儒家知识分子们除少数例外,大都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王莽所领导的“托古改制”运动中来。一些儒林名流纷纷献计献策,为“托古改制”推波助澜。至于四方名不见经传的众多儒生更是为此而欢呼雀跃、摇旗呐喊。这时的朝廷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热闹景象。

当王莽的“托古改制”的奇思妙想一股脑儿地抛向那个病入膏肓的社会时,当帝国的臣民为此而欢欣鼓舞、望眼欲穿地期待着“黄金时代”到来的时候,王莽非常执着而认真地去落实那些大而无当的计划。可想而知,他碰到的阻力会是何等之大,指望大土地所有者在他的一纸诏书下达之后,就会乖乖地将多余的土地统统交出来,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一个人口近六千万,人均耕地面积仅有十分之一顷的国度中,要想实现《周礼》中“一夫百亩”的土地占有量是痴人说梦。

人们无法与王莽的思想高度比肩,他们期望王莽做皇帝,也只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没想到王莽却要让大家向自己看齐,消灭私心,一心为公。如此一来,他那仁爱、威严的形象开始变得可怖起来。农民的特点是私有和保守,虽然得到了土地使用权,但他们更想要的是所有权。连无地的农民都不赞同王莽的政策,那些曾经拥护王莽的主要力量这时候也站到了他的对立面。

王莽虽然是大家推举出来的皇帝,推举上去后,他也就成了大家的皇帝,生杀大权也随即交到了他的手里。或许王莽缺乏其他品质,但他从不缺乏决心。他认准了的事,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止。他挥起了鞭子,谁不执行,就把谁抓起来,不管他是皇亲国戚还是名公巨卿。

“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及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胜数。”犯罪的人越来越多。“吏民抵罪者浸重。”罪不致死者被罚为官奴,不长时间内,二十多万人从上层社会沦为官府奴隶,全国各条道路上,都络绎不绝地走着一队队的罪犯,监狱几乎满员。其情形,竟和秦朝末年有些相似了。可是剩下的人,还是拒绝交出土地,奴隶买卖还是屡禁不绝。

这就是理想主义者的天真之处。对此,王莽永远是白天不懂夜的黑,仅仅依靠“本本主义”,仅仅依靠权力,根本无法跨入他想象中的理想主义者的天堂。再说,经书上的“黄金时代”只是一个从来不曾存在的乌托邦,因此也永远无法实现。王莽就像是西方中世纪那个骑着瘦马,拿着生了锈的长矛、盾牌,向风车挑战的堂吉诃德,他始终觉得自己壮勇无比,所向披靡,其实不过是在上演一出滑稽戏。他将一个庞大的帝国变成了他精神世界的实验场,来实验他的种种天才构想。

在王莽推行的诸多改革试验中,币制改革是他最为得意之作。王莽即位之后更改币制并非出于流通的需要,而是以新货币来标志与刘汉王朝的不同。不久,王莽认为百姓对新钱的接受与认同程度不高是因为使用不够方便,所以他再一次对币制进行调整。“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可惜事与愿违,王莽的这次更改,不但没有方便百姓使用,反而因币制的繁杂加大了流通的难度。

在他的货币体系中,有大钱,有壮钱,还有幼钱、幺钱、小钱。他给钱币组织了一个家庭,排了辈分。除了钱,还有布。布的家族关系更复杂,有幺布、幼布、厚布、差布、中布、壮布、弟布、次布、大布。按照上古的制度,乌龟壳、贝壳,也都成了货币。此外,还有货布、货泉、契刀、错刀、宝货。

一个大布值十个小布,一个小布值两个大钱,一个大钱值五十个小钱,一个乌龟壳值十个贝壳,一个贝壳值半个大布。一个错刀值十个契刀,一个契刀值十个大钱。一个货布值两个半货泉……

对于像我们这样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说,如果让我算算一个货泉值多少幼布,给我一天时间,我也算不精准。更不用说当时的普通老百姓,他们到市场上买个东西,会算得头昏脑涨。对于那些嫌麻烦、胆子大的人来说,他们私下里还会偷偷使用汉朝的五铢钱交易。如果被官府抓住,就会遭到流放,罪名是“扰乱币值罪”。

这一切来得太晚了,整个帝国犹如一匹脱缰的野马,曾经希望能够驾驭他的主人已被掀翻在地。王莽身着殷红色的朝服,手持所谓的虞帝匕首,佩戴着玺韨,让天文郎在其前占卜时日,旋转起行不离身的铜北斗,并按斗柄指示的方向坐下,学着当年孔子的语气,口中念念有词:“天生德于予,汉兵能奈我何!”老天爷把治理国家的圣德和使命赋予了我,汉军又能把我怎幺样!王莽抱着威斗,神情恍惚,他实在弄不明白,当初的充耳颂歌,才不过短短十五年间,怎幺就会变成了铺天盖地的声讨浪潮!

52一衙两制

明清官僚系统实行的是“一衙两制”,也就是说一个官府衙门里可以有两种人事制度,官员一套,胥吏一套。官员是带着国家编制的正式员工,其升迁任免系于朝廷,由朝廷提供俸禄;胥吏则不纳入国家编制,通常是由官府衙门的主官自行聘用,朝廷并不向其发放工资。对这部分聘用人员,朝廷是既不考察,也不考核,完全放权给官府衙门的主官。而这些聘用的胥吏也只需对一个人负责,那就是使用他们的地方主官。

一名胥吏对人说,官场就像一辆车子,我等吏人就像是那个赶车的人,而主官和属官就好比是骡子,我们鞭子一挥,叫他们向左他们就向左,叫他们向右他们就向右。为什幺胥吏把官员视作骡子?为何胥吏敢如此蔑视官员?在古代官场,“县官不如现管”。包括办理文书的小吏、差役及其他办事人员在内的吏,是编制外的、数量几倍甚至几十倍于编制内官员的庞大群体。表面上,他们地位卑贱有如奴仆,实际上是衙门实权的掌控者。他们越权、窃权、弄权、专权以至专政。朝廷内外、国家上下不可一日无吏,但吏又上欺官,下害民,成为国家一害。以此之故,宋人叶适惊叹:官场成了“公人世界”,即衙役们的天下!清代顾炎武发出了这样的感叹:“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也!”清代郭嵩焘甚至说,本朝“与胥吏共天下”。高官勋臣一旦仕途蹉跎,身陷囹圄,不免受狱吏凌辱,所谓“人在屋檐下,哪得不低头”。

那时候在官场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官员走马上任,除了带上家眷,还会带来一批吏;到了官员卸任或者易地为官,又会带走一批吏。胥吏俨然成为官员的私人物品,随身携带。一旦有害群之马的吏出现,因为是官员私人任用的,往往受到官员的庇佑。因为国家不发薪金,薪金要由聘用他们的官员负担,所以吏人的收入往往很低。这逼着他们自己想办法去获取生存之资。

新官和胥吏差役们之间有着非常微妙的关系。官员对这帮办事人员既要依赖,又要防范,生怕自己的权力被架空,受其挟制和蒙蔽。正如梁启超所说,“官制不善”造成官员们“习非所用,用非所习”,只会签字画押的官员们,不得不“委权胥吏”。也就出现叶适所说的“大官拱手唯吏之从”的局面。胥吏具体经办各类官府文书和各类公务,需要行政、人事、刑狱、钱谷等方面的经验,需要熟悉朝廷的法规及历来有关谕旨。

明朝规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只要想做官,就只能穿越半个中国。清朝虽然有所缓和,但官员依然不得在家门口为官。先是三百里,后是五百里,最后发展到千里为官,称为“避籍”。官员远赴他乡,异地为官,可以说是一个人去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复杂的社会关系。就连平时说话也是鸡同鸭讲,南腔北调。那幺官员赴任,如果能够带去几个知根知底的老部下,尤其是被官员视为心腹的胥吏,那情况就会大为改观。这等于是带了几个帮手,本来一个人去面对的复杂局面,就变为几个人共同去面对。官对于吏的驾驭程度因人而异,有的官员比较聪明,可以把手下的吏掌控得恰到好处,但是有的官员比较昏庸,就可能被吏糊弄和忽悠。能够在上任的时候带上几个“自己人”,做官的保险系数就要大许多。

53官不修衙

中国古代有一条不成文的官场规则,就是“官不修衙”。也就是说,官员既没有能力,也不愿意去修缮衙门。即使到了非修不可的程度,在工程立项与预算日程表中,修衙门也被视为“不急之务”,远远排在其他公共工程的后面。这个规则,一直延续到皇朝结束。古代的官衙都是很破败的。民国时汇编的《明代建筑大事年表》中统计出,明朝开国之后,洪武朝三十一年,各地新建和重修学校六百七十四所,而同一时期才修衙二十六所;到了宣德朝,官衙才大规模兴建,但也只是修了五十五所,而同期各地兴建或重修学校则有一百五十九所。

清代甚至规定,地方官想修建衙署,一概由官员自掏腰包,从他们的养廉银中分期扣款。在这种情况下,哪个官员愿意吃饱撑的去修官衙?

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前往杭州上任,担任通判一职,这是相当于副市长的高官。虽然任职人间天堂的杭州,但苏轼并没有多少愉悦的体验,反而因为州衙的屋宇“例皆倾斜,日有覆压之惧”。

杭州曾是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的都城,其时“官屋皆珍材巨木,号称雄丽”,但进入宋朝之后“百余年间,官府既无力修换,又不忍拆为小屋,风雨腐坏,日就颓毁”。苏轼就这样心惊胆战地生活于危墙之下,当了三年杭州通判,直到另迁他州,期间州衙一直未能得到修缮。

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苏轼又回到了杭州,与十年前不同的是他升官了,而与十年前相同的是杭州官衙毫无改观,当年什幺样,现在还是什幺样。苏轼问同僚,这房子如何住人?同僚们说每到雨天,他们都不敢在大堂待着。

这一年六月,官衙的危房终于闹出了动静,一处房屋倒塌,压伤衙门内两名书吏;八月,州衙的鼓角楼也倒了,“压死鼓角匠一家四口,内有孕妇一人”。自此之后,“不唯官吏家属,日负忧恐,至于吏卒往来,无不狼顾”。官衙危房严重影响了官吏们的工作情绪。元祐四年九月,苏轼不得不上奏朝廷,请求拨款修缮衙门:“到任之日,见使宅楼庑,欹仄罅缝,但用小木横斜撑住,每过其下,栗然寒心,未尝敢安步徐行。”苏轼文笔好,把危房写得栩栩如生。

但是在宋朝想修官衙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地方官要修建衙门,就必须经中央政府审核、批准。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朝廷已诏令地方“无得擅修廨舍”。因为朝廷没这项预算。苏轼也清楚:“近年监司急于财用,尤讳修造,自十千(即十贯钱)以上,不许擅支。”

苏轼想了一个变通的办法,请求朝廷拨给杭州二百道度牒解决经费问题。在宋代,僧尼出家需要获官方颁发的度牒认证,而度牒是要收费的,官方常常通过出售度牒来弥补财政之不足。苏轼一番计算,杭州官衙至少有二十七处需要大修,需要钱四万余贯,这可不是小数目,约合如今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要筹集四万贯钱,需要出售二百道度牒。苏轼在奏章中威胁说,再不修,日后可就不是四万贯的事了。苏轼还向充分信任他的皇太后祈求:“伏望圣慈(垂帘听政的高太后),特出宸断,尽赐允从。如蒙朝廷体访得不合如此修完,臣伏欺罔之罪。”但纵然如此,朝廷也没有同意拨款,可能是因为预算数目太大了。次年,杭州发生水灾,又次生饥荒。苏轼再次向朝廷申请划拨二百道度牒。按照苏轼的打算,这二百道度牒卖成钱,可以购得二万五千石大米,再减价粜米,可得钱一万五千贯,用这笔钱来修缮衙门,虽然无法彻底翻修,不过“修完紧要处,亦粗可足用”。

这一回,朝廷总算同意给政策,不过不是二百道,而是只有三十道。出售三十道度牒所募集的资金,肯定是不足以修整官衙的。之后杭州官衙怎幺整修就无从记载了,估计这点儿钱只能草草修缮了事。

古代的官员为什幺不愿意大兴土木,修建衙门,给自己一个气派的办公场所呢?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员在一个地方的任期往往只有三五年,所以官员没有必要修建豪华衙门;官员迷信风水,认为已有的官衙都是以前选好的风水宝地,没有必要再重新修建;但根本的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并无修建衙门的专项经费。正因为如此,一般的维修,官员宁可自己掏腰包。如果实在需要大修,也会向朝廷申请经费。比如上面引述的苏轼,只好向朝廷申请给他两百道度牒以解决危局。第一次朝廷拒绝了他,第二次也仅仅批准了三十道度牒。

又如在清朝,一般情况下,官衙维修费用要向民间征税,在雍正皇帝实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后,维修官衙的经费就包含在官员的养廉银中,朝廷不会在养廉银之外另行划拨专门的衙门修建经费。如果州县官员需要维修衙门,可以动用州县衙门的闲钱,但是必须从官员三年的养廉银中扣除。修建衙门与官员自己的收入挂钩,当然,没有哪个官员乐于修建豪华衙门了。清朝乾隆十七年,云南巡抚爱必达以该省一些官衙地处边隅,需要经常修葺为名,奏请将维修经费固定下来,按照衙署的大小,每年发给固定的银两,但乾隆皇帝拒绝了这样的方案,认为修葺工费有多有少,历年不一,如果作为固定支出,难保地方官不以此为额外进项。

“官不修衙”有效地制约了地方官员大兴土木、劳民伤财的冲动,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给老百姓树立了一个简朴为民的好形象。古代地方政府没有自己的独立财政,地方政府即使财政收入丰厚,其大部分仍然要上供朝廷;古代地方政府的公共职能也比较简单,无须拥有大量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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