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晚清至民国时期各种资料可以获知,在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的盗匪中间,排在第一位的出身便是无业游民,其次是士兵,第三位是苦力,第四位是农民。其中,无业游民的比例在百分之七十以上。吴思先生认为这种排序,正是生产性收益递减的次序:农民有地种,只要不闹天灾人祸,就可能有一些生产收益。一旦失去土地或者闹灾荒庄稼绝收,只好“以身为业”,去干苦力或者当兵,干苦力挣的工钱还算生产收益,当兵已经被看作“卖命”。如果再失业了,生产性收益彻底断绝,除了朝不保夕的性命之外,无业游民一无所有,被迫以性命博取生存资源,有抢劫能力者便沦为盗匪。
自入清以来,广东地区就活跃着一批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地下帮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帮会的政治色彩虽然渐渐褪去,但是它的黑道色彩却越来越浓。广东海关就曾经在一份报告中说:“这个着名的三角洲一向拥有无法无天的坏名声,而且自古以来一直是‘海盗’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土匪出没的所在。”
打家劫舍的“盗匪”与帮派会党合流,成为典型的黑社会。他们通过“拜会”等方式,扩充队伍、收取会费,然后再通过绑票勒索、强收保护费、开设“黄赌毒”等,形成了庞大的“黑色经济”,俨然成了“二衙门”,让整个广东省陷入黑白两道共通的历史隧道中。
这帮盗匪是从哪里来的呢?他们大多数人都是贫苦农民出身。我们知道农民手里拥有土地,也就等于拥有了活命之资。一旦官府动用公权力将他们从土地上赶走,或者这一年又赶上天灾人祸,部分农民就会丧失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为了谋得活命之资,他们只有去出卖苦力或者当兵出卖血酬。如果运气不好,来个二度失业,他们就会选择以性命博取生存资源。有一个好身体,胆子再大一点儿就有可能去混“黑社会”。其实这帮游民身上体现出来的就是一种硬度生存,这种硬度生存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生存环境的艰难,二是生存意识的顽强。
当一个人的生存只剩下血与命的资源时,那幺他也就只能进入体制外的搏命通道。“黑道”盛行,不稼不穑,成为广东社会的巨大问题。民众不仅要供奉穿制服的官吏,还要供奉那些不穿制服的“二衙门”,这两种“衙门”的界限也随着内忧外患频仍而不断模糊。就拿那些吃朝廷俸禄的军警来说,他们为了应对列强入侵和维持社会稳定,广东与全国一样,不时需要招兵买马扩充军警力量。不少游民和黑道人士因此流入军中。这虽然有效解决了兵员的问题,却令军纪更为败坏。士兵公然穿着军服入室劫掠的报道,也时常见诸报端。据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在日记里记载:人们告诉他,李鸿章在广东处决的“盗匪”,多达五六万人。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从1900年1月18日李鸿章到达广州,到当年7月17日离开广州北上,只有短短的半年时间,平均每个月的处决人数高达近万人。
为了能够尽快扑灭匪患,广东的许多州、县都扩充了警力,不断增加捕盗的胥役编制。有些人口众多的大县,其胥役人数更是高达几千人。随着警力不断扩充,其人员构成也越来越复杂。当地的许多江洋大盗也趁机混杂其间,以漂白自己的身份。
既然江洋大盗可以穿上警服冒充官府的雇佣兵,他们也可以白天脱下盗匪装混到真正的良民中间去充当老百姓,晚上穿上盗匪装干些谋财害命的勾当。混入胥役队伍里的盗匪可以披上权力的外衣去“坐食”利益;而混入老百姓中间的盗匪则可以用自己白加黑的身份为自己打掩护,逃脱官府的追究。
“匪”与“民”交替转换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作为乱世中的农业生产者,他们也吃不准这两项职业究竟哪一个风险性更大。在这场官与匪的博弈中,官府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会首先做出让步,这就等于为盗匪腾出了更大的利益空间。他们不会收敛,只会更加猖獗。广东盗匪渐渐失控,越来越多的地方士绅,为了自保也不得不加入帮会。黑道势力壮大,不仅敢于与官军正面冲突,而且也不放过境内的洋人,西江上不断发生的劫掠谋杀外籍人士的案件,给了一直谋求势力扩张的英国人以充分的借口。
在李鸿章就任两广总督之前,广东历届督抚并没有在打黑问题上掉以轻心。这是两广总督李鸿章到任后的第一把火,也是在他短暂的任职期间内唯一的一把火。而最常用的办法,就是出动正规军“清乡”,这成为广东的社会常态,一直延续到民国。李鸿章动用了陆军、海军以及民兵(乡勇),高密度、大兵力出击,重拳打击广东各地十分猖獗的黑恶势力,并且从中央要到了特殊政策——“就地正法”的杀人权。一时之间,广东各地城墙上、要道旁,纷纷悬挂起血淋淋的首级。
这些混进胥役队伍里的盗贼还是有自己的职业操守的,正所谓盗亦有道,他们遵守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盗匪章程。通常情况下,他们会跑到离家数百里外的其他州、县的地盘上作案。作案所得他们统统要上交匪盗组织的首领处理,由组织上统一分配。有的案子如果碰到官府督促破案抓得紧、难以搪塞过去,他们就会出钱找人为他们顶罪,很容易就蒙混过关。而作为当地主管部门的府、县衙门的领导,大多是接受过他们赃款赃物的。就算没有接受过贿赂,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在这件事上,往往也是能敷衍就敷衍。
除了组织军警进行运动式的打黑之外,广东最常采用的管理方式,是大办团练与完善保甲制两种。团练是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以来时兴的办法,着名的湘军、淮军都是团练出身,从民兵升格为国防军。办团练的同时,广东全省大力设立“保甲局”,“将户口人数造列清册,仍按十家为一甲,立甲长一人;五甲立党副一人,十甲立党正一人,百甲立联董一人,以次递加,钤束村民;一经犯法,以次责成捆送,徇庇者查出同罪,同甲十户知而不举发者,按以连坐之科”。
这种源远流长的“秦王政”,试图以连坐的威慑力量,形成遍布城乡的预警网络,让黑道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但是,广东的黑道力量实在过于强大,连坐政策反而逼着他们大力降低入会门槛儿,吸引更多的成员。一般民众,包括不少地方乡绅,为了自保,也只好靠向黑道,客观上令“保甲”成为“黑道”的“保甲”,谁敢通官,倒是一定会被“连坐”。
也曾经在两广总督任上待过的谭钟麟曾经提出过“办团练以助兵力,查保甲以绝匪踪”的思路,而在实施过程中,大大促进了广东的各种地方势力迅速成为武装集团。为了供养这些民兵组织,各地不断出台土政策、土办法,向普通民众强行摊派。民间固有的宗族矛盾、区域矛盾,因为枪杆子的失控而更趋严重,在客观上推动了整个社会的“黑帮化”。
李鸿章接手时的广东,就是这样一种乱哄哄的情形。没人能够说清,这大好河山究竟是谁人之天下。与他的前任谭钟麟相比,李鸿章并没有什幺更好的招数。只是在细节的落实上,比谭钟麟更有执行力。
1900年1月,到任只有十天的李鸿章,在争取到朝廷的支持后,就准备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他先是全面放开广东的赌博行业,筹集包括打黑在内的经费。李鸿章的打黑行动,与他的前任们手法相似,整顿团练、保甲,派兵清乡。而比前任们更进一步的是,他设立了专门的打黑机构——缉捕总局,并在各地开设派出机构,以便就地审判,并分兵五路进行大规模清乡。而且经朝廷批准,他得到了“暂复‘就地正法’旧章”,以遏制“广东盗匪日炽”的特殊政策。这意味着,本来要报经中央的死刑审判权,完全下放给地方,下放到打黑第一线——李鸿章的刀因此磨得飞快。
“就地正法”,是大清国刑法中具有相当威慑力的一种刑罚。根据《大清律例》,广东的“就地正法”权,被严格限制在“内河盗劫”,而且有着详细的条件限制。更重要的是,死刑的审核主要掌握在皇帝本人手中。每年,所有被判处死刑的人犯名单,都要由皇帝本人亲自核准,用红笔打钩,才可以处决,这叫作“勾决”。这并非因为皇帝对法律的执行有着兴趣偏好,而是因为死刑的核准权不仅是皇权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央权威的重要标志,国家重器,不可轻易下放。如今,李鸿章到任,为了震慑黑道,他再度祭起“就地正法”的旧招,居然还得到了皇帝的批准。可见中央朝廷对广东打黑的支持力度有多大。
拿到杀人权的李鸿章,究竟为这一次重拳打黑出动用了多少兵力,难以统计。仅在新会、顺德及香山交界一带,负责清乡的连州代理知州李家焯,手下的兵力就有一千二百名,并有十二艘巡船配合。而此时,早已过了李鸿章打黑的高潮。其打黑高潮时的兵力之大,亦可见一斑。
在这次打黑中,李鸿章究竟“就地正法”了多少人,更是缺乏确切的数字。澳门《知新报》曾报道“半年以来各属拿获正法不下数百余名”,但报道出笼时,李鸿章的打黑才刚刚开始,“就地正法”的权力还没到手,“数百余名”这个数字是偏小的。至于瓦德西的日记里说的五六万人,似乎又大得比较离谱。具体的数字,在缺乏“数字管理”的大清国,永远是一个解不开的谜。
17布衣
《盐铁论·散不足》中说:“古者庶人耋老而后衣丝,其馀则麻枲而已,故命曰布衣。”在中国古代,普通人要到八九十岁才有资格穿上丝绸衣服,在这以前,只能穿布衣(麻衣)。
西汉开国诸臣授官将相的,绝大多数“起自布衣”,称之为“布衣将相”。他们中间有出身白徒(一般农民)、屠夫、丧事吹鼓手、小商贩、戍卒、小吏等。
诸葛亮在《出师表》里说:“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
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言必称“淮右布衣”“江左布衣”。
“布衣”这个词虽然是平民百姓的代名词,但这个词蕴含着一个人内心的骄傲感。一个人承认自己是“布衣”往往是想借此拉近与广大农民的距离。所谓的布衣精神,不过是古代平民知识分子坚守的一种信念。他们不畏于势,不惑于神,不弃尊严,坚守怀疑、叛逆、自由而旷达的精神。
在这里我想说的这个不寻常的“布衣”之士是朱元璋,此人虽然进城做了皇帝,可是他的内心深处永远藏着一个泥腿子,藏着一个比农民身份还要卑微的游民。他说,自己不过是江左、淮右的一介布衣,而那些和他一起打江山的也大多是自己的“布衣之交”。其实他并不是有意炫耀自己卑微的出身,如果可以选择去做官二代、富二代,又有谁愿意承认自己是穿着粗布麻衣的草根四代、五代呢?朱元璋在当了皇帝以后,曾经也为自己的底层身份感到苦恼。他不是天生贵胄,也不是中产阶级,而是彻头彻尾的布衣阶层。古今中外的帝王中,唯独朱皇帝是含着草棒子来到这个世界。
对于像朱元璋这样的成功者而言,最初的身份越低微,经过奋斗所获得的社会身份越高,卑微与显赫的落差就会成为他们炫耀的资本。作为一个没有多少传统文化教养的游民,他在用“布衣”界定自己身份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游民与士人的界限。其实严格划分,朱家的雇农身份只能算是乡村社会里的赤贫阶层。也就是说,他这个皇帝的出身比真正的农民还要卑贱。农民还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而他在双亲亡故后,连埋葬他们的方寸之地都没有。
朱元璋曾经暗示过身边那些文臣儒士,看他们能不能给自己想想办法,让他与前朝的某位王侯将相或者名士大儒攀上血缘关系,毕竟他是做了皇帝的草根。朱元璋提示,他们老朱家不是出过一个理学大家朱熹吗?只要能够与朱熹那样的大人物攀上关系,自己就成了圣人之后。圣人之后当皇帝,那就是符合天道神意的事。
后来这件事就放下了,原因是有一件事改变了他的想法。一次他接见了一位姓朱的本家,此人是教谕。朱元璋问他是不是朱熹的后代。对方的回答是,自己虽然仰慕朱老夫子,但朱熹并不是自己的祖上,不能乱认祖宗。
这件事对朱元璋的内心触动很大,连一个小小的教谕都不肯乱认祖先,何况他这个一朝天子。从那以后,朱元璋就打消了先前的想法,坦承自己是一介布衣。这样一说,自我感觉还是很满足的。不靠祖宗不靠天,老子凭自己的能耐给老朱家打下这样一份江山。起点越低,就越说明自己有能耐。朱元璋相信,很多年以后,那些朱姓的后人,都会寻根溯源来争着抢着认他朱元璋做他们的祖宗。六百多年后的今天,他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
在那样一个纷乱的大时代背景下,一个农民的命运绝对不会比地上爬行的蝼蚁好到哪里去。一场突发的灾难,就会让整个家族和个人陷入人生绝境。农民是在这块土地上生根的。一切纲常教义,一切与“安分守己”“安土重迁”有关的大道理都是建立在土地的基础上。他们一旦因无处不在的压迫榨取被迫从这块土地上游离出来,成为社会上的浮浪者、浮食游民,以前所有的社会思想的羁绊,便不再对他们发生效用。
从至元五年(1339年)到至正四年(1344年),朱元璋在凤阳孤庄村生活了五年之久。在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贫寒岁月里,他从十二岁的少年成长为十七岁的青年。十七岁对于那些富家子弟来说,是花样的年华;可是对于朱元璋这些穷人家的孩子来说,留在记忆中的只有苦涩和辛酸。
那时候的他已经作为一个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与父兄一起扛起了生活的重担。朱元璋要应对所有农活,要熟悉民风民俗、人情世故,甚至要成家立业顶起一个户头。如果不出意外,他也将沿着父兄的生活足迹成为一个勤劳、淳朴、忠厚的凤阳农民。
从来到这个世界上,那一场接一场的人间灾难,就好像前世已经彩排好似的,排着队碾压过朱元璋的精神与肉体,企图将他身上所有可以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符号都一一擦去。
父母双亡,兄弟离散,几乎所有与血缘有关的联系都被艰难的世道无情地割断。对于朱元璋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农民来说,他们一旦脱离了宗法网络的庇护,会很容易被当时的主流社会所抛弃,成为一名游荡于城乡之间的游民。游民是在主流社会失去容身之地的人,他们所托命的空间就是所谓的“江湖”,那里风波险恶,一饱难求。从乡村到江湖,让朱元璋获得了同龄人不具备的特质——勇敢、精明,适者生存的手段,以及难以预测的未来。
18官·绅·民
在传统中国,“官—绅—民”的三角关系构成了社会的基本框架结构。而整个帝国也将它的社会控制机制建立在这个框架结构上,通过对“官—绅—民”关系的调节,维持社会秩序的平稳。
当“官—绅—民”的关系达到一种均衡状态时,社会秩序保持稳定;反之,则将导致原有的社会控制失效,而“民变”无非就是社会失控的烈性反应。在“官—绅—民”三角关系中,士绅阶层联结着社会的顶部与底层。它既扮演着“官府经纪人”的角色,又同时扮演着“民意代言人”的角色。官恃绅力以治民,民也借绅势以行事。士绅力量的增减消长、官绅关系的疏亲趋势,在它们达到临界点后,往往预示着社会的原有平衡将被打破,其结果要幺是官的“触角”伸得更长,出现“全能政府”;要幺是官的“触角”收缩得更短,出现社会失控。
太平天国兴起时期,清朝地方大吏意识到必须调适与民间士绅的关系,缓和社会矛盾,以有效借助民间士绅力量与太平军相抗衡。湖南巡抚张亮基于咸丰二年“尤汲汲以延访士绅通上下之情为务”。地方大员的深切感受是,在官、绅、民三方力量的构架中,绅、民之间存在着更多的利益共识,并足可形成与官府角力的合力。因此,危机时代必得动员士绅以求抵御太平天国的破竹之势。
湖南巡抚骆秉章认识到“官与民不能联络,绅为通之”,“务在官绅与民通为一气,丁胥吏役无所容其奸”。由此,官、绅的利益共谋在团练中得以实现。官为绅用、以绅为主的团练局,其征派“固然要由官府同意,但实际操作则是士绅自行其是”。而且,“团练局有一大批局董、局绅,均是在地方有势力的上层乡绅”。局绅或绅董群体的出现,预示着地方权势由士绅阶层向权绅集团的演变。
随着团练作用的增大,地方绅士的力量渐强。这就有可能破坏“官—绅—民”社会结构间的力量平衡。作为“官—民”间的中介,绅士是中央政权不可缺少的力量。但如果地方绅士力量过大,官府势必大权旁落。
乡村社会秩序的维系和生活功能的运转以及乡村社会的公共组织,如水会、老人会、堤工局等,也多基于士绅私人威望的构建。享有文化权威和社会权威的士绅阶层是这个控制系统的社会基础。不过,士绅对于地方事务的权力影响或支配作用,尽管不容小觑,却并不获得制度化的支持;同时,凭借私人威望和能力办理公共事务,也不能做到现代行政所要求的常设化、制度化。
地方社会秩序频繁动荡与失控,尤其“民变风潮”多以绅民冲突的形式展开。政府不得不再次倚重借助地方绅士和团练,并使之空前壮大,平民力量受到严重打击。清末十年,民变的主体力量及其首领的身份,与清中期相比截然不同,标示着时代性的差异。
清朝中期,这些人几乎全都来自贫穷或边际贫穷的地区,是从土地中游离出去的过剩人口,没有必要的生产资料,下层社会是“民变”形成的主体力量,而游民无产者或社会边缘人在其中占了很大比重。属于“中等社会”及其之上的社会阶层很少直接卷入罪行,即使参与也只是充任盗匪的接赃者、保护者,或者是助手。
清末民变中,士绅、豪富占有很大比重,而在民变首领中所占比例更大。在相对于“新政”的“旧政”体制下,士绅与乡民的利益关系虽不免等级之别,却不至于频繁出现严重的利害冲突。民变参与主体的扩大,揭示了社会利益分化的剧烈和普遍,使得“民变”中的力量组合和斗争指向也更复杂多变,形成了绅民—官(如1910年2月浙江台州仙居民变、4月河南密县民变,1911年四川名山县绅民将县官轰下台等)、官绅—民(莱阳民变)、官民—绅(如官府在毁学风潮中对乡民打绅行为的纵容或骑墙态度)等多模式矛盾冲突的历史景观。士绅阶层的利益分化也更为突出,所谓“绅分五党”“皆争权据利,各不相下”的局面所在多有。
在传统的“官—绅—民”三角关系中,民的权力分配往往被压制到最低限度。借助士绅阶层的缓冲,民间也获得了一个一定范围的自治空间。这个自治空间通常是稳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的进步恰好体现了官、绅、民的良性互动,使得三方关系可以实现平稳的调整。如此一来,社会的自治空间会变得更大,而“官—绅—民”的三角关系也将变得更加稳固。
在地方社会秩序急剧动荡的主导力量中,居然有“武庠中之举、秀,仕途中之弟子”。“前闻举贡生监,以考试既停无所希冀,诗书废弃,失业者多,大半流入会党。”“甚至庠序衣冠之辈,亦多为所诱惑。”“士农工商,全民参与”构成独具的时代特征。
在官、绅、民的权力结构中,无论对于乡民还是对于官府而言,地方秩序的稳定和利益调节,通常都倚重于士绅阶层。官府甚至将征税的权力都转让给了绅士,搅乱了租税关系,“官—绅—民”间的社会结构平衡便被打乱。由此,绅士抛开其名分与职能,变成了寄生阶级。乡里社会或宗族共同体利益相近的“绅—民”关系相对和缓,远不如官、绅之间利益关系的紧张。同治年间,长江中游地区围绕漕粮征收,乡村社会的士绅与乡民借助于宗族组织结成合力以对抗官府,在某些地区已经演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乡村宗族动辄恃众抗官,逞强凌弱,转以宗祠为聚众逋逃之护身符,人命盗案,一入强梁之村落,往往不服拘拿。”
在清末时局中,游民势力的崛起打破了社会的权力平衡。长期受压制的边缘群体有翻身的愿望,有斗争的诉求,却没有管治的能力与妥协的精神。再加上官方权威流失,社会控制力衰减,士绅离心加速。如此一来,“绅士信官,民信绅士,如此则上下通,而政令可行矣”的“官—绅—民”权力结构制衡关系,已如明日黄花,呈分崩离析之势。
19清官
历史上的每个清官廉吏都是有个性的人。因为有个性,才让他们对所谓的游戏规则不屑一顾。也正因为如此,只有那些敢于坚持自己内心标准的人才能成为清官。而他们的代价就是被他人所攻击、所排挤,被官僚群体所厌恶。于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清官廉吏大多是孤介之士,生前艰辛而死后留名。
历史对“清官循吏”的含义有进一步的解释:“吏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世称曰廉。才足以经济,智足以决断,世称曰能。奉法遵职,履正奉公,世称曰循。明国家之大体,通古今之时务,世称曰良。”这句话就是告诉世人当一个合格的官员需要哪些条件,要达到什幺样的标准。
我们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清官意识其实是从民本思想那里派生出来的一个定义。“安民”“保民”“养民”“为民请命”等思想行为,在历代清官身上体现的都比较突出。包拯说:“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另一方面,清官还是官家对知识分子完美人格的呼唤,也是儒家正统知识分子的理想与追求。儒家思想中有着明确的政治思想,孔夫子怀抱着“天下有道”“礼治”的社会理想,孟子也同样憧憬着“仁政”,他们都为自己心中的理想行走在路上。而后世清官作为儒家的信徒,也同样怀抱着这种理想。其实很多怀揣着政治理想的人在现实面前被撞得鼻青脸肿,甚至搭进去身家性命也依然九死而不悔。
在官家政治结构中的权力信仰实际上是一出被清官话语遮蔽了的超级悲剧,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经济学中有个第二假定,被人称之为资源稀缺假定。如果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清官作为古代官场上的一种稀缺资源,当贪者越多,就越发显得其稀缺与无价。市场上越稀缺的东西,往往想得到的人就会越多,结果就会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包括皇帝老子也喜欢赶这种奇货可居的时髦。但作为稀缺资源拥有者的皇帝,他对这种稀缺资源的稀罕程度与老百姓的稀罕又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
官家集团对清官的喜欢还是有限度的,有时候还不太感冒。清官在皇帝那里往往会有两种不同的下场。懂得鉴赏宝物的君主知道自己手里捧着的是宝,惜用之;而那些不懂的君主则会把宝物当作破铜烂铁扔在一边,你不是稀缺吗?那我就让你生锈贬值永远在权力市场失去买方。
现代经济学对人的基本假设是,理性人在约束条件下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人有趋利性的一面。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在观察一个官员是否愿意选择当清官时,重要的是看他在选择时是如何做好自己的成本收益分析的。
大明隆庆四年(1570年)春,刑部都给事中舒化、戴凤翔联合起来弹劾海瑞拘泥固执,理由是:“不谙吏事”,“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也就是说海瑞不切实际,不通人情世故,不达政体,不适合处理地方事务,应该安排南京的清闲职务“养起来”。他们还拿海瑞的私生活来说事,海瑞的前两任妻子先后被休,七个月前,家中一妻一妾同时去世,疑似谋杀。明朝官员大多是文人出身,文人生来要有所担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连家都不齐,何以治国?
这帮同僚的弹劾之辞,激怒了海瑞。既然同僚们都不理解自己,没人为自己辩解,他只好上书自辩,称那些弹劾他的言论纯属虚构,“无一事是臣本心,无一事是臣所行事迹”。海瑞感到万分委屈,自己一心报国,两袖清风,结果却换来了弹劾。他把一腔怒火烧向朝中众大臣,怒斥“今举朝皆妇人也”。首辅李春芳自我调侃说:“满朝都是女流,那我不就成老婆子了?”
事已至此,海瑞这个巡抚也就没办法再干下去了。海瑞在离开江苏地界时,沿路百姓欢送;南京的官吏、乡绅,却躲在人群中以手加额,弹冠相庆。
在颓风肆意、腐败横行的大环境下,像海瑞这样不参与逐利的官员真正成了异类。而他的同类们,那些饱读儒家典籍的士大夫们,早已认为圣贤之事不合时宜。即使那些口碑尚好的公卿大臣,也不过是手伸得不太远,钱捞得有节制而已。在他看来,举国上下,已经没有一个人称得上正人君子。那些特立独行的孤高之士,在他看来做得远远不够,而贤士大夫则都是些污秽之人。他恨这些摇摆不定首鼠两端之人甚于大奸大恶,因为他们盗用了圣人的名义,对圣人之道为害更大。
其实海瑞所向往的世界,也并不是像我们想象得那样遥不可及。大明开国之际,太祖皇帝朱元璋已经为这个世界制订了一幅美好的蓝图,他制订了一系列夯基固本的祖训家规,对帝国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可以说是为自己的子孙定下了万年之基。在海瑞看来,朱元璋的这些规定接近于完美。从某个角度来说,海瑞的心和朱元璋是相通的。海瑞对朱元璋的残酷惩贪措施完全赞成:“我太祖视民如伤,执《周书》‘如保赤子’之义,毫发侵渔者加惨刑。数十年民得安生乐业,千载一时之盛也。”
海瑞所到之处,总是把祖制挂在嘴上,要求大家一丝不苟的执行。他在南京当官时,有位御史在家里叫堂会,请了一群戏子演戏。这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事。但是海瑞知道此事后,居然要当众杖责这位御史。官员们大惊失色,苦苦恳求。但是海瑞不为所动,理由是太祖皇帝定下的祖制就是如此。
此时距明朝开国已经两百多年,而海瑞简直像一个从洪武年代过来的穿越者。祖制在明朝享有《宪法》一样的崇高地位,海瑞把它挂在嘴上,就等于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别人没法儿还嘴,但可以孤立他。海瑞在官场上的人缘是相当差的。一位叫黄锦的太监就对皇帝说过:“这个人脾气极端乖戾,朝臣没有不讨厌他的。我都看不到有人肯和他说话。”
海瑞认为,所有的错误,所有的丑恶,都是因为人们不能严格遵守圣人和祖宗的教训,放任私欲发展造成的。其实今天看来,如果我们用“一根筋”这个词来形容海瑞,估计也没有多少人站出来持反对意见。如果换作褒义一点儿的词,那就是“执着”。
和那些奉行“以德服人”的官僚不同,海瑞并不完全相信治国的根本大计是上层提倡的一个抽象而至善至美的道德标准。这个标准责成下面的人在可能的范围内照办,行不通就打折扣。而他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规定的最高限度执行,如果政府发给官吏的薪水微薄到不够吃饭,那也应该毫无怨言地接受。
这种信念有他自己的行动作为证明:他官至二品,死的时候也就仅仅留下几两银子,不够殓葬之资。当然由于海瑞的道德人格,他在社会的各个层面都拥有不少仰慕者。但是就连那些仰慕他的人也认为他那套行不通。有一位叫王弘的人在《山志》里说:海瑞品格高尚,确实无人可及。但他要是掌了大权,“吾不知其竟何如也”。一位叫何良俊的人也夸海瑞:“不怕死,不要钱,不吐刚茹素,真是铮铮一汉子!”然而话锋一转,又说海瑞执政,终究会坏了国家大事。
朱元璋为官员们定下了历朝以来最低的俸禄。低薪制其实是中国基于儒家学说的一种政治传统,只不过其他朝代没有低到像这样让人吃不饱饭的地步。
帝国的官员们一方面是官俸低得不足以维持正常开支;另一方面是各级官员的权力根本不受制约,他们可以通过各种管道榨取油水。这种“灰界限”的荒悖,正如同“渴马守水,饿犬护肉”,导致帝国权力集团的整体腐化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在这种制度下,帝国的文官集团也自然化作两大主流:一种是做清官,一丝不取,结果就是像海瑞这样甘于正常人无法忍受的贫穷。另一种就是浊流,他们遵照官场惯例,通过灰色管道来维持开支,支撑所建立的关系网。而一旦越限,人们的欲望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就像癌细胞遇上了适合的环境就会疯狂生长,直至吞噬掉一个庞大的帝国。
20贰臣
贰臣,不是很二的臣。忠君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做臣子的也应该要像贞女烈妇那样,从一而终,不能投敌或造反,否则就会被称作“贰臣”。若是生了二心,事了二主。不但主子不待见你,同僚不待见你,最主要的是修史官会让你千秋万世地“二”下去。
封建文人们一直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视为自己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我们生在皇权社会,一旦置身于官场,就会发现自己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如果刚直不阿,则为当权者所不容;如果曲阿附势,则为后世所不齿。特别是在改朝易代之际,你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到底是忠于旧王朝,还是投靠新王朝?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文人从政的悲剧便不绝于耳。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贰臣”的说法,如《国语·晋语四》中的“事君不贰是谓臣”,《国语·晋语九》中的“委质为臣,无有二心”,还有“臣无二心,天之制也”等。这些说法也仅仅是触及“贰臣”这一概念的实质而并未成词。直到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乾隆皇帝命国史馆编纂《明季贰臣传》,“贰臣”才成为一个独立的专用名词。这个所谓的“十全老人”给出的理由是:明清之际,洪承畴等明末诸臣望风归附,考虑到“开创大一统之规模,自不得不加之录用,以靖人心而明顺逆。今事后平情而论,若而人者,皆以胜国臣僚,乃遭际时艰,不能为其主临危授命,辄复畏死刑生,腼颜降附,岂得复谓之完人?”
乾隆在这里对降清的“胜国臣僚”定了一个总调子,用他的一首诗概括:“两姓事君王,进退都失据。”如果一个臣子追随了两姓君王,他也就成了一个里外不是人的“贰臣”。身为帝王的他自然是站在忠君的立场上,在上谕中将那一百二十多个降清的明朝官员均称为“贰臣”。正是以此为标准,他才会觉得这些人“大节有亏”。
乾隆之所以在这时候抛出他的“贰臣”论,自然有其利弊权衡。不仅如此,他还堂而皇之地表彰那些被其先祖杀死、逼死的明代忠臣,申斥曾为大清效过力、卖过命的“贰臣”。乾隆选择在他执政中后期抛出“贰臣论”,也是源于现实的考量。此时的清王朝已从它的巅峰状态开始下滑,国内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趋尖锐,各地反清斗争风起云涌,此起彼伏,清廷犹如坐在火山口上。在这种情况下,乾隆皇帝不得不从儒家的思想宝库中重新摭拾“忠君”“忠贞不贰”等理念,指斥降清汉官、汉将“大节有亏”。
从大中国体系来看,崇祯、李自成、多尔衮的三方争霸,与三国时期的魏、蜀、吴之争并没有太大区别,只因当时的大清政权非属汉族,使简单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在汉族中心主义者眼中,清朝入关,具有外族入侵的性质。正因为如此,“反清复明”成为许多人一生的事业,其中不乏大学者的身影,比如刘宗周、黄宗羲、顾炎武。有人对前朝忠心如一,就有人一头扎进新朝的怀抱,做了识时务的俊杰。
被乾隆点名的洪承畴就是贰臣的代表人物。他是明万历年间进士,十数年间连连擢升,官至蓟辽总督,崇祯皇帝将其倚为肱股重臣,且是天下士子学习的楷模。与清军松山一战,洪承畴被俘投降,而朝野上下天下臣民都认为他是战死沙场。崇祯皇帝想当然地以为他即使被擒,也必不屈而死,于是旨意颁下,热热闹闹的,除了必要的慰问家属、抚恤恩荣之外,还有“予祭十六坛”,皇帝御制“悼洪经略文”明昭天下。祭到第九坛时,消息传来:洪承畴降清了,御祭的闹剧才算结束。
这真是一出充满讽刺意味的黑色幽默剧,洪承畴不但活了下来,而且还当了清兵南下的“经略”,带着八旗子弟入关。本就对中原之地理、物情、民俗、世态了如指掌的他,以摧枯拉朽之势打进了南京城。
与洪承畴同样居于《贰臣传》之列的还有一位叫钱谦益的,也是闻名天下的文豪学者,官也做得顺风顺水。他大半辈子仕明,是“清流”里的头面人物,小半辈子又仕清,入了“贰臣”的队伍。钱谦益曾是东林党领袖,在朱明王朝官至礼部侍郎。1645年,也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甲申年,清兵进逼南京,他那个“秦淮八艳”之一的爱妾柳如是劝他殉国,一介女流发出铿锵之音:“是宜取义全大节,以副盛名。”
按柳如是的想法:倘若自己的男人能成为忠君之臣,她就夫唱妇随,做一个殉节之妇,如此人生该有多完美?他们结下的一段风流情缘,也会名留史册,成为千古佳话。可惜就连这风吹雨打的梦想最后也成了泡影。我愿随君去,怎奈君心负妾意。准备投水殉国的钱谦益脱了鞋袜,将脚伸到水里感受了一下,然后抬起来对着柳如是说:“水太冷,不能下。”他是自己怕水凉,还是担心冰冷的湖水让自己的爱妾冻着?总之,活着比死了更重要,死了或许可以明志,但是活着才能做更多的事情。在生与死之间,钱谦益还是选择活了下来,入了清室。他不但活了下来,而且一口气活到八十二岁。
张潮《幽梦影》:“江含征曰:先恶后善是回头人,先善后恶是两截人。”对于那些身事两朝的贰臣来说,改节仕清是他们人生中一次有着决定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其人格结构破碎毁裂与重新组合成型过程中,具有分水岭式的意义。从选择屈膝失节的那一刻起,他们的人生就被一分为二,成了彻头彻尾的“两截人”。
乾隆还说:“朕思此等大节有亏之人,不能念其建有勋绩,谅于生前;亦不因其尚有后人,原于既死。今为准情酌理,自应于国史内另立‘贰臣传’一门,将诸臣仕明及仕本朝各事迹,据实直书,使不能纤微隐饰。”这些人尽管为大清朝统一中原做出了贡献,他们的子孙甚至还在清朝做官,但以“忠君”的标准衡量,他们是不完美的。
乾隆指出,王朝更迭之所以会出现贰臣,不能一味责怪臣子不忠。而是因为前朝皇帝太过昏庸,自覆宗室,也是出现贰臣的原因。用他的话说就是“所以至有二姓者,非其臣之过,皆其君之过也”。尽管大多数贰臣在投了新主子后,都以“重腹于其母而再受厥命”的心态,想要与昨日的自己来一场彻底决裂,但都无法真正做到。
这些人在明朝未亡之时,已经走上了自身内圣外王、修齐治平的士人传统道路,建立起了相当完整的自我人格。而这个自我的精神指向、政治生命乃至人际关系,都与他们所依托的那个王朝——大明有着难以割舍的联系。正因为如此,他们想要像那些未曾仕明的年轻士人那样,干干净净心无芥蒂地在新王朝开始自己的人生,几乎是不可能的。
钱谦益食了清朝的俸禄后,一直遭人非议,尤为士林不耻。于是他假惺惺退隐林泉,筑绛云楼以藏书检校着述,表面上与清廷保持一致,暗中又与西南和东南海上反清复明势力联络,以掩饰自己卑污的历史,企图获得世人的谅解。可世人根本不吃他这一套。尤其是那些前朝遗民,他们嘲骂钱谦益“如再蘸之妇而欲掩其失节之事”。不仅前半生的战友不接受他,就连新朝的满族权贵们也说他是“既不能舍命,而犹假语言文字以自图掩饰其偷生,是必当明斥其进退无据之非”。在这种旧我欲弃而不能弃,失节事实欲忘而不能忘的处境下,就连本人也同样有着进退两难的无奈与尴尬。身为“贰臣”的他们,必然在前后不一的双重自我之间挣扎而无所依归。
朝代更迭之际,有一位愤世嫉俗的诗人方文,曾经写过一句尖刻的诗,其中有一句,“五伦最假是君臣”(《舟中有感》)。其实“五伦”中哪一伦都可能有假,只不过最有可能假的,似乎的确是君臣这一伦。
21奸臣
“奸臣”是一个相当古老的词,其实早在战国时期就有这一说法。《管子》中有言:“奸臣之败其主也,积渐积微,使主迷惑而不自知。”这里已经将“奸臣”定性为一个迷惑君王、败坏主子的小人。既然是小人,也就失去了做一个时代男主角的机会。
《尚书》中也提到类似奸臣之说,认为“臣之有作威、作福、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也就是说,这种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受贿贪赂的腐败分子只会给一个家庭带来灾难,让一个国家陷入凶险。
不过,先秦时代的“奸臣”说仅限于对臣子的道德谴责。国破山河碎,受到讨伐诅咒的还是君王,所以有乱君恶君昏君,如夏桀、商纣王、周幽王。这时候的臣子不用担心身后骂名,他们只需要活着的时候将自己委身于人,道德上不用自决,倒也落得一个省心。我只在乎活着的这几十年,管他历史如何裁决。耻辱柱和审判台,还是留给那些在乎它的人吧!
在君主掌握绝对权力的时代,识奸佞,任君子,排小人,乃是君主的责任所在;孔子有所谓“政者正也”,掌握最高权力者能够是心忧国家、秉公正直的君子,自然会让正人君子身居其位,让邪恶小人不得其位。
一个政权出现所谓奸臣,是最高权力的滥用打开了所谓奸臣的“潘多拉魔盒”。
后世所谓的“奸臣”,是从治道上给予论证和评判的,这就了不得了。那些被贴上“奸臣”标签者,他们想要在道德上翻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十之八九还会被戴上“奸臣误国”的高帽,忠与奸被提高到国家治乱的层面。一国兴亡与否,责任不在国君,而在于臣子。也可惜了那些学帝王术的,他们本就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他们面对的只有眼前这一个买家。这幺多人围着一个买家,自然奔走趋奉,用尽手段。
翻阅史书会发现,那些拥有道德话语权的人往往是政治权的所有者,在经历了晚唐五代“道德沦丧”,北宋“抑武崇文”的几番颠簸之后,大量贫寒士子进入政治高层。他们强调砥砺道德气节,将君子小人的道德成分升级为政治上的血统。如此一来,君子、忠臣成了国家昌盛的根本,而小人、奸臣则成了国家乱亡的祸根。
在欧阳修、宋祁修撰的《新唐书》中,首设“奸臣传”,忠奸理论成了一种新的道德化的历史解释模式。这里提出“木将坏,虫实生之;国将亡,妖实产之”这一结论,也就是说奸臣是国家衰亡的结果而不是原因,还未有明确的“奸臣误国”思想。在那些为生活奔波劳累的平民看来,除了偶然会发现城头不知何时换了大王旗,其他都没有改变,风俗依旧,人伦依旧。至于谁是罪魁?谁是祸首?他们还真不是特别关心。
《宋史》中,奸臣被提升到“阴阳天理”的高度,专门的“传序”说,小人掌握朝廷权力的时候,其象即为阴,他们的狡诈和阴谋也就呈现出来了,国家就会灭亡;君子掌握权力时,其象为阳,国家的祸患很少。按照这个标准,在《宋史》中,列传里有四卷奸臣传,其中包括蔡京、秦桧、韩侂胄等二十一个奸臣名列其中。从此,元代修《宋史》《辽史》,明代修《元史》,清代修《明史》(除元修《金史》外),所有的正史都继承了这一体例,有了篇幅不同的“奸臣传”。中国近千年的历史上一下子跳出了一大堆厚颜无耻祸国殃民的“奸臣”,“奸臣”成了历史舞台上的主角。一个只是以忠君为大节,并将其像草标一样插在头顶上的人,如果只知吠非其主,不问善恶是非,也难以担得起一个“忠”字。
如果我们将二十四史中的所谓的“奸臣”都一一排列出来,会惊奇地发现,宋代涌现出的代表人物是最多的。从另一个层面说,这也算是宋代对中国历史的一大“贡献”。之所以到了宋朝,史家才将“奸臣”这一概念提出来,是因为中国历史河流在这个国土面积并不完整的王朝出现了道德大转折。对外武功最为颓废之际,文化方向转为内向的道德重建,国家的希望从外在收缩到存心之上。
既然提出“奸臣”的概念,那幺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摆在王朝君臣的面前:谁是奸臣呢?芸芸众生,攘攘诸官,一个鼻子两个眼,人性又复杂多变,在盖棺之前,大多难以定论,想从中辨出奸臣,从何下手呢?虽然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但时间就真的能让我们认清楚一个人吗?我看也未必,毕竟人是很会掩饰自己的一种动物。一个表面看上去呆头呆脑的人就算不是奸臣,但你能肯定他就是忠臣吗?虽然说,相由心生,但拿一个人的身材长短、五官美丑作为辨忠奸的标准是毫无道理可言的。
今天公务员考试有面试,其实古代也有类似一套标准。比如说,唐代录取国家公务员有四条标准,称为“四才”。《新唐书·选举志》载:“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辨证;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四才皆可取,则先德行。”试想一个让人一见生厌的獐头鼠目者怎会轻易讨得君主的好感,从而猎取高位,得售其奸呢?换句话说,一个人长得让别人一看就感觉像坏人的话,他怎能做坏事呢?他既然做不成坏事,又凭什幺说长得丑就是奸臣呢?
《明史》的奸臣传序说:“(宋史)论君子小人,取象于阴阳,其说当矣。”其实在任何时代都有小人,不能都称之“奸”,只有那些“窃弄威柄、勾结祸乱、动摇宗拓、屠害忠良、心迹俱恶、终身阴贼者”,才能以奸臣恶名。这是经乾隆皇帝“钦定”的“奸臣”定义。也是根据这个标准,《明史》入选六名“奸臣”。
传统修史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现实社会服务。当中国历史从唐朝的高潮跌入晚唐藩镇割据和五代混乱,而后爬出深渊进入宋代,士人通过修史反思前代沉痛教训,认为正是士人无耻无德,才造成了唐朝中后期和五代时的国家危亡和社会沦丧。五代时臣子视皇帝如过客,半个世纪换了五朝十几任皇帝,动辄被谋逆砍头,士人臣子多数如冯道一样无耻,只求个人安危和仕途,对帝王毫无忠诚可言,对天下更无胸怀格局一说。
从道德视角出发的宋代士人,只要他们做到修正私德,敢于担当,秉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就能拯救王朝不复旧辙。宋代士人也确实有了前所未有的忧心天下、经世济民的道德风貌。在如此背景下,与欧阳修同时代的张载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气壮山河的豪言壮语;范仲淹则发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士人心声。
与承担“治国平天下”的重担相应,宋代士人提出要尊王。安史之乱后的社会危机,被认为是帝王地位权威受到挑战,要将皇帝在道德和观念上进一步无上地权威化。而国家的弊政祸乱、内忧外患,都应该由臣子来负责。如此,则能保证世道人心的稳定,巩固统治基础。
让士人道德重建新的光荣,承担治国平天下的任务,也意味着天下出了问题,首先要问责臣子。而道德化的视角终于造就出“奸臣”。他们对上蒙蔽君王,对下欺压百姓,同朝压制残骸忠良,他们才是国家混乱的元凶。于是就有了奸臣传。如此也是宣传,规劝士人做忠臣。
宋朝看似将为天下开太平的臣子的作用提高了,现实中,大臣们的地位却在一天天下降。这表现在宰相实权上,宋朝宰相既没有用人事权、军事权,也没有了财权。我们再看看那些前朝宰相享受的皇家礼遇,皇帝任命宰相被称为“拜相”,宰相享受“剑履上殿,御坐为起”的待遇,宰相有权“献可替否”等。到了赵宋王朝,赵匡胤在称帝后的第二天,就耍了个小花招,要求丞相范质把章奏送到他面前,趁机让宦官把他的座位撤掉,后来成为定制。丞相在朝堂上答话,再也不能“坐而论道”了,而必须恭恭敬敬地站着回答,即所谓“立而陈言”。
这一方面说明了皇权专制的提升,也说明了士人群体地位的滑落。宋之前,多数朝廷官员都是门阀贵族出身,往往有着雄厚的家族政治渊源和文化传统,他们的家族显赫史甚至比帝王还显贵,无论是在朝还是下野,都有着稳定的社会地位。
然而,中国贵族在唐朝之后消失。经过安史之乱至五代一个多世纪的战乱屠杀,传统门阀家族屠戮殆尽,而后崛起的是贫寒子弟。宋朝刻意提倡文治国策,唐朝开始的科举制到宋朝开始真正成为底层人员向上层社会流动的通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普遍的出仕门径。这些没有政治文化背景的贫寒子弟在数世的巍巍帝王面前,难以再有传统的地位和尊严。
忠奸理论可谓出身贫寒的士大夫群体效忠帝王的自我矮化,体现的是大臣地位的下降。从此,愚忠成为士人群体的紧身衣,皇帝成了不能怀疑、不能面争的一尊大神,而臣子们都成了像后宫中努力争宠的女人一样。在皇帝们看来,忠臣奸臣不过此一时彼一时,都是忠顺的奴才,这是对臣民的奴才式要求。
忠臣与奸臣的深入人心,让君臣伦理彻底陷入单向的深渊。这是中国历史书写对最高权力表忠心的发明,却颠倒了君臣逻辑。奸臣之所以能够为奸,是君主本身昏庸无耻、纵欲为恶,使得人性中恶的被放大。在专制的时代,创造出所谓的忠臣、奸臣对垒,根本上是效忠君王的奴性文化牢笼,都是帝王祭坛上的牺牲品。
22流氓与流民、游民
《史记》有载,刘邦在当了皇帝之后,向他的父亲刘太公敬酒时,不无得意地说:“父亲大人早年总认为我无赖,不搞生产,比不上二哥的能力。现在你看我和二哥的产业谁更大?”
刘太公自然无话可说,虽然儿子在他的心目中一直是个“无赖”,但如今赢得天下,做了皇帝,没有比这更大的荣耀。如果说,中国历史单独列出来一部“小人物逆袭史”,刘邦和朱元璋都将榜上有名。而这两个人身上都有草根习气、流氓气质。
鲁迅曾在《流氓与文学》中谈到“在中国,流氓要是得了时机,也是很厉害的”。他认为刘邦、刘备、朱元璋都是流氓,只不过后来当了皇帝而已。《柏杨版<资治通鉴>》也认为:“刘邦的出身,不过一个地痞流氓。”刘邦就这样被贴上了“流氓”标签,想撕也撕不下来。
其实对于“流氓”“无赖”的理解,古今是有差异的。《中文大辞典》解释称:“(流氓)今谓扰乱社会秩序安宁、专事不良行为者,亦曰流氓,与无赖同。”显然,今天的这个词是有明确的道德指责的,一提起“流氓”,我们马上就想到的是其品行不端、猥琐下流之徒。
然而,这个词开始并不是这种意思。“流氓”,指的是“流民”。《说文》里称:“氓,民也。”“氓”与“民”是互通的,以“氓”“民”互文或换用的用法多如牛毛。鲁迅所谈的“流氓”,更接近于“流民”,虽然也带着贬义,但并没有直接取品行败坏的“流氓”之义。
所以说,“流氓”取“氓”义解之,是脱离了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田地,没有正当的业务可恃且又愚昧无知的社会底层成员。而作为流氓之“流”的字义解,又可包含或引申出向坏的方向嬗变以及放纵成弊等内容。也就是说,“流氓”词义的不同,也可视为流氓演变史。开始只是没有土地,后来连品行也变坏了。不过,这是两千多年后的作家观点,虽然影响大,但不能作为历史的依据。相对而言,司马迁的原话更接近于他的本意。刘太公说这个二儿子“无赖”,指的是刘邦不能像他的哥哥那样,踏踏实实地进行务农和从事生产,没有赖以为生的本事。在我们这样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家里,刘太公在这点上对自己的儿子不满是不难理解的,但并不含道德批评。
纵观刘邦的行为,除了娶吕太公的女儿时耍了点儿心眼儿、吹了牛之外,实在没有什幺值得被骂为“流氓”的地方。对于普通人的日常道德来说,刘邦是没有问题的。中国历史上的草根皇帝并不多,而在这其中能够真正算得上“流民”出身的,只有朱元璋。朱元璋的祖籍是沛县,他有一个同乡是大大的有名,那就是汉高祖刘邦。其实刘邦的出身也不算高,不过比朱元璋可强多了,不能算是流民。刘邦毕竟干过泗水亭长,算是地方小吏。当然他和朱元璋最后拥有了同一种身份——皇帝,在这一点上,作为后来人的朱元璋也曾自豪地说过:“惟公与我起布衣而有天下。”这里的“公”当然指的就是刘邦。
朱元璋的祖父朱初一从沛县举家迁至集庆路的句容县(今江苏省句容市),后来又辗转来到洪泽湖南岸的盱眙(江苏淮安市盱眙县),此处有大片因战争而抛荒的土地,他们便停下来开荒种地,而朱元璋是在父亲带着全家搬迁至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孤庄村后不久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历史学者王学泰曾给“流民”下过一个定义,流民是指离开故土,但可能没有脱离社会正常秩序的人。比如,大规模的天灾人祸都会导致大批农民脱离自己的土地,少则成百上千,多则数万甚至数十万,在有领导能力的“渠魁”“渠帅”的带领下就食于富庶地区。许多人是整个家族和宗族做大规模的迁移,家族的宗法秩序没有被破坏,只不过是举族或全家换了一个地方罢了。这样的流民不同于完全脱序了的游民。但流民没有被安置好就极可能变成游民,他们脱离了“流”,进入了城市,成了混迹社会底层、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游民;或者闯荡江湖、冲州撞府过着漂泊不定的游民生活。
对于朱元璋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农民来说,他们一旦脱离了祖辈生息之地,往往就意味着脱离了宗法网络的庇护,会很容易被当时的主流社会所抛弃,成为一名游荡于城乡之间的游民。就像他在《皇陵碑》中用文字所记录的那样:“昔我父皇,寓居是方。农业艰辛,朝夕彷徨。”
在一个纷乱的大时代背景下,一个农民的命运绝对不会比地上爬行的蝼蚁好到哪里去。一场突发的灾难,就会让整个家族和个人陷入难以自拔的人生绝境。他们是在这块土地上生根的,一切纲常教义,一切与“安分守己”“安土重迁”有关的大道理都是建立在土地的基础上。他们一旦因无处不在的压迫榨取被迫从这块土地上游离出来,成为社会上的浮浪者、浮食游民,以前所有的社会思想的羁绊,便不再对他们发生效用。
游民是在主流社会失去容身之地的人。他们所托命的空间就是所谓的“江湖”,那里风波险恶,一饱难求。他们也由此成为在农村之间辗转,租种土地,以农为生,没有流入城市的人群。朱元璋的父亲和祖父以上数辈人都无力支付税款,只能到处躲债,勉强谋生。他的兄弟姐妹很多,其中好几个都因无力抚养而送人或嫁出。在一次瘟疫中,父母和大哥死去,朱元璋和二哥及大嫂等只能各自逃生。其后,朱元璋为了糊口当过和尚,又离开寺院四处流浪,四处乞讨。最后,形势使然,二十五岁他加入了起义队伍红巾军。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由社会地位极低的乞丐、和尚、流民,逆袭成为帝王。也许正因为这种特殊经历,朱元璋登基后表现出罕见的严苛和残暴,一方面,很善于发动群众;另一方面,对官僚和文人集团极度警惕并疯狂摧残。
按《明史·食货志》的解释,“年饥或避兵他徙者曰流民”。也就是说,由于天灾人祸,为了生存,被迫背井离乡,四处觅食的百姓是流民。《孟子》曾总结过战国时期的农民生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凶年的时候逃荒,就成了中国历史上一种常规的求生手段了。也可以说,流民基本上是社会的最底层组成的,是绝对穷困者。
对照这一标准,朱元璋是名副其实的游民。而他的同乡刘邦算不得绝对贫困者。他成年之后,还担任了泗水亭长,交游甚广,经常花天酒地,甚至于还娶了当地富户吕太公的女儿。在他的朋友圈里,他也算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娶了富家千金的刘邦,就算是难以达到“土豪”的标准,最起码也是有产阶级。在秦帝国里,刘邦是按正常人的生活逻辑来过日子的。虽然也有不如意的事,但日子总归是安宁平静的。
而朱元璋的社会地位则相去甚远。他的大姐嫁给了盱眙县太平乡段家庄的王七一,婚后不久便相继而亡。他的上面还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大哥朱重四好不容易娶上一房媳妇儿,可是二哥、三哥想要成家立户,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实在没有办法,他们只好都入赘女方家做了上门女婿。元至正四年(1344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灾,彻底摧毁了相对宁静的贫寒岁月,也完全改变了朱元璋的人生境遇。朱元璋在《御制皇陵碑》中,痛苦地回忆了这段人生经历:“俄而天灾流行,眷属罹殃。皇考终于六十有四,皇妣五十有九而亡。孟兄先死,合家守丧。”在土地上辛苦劳作了一辈子的父母,死了却没有一寸埋骨的土地。如果说,处于社会底层的草根阶层还有等级可分,那幺朱元璋应该算是居于社会最底层的游民。他们无家无业、无恒产更无恒心,完全被抛弃于统治者精心编织的网络之外。统治者严密与残酷的控制手段往往会对他们失去效力。对于他们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而他们的生存往往会以破坏现有秩序为代价,甚至触犯王法。他们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饭问题,抢不到吃的就要饿死,所以他们只有抢。暴力争夺是他们生存路上的第一选择。
当然,类似朱元璋这样身份的还有,建立了大齐政权的黄巢、大顺政权的李自成都是典型的流民。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更迭的方式多种多样,然而底层的流民所建立的政权,除了明朝之外,基本上都很短命,或者很快就被一些贵族或者地方军阀、外族所窃取,这多少与他们的见识、眼光、学习能力密切相关。
对于这片广袤土地上的普通百姓来说,最高统治者是谁,也并不是很重要。在中国,极权统治了几千年,人们还是习惯于认皇帝;王朝换了,皇帝换了,保守的人们哀号几声,过了几年,又认准了新王朝的新皇帝来效忠。茨威格在名着《异端的权利》里说:“无论谁,如能给予人们一种新的协调和纯洁的幻想,就立即能够激发人类最神圣的情感:自我牺牲和宗教狂热。成百万人像是中了邪一样准备投降,他们允许被蹂躏,甚至甘受强暴。”在这片土地上,只要能有一口气活下去,大家什幺不公和屈辱都能忍受。
只要皇帝剥削得不是太狠,留给百姓最后一口饭吃,他们就会时时为统治者着想。可一旦统治者残暴贪婪得超过限度,让底层百姓一无所有了,那种既不惜自己的命更不管别人的命的凶残和嗜血就会被释放出来,陷入非理性的互害丛林当中。
23游侠
说到“游侠”,先要了解何谓“侠”。中国人骨子里都有“侠义”精神。
在春秋战国时期,“侠”的身份其实并不低,不但不低,甚至能够挤进社会的精英阶层。“侠”的产生源于贵族社会解体过程中一种非制度化的分权,从诞生之日起,就对日益发展的集权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对抗性。贵族阶层讲究的是身份,而这种高级身份注定了他们生来就是要管公共事务的,管“他人事”。
春秋时代礼崩乐坏,贵族社会体制也逐渐走向瓦解。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暴力竞争中,权力日益一元化,在诸侯国里权力向君主集中,而诸侯国之间权力则向强者集中。秦灭六国,权力全部集中到秦始皇一个人的手里。
贵族原本是那个垂直等级制度的一部分,而他们自身所具备的“侠”的权力也是通过横向联合积聚起来的力量。当时的魏国信陵君、赵国平原君、齐国孟尝君、楚国春申君四位公子,他们都是出身贵族的侠。他们登高一呼,从者如云,挥一挥衣袖就能煽起一股游侠之风,成为万千人追逐的偶像。
秦灭六国,让本就严酷的秦国政风与法家理论相互结合,就此形成了极端的皇权专制制度。大秦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权出一孔,都来自天子。六国贵族也走下高台成为一介平民,再想像战国时期那样搞横向结合,积累和发展个人权力去做侠是不可能了。虽然往日的荣耀已不复存在,但是六国残余仍未消除,当年“战国四公子”煽起的侠风也不会完全泯灭。
侠,虽然是一种身份符号,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一种侠士精神。所谓的“侠士精神”,也就是贵族精神向社会层面的延伸,体现在任侠上就是“忠敬勇死”四个字。诚如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所言:“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在司马迁看来,游侠精神表现在“为他、反主流、敬事、谦逊”四个方面。汉初的侠与战国时期的侠有所不同,这时候的侠身份更为复杂。他们可能是士人,但大多是布衣平民。
侠与侠,不同时期自然有着不同的解读,做游侠的目的也会有所区别。战国时的侠利用其地位及社会资源,发展个人权力,实现个人的政治目的。身为“侠”应有“侠风”,也就是形式上的那一套:有人追随,为人谦卑敬业和干些最高统治者不喜欢的事。
在司马迁看来游侠的本质即在于“为他”。“为他”是注重公义,也就是后世俗语所说的“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当时侠的“为他”与后世的“为他”是有区别的。后者是由于道德感的激发,站出来打抱不平;而前者是出于一种职业习惯,像是侠士个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先秦的侠大多来自“大夫”“士”两个阶层。用今天的话说大夫多是执政者,士多是行政人员。自西周以来,这是一个相对固化的圈子,他们世代相承,几百年来逐渐养成了处理公共事务的责任感与荣誉感。虽然经过了世事的变动,公共事务早就交到了各级官僚手上,但由责任和荣誉形成的习惯不可能一下子被皇权专制扫荡得干干净净,必然还会残留在一些早已没落的贵族身上,只要机会合适还是会冒出头。
那些贵族的侠,他们在体制内有权力、在社会上有势力,可谓名利皆有。而那些身处闾巷的布衣之侠,也就是所谓的“游侠”,他们靠的是自己的打拼和修行,得到世人的认可,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游侠与游民的地位相去无几,或许只是比一般游民具有更强的暴力指数,更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指挥人的才能。游民的特征是赤贫,而游侠则算不上。翻阅《汉书》就可略知一二。游侠张良,本为六国的旧贵族;游侠郭解,虽然资产没有达到汉武帝的迁徙令的要求,但光是送行者为他出的钱就达到一千多万;游侠楼护,官至九卿,封侯。而细数有汉一代,不就有许多公卿号称“任侠”吗?
班固在他的《两都赋》里说:乡间的豪俊和游侠中的佼佼者,名节上追慕平原君、孟尝君,名声上仅次于春申君、信陵君,他们互相联合交往,驰骋遨游于其间。由此可以看出,那些游侠在当地都是略有点儿人脉和势力的,不然,怎幺会有后来“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那种风流倜傥呢!
如此少年风流,游侠自然成了那些居无定所的游民所仰慕崇拜的对象,游民从他们身上汲取了敢于反抗、勇敢不怕死的精神。尤其是在进行大规模的反社会活动时,“有贼心没贼胆”的游民更是将那些自由来去、肆意妄为的游侠视为自己闯荡江湖的榜样。司马迁说,这些侠都是“名不虚立,士不虚附”。人们认识了侠,也给侠带来无穷的麻烦,甚至是灭亡的厄运。
游侠的特征是豪爽好结交、轻生重义。社会的每个阶层都有自己的道义,而游侠之义是他们苟活于乱世所凭依的手段。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交游遍天下,有众多的朋友。《游侠列传》记载的第一位大侠朱家就是秦末汉初人,与刘邦同时。身处社会动乱时代,他勇于救人,光是士人就有百十人,平民百姓不可胜数。朱家无钱无势,但“自关以东,莫不延颈愿交”。也就是说,人们都愿意与他交成过命的朋友。
游侠手中没有握住权力之柄,卑贱的性命如草芥一般任人宰割。但他们对生命的自由和精神的独立也充满了渴望,不希冀恐惧担忧的阴霾时时笼罩在心底。为了生存,小人物开始反抗命运之枷。武器只能是血和剑,而不是虚无缥缈的诉求王法和正义。为什幺他们能以救助别人为自己的义务,仅用同情心是不能解释通的。其中必有一种责任意识起作用,或是宗教信仰,或是职务规范。
游侠中的大部分处于社会末端,往往会让人与地痞、流氓混同。这些所谓的“游侠”虽然无害,并有娱乐价值,但也不能见容于主流意识形态,也为一切的正派人士所不满、体制所不容。《左传》中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大一统时期是小人无罪,有势力则有罪。比如说游侠郭解就是司马迁眼里的真正“游侠”。司马迁见到过这个人,在他眼中,这位游侠是“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者。然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引以为名”。
汉武帝时,为了把关外“豪富”全部控制起来,把他们迁徙到首都长安附近的茂陵,被迁徙的名单中也有郭解。可是郭解家贫,不够“豪富”(应有三百万的家资才够格)的标准,于是卫大将军在汉武帝面前说:“郭解家贫不中徙。”汉武帝说:“一个平民百姓,竟有将军替他说话,他家不穷。”于是郭解必须迁徙,但把郭解列入迁徙名单的县吏也被郭解的“粉丝”杀了。对此,郭解居然毫不知情。到了郭解搬迁那天,“诸公送者出千余万”。朋友送给他的钱超过千万。也就是说,走上迁徙之路的郭解才完成了自己的财富积累,真正符合了被迁居茂陵的资格。郭解名满天下,真是“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到了茂陵,无论认识不认识的,纷纷以能与他交往为荣。后来,汉武帝终于借故“族诛”了郭解。
为什幺有那幺多的人以交游郭解为荣,愿意为他出力甚至为他杀人?除了郭解本人的名望和魅力外,还有社会因素。此时刚刚从贵族社会转入皇权社会,人们,特别是日渐平民化的士人对于权力高度统一还是不习惯的。因此蛰居地方的士人以及原来的贵族,总爱捧出一些杰出人物或特异人物作为领袖,有意无意地削弱或抵制朝廷的权力。郭解本身固然就有影响力,但一些地方豪强也在有意无意地捧他,希望他能成为民间领袖。郭解大约也感到这一点,人们越捧,他越谦卑,越退缩,但最终还是被捧杀。
比如刘邦,在他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有过一段当游侠的日子。他曾经几次跟着外黄的张耳当游侠,“客居数月”。张耳年少时,曾经是魏国信陵君的座上客,后来娶了外黄的一位富家女。张耳在傍上富有的孔雀女之后,也像当年的信陵君那样,疏财仗义,网罗天下游侠之士。刘邦就是这个时候追随张耳的。
要知道,刘邦家在丰邑,即今天的江苏丰县。张耳在外黄,即今天的河南民权。这个距离,可以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张耳的影响力已经相当大了,辐射很广;第二,刘邦做游侠的决心很大,足以支撑他长途跋涉。
年轻的刘邦在此时的游侠队伍中并无突出之处,不管是在经济上、武力上,还是在社会地位上。很快就碰到了秦朝灭掉魏国,张耳也被通缉。刘邦仅仅跟从了几个月,在如此形势下不得不离开。随着秦国把六国逐一翦灭,游侠们生存的土壤也不复存在了,再也不能像战国时代那样,游走在不同的诸侯国当中见缝插针地揽起自己的利益了。因为天下的主子只有一个,更因为秦朝建立起了严密的户籍制度。《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献公十年,秦代“为户籍相伍”,每五家编成一个“伍”,十家又组成一个“什”,户籍制度还与连坐制度并行,让你的一举一动彻底暴露在众人面前。在秦帝国建立起来之后,这套户籍制度也逐步在全国统一,当然也包括刘邦所在的沛县。如此一来,本来还算年轻、还算自由、还算热血沸腾的刘邦,就只能乖乖地回自己的家里了。
游侠历史没落于西汉。班固在《汉书》中批评司马迁歌颂游侠是“退处士而进奸雄”。但是他在《汉书游侠传》中所说的许多游侠是“藉王公之势”,“以取重诸侯,显名天下”,确实也是事实。不仅在汉代如此,后世许多有广泛影响的游侠也都与权贵相勾结,甚至为权贵效劳。
鲁迅曾说:“汉代大侠,就已和公侯相馈赠,以备危急时做护符之用。”那些本来就没有什幺超越精神,纯粹靠游侠之名以获取个人利益的游民,可以为任何人所用,“有奶便是娘”成了他们的人生信条。于是就出现了许多名为游侠,实际上是统治阶级鹰犬的人物。如初唐时期,太子李建成在战功和属下将领都远逊于其弟李世民的时候,为了保住其位置并顺利接班,便大量招收游侠。安史之乱后,地方势力壮大,一些藩镇驯养游侠刺客,谋害朝中力主削平藩镇的大臣。他们在对抗朝廷和分裂国家的活动中起了一定的作用。在不同政治派别的斗争中,游侠也往往充当杀手,从肉体上消灭政敌。
24大内总管
小时候看武侠电影,朝廷派出去最厉害的那个人,往往就是大内总管。这家伙权力无限大,功夫也特别好,非等到男女主角共同出场,上演一出双剑合璧,才能给他来个人道毁灭。想要通过体制内的正常渠道,往往制伏不了这头怪兽。
大内属于皇帝的私人空间,与朝廷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一个主内,一个主外。往更为久远的时代追溯,王家即政府,政府即王家,而大内总管则相当于政府首脑。正因为如此,大内总管的身份就显得格外特殊化。有人说,它是打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大门的一把钥匙。只要你掌握了大内总管的身份解码,就可以看清一个帝国权力运行的脉络走向。
这话说得并不为过,如果说一个王朝的内核是珠宝,那幺大内总管则是装珠宝的盒子。打开盒子,才能看见珠宝的真实面目。钱穆说过,“宰职虽高,实兼治膳。”也就是说,宰相虽然是高级别的官员,但他们同样也是皇家食堂里烹羊宰牛的大师傅。宰相的“宰”字,就有宰杀牲畜之意。发展到后来,政府和大内虽然渐渐区分开来,但外朝和内朝一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东汉时期,朝廷的权力版图被分作三大块。一是外朝,三公九卿属于外朝;二是内朝,内朝以大将军为首,皇帝的秘书机构尚书台属于内朝;三是后宫大内。外朝呈上的奏章,皇帝下发的旨意,都要通过内朝的尚书台。也就是说,三公领着一帮官僚在外朝瞎忙活,大将军领着尚书台在内朝胡作非为,而皇帝则领着一帮太监在大内任逍遥。
翻阅这段历史,我们会惊奇地发现这段历史陷入一种死循环,讲来讲去是同一个桥段。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小皇帝哭哭啼啼地登基,他的嫡母让娘家哥或娘家爹来当大将军。多年后,小皇帝翅膀硬了,就跟身边的宦官联合起来杀掉大将军。然后,宦官们蹬鼻子上脸风光一阵子。接着皇帝驾崩,故事倒回去再重新来一遍。
唯一能打破这个死循环的办法,是让皇帝不要死得那幺快,别让儿子太小登基。但颇为神奇的是,东汉中后期的所有皇帝,除了婴儿期早夭的以外,他们都死在了二十七岁到三十五岁这个年龄段,只有亡国的汉献帝打破了这个局面,但已经没有用了。
东汉名义上的大内总管是少府,这是一个外朝的文官职位。而在帝国高层之间的斗争中,少府是没有参与资格的。也就是说他是担事不干事的家伙,是名义上的大内总管。而实际上的大内总管是中常侍。中常侍是宦官的头儿,而且这个头儿不是一个,经常有几个或十几个之多。这帮中常侍通过一种复杂的方式分享权力,往往会有两个中常侍做他们的总首领。
随着利益格局的一分再分,帝国的政治经济体结出了一朵看上去很美的奇葩,我们姑且将其称之为“豪族”。他们不仅仅是土豪一族,更通过经学或联姻为自己赢得政治权利。他们并不限于物质世界的自我满足,更是通过宗法血缘和投靠者的结合,以及门生故吏和恩荫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不知什幺时候起,豪族也有了清、浊之分。清者以太学生为代表,这帮国家供养的高级知识分子喜欢端着架子,自比高洁之士,不愿与浊者相提并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真理不在大内、不在朝堂,而在民间,在农民兄弟的手里。他们对于另一支只知道盘剥农民的豪族很是不屑。浊者当然也不愿承认自己的浊,甚至于他们还认为自己是真正的“豪族”。这帮人以宦官和外戚为代表,没有经学的支撑,只有利益的考量。他们认为自己是帝国的关键少数派,居于帝国权力的核心地带,常常以皇宫大内的代言人自居。
东汉桓帝年间,太学生已达三万多人,或许是有感于家世的零落和政治前途的暗淡,他们对外戚和宦官当政感到极度的不满和怨恨。
他们喊着口号,举着旗帜,在太学中进行反宦官政治的组织和宣传,还吸收社会上的高素质人才入太学,以扩充自己阵容。于是乎,在野处士,在朝中下级官吏和太学生三股力量平行发展,交相辉映,拉开了与大内叫板的序幕。如此一来,外戚、宦官、朋党挤作一堆,公事与私事混淆。宦官与外戚不是旁人,他们是皇帝身边最亲近的人。大批清流人士被罢官归田,被一脚踹出体制的大门。谁也不曾料到,这帮体制内的失败者到了体制外,摇身一变成了社会上的成功人士,他们得到了比官员更为荣宠的社会敬仰。清流人士范滂出狱归乡,家乡人迎接他的车多达数千辆。名将皇甫规自认为是西部豪杰,可他也觉得自己未能进入清流的行列是一种奇耻大辱。
这时候,文官系统和大内总管的斗争变得让人难以理解。按理说,太监没有子嗣,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可汉朝的宦官好像是个例外,这帮无根之人居然能养得儿孙满堂,香火缭绕,社会关系比一般人家还要复杂。正因为如此,宦官与官员的斗争模式也就有了一种新的诠释:官员们在地方上整理罪状,杀宦官的家属;宦官们跑到皇帝面前一通哭诉。不明就里的皇帝龙颜大怒,就去找官员算账。
官员们对大内总管好像并不畏惧,只要让他们逮着惩治宦官家人的机会,他们就会出手。有的时候犯罪是在大赦之前,可照样将人一刀宰了。不杀则已,一杀就是上百人地杀。这其中的原因很复杂,一方面是东汉的士大夫有不要命的抱团精神;另一方面则是宦官势力终究是有限的。宦官集团得势,也不过是在大内占据优势而已。既然在大内占不到便宜,咱们就庙堂恩怨江湖见了。
太学生虽然在这场来势汹汹的“党锢之祸”中遭到打击,但他们终究为自己赢得了响亮的名头。当新旧制度交替碰撞,乱世来临,他们又充当起农民救星的角色,反而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组织——门阀士族,成为魏晋南北朝那段历史天空中最闪亮的星辰。经过一个漫长的混乱时期,中国历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隋唐时期。政治体系在这时候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不甘于寂寞的尚书台从内朝走向了外朝,而中书、门下两省成了新的内朝。唐朝早期,宰相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控制着内朝,同时又有对外朝的指挥权,集两朝权力于一体,抢尽了风头。相比之下,大内总管的权力反而被装进了制度的笼子。
进入中唐以后,动荡的帝国让执政者们产生了强烈的不安全感。在敌我难辨的情况下,皇帝们的本能反应只能是将权力交给自己最信赖的人。谁是最可信赖的人?自然是那些穿梭于自己身边的太监。经过改组内朝,设立了两个枢密使,他们与宰相共同执掌内朝权力。分权而治是皇帝常用的手段,到唐末甚至创造性地发明了“贴黄”,也就是中书门下的文件需要枢密使“贴黄”,才能生效。这就是明朝“批红”制度的雏形。
此外,唐德宗还做了一件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的事,他居然将禁军的指挥权也交到了太监的手上,由太监来掌管,这支禁军叫神策军。原来在德宗心目中,太监是神一样的存在,真是一个有德无心的君王。不管怎样,太监系统从此又多出两个神策军中尉。当人们将唐朝灭亡的责任一股脑儿全推给唐德宗的时候,他们又何尝会想到那个饱尝了战乱和家国之痛的君王,面对弃他而去的文官,那种天地苍茫的无助感。在那个时候,留在他身边的居然是宦官。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种信任的选择让他避开一个危险,又走向更大的危险。他一手组建起来的神策军,就这样被他作为礼物送给了太监。
大内出了四个总管,两个枢密使,两个神策军中尉,他们成功分享了内朝的权力,同时又掌握了禁卫军的军权。其权势之大,达到整个宦官史上的巅峰。最亲密的人,带来的往往是最致命的伤害。从唐德宗之后,宦官们先后杀了两个皇帝,废了一个皇帝,立了八个皇帝。在历代大内总管里,一个叫仇士良的宦官算是一个异数。他总共打倒了一个皇帝,立了一个皇帝,前后杀了二王、一妃、四宰相。这家伙临到退休又总结出一套“迷龙术”的理论,大意是怎样迷惑皇帝,从皇帝手里分权。
到了明朝,帝国的权力中枢再次发生变化。农民出身的朱元璋索性废掉了宰相,万事一肩挑。后来虽然产生内阁,但内阁大学士不同于宰相。大学士只负责内省,理论上并不能直接指挥外省六部。这就导致了内省和外省出现了永久性的断裂,难以弥补。还有一点就是帝国运转越来越自动化、越来越公文化,皇帝的作用有所削弱。嘉靖皇帝二十五年不上朝,万历皇帝二十七年不上朝,大明王朝不还是运转如常。每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各地的公文汇总到内阁,然后由内阁做票拟起草处理意见,司礼监按票拟审阅批红,文件就生效发回。不过他们这幺干等于是在体制内埋雷,有后世子孙踩了。
有人说明朝的皇帝懒(不包括朱元璋、朱棣和朱由检),而清朝的皇帝勤快,其实这里不光有性格问题,更多是制度问题。明朝太监有批红权,而清朝没有。清朝皇帝如果懒惰,他的官僚系统就会陷入崩溃的边缘。
明朝管理宦官的机构是二十四衙门,其中最重要的是司礼监。司礼监掌印太监相当于大内总管,其副手是司礼监秉笔太监。两者有着不同的分工,秉笔太监负责批红,而掌印太监则负责审核,在上面盖个印。按制度规定,他们只能按皇帝的意思批红,主动权还不如内阁的票拟。
如果恰巧遇上懒惰的君王,宦官的权力会变得异常惊人。在外省、内省、大内这几个体制链中,他们身为大内总管,控制着内省权力架构的最上游,所以才会培养出魏忠贤那样差一步到万岁的九千岁。魏忠贤之所以能压倒文官系统,是因为他遇上了明朝最懒惰、最无知的皇帝,他也因此获得最完整的代理权。靠着无缝对接的权力掌控,魏九千岁完全可以对王朝体制链进行日常性的细密掌控。
说千道万,还是因为明朝没有能够指挥外朝的宰相,内省和外省的体制链出现断裂,失去与其抗衡的资格。魏忠贤集聚了数量庞大的文官党羽,也就是后来说的阉党。清朝依旧没有设立宰相,却取消了司礼监,皇帝的工作量变得非常大。清朝皇帝真命苦,不断批读奏折,不断接见军机大臣。不是他们生来龙筋虎体,而是制度让他们根本停不下来。
清朝的大内总管并不是太监,而是内务府大臣。这个官职类似于汉朝的少府,实际权力要更大一些。理论上来说,他有对所有太监的管辖权,比如他手里的慎刑司就有对太监的司法权。内务府大臣如果由权臣兼任的话,确实可以凌驾于太监之上。这时候的总管内务府大臣是正二品官员,管理着皇室的财务、库贮、警卫扈从、山泽采捕、礼仪、皇庄租税、工程、刑罚、畜牧等事务。和珅就曾经当过内务府大臣,也为自己掘下了腐败的第一桶金。内务府这个机构本身权力并不算大,就是皇帝生活秘书而已。不过它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能捞钱。皇上要花钱都必须通过内务府,很快就将内务府养成了一个贪腐窝。大内总管成了皇家钱袋子的实际掌管者,而这里面究竟有着多大的油水,实在是我们这些穷人无法想象的。
25士大夫
古代政治体制内有先做官后做文人的,这种情况不多;先做文人后做官的,却大有人在。一般说来,适应力强的文人,做官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一夜之间他们将自己的文骨狠狠地甩掉,天亮后重新出发,混迹于仕途。从那一刻开始,他们像换了个人似的,将权力视为膜拜的图腾,将官家利益视为个人命途。他们将官场作为文人唱和的游戏场所,就像他们曾经以一个成功文人的形象为世人所接受。
既然说到游戏,那幺任何游戏都会有它相对固定的规则。无论是怎样的规则,只有遵守了,才有可能被其他玩家所接纳,否则就会有被排挤出局的危险。这些规则可以说经过了千锤百炼,而且不断成熟、完善并被默认和遵守。所有为官者大多是心照不宣,认为只有遵守它才会达到自己所需求的彼岸。
在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挥之不去的情结。它曾经像水面下的莲藕一样悄悄萌芽生长,不被世人所察觉,却又在悄无声息地模塑着中国文人士大夫的标准形象。这就是屈原情结,每个文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的一种情结。
古代做官的真正目的是什幺?请记住:永远是利益。那幺屈原为什幺做官?答案也当然逃不开“利益”二字。不过屈原的利益是建立在忠君基础之上的,这也是官家的正统利益。君、国这两个范畴,在屈原的思想里,基本上是没有多大区别的,甚至有可能是君重于国。他先是遭楚怀王贬斥,又遭襄王放逐,但他仍然抱着一颗“九死而未悔”的决绝之心,就像一个不能自拔的单相思情人,除了收获内心的痛苦还是痛苦。
在当时那样一种历史背景下,政治结构发生变革,西周以来由官家倡导的传统政教正在失去市场。面对这种失衡的社会变革,“士”这一阶层也正在由无条件地奉行官家那一套逐步走向觉醒。他们持“道”不屈,敢与王侯直接叫板;他们对责任的担当、对真理的追求激发了生活在这一热情时代的精英分子们的心头之志。对于处在世族权威(家长制)统治之下的楚国,屈原首先需要服从并忠诚于权威(楚王)和宗族中的长辈(父子关系的扩大和投射),他始终生活在宗族圈内,并欣然接受了这种圈里圈外的生活状态。
其实屈原心里比谁都要清楚,要实现自己的完美理想,只有一条路可以让自己选择,那就是通过楚王手中的王权,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屈原认准了这条路,并准备一条道走到黑。但这条路又是完全不靠谱的,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现。因为他把国家的前途系于君王一人,这本身就是士大夫认识上的一个误区。
作为这个时代的高知,屈原们擅长思考,但在思考的过程中他们始终在回避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假如有一天皇帝倒台或者死掉,他们到底该怎幺办?历史已经无数次地证明,当这一刻来临时,这些“九死而未悔”的士大夫除了陷入一种世纪末的茫然状态,就是用一厢情愿的回忆来温暖现实的冰冷。
说到屈原,我们怎幺也绕不开他的忠君思想。屈原的忠君只是一种有偿服务,忠君和恋家对他来说是捆绑式的,不是单一的。在屈原的眼里,家、君、国是三位一体。屈原上可与比干、微子,下可与朱耷相比,他们都与皇室是同姓同族。在他们的眼中,国就是家,君就是那个一家之长;因此,国仇等于家仇,家仇无限放大就会成为国仇。对于屈原到底是该舍生取义地去赴死还是该明哲保身地活下去,千余年来一直争论不休,成为一桩公案。我们姑且抛开他的死到底合理与否不说,仅从恋家(也就是恋楚国的王室)角度指出其局限性与狭隘性。
屈原的爱国,集中体现为忠君;为什幺忠君,又因为他恋的是同姓之家。我们前面说过屈氏是当时的三大家之一。不然的话,他为什幺不能砸碎束缚自己的枷锁,像百里奚、吴起、苏秦那样,离开自己的生养之地楚国跑到其他国家去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呢?屈原的痛苦是因为他想离开却无法离开,外面的世界再精彩,那也是别人的地盘、别人在做主,而他的家永远在楚国。
他宁愿选择在自己的国度里痛苦到死,也不愿意跑到别人的地盘上逍遥升天。有人说,屈原的自恋是一种有毒的自恋,他就像希腊神话里那位爱上自己水中倒影的厄洛斯王子。
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讲,屈原的自恋就是将自己内心的痛苦放逐于现实世界,然后自己以局外人的姿态慢慢去咀嚼并审视它。不客气地说,屈原根本就不是在发泄痛苦,而是在顾影自怜,欣赏自己的痛苦。痛苦可以说已经成为屈原精神生活中的奢侈品,就如同那些经常唉声叹气,把滔滔不绝地向人诉说烦恼当成享受的人一样。心理学家一致指出,这是一种精神传染病;越敏感,越容易患。不幸的是,封建社会里具有文人气质的官员大多属于敏感者。他们宁愿把直面、改革现实的冲突转化为内心的现象,自我消化,自我陶醉,也不愿(或不屑)参与对丑恶势力的直接交锋。从这一点说,屈原的痛苦是因为他无法排遣内心的毒,他宁愿喝下那样一个时代为他藏好的毒。
过去的官员基本上都是从士大夫堆里选拔出来的。既然是士大夫,那就要怀揣着文人的情怀,除了屈原式的家国大情怀,更多的则是来自个人的权色小情怀。对于传统中国士大夫们来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其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时刻。或者说,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件大事就是结婚和做官,两者构成了中国古代士大夫“成家立业”的人生理想。说到做官,那我们就绕不开科举制度。经过隋唐时期的不断发展,宋朝成了封建科举制度最完善的时代。
考试取士成为官家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能够在这条路上笑到最后往往名利双收待遇丰厚。这样一来,人们把赶考走仕途作为个人奋斗的终极目标,“不及第不成家”便成了一些文人对着高天厚土放出的一句狠话。就连做了皇帝的赵恒(宋真宗)都在自己写的诗里表达了士大夫们这种人生理想:“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无车毋须恨,书中有马多如簇。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有女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这首诗道破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文人处世哲学,告诫那些读书的青年人为了一朝登第,何必急着讨老婆呢!你难道不知道书里既有财富,还有美人。
连皇帝都这幺认为,那些士大夫们痴迷也就可想而知了。“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日成名天下知。”当时看一个家族的兴衰表现,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在这个家族里到底有几人登科或几个女子嫁给士子。这样的话,那些金榜题名的读书人就成为豪富之家择婿的首选。但官家能够提供的岗位毕竟是有限的,经不起天下士子们这般疯抢。岗位是有限的,抢号头的人却是无以计数的。
朝廷只有不断抬高门槛儿,不能让这些读书人蹦一蹦就摘到苹果,只有其中的佼佼者才有可能笑到最后。所以大家只有咬紧牙关,头悬梁锥刺股寒窗苦读,期望在书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颜如玉”和“黄金屋”。这种先立业、后成家的观念造成当时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剩男剩女,男的苦读功名,女的就苦等金榜题名的凤凰男,就这样等来等去等到花也谢了。
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颜如玉”和“黄金屋”成了激励士大夫们前进的动力,权色之恋也成为名副其实的倾城之恋。而在这两件人生大事上,司马相如都为之提供了一个神奇而浪漫的经典范例。在我们的印象中,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婚姻是反传统模式的,因为它完全抛弃了社会使命和家族责任,是情与情的交融,也就是传说中的才色之恋。
司马相如的成功除去个人的才华,还有一点被人忽视,那就是他的家族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但这个实力只是相对来说,并不是说他的家族属于当地的巨富,他更算不上富二代。他和卓文君婚恋之后,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已经充分证明了他家的余粮也不是很多的。也就是说司马家族以自己家族的资财帮助司马相如进入官场,已经算是尽了最大的努力。他们只希望有朝一日司马相如能够出人头地,为整个家族带来荣耀。
在汉景帝时期,司马相如为武骑常侍。作为一个郎官,虽然是侍奉在皇帝身边,但他的职责就是整天训练马匹,供皇帝跃马驰骋。这和他所擅长的文学专业完全不对口。皇帝狩猎的时候,他要奔跑在皇帝的前面,寻找狩猎的目标,以便让皇帝能够百发百中,彰显其天赋的胆识和武功。这样一个整天和马匹牲畜野兽博弈的武骑常侍,对于自以为满腹经纶,希望有朝一日能有所作为的司马相如来说无疑是痛苦的。正是在这种痛苦心理的驱使下,梁孝王来朝的时候,司马相如与梁孝王身边的说客邹阳、枚乘一见如故,随后假托有病,辞去了武骑常侍这个皇帝身边的官职,跑到梁孝王那里做了一名混吃混喝的食客。
在梁孝王那里,司马相如作为食客虽然没有一官半职,但是能够和邹阳、枚乘等文人整天赏花赏月厮混一处,也算是找准了自己的人生定位。一群文人泡在一起,激昂文字,指点江山,倒也过得逍遥快活。也就在这个时期,司马相如写出了令他受益终生的《子虚赋》。但是这种幸福的生活并没过多久,梁孝王就死在了自己的封地。如此一来,梁地也随之被瓜分为五个小国,分封给梁孝王的五个儿子。司马相如也就此结束了让他恋恋不舍的“北漂”生活,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继续一个文人的创业之旅。
司马相如回到家乡面对着的是家徒四壁,官场走一遭,又做了几年的食客却还是一无所有。此情此景,可以说是西汉王朝普通文人的真实写照。按照司马相如出生的年代(公元前179年)计算,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是一个三十五岁的中年男人。古人讲究三十而立,三十五岁依然功不成名不就,他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也就是在这时候,司马相如在官场上结交的朋友王吉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王吉,人如其名,为司马相如带来的是大吉大利的人生。
司马相如在王吉的协助下,不仅如愿娶到了卓文君,抱得美人归,而且还为打造自己的个人品牌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宣传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当地的名门望族都知道,我司马相如是这个时代最有才华的儒生。在那个报纸、电视、网络要什幺没什幺的年代,想把自己炒热、炒红、炒成文化名人,还真不是容易的事。刘彻登基之后,搜罗了一批出身草根的文人跟随在自己的左右,作为自己的参谋。蜀人杨得意就在这时候向汉武帝推举了司马相如,并拿出了那首流传千古的《子虚赋》。当时的汉武帝刚刚十七岁,需要文人为他摇旗呐喊。司马相如写了很多赋,几乎篇篇都是汉武帝的心头所好。
隋朝开创科举取士之先河后,一批又一批学子经过十年寒窗的苦心经营后,想要进入官场,实现兼济天下和光宗耀祖的宏愿,参加科举考试成了他们人生的不二选择。客观地说,科举制度在封建国家的人才选拔中的确发挥过重要作用,那些厚厚的经史子集为官场输送了多少奸佞小人,多少功臣良将。但是另一方面,它那种日趋规范化、程式化的考试模式,又反过来束缚了人的创造性,限制了人的自由发挥,桎梏了社会文化的发展。千余年来若干文人学士投身其中,头悬梁,锥刺股,备尝艰辛苦难。但是在其内心深处则有一种强烈的反感与叛逆,特别是个性精神和主体意识比较强烈的文人。要不然就像李白那样的天纵奇才,干脆拒绝去玩这种折腾读书人的高级游戏。如果说科举考试是文人入仕的主渠道,那幺“终南捷径”只能算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入仕通道上的小小补充。千万人挤独木桥的科举考试成功率太低,这时候“终南捷径”就对文人学士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
26八旗
明末那出天翻地覆的历史大戏的结局实在出人意表。谁也没有想到,穿着树皮鞋的女真人从斜刺里冲上舞台,从演得如醉如痴的两大主角李自成和崇祯皇帝手里夺走了权杖。
进入中原地区后,清太祖努尔哈赤却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而他完成的最后一项任务就是“立储”。大多数中原王朝都将“嫡长继承制”奉为“万世上法”。这种以出生顺序而不是个人能力为标准的选择方式无异于把天下人的幸与不幸寄托于撞大运,如果这个嫡长子一旦无才或者缺德,则天下很容易陷入混乱纷争,给百姓带来深重灾难。努尔哈赤在尝试了各种“立储”方式后,都没有找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在这种背景下,只好实行“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体制,说白了也就是满族贵族分权制。这种体制最大的弊端,就是限制了汗(王)的权力。
在这种分权制的权力结构中,所谓的“汗”,担的只是名,却并不是利,其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值无异于一个主旗贝勒。努尔哈赤这幺做等于是给自己的继承者出了一道权力分配的难题,在这一点上他不如明朝开国者朱元璋。朱元璋是恨不得把所有威胁到自己“家天下”利益的枝节都削得一干二净,所以才取消相权,分散官僚集团的权力。
后金占领辽沈地区之后,八旗各自分得了大量的土地、人口与财物。随着各自实力进一步增强,后金权力系统内部就产生了严重的分权倾向,而且这种倾向随着各自实力不断扩张而愈加强烈。
分权意识的强化,让八旗内部原本靠着家族血缘关系结成的权力纽带变得越来越脆弱。这就好像一个大集团公司,刚创业的时候,股东们都非常团结,拧成了一股绳。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做大,股东们手里的财富也不断翻番,当这些股东觉得自己有本钱出去创造更大利润的时候,分权就成为每个人的心头所盼。
这种来自权力集团内部的分权意识,不仅给努尔哈赤的绝对专权造成了一定压力,同时也对后来的继承者们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它对于后金汗权向皇权的转换,造成了致命的伤害。努尔哈赤有过两次立嗣的失败经历。褚英身为努尔哈赤的长子,战功无人可及,可以说是诸贝勒中名副其实的大哥,成为汗位继承人也是实至名归。在确立为接班人后,他对不服从他的四大贝勒及努尔哈赤所重用的五大臣,强行压制,并以即汗位后将予诛杀相威胁。
后来褚英还是从接班人的权力台上一头栽了下来,原因是他有了叛逆之心,被努尔哈赤处死。事实上,努尔哈赤立嗣失败的原因,主要来自八和硕贝勒,特别是四大贝勒。他们在后金权力这块大蛋糕中,占据了大部分的利益。作为既得利益者,他们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他们只想保持这种均衡状态。强烈的分权意识,让他们已经无法接受有人再将八旗的权力攥在一个人手里的结果。也就是他们不希望在后金的权力系统内部再产生出新的汗(王)。
他们向往着能分得一块固定的地盘,永远做一个既得利益者,自己做自己的国王,自己的地盘自己做主。在四大贝勒中,有着强烈分权愿望的当数努尔哈赤的侄子阿敏。他在努尔哈赤去世皇太极被推选为嗣汗之际,曾经找到皇太极与他有过一番权力分配的讨价还价,他说“我与诸贝勒议立尔为主,尔即位后,使我出居外藩可也”。就是说,我拥你为王,等到将来你分割利益的时候,你允许我带着所执掌的镶蓝旗另立门户。
这是赤裸裸的分权主张,皇太极当然不会同意这种分权主张。如果皇太极按照这个分权要求,将诸贝勒都一个个分离出去。那幺他这个“汗”,可就成了真正的虚“汗”了。
后金的最高权力结构是依托八旗构造起来的。只有当具备至高无上权威的父家长努尔哈赤在位时,这种权力结构才能保持暂时的稳定。努尔哈赤一旦离世,他的那些继承者们,根本没有办法控制八和硕贝勒。
“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的提出,可以说这是努尔哈赤没有办法的办法。他已经意识到,八旗垄断权力将成为自己接班人所要解决的最大难题。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共同承揽后金的各项权力。而后金的一切收入,也由八王来共同分享。
这是努尔哈赤保证八王实力均衡、权力平等的做法。事实上,八王也只有真正处于权力平等的地位,才能做到相互牵制和相互监督,在推选新汗时,不会受到某一强有力者的控制与操纵。然而,这只是努尔哈赤的一厢情愿,与后金的权力现状却相去甚远。
八王共治制的部分实施,并未能使八和硕贝勒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实力均衡。其实“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又何尝不是努尔哈赤的私心所在。他从自己家族的长远利益考虑,可以说这是他为了家族集团利益所实施的权力分配制度。他并没有逃脱历代王朝君主的权力“血统论”,还是依靠血缘关系将八旗的权力板块连接起来。努尔哈赤试图在自己百年之后,后金汗国的权力结构能够形成明暗结合的复式结构。明结构就是后金汗与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分权政治体制;暗结构就是后金汗与八和硕贝勒之间,以及八和硕贝勒之间互相监督与牵制的方式。
努尔哈赤希望通过明暗两条线,以集体权威来取代个人专断,将趋于分权状态的八旗重新黏合成铁板一块。任何时候,想法都比现实来得妙不可言。在这种形势下,皇太极接过权柄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老子分出去的权力再给它收回来。
皇太极不断变换措施来调整共议国政体制,先是从四大贝勒,然后再到“三尊佛(代善、阿敏、莽古尔泰)”,最后才落实到一统独尊的正题上来。直到天聪六年(1632年),皇太极才算将自己老子出的这道难题部分摆平。也就是说,直到这时候,他才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权力之主(皇帝)。
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初九,皇太极突然驾崩。他和他的父亲努尔哈赤一样,生前没来得及立储位,确定接班人。后金历经两代都没有确立汗位的传承制度,这就为王权的归属留下了巨大的可供操作的空间。
一边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子弟(皇太极的兄弟辈);一边是清太宗皇太极的皇子。两大派系虎视眈眈,皇位争夺战一触即发。参与权力博弈的虽然都是努尔哈赤的后世子孙,但一方是父辈的血亲,一方是兄弟的血亲。
父辈子弟的领袖人物是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睿亲王多尔衮。他的支持力量主要是同母兄弟英亲王阿济格、豫亲王多铎。此时的多尔衮正值盛年,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个人权势上,都达到了巅峰状态。多尔衮参与权力角逐,不光有个人的先天优势,还有更重要的历史原因。
努尔哈赤去世后,诸皇子争夺汗位的余波并未得到平息。努尔哈赤晚年将亲统的两黄旗的大部分授予同母的三个幼子: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这种分配方案使得同母三兄弟的军事力量占有很大的优势,没有任何其他兄弟可以与多尔衮集团的力量相抗衡。但反之,这也使得努尔哈赤其他的儿子们团结起来对抗三兄弟。
皇太极继位后首先夺取了镶白旗,以自己的长子豪格为旗主。女真人以黄色为尊,皇太极就将原来的正黄旗和镶黄旗改旗号为镶白旗和正白旗,而他所领的两白旗就成了两黄旗。多尔衮和他的同母兄弟对皇太极用两白旗替换父汗留给他们的两黄旗,乃至称汗,都是非常不满的。多尔衮兄弟也多次放出话,皇太极的汗位“系夺立”。这也就是说,在多尔衮一方看来,皇太极的皇权来路不正。皇太极的突然离世,给了他们重新理顺皇权归属的借口和机会。阿济格、多铎等人趁机撺掇多尔衮夺回皇位继承权。在多尔衮犹豫之际,多铎说:“若不允,当立我!我名在太祖(宗)遗诏。”
多尔衮的回答是:“肃亲王(豪格,太宗长子)亦有名,不独王也。”多铎又说:“不立我,论长当立礼亲王(代善,太祖次子)。”
在福临即位前夕,阿济格、多铎两兄弟仍心有不甘,跪求多尔衮,一定要夺回本该属于己方的天下。他们期待多尔衮能够上位,这样就可以抬高两白旗的地位,释放多年来被皇太极打压的内心苦闷。
另外一派是拥戴皇长子肃亲王豪格的一方。这一集团的构成主要以礼亲王代善(太祖次子)、郑亲王济尔哈朗及两黄旗大臣为主。这些人相互串联并立下盟誓,拥护豪格,维护两黄旗的优势,以此捍卫大清皇权的正统。
豪格也四处放出风声:“睿亲王多尔衮病怏怏的,怎幺能够继承大统?”并拉拢一帮实力派,扩充自己的权力地盘。而代善、济尔哈朗的明确支持,无疑使得整个天平倒向了豪格一方。两黄旗大臣等又同心合力,誓死拥戴皇子为帝。一切看上去很美,似乎悬念并不大。
不到最后一刻,一切皆有可能。人们只把眼睛盯向多尔衮和豪格。可他们却忽略了参与这场权力博弈的第三支力量,那就是以孝庄文皇后牵头的“五宫”博尔济吉特氏集团,欲立幼子福临,以维系其家族在权力结构中的显赫地位。
说到孝庄皇后,她来自后金的外戚集团博尔济吉特氏集团。对于作为政治同盟的后金和蒙古科尔沁部落来说,联姻无疑是他们结成权力同盟最好的手段。说不定下一个后金的皇帝,将会是科尔沁首领的嫡亲外孙,血缘关系向来是权力集团之间最为可靠的契约书。皇太极改国号大清,在后宫实行的是“五宫制”,当时五宫的嫔妃全部是来自蒙古博尔济吉特氏的女子。
就在皇太极驾崩后的第六天,即八月十五日,多尔衮集团与豪格集团到了最后摊牌的时刻。可事情的发展走向了另一端,两大集团戏剧性地议定皇太极的第九子福临登基。六岁的褔临荣登大宝,由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两位叔王共同摄政。
多尔衮为什幺会突然放弃帝位,去拥立一个不懂事的孩童?代善、济尔哈朗及两黄旗那些手握重权的大臣又怎会突然转变风向,甘心垂首去辅佐幼主福临?六岁的福临能够登上皇位,有一个人不能不提,那就是他的生母孝庄文皇后。
年过而立的孝庄利用代善的懦弱,笼络住他;再与三十三岁的多尔衮联姻,使之倾心于她。尽管史书在这里用了隐晦的笔法,但透过那些迷雾般的文字依稀可寻蛛丝马迹。“太后下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联姻关系。它只能是一种政治行为,借着婚姻来寻求权力庇护。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权力与利益的嵌合,而非情投意合。“太后下嫁”在这里只是一种手段,托举着自己的儿子福临直上权力巅峰。
经过一番利益权衡,双方如果都能放弃自己的利益,共同去成就第三方利益,不失为一种最佳的选择。其实这种权力格局内部的求稳心态,是各方经过权力博弈后所产生的结果。福临继承大统可以说是各方经过一番明争暗斗才定下来的。立福临,可以说是各权力集团之间达成的妥协,这种妥协来自八旗分权制衡的具体表现。而豪格一方的支持者,并不是只认豪格一人。只要符合皇子继位的正统权力交接制度,代善、济尔哈朗和两黄旗大臣都是能够接受的。
这种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做法,挽救了大清政权,也将滑向分裂边缘的八旗拉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