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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病态受苦的意义——受虐狂问题(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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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看到:神经症病人在自己的内心冲突中拼命挣扎的时候,蒙受了大量的痛苦;而且,他往往把受苦作为一种手段,来达到由于实际存在的某些困难,而难以用其他方式达到的目的。尽管在每一种个人情境中,我们都不难发现痛苦被用来作为一种手段的原因,以及它所要达到的目的,但仍然存在着某些令人困惑的问题,使我们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宁愿付出这样大的代价。这就好像对痛苦的慷慨滥用,以及随时准备逃避积极地驾驭人生,系来源于一种潜在的驱力。这种驱力不妨大致说成是一种使自己更加软弱而不是更加坚强,更加不幸而不是更加幸福的倾向。

由于这种倾向与人们关于人性的一般想法相悖,它便成了一个巨大的不解之谜,而且事实上成了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巨大障碍。这的确是一个基本的受虐倾向问题。受虐这个术语,最初涉及的是性变态和性幻想。在这些变态的性行为中,性满足要通过受苦,通过挨打、受折磨、遭强奸、被奴役、受凌辱来获得。弗洛伊德曾发现,这些性变态和性幻想类似于某些一般的受苦倾向,也就是说,类似于那些并没有明显性基础的受苦倾向。这些受苦倾向被划入“道德性受虐倾向”范畴。由于在性变态和性幻想中,受苦的目的在于获得一种积极的满足,于是自然而然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所有的病态受苦都是为一种渴望满足的愿望所支配的,或者,用简单明了的话说:神经症病人渴望受苦。性变态与所谓道德性受虐的差别,被认为是一种自觉与否的差别。在性变态中,对满足的追求和满足本身都是自觉的、有意识的;而在道德性受虐中,对满足的追求和满足本身,都是不自觉的、无意识的。

通过受苦来获得满足,即使在性变态中也是一个大问题;而在一般的受苦倾向中,则更是令人大惑不解。

许多人都企图对这种受虐现象做出解释,而其中最精彩的解释则是弗洛伊德关于死亡本能的假说。简单地说,这种假说主张在人的内心中,有两大生物性力量在发挥作用,这就是生命本能和死亡本能。死亡本能的目的在于自我毁灭,它一旦与里比多驱力相结合,就会导致受虐现象。

我在这里要提出一个很有兴趣的问题,这就是:这种受苦倾向能否从心理学角度去理解,而不必求助于一种生物学上的假说。

我必须一开始就澄清一种误解,这种误解来源于把实际的痛苦与受苦倾向混为一谈。我们没有任何根据得出这样一种结论,说什么既然痛苦存在,因此就有招惹痛苦甚至享受痛苦的倾向的存在。我们不可能像朵亦奇那样,用在我们文化中女人有分娩的痛苦这一事实,来证明女人有暗中享受这种痛苦的受虐倾向,即使在某些特殊的病例中确有这种情形发生。事实上,神经症病人的大部分痛苦,与所谓受苦愿望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而仅仅是实际存在的内心冲突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这种痛苦之所以产生,与一个人摔断了腿必然会产生痛苦并没有什么两样。在这两种情况下,不管一个人愿意不愿意,痛苦都必然会发生,而且他从这种招来的痛苦中也得不到任何好处。由实际存在的内心冲突导致的外显焦虑,乃是神经症中这种痛苦之显著的但却并非唯一的例证。其他类型的病态痛苦同样也可以从这一角度去理解,例如由于意识到在潜在能力和现实成就之间存在着越来越大的差距而产生的痛苦,由于感到自己绝望地陷身于某种困境而产生的痛苦,由于对最微不足道的轻慢高度敏感而产生的痛苦,以及由于患神经症而自轻自贱所产生的痛苦。这些病态痛苦,由于极不明显,所以一旦问题被假定为神经症病人渴望受苦,它们就往往整个地被人们忽略了。而当这种情形发生之后,我们往往禁不住想知道:外行人,甚至某些精神病医生,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也同样具有神经症病人对自己的疾病所抱的轻蔑态度。

排除了那些不是由受苦倾向造成的病态痛苦之后,我们现在要转而讨论那些确实由受苦倾向所造成,并因而应划入受虐驱力范围的病态痛苦。在这些病态痛苦中,人们得到的表面印象是,神经症病人所受的痛苦,超过了有现实根据和现实理由的痛苦。更详细地说,他给人以一种印象,仿佛在他身上有某种东西要贪婪地抓住每一种受苦的机会,仿佛他能设法把哪怕是幸运的环境也转变成某种痛苦的环境,仿佛他很不情愿放弃痛苦。然而,造成这种印象的行为,在很大的程度上,应该由病态痛苦对神经症病人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来解释。

至于病态痛苦所具有的这些功能,我可以再总结一下我们在前面几章中所看到的。对神经症病人说来,受苦具有一种直接的防御价值,而且事实上往往可以成为他保护自己以避免迫在眼前的危险的唯一方式。通过自我谴责,他避免了遭人谴责和谴责他人;通过表现为生病或表现为无知,他求得了别人的原谅;通过自我贬低,他避免了竞争的危险——不仅如此,他因此而给自己带来的痛苦,也同样是一种防御手段。

受苦同样也是他获得他希望获得东西的一种手段,是他有效地实现他的要求,和使这些要求建立在正当理由上的一种手段。考虑到自己对于人生的种种愿望,他实际上处在一种两难之境中。他的这些愿望都是(或者已变成)强迫性的愿望和无条件的愿望。这部分是由于它们受到焦虑的不断催促和推动,部分是由于它们不受任何对他人的现实考虑和体谅的限制。然而另一方面,他肯定和实现自己这些要求的能力却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因为他缺乏自发的自我肯定,或者,用更一般的话说,因为他有一种软弱无能的基本感觉。这种两难之境所产生的结果,是他期待他人来照顾他的愿望。他给人的印象是:仿佛在他的所作所为背后,隐藏着这样一种信念,即他人应该对他的生活负责;如果事情出了差错,那就应该谴责他人。这种信念与他深信没有任何人能给他以任何帮助的信念相抵触,其结果是他感到自己必须强迫他人以满足自己的愿望。正是在这里,受苦出来成为他的助手。痛苦和软弱无能成了他获得爱、获得帮助、获得对他人的控制的最突出的手段,而且与此同时避免了他人可能对他提出的一切要求。

最后,受苦还有一种作用,这就是以一种经过伪装的,然而却更加有效的方式,表达对他人的谴责。在上一章中,我们对此已作过比较详细的讨论。

一旦我们发现了病态痛苦所具有的这些功能,我们就剥去了这一问题所具有的某些神秘性质,但问题却仍然未能得到完全的解决。尽管我们认为受苦具有一种策略上的价值,但仍然存在着一种因素,可以支持神经,患者渴望受苦这种说法,这就是:神经症患者所受的痛苦往往超过出于其策略目的所应受的痛苦。他们往往夸张自己的痛苦,沉浸在无能、不幸和无价值的感觉中,甚至即使我们知道他的种种情绪很可能是夸张了的,我们不能相信这些情绪的表面价值,我们也仍然为一个事实感到吃惊,这就是:由他内心的冲突倾向所产生的失望,是这样深地把他抛入不幸的深渊,以致显得与这种情境对他具有的意义极不相称。当他只不过取得了一点微不足道的成绩时,他却戏剧性地把他的失败夸张成一种无可挽回的耻辱。当他只不过不能获得自我肯定时,他却使自己的自尊心一落千丈,像一个泄了气的气球。当在精神分析的过程中,他不得不面对一种不愉快的前景,不得不解决某个新问题的时候,他却可能陷入完全绝望的境地。因此,我们还必须考察他为什么如此心甘情愿地增加自己的痛苦,而超过了其策略上的需要。

在这种痛苦中,并不存在什么明显的利益可以获得,并没有任何观众可以被打动,并没有任何同情可以被赢得,也不可能通过在他人身上实现自己的意愿而获得一种隐秘的精神胜利。尽管如此,神经症病人仍可以得到一种收获,尽管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收获。在恋爱中招致失败,在竞争中受到挫折,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有某些弱点或缺陷,所有这一切对一个充分意识到自己独特性的人来说,乃是不可忍受的。因此一旦在自己心目中把自己降低到等于零的地步,成功与失败、优越与低劣的区别也就不再存在;通过夸张自己的痛苦,通过使自己沉浸在不幸或一钱不值的基本感觉中,这种令人恼怒的体验,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它的现实性。这种特殊的痛苦所带来的刺激也就被催眠,被麻醉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原理,是一种辩证的原理,它包含着在某一关节点上,量可以转化为质的哲学真理。具体地说,它意味着尽管受苦是痛苦的,然而使自己沉浸在极大的痛苦中,却可以起到用鸦片来避免痛苦的作用。

一本丹麦小说对这一过程作了精彩的描述。这故事讲的是一位作家的爱妻两年前被人强奸后杀害了,这位作家一直企图排除这种难以忍受的痛苦,而仅仅模模糊糊地体验到实际发生的事情。为了逃避正视自己的悲痛,他一直埋头于工作之中,昼夜不停地辛劳,并已写完了一本书。故事开始于这本书完成的那一天,也就是说,开始于他将不得不正视自己痛苦的那一心理瞬间。我们最先看见他是在墓地,他的脚步不知不觉地把他引向那里。我们看见他沉浸在最可怕的幻觉和冥想中,想象着蛆虫正在咬噬着死者的尸体,人们被活活地埋葬在地下。他心力交瘁,回到家中,然而痛苦却继续折磨着他。他被迫详细地回忆实际发生的一切。如果那天晚上他妻子去访问朋友时他也陪着她一道去,如果她打了电话让他去接她,如果她留在朋友家中,如果他出去散步,碰巧在车站看见她,谋杀案或许就不致发生。由于不得不细致地想象谋杀是怎样发生的,他沉浸在极度的痛苦中,直到最后完全失去了知觉。到此为止,这个故事对于我们讨论的问题显得特别有趣。接下去发生的事情,是他从拼命折磨自己中恢复过来后,仍不得不解决复仇的问题,以及最后他终于能够现实地正视自己的痛苦。故事中出现的这一过程,同样也见之于某些悲悼和丧葬的风俗,这些风俗通过尖锐地强化痛苦并使人完全沉溺于痛苦之中,最终所起的作用却是缓和减轻了失去亲人的痛苦。

一旦我们认识到经过夸张的痛苦具有这种麻醉效果,我们就得到了进一步的帮助,去揭示受虐倾向中可以为人们所理解的动机。但是,仍然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即为什么这种痛苦可以产生满足,因为这种满足显然不仅存在于性变态和性幻想的受虐倾向中,而且我们也相信它确实存在于神经症病人一般的受苦倾向中。

为了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发现一切受虐倾向所共同具有的那些要素,或者,更准确地说,发现隐藏在这些倾向下面的对于人生的基本态度。当从这一角度去考察这些倾向的时候,我们明确地发现,这一普遍的共同特性,乃是一种内在的软弱感。这种软弱感表现在对待自我、对待他人,对及对待命运的总的态度上。简言之,我们不妨将它描述为一种深刻的无意义感或甚至是虚无感。这是一种像芦苇一样很容易随风摇摆的感觉,一种处在他人手心之中,不得不唯命是从的感觉。这种感觉表现为一种过分顺从的倾向,或出于自卫而过分强调支配他人和绝不退让。这是一种对他人的爱的信赖感,是一种对他人的判断的依赖感——前者表现为对爱的过度需要,后者表现为对遭人反感的过分恐惧。这是一种无法支配自己的生活,而不得不让他人为自己的生活承担责任和做出决定的感觉,是一种善与恶统统来自外界,个人完全无力掌握自己命运的感觉。这种感觉消极地表现为预感到大难临头,积极地表现为期待着奇迹发生,而自己却用不着动一动手指头。这是一种没有他人提供刺激,提供手段和目标,人就不能生存,不能工作,不能享受任何事物的对于人生的总体感觉,是一种像奴隶一样任人摆布的感觉。我们将怎样来理解这种内在的软弱感呢?难道归根结底这不是一种缺乏生命活力的表现吗?在某些情形下可能是这样,但总的说来,神经症患者生命力的差异并不比正常人更大。那么,这是基本焦虑导致的一种单纯后果吗?不错,焦虑与此有某种关系,但如果仅仅是焦虑,则完全可能产生相反的影响,即迫使一个人去追求和获得更多的力量,以便使自己获得安全。

答案只能是:这种内在的软弱感根本就不是一个事实,被人们感觉为软弱并且显得像软弱的,仅仅是一种软弱倾向的结果。我们从已经讨论过的那些特征中可以发现这一事实:神经症患者在自己的感觉中无意识地夸张了自己的软弱,并且顽固地坚持着这种软弱。这种软弱倾向不仅可以通过逻辑推论而发现,在我们的工作中也往往能够发现这一点。病人往往想象性地抓住一切有能的机会,使自己相信自己患了一种器质性疾病。有一个病人,只要一遇到任何困难,就十分自愿地希望患肺结核,希望躺在疗养院中完全受他人的照料和看护。无论别人对他提出什么要求,这种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屈服;接着,他又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无论如何都拒绝屈服。在精神分析的过程中,病人的自我谴责往往来自他把一种预先估计到的批评作为他自己的主张,这就表明了他随时准备预先屈服于任何他人的判断。盲目接受权威意见,依赖他人,总是抱着“我不能”的态度逃避困难,而不是把困难看作一种挑战,所有这些态度,都进一步地证明了存在着这种软弱倾向。

通常,包含在这些软弱倾向中的痛苦并不能产生意识到的满足;相反,不管其目的何在,它们确实是神经症患者对于痛苦不幸的总体意识的一个组成部分。尽管如此,这些倾向的目的仍然是为了获得满足,哪怕它们并不能,或至少是表面上看起来并不能实现这一目的。偶尔我们也可以观察到这一目的,有时候,获得满足的目的甚至明显地已经达到。一个病人去拜访一些住在乡下的朋友,当她到达的时候,先是因为没有人到车站接她,后来她发现有些朋友已离家外出,她因此感到十分失望。她说,到此为止,这完全是一种痛苦的体验,但接着她就感到自己陷入一种十分孤独和绝望的感觉中。她很快就发觉,这种感觉与产生它的诱发因素完全不相称,远远超过了她所受到的刺激。而像这样沉溺在不幸的感觉中,不仅减轻了她的痛苦,而且甚至令人感到十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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