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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君今还入楚山里(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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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之论,甚嚣尘上,以为两汉、魏、晋谋反皆夷三族,连坐兄弟致死并不为过。崔仁师独撰一长文反驳这个看法,强调“三代之盛,泣辜解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而后世变乱法纪、狱讼滋繁之始,首自“韩、李、申、商,争持急刻……秦用其法,遂至土崩”。即使像汉高帝、汉文帝之心存宽厚,仍多凉德,“遂使新垣族灭,信、越菹醢,见讥良史,谓之过刑”。

崔仁师恳恳以谏,谆谆而谈,就是希望能够让大唐刑律维持在一种“断狱数简,刑清化洽”的宽仁气氛之中。这一篇文字竟然力排众议,感动了太宗皇帝,也就打消了谋反连坐诛杀兄弟之刑——此举,无意让日后崔涤能在崔湜被诬弑君的大狱之中逃一死地。而郝象贤之大逆一案,无瓜葛及于郝氏族人,也可以说是崔仁师一念之仁所庇荫。

原本郝氏与许氏也有联姻之议,却由于郝象贤遭诬谋反的牵连而缓了下来,日久未遂,又迁延了一代。许圉师的另一个小儿子许自正,有女“若君”,另字曰“宛”,与郝南容之兄郝北叟的孙子郝知礼年貌相当,自幼指婚。而在这一时期,武氏之族已经诛除殆尽,前朝血迹,尽已化碧,郝、许两族正计议着经由娶嫁大事,重焕门第之光,那是开元六年间的事。

唐人婚俗,男家于迎娶前一到三个月,将婚期通知女家,谓之“送日”;同时奉以彩帛、衣物,谓之“赠妆”。即此,双方共约一名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齐全之“全福妇”,于当下为新嫁娘裁衣,谓之“纳采”。此后,方能问名,由媒妁到女家取回了红笺墨书的庚帖,以卜合八字,之后才能“纳币”、“请期”以至于“亲迎”。

就在“纳采”的时候,那“全福妇”一剪而下,原本应该迎刃而开的彩帛却不知何故而偏滑了,再剪、三剪,换了几把剪刀,彩帛依然故我,完好如初。这已经是桩奇怪而惹人忧疑不安的事了。孰料问名之日一到,男家却报了丧来,说是郝知礼三日前出门,但见空中有火六七团,其大者如瓠瓜、小者如杯盏,上下簇拥,使之不得前行也不得后退,避之再三,忽有一小火,直钻心口,烧得他痛彻呼号,旁人更救不得,片刻间心焦肺烂,匍匐在地,已经没了气息。

士族之间的累世婚姻原本有其惯例,但是出了这样一宗看似除了天意之外并无他解的怪事,郝、许两家之间便只能缄默以对。合婚事宜尚未完备,但是新嫁娘的身份却十分尴尬,一拖三年,转瞬即逝。

直到开元九年,崔湜之弟、崔涤之兄崔液的一个正在京师守选的儿子崔咏,游历至安州,循礼到各世交望族之家拜访。众人看崔咏与许家闺女年貌相当,颇堪匹配。然而前一次约婚未遂,毕竟是迫于无奈,为了求一个名正言顺,崔氏还央请郝知礼的舅家出面为媒,以杜悠悠之口——这一次,问名、合过八字之后,崔家将卜婚的吉兆制成口采,随采购置吉征嘉礼,是为“纳吉”。却怎么也没想到,就在“雁奠”之际,又出了灾殃。

士人婚姻,谨守仪注,礼经所载,尺寸不失。“雁奠”,传习千年,以雁为礼,乃是取雁之“阴阳往来,夫妇相随”之义。其礼,以活雁为贽致献。主人许自正立身东廊之下,面西而立;崔咏则南立向北,手捧一头已经用五彩丝绳捆绑了足翅的大雁,恭恭敬敬地捧上许家正厅的坛坫,于礼,原本简约隆重,不过就是“再拜,稽首而退”。

谁也不曾料到,原本捆绑停当的这头大雁,就在崔咏乍一松手、放上坛坫的刹那,猛力一挣,丝绳寸断,束缚尽脱,回头还啄伤了崔咏的一只眼睛,随即在厅堂中酸嘶哀鸣了一阵,扑腾上下,绕着厅前的一株箩筐树顶翻飞数匝,接着便朝天光晴朗之处振翼而去,转瞬间消失了踪迹。崔咏非但登时伤了一目,且受了极大的惊吓,心胆俱裂,仓皇奔出,随即一病而瘫废。

接连两度合婚之议,皆因不可名状、亦不可告人的灾异而中止,不只令郝氏、崔氏极为沮丧,许家也十分难堪,这姑娘的婚事也就没有人再提议了。

直到五年以后的开元十四年春天,与李白相会而别,离开江陵之后,司马承祯、崔涤和丹丘子乃遂衡山之行,未几,三人联袂赴京,过访安陆,许、郝两氏夤缘来拜,求问于道君:这一宗怪象频生的婚事,究竟有可解之理否?司马承祯淡然说了一句:“《传》曰:‘齐大非偶。’”

士族姻娅相结,自魏晋以来数百年不绝,入大唐而尤烈,高门大姓,历代加亲,竟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左传·桓公六年》春秋初叶的故事,是郑国世子忽婉拒齐侯嫁女之请,世子忽的话原本是这么说的:“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然而引用此语,却令许氏愈发不能明白,只得虚前席以究问:“尚请道君再进一解?”

司马承祯仍旧凝神耽思,还没来得及答话,倒是崔涤在一旁迳自问道:“天火飞雁之兆,可有稽否?”

“天火同人,另是一卦。”司马承祯道。

同人卦,是易经的第十三卦,上乾下离,以一阴爻伏处于五阳爻之间。从内外卦相互呼应的地位来看,离卦第二的阴爻与乾卦第二的阳爻遥相呼应,意味着在下位的小人(六二)获得在上位的君子(九五)之结纳,引为同气;此为同人卦的本旨——在下者谦冲柔顺,在上者宽和广接,这是提醒那些欲与人结盟党者,不能够只在同侪之中觅取道侣,所以六二的象辞说:“同人于宗,吝道也。”质言之:“同人”的微妙之义,正是与“不同之人”结其盟约、订其交谊。

同人卦的前一卦为否卦,是《易》的第十二卦,以时局世变言之,由泰而否,本以造化成一循环,否卦之后,气象为之一变,到处有“小人道长,君子道衰”之况。

同人卦所揭示的,则是那些家道逐渐衰落、零替的“君子”,会须与正在向上奋发的“小人”摒绝隔阂,弃捐嫌猜,重相容融,经书词句简约,不过就是以六二与九五阴阳交流为喻,可是这一层经解听在许自正耳中,却别有体会;试想:一阴一阳,说的不也是男女合婚之道吗?

而所谓“齐大非偶”之“齐”,怎么看都不像是原本的“齐国”、“齐侯”之“齐”,而成了“齐一”、“齐等”之“齐”。如此说来,天火示儆,就是要许氏莫再执迷于安陆贵盛之家(如郝、崔族裔)中择婿。那么,许宛终身之所托——许自正几乎不敢想下去——竟然要应在这“同人卦”开宗明义的第一句上:“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城外谓之郊,郊外谓之野。这难道不是说:许宛的亲事还在极其遥迢荒远之处吗?更何况着一“野”字,还有相对于“国人”的“野人”之义;若说因缘天定,而天意所属,竟要让此女下嫁一个连寻常庶民身份都没有的野人吗?

“天火之余——”许自正惶悚不安,却仍忍不住焦急,追问下去,“尚有飞雁未解。”

“雁,知时鸟也。是以郑众《婚礼谒文赞》有云:‘雁候阴阳,待时乃举,冬南夏北,贵其有所。’”司马承祯一双老眼望向厅堂前方的那株紫荆树,瞳仁微微现了方棱,道,“飞雁在天,不受缯缴,普天下禽兽,唯此物能观天知时。时不至,不行;时既至,不凝。既以天下为贵,乃能不滞于一处。奇哉!奇哉人也!”

说到最后一句,许自正更胡涂了,老道君口中喃喃所说的,真是“奇哉人也”四字吗?那么,这“奇哉”之人会是同人卦上所显示的野人吗?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能够像大雁一样,依天时而行、过处为家呢?有这样一个以天下四方为居处的人,又怎么能够托之以婚姻呢?

“绕树三匝而去,堪知此树端的便是彼乡!”丹丘子在下席,忽然于此时大笑出声,也顾不得礼仪了,只见他膝行而前,欺近司马承祯,低声道:“道君所奇之人,只今合在楚山里。”

经丹丘子一提醒,崔涤也恍兮惚兮、若有所悟,遂转脸向许自正道:“道君所解者,是道;某所事者,术也,请容陈一术。”

“何术?”

“为令嫒执柯作伐。”

这是注记着“付安陆许”四字之诗作的来历。后人因之推断:“萧墙看冷双红豆,病雨听深一紫荆”这一联的出、落两句,各有所指;出句所况者,乃是许宛那姑娘——证之首句用司马相如的典故,则以“若君”为“仿如卓文君”亦颇合旨;而落句,则是以紫荆为喻,实则指树为人,暗示自己身在病中,所殷殷寄望于身后者,不外是作成绵州、安州两地紫荆之树合抱交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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