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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孤独的我迷恋上爱说话的他(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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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长大了一些,但我还是觉得与同学来往和交朋友很困难。升入中学的几个月后,我有幸结识了里恩。他是印度裔英国人,他们一家人在50年前从印度移民到英国。里恩又瘦又高,长着一头浓密的黑发,他常会从书包里拿出梳子梳头发。他掉了两颗牙、上唇有道疤,经常被同学嘲笑,他为此害羞而紧张。或许因为我们两个都是不能融入集体的边缘人,所以就成了好朋友。我和里恩上课的时候总是坐在一起,课间休息时,其他同学跑到操场玩,我俩就在走廊里边散步边聊天。里恩常常背诗给我听,他读过很多诗,自己也写诗,对文字和语言感兴趣,这是我们的另一个共同点。

里恩非常喜欢伦敦,他经常搭乘地铁满城逛,拜访过不少著名诗人曾居住或工作过的历史景点,每个周五他还会去温布尔登的清真寺祈祷。我在伦敦住了十几年,却只认得家门口的几条街,这让他十分惊讶,于是他决定在周末带我一起去开开眼界,搭乘地铁去见识一下伦敦塔、大笨钟和白金汉宫。替我买好车票后,他带我进阴暗潮湿的站台等车。我记得有一次在我低头时,发现脚边还有一根划过的火柴和一个被踩扁的香烟盒,烟盒上写着“警告:吸烟有害健康”。

上车后,里恩给我看地铁线路图,图上标识着不同颜色的线路和停靠站点:黄色的是环线、蓝色的是维多利亚线、绿色的是区域线。行进中的地铁摇晃得很厉害,就像在打喷嚏。我不喜欢伦敦市中心——人群拥挤、声音嘈杂,到处都充满着不同的气味和声光,有太多的信息需要归类,这真让我伤脑筋。里恩带我躲过这些热闹,去了博物馆、图书馆和画廊这些比较安静的地方,我的感觉才好些。我喜欢和里恩待在一起,他总是让我觉得放心又安全。

在学校,里恩经常因为生病而缺席。他不在的日子,我形单影只,既要打发一个人的孤单,又要忍受同学的嘲讽,时间变得很难挨。课间活动时,如果图书馆没开,我就一个人沿着走廊不停地向前走,直到上课铃声响起。班里的集体活动,只要有里恩在,我就高兴地跟他同组;要是他不在,我就惨了,没人愿意跟我同组。每到这个时候,老师就会压低声音问:“谁好心帮我个忙,可以跟丹尼尔同组?”还是没人跟我同组,这倒也好,与其跟不熟悉的人一起,我宁可一个人待着。

13岁那年,父亲教我下国际象棋。有一天,他拿着棋盘和棋子问我要不要学,我点点头,于是他教我每个棋子在棋盘上具体的走法以及基本的游戏规则。父亲的棋艺并不精通,他是自学的,只是偶尔借着下棋打发时间。我第一次玩就赢了他,这让他很吃惊。“新手的运气就是好。”他不甘心,重新摆好棋盘,再次开战,我又赢了。于是,父亲想到了让我到棋社跟别人下,这会有助于提高我的棋艺。我家附近就有一家棋社,父亲说下周就带我去。

国际象棋里面有很多数学问题,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个著名的“骑士之旅”——骑士必须走遍所有的格子,而且每个格子只能走一次。几百年来,许多知名数学家都研究过这个问题。我曾完成过这个“骑士之旅”,举例如下:

父亲带我去的那家棋社,离我家走路需要20分钟,他每周都陪我去。棋社就在图书馆隔壁,那儿的负责人叫布莱恩,个子矮矮的,脸干瘪得像梅干。棋室里摆放着几组桌椅,下棋的老人家都弯着腰,聚精会神地盯着棋盘。这里很安静,只听得到棋子落下的声音、钟表的滴答声、鞋子有节奏地在地板上抖动的声音和白炽灯的嗡鸣声。父亲把我介绍给布莱恩,说我刚开始学下棋,很害羞,但很喜欢下棋。布莱恩问我是否会摆棋盘,我点头。我在一张空桌子上摆好开场用的棋盘和棋子之后,布莱恩请来一位戴着厚厚镜片的老人家跟我对局,然后他和父亲站在我的身后观战,我感觉到他们有点儿紧张。半小时后,跟我下棋的老人家将他的国王推过来,接着站起身,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布莱恩随即靠过来对我说:“下得好,你赢了。”

我每周都喜欢去棋社,那里很安静,也不需要经常与别人打交道。不去棋社的时候,我就去图书馆借棋谱回家来看。没多长时间,我就张嘴闭嘴都是棋经了,还跟人说我长大了要当个专业棋手。后来,在布莱恩问我是否愿意代表棋社参加棋社间的比赛时,我满心欢喜地答应了,因为这意味着我会有更多的下棋机会。每次比赛,布莱恩都开车来接我和另外一位选手去比赛地点。棋赛比平时在棋社正规些,选手们要在事先发的纸上记录自己的每一步棋。在多数比赛中,我都赢了,因此没多久我就成了棋社的常任比赛选手。

每次赛后,我都把记录比赛棋步的纸带回家,然后坐在房间的地板上,摆开棋盘,重下一遍,从错误中总结经验教训。这方法是我从棋书上看来的,可以借此提高棋艺,还能熟悉各种不同的棋局。

对我而言,下国际象棋最难的就是必须连续两三个小时高度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我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深入思考,但不能长时间持续这种状态,否则我就无法集中注意力。我总是会受到外界的干扰,哪怕是一些细微的小事,例如有人呼吸声大些,也会影响到我。有几场开局很好的棋赛,就因为我无法专心致志而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每到此时我就会备感挫败。

每期的国际象棋杂志我都会去图书馆里看。有一期杂志上刊登了一个赛事预告,在我家附近将举办一场国际象棋比赛,参赛费的要求是,提前预付,优惠(off)5英镑;当日付费,20英镑。我通常都是按字面的意思来理解,所以不知道这里的所谓“off”具体指什么,我想大概就是“交纳”(offer)的意思吧。在父母同意我参赛后,我按地址汇去了5英镑。两个星期后,我去了参赛地点,报上我的名字,负责接待的人仔细看了名单,说我可能误会了,预付款不够,还需补交15英镑,好在我身上还有钱,补足差额后,我还是莫名其妙的。

比赛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刚开始的时候我很有自信,思路敏捷,判断准确,很快就占据优势,觉得自己胜券在握了。然而我的对手在走完一步棋后,突然按停了计时的表,然后站起身来。我看着他在我旁边走来走去,他则等着我的下一步棋。他的这个举动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让我一下子脱离了比赛的状态。他那双鞋在光滑坚硬的地板上发出摩擦的咯吱声,让我无法凝神思考。就在这样心神不定的状态中,我走错了几步关键的棋,导致最终输掉了那场比赛。我懊恼至极,根本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继续比赛,只好放弃了接下来的比赛,走出赛场回了家。我觉得,这种比赛性质的玩法并不适合我。

我常坐在房间的地板上摆开棋盘,自己一个人玩。家里人知道我的习惯,每到这个时候,他们都绝对不会进入我的房间。国际象棋有固定的规则,棋局和步数会反复出现,一个人下棋时可以不受外界干扰,能更充分地发挥我的潜力。16岁那年,我发明了象棋18步走法,并把这个棋步投给了一家国际象棋杂志。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我的投稿发表在杂志的读者专栏里,而且还列在首位。父母以此为荣,还将杂志的那一页裱起来,挂在我房间的墙上。

同年初,也就是1995年,我参加了普通中学教育文凭考试,历史得了最高分asup+/sup,英国语言和英国文学、法文、德文都得了a,科学科目得了两个b,木工课得了c。在最开始的数学考试中我得了a,但最后一次考试得了b,因为我的代数不好。数学方面,我仅对数字有联觉和心理反应,但对数学中出现的文字则没有感觉,因此我对代数中的方程式一窍不通。于是,我放弃了数学,而选择历史、法文和德文作为我晋级的科目。

库柏女士是a级法文的老师之一。在我17岁那年,她帮我安排了我的第一次出国旅行,目的地是南特,那是一座位于法国西北部卢瓦尔河畔的海滨城市。老师认识那里的一个家庭,他们非常愿意接待我。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有很多担心:离家远、坐飞机、到陌生的地方,但一想到可以在国外讲法文,我就兴奋得不得了,也就抛开了那些顾虑。我在南特待了10天,接待我的家庭对我非常好,只要我需要,就会给我足够的个人空间,让我独处。他们总是鼓励我讲法文,给我创造很多练习机会,不论是玩桌球、海边散步还是悠闲地吃海鲜大餐,我们都讲法文。10天后,我回到家中,除了因为皮肤敏感略有晒伤,可以说是毫发无损。

同年夏天,一个叫延斯的德国男生来我们学校进修英语。因为我是班上唯一一个会讲德语的学生,所以延斯上课的时候跟我坐同桌,课间休息时,无论我到哪儿他都跟着。我喜欢下课的时候有人陪我聊天,和延斯交流的时候,我们会将德语和英语混在一起讲。延斯教了我很多以前我不会的德语词汇,例如,handy(手机)、glotze(电视机)。延斯回国后,我们用电子邮件保持联络,他写英文,我写德文。

我在青春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个子长高了,嗓音变粗了。父母教我使用体香膏,教我刮胡子,但我觉得太难了,感觉不舒服,常常任由胡子长得很长。荷尔蒙也让我改变了对别人的想法和感觉。一个懵懂的少年并不清楚感情是什么,只是想和喜欢的人亲近,却不知道那正是感情的开始。我会靠近其他在操场上的同学,离他们近到我的肌肤能感受到他们的体温。那时我尚不知道什么是个人空间,也并未意识到我的举动会让人感觉不舒服。

从11岁开始,我就被男孩吸引着,几年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是同性恋。班里的其他男生都对女生感兴趣,常在一起讲女生的事情,而我从不这样,但我并不会因此而更觉得自己与他们有所不同——因为我早就知道自己跟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从没因为自己在性别方面与其他男生感觉不同而觉得羞耻,那不是我刻意为之,而是像青春期的身体变化那样,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青春期的时候,别人总是笑话我不能自在正常地跟男性来往,我因此变得更加没有自信,也不可能找人约会。我对学校性教育方面的课程根本不感兴趣,也从不跟人提及我经历过的那种感觉。

16岁,我第一次有了迷恋的对象。那时,我们班只有十几个同学。那一年,班里转来了一个新同学,引起了我的关注。他个子高大,颇有自信,尽管是新来的,但很快就和同学打成一片了,他的性格与我截然相反,然而我们有一点共通之处——都修a级历史。每次看到他,我都会产生异样的感觉:心跳加快、口干舌燥、肠胃翻搅。光是看到他我就心满意足了,如果在教室里看不到他的身影,我就会因为张望他的到来而无法专心听课。

有一天,我走进图书馆时正巧看到了他,就情不自禁地坐在他旁边。我紧张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甚至没做自我介绍,还好他认得我是他的同班同学,点头示意后,他继续看书。我努力地想打破沉默,但没有成功,就这样静默了15分钟,直到上课铃声响起,他起身离去。后来,我想到一个办法,可以从历史学习入手,作为跟他交往的开始。于是,我抄录了那个月的历史课笔记,再次在图书馆看到他时,将厚厚的一沓笔记递给他。他惊讶地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告诉他,我想帮助他,因为他是新生。他向我道谢,然后收下了笔记。后来我又整理了其他笔记送给他,在我保证这并不麻烦之后,他才肯收下。

不过,他还是没有像对待朋友那样对待我,哪怕是跟我说上一句话。我心里为此而惴惴不安,于是将自己的感受写在一张小纸条上,下课的时候,在图书馆交给他,然后马上离开,我实在没有勇气看着他阅读我内心深处的想法。那天放学后,我刚走到校门口就见他站在路边。我想掉头跑开,因为还没有勇气面对他,但太迟了,我们都看到了彼此。我们并肩站着,那一刻虽然短暂,我却感觉到了幸福,仿佛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一样。他将纸条还给我,简单又礼貌地解释说,他不可能成为我希望的那个人。他耐心地看着我,没有生气,没有伤心,也没有马上走开,倒是我垂着头,先走开了。

我带着伤心难过的心情回到家里,唯一可以抚慰我的就是听我喜欢的音乐。在美妙的旋律中,我的心总能找到归宿。我最喜欢的歌手有卡朋特兄妹、艾莉森·莫耶以及海滩男孩。我可以不厌其烦地反复听,用随身听连续几个小时播放同一首歌。

高中最后两年,还发生了别的让我不顺心的事,那就是课程结构和内容发生了改变,让我难以适应。历史课的内容枯燥乏味,还增加了大量作业,我不得不写一大堆尽管知道却不感兴趣的事情。值得安慰的是,历史老师沙斯登非常欣赏我对历史的钻研,他常在下课的时候跟我聊一些我感兴趣的历史话题。此外,a级历史的课程进度很有弹性,学生在课业方面有一定的选择权和自主权。因为班上人很少,授课的内容也还算深入。我最后一学期的期末考试考得不错,但我却提不起精神,因为我无法预料毕业后我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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