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神合而为一是最高的境界,相较之下,神仍旧只是心灵想望对象的状态就略逊一筹。对于这一点,艾克哈特说得很好:“真正拥有神是在心灵之中,不在于规律而持续地想着神。人不能只拥有一个被想着的神,因为一旦思绪停止,这个神也就不复存在。”因此,神秘主义经验的最高境界是人像一块海绵一样吸满了神。在这之后,此人可以再回到世上,去关心俗世的烦恼,因为此时他犹如神的傀儡,他在世间的欲望、动作和行为不再属于他。他所做的和遭遇的事都不会扰乱他,因为“他”并不在这世间,不在自己的欲望和作为之中,他受到保护,一切的事物都无法进入他心中。他真正的人已经到神那里去了,融入神之中,留下来的只是一个机械般的人偶,一个由神所操纵的“受造物”(神秘主义发展到了巅峰总是涉及寂静主义)。
在“坠入情网”的过程中,也有与此相对应的极端情况。当所爱之人有所回应,就会出现一个“融为一体”的阶段,一个“融入对方”的阶段,在此阶段中,双方都把自己的生命之根移植到对方身上,生活、思考、欲望、行为都不是出于本身,而是来自对方。坠入情网之人也不再想着所爱之人,因为他已经跟对方合而为一。就跟所有的内心状态一样,这状态从肢体动作中就能看得出来。固着、入迷、眼里只有对方的阶段符合沉醉和专注的态度,此时所爱之人仍然存在于坠入情网之人以外。在这个阶段,他目不转睛,目光僵直,头部垂到胸前,如果可能的话,身体会蜷缩起来,似乎想努力把身体变成某种向里面凹陷的东西。在封闭的注意力里,我们苦思着爱人的形象。可是一旦达到爱的出神状态,爱人成为我们的一部分,或者应该说她们就是我们,而我们就是她们,此时我们脸上就会绽放出迷人的光彩,洋溢出无比的幸福。目光变得柔和,轻巧地从其他事物上扫过,但并未在任何一物上停留,与其说是看着那些事物,不如说是慈祥地用眼神加以爱抚。同样地,双唇微启、露出微笑,笑意不断溢出,这是傻子的表情,也是入迷之人的表情。由于意识内外都没有可注意的对象,意识失去了自制力,我们觉得轻松,像在漫游,我们所有的活动仅限于任由烟雾从我们的心灵朝着太阳冉冉上升,一如水汽从一片静止的水面上升一样。
这就是“得到恩宠的状态”,是坠入情网之人与神秘主义者共同之处。生活和世界不论好坏都与他们无关,对他们来说不再是问题。在正常情况下,我们所做的和遭遇的事会影响我们的内心深处,成为令我们害怕、烦恼的问题,所以我们会觉得自己的生命是一种需要辛苦平衡的重负。可是,一旦我们把生命核心移到另一个生命中,移到位于世界之外的另一个领域中,这个世界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就失去了力量,不再对我们起作用。当我们在事物之间移动时,我们觉得自己轻飘飘的,毫无重量。仿佛有两个世界存在,它们有着不同却又互相渗透的空间,神秘主义者只是表面上还活在尘世,他们真正的生活却在另一个领域中进行,在那里只有他们和神同在。奥古斯丁在其《对话录》里说:“我想认识神和灵魂。”“没有别的了吗?”“没有别的了。”同样地,坠入情网之人也是以这种状态活在世上,世人只能微微接触到他感受的表层,对他而言不具有什么意义。他决定自己的生活与世上一切无关,也认为将永远如此。
不管是神秘主义,还是爱情,在这种“得到恩宠的状态”中,生活失去了其沉重与苦涩。怀着王侯的慷慨宽容,这个幸福的人对着周围的一切微笑。不过,王侯的慷慨宽容是廉价的,不用费什么力气,这是一种谈不上慷慨的慷慨,而且是出于蔑视。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人之所以对于无害的较低等人友善,只是因为他不跟他们来往,不跟他们生活在一起。最大的蔑视不是高傲地指责别人的缺点,而是高高在上地以蔑视的眼光去看他人。因此,在神秘主义者及心满意足的情人眼中,一切都很美,一切都值得去爱。因为,当他在出神之后再回来观察事物,他看到的不是事物的本象,而是映象,映照在对他而言唯一存在的事物上:神或是所爱之人。他用这面奇妙的镜子来观察事物,这面镜子会添上事物所缺少的美。如同艾克哈特所说的,放弃万物的人将在神之中重得万物。就像一个人背对着一片风景,却发现那片风景倒映在大海平滑的表面上。亦如圣十字若望的有名诗句:
满溢着神的恩宠
他匆匆行过树丛
只朝向那片光亮
来自他纯净的面容
伟大的神美化了万物
神秘主义者如同吸满神的一块海绵,把自己稍微压靠在万物之上,神就流淌出来,赋予万物光泽。爱中之人亦然。
但是,若要感谢神秘主义者或坠入情网之人这种宽容慷慨的话,那就错了。他赞美别人是因为他基本上不在乎他们,他只是从他们之间穿过。其实这些事物若是耽搁了他太多时间,对他而言就是种打扰,就像民众的崇敬之于王侯一样。圣十字若望很精彩地表达出这一点:
爱人,把它们挪开!
我的行走如同飞翔。
此种“得到恩宠的状态”的幸福之所以出现,都是因为那人置身于世界之外,也置身于自身之外。这是ex-tasis(出神)一词的字面意义:在自己和世界之外。在此我想指出世人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类人觉得幸福乃是忘我,另一类则正好相反,他们在感觉到自我时觉得满足。要让自己处于忘我状态有多种不同的方法,从烈酒到神秘主义的出神;同样地,能够让我们感觉到自我的方法也很多,从洗澡到哲学。这两类人在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截然不同。对于忘我之艺术的拥护者来说,审美的享受在于心灵的悸动。对于另一类人来说,要体会真正的艺术经验必须保持精神的平静,以便我们做出清晰冷静的观察。
有人问法国诗人波特莱尔他最想在哪里生活,他说:“任何地方……只要不是在这世上。”这是一个追求忘我之人的回答。
一心追求忘我导致各种形式的放纵:酒醉、坠入情网,诸如此类。我的意思并不是它们都具有同等的价值,只是要指出它们都来自同一个枝干,根源是纵欲。人企图摆脱感受到自我时的沉重,从而逃进另一个存在之中,希望从那里得到保护和带领。因此,神秘主义与爱情都使用劫持和诱拐的意象,这也不是偶然。被诱拐意味着并非用自己的脚行走,而是被某人或某物带着走。劫持是爱情最原始的形式,在神话中以半人马的形象保存下来,半人马追猎仙女,把她们扛在自己的背上。
在罗马的婚礼仪式中仍保留着诱拐的风俗。新娘不是用自己的脚走进屋里,而是由新郎抱进去,让她的脚不碰到门槛。神秘主义修女的恍惚出神及坠入情网之人的失神是此一现象象征性的升华。
催眠是人类心理另外一种异常状态,如果我们把出神与“爱”拿来跟催眠做比较,那么前两者之间出人意料的相似就显得更为严肃。
一再有人指出神秘主义与催眠之间惊人的相似之处。两者都会出现精神恍惚和幻觉,甚至在身体上出现相同的副作用,例如失去知觉和强制性昏厥。
另一方面,我一直猜测在催眠和坠入情网之间有特殊的相近之处,但我从不敢把这个想法说出来,我之所以这样猜测,是因为我认为催眠也是一种注意力的现象。不过据我所知,还不曾有人从这个角度来研究催眠,尽管从心理层面来看睡眠显然跟注意力的状态有关。克拉帕雷德在许多年前指出,我们能否入睡取决于我们是否能不在乎周围所发生的事,而把注意力关掉。凡是有助于入睡的技巧都在于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个对象或机械性的活动上,例如数羊。正常的睡眠就跟出神一样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自动催眠。
不过,当代最敏锐的心理学家席尔德就认为催眠与爱情之间极为相似。我将试着叙述他的想法,虽然他的出发点跟我大不相同,但他的想法可以补足关于坠入情网、出神状态与催眠三者之间关系的研究。
坠入情网与催眠之间第一组相似之处如下。
导入催眠状态的那些操纵手法都具有性的意义。犹如爱抚一般温柔地抚摸被催眠者的双手,恳切而令人安心的言语,慑人的目光,有时候还加上带有命令的手势和声音。接受催眠的女性在进入睡眠状态或是刚醒过来时,往往会流露出性兴奋或性满足时特有的恍惚眼神。被催眠者常说自己在那种恍惚状态中感觉到一种温暖、舒服的美妙感觉,也有不少人明白说出有性体验的感受。这种爱意是针对催眠者而发的,有时候被催眠者会毫不掩饰地把催眠师当成求爱的对象。偶尔被催眠者的性幻想会混合成错误的记忆,从而指控催眠者对他们非礼。
在动物界的催眠术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有一种蜘蛛,母蜘蛛会吞食追求他的公蜘蛛。唯有当公蜘蛛用他的螯掐住母蜘蛛腹部的一个特定部位,母蜘蛛才会一动也不动地任由公蜘蛛完成交配的过程。
在实验室里,只要碰触母蜘蛛腹部这个部位,就能重复麻痹的过程,母蜘蛛会立刻进入一种催眠的状态。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只有在母蜘蛛的发情期才能得到这种结果。
在进行上述观察之后,席尔德得出结论:这一切让人不由得揣测,人类的催眠也有辅助性欲的功能。接着他不可免俗地转入心理分析,没有对催眠与“爱”之间的关系作更进一步的说明。
对我们来说,他对被催眠者心灵状态的描述比较具有启发性。根据席尔德的说法,在催眠中被催眠者的意识回复为儿时状态,乐意委身于另一人,在他的权威下休憩。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关系,催眠师就不可能影响被催眠者。因此,凡是能够提升催眠师权威的事物(例如名望、社会地位、有威严的外貌)都能让他更容易施展催眠术。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不想被催眠,那么催眠就无法进行。
这些叙述可以全盘套用到坠入情网之人的身上。之前我曾指出,坠入情网也总是当事人自愿的,而且包含委身于另一人及在对方那里休憩的愿望,此一愿望本身就让人感到幸福。至于回到相当于儿时的精神状态这一点,可与我称为“意识的窄缩”相提并论,即注意力范围的缩小与贫乏。
我不懂席尔德何以一字未提注意力的运作,催眠的技巧明明就在于让注意力集中在一件物体上,例如一面镜子、一个钻石棱角或一道光线。不同性格的人适合接受催眠的程度,就跟他们坠入情网的程度相当。
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比起男性,女性是较佳的催眠对象,而女性也比男性更容易真正坠入情网。不管还有哪些理由可以解释这件事,主要的原因无非是两性的心理注意力结构不同。在相同的条件下,比起男性的心灵,女性的心灵比较容易窄缩,理由很简单,因为女性的心灵更能收拢在一起,更为专注,也更有弹性。之前我已经提过,注意力的职责在于给予心灵一个架构、一种划分。高度统一的心灵才会有高度统一的注意力。可以说,女性的心灵只绕着一个注意力的轴转动,在她生命的每一阶段,这个轴都只停留在一个对象上。要将她催眠,或是使她坠入情网,只需要抓住她的注意力的这个轴即可。相对于女性心灵集中的结构,男性的心灵总是有好几个中心。就心智而言,一个男人越是男性化,他的心灵就越是分散,仿佛被分成各自隔开的抽屉。男性的心灵总有一部分完全献给政治或事业,另一部分充满求知上的好奇,再有一部分则是情爱的想象。男性缺少将注意力统一的倾向,导致他们的注意力极其分散,指向各种不同的方向。男性习惯生活在这样多样化的心灵状态中,生活在许多不同的精神领域里,而它们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关联,因此,如果有人在其中一个领域截获他们的注意力,其实没有什么用,因为他们可以在其他领域里仍然继续不受阻拦地自由活动。
恋爱中的女子清楚感觉到她所爱的男子从不曾完全在她身边,这一点往往令她气恼。她发现他总是有点心不在焉,仿佛他在到她这儿来的时候,把心遗落在世界各地。反过来说,凡是感觉敏锐的男子想必不止一次感到惭愧,因为他无法像女性一样无条件地、全然地投入到这份情感中。因此,男性在爱情中总是自觉笨拙,达不到女性赋予爱情的那种完美。
据此,同一个原理就足以解释女性对神秘主义、催眠和坠入情网的倾向。
再回到席尔德的研究上,就能看出他在爱情与催眠的相似上加了一个值得注意的重要事实,这事实具有生理的性质。
催眠的睡眠说到底跟正常的睡眠没有区别,因此,一个想睡觉的人是绝佳的催眠对象。睡眠功能似乎和大脑皮质的某部位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即所谓的第三脑室,睡眠障碍和嗜睡性脑炎都与这个器官的变化有关。席尔德认为催眠的生理基础就在于此。但是第三脑室同时也是“性欲的节点”,许多性障碍都源于这个部位的病态变化。
我并不怎么相信心理现象与大脑中特定部位相关联。要相信一个脑袋被砍掉的人无法再思考和感觉,这很容易,可是如果我们想把每一种心理功能所对应的在大脑中的位置找出来,这就不容易了。这种企图注定要失败,而最简单的原因在于我们对于各种心理功能之间的关联、进行时的秩序及相互依赖的关系所知不足。我们在描述时可以很容易地把一项心理功能隔离出来,称之为看、听、想象、回忆、思考或注意,可是我们不知道在“看”之中是否已经掺有“思考”,也不知道“注意”是否涉及“感觉”,或是“感觉”也涉及“注意”。如果各种功能之间没有确切的划分,那么要分别标出它们在大脑中的位置就很困难。
然而,这份怀疑是为了鼓励科学家进行更深入、更严谨的研究。例如,依照席尔德的说法,睡眠、催眠与爱情共享一个大脑皮质部位,那么研究大脑的科学家就该检查注意力是否会在这个大脑皮质部位引起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反应。由于催眠、爱情与出神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似之处,可以推测出在神秘主义的出神状态中也有第三脑室的参与。倘若果真如此,那么在出神之人的自白与神秘主义的叙述中何以一再使用与爱情有关的词汇,这个问题就能得到最终的解答。
心理学家阿勒斯在马德里的一场演讲中表示,他不认为神秘主义源自于两性之爱,或是两性之爱的一种升华。我认为他的看法十分正确。
神秘主义过去喜用的情爱理论充满令人厌烦的陈腔滥调。不过对我来说,问题不在这里。我并未宣称神秘主义是源自于“爱”,只表示两者有共同的根源,而且两种心灵状态类似。意识在这两种状态中的表现形式几乎相同,也在感觉中唤起同样的共鸣,神秘主义与爱情的词汇都在传达这种共鸣。
在这一章的最后,我想再次提醒读者,我在此章中所描述的只是整个爱的过程中一个特定阶段,亦即“坠入情网”。至于“爱”则是人类更深、更广、也更严肃的一项成就,但相形之下比较不激烈。凡是爱都会经过“坠入情网”的炽热,相反地,在“坠入情网”之后不见得必定会有真爱发生,所以切勿把部分跟整体混为一谈!
世人喜欢用爱情的激烈程度来衡量爱的价值,本章就是为了驳斥这种普遍的错误而写。激烈是“坠入情网”的特质,跟爱本身无关,而坠入情网是一种次级的心灵状态,接近机械化,即使没有爱的真正参与也能产生。
爱情之不够激烈的确有可能是源自于当事人的软弱。不过,撇开这种情况不谈,我必须要说,一种心理行为在心灵的高下秩序中所处的位置越是低下,越接近盲目的生理作用;离心智越远,也就会越激烈。反之,随着心智参与的程度提高,情感就会渐渐失去机械化的激烈。饥饿之人的饥饿感永远会比正义之人的正义感来得强烈。
爱之对象的选择
一
人类的性格最重要的核心不是源自想法和经验,也不是由性情所构成,而是由某种更加细微、更难以掌握的东西所组成,这种东西的存在先于性情、想法和经验。人类就像一个天生的好恶系统,每个人都带有这样一套系统,跟旁人的系统或多或少相似,就像一个由好感与反感构成的电池,充饱了电,准备好去进行“赞成”或“反对”。我们的心像一部机器,选择性地对事物加以偏爱或摒弃,也是性格的载体。在尚未认识世界之前,心就驱使我们朝向某个方向或某种价值。因此,我们对于那些具有我们所偏好之价值的事物很敏感,对那些无感的价值则视而不见,就算两者间的价值相等或者后者更高。
要知道,在与他人的共同生活中,我们最在意的莫过于弄清楚对方的价值观,即他的价值判断系统,这套系统是他最终的根本,是其性格的基础。同样地,历史学家若想了解一个时代,首先得了解主宰该时代之人的价值标准。否则文献中所记载的事实和陈述就是死的,只是谜题和难解的文字。旁人的言行对我们来说也一样,在尚未看出其言行背后所隐藏的原因,以及该原因背后的价值观之前,它们都是谜。深层的原因与核心的确是隐藏的,就连对怀带着此一核心的我们来说都有一大半是隐藏的(或者应该说是这个核心怀带着我们)。它在暗中起作用,躲在性格黑暗的地下室里,我们很难看见,一如我们很难看见自己脚下踩着的土地,眼睛无法看见自己。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还有一大部分是善意的伪装,是自己演给自己看的。我们假装出不同于本质的存在方式,而且是很诚实地假装,不是为了欺骗别人,而是为了让我们在自己眼中值得尊重。我们是饰演着自己的演员,社会环境和我们的意志通过表面的影响来决定我们的本质,操控我们的言语和行为,有时候排挤了我们真正的生活。如果有人花一点时间来分析自己,他就会吃惊,说不定是震惊地发现,“他的”想法和感觉中有很大一部分不属于他,不是自然而然地发自内心,而是从社会环境中落在他心灵外壳上的公共财产,就像路上的灰尘落在行人身上一样。
因此,要探索他人心里的秘密,言行不是最好的工具。言语和行为都由我们掌握,可以是虚伪的。一个通过犯罪累积财富的坏人也许有一天会做出一件好事,但他仍旧是个坏人。比起言语和行为,更应该去注意那些看起来不太重要的东西:姿态和表情。正因为姿态和表情并非刻意流露,它们能意外地透露出心底深处的秘密,而且准确地将之反映出来。
不过,就在人生的某些情境或瞬间,人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根本性格的一大部分。爱情就是这样的一种人生情境。不论男女,对爱人的选择都能揭露出他或她的基本性格。我们偏好哪种类型的人,就彰显出自己心灵的特质。爱像是一阵浪潮,从心灵深处涌上来,当这股浪潮抵达我们看得见的生活表层,就会把底部的海草和贝壳一起冲上来。了解大自然的人便能根据这些来自海底的东西描绘出海底的景象。
说到这里,会有人想拿一般经验来反驳我,说我们认为十分出色的女子往往会喜欢上鲁钝而平庸的男子。但是,做出这种判断的人几乎总是为表象所欺骗。他们此言是从远处而发,但爱情是一种编织得再细致不过的布料,只有在很近的地方才能看得清楚。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好感只限于表面,实际上并不存在。从远处观之,真爱与假爱的姿态相同。不过,如果那的确是真爱,我们该如何看待它呢?只有两种可能:若不是那个男子比我们认为的更有价值,就是那个女子不如我们以为的那么好。
谈到所谓的“性格”,我曾经一再在谈话中和课堂上提出上述想法,而我发现这总是会先引起一阵反驳和抗拒。既然该想法本身并无伤人或尖刻之处,(为什么我们不能坦然承认爱情彰显出自己隐藏的本性)这种不自觉的反对就仿佛证实了其真实性。我们自觉在一个未受掩护的部位遭到突袭,而我们一向讨厌被别人根据不小心流露出来的本质来评断。别人趁我们不注意时逮住了我们,这令人愤怒。我们希望能事先收到告知,好让我们像在拍照一样,能够摆好姿势,让别人根据有意识摆出来的态度来下评断,这就是一般人会害怕快照的原因。但是事情很清楚,若要研究人类的内心,最引人入胜之处就在于趁人未曾料到时钻进其内心,当场把他的心逮个正着。
假如人的意志能够完全取代其自发反应,那么也就缺乏潜入人心底的诱因。然而,意志只能暂时阻挡自发的反应。就漫长的一生而言,意志对性格的干预可以说几乎毫无效果。人的本质容许通过意志来做某种程度的造假,在这个范围内,可以合理地称为使生命更为丰富和完美,而不称为造假,这是心智——理智与意志——揉捏我们原始本质时留下的指印。我们固然尊重心智力量美妙的干预,但也必须节制我们的期望,不要以为心智力量的影响能够超越那个程度。一旦超出范围,真正的造假就开始了。一个毕生都违反本身自然倾向的人,天生就倾向于虚伪。的确有人虚伪得很诚实,或是生性造作。
当代心理学越是深入探究人性,就越加发现意志和心智一般而言并不肩负创造的任务,而只负责指挥。意志不会移动,只是约束着有如植物般自我们心灵深处冒出来的冲动,这些冲动先于意志而存在。意志的干涉属于消极性质。倘若有时候看起来并非如此,那么原因在于:在倾向、嗜好和欲望错综复杂的关系里,其中一方往往会对另一方形成阻碍。当意志突破了这层阻碍,允许之前受阻的倾向自由涌出、完全伸展,这时意志便看起来仿佛具有一种积极的力量。然而,仔细加以检视,会发现意志只是打开了闸门,让原本即已存在的冲动宣泄出来。从文艺复兴时期以来,人类最大的错误在于相信笛卡儿的说法,认为我们是靠着意识而活,亦即人类本质的一小部分,能够清楚看见的那一小部分,意志在其中发生作用的那一小部分。声称人是理性而自由的,这种说法在我看来近乎谬论。我们固然拥有理性和自由,但这两种能力只构成我们整体本质外部一层薄薄的表皮,而此本质的内部既不理性也不自由。甚至,构成理性的观念是现成的,来自位于意识下方的黑暗深渊。同样地,在心智明亮的舞台上,欲望犹如演员,已经穿上戏服,念着台词,从神秘的朦胧背景中走出来。如果认为剧场就等于在灯光明亮的舞台上演出的那出戏,那就错了。同样地,如果说人类是靠着意识和心智而活,我认为这种说法至少是有失准确。事实上,撇开意志那些肤浅的干预不谈,驱动我们的是一种非理性的生活,它通向我们的意识,且源自那个隐藏的洞穴、看不见的深渊,那才是真正的我们。因此,心理学家必须成为潜水夫,潜入人类言语、行为、思想的表面之下,凡是言语、行为和思想都只是被导演出来的,重点藏在这一切的背后。对观众来说,看到哈姆雷特在赫尔辛格的城堡露台上流露出恍惚的神情就够了,心理学家则等着他退下舞台,好在帷幕的阴影中研究那个饰演哈姆雷特的演员是谁。
因此,心理学家很自然地会寻找裂缝和活板门,好让他进入别人的内心深处,而爱情就是这样一个活板门。那位希望别人认为她与众不同的女士想要蒙骗我们却徒劳无功,我们看见了她爱着某先生,而某先生既庸俗又粗鲁,只在乎他的领带是否完美,他的劳斯莱斯是否光亮。
二
我们在选择爱的对象时显露出最真实的内心,这个想法会招来几种反对意见,也许其中有些足以动摇此想法的真实性。不过,那些被提出来的反对意见,在我看来不切实际、也不够严谨,失之草率。大家忘了,爱情心理学只能以微观的方式进行,心理学研究的对象越是与内心有关,细节就越重要,而爱是一种最为内在的现象。也许只有一种经验比爱更为深刻,亦即可称之为“形而上的感受”经验,也就是我们对于宇宙最重要、最根本的印象。
这个“形而上的感受”是我们所有其他行动的基础与支柱,不管是什么样的行动。人人都有这个感受,只不过并非人人都同样明白自己怀有它。我们对于整体现实最原始的态度会决定世界和生活带给我们的滋味。我们其余的思想、感觉、欲望都是在这个基本态度上移动,以它为基础,沾染它的色彩。这种原始的生命感受在爱情经验的形态中最为直接地表现出来。根据爱情经验的形态,我们得以推测出旁人把他的生命投向何处,而这是最值得探索的事。我们要知道的不是他人生活中的小故事,而是他把自己的生命押在哪张牌上。我们全都隐隐知道,在我们的本质中,在比意志掌控的层次更深的层次里,已然决定了我们所属的生命类型。经验和反复思量毫无用处,我们的心紧紧依附着既定的轨道,以本身的重力绕着艺术、政治野心、感官欲望和金钱转动,就跟一颗行星一样固执。一个人在旁人眼中的生命往往不合乎他内在的天性,宛如带着令人惊奇的假面具:这个生意人其实是个重视感官享受的人,那个作家的野心其实是看重政治权力。
普通的男子几乎“喜欢”所有他遇到的女性,此现象足以凸显出爱情的选择是更深一层的选择。我们只要小心,别把爱跟喜欢混为一谈。一个漂亮女孩走过时刺激到男性的感官,而男性的感官要比女性的更容易受到刺激(这样说是对男性感受力的一种赞美),这种刺激使他不自觉地想接近那个美丽的女孩。这种回应是如此自然,如此机械化,以至于就连教会也不敢将之视为罪过。从前的教会是个杰出的心理学家(很遗憾,过去这两百年来,教会变得如此退步),因为教会能清楚看出凡是“最初的冲动”都是无辜的。因此,当有女子从他面前婀娜走过,男性受到吸引而起的最初的冲动亦属无辜。如果没有最初的冲动,也就不会有其他的一切——既没有善也没有恶,既没有恶习,也没有美德。尽管如此,“最初的冲动”这个说法尚未道出一切。之所以称为“最初”的冲动,是因为这种冲动来自受到刺激的表层,那人的内心并未参与。
事实上,几乎每个女子都会在男性身上产生的吸引力通常并不会引起响应,或只是引起负面的响应。这种吸引力宛如本能对性格核心发出的信号,如果核心对在表层吸引着我们的人萌发出爱慕之情,这个响应才是正面的。爱慕之情一旦萌发,就会把心灵的轴心跟外部的感受联结在一起;换句话说,我们不再只是表面上受到吸引,而是用自己的双脚朝着这股吸引力走去,把整个生命投入进去。简而言之,我们不再只是被动地受到吸引,而是主动参与其中。两者之间的差异很大,就像一个人是被拖着走,还是主动地走。
这种主动参与就是爱;它比较我们感觉到的无数吸引力,把其中绝大部分排除在外,而在其中之一停留。在本能的宽广范围中,可以说爱做出了一种筛选,在此可看出本能所扮演的角色。同时也看出本能所受到的限制。如果想要厘清爱情的领域,首先必须界定性本能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说男女之间的真爱与性完全无关,这种说法很愚蠢,但是认为爱情就等于性欲也同样愚蠢。两者有很多差别,我只提出一个最基本的,即本能倾向于无限扩大能满足它的对象,爱却有专一性。这种相反的倾向在一件事上即可清楚看出,亦即对一个特定女子的爱慕能让男性不再受其他异性吸引。
因此,爱就其本质而言即是选择。由于爱来自一个人的核心,自心灵深处升起,决定爱的选择原则也就是最内在、最秘密、塑造出我们个人性格的价值判断。
前文中提到,爱仰赖细节而活,以微观的方式进行;本能则是宏观的,被一种整体印象所唤起。我们可以说,本能与爱跟其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同。刺激本能的美丽很少会唤起爱情,假如并未动情之人跟坠入情网之人比较同一个女子在他们眼中的美丽之处,他们会惊讶于彼此意见的不一致。未动感情之人会看出脸部和身形大致轮廓的美,也就是一般人所认为的美。对于坠入情网的人来说,所爱之人的大致轮廓、从远处即可辨识的整体形貌已然模糊而不复存在。如果他够诚实,他就会赞美她身上一些不相关的小小特质,像是眼球的颜色、嘴角、音色等。
他若是分析自己的感觉,随着这份感觉的轨道,从内心朝向所爱之人移动,就会发现爱缠绕在那些小小的特质上,并时时刻刻以此来喂养自己。因为,爱的确不断地喂养自己,吸满了爱的理由,通过看着所爱之人的美,不管是真正的美,还是想象出来的美。爱活在一种不断自我确认的形式中(爱是单调、固执而迟钝的;一句话就算再有见地,也没人受得了听着别人一再复述,可是恋爱中人却希望一次又一次听见爱人说爱他。反之,如果一个人并不爱对方,那么对方的爱就会由于这种难以忍受的单调而令他不耐烦)。
指出外貌及神情的细节在爱情中扮演的角色,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这些细节最能彰显出我们所爱之人的真实本质。当然,另一种美(从远处就能看出的美)并非完全不具有表达的意义,它也把内在的生命呈现于外,但那种美主要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一种客观的魅力,亦即“美丽”这个词的含义。依我之见,若以为有人会对这种显然之美倾心,那就错了。我常注意到,男人很少爱上完全符合自己审美标准的女性。在每一个社会里都有几个“公认的美女”,在剧院或是宴会上大家会去注意这些女性,如同注意公共场所的纪念碑,可是她们很少是某个男子热爱的对象。这种美明显是审美上的美,以至于把那个女子变成了一件艺术品,跟他人之间产生了距离,离得很远。大家欣赏她们(欣赏本来就以距离为先决条件),可是并不爱她们。想亲近她的渴望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存在,但这种渴望却是爱情的先锋。
在我看来,真正唤醒爱情的特质并非外形上的匀称或完美,而是表达出某种生命形态的妩媚。反之,当我们的心出于虚荣、好奇或蒙昧而卷入一份假爱之中,针对对方某些特质而隐隐感觉到反感就表示那并非真爱。而对方的脸部从标准美的角度来看若显得不匀称或不完美,只要没到畸形的地步,都不会动摇爱。
美的概念就如同一块昂贵的大理石板,压住了爱情心理学能探讨出的一切细致和丰富。如果有人说,某个男子爱上了一个他认为美丽的女子,大家就认为这说明了一切,但严格说来,其实什么也没说明,这个错误来自柏拉图的遗绪(古希腊哲学渗入了西方文明的哪些层面实在难以估量,即便是最普通的人也会使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葛学派的语汇和概念)。
是柏拉图把爱跟美永远连在一起。只不过对他而言,“美”并非指身体的完美,而是泛指完美,在古希腊人眼中代表一切有价值的事物,某种程度上指的是一种形式。美即是“善”,这种独特的用字把之后所有关于爱的思考都导入了歧途。
爱要比醉心于一张脸的轮廓和脸颊的红晕更为庄严,也更有意义;爱是对某种人性形态的肯定,此一形态象征性地呈现在脸部的细节、声音和姿态中。
柏拉图说爱是在美中生育的欲望。“生育”等同于创造未来,“美”等同于最好的生活。爱包含了与某种人类生命类型的内在连接,它在我们看来是最好的,而我们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现这个类型的雏形。
敬爱的女士,这番话听起来也许抽象、混乱而不切实际。不过,在这个抽象概念的引导下,我却从你刚才投向甲先生的目光里发现了一件事——生活对你的意义是什么。让我们再喝一杯鸡尾酒吧!
三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一个男人在一生当中会爱好几次。撇开那些当事人可以自行解答的实际问题不谈,这引发了许多理论上的思考。举例来说,接连发生的多次爱情是否在本质上符合男人的天性,还是说这是种缺陷,一种留在男性体内原始而野蛮的残余物,应该加以谴责?一生只爱一次是完美而值得追求的理想状态吗?就这点而言,在一般的男性和女性之间可有任何差别?
现在我想避免去回答这些危险的问题,不擅自对此表达个人意见,只是单纯地接受不容争辩的事实,亦即男性几乎总是会爱好几次。由于我们关心的是爱最纯粹的形式,姑且撇开同时爱上多人不提,只看先后爱上这一种。
我前面说过,对爱之对象的选择揭露出了一个人的本质,这岂不是跟男性一生中会爱好几次的事实严重抵触?不无可能。不过,我首先得提醒读者一个平凡的事实,亦即爱情经验的多次性可以分为两类。有些人在一生当中爱过不同的女子,但显然都坚持选择同一类女性,有时候她们就连身体外貌都很相似。这背后隐藏着一种忠贞,在许多女子的形体之中,其实就类别而言,所爱的女子只有单单一种,这种情形经常发生,为我所捍卫的概念提供了最直接的证明。
不过,在其他情况中,一个男子先后爱上的女子,或是一个女子先后爱上的男子,属于十分不同的类型。从我提出的假说来看,这等于意味着一个人的基本性格会随着时间而改变。这样深入我们本质根源的改变可能发生吗?这个问题对于研究性格的科学来说很有意义,说不定是最重要的问题。19世纪下半叶的人通常认为性格的形成是由外而内,从人生经历、经验中产生的习惯、环境的影响、命运的变化及生理状况沉淀而来。根据这种说法,并没有先于生命事件而存在的个人本质和内心状态,能够独立于这些事件之外。犹如滚雪球,我们是由走过道路上的尘埃积累而成。对这种思考方式来说,既然性格并不具有基本核心,自然也就不会有根本上的改变,因为所谓的性格本来就是不断在改变,它如何形成,也就如何改变。
但是,我认为事情正好相反,说我们是由内而外地生活比较正确。我有重要的理由,此处无法详述。在遭遇外在的命运之前,我们内在的人格基本上已经成形。人生中的偶发事件固然有可能稍微影响内在人格,但内在人格对于偶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更大。凡是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倘若与我们的本性不符,往往无法渗入我们的内在。可是有人会说,若是如此,也就不会有大幅的改变,我们生来是什么个性,死的时候就也会是什么个性。
其实不然。我的观点具有足够的弹性,可以适应事实的各种情境,能把由外在事件引发的小改变与深刻的转变区分开来。深刻转变所遵循的并非偶然的动机,而是性格内在的法则。这样说吧,如果我们把改变理解为一种发展,那么性格就会改变。一如每一种生物组织,发展是由内在的原因所产生、所指挥的,它们遵循着该生物的天性,而天性乃是与生俱来的,就跟其性格一样。读者想必有这样的经验,有时候旁人的改变看来漫不经心而且毫无道理,除非是另有隐情;而另一些情况中,改变在各种意义上完全与成长相符,犹如新芽会长成树木,秃枝会再发出新叶,花谢之后便会结出果实。
这就是我对先前反驳意见的回答:是有些人不会自我发展,性格相对而言不会改变(一般来说是生命较不丰富的人,小市民的典型),他们对爱情对象的选择不会改变,总是落在同一种类型上。但也有一些人具有丰富的性格,有许多种可能性和不同的使命,依序等待开展的时刻,我们几乎可以说这才是正常的情况。人格在一生中会经历两三次大转变,宛如同一个轨道上的不同阶段。今日之生命感并未失去与昨日之生命感的连接,仍然具有连贯的相同性质,但有一天,我们发现自己的性格进入了新的阶段,发生了新的变化。这就是我所谓“具有深刻影响的改变”,既不多,也不少,仿佛我们的内在本质在这两三个时期当中把自转轴偏转了几度,转移到宇宙的另一个象限,朝向另外的星座。
一般人会经历的真正爱情关系,其次数就与这种转变的次数相同:两次或三次。这岂不是饶有深意的巧合吗?此外,每一次爱情关系出现的时间就跟性格发展的不同阶段相关,这不也是个具有意义的巧合吗?因此,若把爱情经验的多次性视为我所提出理论最确凿的证明,我觉得并不算过份。对另一种类型女性的偏好正好适应了另一阶段的生命感。在新阶段,我们的价值观或多或少地改变了(但仍以隐藏的方式与旧的价值观维持和谐),从前我们不曾看重、甚至不曾注意到的价值凸显出来,而男子对爱情对象的选择也出现了新的模式。
要把这个想法说清楚,只有小说才是合适的工具。我读过一本小说的片段(这本小说也许永远不会出版),书中阐述的正是这个主题:通过一名男子的爱情经验来描述他的深刻发展。有趣之处在于作者既想要呈现人物性格上持续的一致性,也想同时呈现其性格转变的各个不同阶段,试图解释这些转变的鲜活逻辑及产生改变的必然性。在每一个时期,该男子把那股自我开展的生命力都集中在一名女子身上,如同探照灯和光线在浓密的大气中形成的影像。
四
爱是一种选择,它要比一切蓄意的选择具有更大的作用,这种选择并不自由,而是取决于一个人的基本性格。如果坚持心理学对人的诠释,这个想法会从一开始就让人觉得难以接受,但我认为心理学对人的诠释已经过时,需要加以取代,它显然高估了巧合与机械性的外在事件对于人生的影响。
大约60年前,科学界人士研究出此观点,创造机械论的心理学。一如其他的新知识,相关观念要经过一个世代以后才进入受过一般教育的人的意识中。如今,若有人想把事物看得更透彻一点,就会发现许多人的脑袋里净是这些陈旧的观念。不管我在此提出的论点正不正确,势必会跟反向而行的一股思潮起冲突。大多数人已经习惯认为交织成生命的事件本身没有意义,无所谓好坏,只是由巧合和机械化的宿命组成。
任何理论若是贬低上述两种因素在一个人命运中所扮演的角色,而试图找出根植于个人性格的内在法则,就会断然遭到拒绝。一大堆错误的观察(指对于自己与旁人爱情关系的观察)阻塞了道路,让我所提出的观点没有机会进入人心、得到理解和评断。再加上读者习惯于误解作者的意思,总是把一些想法强加于作者的想法之上。我所听到的反对意见大多属于这一类,其中最常听到的说法是:如果我们所爱的女子都是能够反映我们内在本质的人,那么爱情就不会如此经常带来不幸,也不会有不幸的爱情。由此可知,这些读者擅自把我所捍卫的观点(亦即在爱人者与所爱的对象之间存在着一种心灵的亲睦)与随之产生的幸福连接在一起了。
我却认为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关联。一个十分虚荣的男子(如属于世袭贵族阶层的男子多半如此,就算他们很潦倒也一样)会爱上一个同样虚荣的女子,这样的选择必然会产生不幸的结果。可是我们别把选择的后果跟选择本身混淆了!在此我想顺带回答其他几个经常重复被提出的疑虑,它们都十分基本而明显。有人说,在许多情况下爱人者弄错了:他以为自己选择的是什么样的人,后来才发现其实不然。在流行的爱情心理学中不是常听到这种老套的话吗?假如这种说法正确,错觉就几乎是常态了。这就是我和他们意见分歧之处。爱是人类生活中最深刻、最严肃的一件事,若有理论假定爱情几乎总是一种错觉、一种纯粹的荒谬和品位的错乱,除非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则我无法接受。
我不否认这种情形偶尔会发生,一如它也会出现在我们的感官经验中,但这无损于我们对自己正常知觉的确知。但倘若有人坚持把错觉视为常见的事实,那我得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它源自不充分的观察。在这些所谓“错看了对方”的情况中,事实上多半并未出现错觉:对方自始至终都是同一个人,只是我们后来为了因对方本质而产生的后果受苦,就声称自己错看了人。例如家世良好的马德里女孩爱上一个男子,因为他散发出一种放荡不羁的气质,这样的事屡见不鲜。他能处理任何情况,总是有办法解决问题,他的满不在乎和自信令人佩服,事实上是因为他对人对神都毫无敬畏之心。我们不能否认,乍看之下,这类男子的灵活本性赋予他们一种魅力,是一些较有深度的人通常没有的。简而言之,他们属于追求享乐的人。女孩在男子尚未开始追求享乐之前爱上了他,之后他典当了她的首饰,离开了她。女孩的闺中好友安慰她,说她“错看了”对方,但是在她内心深处,她很清楚事情并非如此。她从一开始就料想到这种可能,而这预感也是她爱情的一部分,是那个男子身上最吸引她的地方。
我认为我们应该逐渐扭转大众对爱这种美妙情感的观念,因为爱情变得愚蠢而沉闷,尤其是在这座伊比利亚半岛上。爱情是人类生命里的美妙泉源,应该除去混浊的杂质,让它彰显出来,毕竟这样的泉源并不多。所以,若想弄清楚经常出现的戏剧化爱情事件,就让我们少用“错看了对方”这种假说。
一般人往往认为一个人之所以爱上另一个人是因为对方的身体样貌,由于从身体无法推断出心理,所以错误可能产生,而我们无法说在两人的内在本质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亲近。我不同意这种身体与心理的区分,这种区分也是上一个时代的一大执念。认为我们在看见一个人的形象时“只”看见身体,这完全错误。仿佛我们事后透过魔法,不知怎地替那物质的东西添上了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心灵。但事实正好相反,我们要费极大的力气才能把身体跟心灵分开来想,而这往往很难做到。
不只是在人类的社群中,即便是与其他任何一种生物相处,我们对其形象的外部感知同时也是对其心灵或近似心灵之物的内部感知。我们从小狗的哀鸣中感受到它的痛苦,在老虎的眼睛里看出它的残忍,因此我们把石头和机器跟有血有肉的生物加以区分。生物在本质上是一个充满心灵电流、充满性格的有形躯体。有时候会有模棱两可的情况出现,我们在感知那个陌生的心灵时会弄错,可是我要再说一次,例外不能否定正常的情况。当我们遇上另一个人,他内在的天性立刻向我们显现出来。随着每个人生来目光锐利的程度不同,这种对旁人的理解可能或深或浅,但若是少了这种理解,就不可能有最基本的社会生活,人与人之间也将无法相处。我们说的每一个字,做的每一个手势都会有冒犯对方的危险。若跟聋人交谈,我们会特别意识到听觉这个天赋。同样地,我们也会注意到一个人对其他人具有直觉,如我们碰到了一个举止不得体的人——在西班牙文里我们说这个人没有tacto,这个说法很妙,因为tacto也有触觉、感觉之意,暗示着内部感知的那种感觉,从而由此感觉我们仿佛在摸索陌生的心灵,感觉其轮廓,感受其性格的柔软或粗糙。大多数人只是缺少表达的天赋,无法“说出”在他们面前的是什么样的人。不过,无法“说出”并不表示他们看不出来。“说出”某件事意味着用概念把某件事表达出来,而在概念形成之前先要经过一种特殊的、理智的分析活动,只有少数人才谙于此道。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知识要胜过那些仅仅是看出来的知识,但后者也仍然是种知识。读者不妨试试看,用语言来描述自己在任何一瞬间之所见,你会惊讶地发现自己对于明摆在眼前的事物能“说”的是那么少。尽管如此,这份视觉的知识却能帮助我们在事物之间移动,并设法加以区分、寻找或避免(例如一种颜色无以名之的明暗变化)。我们对旁人的感知就是以这种微妙的形式起作用,尤其是对我们所爱之人。
所以,我们不能轻率地说男性爱上女性的“形体”(或是女性爱上男性的形体),仿佛这是件理所当然的事,然后发现在形体跟性格之间有所冲突。男人或女人是有可能单纯爱上一具身体的,不过这正好泄露出他们特殊的本质,凡是这样去爱的人都具有一种肉欲的天性。而且我必须补充说明,这样的一种天性(尤其是在女性身上)出现的频率远低于大家的想象。只要仔细观察过女性的心灵,就会怀疑在正常情况下女性会为了“美男子”而产生性兴奋。我们甚至可以预言,哪些类型的女性属于这种规则的例外:第一类是具有部分男性特质的女性;第二类是一直就过着不受约束的性生活的女性(性工作者);第三类是接近熟龄的普通女性,已经有过完全满足的性生活;第四类则是由于其身心特质而以“大情人”之姿来到世间的女性。
这四类女性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使她们对于男性之美产生一致的偏好。众所周知,女性的心灵要比男性更为统一,意思是和男性的心灵相比,女性心灵中的各个元素比较不会彼此分离。因此在女性身上,性欲跟爱恋或倾心之间的关联比较密切。如果没有爱恋或倾心,性欲在女性身上不那么容易被撩起,跟男性不同。必须要有某种特殊的动机,女性的性欲才会独立出来,自行承担风险,根据其独特的法则而行动。在这四类女性中都有一个细芽能萌发出这样一种独立出来的性欲。在第一类中是由于那种男性气质使得心灵的统一性较小,各种不同能力之间自然产生区分(女性身上的男性特质是人类心理学中最吸引人的主题之一,值得专门加以研究)。在第二类女性身上,这种分道扬镳是透过其职业而产生的。因此,性工作者要比其他女性更容易对所谓的“美男子”有感觉(其实性工作者未尝不是女性身上出现男性特质的一种特例)。至于第三类则十分普通,如同众人常说的,女性的性欲苏醒得比较晚。事实是女性的性欲较晚独立出来,而只有那些长期拥有活跃性生活的女子(即使完全合乎世俗规范),才会真正获得性欲的独立。在男性身上,充沛的想象力能对性欲的发展产生跟实际性行为同样的效果。在女性身上,如果她完全不具有男性特质的话,这种想象力通常很薄弱,女性的羞涩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这种想象力的缺乏。
也许这是大自然睿智的先见之明,不让女性拥有自由不羁的想象力。因为若非如此,假如女性拥有跟男性一样活跃的想象力,那么性欲可能早就在地球上泛滥,而人类也已经在狂喜之中消亡。
五
如果爱情果真如同我所言是一种选择,那么我们在爱情中同时具有一种“认知根据”(ratiocognoscendi)和一种“存在根据”(ratioessendi),在我们判断一个人的道德基础时,可作为一种指标。以古希腊作家爱斯奇勒斯所用的比喻来说,在海浪白沫之间漂浮的软木塞预示着拖在粗糙海底的渔网。另一方面,爱情对一个人的生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从而把特定类型的人在重要的时刻纳入人生中,而把其余类型的人排除在外,爱情就这样塑造了个人的命运。在我看来,我们对于自己的爱情关系对一生所具有的巨大影响缺乏足够的想象。因为我们往往只会想到表面的影响,那种看起来具有戏剧性的影响,像是一个男子为了一个女子(或是一个女子为了一个男子)所做的“傻事”。由于我们的人生多半不曾发生这种傻事(虽然并非完全没有),我们往往低估它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也会以另一种微妙的形态出现,尤其是一个女子对一个男子的生命所造成的影响。爱把两个个体以一种紧密而全面的关系连接在一起,以至于身在其中的人无法保持距离,也就察觉不出其中一人在另一人身上造成的改变。女性的影响就像大气一样,无所不在,而且无形,无法预防,也无法回避。这种影响会趁人不注意时钻进来,对那个男子起作用,如同气候对植物起作用一样。她的人生观的基本特质不断地压在他心灵的轮廓上,最后在他身上留下独特的印记。
由此观之,“爱情是内心深处的一种选择”这个想法颇具深意。因为,如果把我们的理论应用在一个时代的所有个体身上(例如一整个时代),而非应用在单独一个个人身上,那么纯属个人的极端差异就会消失,而留下一种特定的一般行为类型(当我们谈到大众时总是如此),在这件事上是爱情对象之选择的特定一般类型。意思是,每一代的人都偏好某一种普通类型的男子或女子,或是两性当中的某几种类型,而不管是某一种还是某几种,其结果都一样。由于就数目上而言,婚姻是爱情关系最重要的形式,我们可以说,在每一个时代,某一类型的女性会比其他类型的女性更容易结婚,结婚的人数也更多。
一如个人,每一个时代在爱情对象的选择上也泄露出形塑这个时代的秘密潮流,因此,倘若针对每一时期受到偏好的女性类型编写一部历史,或许足以让我们以极具启发性的观点来观察人类的发展。而一如每个时代,每个民族也逐渐发展出典型的女性特质,这种典型不是突然产生的,而是在千百年间随着大多数男性的一致偏好而慢慢形成的。因此,假如仔细而精确地对典型的西班牙女性加以分析,就能照亮西班牙灵魂隐秘的洞穴。当然,如果要这么做,我们必须把典型的西班牙女性拿来和典型的法国女性、斯拉夫女性等相比较,才能描绘出西班牙女性的轮廓。就跟所有其他事情一样,要进行这种研究,重点在于不要认为万事万物的面貌都纯粹是自行产生的。不。一切有形之物,不管是什么,都是一种力量的产物,一种能量的痕迹,一种活动的征兆。在这层意义上,一切都是“被造出来的”,而我们总是有可能查明那股创造的力量,那股在其作品上留下永久痕迹的力量。整个西班牙的历史都保存在西班牙女性的精神轮廓上,一如艺术家在一个奖杯的浮雕上留下斧凿的痕迹。
不过,一个时代对爱情对象的选择最重要之处在于其影响。因为,一代人所偏好的女性类型不仅会决定那个时代本身,也会决定紧接着的下一个时代的特性。家庭的气氛总是取决于女性,不仅取决于她本身的特质,也取决于她所创造出的氛围。就算男性是“一家之主”,在家庭生活中,他的干预也只是偶尔、表面、正式的。然而家却是由日复一日、持续不变、由无数一连串相同的瞬间构成的,是肺部习惯了一再吸进呼出的空气。家庭的气氛乃是由母亲所创造,从一开始就笼罩着子女那一代。子女在脾气和性格上可以极为不同,但他们都无法避免地成长于出生时家中气氛的压力之下,这股压力就像一阵不断吹拂的风,把他们全都吹得往同一个方向弯曲。当今男性所偏好的女性,其生命特质只要有一点小小的改变,由于这种改变会自我复制,靠着女性的稳定影响力,以及改变在无数的家庭里重复发生,放眼三十年后,就会产生历史上的巨大变革。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这是形成历史的唯一因素,但我要说这是最大的因素之一。想象一下,当今年轻人所偏好的一般女性类型如果比我们父亲那一辈所偏好的更有活力一点,她们的孩子将从一开始就倾向于更为大胆、更有行动力、更具冒险的生活。即使这种生命力倾向上的改变很微小,如果扩及整个国家的一般生活,势必会在西班牙造成极大的改变。
别忘了,在一个民族的历史上,最具决定性的要素是一般人,其特性决定了民族整体的体质。我这样说,绝非要否认出类拔萃的人物对于民族的命运的极大影响力。假如没有这些杰出人物,就没有什么值得我们去追求。但是,不管这些人物再怎么杰出,再怎么完美,他们影响历史的程度当视他们的典范感动普通人的程度而定。这是很无奈的事,历史是由平庸之辈主宰,毫无疑问。最伟大的天才会在平凡人无边无际的威力下粉碎。地球显然注定永远要由一般人来统治,因此,要尽可能地提高一般人的水平。使一个民族伟大的是无数普通人的水平高度,而非该民族的伟人。当然,如果缺少优越的人物,缺少典范来把懒散的大众凝聚起来,社会的水平永远不可能提高。因此,伟大人物的介入只是次要而间接的。伟大人物并非历史的现实,有可能一个民族虽拥有个别的天才人物,但整个国家的历史价值却并未因此提升。当群众不去追随这些典范,不去改善自己,就会出现这种情形。
奇怪的是,直到近来,历史学家都只研究不寻常的事物和令人惊讶的事实,却没有发现这一切仅具有轶事的价值,最多也只有部分价值;而日常生活的事物才是历史中的真实,一切罕见与杰出之物都被掩埋其中。
在日常事物中,女性是最重要的元素。女性的心灵在极高程度上属于日常生活。男性较受不寻常事物的吸引,至少他幻想着冒险、变革及刺激、困难、新奇的情况。相反地,女性却出奇地能够享受日常生活。她在流传下来的古老习俗中如鱼得水,如果她办得到,她就会把现在变成从前。我一直认为“女人善变”这种说法很愚蠢,它反映出一个坠入情网的男人操之过急的看法,在女人跟他玩了一阵子的爱情游戏之后。然而,恋爱中人的视野很狭窄。一旦从较远的距离,用冷静的眼睛,以动物学家的目光去观察女性,就会惊讶地发现她极度倾向坚持现存之物,扎根于她所置身的习俗、概念和事务中。简而言之,她把一切都变成习俗。两性关系中存在着一种固执的误解:男性接近女性,就像参加一场庆典和狂欢,去体验一种能打破单调生活的出神,结果却发现她只在规律的日常活动中感到快乐,不管是织补衣物还是去跳舞。民族志学家提出令人惊讶的事变,工作是由女性发明的。而所谓的工作指的是非做不可的日常活动,有别于一次性的运动和冒险活动。因此,女性是职业的创造者;她是第一个农人,第一个采集者,也是第一个制陶者。
一旦我们看出日常事物具有主宰历史的力量,就能明白女性对于民族命运的巨大影响,也就会关切哪一类女性在我们民族的过去占了优势,而当今这个时代所偏好的又是哪一类女性。不过我知道西班牙人对这个问题通常并不感兴趣,因为一谈起西班牙女性,大家就会把一切归诸于阿拉伯人和神职人员的影响。在此我不打算评断这种看法是否正确,我之所以反对它有更根本的理由,即如果典型的西班牙女性只是由这两种力量所塑造,那么此一典型就纯粹只是在男性的影响之下形成,显出这种论调完全未顾及女性对本身及其对国家历史的影响。
六
在西班牙,我们的上一代偏好什么样的女性呢?而我们这一代所喜爱的女性类型又是如何?下一代将会选择哪一类?这是个微妙而棘手的主题,就跟所有值得写作的主题一样。因为,在纸上书写何其容易,若是在书写时不能鼓起斗牛士般的勇气,去处理危险、灵活、有角的题材,那又何必写呢?再说,我所提出的问题,其重要性非比寻常,而我不明白此问题和其他类似的问题为何没有更多人来研究。一条财政法规或是交通规则会被详尽地讨论,而当代人全体生活漂流其上的情感潮流却无人加以分析和阐释。其实政治措施跟当时受到偏好的女性类型息息相关。例如,1910年的西班牙议会与当年政治人物所娶的女性类型之间关系密切,凡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我想要针对这些写篇文章,尽管我能预见自己所做的判断十有八九会弄错,但诚实的犯错是作家应做的牺牲,这或许是作家能献给其同胞的唯一美德。不过,在我尝试描绘该时期主宰西班牙的女性形象之前(此主题值得另辟章节钻研),我想先把爱情对象的选择这个概念阐释清楚,直到获得普遍的认可。
当从个体进入到一整个时代的群体,爱情对象的选择就变成了育种的选择,而此一概念融入达尔文伟大的“物竞天择”说,那股促使新的生物形式得以产生的巨大力量。请注意,这个奇妙的论点尚无法有效地应用在人类的历史上,而只停留在马厩、羊栏和森林中。这个论点缺少一个轮子来成为有效的历史概念。历史是一出内在的戏剧,在众人的心灵里进行,而物竞天择的论点必须先套用到这个内在的舞台上。我们将会看出,物竞天择在人类身上是透过爱情对象的选择而发生的,也看出此一选择取决于一个人内心深处所发展出来的深刻典型。
在达尔文的想法中少了这个轮子,却多了另一个轮子:在物竞天择中,最能够适应环境者会被优先选择。而适应环境的概念就是那个多出来的轮子。适者生存是个含混而模糊的想法,一个生物什么时候才算适应得特别良好?难道不是除了患病者之外的所有生物吗?另一方面,不也可以说没有一个生物是完全适应良好的吗?我并非要摒弃适者生存的原则,它在生物学上不可或缺;但是比起达尔文的做法,我认为必须赋予这个原则更多样、更多变的形式,而且万万不可把这个原则放在第一位。因为,把生命定义为适应环境是错误的。生物若缺少基本的适应能力固然无法生存,可是大自然令人惊奇之处就在于,它创造出大胆、冒险、起初并不怎么适应环境的生物形式,这些生物形式同样能够在最低限度的有利条件下适应环境,维持住生命。因此,每一个有生命的物种都可以(也必须)从两个相反的观点来了解:一方面是大自然兴之所至创造出的不适应产物,另一方面则是适应环境的运作体系。在某种程度上,生命在每一个物种身上都提出了一个看似无法解决的问题,但最后总还是有办法,而且往往是以轻松、优雅的方式解决。这让我们在研究各种生命形式时,忍不住想要在广袤的世界上东张西望,寻找那个了然一切的观众,为了博得他的掌声,大自然兴高采烈地费了许多功夫。
我们无法得知就人类的物种而言,物竞天择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我们只能在其中发现部分的目的,向自己提出几个吸引人的问题。例如,不管在哪一个时代,女性通常会偏好那个时代中最优秀的男性吗?这个问题一提出来,马上就显现它的歧义性,因为在男性跟女性眼中,最优秀的男性并不是同一种,而且很可能永远也不会是同一种。
我就直截了当地说了吧。女性从来不会对天才型的男子倾心,除非是偶然的例外,意思是一个男子在天才之外还具有一些与其天才并不怎么兼容的性格特征。事实是,为了人类的进步与伟大而在男性身上最被看重的特质,一点也不会让女性动情。有谁能告诉我,女性有多在乎一个男子是否是个伟大的数学家、艺术家或政治家……特定的男性才能创造出文化并使文化得以发展,这类才能会引起男人的赞叹,却并不具有吸引女性的力量。再看看会让女性爱上的那些特质,我们就会发现它们完全无助于人类的普遍完美,而男人对这些特质也不感兴趣。在女性眼中,天才不是“有趣的男人”,相反地,男性对“有趣的男人”并不感兴趣。
女性对于伟大男性无动于衷,拿破仑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我们对他的一生知之甚详,也有他尝试接近女性的完整数据。拿破仑外貌上并不缺少优点,年轻时,他苗条的身形让他有“科西嘉之狐”的美称,后来则有了皇帝的壮硕体型,而他的头部就男性的眼光来看具有不寻常的美。既然他的形貌能激起艺术家的仰慕和想象,包括画家、雕塑家和诗人,那么应该也能让女性对他倾心才对。但事实不然,征服了世界的拿破仑很可能从未被女人爱过。所有的女人在他身边都感到不安、不愉快、不自在,她们的想法都跟比较直率的约瑟芬一样。当这位热情的年轻将军把珠宝、金钱、艺术品、领土和王冠全都献给她,约瑟芬却和随便碰到的一个会跳舞的男子调情,在收到那些珍贵的礼物时,她带着法属西印度群岛上的人说法文时特有的口音,脱口而出:“这个波拿巴(bona#jz_1_1"[1]芬德尔(alexanderphander,1870-1941),德国哲学家与现象学家。
舍勒(maxscheler,1874-1928),德国哲学家,以现象学、伦理学、哲学人类学方面的著作知名。
玛丽安娜·艾尔科佛拉多(marianaalcoforado,1640-1723),葡萄牙修女,据说是《葡萄牙修女的情书》的作者,这五封信是写给她的恋人——一位法国军官的。
雷皮纳斯(juliedel'espinasse,1732-1776),法国一杰出文艺沙龙之女主人,亦为数册书信集的作者,信中流露出她的热情与文学天分。
司汤达(stendhal,1783-1842),19世纪法国知名作家,原名marie-henribeyle,是小说《红与黑》的作者。
巴洛哈(piobaroja,1872-1956),西班牙作家与小说家。
巴曼尼得斯(parmenides,大约生活于公元前500年),古希腊哲学家,伊利亚学派的创始人。
泰纳(hippolytetaine,1828-1893),法国历史学家与文学批评家,强调种族、环境和时代对作者的影响。
波纳尔(abelbonnard,1883-1968),法国诗人与小说家,此书原名为lavieamoureused’henribeyle。
费希特(johanngottliebfichte,1762-1814),德国哲学家,德国观念论哲学的奠基者。
19世纪上半叶起于法国的一项政治社会运动,受到圣西门伯爵(comtedesaintsimon,1760-1825)思想的启发,圣西门伯爵被称为“乌托邦社会主义者”,也被视为社会学的奠基者。
麦第奇(lorenzodemedici,1449-1492),意大利政治家,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的实际统治者。
维拉斯奎兹(diegovelasquez,1599-1660),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宫廷里的首席画家,尤其擅长肖像画。
马奈(edouardmanet,1832-1883),法国画家,是由写实主义过渡至印象主义时期的重要人物。
他是巴尔扎克小说《赛查·皮罗多盛衰记》中的人物。
冯特(wilhelmmaximilienwundt,1832-1920),德国心理学家、生理学家与哲学家,被称为实验心理学之父,现代心理学的奠基者之一。
在华格纳歌剧《崔斯坦与依索德》中,崔斯坦与依索德因误喝了爱情药酒而陷入热恋。
圣十字若望(saintteresaofavila,1515-1582),西班牙神秘主义者,加尔默罗修会的改革者,强调默祷与沉思的神学家。
艾克哈特(meisereckehart,1260-1328),德国神秘主义者、神学家及传道者。
quietism(寂静主义)是一种极端神秘主义的宗教思想,认为修行的最高境界是绝对寂静,摒除外务,与神合一。
波特莱尔(charlesbaudelaire,1821-1867),法国诗人,象征派诗歌的先驱,诗集《恶之花》为其代表作。
克拉帕雷德(edouardclaparede,1873-1940),瑞士精神病学家、儿童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
席尔德(paulschilder,1886-1940),奥地利精神病学家与心理学家,首创以心理学及社会学的观点来研究身体意象。
阿勒斯(rudolfallers,1883-1963),奥地利医生及心理学家,是弗洛依德的学生,后任教于美国。
爱斯奇勒斯(aischylos,公元前525-456),古希腊悲剧诗人,与索福克勒斯(siphokles)及欧里庇得斯(euripides)并称希腊三大悲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