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大变局:晚清改革五十年》小说信息

第三十章1890年:清帝国开炼钢铁(第2页,共2页)

字体:

给张之洞去电的次日,李鸿章又给醇亲王奕谡发了电报,表达了相似的意见:"窃思粤既购机炉、雇矿师,亟应就湖北大冶勘办。西洋开矿至炼成钢

轨,节目甚繁,器款甚巨,岂能各省同时并举,多糜费少实济。"意即如果各省一起上马,结局一定是一体同败。此外,李鸿章还指出贵州青溪铁厂存在的一个致命问题,那就是经费不足而导致"购机不全”,不必期待该厂能炼出合格的钢铁。sup18/sup

李鸿章远比张之洞更了解钢铁工业,也更了解湖北的煤铁矿资源—早在光绪初年,盛宣怀就受李鸿章的委托,聘请洋矿师在湖北各地勘探、试采煤铁矿,优质的大冶铁矿即是如此被发现的;张之洞于1889年底与盛宣怀会面详谈之前,对湖北的煤铁矿资源情形,则近乎一无所知。醇亲王在与张之洞和李鸿章双方的往来沟通中,也能很明显地感觉到这一点。即便如此,清廷仍决定驳回盛宣怀的筹建计划,要将清廷第一家大型钢铁工厂的建设交给张之洞来负责。

盛宣怀在1889年底提交给朝廷的计划是这样的:一、责成。请朝廷派一名大员专职督办,用人与立制度以后都由该大员去同督抚们商议。二、择地。大冶的铁矿很优质,但附近没有适合炼铁的煤矿;当阳的白煤可以,但运费比较贵。此外,江苏徐州的利国铁矿的质量与大冶差不多,距离该铁矿数十里的地方有煤矿,可以制成炼铁的焦炭。最好是将大冶铁矿、当阳煤矿、利国的铁矿与煤矿合在一起,由一个“局”来负责开办。三、筹本。欧洲的钢铁工业全部商办,没有官办。中国也应该效仿,采取之前轮船招商局、津沪电报局和开平煤矿的办法(也就是官督商办)。据专业人士估计,开办钢铁厂的资本至少需要180万两白银,可以募集民间资本80万两,再请户部借拨80万两,5年后分10年免利息归还。如此才有可能让民间资本有信心投入这项前所未有的事业。四、储料。朝廷希望炼铁厂为铁路建设提供钢轨,这就需要铁路建设有专款和建设计划,否则炼铁厂为了生存,是不敢购入机器大批量生产铁轨的,可能就得去生产其他更畅销、更能回款的产品。sup19/sup

这份计划,显然是深思熟虑之后的产物。第一项,是希望由专业的人来办专业的事。第二项,是就多年的勘探结果而做出的一种理性选择。第三项,是基于轮船招商局等洋务企业既往的"成功经验":官督可以保证政•府对企业的控制,商办可以激活企业的经营动力。第四项也很实际,其实是对张之洞的卢汉铁路计划持一种谨小慎微的态度,不希望炼铁厂的生死与卢汉铁路的建设完

全捆绑在一起。

但在张之洞眼中,这份计划却是对他的一种极大冒犯:炼铁厂由朝廷派大员督办,意味着他作为湖广总督失去了对炼铁厂的绝对控制权;“局”所辖煤铁矿的分布超出了湖广总督的辖区,意味着该"局"不是张之洞的下属,而是与之平行的部门;张对炼铁厂的兴趣主要就是为了修筑卢汉铁路,岂能容忍炼铁厂的运营独立于卢汉铁路建设?

所以,张之洞随后便给醇亲王去电,明言"管见总以煤铁矿距鄂较近者为宜”2。。稍后又给李鸿章去电,明言“如大冶实无煤,或用湘煤炼铁,或用湘煤炼湘铁,或参买黔铁”2:意思就是煤矿与铁矿,均须于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内找寻。

针对张之洞的这种盘算,盛宣怀于1890年初给张写了一封信。信中,盛给张之洞细细地算了一笔账。盛说:我这些年督率着外国的专业勘探人员,沿着长江,上至柱归与巴东,下至广济与兴国,考察了很多煤矿,没有一个煤矿的煤炭质量是可以炼铁的。宜昌再往上,运输艰难,就算有好煤,运费上也不划算了。当阳的煤不需要炼成焦炭就可以炼铁,但要从湾溪河驳运出来再送到大冶,每吨大概要花费5两银子,比起煤与铁同在一地,每吨要多花出2—3两银子。炼铁厂每年用煤16万吨,10年就等于要多花三四百万两银子。所以我早已勘探知晓了大冶的铁矿和当阳的煤矿,却一直犹疑没有动手开办炼铁厂。中国的矿务建设“久不得法",长期不按规律办事,这次“必当计出万全,谋定后动,方免后悔”。盛还直言,往宜昌以上和湖南去寻找采办煤矿,是更不划算的做法,每吨煤运出来“恐更不止五两之价”。他能提供给张之洞的最好建议,是命人"只须在沿江寻觅,似不必拘定鄂界",可以沿着长江寻找,不必局限于湖北地界,因为长江水运可以节省许多运费,“凡不通水路之处,纵有好煤亦不足取”。最后,盛宣怀说:“敬求宪台俯采此言,是所至祷。",请张之洞一定要采纳自己的建议。22

盛宣怀的意见没有对张之洞产生任何影响。张稍后分别给醇亲王和李鸿章去电,强调自己不能同意盛宣怀提交给朝廷的那份计划:一、媒铁厂不能交给商股办理,“商股恐不可恃",民间资本是靠不住的。二、“现决计以楚煤炼楚铁,取材总不出两湖",至于江苏的利国矿,以后再说吧。三、决不同意由

朝廷派大员来负责炼铁厂,.“所拟奏派督办大员一层,尤可不必”。23

事情来到了必须就"张之洞方案"与“盛宣怀方案"二选一的地步。最终,慈禧与奕谭选择了对办厂炼钢毫无经验的张之洞,而非谙熟洋务的李鸿章与盛宣怀。之所以如此,袁为鹏已有很中肯的解读:

当时李鸿章久任直督,并兼署北洋通商大臣,掌握着清朝最强大的陆军和海军;又通过盛宣怀等亲信控制轮、电两局等重要洋务事业,势力之盛,并世罕有其匹……张之洞曾是重要"清流"人物,因受慈禧太后宠信而升为封疆大吏,在督抚晋、粤过程中,逐步从清流士大夫过渡为洋务派骨干。张氏“出为督抚,亦颇能自创一格,与湘淮首长并立,而深得中枢之青睐"。在中法战争期间,张之洞既因与李鸿章政见不同而对李抱有隐憾,又敢于重用因弹劾李鸿章而免官的梁鼎芬,他无疑成为清廷中枢大力扶植的对象。其实,在此前不久,清廷搁置李鸿章修筑津通铁路(天津—通州)的建议,而采纳张之洞改修卢汉铁路的主张,调张之洞任鄂督;稍后醇亲王奕谡又拒绝李鸿章、李瀚章兄弟将粤省枪炮厂移设天津的主张,支持张之洞将枪炮厂移鄂。这都带有抑制李鸿章淮系势力过于膨胀,扶植张之洞,使与李之间形成平衡的政治意图。"

扼要言之,最开始张之洞并无意在湖北设立炼铁厂,是李鸿章与盛宣怀坚持认为从现实条件考量,炼铁厂设在湖北大冶最为合适。清廷中枢支持创办钢铁工业,但并不希望该项事业仍由李鸿章主导,于是原本并不积极,也缺乏相关常识与经验的张之洞,遂被慈禧与奕谓选定,成了建设汉阳铁厂的主导者。显见朝廷更热衷于按照政治需要,而不是经营需要,来选择官办企业的主持者。

明了此中玄机的张之洞,于是也始终紧跟朝廷的步伐,竭力将李鸿章的影响从钢铁工业建设领域驱离出去。他后来违背经济规律,将炼铁厂设在武昌省城附近,而非铁矿所在地大冶,即是为了"可通过自己的亲信蔡锡勇等将铁厂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25,进而杜绝李鸿章与盛宣怀等人对炼铁厂的影响。

不是炼铁厂,而是炼铁厂衙门

张之洞的全盘官办,给汉阳铁厂造成了许多损害。

首先是企业变成了衙门。作为湖广总督,张之洞对汉阳铁厂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在企业管理上,张完全延续了他官场上的那套作风。

据时人钟天纬所披露,铁厂经常遭遇如下困境:一、日产量说改就改,全然不征询技术人员的意见:“本拟每日炼铁百吨,(香帅)忽又改为二百吨。所定熔炉、机器皆须重换,蔡观察力争不听。"二、事无大小,全部控制于一人之手:"名为蔡毅若观察为总办,而实则香帅自为总办,委员、司事无一人不由宪派,用款至百串即须请示而行,蔡毅若仍不过充洋务幕府之职。"三、企业决策没有规章制度可循,全凭个人一时之念:"忽而细心,辎铢必较;忽而大度,浪掷万金;忽而急如星火,立刻责成;忽而置若罔闻,延搁数月。"四、官办时代,汉阳铁厂的管理人员,皆是由张之洞委任的各级候补职衔人员,如候补道\候补同知、候补知县等。每有一个职位,即委任一堆吃闲饭的委员。官办企业,实为另一个官场:"每有一差,则委员必十位八位,爵秩相埒,并驾齐驱,以致事权不一,互相观望","全用官场办法,习气太重,百弊丛生,不可穷诘"。26

其次,由对炼铁常识一窍不通的官僚主导钢厂的建设与运作,几乎不可避免会犯下严重的错误。

张之洞为汉阳铁厂购入炼钢机炉时(购于两广总督任上,后运至湖北),既没有派人去欧美考察,也没有聘请专业人员先勘探煤、铁矿,甚至连开办一座钢铁厂具体需要多少资金也没有概念,结果就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最要命的是炼钢炉并不适用。当时存在两种炼钢方法,一是贝色麻法(转炉炼钢法),又称酸性法,只能冶炼含磷成分低的特矿石;二是马丁法(平炉炼钢法),又称碱性法,能排除铁矿中的磷质,且可用废钢铁为原料并使用劣质煤。

张之洞对此一无所知。他致电驻英公使刘瑞芬和他的继任者薛福成,要他们替自己采购炼钢炉机。英国公司的回应是:“欲办钢厂,必先将所有之铁石、炼焦寄厂化验,然后知煤、铁之质地若何,可以炼何种之钢,即可以配何

样之炉,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未可冒昧从事。"也就是要先化验煤铁矿石,才能决定具体使用哪种炼钢机炉。薛福成将该意见转告张之洞,张的回应是:"以中国之大,何所不有!岂必先觅煤铁而后购机炉?但照英国所用者购办一份可耳。”27于是,购回的是一套酸性法配置大炉和一套碱性法配置小炉。然而,大冶铁矿却是一种含磷量较高的矿石。

不过,1894年汉阳铁厂开始产铁时,炼钢炉的问题还没有暴露出来。

当时让张之洞焦头烂额的,是果然如盛宣怀所料,他没有办法在湖广总督的辖区内获得高质量的煤炭来炼制合格的焦炭。马鞍山等煤矿炼出的土焦没法使用,只能改向德国进口,每吨须银20余两之多;后来改用开平煤矿的焦炭,每吨成本也高达17两,而且炼出来的钢还不合格。简言之,从1890年到1896年,汉阳铁厂共计耗费560余万两白银,生产了5000余吨生铁和1000余吨钢料,但没能炼出一根合用的铁轨。按张之洞自己在1898年的说法,“铁厂自炼出样钢铁价银二万四千八百二十五两零”28,这点成果,相当于560万两白银投入的0.4%。

1896年3月,在给李鸿藻的书信中,张之洞承认,自己的官办企业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特以铁厂一事,户部必不发款,至于今日,罗掘已穷,再无生机,故不得已而与盛(宣怀)议之。”29同年4月,张之洞终于妥协,与盛宣怀谈妥,由盛来招商,接手汉阳铁厂。该厂自此进入"官督商办"的新阶段。盛接手后,花大力气创办了萍乡煤矿,才解决了汉阳铁厂无焦煤可用的困局。但造出来的钢轨始终不能合格,容易脆裂。直到1904年,盛派人携带铁矿石、焦煤与制成的钢轨零件前往英国寻求专业帮助,才得知汉阳铁厂的贝色麻炼钢炉无法去除大冶铁矿中的磷,该炉炼出的钢含磷量是0.2%,而铁轨的含磷量须达到0.08%以下。换句话说,要想炼出合格铁轨,汉阳铁厂必须换一座新的马丁炼钢炉。3。

事实上,盛宣怀在1896年接手时・,汉阳铁厂已奄奄一息,很难再招到商股。加之“官督商办”企业在19世纪90年代急速沦为向朝廷“报效"的工具,“名为保商实剥商,官督商办势如虎”,也已成了参与其中的民间资本的深刻教训。所以,尽管在"官督商办"时代,汉阳铁厂炼出了更多的钢铁,也提升了钢材品质,但始终没能实现赢利。盛后来将萍乡煤矿、大冶铁矿与汉阳铁

r,合并成了"汉冶萍煤矿有限公司”。但该公司仍得靠着直接出口煤炭和铁矿石,才能让亏损的铁厂继续运转。

1908年,新的马丁炼钢炉建成,共计费银300余万两。从青溪铁厂算起,折腾了20余年,清廷终于可以自造铁轨了。

此时距离清廷的灭亡,只剩短短三年时间。

小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