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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安妮(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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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841年9月—1888年9月8日

5士兵与女仆

报纸用“摧枯拉朽”来形容这场雨。大雨倾盆而下,浇透了一切。雨水渗入羊毛斗篷和大衣,从帽檐上瀑布般泻落。这场2月的寒雨,肯定会让那些坚持站在雨里的人患上肺病或寒热,但据说,观众的“精神丝毫没有受挫”。数以千计的人来到这里,抵着白金汉宫的栏杆,在通往圣詹姆斯教堂的路上排起长队。正如《纪事晨报》所写的那样,聚集的人“普遍是工人阶级”。他们“争先恐后、你推我挤”,只为占一个最佳席位,好看一眼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的结婚礼服。小年轻爬上树,很快就被警察拽了下来。有几次,聚集的人险些要冲进游行路线,但都被骑马的近卫团士兵拦下了,他们闪亮的胸甲在猩红色的冬季披风下半隐半现。当第一队马车出现时,人们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欢声如雷,随之而来的是“神佑女王”的高呼。人群向前涌动,伸出他们的手去触摸马车和马匹,去窥看王室新娘明亮的蓝眼睛。女王近卫骑兵团第2军团的士兵们迎着人群前进,在民众的头顶上抽响手中的鞭子,“以坚定的作风和愉快的态度”牢牢维持住队伍,“赢得了在场所有人的认可”。

为了这种盛会的场面,为了加入骑兵队、在全国最负盛名的军团服役的自豪感,为了穿着锃亮的靴子坐在高头大马上的兴奋心情,1834年时年仅15岁的乔治·史密斯离开了林肯郡的农村老家,奔赴伦敦。三年前,一名征兵中士来到附近的富尔贝克村,将他的哥哥托马斯招进了近卫骑兵团的第2军团。作为一个小男孩,乔治简直等不及想跟着哥哥一起当兵。尽管来到摄政公园军营时,他还没有成年,但军团还是让这个热情的新兵入伍了。他们教他像骑兵一样骑马,教他如何擦亮胸甲、清洁头盔。他很快就学会了军队生活的严格规矩:怎么站,怎么行军,怎么敬礼,怎样操练身体,让自己绝不偷懒或“打混”。军队之所以招收乔治和哥哥入伍,是因为他们是强壮、健康的农村小伙子,体格结实,非常适合跨坐在马背上。根据军队记录,乔治入伍时身高178厘米,肤色白皙干净,有一双棕色眼睛。团里的理发师把他的浅棕色头发剃得很短,但是,由于乔治是骑兵队的士兵,他被准许蓄上一撮考究的小胡子。

在近卫骑兵团第2军团的指导下,乔治成年了。身为皇家近卫骑兵的一员,他得以多次站在前排见证历史。他在英王威廉四世的葬礼上效力,见证了乔治时代的逝去,也在1838年新女王的加冕仪式上见证了维多利亚时代的诞生。1840年2月10日,女王的结婚大典他也在现场,在汹涌的人潮中护卫他的君主。

那一天,当伦敦人涌上大街庆祝女王的婚礼时,很可能人群之中就有一名叫作露丝·查普曼的22岁女仆。人们对这位出生于萨塞克斯郡的年轻女子知之甚少,她和许多人一样,背井离乡来到首都打工。在被送往诱惑繁多的广阔世界前,15岁的她接受了洗礼,至少她的家人觉得这么做是明智之举。但是此举看来并不奏效,因为在女王成婚的当时,她就已经结识了近卫骑兵团第2军团的一名士兵,并与之情投意合。

乔治的军营驻扎在波特曼街上,两人可能正是在这附近的某处遇见的。露丝有个亲戚为萨塞克斯出身的一户人家工作,那家人住得离克利夫顿广场不远,露丝或许也给这家打过工。海德公园,就位于波特曼街和克利夫顿广场之间,作为士兵和女仆之间的调情圣地而臭名远扬。根据记者亨利·梅休的说法,来往于工作地点的女佣和保姆在经过公园时,经常会接触到“高大威猛的红衫们”,并“迷恋上那身猩红色军装”。潇洒的制服和军人的英姿对异性充满了吸引力,士兵们自然无法免俗,纷纷为了私欲而利用这一点。由于军队极不提倡士兵结婚,而低工资意味着普通士兵“没钱找专门做那行的女性来满足情欲……他非常乐意抓住机会与一个女人建立亲密关系,这个女人看上的不是别的,正是他本身,除了偶尔要费心带她出去玩外,他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更重要的是,对军人来说,与清白的工人阶级女孩建立一对一的关系“不容易染病”,也能让他不用去找妓女。这样的安排可能方便了士兵,却将他的相好陷于窘境,甚至会给对方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到了1841年1月,露丝发现自己落入了这种处境。

安妮·伊丽莎·史密斯出生于1841年的9月,具体是哪一天不得而知。由于是私生女,母亲可能隐瞒了她出生的许多信息。显然,安妮的降生对露丝来说并不完全是喜事一件,随着肚子慢慢变大,她会丢掉工作,并且发现自己要仰赖于乔治那微薄且靠不住的施舍过活。在社会和军队眼中,露丝已经成了一个“马子”:这种士兵的情人,虽然还不至于被算入“职业”妓女,但会被当作某种“业余”妓女。幸运的是,军队对“马子”的态度还算务实,只不过一个团里每一百名士兵中只有六个结婚名额。战场上,这些女性被称为随军妇人,她们被允许通过帮军团洗衣服来赚取生活费。当骑兵留在军营里时,这些活儿也经常叫她们来干。一名骑兵的女人说,她靠“白天做一些针线活儿”以及“偶尔帮忙洗洗衣服”来维持生计。和露丝类似,她住在靠近军营的地方,每周挣一先令。

在安妮出生后的五个月里,露丝的处境仍然岌岌可危,尤其是她很快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二胎。就算乔治喜欢她,他也随时可能会被派去国外,众所周知,这种情况是许多士兵和他们未婚对象之间浪漫关系的丧钟。如果发生这种事,露丝就会失去经济支持,只剩下两个孩子和一份被玷污的名节。当遇到类似状况,“马子”们通常会继续忠实于这个军团,从军团或军营里面找一个新的保护人,但是这一对策并非没有代价;一旦这样做了,她们也就彻底地沦落风尘。幸运的是,1842年2月20日,在恋爱两年后,乔治得到了批准,可以迎娶他的心上人了。不管是因为乔治主动的请求,还是有细心的指挥官从中斡旋,总之,在军队记录上他的结婚日期被往前写了两年。如果有人查看记录,就会发现乔治和露丝的婚礼与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的婚礼在同年同月举行。

从相识第一天起,到往后的岁岁年年,乔治、露丝和他们每个孩子的生活,都要完全服从军队的指示和规定。虽说结婚使得史密斯夫人现在是“有组织”的人了,或者说她被吸纳为了正式的军嫂,但这未必能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尽管军队会给露丝和她的孩子们提供半额配给,并允许他们住在营里,但军营里的生活既不健康也不惬意。直到19世纪50年代,军营才开始提供专门的夫妻宿舍,在那之前,新婚夫妇不得不在公共营房里找个角落凑合度日,用悬挂的床单和毯子当屏风和别人隔开。女人们在单身男性的包围下,换衣服、睡觉、洗漱、分娩、喂奶,而男人们半裸着走来走去,咒骂、讪笑、唱猥琐的小曲。卫生状况也没有好到哪儿去。1857年国家对军营进行普查时,发现军人的居住状况糟得惊人。许多宿舍底下就是马厩,空气不流通。潮湿和昏暗是全营的常态,洗濯和便溺设施也不够用。在有些营房里,军人拿几个大桶当公共尿壶,尿倒掉后又用桶洗澡。厨房设施也严重不足。大多数军营没有炉子,这对主要靠煮食维生的军人造成了很大影响,害他们吃不饱、吃不好。

不过,对于那些“有组织”的家庭来说,也有一些有利的地方。储蓄银行的设立使士兵们可以存点小钱,病号及其家属能获得团里供应的药品,与此同时,所有军阶的军人及其家属都可以进入军营的图书馆。最重要的是,到了1848年,部队会拨给家庭少量津贴,供他们在军营外寻找合适住所,虽然不见得能住得多舒服,但至少能让士兵夫妻拥有个人隐私和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这对史密斯夫妇来说简直是解了燃眉之急,因为他们一家的人丁在这十年间不断增加。在露丝和乔治于1842年结婚后不久,夫妇俩和安妮就迎来了一个小男孩,乔治·威廉·托马斯。在他之后,1844年是艾米莉·拉蒂夏,1849年是伊莱,此外还有1851年的米丽安和1854年的威廉。安妮和她的兄弟姐妹有权进入军团学校读书,这被公认是过一种“有组织”生活的最大好处之一。

在1870年实施国家义务教育制度前的20多年里,“有组织”的家庭的子女被要求参加由部队出资安排的课程。在某种程度上,这一举措是为了让孩子们远离军营生活的“懒散和恶习”,人们认为这种生活“缺乏教养”,尤其是对女孩来说。不过,军队也希望通过展示他们对下一代教育和福祉的关心,来奖励入伍者的精忠报国。军团学校不但要给孩子们灌输符合军事目标的纪律、责任、尊重等观念,还要教给他们“一技之长,使他们能自食其力”。大多数军团将入学就读视为义务,若不遵守,一家人就有被逐出组织的危险。同时,军团还希望士兵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付费,因此家庭开支不得不相应增加。乔治每个月要为安妮支付两便士的学费,然后为和她一起上学的弟弟妹妹每人支付一便士。

军团学校教授的课程与民间慈善机构的相似。学校分为幼儿班和大童班。较小的孩子早上由女教师授课,而较大的孩子则不分性别统一由男教师指导。晚饭后,孩子们男女分开,男孩留在男教师身边,女孩则跟随女教师接受更多针对女性的职业指导。按照维多利亚时代前半期的标准,所有儿童都接受了相当严格的教育。幼儿被教授拼写、阅读和唱歌,之后课程拓展至写作、发音、语法、英国历史、地理、算术和代数等科目。在该制度下,安妮所接受的教育将远远超过大多数工人阶级的同龄人,不论男女。作为女孩,她还会从下午的“职业”课程中学到很多,特别是从刺绣到制衣、钩织和编织的各种针线活儿。通过上述培养途径,女孩们将掌握一些技能,这些技能不仅能让她们以缝缝补补、制作衣服的形式为军团出一份力,还能帮助她们在完成学业后找到工作。这一安排的唯一难题在于军队生活的流动性,随着家人的驻地调动,孩子的教育也会经常中断。

即便乔治一家没受过派驻海外之苦,国内的环境也让他们不得安生。各团常常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军营间的轮换调防。虽然在波特曼街、海德公园和摄政公园的军营附近搬迁、找新居,每次挪个几公里地很不方便,但奔赴城外30多公里位于温莎的另一个驻地更是劳神又费钱。从19世纪40年代到19世纪60年代初,在乔治为军团效力期间,他们一家在伦敦和温莎之间至少住过12处地方。

身为士兵子女,父亲所属的又是声名显赫的军团,这些孩子的成长过程有着不同寻常的一面——他们的生活就像是夹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之间一样,维持着某种尴尬的平衡。骑兵的世界里有贵族军官,而且接近王室,这让骑兵的子女有机会——哪怕是隔着远远一段距离——目睹地位、特权和财富的存在,这样的日常经历是大多数工人阶级小孩所无法想象的。安妮的少女时代是在骑士桥和温莎之间度过的,前者有优雅的灰泥墙别墅,后者则以王室行宫闻名。戴着昂贵丝绸软帽的女士和制服上奖章叮当作响的贵族绅士,一群人满满当当地坐在四轮敞篷马车上,这种场景对安妮来说想必是司空见惯。同样,她也一定能经常瞥见维多利亚女王的身影,或是看到某位王子骑着马小跑穿过温莎大公园。当露丝和孩子们从临时住所推门而出时,他们脚下的街道干净、宽阔、光线充足,看不出贫穷的迹象。他们呼吸着海德公园的新鲜空气,身边是衣着光鲜的上流人士转动着手中的遮阳伞。从小,安妮就被教育要以父亲的职业为荣,要像父亲一样爱戴女王、热爱国家。军团那套关于荣誉和尊严的价值观也会被一再灌输给她。安妮的站姿、言谈和举止,尽管不会让她显得高人一等,但能让人看出她很有教养,知道如何与周围环境相称。这些能力将一直伴随她,即使在她长大成人之后,也会给人留下出身良好的印象。

然而,虽说安妮眼中所见是宫廷生活的富丽堂皇,但她过的日子和生活条件却与工人阶级的小孩没两样。父亲职务带来的少数特权被他微薄的薪水所抵消。住在温莎时,史密斯夫妇在凯普尔排屋租了房子,这条路上的房子都是“花了大价钱”建造装修的,以吸引“知书达礼的小家庭”入住。每栋三层小楼都有“波特兰石壁炉、精美檐口装饰”,并能“饱览泰晤士河美景”,内部包括“两间客厅、三间卧室配佣人房”,而实际情况是三户军人家庭挤在一栋楼里,共用一间厨房和盥洗设施。他们在骑士桥住过的几处地方有时比这更糟。

在海德公园军营的对面,骑士桥的“漂亮公馆和体面住所”之间,隐藏着一块“乌烟瘴气”的小地方,离那些高级商店不过几步之遥。“从骑士桥绿地开始沿着‘高路’,是一长溜儿的游乐剧院、小酒馆、啤酒店、生蚝吧和廉价烟草店”,大众认为这块地方“放在伦敦哪里都是耻辱”。对于一些军人家庭来说,他们能负担得起的也只有这里的房子了。只要条件允许,史密斯夫妇总是尽可能住得离这类场所远一些。1844年,他们在靠近布朗普顿路的拉特兰排屋租了一间小别墅,但随着时间推移,好地段租金上涨,逼得军团家庭只能住到那几条拥挤不堪的街道上,夹在两家最臭名昭著的游乐剧院之间:“太阳”和“特雷弗·阿姆斯”。拉斐尔街是条东西走向的街,就处在这片不法之地的边界上,虽然住宅用房才建成没几年,但房子已经被分割开来,租给多个低收入家庭。1854年,史密斯夫妇和另外至少两户人家合住在15号,每户两个房间。

这一年的春末,就在天气渐暖之时,伦敦的报纸开始报道丹疹(也就是猩红热)病例大幅增长。不久,伊斯林顿、骑士桥和切尔西都传来猩红热爆发的消息,尽管记者们试图宽慰读者,称“这种疾病主要发生在劳动阶层里”。5月3日,《每日新闻报》写道,一位家住伊顿马房南街附近、紧邻着社会最富裕阶层的马车夫,眼睁睁地看着“恶性猩红热在九天内带走了他全部五个孩子”。报纸继续警告读者,“该地区疫情非常严重”。猩红热引起的种种惨剧一直持续到夏天,今天的人们将之定性为传染病流行。“猩红热病例每周都在增加,”7月27日的《晨邮报》写道,“……疾病已经严重侵袭了一些家庭,……据报道,有一户人家在六天内就有三个孩子死于此病。”6月初,伦敦热病医院告急,因为仅因猩红热入院的病患就“多达100多人”。随后,第二种流行病的到来使情况进一步恶化:斑疹伤寒。

猩红热是一种类似流感的链球菌疾病,其特征是红色皮疹,主要感染儿童,而斑疹伤寒则无差别地在年轻人和年长者之间传播。该病通常被称为“营地热”或“监狱热”,通过跳蚤和虱子的叮咬传播,住在同一狭小空间里的人共用的衣服、毯子和寝具,都是这些跳蚤、虱子的温床。与猩红热一样,患斑疹伤寒的人也会发高烧,并出现蔓延至全身的红色皮疹。最终,在某些危重情况下,感染会转移至大脑。5月中旬,这两种流行病都降临了拉斐尔街。一个名叫约翰·福塞尔·帕尔默的婴儿,还不到18个月大,成为第一个死于猩红热的人。我们不知道疾病究竟以多快的速度穿过了沿街疏松的灰泥墙,在拥挤的家家户户里蔓延开来,但在帕尔默家的孩子得病后不久,病魔就造访了史密斯一家。两岁半的米丽安应该是由12岁的安妮在照看,当时她的母亲正忙着照顾刚出生的威廉。在那个年纪,米丽安本该在房间里蹒跚学步,咯咯笑着咿呀学语,弄倒椅子妨碍别人走路。然而,她的童年却在发烧、咽痛、流感似的疼痛和哭声中度过。当皮疹出现时,她患上的是什么病也就很明显了。病痛的折磨一直持续到5月28日,她终于得到了解脱,并在第二天迅速下葬。就在露丝和乔治照顾幺女时,威廉也患上了皮疹和高热,并在五天后的6月2日去世,死时才五个月大。在带走两个最小的孩子后,过了七天,猩红热又带走了一个孩子:五岁的伊莱。

当刚满12岁的长子乔治·托马斯开始生病时,无法想象乔治和露丝心里是何感想。和其他人一样,乔治高烧了两周,皮疹遍布全身。在弟弟伊莱下葬期间,他正卧床不起,病情不断恶化。由于军团所属的医生不向军人家属提供服务,史密斯夫妇不得不从外面请了一位医生,高昂的诊费让夫妇俩捉襟见肘。乔治·托马斯经诊断患有斑疹伤寒。他与病魔搏斗了三个星期,于6月15日去世。

在仅仅三周的时间里,死神就带走了史密斯夫妇六个孩子中的四个。如此惨重的悲剧对于现代西方人来说几乎是骇人听闻的,尤其是想到倘若生活在一个有抗生素的时代,这些孩子的生命可能会得到挽救。然而,乔治和露丝当时在这样的不治之症面前无能为力。孩子的死亡只是生活中不幸但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不过这些经历带来的痛苦并不会因此减轻半分,不论是对父母,还是对幸存的安妮和艾米莉来说。事情过去很久后,这段不幸仍持续地在那些过来人的生活里投下深深的阴影。

露丝和乔治是怎样振作起来继续前行的,我们不得而知。两年后,即1856年,他们的女儿乔治娜在温莎出生。随后在1858年,他们又生了一个孩子,也叫米丽安——米丽安·露丝。在这期间,安妮长成了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有着一头深棕色的波浪秀发和一双锐利的蓝眼睛。当母亲的臂弯再次被新生儿填满,此时的安妮已经临近15岁生日。传统上认为,女孩到了这个年纪就不用再上学,可以出去全职做工给家里挣钱了。对许多少女来说,这意味着去别人家里做帮佣。年轻女子像这样承担起供养弟妹的重任,在许多情况下相当于一种成年礼,而这往往要以离家为代价。尽管离开父母看管的目光会带来潜在的道德危险,但家政工作仍比工厂工作更受青睐,因为年轻女性在厂里学到的技能在她未来的婚后生活里都派不上用场。因此,在1851—1891年期间,将近43%的15—20岁女性进入了服务业。由于露丝有艾米莉在家帮忙照顾年幼的孩子,安妮作为长女,出去做住家佣人替家里挣钱也就顺理成章了。

不管这是不是她的第一份工作,总之1861年的时候,安妮·史密斯在威廉·亨利·卢尔的家里做女佣,卢尔是一位成功的建筑师,住在威斯敏斯特杜克街的2号和3号,许多设计师和工程师都住在这一带。数门之隔,在17到18号,住着伟大的铁路、桥梁、隧道设计者伊桑巴德·金德姆·布鲁内尔及其家人。作为杜克街的老街坊,干的又是同一行,卢尔家和布鲁内尔一家多半有所往来。安妮,连同她的女仆同伴埃莉诺·布朗,以及卢尔家的管家玛丽·福特,即便没有机会在主人家的客厅里服侍布鲁内尔一家,也至少会眼熟。

1861年,有三个佣人负责照顾67岁的威廉·卢尔和他的光棍哥哥爱德华(一名退休的股票经纪人),安妮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个。虽然这三个佣人都从早上五六点就开始干活儿,有时甚至工作到凌晨,但安妮身上的家务活儿是最重的。小家庭的佣人什么事都要干,从每天三次清洗餐具,到把煤桶拖上楼、铺床和给壁炉生火,有时她们也被称作“万金油女仆”。在卢尔家,管家福特夫人可能还兼任了厨师,这时安妮就需要从旁协助,不仅做饭时要打下手,还要服侍主人用餐。即便家中只有两位老先生,安妮要干的活儿也有一大堆,很少得空。她要么在打扫灰尘、清理壁炉,要么就在擦地板、掸地毯、准备洗澡水、擦亮靴子或是缝补衣服。伦敦有大量的商业洗衣店,如果卢尔先生没有选择把脏床单送去店里洗,那么洗涤、漂洗、拧干和熨烫床单的繁重工作也会落到安妮身上。女佣虽然从早忙到晚,拿到的报酬却低得很。根据比顿夫人在当年出版的《家政宝典》中的建议,安妮作为一个“万金油女佣”,年薪应该在9到14英镑之间,如果威廉·卢尔为她提供津贴,让她自己购买茶叶、砂糖、便宜啤酒等日用物资,那么这个数字将降至7英镑6先令至11英镑之间。雇主相信这个最低数额是合理的,因为他们要给这个年轻女子管吃管住。在卢尔家,空间似乎很充裕,安妮和福特夫人在杜克街2号的建筑师办公室楼上有自己的房间,埃莉诺则睡在3号的阁楼上。在此之前,安妮都和一家人挤在两三个房间里,在威廉·卢尔家的佣人房里她第一次能够独处,这种感觉对她来说一定显得稀奇又美妙。

成为住家佣人后,安妮就很难见到自己的家人了。女佣的放假时间由主人酌情决定,大多数佣人每月放假不会超过一天,甚至只有半天。周日去教堂一小时左右也是允许的。但是,在这些限制下,安妮想要往返温莎就很困难了,1861年以前史密斯一家都住在那里。

大约21年里,史密斯一家都跟随部队东奔西走。对于露丝和乔治来说,军团以及组成军团的家庭和军官,构成了他们生活的决定性框架。这个独特而封闭的群体在军营之间来回迁徙,他们同住同吃、亲如一家,孩子们一起读书、长大,就像表兄弟一样。他们失意时相互安慰,困难时彼此帮衬,史密斯家的每一个人都深深感念自己是军团的一分子,永志不忘。这对乔治来说尤其如此,即将满43岁的他,不得不开始考虑退役和离开军营后的生活。乔治早已把近卫骑兵团第2军团的骑兵视为家人,和妻小一样重要。军团与家庭是如此密不可分,以至于他给小儿子取名时化入了长官的名字。1861年2月25日,方登·汉密尔顿·史密斯在离拉斐尔街不远的中街北6号出生了,1854年的时候,乔治和露丝正是在拉斐尔街失去了三个男孩。也是在那年,乔治迎来了几名新上尉,其中之一是约翰·格兰卡恩·卡特·汉密尔顿(后成为初代达尔泽尔的汉密尔顿男爵),这或许给痛失爱子的他带来了一些安慰。无论汉密尔顿提供了什么帮助,是经济上的、情感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乔治从未忘记他的恩情。他同样无法忘记的还有另一位指挥官方登·霍格·艾伦上尉,两人之间曾结下深厚情谊。后者于1857年11月去世,这一定让乔治悲痛不已。方登的出生在乔治眼里,似乎预示着他的军旅生涯即将结束,并让他萌生出了纪念那些对他有恩之人的念头。

作为团里的忠诚士兵,获有四枚象征素行良好的军章,乔治被认为是担任其指挥官贴身男仆的合适人选。根据军队规定,尚无文职人员照顾的骑兵军官被允许从团里挑选一名“勤务兵”来打理其装备和制服,同时这名“勤务兵”还要照管军官的仪容,并处理其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正如比顿夫人所述,男仆的作用是服务主人,“为他们更衣,在旅途中伴其左右”,以及“在他们最不设防的时刻,充当他们的心腹和帮手”;更具体地说,这意味着要“刷洗主人的衣物,清洁他的马靴、射击靴、行军靴和正装靴;为主人打洗澡水,准备好要穿的衣物,服侍主人更衣,在旅途中为主人收拾和取出行装……”。虽然比顿夫人指出许多绅士喜欢自己刮胡子,但男仆也要记得这项工作是自己的分内事,并定期为主人修剪胡须。

如果将仆人分为三六九等,那么绅士的贴身男仆是最受主人信赖和尊重的。没有其他仆人有权如此深入地了解他们的主人,从身体的弱点到秘密和想法。想要被选中担任这样的职位,乔治必须证明自己拥有“礼貌的举止、谦逊的风度和恭顺的姿态”,此外还要有“好眼力、好脾气、一些自我牺牲精神和对他人的体恤”。1856年,罗杰·威廉·亨利·帕尔默,这位克里米亚战争的英雄在参加完“轻骑兵的冲锋”后回到英国,并从第11轻骑兵团调至近卫骑兵团第2军团。当要从新军团中挑选一名男仆时,帕尔默发现这名叫史密斯的骑兵拥有做一名“绅士手下的绅士”所必需的品质。

帕尔默不仅是人人称颂的战斗英雄,最终还继承了其家族的爱尔兰男爵爵位,乔治攀上他好处很多。当上男仆让乔治不用参加检阅,也免去了许多营里的义务,包括大家都不喜欢的站岗工作。他可以在军官食堂吃饭,伙食比普通士兵好,有时还能喝上葡萄酒。渐渐地,乔治的职务将使他完全远离军队生活,进入到乡村别墅、射击聚会和政府的专属领域,尤其是在帕尔默当选为国会议员之后。由于帕尔默军官大部分时间都往返于他在梅奥郡的几处家族庄园,因此乔治有机会饱览爱尔兰的风光,见识到那儿的城堡和庄园富丽堂皇的内部环境。随后,在1862年,乔治·史密斯,一个林肯郡鞋匠的儿子,将前往巴黎。

前一年,乔治开始担任团里另一名军官托马斯·内勒·雷兰德上尉的男仆。雷兰德非常看重他的“勤务兵”,以至于当他选择结婚并调去登比郡义勇骑兵团时,他要求乔治离开近卫骑兵团第2军团,陪他一起走。面对这个邀请,乔治本应该三思而后行,但常识告诉他,他应该抓住机会。雷兰德为他提供了一个带薪职位,这将使乔治与管家、厨师一起成为雷兰德家中级别最高的仆人。除了每天1先令1.5便士的军人退役津贴外,他每年还能有25—50英镑的收入。作为一个工人阶级出身的中年男人,乔治很难为他的家庭做出比这更大的贡献了。

1862年3月19日,离他43岁生日不到一个月的时候,乔治·史密斯骑兵变成了史密斯先生。他告别了战友、军营和培养他的军团,启程陪同托马斯·内勒·雷兰德前往巴黎,后者打算在当地的英国大使馆和未婚妻玛丽·安·斯卡里斯布里克结婚,然后开始他们在法国的蜜月之旅。

大约从1861年底开始,露丝和乔治似乎决定让一家人更长久地在骑士桥安顿下来,靠近雷兰德那宫殿一般、充满艺术气息的豪宅:海德公园别墅。这一带是露丝最熟悉的,位置便利,靠近军营,而且离乔治的哥哥托马斯很近,后者也已经从军团退役,重操家族旧业做起了鞋匠。与安妮一样,乔治做男仆后很少能见到家人。同妻小疏远,身边也不再有近卫骑兵团第2军团中的兄弟们,孤独逐渐包围了乔治。一个男仆在不服侍主人时,会有自己的时间——读书、思考;没有了家庭或军团来分散注意力,许多乔治过去不愿意深思的问题会进入他的脑海。毫无疑问,他四个孩子的死就是其中之一。

1863年6月13日,登比郡义勇骑兵团赛马大会在雷克瑟姆举行,雷兰德上尉应邀出任干事。这将是一场愉快的大型社交聚会,其中还设有一场隆重的晚宴,招待军官及其女伴们。前一天晚上,军团成员和宾客抵达镇上,下榻住所。雷兰德住军官宿舍,而乔治在一家叫“象堡”的酒馆与主人的另一名手下睡一间房。当晚熄灯时,乔治看上去和平时没什么两样,“挺快活的”。第二天早上7点到8点间,佣人来喊乔治,提醒他别睡过头了。“没事,我醒着。”他回答说,人却没有要下床的样子。不到一个小时后,因为乔治迟迟不出现,房东太太便上楼去叫他,却惊恐地发现雷兰德的男仆“喉咙被割开,模样惨不忍睹,一把剃刀掉在他身旁,上面沾满了血”。当人们发现躺在地板上的乔治时,他已经死了,“身上仅着衬衫和内裤”。

这一天,本该是运动消遣的一天,转瞬之间,却成了令人震惊和沮丧的一天。得知这个可怕的消息后,托马斯·内勒·雷兰德赶到现场,眼前的景象“让他深受刺激”。然而,为了比赛能够照常举行,验尸官在当天下午集合,并作出了“受一时的精神错乱影响,用剃刀割喉自杀”的裁定。还有人说乔治经常喝酒,自从离开军队后,他酗酒的问题就相当严重。

尽管突发了这样的悲剧,雷兰德那天下午仍然出现在了赛马场上,观看他的马奔跑,不过很难想象他从中会得到多少乐趣。

后来他支付了乔治的葬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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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露丝和女儿们得知消息时的情形,没有留下任何记录。年仅两岁的方登,再也没有机会认识他的父亲了。乔治本可领取的退役津贴将随着他的去世而终止发放;在19世纪中期,法律不允许遗孀代表其亡夫领取退役津贴。一夜之间,这个家庭将失去收入,只剩下安妮寄回家的钱,如果妹妹艾米莉出去打工的话,也就再多一份。

在此种情形下,露丝和年幼的孩子本来很可能会沦落到进济贫院,奇怪的是,这样的悲剧并没有发生。到了第二年,露丝搬回了1851年时一家人住过的地方:蒙彼利埃广场29号,此处位于受人尊敬的、小中产居住的骑士桥社区,露丝一家对这里很有归属感。这栋房子有三层楼,还包括一间用作厨房和食品储藏室的地下室,一楼的会客厅彰显着中产阶级的自负,无疑是露丝一家住过的最舒适的居所。像这样的房子,如果不是有人资助,露丝断然是租不起的。乔治死后,雷兰德多半把他欠贴身男仆的季度工资支付给了身为妻子的露丝,而且,惨祸当前,即便东家给遗孀捐上一笔钱也不是什么稀罕事。露丝将收到的钱进行了明智的投资,并效仿她的许多邻居,租下一栋大小合适的房子,再把房间出租给租客。楼下有一间完整的厨房和洗涤室,这也让她能靠洗衣服来赚些外快。

由于租金低廉且毗邻骑士桥的豪宅,蒙彼利埃广场及其周围的街道成了佣人们的天堂。在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该地区的人口普查报告中满是女佣、管家、贴身男仆和随从。此外,这条街道附近有不少马厩,这意味着光是在蒙彼利埃广场就有十多户人家住着马车夫和马倌。其中就有一个名叫约翰·查普曼的年轻人。

一天,这个男人出现在了蒙彼利埃广场29号门口并询问租房的事,关于他,人们知道的信息很少。虽然他和露丝同姓,但两家之间没有明显的联系,不过这种共同点肯定让房东太太从一开始就对他心生好感。约翰出生于1844年,来自萨福克郡纽马克特的一个“养马人”家庭。当地以赛马和养马闻名,这让查普曼在耳濡目染中学会了如何照料这些动物。他和他的四个兄弟从马厩小工和马倌起步,刷马、喂马和驯马,最终通过努力当上了马车夫。19世纪60年代后半期,约翰把工作地转移到了伦敦,可能是有某户人家雇用了他。

可以想象,安妮在她少有的休假日里,在自家厨房遇见了母亲的房客。又或者,约翰走进这家人生活的时候,安妮还住在家里。不管是哪种情况,总之两人之间萌生了一些感情,虽然很难说这究竟是不是爱情。对于一个大好年纪都在做帮佣的女性来说,27岁还没结婚倒也不稀奇,不过要是拒绝了这次机会,她也许就要做一辈子世人眼中可怜的老处女了。除开尚是孩子的方登,史密斯一家现在全是娘子军,领头的是个寡妇。如果能迎进一个有稳定收入的男人担任一家之主,那就再好不过了。这将是安妮的重大时刻。她得到了一个机会,让自己的人生获得成功,完成社会对她的所有期待:不仅仅做家中的帮手,而且建立属于自己的家庭,成为女主人,最重要的是,成为妻子和母亲。

6查普曼太太

像许多维多利亚时代的新婚夫妇一样,约翰·查普曼夫妇预约了去照相馆照相。为此,他们穿上了自己最体面的衣服。夫妇俩到达布朗普顿路的照相馆后,约翰摘下帽子,两人被领到照相馆的一角,角落里展开着一幅作为背景的画,旁边摆有几件家具。选中这个场景的不是新人就是摄影师:画上是宜人的户外景色,一级级花园台阶通向远处的教堂。画布两侧垂落着帷幔,目的是让拍照的人看起来像在一扇大的景观窗前留影。安妮被安排在画面中央,坐在椅子上,约翰则按照指示站在她身边,随意地靠在一个木头和石膏材质的台座上。由于这是一张纪念新婚的照片,摄影师将一本《圣经》放在了安妮的腿上。作为一名妻子和未来的母亲,婚姻中所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都将由安妮来替全家人捍卫:忠贞、能生养、心地善良、低眉顺眼、俯首帖耳,并且身心纯洁。

当摄影师取下相机的镜头盖,将底片暴露在光线下时,他捕捉到了安妮和约翰在1869年5月时的模样。查普曼太太很熟悉她在骑士桥的人行道和海德公园的林荫路上看到的那些流行时装。她背靠椅背坐着,裙子底下束身衣的形状依稀可见。她的礼服是格子图案,胸前有一排黑色的小纽扣,袖口和肩膀处有深色滚边,礼服下面是底部略收的钟形硬质裙撑,非常符合1868年至1869年的时尚。虽然查普曼夫妇并不富裕,但安妮的打扮不缺饰品。除了结婚戒指,她的耳朵上还挂着圆圈形的小金耳环,领口处别有一枚大而华丽的胸针,与此同时她的腰上系着一条暗色腰带,上头有一个显眼的镀金扣。约翰也是如此,他身穿长袍外套,双腿交叉着,一边胳膊轻松地靠在家具上,露出怀表上的金链和坠饰——怀表乃马车夫的必备之物。尽管按照那个时代的标准,安妮和约翰都不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俊男美女,但他们都透着一种自信的气质。安妮的深色头发用流行的样式编成发辫,拢在额头两旁,宽阔的额头下方,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镜头。约翰骄傲的神情与安妮相配,嘴角下撇,很有维多利亚时代的风格。

在19世纪中期,用银版照相法记录自己的形象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权利,因此查普曼夫妇可以选择以廉价、简单的方式纪念他们的新婚。只要花5先令,就能订制一套三张的肖像名片,即贴在卡片上的6.5厘米×7.5厘米的小照片。小影楼迎合经济条件较好的工人阶层,为顾客拍摄没有家具和背景的朴素照片,但约翰和安妮渴望拥有一张更能表达他们对未来美好生活憧憬的照片,而且他们愿意为此掏钱。两人选拍的是橱柜照片,尺寸更大,适合装裱,可以摆在中产家庭客厅的壁炉架或边桌上。

这对新人于当年5月1日在骑士桥恩尼斯莫尔花园的诸圣堂举行了婚礼,从安妮还是小女孩时起,全家人就在这里做礼拜了。新人和婚礼队伍很可能是从蒙彼利埃广场走过来的,安妮怀着自豪的心情,在大喜之日穿过邻近的街巷,风光了一把。艾米莉作为安妮的证婚人签了字,约翰则由他的同事,一个叫乔治·怀特的马车夫陪同出席,据说这对新婚夫妇结婚后不久就和怀特合住在了一起,地址在布鲁克斯马房北街1号。

安妮,作为贴身男仆的女儿,嫁给绅士手下的马车夫可谓好事一桩。约翰·查普曼不是出租马车车夫,那种车夫会拿着一杯白兰地在酒馆里转悠,脏话连篇,晚上经常就睡在马车后座;他也不是麻烦的公共马车车夫,拉着一车普通工人从东到西、从北到南地跑。私人马车夫受雇于富裕家庭,作为首席或第二车夫为主人驾车。首席马车夫负责驾驶较大型的上等马车,比如需要两匹马拉的四轮大马车,单匹马拉动的车则归第二马车夫驾驶。与安妮父亲担任的职位一样,安妮丈夫的车夫身份使他在仆人中的地位仅次于最高的那一级。不同于其他大多数围着家中打转的家仆,马车夫拥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如果车夫已婚,那么他和家人一般会住在马厩旁或马厩楼上的马房里,方便监督马倌干活儿,以及保养主人的车马。尽管他也可能会选择在管家房里与上层仆人一起用餐,但更多情况下,他会和妻子一起在自己家里吃饭。在伦敦,一些豪宅配有自己的马房和马厩,马车夫可以免租金居住,又或者主人会付给马车夫一笔补贴,让他自己找地方住,只要在附近就行。

在19世纪60年代,根据东家社会地位的不同,约翰的年收入预计在35—80英镑之间。这还没算上小费,算上后他的收入就更高了。主人通常还会为马车夫提供至少一到两套干粗活儿时穿的马厩服,以及一套号衣(或制服),其中要包括两双靴子和两顶帽子——因为众所周知,恶劣天气下靴子和帽子很容易被风卷跑。这些好处能让约翰一家过得还不错,夫妇俩存得下钱,两人的心气或许也跟着高了起来。

在社会上,和贴身男仆的家庭相仿,伦敦的私人马车夫及其家人虽属工人阶级,却身处尴尬的真空地带。马车夫被描述为仆人队伍中“最重要且最惬意的一个……主持着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机构;马匹、马车和马厩都由‘帮手’照料”,而他“端坐高位,目视前方,表情冷漠肃穆”。私人马车夫的优越地位往往会让他的家人,特别是他的妻子,产生高人一等的错觉。梅休评注道,大多数马车夫都会吹嘘说,做马车夫的老婆意味着不必工作,因为他们“完全能让(他们的)妻子不必屈尊去做活儿”。有些家庭足够富裕,可以雇用属于自己的女仆,甚至能送女儿去寄宿学校念书。然而,这些中产阶级生活的表象与他们住在狭窄马房中的现实格格不入,马房中挂满了晾衣绳,散发着马厩的气味。尽管如此,他们寒酸的小家仍坐落在该国最尊贵的地区之一,家中通常有三四个房间,其中一个被设计成体面的客厅。

约翰和安妮尤其符合这种情况。在他们结婚后的头八年里,约翰服务过住在昂斯洛广场的一户人家、一个住在圣詹姆斯杰明街附近的雇主,还“为庞德街的一位贵族工作过”。他们的小房子位处帝国伦敦的阴影下,不远处就是蓓尔美尔的绅士俱乐部和白金汉宫的大门。安妮每天散步都会经过皮卡迪利和庞德街上亮着煤气灯、闪闪发光的商店橱窗,穿过伯林顿拱廊街,那里展示着五颜六色最时兴的帽子、鞋子、手杖、玻璃制品、珠宝、蕾丝、手表、雪茄、鲜花和葡萄酒。繁忙的大街上,政客和交际花坐着车飞驰而过,前往威斯敏斯特或新建的标准餐厅喝下午茶。面对这些消遣,安妮很可能不只是个旁观者,还参与了几分。约翰的工资够她进行一些消费:一副手套、一顶漂亮的软帽、一本哈查兹书店的书、进埃及厅或伯林顿府皇家艺术研究院一窥珍奇藏品。

虽然生活在伦敦对私人马车夫来说益处良多,但约翰的工作可能像潮水一样来来去去。一些雇主会在客居首都的时候雇用员工,但他们往往只在伦敦待几年或一两个季度。理想的情况是找一个更长期的工作,东家拥有土地,主要住所不在伦敦。鉴于降临在史密斯夫妇身上的一连串悲剧,安妮和约翰之所以留在伦敦,很可能是因为安妮不愿与亲人分开。由于约翰是家中唯一的成年男子,他或许也背负着压力,要照看好露丝、艾米莉、乔治娜、米丽安和小方登的生活,方登最近刚在威斯敏斯特的灰衣学校争取到一个寄宿生名额。即便在婚后,夫妇俩也经常回家探望,并在蒙彼利埃广场29号小住几天。1870年,安妮要生第一胎了,她没有把露丝叫到自己家帮忙,而是回到娘家这个避风港,等待第一轮阵痛的到来。6月25日,她生下一个女孩,她给女儿取名为艾米莉·露丝,纪念与她血肉相连的两个女人。到1873年,这个孩子又添了一个小妹妹,安妮·乔治娜。

正如安妮在结婚时做过的那样,她后来也坚持要给女儿们照相。1878年年末,安妮替八岁的艾米莉·露丝穿上她最好的衣服:一条格子呢的连衣裙,领口处装饰着一个大蝴蝶结,胸前有一排纽扣。她为她穿上条纹长袜和靴子,并在她齐肩棕发的头顶处系了一条缎带,最后作为点缀,在她脖子上挂上了一串女孩气的夸张珠链。接着母亲便把她领到了布朗普顿路的伍德公司工作室。摄影师作为哄孩子的专家,能叫最不听话的孩子也乖乖就位,他让肤色苍白、看上去弱不禁风的艾米莉把胳膊肘靠在一张写字台上,仿佛是在教室里摆姿势一样。三年后,同样的流程再次在安妮·乔治娜身上上演。某次带孩子去看望外婆时,安妮给小女儿穿戴上了姐姐以前的裙子和珠链,沿着布朗普顿路来到萨奇兄弟的工作室。她给摄影师看了艾米莉·露丝的照片,指示摄影师让稍健壮一些的安妮·乔治娜摆出一模一样的姿势,只有背景不同。当两个女儿的相片并排放在一个相框中时,在同样年纪拍下照片、穿着同样衣服的姐妹俩,仿佛在凝视着彼此。

拍下最初那张照片的时间点很重要,因为查普曼夫妇的生活就是在那个当口起了变化。艾米莉·露丝的照片很可能其中一张是印来留给她的外婆做纪念的,因为到了1879年初,约翰已经接受了一份新工作,担任弗朗西斯·特雷斯·巴里的马车夫。巴里是位相当富有的绅士,在伯克郡拥有一处农庄,如此大好机会对查普曼夫妇来说是千载难逢的。

像许多19世纪的工业家一样,弗朗西斯·特雷斯·巴里来自一个相对普通的中上阶层家庭。他出生于1825年,16岁时完成学业,随后便一头扎进商海。他先是在西班牙北部确立了自己作为商人的地位,接着开始探索葡萄牙铜矿中的潜在商机。他靠铜矿发了财,最终创办了一家成功的矿业公司——梅森&巴里公司。很快,让他的社会地位得以跃升的荣誉和职务纷纷找上门来。1872年,他被任命为驻厄瓜多尔共和国的总领事,1876年,他被授予葡萄牙巴里男爵的称号。不过,想要在英国获得类似认可的话,那就需要更多的耐心和策略了。直到1890年,他才被选为温莎地区的国会议员,九年后维多利亚女王授予了他准男爵爵位。

巴里是个精明的企业家,他在1872年买下了圣伦纳德山庄,这显然是为了将自己和家人置于女王的眼皮底下。这处25公顷的地产位于温莎附近的克莱沃村,据说“站在东边的草坪上可以看到城堡最恢弘的景致”。此外,山庄还以附带超过“90公顷的古老公园和森林”著称,那里是“巨大的橡树、高耸的山毛榉、榆树、冷杉和红杉”的家园。不仅如此,山庄本身的来头也不小。庄园于18世纪为瓦德格雷夫伯爵夫人玛丽亚建造,后来被哈考特伯爵买下,数代相传。然而,当巴里收购它时,他打算用最摩登的风格打造一座优雅且令人肃然起敬的宅邸。实现巴里设想的任务交到了建筑师查尔斯·亨利·豪威尔的手中,后者开始以时髦的法式城堡风格建造属于实业家的宫殿。尽管豪威尔保留了一些原有的18世纪的房间,但他重建了房子的大部分,并增加了许多维多利亚时代后期才有的特色。当客人步入圣伦纳德山庄那墨西哥缟玛瑙饰边的中央大厅时,迎接他们的是富丽堂皇的楼梯和描绘着希腊神话场景的壁画。接待客人的房间都很气派:一间餐厅、大大小小的休息室、一组桃花心木门,还有一间玻璃花房。楼上有六套卧房,由于日本装饰正风靡一时,其中一套卧房在巴里的要求下,完全采用了日式风格进行装修。在一楼,有台球房、吸烟室和棋牌室以及图书馆,可供巴里尽情消遣。巴里希望圣伦纳德山庄拥有最现代的便利设施,因此叫人安装了早期的中央供暖系统,除此之外山庄还配备有传统的壁炉、煤气灯照明、热水管道、厕所和两部运输物品用的液压式升降梯。管理这样一栋宅邸,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员工班子,所以豪威尔开辟了一处足以容纳30名仆人的员工宿舍。约翰·查普曼不仅要驾驶弗朗西斯·特雷斯·巴里的马车,还要负责维护和监管马厩区的运作。和东家的家宅一样,马厩区要操心的事也不在少数。马厩的建造风格与大宅相似,可容纳不下30匹马和数驾马车。上任后,约翰领导着两名马倌、四名马夫和一名第二马车夫。管理马厩账目,以及订购饲料、所需物品和装备的工作也由约翰负责。鉴于巴里是该地区最富有、最显赫的地主之一,约翰的职责便是代表主人高坐在擦得一尘不染的马车之上,脸刮得光光的,头戴大礼帽,脚蹬一双锃亮的靴子。对于温莎的大多数村民和居民来说,除了驶过的马车,他们根本无从了解巴里,因此马车夫必须确保主人给人留下的印象无可挑剔。

作为圣伦纳德山庄的高级仆人,约翰和家人可以住进马车夫专属的房子里,位置就在马厩的院子对面。对于习惯了伦敦马房生活的安妮来说,这是个重大的进步。马车夫小屋比马房大多了,包括一间会客室或正式的客厅、一间起居室(一家人在这里用餐并度过大部分时间)、厨房、洗碗间、洗衣房、食品储藏室和三间卧室。装在精致相框里的家庭照片,如今有了一个合适的房间来展示。

如果安妮的抱负是正式跨入中产阶级,那么来到圣伦纳德山庄就让实现这个梦想指日可待了。住进了大房子里,收入也丰厚起来,查普曼太太便会雇一名打杂女工或日间女仆来协助她做一些比较费力的家务事。等一家人适应了新的生活,查普曼夫妇就盘算着把九岁的艾米莉·露丝送到温莎“一所非常有名望的”年轻女子学校里去。不上学的时候,安妮和孩子们可以进入弗朗西斯·特雷斯·巴里名下的公园和森林,在那里散步和嬉戏,如果马车夫的妻子想去温莎的商店逛逛,她可以差一辆庄园的“飞行”马车送她进城。

社会地位成功地攀升了一级,这令安妮倍感自豪——有时甚至有点自鸣得意。1881年春天,约翰留在圣伦纳德山庄,而安妮带着孩子们回蒙彼利埃广场29号探亲。在娘家小住期间,安妮恰好碰上了当年的人口普查。当普查员问起约翰的“身份、专业或职业”时,约翰会毫不犹豫地称自己是“马车夫、家仆”。而安妮在面对同样的问题时,自称是“一名育种马夫的妻子”。虽然约翰的职责完全有可能扩展到了为巴里购买和饲养赛马,但安妮对自己的定位表明她很想出人头地。很少有仆人的职位能像育种马夫那样受到乡绅们的尊重。作为替主人管理赛马的人,育种马夫对马的了解和他培育冠军马的能力使他宛如某种先知。主人会认真听取育种马夫的意见,以礼相待,在这一前提下,阶层的界线也许会被稍微打破。育种马夫有别于在马厩工作的其他人,他可能会受邀与其他热衷运动的绅士一起饮酒作乐,参加赛马会,并和主人同席用餐。这样一来,约翰的地位就会远远超过一名马车夫;他将成为上流社会的心腹知己。

一个人越是接近高于他的社会阶层,他就越有机会跻身其中,弗朗西斯·特雷斯·巴里同样明白这个道理。自1878年圣伦纳德山庄建成以来,巴里就一直在按照计划努力,通过一次次的晚宴和聚会宣告自己搬到此地。他获得了和克莱沃的老牌地主们——丹尼尔·古奇爵士、西奥多·亨利·布林克曼爵士和埃德蒙·本森·福斯特——同等的地位,但最终,让巴里赢得威尔士亲王爱德华和雅丽珊郡主友谊的,不是他的欢宴款待,而是圣伦纳德山庄的地理位置,山庄距离雅士谷赛马场仅六公里。

1881年6月15日,巴里慷慨地借出了自己的房子,用于举办雅士谷赛马周的王室宴会。圣伦纳德山庄所接待的宾客中有剑桥公爵、斯宾塞伯爵及伯爵夫人、朗斯代尔伯爵夫人、法夫伯爵、克朗梅尔伯爵、可敬的h.卡尔·格林海军少将和他的妻子,以及威尔士亲王的一些富豪朋友,他们喜欢赛马,也喜欢亲王及时行乐的生活方式。按照计划,众人将于周二和周四去观看两场准国家级赛马比赛,然后参加一系列的私人娱乐活动,包括在附近的弗吉尼亚水村举行的野餐和泛舟派对,以及倒数第二晚在圣伦纳德山庄为“部分邻里”举办的小型舞会。这场为期一周的山庄宴会应该筹划了好几个月,当约翰忙于应付王室客人的车马时,安妮或许就在远处看着这副光景。

每次活动,王室一行都会乘坐五辆四轮敞篷马车,由“温莎王室马厩派来的御用枣红马与灰马”牵引着,从山庄出发前往雅士谷。在车前和两旁身穿制服的骑手簇拥下,他们沿着车道前进,穿过温莎森林,所有庄园的人都在围观这一盛况。下午他们返回时的景象也同样激动人心:女士们戴着软帽和面纱,上面装饰有褶边、羽毛和花朵,雅丽珊郡主顶着一头无可挑剔的卷发,威尔士亲王头戴帽子,蓄着倒三角形的络腮胡,体形臃肿,脸上意兴阑珊。傍晚时分,人们可能会看到他们在弗朗西斯·巴里的院子里散步,身后拖曳着耸起的裙摆和长长的影子。圣伦纳德山庄为巴里助了一臂之力,让他在亲王的社交圈站稳了脚根。王室成员和他们的随从以后还会来到此地,参加更多的晚宴和活动、射击派对与赛马会。狂欢的声响、音乐和笑声会从大宅飘进不远处的马车夫小屋里:这是孩子们有自己卧室的小屋,这是有会客室的小屋,这是岁月静好、本应让人心满意足的小屋。安妮的全部故事本应如此。故事的结尾本该是一家人在绅士的庄园里过着安静、舒适的中产生活,查普曼夫妇勤勤恳恳地攒钱供孩子读书,等约翰退休后在温莎买下一栋自己的小房子。他们的女儿们彼时可能已经长大成人并嫁给了当店主、职员,甚至律师的中产男士。他们的人生轨迹可能会通往一个大不一样的结局,如果安妮·查普曼不是酒鬼的话。

7酒瘾缠身

1889年,《蓓尔美尔报》上刊登了一则来信,写信者是一名坚定的禁酒主义者和虔诚的基督徒。在整个19世纪,报纸经常会收到这样的信件,信件来自禁酒运动的大量拥护者,他们力图限制酒精的买卖。然而,这封信与其他信不同,没有老生常谈的谴责和对《圣经》的引用。信是骑士桥的一位女性教友写的,署名是米丽安·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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