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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茨杰拉德:度量盖茨比(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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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

“我的第三部小说与我之前的作品截然不同,”菲茨杰拉德告诉他的编辑珀金斯,“在形式上这是一番新尝试,我要竭力避免那种试图‘惟妙惟肖再现一切’的做法。”《了不起的盖茨比》采用第一人称受限视角被后来的文学评论家视为其具备先锋性(即艾略特所谓的“自亨利·詹姆斯之后美国小说走出的第一步”)的关键。作为上世纪初的作家,抵挡“惟妙惟肖再现一切”的现实主义文学黄金法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个读者对于盖茨比的真实身份、经历乃至其心理轨迹都有自己的想象,菲茨杰拉德当然更有。他要努力的方向,不是尽力呈现,而是选择如何遮蔽,精密计算留出多窄的视角供读者窥视。在与珀金斯的来往书信中,他们讨论最多的,就是如何拿捏这把“量角器”。

“(目前的草稿)缺的不是解释,而是对真相大白的暗示,”珀金斯在回信中提出,“盖茨比究竟是干什么的,这点永远不该说得太明,哪怕可以说明。但如果在他的生意上勾出淡淡的轮廓,那就会给这部分故事提供发展的可能。”菲茨杰拉德接受了这建议。最后的成品,该遮的部分遮得更严,该露出的轮廓则分多次一点点展示出来,每一次添上的线条都是对前一次的颠覆或更新。遮蔽并非毫无代价。比方说,菲茨杰拉德一直认为,小说出版后销售成绩不如预期,是因为他没有遵循罗曼司的模式,渲染盖茨比与黛西重逢之后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读者期待看到互诉衷肠、深情回忆、良宵苦短,结果却连一个吻都没有等到。

我们到最后也没有真正看清盖茨比,让我们产生代入感的人是尼克。他的视角左右了我们的视角,当他引导我们注意广告牌上t.j.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时,我们的视线就被悄悄拉高,从那里往下看。(按照珀金斯的说法:“因了不经意间你向天,向海,向这个城市投去的一瞥,你已传递了某种永恒之感。”)某种程度上,这本书也是一部标准的以尼克为主角的成长小说。尼克从中西部来到纽约,亲历“盖茨比事变”——如同拉斯蒂涅由外省来到巴黎,介入了“高老头”的家务——进而受到巨大冲击,就此看透世情,仿佛履行了成人礼。不同的是,经此一劫,拉斯蒂涅决定留下来与巴黎继续肉搏,而尼克却心灰意冷地回到了中西部。

从成长小说的角度看,菲茨杰拉德把所有矛盾集中爆发的时间安排在尼克的三十岁生日那天,绝非信手拈来。一行人醉醺醺地上车,准备由纽约驶回长岛,此时尼克方才想起这是他的生日。于是才有了后面那一段尼克的独白,才有了更后面那句异常冷峻的双关:

“于是我们在稍微凉快一点的暮色中向死亡驶去。”

往近处看,接下来便是惨烈的车祸;往远处看,在这种情境下陡然面对“三十而立”,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都离“死亡”又近了一大步。

密度

如果不是泽尔达与珀金斯的坚持,这部小说很有可能不叫《了不起的盖茨比》。直到付梓前,作者仍然企图把它改成《西卵的特里马尔乔》。特里马尔乔是传奇小说《萨蒂里孔》中的人物,以热爱大宴宾客著称。菲茨杰拉德对生僻典故的爱好有时候到了偏执的地步,他喜欢在人名地名里加入别人很难发现的符号,比如汤姆宅邸的最初所有者名叫demaine,在法语里与“明天”一词(demain)的拼法相近,评论家认为此中大有深意:绕了一大圈,拨开美国西部拓荒梦的迷雾,当财富快速向东部金融特大城市聚拢时,汤姆这样既老且新的特权阶层才真正掌握了未来的命脉。

此外,评论家在整个小说的框架里看到艾略特的《荒原》,将它的精神源头追溯到斯宾格勒的《西方的衰落》,在“西卵”“东卵”“灰堆”等这些作者虚构的实体中看到了纽约城市化的完整轨迹,在零星提到有色人种的段落(尤其是汤姆津津乐道的那本《有色帝国的兴起》)中嗅到后来指向二战的最初的硝烟,在倒霉的乔治·威尔逊身上依稀看到美国第二十八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的影子——他们同样被理想的幻灭搞得身心憔悴。总而言之,作为小说,《盖茨比》的“了不起”是在区区五万字的篇幅里浓缩惊人的密度,故事里遍地符号而彼此交织无痕,对话的情感饱和度堪比舞台剧,视角转换却高度影像化,而究其文本实质,则每一句都是手法最老练、铺陈最挥霍的叙事诗。世人往往喜欢把菲茨杰拉德的风格与同时代的海明威放在一起比较,甚至把前者叮当作响的华美长句看作后者“冰山理论”的对立面。实际上,我倒常常有一个偏见:单单《盖茨比》这一部的密度就足以证明菲茨杰拉德同样善于打造“冰山”,而且这座冰山的形态与架构,足以让海明威的那些“冰山”显得过于稀松。

所以,当中国读者发觉这部小说的译本不太好读时,实在用不着诧异。要知道,《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原文在英语读者眼里也不是块好啃的骨头。如果译文通篇顺溜,不对你构成某些障碍——而你一旦越过这些障碍,便会对新鲜的意象过目难忘——那多半是歪曲或者缩减了那些艰深曲折、信息量巨大的长句。用菲茨杰拉德自己的说法,写《盖茨比》的过程,“举步为缓,审慎而行,甚至每每陷于苦恼,因为这是一部有自觉美学追求的作品”。

我一直认为,真正的所谓城市小说,其最重要的指标是与城市极度丰富的生存状态大抵相称的密度,而真正的密度必须有其字面背后的景深和“自觉美学追求”作为支撑。如果没有这个条件,那么像《小时代》这样一页里亮出十几个名牌,恨不得连标价也一并写上的,岂不是密度最大?

态度

自从2013版电影带动新一轮的“盖茨比热”之后,还真有不少人把《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小时代》放在一起比较。有人说,两者的差异之一在于,“菲茨杰拉德有贵族范儿,吃完肉以后叠好餐巾,矜持地说声justsoso。郭敬明吃完肉以后,叭唧着嘴,满脸惊喜地告诉大家:靠,真tmd香啊!”

我大抵明白这句俏皮话的用意,但这样表扬菲茨杰拉德,力气用得不是地方。作为“爵士时代”的第一代言人,菲氏对于财富的态度远比这种得了便宜又卖乖的“贵族范儿”复杂得多。对此,与他同时代的马尔科姆·考利描摹得异常准确:他的一半,沉迷于豪宅中的派对不醉不归;他的另一半,冷冷地站在窗外,派对背后所有的幻灭与失落,他都算得仔仔细细。

就好像,在《了不起的盖茨比》快要写成时,菲茨杰拉德一边修改样稿,一边同时跟几家杂志洽谈连载事宜——很少有作家像他那样善于将利益最大化。菲茨杰拉德的心理价位在一万五到二万美元,这是当时海明威之类的作家想也不敢想的天文数字。然而,最后他还是拒绝了杂志的邀约,因为他知道手中即将诞生的是一部杰作,他担心连载在轻浮的杂志上会让小说跌价:“大部分人看到《学院幽默》登出的广告,还以为盖茨比准是个厉害的橄榄球前卫呢。”

几经沉浮,这部小说终于在将近一个世纪之后,被人们牢牢钉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之一”的位置上。菲茨杰拉德的最动人之处,并非漠然置身“世”外,而是像德勒兹说的那样:在最风光的时候,他就有能力感到幸福的核心里已产生巨缝,听到了深处的嘎嘎的开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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