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
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那个夏天的故事”是从尼克“开着车”从西卵到东卵布坎农夫妇家吃饭的那个晚上,“才真正开始”的。紧接着,尼克见到黛西的第一句俏皮话,就是夸张地形容芝加哥亲友如何想念她:“全城都凄凄惨惨,所有的汽车都把左后轮漆上了黑漆当花圈,沿着城北的湖边整夜哀声不绝于耳。”
可以理解尼克何以如此便利修辞:1920年代的美国确实正值汽车工业的高速膨胀期。亨利·福特的汽车装配线上流动着黑色的速度之梦——“只要它是黑色的,人们就可以替它‘染’上任何色彩。”福特微笑着说。当时他的流水线已经可以日产汽车4000辆,每辆价格从950美元降到290美元,像尼克这样刚刚从中西部来到纽约学债券生意的年轻人也能负担得起。仅仅在美国,汽车工业每年就直接间接地为370万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其中就包括小说里在“灰堆”的加油站中辛苦讨生活、最后直接导致盖茨比血案的威尔逊夫妇。乔治·威尔逊一见到汤姆就追问“你什么时候才能把那部车子卖给我”,可见当时的二手车生意利润丰厚,但凡做成一单便能改善其生存窘境。他不知道的是,这不过是汤姆悬在他鼻尖上的诱饵,他的钓钩早已咬住了乔治那位“胖得很美”的老婆。
汤姆与威尔逊太太的私情,正是在飞驰的车轮上展开的。1920年代,随着公路网的不断扩展和延伸,城市和乡村之间,至少表层意义上的界限正在模糊。人们愈来愈习惯于以一种流动的方式生活,获得流动的快感:你可以轻易从一座城市迁徙到另一座,可以在跟一个情人缠绵之后,飞车去赶另一个的幽会——弗洛伊德的理论深入人心,有一个以上的情人已经成了既时尚又利于身心健康的事。菲茨杰拉德自己(在座驾这件事,他一向是个领风气之先的人物,最著名的事迹是跟妻子泽尔达一起拆掉了雷诺车的顶篷)在随笔《爵士时代的回声》中,就将这一点列为度量“爵士时代”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早在1915年,小城市里那些在社交场合上没有年长妇女陪伴的年轻人已经发现,在那种‘赠予年满16岁的小比尔、好帮助他‘自力更生’的汽车上,藏着某种‘运动中的隐私’。起初,即便条件宜人,在车上卿卿我我也算是铤而走险,但是,没过多久,年轻人互相壮胆,昔日的清规戒律轰然倒塌。到了1917年,不管哪一期《耶鲁档案》或《普林斯顿老虎》上,都能找到对这类甜甜蜜蜜、兴之所至的调情有所指涉的内容。”
因此,除了西卵盖茨比和东卵布坎农的两处豪宅,菲茨杰拉德选择将各种各样的汽车作为故事发生最重要的场景,让小规模“隐私”在运动中彼此碰撞,终于酿成大规模悲剧。几个主要人物——盖茨比、黛西、汤姆和乔丹,都是喜欢横冲直撞的司机,作者对此不厌其烦地一一设下伏笔。哪怕是那些看起来与主线无关的角落,都会埋伏着一起起“警示性”车祸,仿佛代替了古典文学作品中“黑猫”的角色,让读者陡然心惊。盖茨比晚宴上有人稀里糊涂地飞走了车轮,更具有象征意味的段落出现在盖茨比用他那辆“瑰丽的奶油色”汽车(镀镍的地方闪光耀眼,车身长得出奇,四处鼓出帽子盒、大饭盒和工具盒,琳琅满目,还有层层叠叠的挡风玻璃反映出十来个太阳的光辉)载着尼克开往纽约的路上。盖茨比将车开得飞快,挡泥板像翅膀一样张开,他沉醉在自己的叙述中——叙述自己的传奇经历,书里的尼克和书外的读者都听得半信半疑。正在此时,“一辆装着死人的灵车从我们身旁经过,车上堆满了鲜花”。
那些光顾着在电影里观赏锦衣华服的观众,很难注意到汽车是怎样使叙述的速度一次次加快,小小的“换车”细节又是怎样四两拨千斤地导向最终那场致命的车祸;同样,他们也未必注意到(事实上这一段在新版电影里确实被省略了),作者在描述盖茨比出殡时不吝篇幅:“第一辆是灵车,又黑又湿,怪难看的……”这辆车刺眼地横在文字间,没有鲜花,什么也没有。
酒精度
整部小说里出现的驾车场面,几乎都发生在酒后。
考虑到彼时正是美国全民禁酒令的高潮,如此频繁的饮酒和酒驾场面出现在小说里,大概会在读者的耳边奏响古怪的复调音乐。玻璃杯与酒瓶碰撞的声音背后衬着禁酒运动领导人之一布赖恩在1920年的庄严宣告:“酒像奴隶制一样完蛋了,再也不会有人造酒、卖酒、送酒或用任何东西在地上、地下或空中运酒了。”
事情就是这样,禁酒令实行之后不到半年,就一头撞进了死循环:人们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想要拯救人类,就得放弃喝香槟的权利。于是,州政府开始对中央阳奉阴违,秘密酒店代替了公开酒馆,人们在被禁制的快感中变本加厉地花天酒地,妇女饮酒人数大大增加,贩私酒成了最赚钱的朝阳产业——进而是敲诈、抢劫、治安紊乱、黑帮组织肆虐,好莱坞枪战片的题材越来越惊心动魄。
汤姆一直试图向黛西揭穿,盖茨比就是这种连锁朝阳产业的受益者,他的“富可敌国”,并非像汤姆那样继承“老钱”并用这些资本占领纽约这块新兴的金融高地,而是通过贩卖私酒以及相关的黑帮网络牟取暴利。在小说始终犹抱琵琶的叙述中,读者隐约地见到盖茨比背后的黑帮大佬的侧影(迈耶·沃尔夫山姆),他们的想象空间可以从私酒一直扩展到军火。
有了这样特殊的时代背景,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整部小说的人物,大部分都像是长时间浸泡在酒精里。非但那场著名的盛宴是各种醉态的即时展览馆,而且许多人物即便在大白天,对话也像是在微醺中摇摆,时而冲动,时而紊乱,时而如梦呓般言不及义,尤其是黛西。凯瑞·穆里根在2013版的电影里偷换了人物的年龄,得以演出史上最甜美最萝莉的黛西,可整套表演程式还是照搬1974版中徐娘半老的米娅·法罗:夸张,迷离,戏剧化。区别在于,米娅是刻意表现黛西的“装嫩”,而凯瑞是真嫩。
米娅的表演其实有据可循:电影工业史上,1920年代初正是无声片方兴未艾、有声片初试啼声的过渡期,夸张的动作和夸张的嗓音都挤在大银幕上争夺观众。那时不知有多少个百无聊赖的黛西,在电影院里打发空虚、寻求慰藉,学会某种最天真也最世故的表演方式——于是,当她们转身走出影院时,眼神就能似醉非醉,喉咙里就能发出“黄金的声音”,身上就能多一层让人看不透的外壳。
温度
但我们在小说里看不到盖茨比一醉方休——从字面上看,他近乎滴酒不沾。
所以到了第七章,一干人在汤姆家里推杯换盏、短兵相接,“声音在热浪中挣扎”时,黛西会突然转过来对着盖茨比喊道:youlooksocool。即便不去考虑cool这个词在1920年代未必有如今的时髦含义,单单根据“燥热”的语境,也能感觉出此处的词义突出的确实是“温度”的反差。“你看上去真凉快。”巫宁坤译得相当干脆。
“你看上去总是那么凉快。”黛西又重复了一遍。我们喜欢用“梦想家气质”“孩子气”之类的词儿来形容盖茨比,但它们其实远不如“凉快”更具直感。有了这个词,盖茨比就从混沌燠热的背景板上凸现出来。他爱穿一身白,为黛西布置一屋子白玫瑰,清凉的颜色;他说话落伍悖时,口头禅“老兄”(oldsport)是个相当突兀的冷笑话。这个从头至尾未曾剖白心迹、始终处于不透明状态的“扁平人物”,固然可以归入文学史上一系列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形象(outofplace),但有趣的是,盖茨比本人似乎对自己的另类浑然不知。某种程度上,他的存在,是无意识地用“温度差”来反诘环境:有时候他的“凉”衬出周围的狂躁,有时候他又不合时宜地温热起来,让身边的寒意愈显彻骨。时而众人皆醉他独醒,时而众人皆醒他独醉——沉醉于对岸的那盏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