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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仲马:纸团,小刀与坟场(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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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第二十一章

小时候站在读者的立场上,只顾跟着大仲马的情节线往前冲。重读时,我试着站在作者的立场,揣摩着大仲马在唐泰斯好不容易假扮成尸体,被狱卒抬出监狱,即将获得自由的那一刻,突然玩了个花招,把他也把我们这些读者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写到这里,大仲马只用了短短一句话:大海就是伊夫堡的坟场。

先前,作者故意让主人公,也让读者误以为,尸体将被埋进狱卒口中的“坟场”。我们以为,坟场就是真的坟场,没想到,在伊夫堡,大海就是坟场。也就是说,唐泰斯刚刚越狱成功,就要被绑上一只三十六磅重的铁球抛进大海。他得在海中求生,同时还要计算狱卒发现真相的时间,逃离他们的再次追捕。当我们站到作者这边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是一个好故事的决定性时刻。我们的同情、焦虑,加快分泌的肾上腺素,格外强烈的代入感、宿命感、荒诞感,都跟随着唐泰斯被狱卒扔进大海的一刹那,达到了峰值。一代又一代的小说家,那些编故事的手艺人,搭建框架、推敲细节,上穷碧落下黄泉,苦苦寻找的,也就是唐泰斯突然要面对茫茫大海的,那一刻。

为了这个决定性的时刻,大仲马需要及早埋伏一些东西。一、他得先漫不经心地交代监狱建造在一座岛上,但是这个信息并不与坟场产生任何直接的关联。二、他得让唐泰斯反复演练的周密计划里偏偏忽略了这个可能性,却又在扮演尸体时本能地在右手上握好一把刀,能够帮助他在海中割断脚上的绳索。三、在更早前的情节里,我们不要忘记,唐泰斯出身就是一个水手,这为他能最终在海中脱险,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在整部《基督山伯爵》里,唐泰斯的越狱,其实比后面的复仇分量更重。它不仅构成了整部小说最大的情节转折,而且设置了最高的技术难度(封闭空间的密室逃脱需要缜密的逻辑推演)。更重要的是,一旦跨越了这些难度,人物就扎扎实实地立起来了,他的性格蜕变(纯真年代死去,冷酷伯爵重生)水到渠成,他与读者的情感联结也就变得牢不可破。你在想象中跟着唐泰斯一起飞越樊笼、逃出生天,从此他的喜怒哀乐就没有你代入不了的了。

“越狱”的故事类型从未过时。尽管在技术上不断推陈出新,套路却保持得相当稳定。大仲马发现的地道,到了美剧《越狱》里,也还是得再挖一次。至于钻进裹尸布里“借尸还魂”的桥段,哪一代的故事手艺人也不曾厌倦过。斯蒂芬·金在写《肖申克的救赎》时,没有提《基督山伯爵》,于是改编的电影剧本里替他补上了这一笔:安迪和瑞德在监狱图书馆理书,瑞德拿《基督山伯爵》开了个玩笑,声称这本书应该归在“教育”类别下面,两人由此达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他们之间的同盟情谊与师生关系,一如当年的唐泰斯与法里亚神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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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热爱故事的人,不会仅仅满足于被动接受故事。他会探索故事生成的奥秘,研究一个完美故事类型在不同时代的演变,他甚至会跟作者在想象中交手、较量,看看谁先骗过对方,或者拆穿对方的戏法。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关系。小说的叙事艺术也正是通过读者和作者不停地互相刺激,才发展起来的。一部小说发展史,就是这场游戏的升级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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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泰斯的复仇是个大项目。仇人有好几个,而且个个发达。有的富甲一方,有的权倾一时,而唐泰斯的个人情感纠缠在其中,构成了一个关键的变量。从前期调查,到各个击破,唐泰斯每一步都得走对才有胜算:

一、耐心。越狱之后他获得了宝藏,奠定了复仇的物质基础。但唐泰斯仍然按兵不动,直到九年以后时机成熟才出手。大仲马需要为这九年安排充实的内容,让唐泰斯把所有的人际关系——尤其是他们各自的软肋、那些互相牵制的关节,理清摸透。

二、在几乎密不透风的关系网上找到适合撕开的口子。四个仇人里罪责最轻的是当年的邻居、如今的客栈老板卡德鲁斯,很适合被唐泰斯用来打探消息、调查背景;唐格拉尔夫人与德·维尔福有过私情,还生下了私生子。这样牵扯了两个仇家的隐私当然成了唐泰斯手里的一张牌,就等关键时刻打出去。后来唐泰斯买下他们俩曾经幽会的别墅,在其中大摆宴席,上演了小说后半部分最重要的群戏之一。单单这个地点的选择,就足以让当事人胆战心惊。埋藏更深的口子在阿尔贝身上。这是唐泰斯旧情人梅尔塞苔丝与他的仇人费尔南结婚后生下的孩子。这个口子一旦撕开,不仅能一举奠定入局,直接进入宿敌们的关系网,而且——从一个比较微妙的层面考量——也是唐泰斯对自我心理的某种压力测试。毕竟,事关梅尔塞苔丝,这个口子一旦撕开,前景难免有血肉模糊的可能。于是,唐泰斯自导自演了一番,先命人绑架阿尔贝,再深入虎穴支付赎金,赢得了阿尔贝毫无保留的信任,同时也付出了某种远期的代价。唐泰斯意识到,这个真诚可爱、哪怕被人绑架了也能呼呼大睡的男孩,身上有太多梅尔塞苔丝的影子,有太多危险的、足以融化他钢铁意志的东西在画面上摇晃。对于一个合格的复仇者而言,这个倾向显然有点多余。

三、入局之前,唐泰斯还需要先将自己的新角色构建完整。他砸钱,买下唐格拉尔家的两匹马,反手就回赠给唐格拉尔夫人,还加上一颗钻石。这个动作,巧妙地伤了唐格拉尔的面子,同时还在巴黎的社交圈里埋下了伏笔,基督山伯爵神秘莫测、富可敌国的名气开始广为传扬。接着,他为这形象及时添上了义薄云天的一笔,命令仆人拦下失控狂奔的马,救了当年的检察官德·维尔福的妻儿。这样一来,整个巴黎都为伯爵的传奇而神魂颠倒。至此,一切都在唐泰斯掌控之中,他此后在一幕幕华丽场景中的收网、清算乃至迟到的审判,都已经稳稳地站在了坚实的逻辑基础上。

***

伯爵夫人把手从基督山的胳臂上拿下来,走过去在藤上摘下一串麝香葡萄。

“瞧,伯爵先生,”她带着凄然的笑容说,让人只觉得她的眼睛里已经噙满了泪水似的,“瞧,我知道法国的葡萄没法跟你们西西里和塞浦路斯的葡萄相比,但您想必可以体恤我们北方阳光的不足吧。”伯爵鞠躬,往后退下一步。

“您不肯要?”梅尔塞苔丝声音发颤地说。

“夫人,”基督山回答说,“我谦恭地请求您原谅,我从来不吃麝香葡萄。”

梅尔塞苔丝叹口气,手里的葡萄落到了地上。邻近的架梯上边,悬着些沉甸甸的桃子,它们跟葡萄一样都是靠人工调节的室温焙熟的。梅尔塞苔丝凑近这些毛茸茸的桃子,摘下一只来。

“那么请把这只桃子吃了吧。”她说。

但伯爵做了个同样的拒绝的表示。

“哦!还是不肯要!”她说这话的语气是那么凄婉,让人感到她是强忍住呜咽才说出来的,“我真是太不幸了。”

接着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那只桃子,也跟那串葡萄一样,滚落到了沙土上。

“伯爵先生,”终于,梅尔塞苔丝以哀求的目光注视着基督山说,“阿拉伯有一种动人的风俗,只要在同一个屋顶下面分享过面包和盐,就成了永久的朋友。”

“这我知道,夫人,”伯爵回答说,“但我们是在法国而不是在阿拉伯,而在法国,永恒的友谊是跟分享盐和面包的习俗同样罕见的。”

“可是无论如何,”伯爵夫人双手近乎痉挛地抓紧伯爵的手臂,两眼直盯住他的眼睛,异常激动地说道,“我们是朋友,对吗?”

伯爵脸色白得像死人,他浑身的血都在往心房涌上来,然后又从心房升到喉头,流向双颊,他只觉得自己泪眼模糊,就像快要晕眩的人一样。

——《基督山伯爵》第七十一章

然而还有一个必要条件:唐泰斯与梅尔塞苔丝的重逢时机,要选得刚刚好。他们当然不能不相遇,这是小说的张力达到巅峰状态、戏剧冲突最强烈的时刻;他们不能碰面太晚——彼时已经在巴黎社交界呼风唤雨且深入局中的基督山伯爵没有理由次次都能避开费尔南的太太、阿尔贝的母亲;他们更不能见得太早。唐泰斯的改头换面,有把握骗得过昔日的仇家,却不可能逃过梅尔塞苔丝的眼睛。因此大仲马把这段重场戏安排在小说篇幅将近三分之二处,显然也是经过了一番周密的计算。

这场戏的细腻程度远远超过了大仲马作品的平均水准,为这类在虚实、今昔、情感与利益之间剧烈摇摆的“遭遇战”提供了漂亮的台词范式。往事并不如烟,却成为两人心照不宣的禁忌,唐泰斯不愿意当众暴露身份,而梅尔塞苔丝害怕唐泰斯的复仇之火危及她现在的家庭。他们只能小心翼翼地旁敲侧击,身边触手可及的道具是葡萄、桃子、盐与面包。唐泰斯以坚硬的姿态拒绝了梅尔塞苔丝化干戈为玉帛的努力,但他苍白的脸色、浑身的血、渐渐模糊的眼睛,也为后面的人设再次转换留下了余地。在严酷的环境中,唐泰斯先是从人变成神,有那么一时半会甚至宛若幽灵;但从这里开始,神(鬼)身上的人性开始缓缓复苏。

接下来,人物和事件的走向果然将基督山伯爵的人设维护得格外完美。他的复仇计划天衣无缝,每一步都在意料之中。更重要的是,唐泰斯并没有直接手刃仇家。他最主要的复仇手段,就是利用这张关系网的结点,洞悉对方的不可告人的污点和他们彼此之间的矛盾,如此环环相扣地将他们一个个逼进作茧自缚的境地。而卷入其中的无辜者,唐泰斯基本上也都做出了妥善的安置,差点要替父决斗的阿尔贝也在最后关头被母亲的斡旋化解。大仲马制定的“善恶终有报”的通俗故事法则,直到今天还被好莱坞奉为金科玉律——超级英雄所到之处,哪怕上天入地、枪林弹雨,你也不可能看到一个伤及无辜的镜头。不过,比起那些生硬而粗糙的回避来,大仲马坚持所有的意图都要用谋略来实现,不屑滥用巧合,手段实在是高明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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