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想到用这些东西杀人比守候在树林边上暗杀更为可靠,”卡德鲁斯手按在纸上说,“我就觉得一支笔、一瓶墨水、一张纸比一柄剑或是一把手枪更可怕。”
“这个傻瓜还不像他外表上醉得那么厉害,”唐格拉尔说道,“那么再灌他一下,费尔南。”
费尔南又把卡德鲁斯的酒杯斟满了,后者真是个道地的酒鬼,所以又从纸上抬起手,抓起酒杯。
加泰罗尼亚人眼盯着看他喝酒,直到卡德鲁斯在这个新的攻势下几乎全无招架之力,把酒杯搁在,或者更确切地说,让酒杯跌落在桌上为止。
“行了吧?”加泰罗尼亚人见卡德鲁斯喝完最后一杯酒几乎不省人事后,便说道。
“行了!我想,譬如说,”唐格拉尔接口说道,“唐泰斯刚刚在海上转了一圈,途中到过那不勒斯和厄尔巴岛,如果有某个人向检察官揭发他是波拿巴分子的眼线的话……”
“我来揭发他,我!”年轻人立刻说道。
“好的,不过别人就要让您在您写的揭发书上签字,而且要与您所揭发的人对质,我可以向您提供一些材料作为证据,这个我能做到;可是,唐泰斯不会一辈子坐牢,总有一天他会出狱,那么自他出狱的这一天起,把他投入监狱的这个人就该倒霉啦!”
“啊,我求之不得,”费尔南说,“我就等他来找我打架呢。”
“是啊,那么梅尔塞苔丝呢?只要您不当心擦破她心爱的爱德蒙一层皮,梅尔塞苔丝就恨你入骨了!”
“是这样。”费尔南说。
“不行,不能这样,”唐格拉尔立即说道,“如果想这样干,瞧,还不如简简单单像我做的那样,拿起一支笔,在墨水里蘸一下,用左手写一封这样内容的短短的告密信,这样字迹就不会被人认出来了。”
——《基督山伯爵》第四章
整个故事的起点,缘于大仲马在报上看到的一条新闻:一个修鞋匠即将迎娶美丽富有的寡妇,招来朋友的妒忌,于是被诬陷为保王党间谍,锒铛入狱。出狱之后,他用了十年伺机复仇,数次得手之后,修鞋匠最终被仇人一刀捅死。这是八卦,也是历史。而在大仲马眼里,八卦和历史都是“那枚能让我把小说挂上去的钉子”。
怎么挂是作者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历史背景要足够大足够乱,一个随时可以让人直上青云或者死于非命的时代最适合施展命运的魔法。大仲马选择了1814年。在那段时间里,拿破仑·波拿巴第一次遭到流放,波旁王朝复辟,路易十八重新掌权。保王党、拿破仑、革命党,各方势力在巴黎上空形成一股股翻涌的暗流。修鞋匠被改造成一个“长着一对漂亮的黑眼睛和一头乌黑的头发”的水手唐泰斯。他是那么意气风发,对危险是那么浑然不觉,这个起点为后面悠长而跌宕的成长曲线预留空间。唐泰斯十九岁那年就当上了大副,职业前途一片光明,安心接受命运的礼物:船东待他如亲生子,美人儿梅尔塞苔丝刚刚答应了他的求婚。
最复杂的阴谋往往始于最简单的原动力:妒忌。大仲马只用了四章,就把动机铺陈完整。会计唐格拉尔在历史的缝隙中找到了插进一枚钉子的位置:他记起唐泰斯在商船返回的路上绕道厄尔巴岛,将一封信交给了拿破仑皇帝,并受托要将另一封信带往巴黎,送到拿破仑亲信的手上。为了将阴谋构建完整,他物色了一组各有擅场、各怀鬼胎的人马。大局由唐格拉尔掌控,唐泰斯的情敌、“加泰罗尼亚人”费尔南最适合扮演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执行者的角色——唐格拉尔的种种虚虚实实的说法,一大半是为了诱导他而设计的。在上面那场对话中,有正向的鼓励,有反向的激将,送完梯子递刀子,递了一半又作势要抽回来。等这些套路全都表演完毕之后,他又话锋一转,表示自己不能胡乱冤枉人,随手把信揉成一团,扔进了角落,然后抬脚便走。他知道,到了这一步,没有什么再能救回陷阱里的费尔南了。于是:
唐格拉尔走了二十来步,回过头来,看见费尔南正扑过去捡起那封信,把它揣在口袋里。
至于邻居卡德鲁斯,他并没有明确的诉求,只是眼红身边的人过上了好日子。起初,这只是“平庸之恶”的一部分。他对阴谋的后果并没有足够的预计,直到发现自己被深度卷入阴谋的旋涡时,他才意识到,除了推波助澜之外,他已经失去了别的选项。
大仲马还需要一枚关键的棋子:代理检察官德·维尔福。维尔福并没有加害唐泰斯的动机,大仲马及时补上一笔——维尔福突然发现这宗案子里晃过一个熟悉的身影,唐泰斯在巴黎的接头人竟然是自己的父亲。如果事情败露,让别人知道父亲还在为前皇帝拿破仑效力,那他的政治生涯也将前功尽弃。
阴谋就此形成坚实的逻辑闭环。维尔福一边假模假式地安抚唐泰斯,一边下令将他投入伊夫堡监狱。
那些炫目的现代叙事概念,故事弧光也好,人物设定也好,都要记着大仲马的情。人设不是为了设而设,事件不是凭空起的高楼。人物与人物得互相牵制,人物与事件要彼此成全,钉子要结结实实地敲进最合适的位置。
***
大仲马很会花钱。据说出现过他被一百五十名债主追债的盛况。对文学史而言,这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大仲马直接把入不敷出变成了将写作产业化的动力。他在报上连载《基督山伯爵》,精确计算悬念出现的频率与分寸,享受掌控读者肾上腺素与故事节奏的快感。他训练自己把对话写长,写到字字掷地有声,一半为了让故事更有现场感,一半为了稿费——当时的稿费是按照行数来计算的,别人的价码是一行三十苏,顶流大仲马是三法郎(一法郎=二十苏)。
顶流大仲马还发明了相当超前的创作方式。他有雇佣助手的习惯,不是干抄抄写写的秘书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伙伴。其中最有名的一位叫作奥古斯特·马凯,据说《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都有马凯的功劳。这份功劳到底有多大,如今已经很难确凿查考,可能性较大的工作模式是大仲马负责确定主题和故事大纲,由马凯负责找材料、写初稿,最后再由大仲马润色打磨,付梓出版。大仲马的角色,与当代文化创意——尤其是流行文学和影视工业的操盘手兼灵魂人物,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当然,马凯并不甘心如此,他跟大仲马为了版权纠纷闹上过法庭,最后大仲马支付了十四万法郎,才买断了马凯的劳动,后者因此放弃了在所有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这个价格实在不能算公道,因为单单一本《基督山伯爵》的稿费就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以至于大仲马能从这笔钱里随手拿出五十万法郎来造了一座“基督山城堡”,并且把自己的工作间命名为“伊夫堡”,那是唐泰斯被监禁了十四年的地方。
***
与此同时,唐泰斯果真感到被抛到无边的空中,尔后就像一只在坠落的受伤的小鸟,穿越空间一直往下坠,他的心恐惧得都发凉了。虽说有一样沉重的东西在脚下拖住他加速往下坠落,他还是觉得坠落的时间长得没完没了。最后,只听得一声可怕的巨响,他像一支离弦的箭直钻进冰凉的水里,不由得惊呼了一声,但这喊声立即被淹没在海水里了。
唐泰斯被抛到海里,绑在他双脚上的一只三十六磅重的铁球在把他拖向海底。
大海就是伊夫堡的坟场。
——《基督山伯爵》第二十章
唐泰斯昏头昏脑的,几乎快要窒息了,不过,他的神志还算清醒,及时屏住了呼吸;我们前面说过,他为了以备不时之需,右手拿着一把打开的小刀,于是他迅速划开了麻袋,伸出胳膊,接着是脑袋;他虽然竭力想把铁球托起来,但仍然被拖着直往下沉;于是他弯下身子,寻找捆住他两只脚踝的绳索;他尽了最大努力,在即将窒息之际,准确地割断了绳索,同时用脚使劲一蹬,便自然而然地浮上了海面,而铁球拖着那块差一点成了他的裹尸布的粗麻布,沉向那深不可测的海底。
唐泰斯吸了一口气,就又潜入水里,因为他应该采取的第一个预防措施,就是避免让人看见。
当他再度浮出海面时,他距离坠落处至少有五十步光景了;他在头顶上方看见一片黑压压的天空,预示风暴即将来临,天空中,狂风劲吹着飞驰的浮云,不时露出一方点缀着一颗颗星星的蔚蓝色的天;在他前面,伸展开一片灰暗而咆哮着的海面,暴风雨就要来了,浊浪汹涌,滚滚而来;在他的背后,巨大的山崖就像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高高耸起,比大海、比天空更加黑暗,其黑漆漆的顶端仿佛像一条伸开的手臂想要擒获它的猎物;在那块最高的岩石上,一盏风灯照亮了两个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