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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的旋转而且升腾,波涛的颤动、回旋与奔腾,都属于《野草》最华彩的部分。《复仇(其二)》的波动则很简约,但依然伴随着强烈的视觉画面,仿佛波及黑暗的降临。这时,神秘的声音出现了:

“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翻译出来,就是:我的上帝,你为甚么离弃我?!)

上帝离弃了他,他终于还是一个“人之子”;然而以色列人连“人之子”都钉杀了。

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的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

最后以警句式的议论结束。围绕着“钉杀”“人之子”,句子依旧是环绕、纠缠,情绪依旧是拗峭、郁勃。

作者从以色列人对人之子的侮辱和欺压两种行为的描写,引出相对应的“可悲悯”与“可咒诅”这两种相异的情感,将它们强行糅合,平行延伸。句子在长短错落中,呈现出个性鲜明的节奏感,且刻意打破人们的心理期待。

《复仇(其二)》是一个标本,向我们展示了《野草》的音乐性的一个基本模型,也是其意义的一个解释模型。作者总是提出一个主题的意象或乐句,紧接着出示对立面,构成一个副主题,与前面的正主题互相否定、冲突和撕扯,不断重复,时常变化,并由此展开。如《死火》中的“冻死”与“烧完”,《希望》里的“希望”与“绝望”,《过客》里的“花”与“坟”,《影的告别》里的“光明”与“黑暗”,《复仇》里的“拥抱”与“杀戮”,等等。

这个正主题与副主题的交替发展,是通过反复与变化而实现的。在一定时间内,相同或相似的语句,有规律或者无规律地出现。这在他是一种高度有效的手段,不断制造读者的预期,然后满足或打破这预期,使你欣悦,或使你不快、不适。《野草》充分显现了鲁迅对自己的语调和文字的调控,他有时好像没有节制的词与句的重复,也是有意为之的控制。重复,重复了又重复,让你简直不能忍受,然后才转圜。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反常的状态,在《野草》却是常态。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整部《野草》,从头到尾都没有让人舒坦的东西。

三、佛经与庄子

曹聚仁《鲁迅评传》早就说过:“在《野草》里,比在《狂人日记》里更多的用了象征,用了重叠,来凝结来强调他的声音,这是诗。”sup/sup王彬彬也说:“鲁迅把多种有名目和无名目的修辞方式运用得出神入化,既在规范之内,又在规范之外。反复是鲁迅用得很多也用得很好的修辞格之一。”sup/sup《野草》中的“反复”或“重叠”,迥异于常。一般说来,汉语中重复超过三次就会让人觉得憋气。汉语相对比较短促,非常适宜白描,如鲁迅的小说。而白描的话,就没有复句、重句,还经常会省略句子成分。正因为如此,汉语的词句或音节,一旦重复过了三次,便会造成不适之感。但鲁迅《野草》里的重复,动辄四次、五次,甚至七次、八次。近乎强迫症的超长重复,超越了由单调而引起的疲倦,让人惊惧于一种执拗,似在刻意挑战读者的生理与心理底线——

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于是发抖;害苦,委屈,带累,于是痉挛;杀,于是平静。……又于一刹那间将一切并合:眷念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咒诅……。(《颓败线的颤动》)

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他必须使一切也欲生;他还没有灭尽人类的勇气。(《淡淡的血痕中》)

这种重复的极致,当属佛经。当初把佛经从梵文译过来的时候,译经师往往用四字句、五字句的结构以整齐之,却并不押韵。如鲁迅曾经出资刻印的《百喻经》,南朝齐永明十年译成,第一则“愚人食盐喻”云:

昔有愚人,至于他家。主人与食,嫌淡无味。主人闻已,更为益盐。既得盐美,便自念言:所以美者,缘有盐故。少有尚尔,况复多也。愚人无智,便空食盐。食已口爽,返为其患。

四个字四个字无尽的反复,乃有着咒语式的安抚、催眠性的诱导,入人最深,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最会带节奏。鲁迅深谙佛典。在1914年4月到12月,鲁迅买了九十多部佛经,而且读得很勤。许寿裳回忆说:“民三(1914)以后,鲁迅开始看佛经,用功很猛,别人赶不上。”sup/sup佛经读多了,佛经的节奏自然而然进入了自己的语言中。而一旦出现佛经式的节奏,必是到了最凝重深邃的时刻,比如:

我知道伟大的人物能洞见三世,观照一切,历大苦恼,尝大欢喜,发大慈悲。但我又知道这必须深入山林,坐古树下,静观默想,得天眼通,离人间愈远遥,而知人间也愈深,愈广。(《华盖集·题记》)

《野草》里,此类佛经节奏所在多有:

……有一游魂,化为长蛇,口有毒牙。不以啮人,自啮其身,终以陨颠。……

我绕到碣后,才见孤坟,上无草木,且已颓坏。即从大阙口中,窥见死尸,胸腹俱破,中无心肝。而脸上却绝不显哀乐之状,但蒙蒙如烟然。(《墓碣文》)

“人类便应声而起,仗义执言,与魔鬼战斗。战声遍满三界,远过雷霆。终于运大谋略,布大罗网,使魔鬼并且不得不从地狱出走。(《失掉的好地狱》)

诸影诸物,无不解散,而且摇动,扩大,互相融和;刚一融和,却又退缩,复近于原形。(《好的故事》)

汉语四个字的结构,经常稳定的是两个字、两个字的切分节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自然形成二二二二,偶尔出现一三一三。“洞见三世,观照一切”是二二二二,“历大苦恼,尝大欢喜,发大慈悲”是一三一三一三,然后,“深入山林”是二二,“坐古树下”是一三。“静观默想”是二二,“得天眼通”又是一三。二二二二是主调,一三一三做微调。鲁迅经常会给单调的节奏加以调整和变化,但是这种微调改变不了整个节奏的神秘的、迷幻式的行进。

佛经式的重复给了《野草》单调的庄严,而庄子式的变化则给了《野草》造句的“汪洋辟阖,仪态万方”,那是大起大落、大开大合,长长短短糅合到一起去:

惠子谓庄子曰:“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其大本拥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立之途,匠者不顾。今子之言,大而无用,众所同去也。”庄子曰:“……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逍遥游》)

长长短短糅合得好了,也就是韩愈《答李翊书》所谓“言之短长皆宜”。汪曾祺认为,韩愈说了个最老实的话,道出了中国文学语言好坏的诀窍:“语言耍来耍去的奥妙,还不是长句子跟短句子怎么搭配?”sup/sup我们看鲁迅是怎么安排长句子和短句子的,就等于窥见了他的艺术之秘密的一半:

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是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雪》)

鲁迅写句子就像庄子,好像故意跟你过不去,语不惊人死不休,各种各样的花样都有,句子千奇百怪,想拗什么姿势就拗什么姿势。一旦不拗姿势了,那也是有意的。

白话文有两个代表,一个是胡适,一个是鲁迅。胡适的语言是让你知,而鲁迅的语言是让你感。鲁迅的遣词造句,用一种困难的形式延宕你感觉的时间,让你去触摸句子和词的那种粗糙或细腻之感。这是要消耗能量的,所以鲁迅的语言是一种非常耗力的语言。哪怕写得最柔美的篇章,比如《好的故事》里,他都不会依着你,顺着你:

我仿佛记得曾坐小船经过山阴道,两岸边的乌桕,新禾,野花,鸡,狗,丛树和枯树,茅屋,塔,伽蓝,农夫和村妇,村女,晒着的衣裳,和尚,蓑笠,天,云,竹,……

一般人不会将一个一个词语罗列得这么长。鲁迅就像用点彩法(pointillism)的乔治·修拉(georges seurat),把事物和事物之间的关系省略掉,只凸显事物本身。但是看上去随心所欲的罗列,其实非常讲究。“乌桕,新禾,野花”三个两字顿,然后“鸡,狗”两个单字顿,再接上“丛树和枯树”一个五字顿。细数起来,这个排列是:二二二一一五二一二五二五二二一一一……看起来让你觉得单调甚至烦腻,却由于节奏的微调,使整个句子并不是平滑的,它有切分,有起伏,有延宕。

像《淡淡的血痕中》,就是故意用三个字重复了:

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从无所事事的地方,他也能给你生出事来:

夜半,没有别的人,我即刻听出这声音就在我嘴里,我也即刻被这笑声所驱逐,回进自己的房。灯火的带子也即刻被我旋高了。(《秋夜》)

注意三个“即刻”。我们试着换几个词,效果马上就不一样:“没有别的人,我立刻听出这声音就在我嘴里,我也马上被这笑声所驱逐,回进自己的房。灯火的带子也迅速被我旋高了。”如此,即泯然众人矣。

鲁迅在用各种手段拽着你,使你关注句子本身,关注它的声音,关注它的意义。

饥饿,苦痛,惊慌,羞辱,欢欣,于是发抖;害苦,委屈,带累,于是痉挛;杀,于是平静。……(《颓败线的颤动》)

划分起来就是: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一,二二。“于是发抖”前面是五个词,“于是痉挛”前面是三个词,“于是平静”前面是一个词,不,一个字,“杀”,仿佛一个逆转,打破了蓄势已久的一再推进,既是节奏定势的拆解,也是心理压力的释放。这妙到毫颠的配比,简直到了游戏的地步。但是这种游戏是由内心要表达情意的姿态控制的,他不得不如此。看上去他是在跟你过不去,其实是在跟自己过不去。

四、心伪则口滑

鲁迅用人人在用的语言创造了奇迹。《野草》的语言,格外绕,也格外拗。为什么造物主要递一杯“微甘的苦酒”,为什么碎骨的大痛楚“使他痛得舒服”“使他痛得柔和”?甘和苦是相反的,痛跟舒服、痛跟柔和也是不相容的。但作者捉并到一起,让它们撕扯、对冲。哪怕写一个简单的句子,都拧巴得很:

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复仇》)

对比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中的一句:“我摸着新换上的衣服的丝的和贝壳的纽扣”,也是四个“的”。陆兴华说鲁迅好用“的”是受日语影响,高行健说艾青好用“的”是受法语影响。不管如何,两人有高下之分。鲁迅“的”“的”不休是从容的有意为之,而艾青只是力疲神惫的拖沓而已。

《野草》的声音是受阻的、扭曲的。里面一旦出现平顺的句子,那他是别有用心了。比如《狗的驳诘》:

我惭愧:我终于还不知道分别铜和银;还不知道分别布和绸;还不知道分别官和民;还不知道分别主和奴;还不知道……

比这更顺溜的,是《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

奴才总不过是寻人诉苦。只要这样,也只能这样。有一日,他遇到一个聪明人。

“先生!”他悲哀地说,眼泪联成一线,就从眼角上直流下来。“你知道的。我所过的简直不是人的生活。吃的是一天未必有一餐,这一餐又不过是高粱皮,连猪狗都不要吃的,尚且只有一小碗……。”

“这实在令人同情。”聪明人也惨然说。

“可不是么!”他高兴了。“可是做工是昼夜无休息:清早担水晚烧饭,上午跑街夜磨面,晴洗衣裳雨张伞,冬烧汽炉夏打扇。半夜要煨银耳,侍候主人耍钱;头钱从来没分,有时还挨皮鞭……。”

七言接以六言,句句押韵,顺溜得近乎唱词。日本学者丸尾常喜认为,就像是绍兴“目连戏”中每每由乞丐等登场人物唱《孝顺歌》,在这里也可以视为奴才感叹自己的境遇时唱的常套的“奴隶歌”sup/sup。我看更像绍兴流行的莲花落。绍兴莲花落的传统书目《闹稽山》中,就有“诉苦”一段。鲁迅这段乞丐的诉苦,莲花落似的口滑,可见说了不知多少遍,都成了滥调俗套。奈保尔在《印度:受伤的文明》中,引了孟加拉作家尼拉德·乔都里(nirad chaudhuri)在《活,还是不活》里的话,说到印度人的喜欢诉苦:

我遇到的人,无论男女,似乎都乐于被他人虐待。对他们来说,生活在悲苦中,谈论这种悲苦,沉溺于自我伤悲,这是种情感上的纵欲。在这些人中,交谈意味着讲述他们在大小官员、远亲近邻手下遭受的磨难。sup/sup

鲁迅洞晓人类心理,他讨厌这种情感上的纵欲,讨厌这种作伪。他在《求乞者》中说“我厌恶他的声调,态度”,因为一个孩子向我求乞,“我憎恶他并不悲哀,近于儿戏”,反映在奴才身上,就是“他高兴了”,“已经舒坦得不少了”。诉苦诉到了高兴和舒坦的地步!难怪鲁迅会说:“我不布施,我无布施心,我但居布施者之上,给与烦腻,疑心,憎恶。”我们要警惕一切张口即来、来得极顺、顺到口滑的表达。在鲁迅的公式里,心伪则口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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