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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刘邦不是传说(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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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孟子》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公元前256年,本书的主人公刘邦在沛县丰邑中阳里村诞生了。

当时的沛县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县城,而中阳里村更是一个被世人忽略的地方。刘邦的父亲刘执嘉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母亲王含始是个不折不扣的村妇,家住草房,上无寸瓦。因此,刘邦的出生按理说应该是“静悄悄的”才对。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刘邦的出生却在当地产生了轰动效应,为什么呢?

第一,刘邦他娘的怀孕很不靠谱。

据史书记载,刘邦落入娘胎与其母回了一趟娘家有关。当时交通工具非常落后,出门基本靠走,交流基本靠吼。刘母一介女流,在路上一折腾,自然累得够呛。于是,她坐在大泽边上的一棵大柳树下休息。也许是累极了,微风吹来,她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然后,故事进入了高潮阶段:“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史记·高祖本纪》)

眼看突然下起了大雨,担心妻子的刘执嘉马上去寻妻。当他走到大泽边时,远远地看见了惊人的一幕:在风雨交加、电闪雷鸣之中,一条巨大的赤色蛟龙伏在妻子身上……

于是,“已而有身,遂产高祖”。也就是说,刘执嘉被这条不见首尾的神龙戴了“绿帽子”,并留下了永远的伤痛——王含始怀孕了,产下的正是刘邦。

史书的记载自然不可靠,但却为刘邦的出生披上了神秘的外衣。

第二,刘邦的相貌很不一般。

翻看中国的史书时,总会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有点名气的人,不管是圣贤还是大恶,出生和长相都离奇得不靠谱,如商汤是玄鸟的后代、刘邦有七十二颗大痣、朱元璋脚踩七星等。

《史记·高祖本纪》中说:“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意思就是高祖刘邦这个人,高鼻子,一副龙的容貌,一脸漂亮的胡须,左大腿上长有七十二颗黑痣。

从相上来看,大腿或脚底痣多是大富大贵的标志。据说,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小时候,曾到舅父家做小童。他的舅父当时任元朝的千总。有一天,朱元璋替舅父洗脚,看见他脚底有一颗黑痣,于是好奇地问:“脚底有痣,有什么作用?”舅父骄傲地说:“脚踏一星,能管千马万军!”他是千总,这句话确实不假。朱元璋一听,脱口而出:“那我脚底有七颗痣,脚踏七星,能管天下太平了。”日后,朱元璋果然成了开国皇帝。

但是,老实巴交的刘执嘉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他看着刘邦腿上密密麻麻、一溜儿排开的小黑痣时,瞬间有种失落感。他已经有了两个儿子,本想来个尾上结大瓜——生个女儿,调节一下家里的阴阳比例,没承想却被蛟龙戴了“绿帽子”,还生了个“丑八怪”。

好在刘执嘉的失落心理随着刘邦的长大逐渐改变了。他发现,刘邦大腿上的黑痣不多不少,正好七十二颗。

古人对七十二这个数字情有独钟。古代奉行阴阳论,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阴阳是我国古代传统哲学和文化思想的基点,笼罩着大千宇宙、细末尘埃。按照阴阳论的推断,“七十二”这个数字相对应的是一个“赤”字,而刘邦母亲又是因赤色蛟龙而怀孕,所以,原本身为平民后代的刘邦一跃成为“赤帝”的化身。这也使他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第三,刘邦的出生不孤单。

在中阳里村,还有一个人与刘邦同一天降生,他就是卢绾。

站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看,卢绾很幸运,不但与刘邦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还同地生,这就注定了他极为不平凡的一生。

然而,站在当时“拼爹”的角度来说,情况却截然相反。卢绾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属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是典型的“富爸爸”;而刘邦的父亲却来自贫苦大众,属于一无所有的“小人物”,是典型的“穷爸爸”。

正是因为“阶级地位和身份”不同,卢、刘两家以前是不来往的。但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同一天两家都生了儿子后,卢老爷竟不顾自己“高贵”的身份和地位,提着鸡蛋等礼品主动去了刘家。两家从此成为“莫逆之交”,这让许多人大跌眼镜。

蛟龙缠身而孕,腿上长有七十二颗黑痣,和地主家的儿子同日降生。三管齐下,刘邦的出生让小小的中阳里沸腾了起来。

求学三部曲

唐代的章碣诗中有云:“刘项原来不读书”,对刘邦、项羽的学识进行了否定。其实,他们并非是大字不识的文盲,相反,还都是知识分子,只是两人在战场上的功绩把其学识的光芒遮掩住了。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刘邦求学的三段经历。

第一段:正儿八经的私塾生涯——学生时代。

刘邦的父亲没什么文化,所以,他给几个儿子取的名字都通俗易懂:大儿子叫刘伯,二儿子叫刘仲,三儿子,也就是刘邦叫刘季,四儿子叫刘交。

伯是老大的意思,仲是老二的意思,季是最小的意思。这和朱元璋的父亲给他的儿子们取名一样,朱重一、朱重二、朱重三,直到朱重八、朱重九这样排下去。这种方式很简单,不管最后生了多少个,只要依葫芦画瓢取名就是,一点儿也不费脑筋。

刘邦七八岁以前过得很潇洒、很快乐,而他爹刘执嘉却很伤神、很头疼,原因是刘邦太调皮了,每天都变着花样地出乱子。刘执嘉四处赔礼道歉只是丢面子,遇到要赔钱的情况,那就是要他的命了。

为了让儿子改邪归正,刘执嘉只好把他送到私塾去读书。

刘邦当然不愿意了,好在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卢绾也在,才使他勉强接受了父亲的安排。接下来,便是教书先生饱受“苦难”的日子了。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教书先生念。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学生们跟着念。

“学而时玩之,不亦乐乎!”刘邦念。

教书先生怒目而视,几乎气晕。

“老师,刘邦偷了我的课本和书包!”学生甲申诉道。

“老师,刘邦在我的书桌上撒尿!”学生乙控诉道。

“老师,刘邦把虫子塞到了我的头发上!”学生丙哭诉道。

“老师……”学生丁在追诉的路上。

教书先生怒发冲冠,彻底发飙了。他举起手中的戒尺,对着刘邦一顿暴打。

然而,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刘邦依然我行我素,嘴里还唱着:“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

教书先生气得瘫倒在地,捶胸顿足地给刘邦定了性——“孺子不可教也!”

第二段:痛并快乐着的社会大学生涯——游侠时代。

当时还没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因此,原本不好学的刘邦并没有坐在那间古色古香的书堂里熬日子,而是很快就被解放了。

离开了私塾,刘邦踏入了社会大学,开启了自己无拘无束的新时代——游侠时代。

读书时,刘邦没学到什么安身立命的本事,唯一的收获就是友情——他和卢绾的感情日益深厚,已经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在沛县,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山村田野,凡是有刘邦在的地方,卢绾就一定在。也正是因为这样,在这所无拘无束、海阔天空的社会大学里,刘邦带着铁哥们儿卢绾我行我素,放荡不羁。

少年的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幻想与憧憬。此时的刘邦相貌堂堂,身材魁梧,方脸宽额,颇具黑社会大哥的潜质。因此,一些小混混也甘愿当他的小弟。很快,刘邦就在沛县一带闯出了名堂,成了响当当的腕儿。

按理说,在黑道上混的人,日子应该过得很潇洒。然而,刘邦的日子却并不好过,他甚至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为何刘邦会混成这样呢?原因有二。

一是蹭饭伤了自尊。

干黑社会,当时的刘邦毕竟还嫩了点儿,还不够黑,不够狠,不够火候。因此,很多时候,他都只能带着自己的小弟到大哥刘伯家去蹭饭。

当时刘伯家里也不富裕,刘邦总带着一帮人来打牙祭,他也吃不消。但碍于兄弟情深,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刘伯可以忍,刘嫂可忍不了了。除了“横眉冷对”以外,她还想出了一个“大招”。每当刘邦带人来蹭饭时,她都用勺子、筷子使劲敲碗,造出气势汹汹的响动声,用行动直截了当地告诉刘邦:孩子他三叔,对不起,饭菜已经吃完了,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吧。

然而,刘邦也不是吃素的,不能被人随便糊弄。他本着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原则,亲自跑到厨房去看个究竟。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发现锅里还有很多没吃完的饭菜。

人都是有自尊的,当时的刘邦只能强忍着屈辱,从此再也不登大哥家的门。

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但刘邦却一直铭记于心。若干年后,当他完成了传奇般的奋斗历程,终于登上皇位,大封特封功臣良将、亲朋好友时,唯独漏下了自己大哥的儿子。最后,还是刘老爹拉下面子,亲自去跟刘邦求情,他才给自己这个亲侄子封了个侯,但封号却极具讽刺意味——羹颉侯。

羹是饭的意思,颉是刮的意思,“羹颉侯”说白了就是刮锅底的侯。

这样的封号对人而言,是一种带有污蔑性的嘲讽。不过,当年身为堂堂七尺男儿的刘邦受到的伤害也不可谓不深。他这样做,只不过是以伤害之深还施伤害之深罢了。

二是永远赊欠的酒饭钱。

撕碎了大哥家的长期饭票,刘邦马上又找到了新的“港湾”——村里王媪和武负的两个酒馆。从此,刘邦经常带着小弟到这里蹭吃蹭喝,打下了厚厚一沓白条。

面对一直赊欠的酒饭钱,王媪和武负的表现和刘嫂的截然相反。她们两家非但没有把刘邦拒之门外,还总是笑脸相迎,而且到了年终算总账的时候,两位女老板不但不要刘邦一分钱,还当着他的面把白条全部撕毁,把刘邦从“负翁”的困境里解放出来。她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呢?

首先,刘邦是“财神爷”,无论他到哪家店里吃饭,那家店里的生意都会越来越火。因为刘邦有强大的人脉资源,而且粉丝众多,所以他到哪里,哪里的客源就必定增多。为了生意的需要,王媪和武负自然争先恐后地把刘邦这个财神爷往自家店里请了。

其次,刘邦身带“龙气”。据两位女老板口述,喜欢喝酒的刘邦经常会在酒店的厢房里酣睡。每当这个时候,她们总能看见一条若隐若现的巨龙在他头顶盘旋,贼吧不离去。龙岂是池中物?这样特别的人物,她们能不敬让三分吗?

第三段:不远千里的追星生涯——求学时代。

也许是长达数年的游侠生涯过得并不如意,也许是一直叛逆的内心不安于现状,而立之年的刘邦终于大彻大悟,高调宣布金盆洗手,挥别了他的小伙伴,带着一颗红心,跋过千层山,涉过万道水,来到了魏国一个叫外黄县的地方,开始了令人咂舌的追星之旅。

以前是别人追他,现在是他追别人,由此可见刘邦对自己的现状还是不满意。而他追的人也非同一般,是当时名震天下的大人物,被誉为战国四君子之一的信陵君魏无忌。而刘邦之所以把他当成偶像,原因有三。

其一,信陵君是魏国国君的亲弟弟,地位显赫,是个不折不扣的“高富帅”。

其二,信陵君人品好,是如假包换的“爱才士”。他求贤若渴,不管身份如何,地位如何,不论是守城门的老夫,还是杀猪的贩子,只要是贤士,他都会放下身份,亲自去向对方请教,甚至还会邀请对方到自己家里来,好酒好饭地招待,只为和人家交朋友。

其三,信陵君计谋足,是力挽狂澜的“谋略家”。秦赵两国在长平之战时,赵国四十万大军一夜之间灰飞烟灭,首都也被攻破。因为信陵君的姐姐是赵国国相平原君的妻子,所以平原君自然请魏国出手相助。

当时魏国大王被秦国强大的气势震住了,不敢发兵相助。信陵君在劝说无果后,先是准备亲率手下三千门客前去救援,后又设计说服魏王宠妾如姬夫人为他盗来兵符,从而指挥魏国边防八万精兵前去救援,并在邯郸大败秦军,从而彻底粉碎了秦昭襄王的大一统梦。

总而言之,信陵君在刘邦眼里就是一个值得自己去追的偶像。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很快,刘邦滚烫的心就被泼了一盆冷水,当他不远千里来到魏国时,信陵君已然英年早逝了。原本想求教于他的刘邦,此刻只能缅怀他了。

信陵君虽然死了,但他手下的门客还在。其中较为知名的一位,是正在魏国当公务员的张耳。

人间再无信陵君,人间还有张耳君。刘邦只好退而求其次来找张耳,当张耳的弟子。

在跟随张耳求学的两年多时光中,刘邦不断吸取知识,积累经验。在张耳的言传身教下,刘邦对信陵君的为人处世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他的眼界也变得开阔起来,各方面的修养都发生了本质的改变。

贵人相助

三年后,天下已不是乱成一锅粥的战国时代了,而成了秦始皇一个人的天下。

秦始皇新皇上任三把火,首开思想革命,开始搜杀全国的“外士”。张耳因为名气太大,被秦始皇钦点了人头。为了保命,他开始了并不光彩的逃亡生涯。

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张耳本着爱护弟子的原则,把刘邦打回了原籍——让他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

就这样,刘邦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沛县。沛县还是那个小沛县,街道还是那些旧街道,房屋还是那些破房屋,亲朋还是那些土亲朋……唯有他的心境已然不是那个心境了。

此时的刘邦不再满足于逍遥快活地混日子。他的胸膛里怀着一颗火热的心,心中藏着鸿鹄之志。刘邦的大志如深埋在地下的种子,正破土而出,拔节而长。

但还是那句话,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刘邦眼前的残酷现实涛声依旧——如何生存?如何糊口?因此,再就业成了他面临的第一个尴尬难题。

为此,他做了两件改头换面的事。

第一件事:改名字。

刘邦的父亲因为没文化,在给儿子取名时,为了图方便,分别取名为伯、仲、季、交。对刘邦来说,“季”字太文气,像个姑娘的名字,与自己的形象不符。于是,他索性把名字从“刘季”改成了“刘邦”。

“邦”是他对自己游侠生涯的总结,寓意要讲哥们儿义气,才能独霸一方。同时,改名也代表着刘邦此刻已经下定决心,要洗心革面了。

第二件事:结贤人。

如果说以前的刘邦只满足于召集几个小混混,和“小人物”一起混,那么,此时的他,眼光已经变高了,开始结交起了“大人物”。而这些“大人物”中,最重量级的就是萧何。

萧何是丰邑人,出生于地主之家,自幼饱读诗书,现在在沛县衙门做司法科科长。他为人正直,办事公正,深受沛县人的称赞。

“萧何啊,你才华非凡,我愿意向上举荐你。”县令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他不愿意萧何被埋没。然而,令他感到意外的是,萧何居然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了自己的好意。

“首先,这里是我的故乡,我热爱这里的一切。我想一直在此为父老乡亲服务,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其次,我给衙门跑跑腿还行,不适合做大官,那些官场上的事我可应付不过来。若再生出一些是非,追其源头,可能还会连累到您的头上。”萧何郑重其事地陈述了自己的理由。

县令见萧何如此“淡泊名利”,自然对其更加器重。可他哪里知道,以萧何的慧眼,他早就看出秦王朝有迅速衰败的迹象,倘若在朝廷为官,只怕将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更重要的是,此时的他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很特别的人,一个腿上长着七十二颗黑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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