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绕过去吗?”
“可能有条小巷。”
明·哈珀和路易莎·盖伊来到何的住址,停在了最近的车位里。这是最后一个空车位。没过多久就有另一辆车出现,减速,开向路的尽头,然后停下。两人安静地看着一个男人从车上下来。
这里是巴尔汉姆,距离铁路只有一步之遥。他们在布里克斯顿停车找斯图安·罗伊,但是失败了。他要么不在家,要么死在了梦里。和所有的下等马一样,罗伊是单身。这是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但在此之前明·哈珀从来没有注意到过。他不知道罗伊是主动选择了单身,还是被形势所迫,不知道他是否离异或分居。他对自己的同事了解如此之少,少得令人心寒。他想过要不要和路易莎聊聊这个话题,但是她在开车。考虑到他们刚才摄入了那么多酒精,最好还是不要让她分心。他们还有其他更迫切的话题,但也只能等之后再说了。都怪这个莫名其妙的任务,事情到底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所以……”
他们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视线中。
“好吧,咱们试试。”
过马路时,明能感觉外套在拍打他的大腿。是那个镇纸,他还带在身上。当时一个蒙面人入侵斯劳部门,为了对付他,明拿起镇纸当武器,结果面罩下竟然是杰德·穆迪。他隔着外套,用大拇指摸了摸镇纸,它没派上用场,没有这个必要。他和穆迪一起跌下了楼梯。上次他把光碟忘在车上,事业毁于一旦;这次他和同事一起滚下楼梯,只有一人生还。这件事可能也会被记录在案,他的两次失败肩并肩地排列在同一页上。
他不喜欢杰德·穆迪,但更不愿意成为他的死因。他觉得自己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件事的后果,因为那之后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他还没时间仔细思考。
先别想了,他对自己说。之后有的是时间给你反省,现在先别想了。
“怎么样?”
“看起来没问题。”
两排房子中间有一条无人踏足的小路。没有路灯,杂草丛生,他们也没带手电筒。何就住在前面第四栋房子里。路易莎领头,草丛湿漉漉的,叶片上挂着蜘蛛网。脚下的地面泥泞不堪,两人挨得很近,如果其中一个摔倒,肯定会连累另一个。换作别的时候,那个场面一定滑稽透顶。
“是这栋吗?”
“应该是。”
二楼有光。何家里好像有一间温室。他们翻过脆弱的木质围栏,明摔在了花园地面上。他身后的木板“咔”的一声折断,响亮得像一发子弹。他愣住了,等待着报警的声音,但他弄出的噪声消散在寂静的黑暗中,什么都没发生。没人拉开窗帘,没有人大喊。路易莎·盖伊跳到了他旁边。
他们在原地等了片刻,明的手又摸到了外套口袋。他的拇指抚摸着镇纸光滑的表面,两人走向房子的后门。
走近之后,明似乎听到了音乐的声音。
***
楼上传来音乐的声浪,强光从天窗刺向夜空。现在是几点?凌晨四点?丹·霍布斯站在街上都能听见。
他想:如果我是这人的邻居,我肯定会把他的脖子拧断。朝他窗户上扔个垃圾桶,引起他的注意,然后扣住他的脖子,把他的眼睛像葡萄一样挤出来。
丹·霍布斯今晚心情不太好。
他按响了门铃。
他在医院遇到了杰克逊·兰姆,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身上没有明显的瘀伤,他却觉得双腿发软。储藏室的门敞开,瑞弗·卡特怀特早已消失无踪。霍布斯起身,回到楼上,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刚赶到医院的尼克·达菲。
他这才明白,原来“祸不单行”是真的。
“他看着就是个胖子,我怎么可能知道——”
“你认得萨姆·查普曼吧?恶犬萨姆。”
他认识。
“他曾经说过,他什么人都不怕,除了穿着不合身的衬衫、满嘴口臭的胖子,知道为什么吗?”
他不知道。
“因为如果你不走运,这个胖子就会是杰克逊·兰姆。等你意识到这一点,你已经失去了胃里的午饭、嘴里的牙齿和脚上的鞋子。现在快给我滚回总部吧。”
生了几个小时闷气,他又接到了新的指示:去接另一匹下等马。
“他叫罗德里克·何,”达菲说了地址,“是斯劳部门的技术宅,你自己能应付吗?”
霍布斯深吸了一口气。说得好听点,安全局是个等级森严的地方。但闭上嘴乖乖听话的人是当不了看门狗的。“怎么可能?”他对老大说,“你自己也说过,连萨姆·查普曼都对付不了兰姆。我甚至不知道那是他。让我喘口气吧,行吗?”
接下来是整整十二秒的沉默,然后达菲说:“我知道你就是个窝囊废,但我四岁的侄女都能干掉何,所以我选择相信你。”
听到这里,霍布斯松了一口气,但他小心地藏起了情绪。“我怎么处理?”
“街头快闪。”
意思就是“快速且不引人注目地行动”,不要惊扰路人。
“这次再搞砸,我就把你开除。明白吗?”
他不会再搞砸了。虽然这并不能弥补他之前的失误,但至少能让他证明自己。证明他还想留在队里。
下次再遇到杰克逊·兰姆……
他摇了摇头,把这个想法赶出脑海。在这种事上斤斤计较,最容易把人带歪了。
现在他来到了何的家。他本想从后门进入,听到音乐声后不得不改变方案。何还醒着,很可能还有客人。技术宅也有社交生活,谁能想得到呢?
但无论如何,现在没有人来开门。他又按了一次门铃,在原地等待。
他今晚已经失败了一次,所以事先做好了调查。或者说是让数据库的人帮他做好了调查。罗德里克·何的资料早早地就发到了他的黑莓手机上,看档案他绝不是运动健将的类型,为了避免尴尬,最好还是不要拿他和其他人比较。他看起来就像是那种会在地铁上戴着防霾口罩的人。就算数据不准确,罗德里克·何其实是李小龙某个不知名的表亲也无妨。霍布斯自己的身手也不赖。
音乐声是不是卡了一下?里面有情况。霍布斯的手放在门铃上,从大理石窗户向内看去,一个模糊的人影正朝门口走来。
罗德里克·何并没有睡觉。他本来就不怎么睡,但今晚他有事要做。今晚他要清算债务。
他在回家路上买了两大包墨西哥玉米片。过人行横道时,他不小心把玉米片掉到了地上,一个开雷克萨斯的混蛋对他按响了喇叭。他弯腰去捡玉米片时,眼镜也滑落了,那个混蛋又按了一次喇叭。他显然很享受这一过程,在等待行人过马路时给自己找点乐子。真他妈的。他显然觉得这条马路是他的,仅供车牌号si123的雷克萨斯使用。何捡起了眼镜和薯片,那辆雷克萨斯飞驰而过,差点把他卷进汽车底盘。这时他可以肯定,那家伙不是不耐烦,而是在拿他开心:看那只黄皮猪跳脚的模样,真是笑死了。
彼一时,此一时。
si123的车主是西蒙·迪恩,家住在科利尔伍德。但何并不是为了查他的资料才熬夜到凌晨四点,他熬夜是为了摧毁西蒙·迪恩的人生。西蒙·迪恩是一名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员,他现在可能还是这么以为的。但是根据他公司备份详尽的邮件系统,他在下班前给领导发了一封辞职信,并附有一份详细资料,描述了西蒙对领导十几岁女儿的不轨企图。之后,西蒙刷爆了自己的信用卡,取消了银行的自动扣款,更换了一个利率更高的房贷合同,换了电话号码,给通讯簿里的所有人寄了一捧鲜花,附赠一条宣布出柜的留言。他把所有的存款捐给了绿党,加入了科学教,在ebay上卖掉了自己的雷克萨斯。四十八小时之内,他会发现他成了注册在案的性侵犯,他的邻居们也会知道。总之,西蒙·迪恩的前景并不乐观。罗德里克·何却很久都没有这么心情舒畅了,而且他的墨西哥玉米片也没被摔碎,非常完美。
cd机仍在连续不断地播放音乐。罗德里克·何会废寝忘食地“工作”到现在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他的冲浪之旅被打断了,有什么在争夺他的注意力。楼下来了人,可能已经等了很久了。
天哪,何想道,大晚上的,就不能让人好好休息吗?他最烦那种不懂得体谅他人的家伙了。于是他关掉音乐,下楼去看到底是谁来打扰他上网。
路易莎·盖伊头疼欲裂,可能是近距离目睹了死亡的原因。今天晚上已经死了两个人,还都是同事。虽然艾伦·布莱克早在丢脑袋之前就丢了饭碗。她还没进厨房就闻到了血腥味,知道场面肯定不好看,但她本以为会看到那个人质——哈桑。结果反而看到了艾伦·布莱克的头。自从他离开后,她就没再想起过他。说实话,他在斯劳部门时她也不怎么在意。
眼前的场景让她窒息。时间的流速变缓了。但是她稳住自己,保持了清醒,没有像卡特怀特那样吐出来。卡特怀特出乎意料的脆弱让她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其实她一般都会避开自己的同事,但最近也开始和明·哈珀聊天了。斯劳部门的人都一样,命运把这群缺乏判断力的人带到了一起,他们从来没有作为团队行动过。讽刺的是,现在他们真的开始团队行动了,队伍立刻就开始缩水。
如今她再次身处黑暗,这次是在何的后花园里。她不禁想道,明明自己认识的人都住在鞋盒里,凭什么何能拥有一座后花园?为什么恶人总能得到最好的?但思考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明就在她旁边,她继续向前走到后门,努力控制住自己不要咬牙切齿。灯开着,她能听到音乐声。何大部分时候都很小心,但有时真是蠢得要命。他不惜一切掩盖自己的行踪,却又在深夜用音乐把邻居都吵醒。
她和明交换了一个眼神,不约而同地耸了耸肩。
路易莎伸手,敲响了何的门。
“有事吗?”
一个二十岁出头,身材瘦长,穿着切·格瓦拉t恤和夏威夷短裤的暴躁青年打开了门。
以上任意一种特质都能让丹·霍布斯痛恨一个人,但他最痛恨的还是面前的青年并非罗德里克·何。
“我想找何。”霍布斯说。
“你要找什么?”
“罗德里克·何。”
“你要找的人不在这儿,哥们儿。现在是凌晨四点,你跑来按门铃,是不是疯了?”
青年想关门,却被霍布斯的脚拦住了。霍布斯正在回忆他得到的信息,确定自己没有搞错地址,这里就是达菲说的地方。数据部的人也确认过了。暴躁青年再次把门打开,看起来即将爆发,但他没有机会了。霍布斯揍了他一拳,精准地击中了他的咽喉。面对平民,你当然可以先警告他们你要动手了,但其实没什么意义。霍布斯关上门,跨过青年,进屋开始寻找何的身影。
很久很久以前,刚进入安全局时,罗德里克·何入侵了数据库,篡改了自己档案里的地址。如果问他为什么,他肯定会觉得莫名其妙。他这么做的原因和他从来不用真名办会员卡的原因是一样的:不能把个人信息泄露给陌生人。看看西蒙·迪恩就知道了,那么大一个定制车牌挂着,几乎就跟把自己的银行信息晒给别人看一样。车牌号这种东西随便一点就好,没必要给敌人留下把柄。而对于罗德里克·何来讲,所有无法证明来意的人都是敌人。
但为什么明·哈珀和路易莎·盖伊会站在他的后院里?
“……什么?”
“你平时也公放音乐到这么晚吗?”
“邻居都是学生,无所谓的。”他挠了挠头。
他穿着和十个小时前离开斯劳部门时一样的衣服,但此刻毛衣上多了些玉米片碎屑。他不记得路易莎和明穿的什么衣服了,但这两人看起来也没睡觉。何不喜欢人,不擅长和人相处,但即便是他也能看出来这两人不对劲。首先,他们是一起来的。他想问发生了什么,但在那之前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你们怎么找到我的?”
“怎么了?你在躲什么人吗?”
他又重复道:“怎么找到的?”
“兰姆说的。”
“该死的兰姆。”何说,“我不喜欢他。”
“他多半也不喜欢你,但他派我们来接你。”
“所以我们就来了。”
何摇了摇头。他在想:兰姆怎么会知道他篡改过档案,又怎么会知道他的真实地址?然后他意识到了一个更加可怕的事实:兰姆对电子世界的了解少得可怜,不可能光明正大地用电脑挖出何的秘密。也就是说,世界上还有其他窃密的办法,电子战士很可能不再是无敌的了。
但是何不愿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不愿相信这种可能。所以他再次摇了摇头,把这个想法甩到夜空中,天色已经开始泛白了。
他说:“我去拿电脑。”
达菲说:“什么?”
“他不在那里。”
“所以他在哪儿?”
霍布斯说:“不知道。”
对话陷入了沉默,丹·霍布斯能听见他的事业土崩瓦解的声音,就像风卷草滚过摄政公园总部的走廊。
然后达菲挂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