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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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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从黑暗中醒过来,浑身疼痛,他听见压低的吼叫声。他躺在很硬的东西上,一开始连移动都很困难。后来,他把手在地面上扫过,知道身下是地毯。他知道他在某个地方的室内,躺在地上。在眼前一大片黑暗的尽头,他看到一线微弱的光。他盯着看了半天,眼睛尽力聚焦在上面,最后才知道那是从门底下的细缝透进的光线。

他撑着坐起来。移动使他觉得天旋地转,体内就像达利的画那样翻倒错乱。一阵恶心涌上来,他闭上眼,等了几秒钟,让自己重新平衡下来。他把手伸到头上疼痛的地方,头发黏答答的,他从气味上知道是血。他的手指小心地沿着乱发摸到头皮上一条两英寸长的伤痕,他轻轻地碰了一下,判断已经凝固了,伤口已经不再流血。

他不觉得自己能站起来,所以他向着光爬过去。美洲狼的梦闪入脑中,又在一阵剧痛中消失了。

他发现门是锁上的,这并不意外,可是移动使他精疲力竭。他背靠着墙,闭上眼睛,想法子逃脱的本能和想躺下来休息的欲望在他心中交战。外面再度传来的声音转移了他的注意力。博斯听出声音并不是从门后那个房间传来的,而是更远的地方,不过仍然处于他能听清楚的范围。

“笨猪!”

“嘿,我告诉你了,你根本没说公文包。你……”

“一定有的,用点脑子。”

“你说把人带来,我带来了。你要的话,我就回停车场去找公文包,可是你根本没说……”

“你不能回去,饭桶!现在那里挤满了警察,他们可能已经拿走了他的车和公文包。”

“我没看见公文包,也许他没带。”

“也许我找错了帮手。”

博斯听出他们在说他,他也听出那个愤怒的声音是戈登·米特尔的。那是他在募款晚宴中见到的那个人的声音,措辞简洁,语气傲慢。博斯听不出另外那个声音是谁的,可是他猜得出,虽然在自我辩护和接受命令的情况下,他粗嘎的声音仍然不减凶戾之气。博斯猜他是打他的人,他猜也是在募款晚宴那晚他看到和米特尔一起在屋内的人。

博斯花了几分钟想他们争执的内容:公文包,他的公文包。不在车内,他知道,他才恍然大悟他一定是把公文包忘在康克林的房间了。他带了公文包上去,里面有蒙特·金给他的照片和从伊诺的保险箱拿来的银行账单,原打算让康克林面对他的谎言的。可是康克林说的都是实话,他承认了和博斯母亲的关系,因此他带去的东西没派上用场。他的公文包在床脚边,他完全忘了。

他又想了一下他们的最后一段对话:米特尔告诉另外那人他不能回去,因为警察会在那里,他想不通这一点。除非有人看见他受击的一幕,可能是警卫,这给了他一点希望。可是他马上想到另外一个可能,米特尔既然在收拾尾巴,康克林显然难逃此劫。博斯倒回墙上,他知道他是最后一个没清干净的尾巴,他静静地坐在那儿,直到他听到米特尔的声音。

“去把他带来,到外面来。”

博斯还没想出对策,他尽快爬回他认为是他刚才醒来的地方。他碰到一样很重的东西,把手放上去,知道那是一张台球桌。他很快地摸到角落,伸手进袋,摸到一只球。他把球掏出来,迅速思考有什么法子藏在身上。最后他把球塞进外衣,从左袖往下推到手肘弯曲的地方。他有足够的空间,博斯喜欢较宽大的外衣,因为比较容易掏枪。球的重量让他的袖子往下坠。他相信如果他弯着手,他可以把球藏在衣袖弯折的地方。

他听到钥匙插进门孔的声音,立刻向右移动,伸开四肢,平躺在地毯上,闭上眼等着,他希望他接近他们原先丢下他的地方。接着他听到门开的声音,感觉到直射在他眼睑上的亮光,之后就没有一点动静了。没有声音也没有动作,他仍然等着。

“别装了,博斯,”那个声音说,“这一招在电影里太常见了。”

博斯没动。

“你看吧,地毯上到处都是你的血,门把上也有。”

博斯想他一定留下一道爬到门边又爬回的血迹,他原先打算出其不意地打倒对方的计划已经没有可能了。他睁开眼睛,天花板上有一盏灯,就在他头上面。

“好吧!”他说,“你打算干吗呢?”

“起来,我们走。”

博斯缓慢地站起来。他的确得挣扎才站得起来,不过他稍微添油加醋了一番,让一切显得更加困难。他快要完全站起来的时候,看见台球桌边绿色绒布上的血迹。他很快地摇晃了一下,用手抓住那块地方支撑自己,他希望那个人没看见原先已经染在上面的血。

“站开一点,天杀的,那张桌子五千美元!看那上面的血……浑蛋!”

“对不起,我赔好了。”

“没机会啦!走吧!”

博斯认出他了,正是他猜测的人,在晚宴上和米特尔一起的那个人。他的脸和他的声音一样,粗野、强悍,凭那张脸就足以看出他整过一些人。他的肤色很黑,一对棕色的小眼睛似乎从来不眨。

这回他穿的不是西装,至少博斯在黑暗中所见如此。他穿的是一件肥大的蓝色连身服,显然是全新的,那是一种不吸收水分的衣裤。博斯知道职业杀手通常穿这种衣服,干完事后容易清洗,也不会弄脏里面的衣服。只需拉开拉链脱掉,把连身服弄湿,就轻松解决了。

博斯把手拿开,自己站好,但马上又弯下身子,手臂贴在胃部。他想这是隐藏他手中武器的最好方法。

“你打得不轻,老兄,我根本不能保持平衡,我怕会吐。”

“你要是吐呀,我会叫你用自己的舌头舔得干干净净,就像那些混账猫一样。”

“那我想我还是别吐的好。”

“你这家伙倒有意思。走吧!”

那人倒退进了另一个房间,再招手叫博斯出去。博斯这才看见他身上有枪,看起来是伯莱塔点二二口径,吊在身上的位置相当低。

“我知道你在动什么脑筋,”他说,“才二二,你以为你可以躲过两三枪,还是可以占上风。错了,我这里还有一把,一枪就叫你毙命,你背后的洞会比碗口还大。记住了,走到我前面去。”

他干得不错,博斯想,即使身上有枪,也不走进自己五六英尺的范围之内。等博斯出门后,他告诉他方向。他们走过走廊,经过一间看起来像客厅的房间,又经过另一间博斯认为也算客厅的房间,博斯认出这个房间的法式玻璃门窗,就是米特尔在奥林匹亚山的大厦开晚宴的草坪后面那间。

“出门,他在外面等你。”

“你是用什么打我的,老大?”

“装胎棍。希望在你脑袋上留个大缝,可是现在无所谓了。”

“我想已经留了。恭喜!”

博斯在一扇法式门前停下,好像在等人为他开门。外面晚宴的帐篷已经拆了,门外高处的边缘,米特尔背对着门站在那里,下面远处一片辉煌无尽的灯火勾勒出他的轮廓。

“把门打开。”

“对不起,我以为……算了。”

“嗯,谁管你想什么,出去就是了,你没那么多时间。”

在草坪上,米特尔转过身来。博斯看见他一手拿着他的皮夹和驾照,另一手拿着警督的警徽。枪手把手放在博斯肩上要他停步,然后自己退回六英尺之外。

“所以,真实的姓是博斯?”

博斯看着米特尔,这位摸到政治后门的前检察官脸上挂着笑容。

“是的,博斯是真正的姓。”

“哦,那么,幸会了,博斯先生。”

“事实上,应该是警探。”

“哦,事实上,是警探。我正在想,这张证件是这么写的,可是另一张就完全不同了,上面写的是警督。有意思,那不就是我在报上看到的那个警督吗?那个被杀了、可是身上找不到警徽的警督?不错,我想就是他。他的名字不是叫哈维·庞兹吗?上次你在这里打转用的不就是这个名字吗?我想我没记错。不过如果我说得不对,请你更正,博斯警探。”

“说来话长,米特尔,不过,我是个警察,洛杉矶警局的。如果你想在牢里少待几年,最好叫那个拿枪的浑蛋走开,给我叫救护车。我至少有点脑震荡,可能更糟。”

米特尔开口之前把警徽放进一个口袋,皮夹放进另一个口袋。

“不,我想我们不会为你打任何电话,我想从人道的观点来看,那样有点过头了。说到人道,你上次在这里耍的把戏,害了一条无辜的人命。”

“不是我,是你杀了一个无辜的人。”

“可是我倒认为是你杀了他。我的意思嘛,当然,最后的责任在你。”

“真是律师作风,总爱推卸责任。不该搞政治的,老兄,专搞法律,你现在可能有自己的电视广告了。”

“那怎么样?放弃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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