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金住在谢尔曼·奥克斯的威立斯大道上,地震后那一带的公寓大楼多半都贴了红条,几乎没什么人住在那儿了。金住的那幢公寓大楼是灰白色的科德角式建筑,夹在两幢空无人烟的建筑物之间,至少看起来是没有人住在里面的。博斯的车开近时,他看到其中一幢有灯光关掉。也许是硬赖在原处不肯走的人,就像他自己一样,永远警觉地注意检查员的出现。
看来金的公寓大楼要不是丝毫未受地震影响,就是已经完全修复。博斯认为修复的可能微乎其微,他相信这栋建筑是大自然盛怒摧残下遗留的精品,也许是建筑商没有偷工减料。周围的建筑不是裂了就是歪了,只有这栋安然无恙地矗立在那儿。
那是一栋普通的矩形建筑,两边都有公寓的入口。可是在进入之前,你得先在六尺高的大门前按铃通报。警察称呼这种门是“感觉安全”的门,因为住在里面的人觉得这扇门带给他们安全感,而实际上这种门根本没用。唯一的作用是让合法的访客多过一道障碍,非法的访客只需要爬进去。事实上全市的非法分子都是爬墙进入的,“感觉安全”的门到处都是。
他听到金的声音时只回答说是警察,对方就按开关让他进去了。他往八号公寓走去时把装警徽的皮夹从口袋里拿出来。金开了门,他把打开的皮夹在他眼前约六英寸处晃了一下,他的手指捏着皮夹,挡住警督那个字眼,然后很快地收回皮夹,放进口袋。
“对不起,我没看清你的名字。”金说,仍然挡在门口。
“希罗尼穆斯·博斯,可是大家叫我哈里。”
“哦,照那个画家取的。”
“有时候我觉得是他照我取的名字,我觉得我比他还老,今晚我就有这种感觉。我能进来吗?要不了多少时间的。”
金带他走到客厅,表情有点困惑。客厅宽敞整洁,摆了一张长沙发和两把椅子,电视机旁边有一个烧燃气的壁炉。金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博斯坐在长沙发的一头。他看到一只白色的小狗在金椅子旁的地毯上睡觉。金相当胖,脸很宽,满面红光。他戴眼镜,镜架挤进太阳穴旁的肉里,头上仅剩的一些头发染成了深棕色。他穿了一件白色衬衫,外面罩一件红色的开襟毛衣,下面是一条卡其裤。博斯猜他还不到六十岁,他原先以为会见到一个年纪更大一些的人。
“我要问的是:‘你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正是我要告诉你的,问题是我不知道从何说起。我正在调查几件凶杀案,你也许帮得上忙,可是我要先知道你能不能让我问你一些过去的事。谈完后我会把询问的原因告诉你。”
“这似乎有点不寻常,可是……”
金摆摆双手,表示没有问题。他在椅子上挪动了一下似乎要换个比较舒适的姿势。他看了一下小狗,然后眯起眼睛,仿佛这样有助于他了解和回答问题。博斯看见他头上那片荒芜地带冒出了汗珠。
“你曾经在《时报》当记者,当了大概多长的时间?”
“哦,我想想,是六十年代初期的几年。你怎么知道的?”
“金先生,让我先问你问题,你报道哪一类新闻?”
“那时候他们叫我们新晋记者,我报道犯罪新闻。”
“你现在做什么?”
“目前我在家工作,做公关,我的办公室就在楼上另一间卧房。本来我在瑞西达有间办公室,不过那栋建筑毁了。从裂缝中可以看见天光。”
他和洛杉矶多数人一样,根本不明说他是在讲地震造成的毁坏,仿佛假设人人都应该知道他讲的是什么。
“我有几个小客户,”他继续说,“我本来是通用汽车在凡奈斯工厂的发言人,他们关了这个车厂后,我就自己干了。”
“你在六十年代为什么离开《时报》?”
“我有一个……怎么?我有什么嫌疑吗?”
“一点也没有,金先生,我只是想多了解你一点。请让我继续,我会说到正题的。你刚说你为什么离开《时报》。”
“是啊,我说我有一个更好的机会。我当时接受了地方首席检察官新闻发言人的职位。当时的首席检察官是阿尔诺·康克林。那儿薪水高,工作远比我报道犯罪新闻有意思,前途也好得多。”
“你说前途好得多是什么意思?”
“唉,其实这点我倒是看走眼了。我接受那个职位时,我以为阿尔诺的前景大好。他是个相当好的人。我以为我最后会——我是说如果我一直跟着他——会随他进入州长大厦,也许还会进入特区的参议院。可是这些愿景都没有实现。我落到在瑞西达一间有裂缝的办公室里,我可以感到风从裂缝中穿进。我不知道警察怎么会对这些有兴趣……”
“康克林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没有发达起来?”
“嗯,这方面我可不内行。我只知道一九六八年时他打算竞选州司法部长,看当时的情况,那个位子非他莫属。接着他就——退出了,他退出政治圈,回头去干律师。而且干得还不是一般搞政治的人退下去之后接的那些大公司,他开了一家私人事务所。我很佩服他,我听说百分之六十的案子都是义务性质的,他多半的案子都不收费。”
“像是在赎罪或是什么的?”
“我不知道,我猜是吧。”
“他为什么退出竞选?”
“我不知道。”
“你不是‘自己人’之一吗?”
“不是,他没有这种小圈子,他只有一个助手。”
“戈登·米特尔。”
“对,如果你要知道他为什么退出,去问戈登。”这时,金突然意识到是博斯先提了米特尔的名字,“跟戈登·米特尔有关系?”
“让我先把问题问完。你认为康克林为什么不竞选?你一定有你自己的看法。”
“他事实上并没有正式参选,所以他不需要公开宣布退出竞选,他只是没有参加竞选,虽然有不少他不参选的谣言。”
“比如什么?”
“哦,很多,比如说他是同性恋,还有别的,财务的麻烦。好像有帮派的威胁——如果他参选,他们会把他干掉,那一类的谣言。差不多就是那些政治圈幕后的种种传闻。”
“他一直未婚?”
“就我所知是的。不过说他是同性恋,我却从来没看出什么迹象。”
博斯注意到金头顶上一层油亮的汗。室内已经够暖的了,他还穿着毛衣,博斯突然掉转了问话方向。
“好,告诉我约翰尼·福克斯的死。”
博斯看见镜片后面即时意会的眼神,一闪而过,可是这样已经够了。
“约翰尼·福克斯是谁啊?”
“得啦,蒙特,别玩这套老掉牙的把戏了。你干了什么没人在意,我只需要知道报道后面的真相,这是我来找你的原因。”
“你说的是我还是记者时候的事?我写了很多报道,那是三十五年以前的事了,我还是个孩子,不可能全都记得。”
“可是你记得约翰尼·福克斯,他是你进入那个美好前景的门票,我是说你看走眼的那条路。”
“嘿,你到底想怎么样?你根本不是警察。是戈登要你来的吧?这么多年了,你们这些人还以为我……”
“我是警察,蒙特,是你运气好,我比戈登先找到你。那件事没结束,现在冤鬼找上门来了。你看今天报纸上的新闻了吗,格里菲斯公园一辆车的后备厢里找到的那个警察尸体?”
“我在电视新闻里看到的,他是个警督。”
“不错,他是我的上司,他在调查几个老案子,约翰尼·福克斯是其中之一,他的下场是死在车里。所以,如果你觉得我有点紧张、强人所难,麻烦你多包涵一点,可是我必须知道约翰尼·福克斯的事,你报道了他的死。他死后,你写了那篇报道,在你手下他成了个天使,而你之后进到康克林的团队。你做了什么与我并不相干,可是我得知道你做了什么。”
“我有危险吗?”
博斯耸耸肩,做了个谁知道、谁管你的姿态。
“如果你有,我们可以保护你。如果你不帮我们,我们也帮不了你,你懂这个道理。”
“哦,老天,我知道这……其他的几个案子是什么呢?”
“约翰尼手下有一个女人在他死前一年被杀了,她叫玛乔丽·洛。”
金摇摇头,他没听过这个名字,他的手用力在光头地带摸着,似乎要把汗抹进头发里去。博斯知道他已经完全掌控了这个胖子。
“所以福克斯是怎么回事?”博斯问,“我可没有时间整个晚上跟你耗。”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交换了一点好处。”
“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他开口之前等了一阵,让自己镇定下来。
“好,你知道杰克·鲁比吗?”
“达拉斯的那个?”
“对,就是他,杀了奥斯瓦尔德的那个家伙。约翰尼·福克斯可以算是洛杉矶的杰克·鲁比,行了吧?同一个时代,同一类型。福克斯拉皮条、赌钱,知道哪些警察可以收买,必要时他会收买他们,所以他不会坐牢,他是好莱坞最典型的垃圾。他的死我原先以为根本不会有人去报道,可是我的一个警方线人告诉我福克斯在康克林手下做事。”
“这就有点新闻价值了。”
“对,所以我打了个电话给康克林的竞选经理米特尔,问他这回事,我要一个答复。我不知道你对那个年代熟不熟悉,可是康克林的形象是绝对清白正面的。他打击城里大大小小所有的犯罪,自己窝里却有个罪犯,太有新闻价值了。虽然福克斯没有正式的犯罪记录——我想没有,不过内部的记录是有的,我能拿到那些资料。这个报道会对康克林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米特尔很清楚。”
他在这个核心情节的边缘停住了。他知道下面的一切,可是要他开口说,必须有人推他一把。
“米特尔知道,”博斯说,“所以他给了你一点好处。如果你修饰一下你的报道,他让你做康克林的发言人。”
“不全对。”
“那是怎么样呢?其中有什么好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