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擂台
山间温泉雾气朦胧,沈素手正享受地沉入水中。对于一个刚打胜擂台的人来说,最惬意的事情,莫过于洗一个热水澡。
他是个肌肤白皙的美少年,此刻正仔细清洗自己的手,人如其名,沈素手的绝技不是刀剑,而是一双手。
昨夜,这双手刚杀过人。
那个端茶送水的小厮,没有敲门就莽莽撞撞进入他的房间,看到了不该看的事情,于是被杀死了。
沈素手摩挲着自己的手掌,杀过人的手有隐隐的血腥味,像雨后的落叶带着腐坏的清香。江湖上每天都在死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厮死了,没有多少人会关心。而且,他将现场处理得很完美。
正当沈素手闭目回想,舒适地叹出一口气时,他感觉自己的耳畔,突然伸出另一只手来!
“谁?”沈素手骤然睁眼,看到水中那张脸——冷汗顿时从他的背后流下来,他颤抖着想要抵抗那只伸过来的手,却感觉一股大力将全身制住!
“啊——!”
鲜血滴进温泉,溅起红色的水花。一只手被抛向空中,画了一条优美的弧线,砸落在山石间。
“第六个人了!今年的第六个了!”
这里是三年一度的江湖新秀擂台,所有渴望出名的年轻人,都会在万物萌发的春天奔赴华山之巅。落雁峰上那一座天然形成的高高的擂台,仿佛就是梦想的实体。
但如今,擂台似乎被一层神秘的阴霾笼罩着。
“第一个是千华门的东方锦,掉了食指;第二个是浮云楼的张谌,丢了右腿;第三个是昆山派的潘惠,少了半边肩膀;第四个……”不知是谁颤抖着历数凶案。
开赛以来,每天都有人出意外。
受害人都是当天擂台的胜出者,凶手残忍夺去的,恰好是他们能使出绝技的地方——指、手、腿、甚至是肩。而且伤口的形状极其恐怖,不像刀剑砍伐,倒像是锯子锯的。
就在第六名受害者——沈素手满身鲜血昏死在温泉边,被路过的几个少年发现后,擂台终于宣布暂停了。
二、阿莫
这是一家半旧的客栈,桌椅油腻,掌柜的脸上也腻着陈旧的岁月,讪讪地陪着笑。只听尖锐的女声骂道:“那个痨病鬼还不走?天杀的,要是他哪天死在店里,你要把他当爹一样的收尸送葬不成?”
掌柜的挠挠头,一只虱子掉了下来:“他还预交着三天的房费么,总不能赶客人走。”
“他一天到晚咳得撕心裂肺,把我多少客人吓跑了?”老板娘叉腰站着,胳膊粗壮滚圆,用力擤了一把鼻涕,“天地良心!人家怀疑我的店里不干净,这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正说话间,那个痨病鬼慢吞吞走了出来,穿一件破袄子,腰间挂着一个大葫芦,青紫嘴唇,脸孔长得奇丑。
老板娘也不避讳,把碗筷摔得震天响:“该去哪儿死,到哪儿死去,刚过完年,我店里要再贴几张年画,驱瘟神!”
痨病鬼一边咳着,一边迟缓地找了个边角无人的地方坐下,对掌柜的说:“来一斤烧酒。”
“没酒了!”老板娘硬邦邦地甩出三个字来。就在这时,她抬眼看到门口走进来一位客人。只一眼,她脸上的厌烦轻蔑顿时消退,笑容迅速荡漾开来:“哎哟客官!小店有上好的厢房,各色菜式好酒,不知您是吃饭还是住店?”
——那发自内心的笑,一半是生意人看到有钱主顾时的笑,另一半,是女人看到男人时的愉快。
客人穿一身简单的白衣,不知道为什么,就让人觉得这小店也亮堂温暖起来。
他随意坐下:“来两斤酒。”
掌柜的也是见过些世面的,店子虽小,但每年都有各色江湖人物往来,没有几代几世的积淀,恐怕难有这样的人物。当下立刻殷勤答道:“好嘞!”随即朝跑堂的小二低声叮嘱,“把我酒窖里藏的十五年竹叶青拿上来!”
酒上来了,白衣人朝角落里的痨病鬼说:“这里有酒。”那痨病鬼犹豫了一下,走到他跟前,坐下。
白衣人作出一个“请”的姿势,开始倒酒。痨病鬼闻到酒香,喉头动了动,似乎很久没闻过这样的好酒。
“我叫微生易初。”白衣人极随意地说,“能喝一斤。另一斤是你的。”
痨病鬼的丑脸上肌肉一动:“微生盟主?”
年轻的武林盟主微生易初,是百年来江湖上最大的传奇。
白衣人点头一笑。痨病鬼僵硬冰冷的脸色慢慢活了起来,像冬天冻结的大地,遇到一场淋漓尽致的春雨。
“我叫阿莫。”痨病鬼盯着自己的手:“是来复仇的。”
“复仇?”微生易初眼神一抬。
“你大概听说过吧,三年前,擂台上发生过一场意外。”阿莫贪婪地喝了一口酒,随后猛烈咳嗽起来:“比赛的规则原本是切磋点到为止,但那次有个少年死在了擂台上。他本来已经打胜了擂台,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倒下来死了。那少年名不见经传,擂台长老也不愿意事情扩大,低调处理,江湖上议论了一阵,也就过去了。”
所谓长老,人却并不老。江湖新秀擂台向来参与自愿,不过,天下武林联盟会推举几位声名显赫、武功高强的人物作为评判见证。
这次擂台,微生易初就是长老之一。
“有件事——”阿莫的手捏着酒杯,似乎在下定决心。
“快说快说,我最喜欢听秘密了!”只听一声清脆的笑声,桌子后面探出一个脑袋,是个粗布麻衣的小姑娘,她脸颊红润,眼睛里如同养着两尾乱跳的鲜鱼,让阴郁的雨天也活泼起来。
“你是什么人?”阿莫脸色一变。
“我是轩辕山寨的一个小山贼,听说江湖新秀擂台好玩,就跟着微生易初来围观了,没想到——比我想象中的更好玩。”小姑娘嬉皮笑脸地说。
见到不速之客,阿莫的手哆嗦着,连酒也不喝了,甚至没有跟微生易初说一声“告辞”,就逃一般起身离开,慌乱中还“哗啦”带翻了一个酒碗。
郝状状无辜地瞪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微生易初:“我把你的人吓跑了?”
“吓跑了。”微生易初认真地点头。
“啊!”郝状状差点没跳起来,“这个人身上藏着大秘密呢!你就这么让他跑掉?”
“他不会走的。”微生易初从容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你注意到他的手了吗?”
“手?”郝状状疑惑地摸下巴。
“他的手虎口光滑,右手中指却长了茧子,那是读书人的手。”微生易初扬眉一笑,“他根本不会武功。”
可是,他眼底的血光,却决不是属于读书人的。
“更关键的是,他说过自己是来复仇的。”微生易初将碗中酒一饮而尽,“仇没有报,他怎会走?”
三、烙字
小客栈旁边,还有一间大客栈。
大堂内门窗古雅,桌椅干净,里面正在吃早饭的少年们也衣着光鲜,颇有贵气,与隔壁有着天壤之别。
此刻,几人正聚精会神地议论最近发生的怪事。
一个说:“太古怪了,被害的六个人都说不清受伤时的情形。”
另一个说:“听说他们都中了迷药,什么也记不清了。”
“还有件诡异的事儿,听说现场发现了好多虱子……”
“虱子?凶手一定是个邋遢鬼吧!”
春寒料峭,冷风拍打着窗纸。
楼下的议论声和笑声隐隐传来,沈素手孤独地将自己紧紧裹在被子里,睁着眼睛。
他是个少年君子,秀逸俊美,本是今年擂台夺冠的热门。但自从凶案发生之后,他整个人便消沉了——几天前他还是江湖上冉冉升起的新星;现在,却成了一个断手的废人。那血淋淋的不仅是身上的伤,更是希望的摧毁。
这些天他一直不曾合过眼,死死盯着虚空中的黑暗,手指忍不住发抖……
这时,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
“谁?”沈素手惊恐地睁大眼睛。
“是我。”
听到熟悉的声音,沈素手支撑着起身开门,门口正是一身白衣的微生易初,仿佛将早春萌芽的希望带进了斗室:“沈兄,来看看你。”他身后还跟了个少女,大眼睛好奇地四下张望。
沈素手连忙让道:“快请进……”
不知道为什么,微生易初一进门,屋子里的寒冷似乎无形中被驱逐了许多。
沈素手紧张地擦着额头上的汗。手臂一动,似乎胳膊上有什么东西,他赶紧用袖子遮住。
好在微生易初好似并未注意他的异样,只坐下来关心地问:“伤口恢复得如何?”
“已无大碍。”沈素手笑得有些勉强。
微生易初点点头,话锋一转:“三年前的擂台上,有一个少年意外身亡,你知道这件事吗?”
沈素手咬紧薄唇:“听说过。”
“那个死去的少年,你可认识?”
沈素手突然浑身哆嗦,仿佛被往事紧紧扼住咽喉,喘不过气来。郝状状立刻发现了他的异样:“哈,看你的表情就是认识的了!”
她慢悠悠凑到沈素手跟前,突然大叫一声:“那个少年,不会是你杀的吧?”
“不!”沈素手差点吓得跌倒在地,“不是我!”
“那是怎么回事?”
“我……我那时年龄尚小,还不能打擂台,只是跟着师兄们来见见世面,那个无门无派的少年,武功也寻常得很,”沈素手脸上的肌肉痛苦地抽动着,不知道是因为伤口疼痛,还是因为想起自己的作为,“江湖上最讲门第,他又场场都输,自然受了不少白眼,我也一样,也不大看得起他。
“擂台的最后一天,那个少年走到我们喝酒的桌前,想要坐下来——”说到这里,沈素手脸上露出后悔的神色,“平时几大门派的年轻人喝酒吃饭都在一起,他一个人孤零零的也怪可怜的……但这时,一只狼犬跑了出来,是张剑养的狗。张剑是大门派浮云楼的弟子,很有地位。那狼犬娇养惯了,个头又高大,把唯一的空椅子拱翻了,张剑想也不想就朝小二说:‘拿走,拿走。’椅子拿走了,那少年尴尬地站在那里,没有人理睬他。
“我看大家照常喝酒吃肉,想想毕竟是个陌生人,也就没有在意,那少年不知道站了多久,才回到自己在角落的位子上。
“等到最后一场比赛,决赛前有暖场。任何人只要愿意,就可以随意组合切磋。那个少年竟然找到张剑,向他挑战——张剑虽然没有进决赛,但实力绝对在新秀前五之列,很少有人敢来挑战。不知道那少年说了什么,张剑脸红脖子粗地接受了对战。
“这本来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赛,那少年自然是打输了。但他不肯认输,我从没见过那么要强的人,死死抱住张剑的双腿,汗与血从脸颊流下,铁钳一样任谁也拉不开,张剑恼怒骂了一句:‘废物。’长老们连连摇头,在纸卷上画了一个大叉。那少年满面血污,突然滚爬起来,一招切向张剑的胸口。谁也看不懂那是什么古怪的招式,只觉得气势狂怒悲愤如同风雷电掣,张剑伸臂阻挡,没能拦下,惨叫一声,狂喷出一口鲜血倒在台上。
“谁也想不到,张剑被一招打至昏迷!那少年获胜了,血糊糊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胜利者的笑容,我们都看见他踉踉跄跄走到台下,突然摇晃了一下,倒地不起。长老们上前察看,他竟然已经气绝身亡!原来,这少年拼命对战早已伤及心脉,全凭着要争一口气的怒意,才能撑到台下方死。
“……如果当时,在饭桌前,我能不那么冷漠,哪怕出口说一句话,也许那个少年就不会死。”沈素手颤抖着,“这件事,多年来一直是我心中的阴影……你可知道,这次凶案中被砍掉右腿的少年——张谌,是张剑的亲弟弟,其他人,也都与当年饭桌上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是同门,就是至亲。我害怕……是那个少年的鬼魂来复仇了!”
四、春雨
春雨淅沥,绣花针似的灵巧穿过万水千山,绣出点点绿意葱笼。
见微生易初和郝状状第二次来到店里,老板娘眉开眼笑,忙不迭地招呼:“唉哟,这贵客再登门!是要住店吗?”
“阿莫呢?”郝状状急忙问。
“那个痨病鬼啊!”老板娘脸上顿时露出轻蔑,“在房里呢。人都快死了,还每天要两斤肉,喝一壶酒!哼。”
两人走到阿莫的客房前,推开门来。
昏暗的客房内,床上没有棉被,阿莫裹紧单薄的旧衣,昏睡在冷硬的木板上。
“去弄点热水来。”微生易初朝郝状状说,随即把阿莫扶起来,渡过去一点内力。阿莫咳了几声,虚弱地睁开眼睛。
郝状状把热水递给他,对着这样凄惨的情形,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的病要去看郎中。”微生易初将手从阿莫的脉搏上放下来,神色中有几分凝重。
阿莫剧烈咳嗽着,肩膀像被撕扯着的破布,铁青的脸色更加灰暗难看。
“混账!”郝状状忍不住骂了出来,“争一口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把自己的性命搭上,也要害那么多人?”
阿莫咳嗽着问:“你说什么?”
“我说,”郝状状生气地站起来,“三年前擂台上死掉的少年,到底是你什么人?再或者,那个死掉的少年根本就是你!”
寒风将纸窗掀起一阵呜咽声,有些吓人。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阿莫皱起两把稀疏的眉毛,不像在说假话,“我只是个书生,不会武功,也从来没有参加过擂台。”
这时,窗口窸窣传来奇怪的响动,像是什么人在偷听。
微生易初与郝状状对视一眼,后者立刻冲到窗边,猛地打开窗户,却什么人影也没看到,只见一只黑色的狼犬迅速跑开!
临近窗子的桌上,有一大盘肉,切得厚薄均匀,整齐摆着。
那大狗,是闻着肉香过来的吧?
郝状状摸摸下巴——阿莫连一床棉被都买不起,却有闲情喂狗?她正要开口问出疑惑,阿莫却咳嗽着说:“你们……想听我的故事吗?”
微生易初颌首:“愿闻其详。”
“很多年之前,我是个秀才,在一个大户人家抄写书稿糊口。为了多挣些银两,孝敬老母,我常常抄写到半夜,一天不到两个时辰好睡。这一身病,就是那时落下的。好在那大户人家也许诺了丰厚的报酬,我想只要撑过那大半年,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可是有一天,我听说,和我一起抄写的一个秀才死了。”
“啊?”郝状状顿时忘了刚才的插曲,注意力全被吸引过去。
“郎中说,是那位兄台身体原本就不好,积劳成疾,吐血不治。”
“那也就是说,是给累死的?”郝状状气愤地说。
“是累死的。东家也给了不少抚恤金,尚算宽厚。”时隔多年,阿莫的眼里还残留着惊惧,“可是没过多久,和我一起抄写的几个秀才都陆续失踪了,东家说他们吃不了苦,不干了。
“我隐约觉得不对,有天我稍微得了点空,无意间看到一个小厮在东家的后院里挖着什么,我悄悄跟过去,等看清楚土里的东西,顿时止不住呕吐出来……那是早已腐臭的尸体,脸孔还模糊能看出,是不久前失踪的人。
“我什么东西也没敢带,拼命逃了出来,后来惊惧饥寒交迫,昏倒在路边,为人所救。也算我命大,躲过了这一劫,可是等我回去,我娘却变成了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她的舌头、双臂、双腿都被人割掉,见到我之后只能发出悲怆的‘呜呜’声,残肢剧烈颤动,我靠着多年的默契,才能听懂她的意思,她在说——”
阿莫的眼里涌出泪水:“……杀了我。”
“是那个东家害的?”郝状状失声道。
“可我没有证据。”阿莫咳得厉害,“我一个微不足道的穷秀才,就算告到官府,也没有人会理睬。”
晨光破窗而入,一直没有说话的微生易初突然开口:“你们抄写的——是什么东西?”
此言一出,郝状状不由得一愣。
阿莫的身子颤抖得厉害,却抿紧嘴巴不肯开口了。
客栈外,天已大亮。
“搞了半天,我越来越糊涂了。”郝状状朝着阳光伸了个懒腰,不满地说,“本来以为,阿莫是为三年前的死者来报仇的,可他说的根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嘛!”
“阿莫的故事天衣无缝。”几点阳光碎在微生易初的白衣上,如同金丝镶雪,清透明晰,“倒是沈素手的故事,有几处破绽。”
他微笑抬步:“另外,我在沈素手的胳膊上,看到了一个奇怪的烙字——似乎,是一个‘鬼’字。”
“鬼?”郝大王牙齿咯吱作响。
“不错,沈素手房间里还有打好的包袱。”微生易初径自抬步,朝下山的道路走去,“看来,他准备下山。”
华山天下奇险,清晨露气湿重,更加危险。
此刻,沈素手正用仅存的左手拎着大包袱,攀扶着山石摸索下山,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朝石阶下滚去!
“啊——”沈素手摔得头晕目眩,眼见前方是悬崖峭壁却停不住,千钧一发的时刻,腰间却传来一股大力,耳际传来令人安心的声音:“没事吧?”
沈素手看清来者,全身冷汗湿透:“……微生盟主!”
“昨日刚下过雨,路滑不适合下山。”微生易初将他扶起来。那双凤眼里盛满阳光,从容坦荡,给人希望,仿佛也能将人心底的秘密都照亮。
沈素手踉跄站起,汗湿的手紧握着,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仿佛他面临的是另一座悬崖峭壁:“……多谢盟主救命之恩!师父他老人家说门中有事,召我回去。”
微生易初眉棱一抬——他还没有发问,沈素手倒急于解释了。
随即,他的目光落到不远处的包袱上,刚才沈素手滚下石阶时,随身的大包袱也散开了。
地上,金锭子滚了一地。
“咦?”郝状状不由得讶异。江湖少侠们很少缺钱,但也很少这么有钱的。
沈素手脸上露出不安的神色,不料,微生易初只是俯身把包袱捡起来,递给他:“拿好了。”
“多……多谢!”沈素手伸手去接包袱,衣袖一动,清凉的山风中,顿时有一阵梅花幽香传入鼻端。
“闭气!”
只听微生易初一声喝斥,郝状状的身子不由得摇晃了几下,这才反应过来,春天怎么还会有梅花?立刻用力捂住自己的口鼻……与此同时,沈素手已经拔腿就跑!
怪石嶙峋,山间树枝像枯瘦的手臂,不时斜伸出来。他没跑几步,身后却突然有一阵融冰般的暖意汹涌向四肢百骸。沈素手回过神来,才发现那不是春阳萌发万物,而是掌风!而同一瞬间,他已被微生易初擒住!
“迷香……几场凶案现场都残留着迷香!”郝状状惊魂甫定,突然跳起来指着沈素手,“我明白了——你就是凶手!
“你为了洗脱自己的嫌疑,所以用苦肉计砍掉了自己的一只手,藏身在受害者中间,把大家都骗了!”
“不……”沈素手脸色发白,“不是这样!”
“凶手不可能是沈兄。”微生易初从容说,“但,他说了谎。”
五、因果
微生易初负手而立:“首先,你说自己当时年纪尚幼,随着师兄们前来擂台,并未参赛——这,是你的第一处破绽。凶案发生后,我已飞鸽传书询问过各门派掌门,了解你们几名受害者的情况。你入门的时间,是两年半之前。三年前,落魄谷中根本没有沈素手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