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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千古怪事多初见(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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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十二岁的孩子因为见不到心中的白月光而哭泣,那是因为上帝还没有给她看见那片星海。/i

——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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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楚霸王和虞姬美人的故事在我父母这里告一段落。

五岁那一年的冬雪夜里,云城平江的小酒馆里,看完了那一场《霸王别姬》的电影,虞姬拿起了宝剑,利落地自刎于舞台的同时,也一个转身,斩断了我老娘和老爹七年的夫妻情。

我的老母亲虞拉拉是这个云城出了名的标致美人儿。她是被灵秀的云城滋养出来的女人,也是那一代少有的读了书的姑娘家。跟我父亲老楚离婚之后,姥姥总是念叨着说她是书读得多了,有些痴了才想到离婚。在那一代的人心里,离了婚的人就是个半边人,婚丧嫁娶的事儿一律得往后站,就怕给人家添了晦气。可是我母亲又跟人家不一样,离婚三个月之后,她便带着我离开云城轰轰烈烈地嫁给了一个姓沈的伯伯,除了他姓沈以外,对于其他的,我一无所知。

是的,离开云城,在振市居住的那五年,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个伯伯。

甚至说,连我的母亲虞拉拉都不曾见过几次。

她是个既代表果决,又显得有些纠结的女人。

既不想剪断与我的母女情,又不愿意我勾起她在云城的那段世俗生活的回忆。

所以,在她改嫁之后的第三天,她便跟着我的继父飞去了美利坚,而年仅五岁的我,则是被交给了继父的儿子沈溯之。

沈溯之。

这三个字曾经是我年少无知的岁月里的一道白月光。

我娘刚跟他爹远走高飞的那段时间,他特别不爱搭理我。一般像沈溯之这样长得好看的少年性情也特高冷,他的脸一沉下来,我连“想吃饭”这三个字都不敢说,更别说想吃零食了。

那时候,他时常出去练琴,我馋得没有办法,就经常去隔壁的邻居家里蹭吃蹭喝。我隔壁的邻居叫安戈尔,是个眉目清秀的小男孩,长得好看,还贼单纯。那时候我们玩儿石头剪刀布,谁赢谁就吃一块绿豆糕,他特傻,总出“布”,我就总出“剪刀”,后来他家的绿豆糕就都被我吃光了。

吃完了绿豆糕就是黄豆糕,吃完了黄豆糕就是桂花糕。

他老母亲发现家里的糕点都没有了的时候还一度以为遭贼了,盘问了安戈尔一顿之后,便兴师动众地领着她家的娃前来问罪了。

“你们这……这……总吃甜糕点对娃的身体也不好呀……”她来了之后见我和沈溯之两个是可怜巴巴的留守儿童,原本想要上演的兴师问罪戏码也没上演成,最终发挥伟大的母性,送了我们一盘葱油饼。

那段岁月已经过去得太久了,可是我仍旧记得那一天在安戈尔的老母亲走了之后,沈溯之那微微蹙起的眉头,他把我提溜了起来,直接放在了桌子上。

“你喜欢吃糕点?”他问我。

我那时候年纪小,对于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是丝毫不掩饰。

我弱弱地点了点头。

我原本以为他会训斥我,却见他笑了笑,那眼底竟有无边的愧疚在。他摸了摸我的头,说:“以后你要什么就告诉我,我是哥哥,但凡别人家孩子有的,哥哥也都会给晩晩买。”

那是他第一次对我笑。

少年的温柔袒露无遗,阳光落在他的身上,他周身都散发出一股子温暖的气质来,宛若神祇。

我露出缺了两颗大门牙的一排牙齿,也对着他笑。

这一年,我六岁,沈溯之十三岁。

因着这一个笑容,我肖想了他很多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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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七岁的时候,我到了上小学的年龄了,我老母亲还是在美利坚漂流着,她一点儿都不关心我,就仿佛从来都没有生过我这个孩子一般,入学手续,从头到尾都是沈溯之一个人去帮我办的。我还记得那一天是个艳阳天,他穿着一件白衬衫,手里面抱着一堆我从出生起就攒着的档案。

他额头上是细细密密的冷汗,那一张原本英俊无比的脸在那一日细碎的阳光下显得更加英朗。

档管大妈第一次见到带着孩子来报到的也是个孩子,觉得颇有些新鲜,一面新鲜着的同时,也一面拉着沈溯之的手感叹着:“可怜这小伙子,生得倒是白白净净的,可年纪轻轻,就要带着个小拖油瓶……”她说着说着,险些开始抹泪。

我那个时候年纪虽小,却也懂得小“拖油瓶”是什么意思了。办完入学手续的那个下午,我刚好下台阶摔了腿,便直接依靠在了他的背上,他背着我,就像是这世上最普通的兄妹一样。

他是沈伯父的第三个儿子。

前两个都被沈伯父送到了美国去,而他,却因为沈伯母生他的时候难产离世,而颇为不受宠爱。

两个被遗弃的人,才最懂得相依偎的滋味儿。

因为只有品尝过孤独,才深知陪伴不易。

“三哥,我是不是你的拖油瓶?”

那一天,他背着我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我扯了扯他的衣角,问得很是认真。

他却轻轻地笑了笑,回头摸了摸我的脑袋:“晚晚不是拖油瓶,三哥很幸运,有晚晚陪着三哥……”

他说那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不知为何,我的眼眸湿润了半晌。

那天晚上,我没有在沈家的宅子里面睡,而是从墙边翻了出来,找那个自小就用糕点慰藉我的安戈尔聊了一夜,我摩挲着双手跟他坐在台阶上看星星看月亮。

彼时,他的手里面正拿着一串冰糖葫芦在舔,那心满意足的样子真真是惹人怜爱。

“是不是你又跟那三哥煽情了?”

他颇为冷傲地睥睨了我一眼,继续咬着那冰糖葫芦,寂静的月色下,发出细小的、“咔嚓咔嚓”的声音。

“你能不能别吃了?”我可怜巴巴地看着他。七岁的小女生,还没有进入那个真正愁人的年纪,却也开始希望有一个倾听者。

“你也想吃?”他问。

我摇头:“你都不听我说话。”鼻子一酸,那眼泪险些就要落下来。

安戈尔乜斜了我一眼:“你们小女生可真真是麻烦,还是我们男孩子好……”他一面摇着拨浪鼓似的脑袋,一面叹息着,那神情显而易见,满是轻蔑。

七岁的孩子跟七岁的孩子交谈的话题很明显不会太深奥。

那一晚,我以为,我会跟安戈尔说出我对于沈溯之的那种深深的依赖。

可是,事实上,我却跟他争论了一晚上男孩子与女孩子哪个更好的话题。

从盘古开天,女娲造人一直谈到了父母这一代,我们争论得很是激烈,从一开始的小声讨论到后来的大声辩驳,最终,以我河东狮吼一般的大嗓门而告终。

结局自然是我胜利了。

不过,这事儿似乎给年幼的安戈尔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阴影,此后的十余年,他一碰到嗓门大一些的女孩子就会避之不及,同理可得,遇到万般温柔的小姐姐,却会露出难言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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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是振市附中所有女生心头的朱砂痣。

每次我的小学早早地放了学之后,我就会站在附中的门口安静地等着三哥出来。每到这个时候,就总会出现一个穿着淡青色衣裙的女孩子走过来,她的笑容很明朗,长得就像是电视上面的新疆姑娘,皮肤白皙,那一双眼睛格外有灵性,眉眼弯弯的样子像极了三哥逝去的母亲。

“老夫掐指一算,这小姐姐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是你三嫂的命啊!”每当这个时候,安戈尔都会贱兮兮地拍拍我的肩膀,在我还没有挥舞拳头之前,一溜烟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宛若一个智障蹿天猴。

她叫苏城。

美得扎眼,即使穿着一件皱巴巴的校服,扎着一个普普通通的马尾辫,也是校园中最亮丽的那一道风景线。

很早以前,我就在三哥的日记里面看过这个名字。苏城的苏,苏城的城,一笔一笔都被三哥写在笔记本封面的那个红心心上。

当一个少年反反复复在一张纸上写满一个姑娘的名字的时候,我想,他一定是爱惨了那个姑娘的。三哥喜欢苏城,这是个秘密,所以只有我知道,而苏城并不知道。

“哈喽!晩晩!”

金灿灿的阳光落在校园里,透过大槐树的叶子,留下了万分斑驳的光影。

苏城每次见到我都会这样子亲昵地叫我。一开始我很不适应,但是后来,我便渐渐习惯了。三哥是振市附中的风云人物,他优秀得发光,因此总是会被老师给留下来帮忙,每次这个时候,苏城便会陪着我走一段路。

苏城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她一路上会跟我讲很多很多的话,可是说得最多的就是:“晩晩,你知道吗,今天又有女孩子给你哥哥送信了,他没有拒绝……”

她每次说这话的时候,那眼角都是低垂的。

明显是属于少女的失落。

每次她这么一说,我的内心就会充斥着两股冲突的力量。

一个白胖白胖的带翅膀的小家伙就会疯狂地用它的箭射我的脑袋,并且义愤填膺地对我说:你看看,人家美丽可人的小姐姐都这样难过了,你竟然不告诉她那些信都被你拿去生火了!

还有一个长着两个角的红黑红黑的丑家伙会拿着一个大叉子在我的脑袋上戳戳戳,一面戳一面恨铁不成钢道:你是不是傻,是不是傻?

每次这个时候,我就会显得很苦恼,而苏城便会以为是她的话让我厌烦了。每当我显露出苦恼的表情时,她都会从包里面拿出一根棒棒糖给我,小心翼翼地说:“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晩晩,我不该跟你说这些的。”

是的,她还拿我当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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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市的风光很好,安戈尔时常说我匪气重,在这片土地上有三哥护着,我就像是个小霸王一样,天不怕地不怕。可是没有人知道,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我也会对着窗外的萤火虫发呆,想老楚,想老虞,想念云城的那一方水土,想着想着,就会红了眼。

也许是命运吧。

十二岁那一年,老楚来找我了。

也许是因为老楚跟老虞天生就不适合在一起吧,离开了我的老母亲虞拉拉之后,他顿时从一个穷苦迷惘的中年老男人变成了事业有成的黄金单身汉。

发迹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带走我。

我是在学校门口见到的老楚。那时候,他穿着一件厚厚的西装,头发梳得黑亮黑亮的,那一张原本经历了岁月风霜磨砺的脸上竟是连褶子都消失了,就像是被熨斗熨过一样,平整光滑得可怕。

他见到我之后,先是露出了一个笑容来。

“小晚……”他叫了我一声,原本扯出来的那个儒雅的笑容却在顷刻之间消失,只见他喉结滚动了一下,下一刻,便将脑袋埋在了我的校服帽子里面,发出了一声沉重的悲鸣。

我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这来自我老父亲的颤抖。同样,也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来自我自己的颤抖。

七年了,我是真的想念老楚,然而,那一天,我却推开了老楚的手,垂着头向着站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我的三哥飞奔了过去。

“晩晩,没事儿,三哥带你回家……”他对我扯出了一个极为勉强的笑意来。

十七岁的少年,拉着十二岁的少女,走在那一条明明不是很长的回家路上,走了整整五个小时。

从傍晚走到天黑,明明是半日的光景,却像是花光了一辈子的光阴。

那是第一次,他陪着我坐在安戈尔家的屋顶上,看了很久很久的月亮。

“你以前经常跟安戈尔在这里看月亮吗?”月色下,他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的时候宛若神祇,他说,“你们以前看月亮的时候都聊些什么啊?”

我的手死死地攥着他的衣角,鼻子酸得厉害,却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我说:“聊班里面有意思的男孩子、女孩子,聊好玩的虫子、游戏……还有……”还有,聊你……这话,我始终都没有说出口。

年少的感情,深埋于心底。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有些话不说出口,也许就是一辈子要闷在心底了。

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有些人,陪你走过一段年少时光,待到千帆过尽之时,却终会成为仇人。

那一天,我唯一不后悔的就是,在安戈尔家的屋顶上,我拥抱了他。那时候我的心里没有把他当作三哥,只是把他当作沈溯之。我眨巴着一双已经通红的大眼睛看着他,我问他:“下次再见,我可以抱抱你吗?”

他笑了笑。

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三哥湿了眼眶。

还是那般的平静隐忍,他说:“自然可以,三哥永远是晩晩的三哥……”

是的,三哥永远是晩晩的三哥,可晩晩不一定是三哥的晩晩。

那时候年纪小,以为三哥偶然的一次湿了眼眶便是对自己的不舍,可是,当很多年以后,我看到他为了那个人疯,为了那个人伤的时候,我才明白,亲情与爱情是真的有天壤之别的。

我最终还是被老楚带回了云城。

走的那一天,三哥来送我,在我的手腕上挂了一个星星的手链。那手链是淡紫色的,很是好看。他对着我笑,说:“我的晩晩就要长大了,可是不管走到哪里,我的晩晩定是会有一片灿烂的星光护着……”

那时候,我不懂什么是“灿烂的星光”,只觉得是前方一片坦途的意思,除了这个以外,别的,我倒是不知道了,只知道,我的白月光就这样彻彻底底地消失了。

那一天,我坐在老楚的车上,哭了个天昏地暗。

十二岁的孩子,因为失去了白月光而哭泣,那是因为,她还没有遇到那片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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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云城的时候,才十二岁,刚刚好是初一结束,上初二的年龄。

云城虽是座小城,但是在省考的压力之下,却有着厚积薄发的本事,云城的明川高中则年年都为振南和景大这两所国内最好的大学输送人才。在老楚的淫威之下,那一年的暑假过后,我便直接去了明川高中旁边的云师附中。那一年,楚来早刚好也上初二,于是乎,我们两姐妹便搭了个伴,时常一起蹦蹦跳跳去上课。

楚来早是我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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