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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救命!”(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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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基特问,“你是说我们?”

已经过了联合街的打烊时间,大家齐聚在英格兰之光,街上所有的店主以及那些常客——鲁索斯老太太和她的吉娃娃、只喜欢肖邦的男人,还有一个枯瘦如柴的年轻男子,他似乎已经在酒吧待了一整天,只是没人知道他是谁、在这儿干吗,只知道他点了茶和饼干。早些时候有人在点唱机里投了满满一大把足以重播《虎之眼》十次的硬币,但投完后就匆匆离去。基特想把点唱机的插头拔了,结果被小小电了一下。所以,除了等歌曲播完外,大家无计可施。

“你要我们帮你帮她?”基特又重复一遍,似乎卡在那些代词里转不出来,“但要怎么帮啊?”

弗兰克搔了搔头,头发被他抓得乱七八糟。问题就在这儿——他也不知道。他答应要给伊尔莎·布劳克曼上音乐课,那时候觉得这是个再好不过的主意,但现在,一旦要真正面对到底要给她找什么样的音乐,还有该如何介绍音乐等实际问题时,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毫无头绪。他担心到连觉都睡不着,除了知道她好像很喜欢绿色还有修东西外,他对她依旧一无所知。

“她告诉你她找到工作了。”安东尼神父说。

“她是从德国来的。”其中一个威廉斯兄弟说。

“刚来不久。”另一个威廉斯兄弟补充。

“而且她老是戴着手套。”基特指出,“签支票时都没摘。她帮你修窗户时也戴着吗?”

“这很重要吗?”

“这很奇怪啊。”

众人于是热烈讨论起伊尔莎·布劳克曼的双手之谜。安东尼神父说她可能只是个性拘谨,威廉斯兄弟认为可能是出于卫生考虑,只喜欢肖邦的男人说她可能是生了冻疮。吧台前的老先生们一致认为是严重的烧伤。三齿男则语出惊人,表示手套下可能藏的是义肢。

“我的老天!”基特尖叫,激动到忘了哪些是他们确知的事实、哪些只是推测,“可怜的伊尔莎!这太可怕了!”

“她会戴着手套,是因为她冷。”茉德说,“现在冷得要命。而且,她订婚了,希望大家都还没忘。我实在搞不懂我们干吗要这么眼巴巴地把弗兰克和一个快结婚的女人凑成一对。”

“我们”两个字从茉德口中说出来不像什么集体代名词,反倒像是某种天理难容的大罪。

“没错,她是订婚了,”安东尼神父说,“这点大家当然都清楚。我们只是希望弗兰克能好好上堂课,所以想看看能怎么帮他。”

当大家又开始争论起伊尔莎未婚夫的真实身份时,比方说,他是英国人还是德国人,是因为工作才来这里的吗,他真有可能是电影明星吗,弗兰克只是捏了捏鼻梁。他究竟为什么要答应跟她聊音乐呢?不过开了扇小小的门,她就这么闯进他的脑海,大大方方地搬进来定居,还当成自己家一样把东西摆得到处都是。不只如此,她还带上了未婚夫,还有他那辆时髦跑车以及其他许多优雅世故的年轻人,她肯定认识这样的人。弗兰克有时会看见他们蜂拥挤进城门区另一侧的新酒吧,个个志得意满、自命不凡,不把旁人放在眼里,说话音量大到好似周遭半个人也没有,就算有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弗兰克只觉得反胃。他以为跟她聊音乐会比较简单。实际上这比他想象自己听《弥赛亚》还要可怕,当然他也绝无半点要听《弥赛亚》的打算。“我是有些想法。”他有气无力地说。

“这是个好的开始啊。”安东尼神父说。

“但你们听了肯定会笑。”

“当然不会。”

安东尼神父又说,他们都是他的朋友,弗兰克何不说说看呢?前任老神父放下手中的菠萝汁,十指指尖相顶——每当他准备专心聆听时,都会摆出这姿势。

“我在想,我可以写首诗之类。跟她聊聊音乐、她错过的一切,然后我可以把诗背出来给她听。”

“你写的诗?”

“嗯……”

“在大教堂外?”

“应该吧。”

所有人都是一副彬彬有礼但又不可置信、强自憋笑的模样,好像弗兰克头上刚又冒出了一对耳朵,而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告诉他。威廉斯兄弟握住彼此的手。

“你以前写过和音乐有关的诗吗?”安东尼神父最后终于问道。

“没有。”

“你写过诗吗?”

“嗯,没有,其实——”

众人颔首。因为无话可说,大家只能又点了点头。基特朝空的薯片袋子吹了口气,然后一屁股坐在上头。砰。“我明白了。”安东尼神父说。

“要不然,我也可以学个乐器,像钢琴之类,然后弹给她听。”

“也是在大教堂外?”

“我不知道。”

“在星期二的傍晚五点半?”

茉德捂着胸口,脸几乎贴在桌上,肩膀剧烈起伏,发出像是微弱的啜泣声。

“她不舒服吗?”弗兰克问。

“她是快笑死了。”基特回答。

不只是她。弗兰克扫视众人,才发现大家都忙着用手帕、啤酒和薯片袋子遮掩脸上的窃笑。就连鲁索斯老太太的白色吉娃娃都咧开了嘴,一副露齿微笑的模样。弗兰克也笑了起来,但笑到一半又想起伊尔莎·布劳克曼和音乐课的事,担忧和反胃感卷土重来。

“想笑就笑吧,我,我实在是束手无策了。”

安东尼神父终于打破沉默:“弗兰克,刚认识你时,我们都很清楚,我的情况非常糟糕。但你耐心聆听,帮我找到了爵士乐。你没有写诗、没有弹钢琴,也没有告诉我我该知道的一切。你只是听,然后起身替我找到我需要的唱片。她说想听你聊音乐,那就告诉她你听音乐时都听到了些什么。做自己就好。”

其他人都同意,纷纷说起弗兰克给他们推荐的音乐。“你帮我找到了艾瑞莎”“你帮我找到了巴赫”“你帮我找到了摩城”。做自己就好,大家都赞同。但事情当然没那么简单,他们都不晓得他是怎么做到的,没有人知道。

八岁时,弗兰克曾喊了佩格一次“母亲”。那时他正在等校车,刚好看见她转过街角,那身黄色的土耳其长袍是如此鲜明抢眼。“母亲!我在这儿!”但她只是头也不回地扬长离去,他于是成了同学间的笑柄。

“我不知道你是在叫我啊。”她之后说,“搞不懂你干吗这么不开心。”但他确实非常非常不开心。不是因为被嘲笑——他早就习惯了,而是因为他感到自己被彻彻底底地抛弃了,被流放了。

“我有时想那样喊你不行吗?”他问,“大家都这么叫自己的母亲啊。”

她拉长了脸,好像吃到什么馊掉的东西。“叫我佩格有什么不对吗?那是我的名字啊。”

他提了些替代的称呼:妈?妈咪?佩格妈咪?(“什么啊?”她说。)他解释这么喊感觉很亲切。

“我们为什么要随波逐流呢?我叫你弗兰克,你叫我佩格,代表我们之间所有一切都是平等公平的,没有限制,没有束缚。”

但他还是试着这么喊她,在她听不见的时候。“晚安,母亲。”“谢谢你,母亲。”丢脸的是,他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这个称呼,也不认为自己会想和母亲拥有平等公平的关系。有时候他会想,能被——嗯,“照顾”是件美好的事。煮顿热腾腾的料理,喊他“亲爱的”。

像所有人一样,有限制,有束缚。

第一堂课的前一晚,弗兰克找出了一大摞唱片。方法只有一个,既然他不知道伊尔莎·布劳克曼喜欢什么样的音乐,不如退而求其次,向她介绍他喜欢的音乐。巴赫、琼妮、迈尔斯、巴伯……所有他爱的唱片。他将唱片铺满身旁一地,看起来就像座游乐园,一座充满各种不同游戏设施的游乐园——这个慢、那个快,那一个又刺激到会让你头晕目眩。光是看着它们就叫人心安。它们都是他的朋友。他抱着雀跃不已和自信满满的心情睡着了,兴高采烈。

所以,在他失去意识的六个小时内出了什么事?醒来后的弗兰克变成个截然不同的人。一想到眼前的约定,他的身体就开始抗议。不仅如此,他还发现自己头发蓬得乱七八糟,活像套了个光晕。他试着用水打湿,但只是越弄越糟,现在看起来反而像是长了刺的光晕。他煎了蛋,但半点食欲也没有。等他下楼开店时,双手甚至抖到掉落了钥匙。

“老天,你看起来糟透了。”基特说,蹦蹦跳跳走到店里。

弗兰克需要制订个计划。他必须做些调整和改变。如果他不想和伊尔莎·布劳克曼见面时看起来像个顶着糟糕发型的惊恐店员,有几件事必须先好好处理一下。所以,他去了家专业的理发店,问理发师能怎么处理他的刘海。理发师告诉弗兰克,像他这样的发质,需要的是一罐好的造型发蜡。于是弗兰克去了药妆店,买了罐戴克斯发蜡。

但在店里时,他犯了个错,请店员帮他推荐须后水。女店员表示,像弗兰克这样挺拔的男性,最适合祖梵男性麝香这类豪迈的气味,性感到不行。弗兰克刚想解释清楚自己不需要闻起来性感,只要正常就好时,她已经从柜台下方掏出了试用装,当头喷了他满脸。那气味刺鼻到简直和去漆剂没两样。何止性感,根本就是淫秽。回家路上,他一直努力想摆脱那股味道,但它似乎已渗入他的肌肤和骨髓。他冲了个澡,还是洗不掉,而且头发淋湿后理发师帮他剪好的发型也全部走了样,现在看起来又像个光晕,只是变小了。

弗兰克拼了老命想把头发整理成理发师弄的那样,结果弄巧成拙。之后,他试了好几件夹克、好几双鞋子,最后还是换上平时穿惯的那双胶底帆布鞋和老旧的麂皮夹克。和伊尔莎·布劳克曼见面前他还得先去银行赴约,半路上撞见了茉德和基特。

“老天,什么味道这么恶心?”茉德说。

基特问:“你头发怎么了?”

“看起来很糟吗?”

“嗯,看起来——看起来——”基特抚平伊尔莎·布劳克曼送给他的领带,脑袋里的形容词似乎都弃他而去,“看起来很整齐。”

“很呆的意思?”

茉德不发一语,只是不停发出啧啧声。有时候,弗兰克心想,你得对生活中的小事心怀感激。

“贷款?”亨利又问了一遍,“你为什么要贷款?”办公室里的暖气强到直逼热带国家,他则坐在椅子里慢条斯理地左摇右晃。弗兰克坐在他对面一张小到过分的椅子上。十四年前,他也是坐在同一个位子,不是这椅子变小了,就是弗兰克变大了。无论如何,想保持礼貌的姿势,他就只能用一边臀部坐着。所以,这与其说是张椅子,不如说是凳子。而且那须后水的味道依旧阴魂不散,甚至被暖气蒸得更呛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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