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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饮料(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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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酒店时,天色已晚,我本想直接回房倒头就睡,可经过前厅时竟看见艾登·麦克尼尔独自坐在酒吧里。这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机会,于是我径直走了过去。

“不介意我也加入吧?”

不等他回答,我便已在他身旁坐下。他看上去倒是挺开心见到我。“当然不介意,您请。”他答道。

酒吧的装潢有种上流社会绅士俱乐部的风格,不过此刻空空如也,只有我们两人孤零零地坐在一大圈奢华的皮革扶手椅中间,周围零星点缀着几张圆桌。地上铺着圆毡地毯,墙面上多以木格镶嵌。房间一隅立着一座老爷钟,正嘀嗒嘀嗒地摆个不停,沉稳地提醒着我们此刻的时间:晚上十点二十分。艾登穿着一件克什米尔羊绒套衫和牛仔裤,光着脚穿着一双软底皮鞋,手里轻摇着一杯透明的液体,很显然那不是水。我注意到桌上扣着一本平装书,正是今早他给我看过的那本小说。

“你喝的什么?”我问。

“伏特加。”

拉尔斯在吧台后站着。这座酒店里似乎什么事情都少不了他和因加,就像《米德威奇杜鹃》里的群众演员一样。“请给我一杯双料威士忌,再给麦克尼尔先生续一杯伏特加。”我对他说,我瞄了一眼桌上的小说,问艾登:“你在读吗?”

“重读。大概已经是第十遍了。我忍不住想,如果塞西莉能从里面看出什么重要信息,我应该也可以。”

“然后呢?”

“什么也没看出来。我平时不怎么看悬疑小说,并且依旧认为艾伦·康威是个混蛋,但不得不承认他很会讲故事。我喜欢那种发生在封闭的小圈子里、谁都没说实话的故事设定,还有不少意外反转——最后的结局简直令人拍案叫绝……至少第一次看的时候是这样。但我不理解的是,他为什么要写得这么刻薄。”

“你指什么?”

“听听这段。”他翻到一篇页脚折起来的内容,读道:“尽管有过去的种种,人们对阿尔吉侬的口碑却很不错。小时候,他曾在西肯辛顿区的一座小型私人学校读书,只要他愿意,就能随时展现出风趣的谈吐和迷人魅力。那一头打理得十分精致的浅色短发和仿佛偶像剧男主般的俊美脸庞让他天生引人注目,尤其是对那些年纪比他大并且只看脸的女人来说。她们从不在意他的过去。他还记得在高级男装定制店萨维尔行买下人生第一套定制西装的情景。那是光凭自己根本负担不起的消费,但就像那辆车一样,都是一种包装投资。每次走进房间,所有人都会注意到他;只要他开口,人们总乐意聆听。”

他放下书。

“这写的是我。”他说,“阿尔吉侬·马许。”

“你这么想?”

“这个角色在房地产公司上班,我也是。外貌描述也很接近,连名字的首字母缩写都是一样的(am)。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取这么一个愚蠢的名字。”

他说得不无道理。我在编辑这本书的时候就督促过艾伦把“阿尔吉侬”这个名字改掉,当时我说这听起来简直就像二十世纪时,诺埃尔·科沃德写的剧中的人物:“就连阿加莎·克里斯蒂也没在书里用过这种名字。”可艾伦当然一如既往地拒绝采纳我的意见。

“艾伦的幽默感很奇特。”我说,“如果能让你心里舒服一点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他也把我写进了小说。”

“真的吗?”

“真的。是《金酒与氰化物》那本书,角色名字叫莎拉·兰姆(sarahlamb)。我的名字‘赖兰(ryeland)’也是绵羊(lamb)的一个品种。这个角色性格糟糕得很,简直是个魔鬼,最后还被杀了。”我点的酒到了,艾登也正好喝完手里的酒,于是拿起了第二杯。“艾伦来酒店时跟你聊得多吗?”我问。

“并没有。”艾登摇了摇头,“我只见过他两次:一次是帮他安排新客房,另一次也就二十来分钟。我不是特别喜欢他。他说自己是弗兰克·帕里斯的朋友,只想了解一下事情的大概。可他问的那些问题让我从一开始就隐隐觉得,这家伙只怕另有目的。他和劳伦斯还有波琳聊的时间更长些,其次就是塞西莉。选择相信他真是太蠢了,你看看,他前脚刚走,后脚就写了这么一本书来影射我们。”他顿了顿又道,“你很了解他吗?”

“以前我曾是他的编辑——但我们关系一向不亲近。”

“是不是作家都像他那样?非得从身边的人事物中盗取素材?”

“因人而异吧。”我回答,“但说那是盗取不太准确,应该是吸收。这真是一个奇怪的职业,存在于真实世界和他们笔下的虚构世界之间。说起来,作家们的确都是极度的自我主义者,一方面十分自信,一方面又苛刻地自我审视,甚至自我厌恶……但他们关注的都只是自身而已。想想,他们每天有多长时间独处!但他们同时又是最真诚的利他主义者,唯一的目的就是以文字满足他人的期待。我有时忍不住想,或许只有有缺陷的人才能成为作家——因为人生存在缺失,所以才想用文字填补。天知道,就算我再喜欢看书也当不了作家,所以才当了编辑。这样既能享受创作新书的成就感和兴奋感,又不用体验伏案写作的辛苦和无聊。”

我轻轻抿了一口酒。拉尔斯为我选的是产自朱拉岛的单一麦芽威士忌,有一股淡淡的泥炭香。

“可是,艾伦·康威这个作家却十分与众不同。”我继续说道,“他并不喜欢写作——或者应该说,他并不喜欢自己的那些畅销书。他并不怎么看得上侦探小说这种题材,这也是他把你和这座酒店写进故事里的其中一个缘由。我觉得他是在享受一种游戏的乐趣,而你是游戏的一环,他要把你变成阿尔吉侬,因为对他来说,一切就是一场游戏而已。”

“那别的缘由呢?”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看法,你也是第一个知道的:因为他的灵感快要枯竭了,就这么简单。实际上他的第四本小说《夜幕降临》的故事情节就是照搬自己写作班上一个学生的创意。我见过他的学生,也看过他们的手稿。我想他会来布兰洛大酒店有一部分原因是好奇心使然,毕竟他认识弗兰克·帕里斯——但最主要的还是为了寻找创作新书的灵感。”

“结果却阴差阳错发现了真凶。至少塞西莉是这么认为的,这部小说就是为了揭示真相,不是吗?”

我摇了摇头。“我不清楚,艾登。或许他真的发现了什么,但也很可能他只是随便写写,并没想过自己的故事会导致怎样的结果。当塞西莉读了这本书,也许里面的某个词或者某段描述无意中唤醒了她的某段记忆、激发了某种联想。我的意思是,如果艾伦真的发现了斯蒂芬不是凶手的证据,他怎么可能瞒着不说呢?说出真相又不会影响他的新书销量,甚至还有可能增加曝光度。他有什么理由要故意隐瞒?”

“可如果是那样,塞西莉究竟看到了什么呢?她到底出了什么事呢?”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吧台后的拉尔斯正在擦拭一只玻璃杯。他放下杯子朝我们喊道:“还有五分钟就停止接单了,麦克尼尔先生。”

“知道了,拉尔斯,我想我们也喝得差不多了。你可以开始收拾了。”

“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聊关于塞西莉的事呢。”我说。这才是让我一直忐忑不安的话题,而此刻我俩之间氛围友好,或许正是展开话题的良机,“失踪那天发生了什么……”

“是星期三。”他低声道,垂首盯着手中的酒杯。我能明显察觉到氛围的变化,我提到了他的伤心事。

“你介意跟我说说吗?”

他犹豫了一会儿:“我已经说过很多很多遍了,跟警察。我不知道这样有什么意义,跟你也没有什么关系。”

“话是不错。我清楚这跟我本人并无关系,但我也为她的安危担心。你记得的东西,哪怕只是一个很小的、在你看来无关紧要的细节,说不定……”

“好吧。”他转头冲拉尔斯说道,“拉尔斯——再给我最后来一杯吧。”然后看了看我,“你呢?”

“我不用了,谢谢。”

他正了正身体,打起精神来:“我也不知道应该跟你说什么,苏珊。那天一切如常,真的,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就是一个寻常的星期三。我根本不知道就在那天,自己的整个生活就他妈要天翻地覆了。那天下午,埃洛伊丝带罗克珊娜去看医生,没什么大问题——就是肚子有点不舒服。”

“跟我说说埃洛伊丝这个人吧。”

“您想了解什么?”

“她在你家工作有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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