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猛然从睡梦中惊醒,映入眼帘的不是天花板,而是挡风玻璃和方向盘。阳光从左边车窗射进车厢,在乍暖还寒的天气,这一点点阳光透过皮肤传来现实的感觉。我盖着蓝灰色的夹克,身上穿着皱巴巴的白衬衫和黑长裤,连袜子也没脱掉,蜷缩在椅背差不多放平的驾驶座上。
我拉起座椅,眯起眼睛往车外看,当瞳孔习惯了炫目的光线后,才发觉自己身处寓所附近的停车场内。我住的大厦没有停车场,所以我只好在离家四个街口外的露天停车场租一个车位。在香港这个地少人多的鬼地方,买二手车的最大考虑并不是车价高不高,而是车位的租金贵不贵。
我盯着方向盘,感觉有点迷糊,瞧了手表一眼,指针指在9和10之间。昨晚我没回家吗?昨晚去了哪儿?我是不是太累,驾车回来后直接在车厢里睡着了?
啪。
“好痛!”
我的前额一阵剧痛,仿佛被锤子用力敲打了一下,可是痛感却是从头颅里发出,从正前方往两边太阳穴延伸。
这是偏头痛吗?还是宿醉?
我拿起夹克嗅了嗅,一股酒气扑鼻而来。对了,我昨晚一定是烂醉如泥,所以才没回家,干脆在车上睡吧。我打开副座前的置物箱,拿出一瓶阿司匹林,想也没想便吞掉两片,连水也没喝。
该死,头痛得要命。
我把药瓶放进口袋,伸手关上置物箱,却发觉配枪和警员证混在其他杂物里,挤在置物箱里头。
我怎么会如此大意?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随便放在置物箱里?配枪和证件不离身是警员的基本常识啊。如果昨天有小偷趁我熟睡打开车门盗窃,我便惹上大麻烦了。
我熟练地把连着枪袋的左轮手枪系回皮带,把警员证放到衬衫的口袋,穿上夹克和肮脏的鞋子,走到车厢外,伸一个懒腰,全身的骨头都咯咯作响。
我昨晚下班后大概去了酒吧灌酒。纵使我对昨天完全没有印象,到过哪儿、见过谁、何时回到停车场一无所知。不过,我一想到今早在车厢里醒来而不是在医院病榻上苏醒,便感到万分庆幸──我烂醉如泥也没有发生交通意外,真是奇迹。
“身为警务人员却知法犯法,未免太差劲了。”我啐出一句,不由得苦笑起来。
回到驾驶座,我从座位旁的暗格取出一瓶矿泉水,大口大口喝掉半瓶。药物开始发挥功效,头痛减轻不少,但伴随而来的是和梦境交错的模糊记忆。独立零碎的片段纠缠在一起,像散落一地的底片,我无法把昨天、前天、一星期前,甚至一个月前的记忆进行整理。混乱的感觉充斥全身,不安和疏离感慢慢滋生,身边的一切景物,就连我正在呼吸的空气,也像是与我相斥的异物。
不好,老毛病又要发作了吗?
医生曾对我说,遇上这情形时先闭上双眼,深呼吸,把脑袋放空,待心跳缓下来才慢慢睁开眼。我赶紧依着这方法,在驾驶座上待了五分钟,再睁眼时心情倒也平复过来。
我有点印象了。
昨天我似乎为了公事跟同事吵了一架,还差点大打出手。我好像抓住谁的衣领,几乎把对方摔到地上。
我昨天干吗发飙?
那两具躺在血泊中的尸体再一次浮现眼前。
我摸摸口袋,掏出深褐色仿真皮封面、尺寸只比名片大一点点的廉价记事本。打开第一页,第一行写着潦草的“东成大厦”四个字。
对了,是东成大厦的两尸命案。
上星期,位于香港西区修打兰街的东成大厦三楼发生骇人听闻的凶杀案,一对夫妇被刺死,女性死者还是位孕妇。男性死者郑元达是个个头矮小、体型略胖的家伙,他在一家小型贸易公司任职,担任部门主管。妻子吕秀兰比他年轻几岁,结婚后就辞掉银行低级出纳员的工作,专心在家照顾四岁的女儿,以及准备迎接第二个孩子的来临。
这是很典型的香港小家庭,丈夫为了养活妻儿,拼命工作加班赚取微薄的薪水,把收入的大部分贡献给房贷,余下的省吃俭用,一家三口挤在小小的安乐窝──只是他们的下场不大典型,夫妻两人死亡,遗下一间未完成供款的凶宅、一桩骇人听闻的案件以及一个未懂事的女儿。
跟那些曲折离奇的推理电视剧不同,我们做出简单的调查后,很轻易地掌握了案情的来龙去脉。也许是工作的关系,郑元达经常和生意上的伙伴到夜店消遣,一年前和一位酒吧女侍搭上,对方还是个有夫之妇。郑元达的老板似乎很清楚他们的关系,常常劝他及早抽身,只是他没听老板劝告,没料到惹来杀身之祸,还累及家人。
循着男性死者外遇这条线索追查下去,出来的结果也十分典型──酒吧女侍的丈夫性情暴躁,曾多次犯伤害罪,吃过好几年的牢饭,是警署和监狱的常客。大概因为丈夫不在身边,妻子才会在客人身上找寻温暖,当丈夫发觉比自己年轻一轮的妻子不忠时,后果便不问可知。那个丈夫叫林建笙,绰号“鬼建”,三十九岁,虽然不是黑道中人,但跟一些混混有来往。
事发当晚,林建笙独自走到郑家兴师问罪,胆怯的郑元达连家门也不敢打开,消极地假装家中无人,这当然瞒不过鬼建的耳朵。邻居们都听到这个流氓一边叫骂一边狠踹大门,夹杂着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嚷着要杀他全家云云。扰攘差不多二十分钟,林建笙悻悻然离开,据说他还在大厦门前守候了一会儿,被管理员驱赶才离去。当时在郑家除了郑元达和大腹便便的妻子吕秀兰外,还有他们的女儿郑咏安以及吕秀兰的姐姐吕慧梅。吕慧梅跟学历不高的吕秀兰不同,曾留学英国修读语文学,案件发生时在一家出版社任职编辑。她住在同一幢大厦的另一个寓所,独居的她时常到郑家用餐。
因为事出突然,本来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晚饭顿时变为家庭纠纷。吕秀兰发现丈夫的外遇自然气上心头,女儿又因为林建笙的吵骂吓得大哭不止,于是吕慧梅在林建笙离开后,带着外甥女回七楼的住所避风头,让妹妹和妹夫冷静一下。说起来,吕慧梅和郑咏安倒命大,如果她们没离开,说不定这案件会变成四尸五命的灭门惨案──翌日早上,当吕慧梅和小女孩回到郑家便发现了命案。
法医很快便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郑元达挨了四五刀才毙命,吕秀兰更是因失血过多而死。问题是凶手如何闯进房子里。住宅的大门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搜证的同事只在门外找到林建笙踹的脚印。然而,这个谜团不消一个钟头便解开,东成大厦旁的一位露宿者说,他在凌晨时分看到一个男人沿着水管,从大厦的外墙爬下来,神色慌张,往东逃走。
我们在大厦外墙搜查,发现确凿的证据──在水管上找到了攀爬的痕迹,其分布显示有人从一楼攀上三楼,再从三楼爬回街上,而水管和外墙上更有跟郑家大门相同的鞋印和属于林建笙的指纹。最令鉴识科人员雀跃的,是嫌疑人在死者伏尸的房间的窗框还留下一个血掌印,除右手拇指外四根指头的指纹清晰可见,而且这扇窗没有关上。如此一来,单是环境证据已足以把林建笙送上法庭,加上杀人动机和目击者的证词,这案子应该很快便会结束。
可是我们没有拘捕林建笙。也许准确一点地说,我们没能拘捕林建笙。发现尸体后的七小时,林建笙已经逃离住处,消失在人群之中。他的妻子李静如──那个跟郑元达有染的酒吧女郎──坚称不知道丈夫的行踪。惯犯林建笙在郑家门外吵嚷,离开东成大厦后,一直愤愤不平,深夜攀爬外墙进郑家寻仇杀人,事后潜逃──这样想大抵很合情理吧。没有人对这调查结果感到不满,而余下的工作只有把凶手逮捕归案。
不过我却感到一丝不协调。
审视整个案子,虽然找不到任何漏洞,但有种奇异的感觉──林建笙不是真凶。
我不理解这种没来由的感觉从何而来,为什么会认为这个素未谋面的惯犯是无辜的,我实在说不上来。
“这是刑警的直觉。”
我记得我昨天说过这句话,随之而来的,是同僚的讪笑。
“什么刑警的直觉?别发傻了!你以为你是谁啊?”“嘿,大侦探,你还是回家休息休息吧。”“别添乱啦,咱们这些小角色就该安守本分,万一惹上面的家伙讨厌,将来可要吃不完兜着走……”
“怎可就此作罢!我们要找出真相!”我记得我当时很激动。
“菜鸟给我闭嘴。”
对了,就是这句令我发飙的。是哪个浑蛋骂的,我已记不起来。虽然刚升级当警长,但我在刑事侦缉科里还是个经验不足的新人。那些家伙的嘴脸让我作呕,没有半点认真工作的态度,但求交差就好。就连黄组长也是同一副脸孔,以后要在他手下办事……唉,一想到这儿头又开始痛了。
我敲了敲额头,把余下半瓶的矿泉水喝掉,踏出车厢,关上车门。手表的指针指着十点,纵使昨天跟同僚们闹得多么不愉快,我也不能借口逃避工作。不论林建笙是否真凶,我也得先把他逮住,否则真相只会永远埋藏在表面之下。这儿往警署只要十分钟脚程,我没打算驾车回去。我家距离警署有八个街口,停车场在两者之间,我为什么还要买辆二手的日本车代步,老实说,我并不知道。
我伸手进外套口袋找车子的遥控防盗器,指尖却碰到一片陌生的厚纸片。我掏出来一看,原来是一个圆形的纸杯垫,上面印有一头狮子的图案,边缘写着“pub1189”,以及这酒吧的地址。虽然我没半点印象,但我想这是我昨晚光顾的店子。
“原来我昨晚去过中环吗……”我搔搔头发,把杯垫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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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为什么上面写了我的名字?沾有一点水渍的白色杯垫背面,有蓝色圆珠笔留下的文字。看样子,这似乎是个银行账号,后面更有密码。这大概没有错,可是我却认不得这账户号码,更遑论那个五万多元代表什么。
我凝视这串数字,看了差不多一分钟,还是没有头绪。算了,犯不着花脑筋在这些小事上,宿醉过后,下午便会记起一切吧。
我把车门锁好,沿着大街往警署走。港岛西区是个老旧的社区,和紧张繁忙的中环、游人如过江之鲫的铜锣湾、悠闲憩静的南区等地不同,西区很少受到注意。这儿最为人熟知的是区内有多间历史悠久的名校,其中包括著名的香港大学,社区中多是育有子女的家庭,所以西区的治安并不坏,可说是民风淳朴。事实上,西区是香港最有历史价值的社区之一,在一百年前这儿是著名的风月场所集中地,每次我想到这条曾经满布妓寨的街道,今天却矗立一间又一间的幼稚园和中学校,当中的演变叫我吃惊。
我上班的西区警署也是区内的历史建筑物之一。香港开埠初期,殖民地政府在香港岛设立十间警署,除了位于中环的警察总部外,其余皆编上编号。广东人习惯把警署叫作“差馆”,于是这些警署被称为“一号差馆”至“九号差馆”。百多年后的今天,各区的警署都搬迁到其他地址,原来的建筑物不是被拆卸便是改头换面变作博物馆之类,市民也忘记这些一号二号什么的──唯独编号“七号”的西区警署,不但只在原址改建扩建,继续本来的用途,甚至“七号差馆”这名字仍被附近居民广泛使用。或许如欧美人士常说的“幸运数字七”,这警署就是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逃过被拆迁的命运。
我经过屈地街,从皇后大道西走向德辅道西。警署就在两个街口之外,可是此刻我有种奇妙的陌生感。卖衣服的店铺、路边的书报摊、栏栅上的海报、马路口的信号灯,按道理我每天上下班也会经过,应该对这一切也很熟悉,可是它们给我一种陌生感。
虽说感觉上很陌生,我却没怀疑过这是一个陌生的环境,我很清楚下一个路口有多远、该在哪儿转弯。这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就像一杯既温且冷的开水,明明知道没可能存在,我的神经却传达着明确真实的信息。
就像我每天也看过类似的风景,这一刻才是第一次踏足这条街道。
“这种病叫post-traumaticstressdisorder,即‘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简称ptsd。因为你曾遇上严重的心理创伤,那事件在你的意识里留下不能磨灭的伤痕,即使你意识不到,它留下来的心理伤害仍会持续。你的情绪会因为小事而波动,失去注意力,甚至出现短期性或选择性的失忆。”
医生曾这样告诉我。
现在这感觉叫“未视感”吧?和对陌生的事物产生熟悉感觉的“既视感”相反,“未视感”指对熟悉的事物产生陌生感。怪异的是,我这种陌生的感觉却又不完全陌生,仿佛“既视感”和“未视感”同时发生。
我晃晃脑袋,摆脱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不少警务人员也曾患ptsd,重要的是这病有没有影响工作。我很清楚自己的精神状态,如果被小小的情绪病打败,我又如何胜任这职务?什么狗屁ptsd,什么娘娘腔创伤压力,只要意志坚强一点把它们克服就是了。
走着走着,我来到西区警署的门外──我没预料到它给我的震撼,比陌生的餐厅招牌和路灯更甚。
我完全认不得警署了。
警署外头依旧放了两门装饰用的古老大炮,可是楼梯和墙壁都焕然一新,铺上亮丽的云石和浅灰色石砖。玻璃门旁的砖墙给换成落地玻璃,让经过的人对警署大堂一目了然。就连墙上“西区警署”四个中文字亦翻新,换上方正的字体。
这是怎么一回事?才一天光景,警署大门便给重新装修了?
我呆了半晌,细心察看这个“簇新”的门面。不对。这不是一天完成的装潢,路砖和墙壁已有点旧,角落有丁点破落,积了好些灰尘,说明了这大门不是昨天给换上的。
那股怪异的陌生感再一次向我袭来。我挂上警员证,推门走进大堂,四周再一次令我陷入迷惘。警署大堂的褐色木椅都换成了时尚的不锈钢椅子,墙壁也粉刷过,贴着形形色色的政府海报。那个放宣传单和警务资料的破木架没了,取而代之的是黑色外框银色钢条的直立式架子,单子和资料整齐地插在不同的间隔内。天花板的荧光管换成内嵌式的节能灯泡,柔和的光线跟我印象中的炫目白光相差很远很远。
“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忙?”一位坐在前台后穿着整齐制服的女警员跟我说。她似乎看到我四处张望、神不守舍的样子。
“呃……”我把挂在颈上的警员证扬了扬,说:“这儿是西区警署吧?”
“是的,学长。”她笑容可掬地回答。
“大堂是昨天装修的?”我问。
“什么?”
“我说,这些墙壁、架子、桌椅是昨天装修好的吗?”
那女警略略皱眉,说:“我上星期才调到这区,我只知道我来的时候大堂已是这样子了。”
一个星期前已是这模样?发生了什么事?这是同事们跟我开的玩笑吗?可是,这规模可不是能简单做到的,谁会大费周章来整我?
“请问学长你要找谁?”女警问道。
我本来很想回答我在这儿上班,可是话到喉咙却说不出来。这真的是七号差馆吗?
“刑事科黄督察回来了吗?”我问道。
“谁?”
“刑事侦缉科指挥官黄柏青督察啊。”
“刑事科的指挥官是姓马的,学长你是否弄错了?”
姓马?谁啊?
“弄错的是你吧?我说的是西区刑事侦缉科的组长。”
“西区刑事侦缉科指挥官是马鸿杰督察,并不是什么黄柏青。”
“你找黄组长?”一位路过的男警员插嘴问道。他的前额光秃,看样子有四五十岁。
“对。”我点点头。
“老黄三年前退休了啦。他现在应该在加拿大生活吧。”
三年前退休了?我昨天才跟他吵了一顿啊?我正想追问,目光却捕捉到难以置信的数字,令我怔住。
东成大厦的血案,发生在上星期二的三月十八日。可是女警员身后的电子显示屏,却写着今天是三月十五日星期日。一时之间我以为自己看错了,但多看一眼,日期的确是三月十五日。令我错愕的不是日期,是年份。显示屏上写着“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
今年不是二〇〇三年吗?
我转头细看壁报板上的海报。“二〇〇九年度少年警讯奖励计划”“二〇〇九年全城禁毒日活动”“香港警务处二〇一〇/一一年度辅警招募计划”……任何一张告示,都说明现在是二〇〇九年。
我的脑袋一片混乱。我清楚记得昨天还是二〇〇三年,东成大厦凶杀案发生后的一个礼拜。我几乎想问问面前的人现在是哪一年,但这样问只会让人以为我有神经病。不好,我得冷静下来。我……是不是发病了?
──你的情绪会因为小事而波动,失去注意力,甚至出现短期性或选择性的失忆。
短期性的失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