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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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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巴顿·格威内特到底了解多少?

比一个月前我知道的要多很多。那时候,我知道的关于他的事情只是众所周知的常识:他是《独立宣言》的五十六位签名人之一,而他很少签自己的名字,所以他的签名在五十六位签名人中最为罕见。而《独立宣言》的签名者一直是签名收藏家圈子里的热门话题,这也不难理解。毕竟,他们在上面的签名是这些人名望的来源,如果你能设法得到所有五十六个人的签名——

嗯,你看,你是拿不到的。至少没有巴顿·格威内特的签名就不行,这也是为什么他的签名收藏起来那么昂贵。

这就是那时我知道的全部。而后来,我从我的客户还有我的好伙伴谷歌和维基百科那里获得了更多关于他的知识。一方面,我知道他一直诚实地用着他的本名。巴顿·格威内特于一七三五年出生于英格兰,父母都是威尔士人,而他母亲的姓氏是巴顿,这便成了他的名字。他在英国的格洛斯特郡上学,他的名字当时可能让他被其他孩子们嘲笑,也可能没有。也许那里的孩子比俄亥俄州的孩子要和善些。

他后来成了一名商人,然后娶妻生子,举家移民到殖民地。先在查尔斯顿,后来又搬到佐治亚,在那里他买了土地,开始经营种植园。他在政治上是很活跃的,而且同另一个佐治亚人成了非常较劲的对手。那个人名叫拉克兰·麦金托什。

第一个签署《独立宣言》的人是马萨诸塞州的约翰·汉考克,我们都知道他如何勇敢地大笔一挥用花体签了自己的名字,宣称英国国王乔治不需要戴着眼镜就能看到他的签名。而现在大家对这个签名都已熟知,只是这个人本身与那家保险公司的关系就像和艾森·艾伦和家具店的关系一样少。而你不知道的(或者至少是我不知道的)是,巴顿·格威内特是第二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名的人。

你可还记得拉克兰·麦金托什?格威内特与他一起竞选大陆军第一军团的任命,只是麦金托什击败了他。这让格威内特感觉很不爽,可能他不擅长面对失败。在一七七七年五月十六日,也就是他在宣言上签以不朽之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便用实际行动证实了他凡人之躯的极限。他在与拉克兰·麦金托什的决斗之中败下阵来。三天后,也就是五月十九日,他因决斗的伤口不治而终。

或者也可能是十一天后,即五月二十七日。因为各种消息的来源,正如他们所说的,都不太一样。

“不管他是哪天死的,”我告诉我的客户,“他至少带着伤口撑了三天。”

“当时并不罕见,你要知道。我们现在认为的轻伤那时往往会导致种种无法预测的感染。”

“但他死前最后的日子里还是有一些意识的,不是吗?”

“至少在醒着的大多数情况下,我是这么想的。为什么这么问?”

“现在说这个已经太晚了,”我说,“但是我觉得当时稍微有一点远见的人可以给他一支笔和一沓索引卡片去让他多签几个名字。”

停顿的时间很长。“我想这倒是一个有趣的假设。”他的口气好像是在与一个忘了吃药的精神病在说话,小心翼翼地,“还有别的什么吗?”

“是的,事实上,”我的门铃再度响起,拉菲兹探起耳朵仔细听着,我抬头看向我的访客,然后突然改变了话题,“我确实有些好消息,霍金斯夫人。我想我正好有一册他的第一部小说。我检查一下,回头找到了就打电话告诉你。”

我挂了电话,然后抬头看向雷·基希曼。“现在我会去街角的斯特兰德,把这本书买下来,”我说,“然后明天我打电话给她,告诉她,她实在很有运气,书我找到了。”

“很高兴看到你在诚诚实实地过活,伯尼。你只要走到街的拐角处,而不是在整个城里满街跑。”

“你和奥斯特迈尔家的孩子们谈过了吧。”

“是的,不得不说,我看不出他们中有谁会和这个入侵者沾上边儿。”他从身后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笔记本,“现在让我们一个一个来看看:梅雷迪思,那个大女儿,住在阿尔法百特城里。”

“和她丈夫一起。”

“对。他们两个一起开了家小剧院,就是那种被叫作外外百老汇的剧院?”他皱着眉头,“这不是一个双重否定吗,伯尼?如果它是外外百老汇,那它还是百老汇吗?”

“我不这么认为。”

“嗯,你对这玩意儿比我了解得清楚。丈夫是一名制片人兼导演,而她是一个什么经理,他们正在进行一场不知道是谁写的新剧的排练,新剧作者的名字要是我不问怎么拼是没有办法记下来的,所以我也没去费那个事儿。他们那天晚上都是从下午晚些时候就待在剧院,一直到次日清晨的一两点,整个排练组的演员都可以为他们作证,更别提那个写剧的作者了。”

“而住在切尔西的那个儿子正忙着在翠贝卡的一个聚会递开胃菜。”

“你干什么了,你自己和他聊过了?那应该是博伊德,而且晚餐聚会不是在翠贝卡,是在穆雷山区。他和他的伙伴正在为一次公司聚会提供餐饮。他生意上的伙伴。”

“聚会开到很晚吗?”

“至少过了晚上十点,他离开那个聚会的时候,已经接近晚上十一点了。他的另一个伙伴把他接走了,他们去了一家俱乐部喝了几杯,然后一起去了健身房,把他们的背肌、胸肌和腹肌练了个够,最后一起坐在桑拿房里的长凳上休息,直到太阳升起。”

“比我强多了。”

“我的想法也是这样,伯尼。他的哥哥是布鲁克林公园坡的一名税务律师。”

“杰克逊。”

“你的记性真不赖。杰克逊·奥斯特迈尔。他到家的时候正是他的母亲背叛瓦格纳离开歌剧院的时候,但是他到了布鲁克林以后就一直在那里待了一晚上。在此之前他就在办公室里工作来着,但并不像他跟妻子说得那么晚。”

“他有个女朋友吗?”

“他参加了个什么人体模特绘画班,而她是那里的模特儿。现在他支付这个模特在波尔洛姆山两居室的租金,而条件是他是唯一能够看到她赤裸裸的男人。”

“至少据他所知是这样的。”

“对。无论如何,她也在布鲁克林,离他就两个地铁站那么远。他在回家的路上在那个公寓里停了一个小时左右,这是他经常做的事情,那天晚上也不例外。”

“我想这就剩下了迪尔德丽。”

“老太太的小女儿,”他说,“她有可能是那个入侵者,但我们已经知道就是她在现场午夜两点钟多一点发现了尸体。而那天晚上她大约在午夜时分回到自己家,因为她在从家过来之前已经打过很多次电话给她母亲。”

“那就是所有的四个孩子,”我说,“梅雷迪思,博伊德,杰克逊和迪尔德丽。”

“而且没有一个是入侵者。”他看着我,“但你并不感到惊讶,不是吗?你已经想到了至少这么多。那么为什么让我去浪费时间问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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