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书店时,特价桌还在我离开时待的地方。没有人把它搬走。在我看来,书桌上的东西一点儿也没少。
书籍,我想。如今甚至没有贼愿意来偷。
事实上我发现,桌子比我离开时还多了一样东西。一张便条,用大写字母仔细地写在一张带横格的白纸上,纸边三个锯齿状的孔表明它是从一个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为什么你总是不开门?
嗯,我现在开门了,我想着。然后把便条带进店里。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又过去了一个小时左右。我重新关上店门,和卡洛琳面对面坐在桌子旁边。
“你在喝巴黎水,”她说,“啊,倒是帮我回答了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不必问,因为你已经回答了。我问:你今晚要做什么,伯尼?回答:一些不合法的事情。”
“是吗?”我想了一会儿,“是的,我想的确是的。但一方面,我只是应邀去拜访一位绅士,并趁机向他出售一本书。”
“但是既然你不是这本书的合法所有者——”
“是的,这就是犯罪。不过你也可以认为,即使我是合法拿到这本书的,这趟仍然是犯罪行为。”
“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伯尼?”
“嗯,我要去拜访的这个人。”
“利尔波德先生。”
“爱德温·利尔波德。他有一样史密斯先生想要的东西。”
“而且我猜让史密斯先生从他那里直接买过来实在是过于简单了。”
“那东西不外售。”
“但是亲爱的史密斯不能把你直接派到那里偷,就像当初他把你派到高顿堂地下室一样?”
“他不认为我能进得去。”
“他知道他在和谁打交道吗?只要有那个意愿,连诺克斯堡都进得去的伯纳德·格林姆斯·罗登巴尔?”
“我也很高兴用不着进去那里,”我说,“不过你对我的信心让人觉得备受鼓舞。”我喝了一口巴黎水,“爱德温·利尔波德有一套顶楼豪华公寓,位于第五大道和第八十五街角,就在那两栋二十四层高的大楼其中一套的顶层。”
“那几乎是在大都会博物馆的正对面,伯尼。从他那里一定有风景可看。”
“我也是这样想的。”
“他可以俯瞰博物馆和中央公园全景。他对面中央公园西侧的那些楼有多高?他能看得到新泽西州吗?”
“我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要看新泽西。但是,他有漂亮的景色可以看是件好事,因为这是他唯一能看到的了。”
“因为他不肯离开他的房子。”
“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
“你知道,伯尼,现在的轮椅先进到刚好可以走完越野障碍比赛的赛道。他有专人为他工作,对吗?那个接电话的女人?”
“米勒小姐。”
“如果他要派她去拿书,为什么不让她把他推到公园去散步呢?”
“我不认为他是不能离开家。我觉得他更像是自己选择不出去的。”
“就像《录事巴托比》那样?”
“我不愿意,”我说,“是的,像巴托比那样。”
“或者像尼禄·沃尔夫一样。他永远不会为了工作而离开他的房子,可若是某个地方有场他想看的兰花展他就会出门,不是有一本书写他为了个花展一路去了蒙特那州吗?”
“是蒙特那州吗?是吧,我相信是的。但我认为利尔波德先生的情况不同。”
“无论生意还是兴趣,他就是不出门。”
“对。”
“他有银器,就像沃尔夫有兰花一样,但是如果他们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举行一年一度的银器展览——”
“我们的利尔波德先生一定不会去的。”
“那么,那好吧,他有非常别致的景色,住在一栋宽敞明亮的公寓里,有米勒小姐照顾他。有没有一位利尔波德太太?”
“从来没听说过。”
“那他有定期拜访他的孩子吗?”
“卡洛琳——”
“你对这些都一无所知,是吗?”她拿起桌上的苏格兰威士忌,端详着里面融化的冰块,喝了一口,“我想如果你永远不出门,我的意思是绝对不出门,心里有个执迷的东西也算是安慰。”
“对他来讲,就是美国早期的银器。”
“包括一把勺子,”她说,“源自埃德·麦克班恩笔下的一个警察。”
在此不久以前:
“卡洛琳,你有没有听说过迈耶·迈耶斯?”
“当然啦。”
“真的吗?”
“你很惊讶吗?迈耶·迈耶,“八十七分局”系列。一定得有五十本吧,没准儿更多也说不定,我记得他几乎出现在每一本中。还有其他角色,史蒂夫·凯瑞拉和伯特·克林什么的。埃德·麦克班恩这个系列写了五十年。”
“我在说迈耶·迈耶斯。”
“对呀,”她说,“只是你把名字弄错了。第二个迈耶没有‘斯’。是迈耶·迈耶。”
“不,它是——”
“拜托,”她说,“伯尼,你懂得不知道比我多多少,但这回我是对的,你错了,这事儿可真是不常见,而且我可以向你证明。迈耶·迈耶是完全的秃头,对吧?”
我只是看着她。
“头上一根头发都没有,”她继续说,“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他的父亲。”我说。
“没错。他的父亲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笑的笑话,所以把他的名字和姓起成了同一个,当然所有孩子都因为这个取笑他,就像孩子们会做的那样。”
“于是那个孩子从小就受到了创伤,”我说,“然后他的头发全掉了。”
“而且再也没有长回来,但你还记得孩子们曾经对他说什么吗?”
“记得。”
“‘迈耶·迈耶,火烧犹太鳖’,你知道这听起来像什么吗?”
“骗子,骗子,火烧裤子?”
“就是。也可能这句话让那些小浑蛋受到启发。我的意思是,小孩子也并不是全都有创意。但是,如果是你坚持的迈耶·迈耶斯,那么就成了‘迈耶·迈耶斯,火烧犹太斯’,这根本说不通。”
“是没什么意义。”我说。
“那你瞧,”她说完,皱着眉头,“我们不是在说同一个人。”
“对,不是。”
“我在谈论迈耶·迈耶,一个小说里虚构的警察人物,而你正在谈论另一个人。”
“迈耶·迈耶斯。”
“一位完全不是虚构的人物。”
“他是一名银匠,”我说,“一七二三年生于纽约老城。我也是今天直到史密斯先生告诉我有关他的事才知道这个人。”
更早一些时候,在大学广场一个食物非常糟糕的咖啡屋:
“迈耶·迈耶斯,罗登巴尔先生。毫无疑问,是美国殖民地最有成就的犹太银匠。事实上,他的庆典和宗教银器是十九世纪前犹太银匠中现存作品最多的,无论是在欧洲还是美国。
“而且他是一名爱国者。你可以想象得到,他的大部分客户都是富有的保守党派人士。只不过,他却支持革命。
“一七七六年,这关键的一年,迈耶斯将他的生意和家人一起搬到了康涅狄格州的诺沃克,他认为这样可以让他们免于战乱之苦。三年后,英国军队却烧毁了这个城镇。于是迈耶斯失去了他的工具和房子,再次沿海岸北上到斯特拉特福德,直到一七八三年战争结束时才回到纽约。”
我后来得知,他的生意再也没能恢复以往的荣光。他的一些更重要的客户往往是富有的人,而且富人很少愿意在革命的旗帜下奔忙。总的来说一个人的财富越多,就越不愿意将其(连同生命和荣誉)放在追求抽象的事物上,比如生活、自由和对幸福的寻觅。
塞缪尔·康奈尔就是这样一位保守党员。迈耶斯为康奈尔和他的妻子苏珊娜·马布森制作了一个托盘圈和一些瓶子架,不管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它们是殖民时期生活所剩的唯一证据。康奈尔的财产在革命期间被收缴,反正到一七八一年他就死掉了,所以迈耶斯也不可能期望他能给自己带来任何未来的工作和收入。
“但也并不是每个富有的殖民者都忠于英国国王乔治。”史密斯先生说,“利文斯顿家族很富有,同时也有着坚定的共和主义情怀。这其中就包括亨利·比克曼·利文斯顿。”
在饶舌酒鬼,卡洛琳已经喝了一杯酒,正要开始喝第二杯。我还在我的第一杯巴黎水上磨蹭,并刚刚开始准备重述我对利文斯顿的了解。
“我听说过他,伯尼。是利文斯通博士,对吧?他在非洲迷了路,而斯坦利·库布里克找到了他。”
“那是戴维·利文斯通,姓的最后带个字母e,还有亨利·莫顿·斯坦利,而且那个故事发生在一个世纪以后。”
“哦。”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