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数汤匙的贼》小说信息

第1章(第2页,共2页)

字体:

“你是说文身?还是咱们的午饭?”

“哪个都行。她用你的书店找到她想要的书,然后从亚马逊上买了电子版,还和你吹牛自己干得挺漂亮。”

“她倒是没让我觉得她在吹牛,”我说,“她就是跟我分享了她的胜利。”

“还狠狠地砸回你的脸上,伯尼。而你却好像毫不介意。”

“是嘛?”我考虑了一下。“哦,”我说,“我大概还真是不介意。你知道她听上去还是挺无辜的。‘你瞧我省了十二块,多棒啊!’”我耸耸肩。“至少我的书没丢。我还真有点儿担心她会偷书。”

“在某种意义上,”她回道,“她是偷了。不过如果你都不在乎,我干嘛为你生气。这饭真好吃,伯尼。”

“最好吃的。”

“台中二人组。我都不知道我念对了没有。”

“我至少能肯定你念对了后三个字。”

“最后三个字,”她回道,“永远不会变。”

餐厅在百老汇街和东十一街交会的一角,对面是饶舌酒鬼酒吧,餐厅的招牌设计没有变过,几乎和我的书店同龄。但是店主来自天南海北,煮的食物也不停地换,每一位(或两位)新店主都只将前半部分字刷上。塔什干二人组被瓜亚基尔二人组取代,然后又被金边二人组取代,等等。

我们渐渐对餐厅的改朝换代习以为常——餐厅的地点似乎风水不好——而且每当我们开始厌烦当下的口味时,就可以对下一任店主的食物翘首以待。而且,即使我们每隔几天就会去二人组餐厅,纽约还有很多其他的选择——熟食店,比萨店,餐车店。

然后当坎大哈二人组弃甲而逃,台中二人组接手经营后,一切都变了。

“今天我要早点关门。”我告诉卡洛琳。

“就是今天吗?”

“就是今天,我原本想早点从城里回来到饶舌酒鬼找你,但感觉没什么意思。”

“尤其你还只喝巴黎水,是不是,伯尼?你想让我一起去?”

“还是不用了。”

“你确定?因为我早点关门也没问题。今天只有一只苏牧要吹干,主人下午三点来接它,最晚三点半。我可以陪你。”

“踩点那次你就跟着。”

“没什么大不了的,小菜一碟。”

“我觉得这次我还是单独行动的好。”

“两个人好歹有个照应。”

“我不想让监控摄像头拍到你第二次。一次没问题,两次就太可疑了。”

“我可以变装。”

“不行,变装的是我。”我说,“我这次的变装不需要身边跟着一个发型像同性恋的小女人。”

“好吧,至少小女人比矮子好听点。”她说,“而且我这个发型一点都不像同性恋,不过你的话我可以当作参考。那我就在附近转转怎么样?不行?好吧,伯尼,但我得带上手机,如果你需要我——”

“我会打电话的。不过概率不大。我偷了书就回来。”

“先查查亚马逊,”她说,“看看有没有电子版,省得白费工夫。”

《欢呼吧,羔羊》克里斯托弗·斯马特所著的宗教诗歌。诗歌写于一七九五年至一七六三年。书名为拉丁语。创作时,斯马特被关在英国东伦敦的疯人院里。被关期间,斯马特感到无家可归的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自己的猫杰夫里。这致使斯马特只能将精神寄托于上帝和诗歌。诗中对猫和上帝的关系多有描述,至今仍被爱猫者所乐道。该著作于一九三九年首次被发表。下文对此书有更多解释。

《陷阱》著于一九三〇年。是以芝加哥一九〇〇年初麦子期货投机交易市场为背景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弗兰克·诺里斯不幸于一九〇二年意外去世,使三部曲成了无法完成的作品。

引自《约翰逊传》,作者詹姆士·鲍斯威尔。十八世纪时汤匙多为金或银铸成,价值很高。约翰逊说要数勺子是暗指如果那人不分善恶,会将汤匙偷走。

小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