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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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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了——”

“你还得说很多遍呢。他多高?”

“很高。”

“和我一样高?比我矮?比我高?”

“我——”

“他穿什么?戴帽子吗?打领带吗?”

“我想不起来。”

“他从大门进来,问你要房间,然后他填了登记卡,付现金。顺便问一句,那样一个房间你收多少钱?”

“二十八块。”

“挺挣钱嘛。色情电影另外收费,对吧?”

“那是投币的。”

“真方便。二十八块算是公道,要是一个晚上能翻几次台,你就能小挣一笔。他怎么付钱的?”

“我说过了,现金。”

“我是说什么样的钞票?多大的面额,总不会是两张十五块吧?”

“两张——”

“他给你一张二十一张十?”

“我记得是两张二十。”

“然后你找给他十二块?等一等,还没算税呢,对吧?”

“算上税是二十九块零四毛。”

“他给你四十块,你找零给他。”

他想起来了什么。“他给我两张二十和四毛零钱,”男人说,“我找给他一张十块和一张一块。”

“你看?你这就想起来这笔生意了。”

“嗯,对,算是吧。”

“现在说说他的长相。白人?”

“嗯,当然,白人。”

“胖?瘦?”

“瘦,但不是干瘦,是比较瘦。”

“留胡子吗?”

“不留。”

“小胡子呢?”

“有可能,我记不清了。”

“但他身上肯定有某些东西留在了你的记忆里。”

“什么东西?”

“我们想知道的就是这个,老弟。他们怎么称呼你?老弟?”

“大多数时候是老兄。”

“行啊,老兄。你答得挺好。他是什么头发?”

“我没注意他的头发。”

“你当然注意了。他写字的时候低头弯腰,你看见他的脑袋顶上,想起来了?”

“我想不——”

“长满头发了吗?”

“我不记——”

“他们会叫个画师坐在这个经理旁边,”德金说,“他总会画出点什么来。有朝一日等那个该死的变态佬开膛手踩在自己鸡巴上滑倒,他出门的时候被我们逮个正着,他和警方画师的素描像有多像,我和该死的萨拉·布劳施泰因就有多像。她看着像个女人,对吧?”

“她看着更像个死人。”

“我知道。肉店橱窗里的死肉。”我们坐在他的车里,驶过皇后区大桥的坑洼路面。天空已经开始破晓,这会儿我已经累过劲了,情绪的参差边缘危险地迫近表面。我能感觉到自己有多么脆弱,哪怕是一点小事也能促使我流泪或狂笑。

“你会忍不住琢磨那是什么感觉。”他说。

“什么?”

“在某处搭上一个长成那样的女人,可能是在街头或酒吧,无所谓。然后你带她去某个地方,她脱掉衣服,你大吃一惊。我是说,你会有什么反应?”

“不知道。”

“当然了,假如她已经做过手术,你可以尽情搞她,永远不知道真相。我不觉得她的手特别大。世上有手大的女人,也有手小的男人,都很正常。”

“嗯哼。”

“说到她的手,她戴着两枚戒指,你注意到了吗?”

“注意到了。”

“一只手一枚,还戴在手上。”

“所以?”

“所以他没有拿走戒指。”

“他为什么要拿走她的戒指?”

“你不是说他拿走了达吉南的戒指吗?”

我无言以对。

他轻声说:“马特,你不会还认为达吉南被杀有什么原因吧?”

我觉得怒火在我内心淤积,像血管里的动脉瘤似的膨胀。我坐在那儿,企图用意志力灭火。

“另外,别再跟我说毛巾不毛巾的了。他是个开膛手,他是个机灵的变态狂,会制订计划,坚守他自己的规则。他不是世上第一个这种货色。”

“有人逼我放弃案子,乔。有人非常专业地逼我放弃这个案子。”

“所以?一个变态佬杀了她,但她的生活中还有其他秘密,她的某些朋友不希望那些事见光。也许她有个已婚的男朋友——就像你猜的那样——就算她死于他妈的猩红热,他也还是不喜欢你在她尸体上摸来摸去。”

我给我自己念了一遍米兰达警告。“你有权保持沉默。”我对自己说,然后行使了这项权利。

“除非你认为达吉南和布劳施泰因有什么联系。比方说,她们是失散多年的姐妹。不好意思,兄妹。也可能他们是兄弟,达吉南的手术几年前就做好了。她的个子对女性来说太高了,你说呢?”

“也许小饼干是个烟幕弹。”我说。

“怎么说?”

尽管不愿意,但我还是说了下去。“也许凶手杀她是为了转移视线,”我说,“让案件看起来像是一系列随机选择受害者的杀人案,用来掩盖他杀死达吉南的动机。”

“为了转移视线。老天在上,什么视线?”

“不知道。”

“他妈的根本没人在乎,但现在有了。他妈的最能让媒体兴奋的就是一系列随机杀人案。读者胃口大开,恨不得浇在燕麦片上吃。只要能给他们一丁点机会,跟原先的开膛手杰克扯上关系,那些编辑就会高兴得发疯。你说什么视线?这下子视线多得都能烤焦他屁股了。”

“看来是的。”

“斯卡德,你知道你是怎么一回事吗?你太顽固了。”

“也许。”

“你的问题是你在当私家侦探,一次只办一起案件。但我桌上的烂事堆积如山,要是能放手扔掉一两个,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而对你来说恰好相反,只要你能做到,就恨不得永远抱着这起案子不放手。”

“是这样吗?”

“我不知道,反正看着像。”他一只手松开方向盘,拍拍我的胳膊,“我不是存心跟你过不去,”他说,“我看见这样的案子,一个人被开膛破肚弄成这样,我想方设法盖上盖子捂住,但情绪会从其他方向冒出来。你的案子查得很好。”

“是吗?”

“毫无疑问,我们遗漏了不少细节,你查到的某些东西也许能帮我们省点事,早日抓住那个变态佬。谁知道呢?”

我反正不知道。这会儿我只知道我有多么疲惫。

他陷入沉默。我们驶过城市,他在我住的旅馆门口刹车,说:“加菲因怎么说的来着?里科内在意大利语里也许有什么意思。”

“查起来肯定不难。”

“嗯,当然不难。事情要是都这么容易查就好了。唉,我们会查的,知道我们会查到什么吗?结果这个词的意思就是琼斯。”

我上楼回房间,脱衣服上床。十分钟后,我又爬了起来。我觉得身上不干净,头皮发痒。我用热得发烫的热水冲澡,把身体擦得生疼。我走出淋浴房,对自己说上床前刮脸不合逻辑,然后还是涂上泡沫刮脸了。做完这些,我穿上浴袍,呆坐在床沿上,然后换位置到椅子上。

医生叫我别饿着自己,别动怒,别太孤独,也别太累。四个因素都有可能让你失去平衡,倒向烈酒的怀抱。我觉得四垒我全都跑了一遍,一天一夜之间我在这个罗盘上转了一圈,但说来奇怪,我却没有感觉到要喝一杯的欲望。

我从外套口袋里掏出手枪,正要放回抽屉里,忽然改变了主意,我坐回椅子上,翻来覆去把玩那把枪。

我上次开枪是什么时候?

我根本不需要认真回忆。就是那天晚上在华盛顿高地,我追赶两名劫匪跑到街上,朝他们开枪,结果打死了一个小女孩。事件发生后我还在警队里待了一段时间,但再也没得到机会掏出佩枪,更别说开枪了。离开警队后我就更没开过枪了。

今晚我无法让自己开枪。因为有某些因素提醒我,我瞄准的那辆车里是几个喝醉酒的小子而不是刺客?因为某些微妙的直觉让我等待,先确定我在瞄准什么再开枪?

不。我无法强迫自己相信这些。

我只是僵住了。就算我见到的不是拿酒瓶的年轻人,而是端着机关枪的匪徒,我也还是一样无法扣动扳机。我的手指失去了行动能力。

我打开枪膛,从弹仓里抖出子弹,然后重新合上。我用空枪瞄准房间另一头的垃圾篓,扣动了几次扳机。在我狭小的房间里,击铁落在空弹仓上的咔咔声出奇地响亮和尖厉。

我瞄准梳妆台上的镜子。咔嗒!

什么都证明不了。枪是空的,我知道它没装子弹。我可以拿着枪去靶场,装上子弹,对着目标射击,但同样什么都证明不了。

我没法开枪,这让我感到苦恼。但另一方面,事情如此发展也让我感到庆幸,否则我就会把枪里的子弹倾泻在那一车年轻人身上,很可能会杀死其中一两个,这对我的心理状态会造成什么影响呢?尽管筋疲力尽,我还是和这个难题搏斗了几轮。我很高兴我没朝任何人开枪,但无法开枪的意义又让我恐惧,我的脑子就这么转了一圈又一圈,追逐自己的尾巴。

我脱掉睡袍躺下,却无法放松。我重新穿上外出的衣服,用指甲刀的尾巴当螺丝刀,拆开左轮手枪开始清洁。我把手枪零件装进一个口袋,再把四颗没用过的子弹和我从劫匪那儿抢来的两把刀装进另一个口袋。

外面已经是早晨,天色大亮。我走到第九大道,拐弯走向五十八街,我把两把刀塞进下水道的格栅。我穿过马路,来到另一个格栅前,双手插在口袋里站在它旁边,我一只手拿着四颗子弹,另一只手抚摸被我拆开的手枪的零件。

既然没法开枪,你又何必带枪呢?既然没法带枪,又何必留着呢?

回旅馆的路上,我拐进一家熟食店。我前面的顾客买了两件六瓶装的老英国800麦芽酒。我拿了四板花生糖,路上吃掉一板,回到房间吃完剩下三板。然后我掏出口袋里的手枪零件,重新装配好。我填满六个弹仓里的四个,把枪放进梳妆台抽屉。

我上床,对自己说,无论睡不睡得着,你都给我好好躺着。正在嘲笑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感觉到意识开始模糊。

花卉公园:纽约市内犹太人聚居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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