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它们没能保护a线宽水道站的那两个女人。一位售票员举报了几个跳闸门的年轻人,年轻人对她怀恨在心,于是用汽油灌满灭火器,把汽油喷进岗亭,然后点了根火柴。整个岗亭顿时爆炸,两个女人被烧成灰烬。又多了一种死法。
一年前的报纸登过这条消息。当然了,没有规定说我必须读报。
我换了些代币。要搭的车来了,我上车去上城区。我在凯文·斯茂酒吧和莱诺克斯大道的另外几个地方问了问。我在一家肋排店撞见了罗亚尔·瓦尔德隆,和他谈的话与我和其他人谈的毫无区别。我在一二五街喝了杯咖啡,走完剩下的路去圣尼古拉斯大道,在喀麦隆俱乐部的吧台喝了杯姜汁汽水。
玛丽露的公寓里有一尊来自喀麦隆的雕像。祖灵雕像,镶嵌着玛瑙贝。
我在吧台前没找到和我熟得能聊几句的人。我看看手表,时间有点晚了。星期六晚上,纽约的酒吧提前一小时关门,三点,而非四点。我从不明白为什么。也许是为了让喝过量的人醒酒,赶得及星期天去教堂。
我向酒保打听超时营业的地方,他只是瞪着我,面无表情。我不由自主地对他说出了老一套,说我在找有关金的男朋友的消息。我知道我不可能从他嘴里问出答案,知道我连现在几点钟都没法从他嘴里问出来,但我还是把消息传播了出去。他能听见我说话,我左右两边的人也都能,他们都会和别人交谈,消息就是这么传播的。
“抱歉,我帮不了你,”他说,“无论你在找什么,在上城区都找得太远了。”
我猜那小子跟着我走出了酒吧。我没注意到,我应该注意到的。你必须时刻注意这种事情。
我顺着马路向前走,我的思绪在四处乱跳,一会儿是金神秘莫测的男朋友,一会儿是捅死了情人的发言者。等我觉察到身旁有动静,已经来不及做出反应了。我刚开始转身,那家伙的手就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推进了巷子口。
他直接扑向我。他比我矮一两英寸,但蓬松的爆炸头不但弥补了差距,还高出去一截。他十八或二十甚至二十二岁,留着海象八字胡,一侧面颊上有块烧伤的疤痕。他穿着拉链口袋的飞行员夹克和紧身的黑色牛仔裤,他手里拿着一把小手枪,枪口指着我。
他说:“狗娘养的,狗他娘养的。把钱给我,狗娘养的。给我,全给我,不给我就死,狗娘养的。”
我心想,你说我为什么不去银行呢?我为什么不留一部分钱在旅馆里呢?我心想,天哪,米基这下没法箍牙矫正了,圣保罗教堂也收不到什一税了。
而我可以忘记明天这回事了。
“狗娘养的白鬼子,狗娘养的畜生——”
因为他会杀死我。我伸手到口袋里拿钱包,我看着他的眼睛,望向他扣在扳机上的手指,我知道他会杀死我。他在积蓄勇气,他的引信已经点燃,无论我拿出多少钱都没法满足他。他要抢一票大的,而不是区区两千块,然而无论我身上有多少钱,这下都死定了。
我们所在的巷子宽不及五英尺,仅仅是两幢砖木公寓楼之间的一条缝。路灯的光线洒进巷口,照亮了我们背后另外十到十五码的狭窄通道。满地都是泡在雨水里的垃圾:纸片、啤酒罐、碎瓶子。
倒是个赴死的好地方,也是一种不错的死法,尽管没什么创意。被劫匪开枪打死,街头犯罪,社会版尾巴上的一小段文字。
我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我说:“给你,全都给你,欢迎来拿。”我知道这还不够,知道他下定决心要打死我,无论我身上有五块还是五千块。我把钱包递给他,我的手在颤抖,我松手扔下钱包。
“对不起,”我说,“非常抱歉,我去捡。”我弯腰去捡,希望他也会向前俯身,我猜他必定会这么做。我弯曲膝盖,双脚收在身体底下,我心想:就现在!然后用尽全力以最快速度站起来,脑袋狠狠地撞在他下巴上,同时挥手拍开他的枪。
枪走火了,狭窄空间中的枪声震耳欲聋。我以为子弹肯定打中了我,但我没有任何感觉。我抓住他,又给他一记头槌,然后使劲一推,他踉跄后退,摔在背后的墙上,他眼神呆滞,枪松垮垮地挂在手上。我一脚踢中他的手腕,枪飞了出去。
他从墙上起身,眼睛里杀气腾腾。我左手佯攻,右拳重重地击中他的心窝。他发出干呕的声音,弯下腰去,我抓住这个狗娘养的,一只手揪着尼龙飞行员夹克,另一只手插进他的蓬乱头发里。我把他往墙上撞,三个快速的步骤把他的脸拍在墙上。我抓着他的头发向后拉,然后把他的脸往墙上捣,一口气来了三四下。我松开手,他像木偶被切断线绳似的倒下,四仰八叉地瘫在地上。
我的心脏怦怦乱跳,就好像我以最高速度爬了十层楼。我几乎喘不上气来。我靠在墙上,大口吸气,等待警察现身。
但没人出现。刚才有一阵闹哄哄的扭打,妈的,还开了一枪,但没人来,也不会有人来。我低头看年轻人,要是他有机会,就会杀死我。他躺在地上,张着嘴,露出从牙龈折断的几颗牙齿。他被撞平的鼻子贴在脸上,鲜血像小河似的往外淌。
我检查了一圈,确定我没中枪。据我所知,有时候尽管你中枪了,但当时什么都感觉不到。惊骇和肾上腺素中和了疼痛。但他没有打中我。我查看我背后的墙壁,发现砖墙上有个新鲜的弹痕,子弹在反弹前打出了一个凹坑。我回忆先前我站立的位置,意识到他只差一点就会击中我。
现在怎么办?
我找到钱包,放回口袋里。我四处搜寻,直到发现那把枪,点三二口径的左轮手枪,一个弹仓里有枚空弹壳,另外五个里都填着实弹。他用这把枪杀过其他人吗?他看上去很紧张,也许我是他计划中的第一个。但话说回来,也许有些人在扣扳机前总是很紧张,就像有些演员上台前永远焦虑。
我单膝跪下,搜他的身。他一个口袋里有一把弹簧刀,袜筒里插着另一把刀。没有钱包,没有证件,但屁股口袋里有厚厚的一卷钞票。我拿掉橡皮筋,飞快地数了数。这个小杂种,他有三百块钱。他抢我不是为了付房租或买毒品。
那么,我他妈该拿他怎么办?
报警?给他们什么?没有证据,没有证人,况且受到伤害的是地上这家伙。没有足够的理由能送他上法庭,甚至没法拘押他。警察会送他进医院,给他治伤,说不定连钱都会还给他。没法证明那些钱来路不正,没法证明那些钱从法律角度来说不属于他。
他们不会把枪还给他,但也无法指控他非法持有武器,因为我无法证明他持有那把枪。
我把那卷钞票塞进我的口袋,取出刚才揣进口袋的枪。我在手里转动那把枪,一圈又一圈,努力回忆上次我用枪是什么时候。似乎是很久以前了。
他躺在地上,呼出的气息在鼻孔和喉咙里的鲜血中吹出气泡,我在他身旁蹲下。过了一会儿,我把枪管插进他血糊糊的嘴巴,用手指钩住扳机。
有何不可?
某些原因阻止了我,但不是对惩罚的恐惧,无论是在现世还是来世。我不确定那究竟是什么,但似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叹了口气,从他嘴里拔出枪管。枪管上有血迹,在小巷里柔和的光线下闪着黄铜般的光芒。我就着他的上衣前襟擦了擦枪,把枪放回我的口袋里。
我心想,妈的,狗娘养的,我该怎么处理你?
我没法杀他,也没法把他交给警察。我能怎么做呢?就把他扔在这儿?
还能怎么样?
我站起身。眩晕袭来,我踉跄一步,抬起手臂,撑住墙壁上保持平衡。眩晕很快过去,我一切都好。
我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来。我再次弯下腰,抓住他的双脚,把他往巷子深处又拖了几码,在一英尺高的壁架前停下,那是一扇带栏杆的地下室窗户的上窗框。我让他横着平躺在巷子里,双脚搁在壁架上,脑袋靠在对面墙上。
我用尽全力跺他一条腿的膝盖,但没能折断它。我跳到半空中,用双脚使劲一跺。我一下就弄断了他的左腿,但试了四次才踩断右腿。他从头到尾都昏迷不醒,呻吟了几声,但在右腿折断时忽然惨叫。
我绊了一下,摔倒,单膝跪地,再次起身。又一阵眩晕袭来,这一阵伴着反胃,我贴着墙,放弃抵抗,干呕了几下。眩晕和反胃很快就过去了,但我依然难以呼吸,像风中树叶似的颤抖。我把手举到面前,看着手指颤抖。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情况。我掏出钱包和扔掉钱包时曾假装颤抖,但此刻的颤抖是百分之百真实的,我无法用意志力控制它。我的双手有了自己的意志,它们就是想颤抖。
我内心颤抖得更加可怕。
我转过身,最后看了他一眼。我又转过身,踩着满地的垃圾走向街道。我还在颤抖,情况没有丝毫好转。
嗯,倒是有办法能止住颤抖,无论是身体还是内心的颤抖。这种特定的疾病有种特定的疗法。
马路对面的红色霓虹灯对我眨眼。它说: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