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避免。”
“那他走出去时怎么会没人注意到?”
“那天夜里很冷。有可能他有大衣,罩在他穿的其他衣物外面。”他抽了一口烟,“也可能他行凶的时候没穿衣服。妈的,她赤身裸体,也许他也不想穿得太多。事后他只需要冲个澡就行。客房有个漂亮又舒服的浴室,他又有大把时间,为什么不好好洗一下?”
“毛巾用过吗?”
他盯着我,灰眼睛依然不动声色,但我从他的举止中觉察到了一丝敬意。“我不记得见到了脏毛巾。”他说。
“房间里有这么一个犯罪现场,你未必会注意到这种东西。”
“但应该清点归档的。”他翻看档案,“你知道他们怎么勘查现场,他们给所有东西拍照,有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都要装袋、贴标和归档,然后一股脑儿塞进仓库。可是等你要立案了,却谁也找不到东西。”他合上案卷,思考片刻,俯身凑近我,“想听个故事吗?两三个星期前,我姐姐打电话给我。她和丈夫住在布鲁克林,米德伍德区。熟悉那地方吗?”
“以前挺熟。”
“嗯,现在大概比你那会儿好些了。算不上太差劲。我是说,整个城市就是个化粪池,相比之下它不算特别差劲。她打电话说什么呢?他们回到家,发现遭窃了。有人闯空门,偷走了便携式电视机、打字机和几件珠宝。她打给我,想知道该怎么报案,该打电话给谁,等等。我首先问她有没有上保险。没有,她说,他们不认为家里的东西值得上保险。我说那就算了吧。别去报案了,我说,报案只是浪费时间。
“于是她问要是她不报案,警察该怎么抓坏蛋呢?于是我向她解释,如今已经没人有时间去调查盗窃案了。你填个表格,报告归档,但没人会跑来跑去查是谁干的。抓住正在行窃的盗贼是一码事,但调查盗窃案的优先级非常低,没人有时间查这种案子。她说行吧,她能理解,但万一警察找到了贼赃呢?要是她没报告过盗窃案,那些东西该怎么还给她?于是我就不得不向她解释这个司法体系到底有多操蛋了。我们有满满几仓库缴获的贼赃,我们有塞满了受害者报告的无数案卷,都是什么人有什么东西被窃贼偷走了,但我们就是没法把东西还给失主。我没完没了地解释,我就不重复一遍让你心烦了,但我觉得她到最后也并不相信我。因为你实在不愿意相信情况有这么糟糕。”
他在案卷里找到一张纸,皱着眉头看它。他读给我听:“一块浴巾,白色。一块擦手巾,白色。两件浴袍,白色。没说用没用过。”他抽出一沓光面照片,飞快地翻看。我从他背后偷看,见到了金·达吉南遇害之处的室内照片。她出现在几张照片里,但不是每一张都有她。为了记录凶杀现场,摄影师没有放过旅馆房间的任何一个角落。
一张浴室照片里出现了毛巾架,上面挂着没用过的毛巾。
“没有脏毛巾。”他说。
“他带走了。”
“嗯?”
“他必须清洗血迹。就算他在血衣外面套上一件大衣,也还是要清理身体的。这儿的毛巾不够数,每样东西至少应该有两件。这是高级酒店的双人间,不会只给你一块浴巾和一块擦手巾。”
“他为什么要带走脏毛巾?”
“也许是为了裹大砍刀。”
“他肯定本来就有装刀的东西,手提包之类的,否则不可能带进酒店。他为什么不用相同的方式带出去?”
我同意,他确实可以。
“为什么用脏毛巾裹起来呢?假如你冲了个澡,擦干身子,想找个东西裹凶器,然后再放进包里,这儿明明有干净的毛巾。你为什么不用干净毛巾裹砍刀,而是要把湿毛巾塞进提包呢?”
“你说得对。”
“琢磨这个纯属浪费时间,”他说,用手指点了点放在桌上的照片,“但我应该注意到缺少毛巾的,我应该想到这种细节。”
我们一起浏览案卷。尸检报告没什么惊人之处,死因被归结为多处创伤造成的大量失血。我觉得这是明摆着的。
我阅读证人询问笔录,在各种其他表格和零散文件的海洋中徜徉,构成凶杀案受害者案卷的就是这些东西。我的脑袋开始隐约作痛,我的意识像纺车似的转个不停。读到一半,德金让我一个人看完剩下的案卷。他又点了支烟,回去继续打他原先在打的报告。
我尽可能仔细地读完那些材料,然后合上案卷还给他。他把案卷放回档案柜里,回来时先去倒了两杯咖啡。
“我都加了奶和糖,”他说,把一杯放在我面前,“虽说你未必爱喝。”
“没问题。”我说。
“现在你知道得和我们一样多了。”他说。我说非常感谢。他说:“你告诉我们那个皮条客的事情,节省了我们不少时间和麻烦,我们欠你个人情。既然你能给自己挣点钱花花,也没什么不好的。”
“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查?”
他耸耸肩:“我们按常规方式组织调查。我们追查线索,搜集证据,直到有足够的东西能提交到地检署。”
“听着像在放录音。”
“是吗?”
“乔,接下来会怎么办?”
“唉,天哪,”他说,“咖啡真难喝,对吧?”
“还行。”
“我以前认为是杯子不对,后来有一天我自己带了个杯子来,你明白的,我用陶瓷杯喝,而不是一次性塑料杯。当然了,也不是什么好陶瓷,就是咖啡馆里用的一般陶瓷杯。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当然。”
“用真正的杯子喝,也还是一样差劲。带杯子来的第二天,我在填一个人渣的逮捕报告,他妈的不小心把杯子从桌上碰到地上摔碎了。你有地方要去吗?”
“没有。”
“那咱们下楼,”他说,“拐个弯,找个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