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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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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这个想法,”托瓦尔停了停,突然从他的眼睛可以看出他意识到了什么,“不,不是这样的。我想起来了,有人给了我这个想法。一个赚钱多风险小的新方法。现在我明白了,我全部明白了,一定是他!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是他,一定是本葛给了我这个想法!那晚他从暗处走出来把这个想法塞进了我的脑袋!天哪,从头到尾就是他,你还没明白吗?”

“冷静,托瓦尔。深呼吸一次,”斯莫莱克知道一定要让他清醒,不能胡说八道,“什么想法?又是谁的想法?”

托瓦尔花了点时间试图冷静下来,但是斯莫莱克可以看出来他全身上下无处不在害怕。“嗯,那晚我在弗尔硕维采区的一个酒吧,德国人的酒吧,你听说过吗?老板怀疑我是个吉卜赛人就把我赶了出来。他说不希望看到我这样的人渣出现在他的店里。他牛气得很,还不是因为店里面有好多德国人给他撑腰。于是我就出来了,但是就在此时这个人从暗处走了出来。我准备和他打一架,但是他却说他听到了刚才的事情,而且不应该让德国人那样子对我讲话。我应该针锋相对。我不明白这个家伙为什么在德国人的酒吧,因为他好像很不喜欢他们。怎么说呢,他和我说看见我被赶了出来就来找我了,因为他知道我是干什么的——知道我是干哪行的。他说他有赚大钱的方法,他自己就是干那行的。可是他看上去不像是扒手或强盗。”

“他长什么样?”

“他个子很高,我很肯定。又高又瘦。穿着一件黑色外套,拉低了帽子遮住他的脸。但是我觉得他好像需要洗澡和刮脸了。他的衣服质量不错,但是他好像是穿着这身衣服睡觉的。”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

托瓦尔皱了皱眉。“我不记得了。啊,天哪,原来是他,是本葛。他从暗处走出来的样子我就应该看出来他是本葛。”

“冷静,托瓦尔,告诉我他和你说了些什么。”

“他告诉我说一直以来我的方法都是错误的——每次我偷钱包的时候,风险很大,所获却很少。不管我是多么擅长此道,他说,平均五到六次就会被失主发现,也许平均五到六次就会被警察抓住。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在人群中作案:可以很快逃走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但是这么做也有风险。于是他把他的想法告诉了我:他说我擅长行窃,能够不声不响地把一个房子或者公寓翻个底朝天,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好好选择目标呢?他说如果我行窃的年头有他那么久,手指头在别人口袋或者钱包里就会像长了眼睛一样,你知道目标身上有什么,以及什么是值得偷的。他的新方法是我应该什么都不要拿:不要现金,不要钱包,只要钥匙。如果你发现钥匙丢了而钱包还在,你不会认为被人偷了东西。我是说,你认为只要是小偷就肯定会拿走你的钱,而不仅仅是钥匙。所以你不会认为自己被偷了,你只以为自己丢了钥匙。”

“直到有人偷了你住的地方。”斯莫莱克补充道。

“你说得没错。他说大部分人在家门口才会去找钥匙。所以,一旦我有了钥匙,只需跟着目标回家,弄清他的住址,然后等到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只要让我进了门,就可以大干一场了。”

“于是你就完全听取了一个陌生人的建议?”斯莫莱克问道。托瓦尔说的话他一个字也不相信,但是让他苦恼的是托瓦尔好像非常肯定自己说的全是实话。

托瓦尔点点头。“我决定等市场开放的那几天到小城区广场转转,那时候广场上到处都是有钱的德国人。”

“你的目标是德裔捷克人?为什么?你对他们有什么特别的仇恨?”

“不……”托瓦尔缓缓摇了摇头,“不,和那没关系。原因只是他们更有钱,至少大部分人是的,可以偷的东西更多。不管怎样,市场开放的日子里广场上到处都是人,人碰人,人挤人,那是理想的扒窃条件。所以,每个市场日我都会混在买东西的人里面,甚至还买些生活用品,一边留意可能的下手对象。你知道的,就是看上去有钱的人。确定目标之后,我会挤到他们身边偷走钥匙。等他们离开市场的时候我就跟着他们回家。如果有人给他们开了门或者他们找到了备用钥匙,我就继续等待。如果他们叫来锁匠换了门锁,我就忘了这个目标,但是这种事情从没有过。我会等到他们上床睡觉。确保安全之后,我才进去翻东西。我一共这样做了六次,每次都满载而归。太棒了,而且太轻松了。”

“你在玛利亚·莱曼的住所就是这么干的?”

“我在小城区的市场广场看见她的。从她的穿着就知道是个有钱人。我还能看出她孤身一人。她在一个蔬菜摊挑东西的时候打开了手提包,所以我就凑近她偷走了钥匙,包里面有钱包和别的东西,但是我只拿了钥匙。然后我跟着她在市场逛,直到她回家,她住的地方是斯内默姆大街上的一个漂亮的公寓楼。

“我一直在观察她,发现她站在公寓大门前找钥匙的时候我心里在偷笑。她还在地上找钥匙,以为丢在那儿了。最后她按了门铃,看门人给她开门让她进去。我就躲在对面街角暗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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