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他开始不安了,”我告诉吉莉安,“他开始惊慌。他知道我就要把他揪出来了,吓坏了。”
“你在说谁,伯尼?”
“呃,问得好。要是我知道他是谁,我的身心都会健康得多。”
“你说了是格拉堡杀死她的。”
“我知道。”
“不过要是格拉堡杀了她,那又是谁杀了格拉堡?”
“格拉堡没有杀她。”
“可你的假说很完美啊。制造假钞、牙科手术刀,还有其他所有的事情。”
“我知道。”
“如果格拉堡没杀她的话——”
“是别人干的。而且他还杀了格拉堡,然后嫁祸于我,至于我为什么会在自己的公寓杀掉那只大猩猩,就不得而知了。总之不管那人是谁,他还把克里斯特尔的一些珠宝放到了我的公寓里,以把我拖进命案,尽管我早就是嫌疑人了。我可真聪明,是不是?用臭名昭著的牙科手术刀杀了格拉堡,还在尸体底下放上克里斯特尔的手镯。”
“他们是在那儿找到手镯的吗?”
“我他妈的怎么知道他们在哪儿找到的?是奈斯旺德找到的——谁知道是什么东西——钻石,翡翠,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我把东西打包让别人偷走后,就没再见过。我他妈的怎么知道它们在哪儿?我连它们是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了。”
“你用不着对我发火,伯尼。”
“对不起,”我说,“我眼看就要脑袋不保,没法静下来细想。这事简直糟糕透顶,全是间接证据,根本说不通,可我看也足够定我的罪了。”
“可是你没干啊,”她说,然后稍稍眯起眼睛,“你说你没干。”
“我是没有。可你要是把十二个陪审员请到法庭,让他们看到所有证据,我就站在那儿说我没干,他们会因为手法太愚蠢就相信我吗?呃,我知道我的律师会怎么说。他会要我谈条件。”
“什么意思?”
“他会安排我自首,承认有罪以求减刑。检察官会很高兴,这样可以不用审判,十拿九稳地把我定罪。然后我会上诉要求把罪名改成过失杀人或行窃时意外致死,最后我就可以混个……我不知道,也许五到十年徒刑之类的。我有可能三年后就被放出来了。”我皱皱眉,“当然,现在格拉堡又死了,情况可能不同了。放着两具尸体,他们说不定会坚持判我二级谋杀,那么就算我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至少也得五年见不着天日。”
“可你是无辜的,律师怎么可以要你承认有罪?”
“他什么都不能要我做,不过他可以给我建议。”
“所以克雷格才会换律师。那个布兰肯施普一开始就当他有罪,可弗瑞尔先生不这样。”
“所以现在克雷格出来了。”
“嗯。”
“就算我找到相信我的律师,但对我不利的证据那么多,只有疯子才会陪我上庭。”
她开始说什么,不过我没在听。我觉得有个什么东西在我的脑子里转来转去,我追踪着它——像一条在追自己尾巴的狗。
我拿起电话簿。弗兰奇姓什么?艾克曼,法兰西丝·艾克曼。没错。我找到她的名字,登记为艾克曼·f.,地址是东二十七街,离所有她钟爱的酒吧只有几个路口。我拨了她的号码,听着电话铃在响。
“你打给谁,伯尼?”
我挂断电话,又找秃比·科克伦的号码,开始拨。没人接。
我又试了一次弗兰奇的号码。还是没人接。
“伯尼?”
“我成了瓮中之鳖。”我说。
“我知道。”
“我看我得去自首。”
“可如果你是无辜——”
“我是谋杀案的通缉犯,吉莉安。说不定我真得自诉有罪以求减刑。虽然想到这一点就不舒服,但看来也由不得我了。说不定我运气足够好,审判的时候也许会有什么新的证据冒出来。也许我可以雇个私家侦探专门调查这个案子,我这业余的没什么运气。不过我要是再继续四处招摇的话,难保什么时候就会被警察一枪打死。再说尸体一天比一天多,我可受不了。如果我一天前自首的话,格拉堡命案就没法嫁祸给我了。”
“你打算怎么办?到警察总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