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相当好的有黑色按扣的折叠式钱包,里面有一个令人脸红的安全套,让我想起自己逝去的青春岁月。放钱的那一层里有将近一百美元。我数着那些五美元十美元的钞票,拿走了五十美元,剩下的则放回去,然后把钱包还给了它的主人。
“那是我的钱。”他说。
“你刚用你的钱买了书,”我告诉他,“要收据吗?”
“我连书都不想要,妈的。”厚眼镜片后面的眼睛开始泪汪汪的,“我要那些书到底有什么用?”
“我是想读它们的。你是打算把它们怎么办?”
他盯着自己的跑鞋:“我本来想把它们卖掉。”
“卖给谁?”
“我不知道,某个商店吧。”
“你要卖多少钱?”
“我不知道,十五或二十美元。”
“最终你会以十美元成交。”
“我想也是。”
“很好,”我说着从手里他的钱中抽出一张十美元纸币塞进他的掌心,“卖给我吧。”
“呃?”
“省得你一家一家地跑。好书对我来说挺有用的,而它们正是我会卖的那种书,所以,何不就以十美元卖给我呢?”
“这真是疯了。”他说。
“你要书还是要钱?全看你了。”
“我不要书。”
“你要钱吗?”
“我想是的。”
我把书拿过来堆在柜台上。“把钱放进钱包,”我说,“在你把它弄丢之前。”
“这真是我遇到过的最疯狂的事了。你为了一堆我不要的书收了我五十美元,现在你又还给我十美元。我损失了四十美元呢,上帝啊。”
“谁叫你买高卖低。绝大部分人是与你反向操作的。”
“我应该叫警察,我才是那个被抢劫的人呢。”
我把他的运动用品塞进布兰尼夫袋子里,拉上拉链,交给他。然后我伸出食指点着他毛茸茸的下巴。
“给你一个建议。”
“呃?”
“别做这一行。”
他看着我。
“找别的工作吧,别再顺手牵羊了。你的技巧又不熟练,而且我觉得这种生活与你的本性并不相符。你在念大学吗?”
“我休学了。”
“为什么?”
“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什么事情是大不了的,但你为什么不试试再回去念?拿个学位,找个适合你的职业。你不适合当职业小偷。”
“职业的——”他的眼睛又往上翻,“天哪,我拿了几本书,并不代表我就以此为生啊。”
“任何偷了东西去卖的人就是职业罪犯,”我告诉他,“你只是没有以很专业的态度去执行,就是这样。但我是认真的,别干这一行。”我用一只手轻轻握住他的手腕。“不要把我的话想歪了,”我说,“真正的问题是,作为一个贼,你太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