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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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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有时间,伯尼。你可以告诉我你的想法,我们有的是时间。”

阿齐伸展它的前脚。“猫不应该叫阿齐,”我说,“那只猫的名字是梅赫塔布尔,还记得吗?”

“它是一只公猫,啧——啧——它是雷克斯·斯托特的阿奇,而不是唐·马奎斯的阿契。”

“哦。”

“我可以随便抓一只蟑螂,如果我知道那是一只母蟑螂的话,就叫它梅赫塔布尔。我们为什么坐在这里谈蟑螂?你故意引开话题,你这家伙!”

“被你看破了。”

“好了,转回正题,谁杀了旺达和埃博尔?”

我放弃了。我把一切告诉了她。

之后我们打开电话答录机,我录了一段简短的留言,要打电话来找我的人打到丹妮丝那里,我留了丹妮丝的号码。

我从卡洛琳的衣橱里拿出我的公文包,那幅夏加尔的版画还放在公文包旁边。我们出门叫了一辆出租车赶向卡洛琳的店,我们进到店里,几分钟之后走出来时,我的公文包比先前重了一些,卡洛琳把门锁上。我们又叫了一辆出租车,这次是到窄廊画室。

在路上,她问我们为什么要去丹妮丝那里,我说我已经和她约好了,而且希望她们两个能好好相处。

“你的品位就不能高一点吗?漂亮迷人的女人纽约到处都是,你看,安吉拉如何?”

“哪个安吉拉?”

“‘饶舌酒鬼’酒吧的安吉拉。”

“你不是说她是同性恋吗?”

“这个我还得再调查一下。星期一我要去问她一个问题,确定她到底是不是,免得我瞎猜。”

“什么样的问题?”

“比如说,‘安吉拉,我们俩结婚好不好?’”

“你不觉得问得太隐晦了吗?”

“好吧,我再想想看该怎么问。”

从丹妮丝脸上的表情可以清楚地看出,她看到我时的喜悦被卡洛琳的出现一扫而光。“哦,狗小姐,”她说,“我一下子想不起你的名字。”

“卡洛琳,”我说道,卡洛琳几乎同时开口说,“你可以称呼我凯瑟小姐。”

这会是个漫长的下午,我在想。幸好我不用在这里待太久。

“啊,我没有认出你来,”丹妮丝说,“我不记得你有这么矮,第一眼我还以为你是个小孩。”

“那是因为我气质天真。”卡洛琳说。她走到一幅引人注目的画前,歪着头,手叉腰。“画画一定很有趣,尤其当你不用管它看起来像什么的时候。你就只会用一些颜料涂涂抹抹,是吗?”

“我去煮咖啡,”丹妮丝说,“我想凯瑟小姐一定想吃点什么。”

“不,谢谢了,”卡洛琳说,“我最近没什么胃口,也许我得了厌食症,我知道有些女人年纪大一点就会得这个病。”

她们就这样继续斗下去。如果她们两个不是我喜欢的人,我也许可以坐下来好好观赏,但上帝知道,我实在插不上手。她们不需要裁判,她们自己就做得很好,根本不需要有人来计分。据说,杰瑞德打算下午出门,这表明他有很好的判断能力。

两点整,电话响了,我拿起话筒靠在耳朵上,然后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于是点点头把话筒拿给卡洛琳。

“你要找的人还没有到,”她说,“请十五分钟之后再打来。”她挂上电话,看着我。

我抓起公文包准备出门。“我要上路了,”我说,“你知道他待会儿再打来的时候该说什么?”

“要他到麦迪逊大道和第七十九街交会口的绅士咖啡店,然后坐在离门最远的那个桌位等。你会去找他,或是以麦迪逊的名字传叫他。”

“如果他问起钱币呢?”

“你已经拿到了。”

“很好。”

“你让我卷进你们的事,”丹妮丝说,“伯尼,你还在偷,对吗?一定是的。狗改不了吃屎,或者说,罪犯就是爱穿条纹服。”

“现在监狱里已经不流行穿条纹服了。”

“哦,可惜,它让人看起来更苗条。你果然知道里面流行什么,毕竟你在里面待过。你仍然是个小偷,现在还成了杀人凶手吗?”

她看着卡洛琳。“那你又是什么?他的帮凶?”

“卡洛琳会跟你解释所有的事。”我说。我一点也不羡慕这份工作。

我一下子坐了这么多次出租车,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三次了,这次是到第十八街和第九大道的转角处。时间把握得刚刚好,两点十五分我在4421/2号铁门的对面下了车,这时候他可能在打电话——很可能——因为十分钟之后铁门开了,赫伯特·富兰克林·科尔卡农走了出来。

我站在一扇阴暗的大门边,免得他看到我。结果,他看也没看就向左转,大步朝第十大道的方向前行,他不是想在那里叫出租车就是把车停在了那里。

不管那么多了。看着他走到转角后,我慢跑着过了马路——脚上还是穿着彪马鞋,尽管它太宽了。这是个天气晴朗的下午,街上人来人往,但是这一次我不在乎,因为我知道哪把万能钥匙能开铁门的锁。星期二晚上已经开过一次了,所以我过街的时候手里拿着那把钥匙,几秒钟之后已经进了大门,转身把大门又锁上。

我没戴手套,这次我不在乎。如果事情没成功,会有更糟的事发生,指纹根本算不了什么;如果事情成功,没人会管我在哪里留下了指纹。

我再一次通过大门走进那阴暗的走道,把公文包的锁打开,从里面拿出一把枪。

枪,这令人厌恶的东西。这一把看起来像钢制的,但是摸起来没那么冰冷,因为它实际上是用酚醛树脂做的,我猜它甚至可以混过安检上飞机。我把它拿在手上,让自己习惯手握武器的感觉,并且检查是否装了弹药。然后我穿过走廊。

我手握着枪,以防阿斯提德下午在花园里,我当然不希望如此。那只狗受过战斗训练,可我没有。我更不希望在毫无准备时就碰上它。我在走道口停下来,手握着枪,小心翼翼地看了一遍花园的各个角落。

没看到阿斯提德,也没看到半个人。我把枪放进腰带下的裤子口袋,夹克刚好可以盖住。我很快通过石板天井,没有多余的时间多看一眼郁金香、水仙、小鱼池和半圆形的长椅。

一个拥有这种花园的人,为什么还到处追寻幻影般的钱币?当然这可能不是他的花园,它可能属于前面那幢房子,但是他仍然可以来这里坐坐,不是吗?

我走上台阶,按了门铃。我已经看到他出门,可是怎么能确定他刚才是一个人在家呢?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倾听屋子里的动静。一阵狗叫声,我不用把耳朵贴在门上就听到了,然后有重物落地的声音,像衣柜或者说像一只激动的法兰德斯畜牧犬。狗叫声不断,而且越来越大,现在我和狗之间只有一扇两英寸厚的木门。

我开始准备迅速地打开这扇门。

第一次开这些锁就不难,第二次当然更简单,我的手指还记得开锁的感觉。我数一二三,在短短的几秒钟之内就把所有的锁打开了。如果有人从前面那幢房子的后窗往这里看,我敢说他不知道我是在闯空门。

我转动门把,把门稍微推开。狗叫声更大、更尖锐了,现在听起来就像在发狂,或者只是我自己这样想。

我抽出手枪,再一次确定已经上了弹药。

我非得这么做不可吗?我难道不能关上门转身就跑?也许我可以赶到麦迪逊大道和第七十九街转角,和科尔卡农达成协议;也许——

不要拖延时间了,罗登巴尔!

我右手拿着枪,左手握着门把,用力把门推开。那只狗——那只巨大的黑色野兽凶猛地看着我,反射性地往后退,集中力气准备扑向我的咽喉。

我瞄准它开了一枪。

雷克斯·斯托特(rexstout,1886—1975),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代表作家之一,和s.s.范达因、埃勒里·奎因并称为“美国古典侦探小说三大家”。阿奇是他的系列小说主人公尼禄·沃尔夫的助手。

唐·马奎斯(donmarquis,1878—1937),美国新闻记者和作家,著有《阿契与梅赫塔布尔》和《老酒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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