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奥斯卡·王尔德所说,”我告诉卡洛琳,“所谓犬儒就是知道所有东西的价钱,但不知道它们的价值。依我看,波顿·斯托普嘉德挺符合这个标准的。他根本不看书,可他知道书价。我打电话给几家侦探小说专卖店,那狗娘养的还真说对了。书况好的《a:不在现场》售价将近一千美元。而我那本《b:窃贼》值五百。”
“我两本都有。”
“真的?”
“平装。”
“平装的话,大概一本一块钱。”
“没关系,伯尼。反正我也没打算卖。苏·格拉夫顿早期的书我买的都是平装,买精装还是从那本讲摄影师的书才开始的——说他偷拍校长和修女的照片来勒索。忘了书名。”
“《f代表停止》。”
“对,就是那本。她的书我买的第一本精装应该是那本。要不就是讲剥削狂的性治疗师那本?”
“《g代表g点》?”
“了不起的好书。我知道这本我有精装,f那本也是,不过跟投资没关系。我只是不想多耗一年等平装上市。伯尼,你说她是不是同性恋?”
“苏·格拉夫顿?天哪,我看不会吧。她不是结婚了吗?”
她不耐烦地摇摇头。“我说的不是苏·格拉夫顿,”她说,“她肯定是异性恋。我难道没跟你说过,去年春天我在签名会上看到她了吗?她丈夫也在。真是个身强力壮的家伙,看来好像可以钻到庞帝克汽车下面把车举起来一样。不会的,我看她绝对是异性恋。”
“我也这么想。”
“没有女同性恋的磁场。百分之百爱男人,我对那个女人就这个看法。”她叹了口气,“真浪费啊。”
“呃,如果她是异性恋——”
“绝对错不了,伯尼。毫无疑问。”
“那你纳闷的又是谁呢?”
“金西。”
“金西?”
“金西·米尔虹。”
“金西·米尔虹?”
“你这是在干什么,当回声?对,金西·米尔虹。你怎么了,伯尼?金西·米尔虹,加州圣特雷萨的头号私家侦探。天哪,伯尼,那些书你都没看过吗?”
“当然看了。你觉得金西是同性恋?”
“我觉得可能性很大。”
“她离了婚,”我说,“时不时跟男人有艳遇,而且——”
“障眼法,伯尼。我是说,你得看证据。对化妆毫不在意,她有一件上哪儿都穿的洋装,一直到这个系列的第十本还没脱下,她意志坚定,作风强悍,讲道理讲逻辑——”
“一定是女同性恋。”
“这正是我的观点。天哪,看看那些跟她有关系的男人,比如那个白痴警察。百分之百是障眼法。”她耸耸肩,“说起来,我当然可以理解她为什么还没出柜。这样她会流失很多读者。不过天知道每本之间她有没有弄混。”
“你问了苏·格拉夫顿?”
“开玩笑!我差点连话都说不出来。全天下我最最不可能问她的问题就是金西在床上爱干什么。她给我签了名,伯尼。事实上,她还特意给我写了句话呢。”
“好极了。”
“可不是嘛!当时我说:‘格拉夫顿小姐,我叫卡洛琳,特别喜欢金西·米尔虹。’于是她就写上:给特别喜欢金西·米尔虹的卡洛琳。”
“挺有想象力的。”
“没错。这女人可是作家,伯尼。总之,她的书我有一本有她亲笔签名的,可我看恐怕永远也值不到一千块,因为这样的书一定有无数本。那天的队一直排到街角。书里讲到了医生。你看过没?”
“还没。”
“呃,我那本不能借给你,因为上面有签名。你得等平装出来。既然你还没看,杀人手法我就保密,可是我得告诉你那书可真吓死人。主角是直肠科大夫——算是提示吧。我怎么就是记不起书名?”
“《h代表准备》。”
“没错。真是好书。可我觉得她爱女人,伯尼。我真这样觉得。”
“卡洛琳。”
“嗯?”
“卡洛琳,她是一个角色,书里的。”
“这我知道。伯尼,就因为她是书里的角色,你就觉得她不能有性倾向?”
“可是——”
“而且你不觉得她有可能瞒着大家吗?难不成你觉得书里连个柜子也没有?”
“但是——”
“算了,”她说,“我知道,房租的事让你不痛快,而且可能书店也要没了。所以你才没法想清楚。”
当时是晚上六点左右。三个小时前,波顿·斯托普嘉德用市价的五分之一买下了我那本恶名昭彰的拉拉女——金西·米尔虹系列小说的第二本,现在我和卡洛琳·凯瑟坐在“饶舌酒鬼”——位于十一街和百老汇交会口的一家破烂小酒吧。说起巴尼嘉书店,虽然依旧保持着第四大道被二手书商盘踞时那个时代的风范,不过店铺本身位于十一街,在百老汇和大学广场的中间——也就是说书店离第四大道只有扔一块石头那么远,不过那也有一个半街区的距离,而如果你真能把石头扔到那么远,你就不属于第四大道或者东十一街,你应该到北边的布朗克斯帮洋基队打右外野才对。
同样在第十一街,在离百老汇又近了两个门面的地方,是“贵宾狗工厂”。卡洛琳在这里靠给狗洗澡艰难维生,而且其中好多狗的体型比她还大。我买下书店后不久就认识了她,可说是一见如故,从此成了至交好友。我们通常会共进午餐,店关门之后也几乎总会去“饶舌酒鬼”喝上一杯。
通常我会要一瓶啤酒,而卡洛琳则会灌下几杯威士忌。不过今晚女招待过来问我们是不是照老规矩时,我开口说道:“嗯,当然,”可马上又改了主意,“等等,玛克辛。”我说。
“哎哟。”卡洛琳说。
“不要啤酒了,”我说,“我们俩一人一杯威士忌。”然后对卡洛琳说:“你什么意思,‘哎哟’?”
“虚惊一场,”她说,“取消那个‘哎哟’。你让我担心了一秒钟,仅此而已。”
“哦?”
“我担心你打算点巴黎水。”
“你知道那玩意儿会让我发疯。”
“伯尼——”
“就是那些小泡泡。小得可以穿透血脑障壁,然后你就——”
“够了,伯尼。”
“大部分人,”我说,“朋友点威士忌就伤脑筋,他改点苏打水的话就会放下心。你正好相反。”
“伯尼,”她说,“我们都知道某些人点巴黎水的时候意味着什么。”
“表示他希望脑筋清楚。”
“还希望手指灵巧,反应迅速——那些如果你打算闯进别人家就得派上用场的东西。”
“等等,”我说,“我常点可乐或巴黎水,不点啤酒。可也不是每次都表示我打算犯案啊。”
“这我知道。我不想假装了解,不过我知道我想得没错。”
“然后呢?”
“我也知道你有个规矩,上贼工以前绝对不沾酒——”
“上贼工。”我说。
“是个词啊,不是吗?”
“用得绘声绘色。咱们的酒来了。”
“来得正好。好,为犯罪干杯。收回,我没那意思。”
“你当然有。”我说,然后我们便喝起酒来。
***
我们谈到我的房东——那个爱书之人,然后又谈到苏·格拉夫顿和她那个没出柜的女主角,聊着聊着又点了第二轮酒。“两杯威士忌,”卡洛琳说,“我看今晚我是不用担心你了。”
“你可以安心睡觉,”我说,“我已经半醉了。”我低头看看桌面,一边忙着用杯底在上面印出相连的圆圈,像奥运会的会标。“事实上,”我说,“我点威士忌是有原因的。”
“我每次都点威士忌,”她说,“而且相信我,每次都有理由。不过我得承认,你跟你的朋友斯托普嘉德大吵一架,还真是个特别好的理由。”
“跟那没关系。”
“没关系?”
我摇摇头。“我这会儿喝酒,”我说,“是要确保我今晚不去偷东西。十天来我一直在跟这股欲望奋战。”
“因为——”
“租金提高。你知道,我走进卖书行业从来都不是为钱。我只是觉得我基本可以收支相抵。真要赚钱我靠的是偷,书店只不过给了我一个体面的门面作掩护,顺便为我提供用得上的阅读材料。而且我想这是跟女人们碰面的好地方。”
“呃,你就碰到我了。”
“我碰到了很多人,而且总的来说都相处愉快。卖书这行有个好处就是顾客大多是有教养的博学型,你跟他们的关系也很少敌对——今天的插曲不算。而且说来神奇,我入行多学了些门道以后,店铺还真开始赚钱了。哦,当然不会变成金矿,干这行谁也发不了财。不过这一年来,我已经可以单靠书店的进账过活了。”
“真好,伯尼。”
“我想也是。我从没下定决心洗手不干。我只是在不断地推诿拖延,然后有一天我才发现自从上回做贼以来已经过了六个月,然后很快就是一年。然后我又想到,嗯,也许我已经洗心革面,也许我童年的道德教育终于在我身上生根,要不也许我只是不知不觉长大成人了,反正不管原因是什么,我好像已经准备好要当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然后我却发现新任房东的脑筋动到了房租上,于是我突然不明白自己究竟在忙些什么。”
“我可以想象。”
“我一直在想租金提高的事,但也想不出解决的方法。相信我,每个月光靠多卖几本书可没法多捞一万块。我该怎么办?抬高三本一块的特价书定价吗?于是我脑子一转,便想到:嗯,也许我可以每年偷十二万来填补差额。”
“重操旧业。”
“我知道这样做很没道理,可我一想到要放弃书店就心有不甘。再说十天前一切都还好好的。”
“十天前发生什么事了?”
“也许是九天前。”
“九天前发生什么了?”
“不对,第一次说的时间是对的。十天。”
“天哪,伯尼。”
“抱歉。是这样的:当时我在排队买《奔腾年代》的演出票。我要买两张隔天晚上的,可是我前头那女人是预购十天以后的票。她身穿毛皮大衣,戴了一堆珠宝,正跟另外一个同样珠宝毛皮一大堆的女人装腔作势地聊着,然后我忽然发现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和地址,还知道她和她丈夫九月的某个晚上会外出不在家。”
“今晚就是那晚?”
“没错,”我表示同意,一边伸出手,吸引到玛克辛的注意后便画着圆圈表示要再点一轮,“就是今晚。今晚八点,当科特戏院的幕布升起的时候,马丁和埃德娜·吉尔马丁——现居住地址是约克大道一四一六号6l公寓——会出现在观众席上。”
“买戏票还要提供住址?”
“十天前还不用。总之在她跟她朋友的谈话中,我得到了一点信息,之后又自己做了点功课。”
“你打算到那地方上贼工。”
“也不完全是。”
“也不完全是?”
“我只是想想罢了,”我说,“我希望能多几个选择。所以,先前斯托普嘉德提到贼、不在场证明之类的,我起初并没意识到他讲的是书里的内容,还真被他吓了一跳。”玛克辛捧来饮料时我便不说了,然后啜口酒又继续,“重操旧业去做贼并不明智,而且也行不通。我也不能靠偷来维持收支平衡。”
“你能另找个地方开书店吗?”
“除非我搬到别的区。我查过这一带的空屋,目前能找到的条件最好的地方是在第九街东端,只有我现在店面的一半大,基本房租是现在的三倍,租约里的增租条款说五年后会把这数字翻两番。”
“那不行。”
“是啊。我也看了阁楼,可我开的这种店需要一楼临街的屋子。我需要路人生意——那种开头浏览特价书的桌子,然后看着看着就走进店里的顾客。要想找到一模一样的店,我非得搬出曼哈顿不可,不过那又何必呢?谁也不会想走进店里。包括我,因为我也不会想上那儿去。我只想待在目前这地方,卡洛琳——离“贵宾狗工厂”两个门面我们也好共进午餐,离“饶舌酒鬼”一个路口我们也好下班以后过来喝个大醉。”
“你这会儿大醉了吗?”
“也许是微醉。”
“嗯,你有这权利,”她说,“而且也可以防止你今晚造访吉尔乎利家。”
“吉尔马丁。”
“我就是这个意思。”
“马丁·吉尔马丁家。如果你姓吉尔马丁,你还会给你儿子取名叫马丁吗?”
“也许不会。”
“最好不要。对孩子来说简直是灾难。”
“哦,至少这样你就不会去捅他们的锁孔。”
“你在开玩笑吧?我工作前从来不喝酒,连啤酒都不碰。现在我喝了多少,三杯?”
“三杯半,事实上。你还喝了我的。”
“抱歉。”
“不用道歉,没关系。”
“三杯半苏格兰威士忌,”我说,“你说我这样还有可能去撬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