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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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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好像不太对,”卡洛琳说,“提格谋杀了两个人,最后竟然脱身了。”

此时大约四点半,我们聚在饶舌酒鬼酒吧的角落,卡洛琳看起来精神很好,点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加冰块;我则已经体力不支,啜着啤酒。

“基希曼太太需要一件新大衣。”我说。

“她得到了,提格也全身而退。可是正义何时能获得伸张?”

“正义到头来终将得到伸张,”我说,“而且通常会伸张得很彻底。问题在于,没有足够的证据将雷斯莫里安定罪,就算他不在审判前逃离这个国家也一样。他最后不会去坐牢,而现在这个方式,至少他得离开美国,其他人也得走。”

“除了查诺夫还有谁?”

“当然还有威尔弗雷德。让威尔弗雷德和雷斯莫里安离开美国,这就解救了无数人的性命。他们这对杀手,我从没见过这么冷血的。”

“结果他们现在联手了。”

“天佑欧洲,”我说,“不过他们也有可能会自相残杀。查尔斯·威克斯也打算离开美国。只要处理掉薄伽丘大楼的公寓,他就会立刻搭上去法国的协和式飞机,他们三方都认为自己有机会找出那个瑞士银行账号,夺得遗失已久的安纳特鲁利亚宝藏。”

“他们会找到那个账号吗?”

“有可能。”

“那你认为真有个安纳特鲁利亚宝藏等着他们掠夺咯?”

“如果他们真能弄到那个账号,”我说,“那他们会遭逢吉拉多闯入艾尔·卡彭金库以来最大的失望。但我知道些什么?也许那些钱在过去七十年为了付银行的费用而被耗光了。也许保险箱里面只有沙皇债券和一些毫无价值的凭证。但也有可能有办法拿到账号的人,会成为皇家荷兰石油公司的股东。”

卡洛琳想了想。“我想对他们三个人来说,重要的是参与这场游戏,”她说,“最后谁赢,或者赌注是什么,都无所谓。”

“你说的没错,”我说,“威克斯甚至也说了类似的话。他只是想参与游戏。”

她拿起酒,摇一摇,让冰块撞击,发出悦耳的叮当声。“伯尼,”她说,“我真高兴最后那一场的大部分我都参与了。以前我从没见过什么国王。”

“今天你碰到的那个,我可不确定他是国王。”

“这个嘛,跟我预期的很接近了。对了,毛克利也觉得很难忘。他说他看到了当今书店业全新的另一面。”她啜了口酒。“伯尼,”她说,“有几件事情我不太明白。”

“哦?”

“你怎么知道是提格?”

“我知道一定是某个人,”我说,“雷斯莫里安出现在书店的时候,我以为坎德莫斯跟他提过我。后来知道坎德莫斯早就死了,我猜他临终前一定讲了些什么,也许就是告诉了杀他的那个人。雷斯莫里安只知道我的名字,却没见过我,所以他一定没有跟踪坎德莫斯或伊洛娜到我的店里,也不是看到我和赫伯曼在一起而跟踪过我。”

“那你怎么知道查尔斯·威克斯打了电话给他?”

“我打电话给威克斯,去他公寓的那次,”我说,“他不知道我想干什么。起先他还真以为我名叫比尔·汤普森,只是在电梯里遇到赫伯曼队长。后来我说我想跟他谈谈,他也许以为我听说赫伯曼死了,但没想到我跟偷窃事件有关。”

“但如果提格告诉他……”

“提格告诉他坎德莫斯雇了个小偷去偷国王的公寓。但威克斯不知道小偷就是那个曾在门口跟他讲过两句话的人。后来,我们一交谈,他就把两件事情凑在一起了。”

“然后呢?”

“然后他想装蒜、故作不明所以。可是他犯了一个小错。我告诉他雷斯莫里安知道我的中间名,他说:‘格林姆斯。’他怎么会知道呢?”

“也许你告诉过他。”

我摇摇头。“直到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是叫我比尔·汤普森,假装他不知道那不是我的真名。如果他知道我的中间名是格林姆斯,他就会知道我姓罗登巴尔,名叫伯尼。所以他知道的比他表现出来的要多,而他谈到当年干情报员的事情时,也处处保留。我陪他兜圈子,但我从一些蛛丝马迹中知道,他不仅仅是赫伯曼的老友,也不只是进入那幢大楼的入场券而已。他在整件事情里面涉入得很深。”

“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坎德莫斯就是土拨鼠的?”

“比我应该发现的时候晚了些。是护照上的那些名字给了我线索。不是苏斯利克,我查了很多参考书才知道苏斯利克是什么,但我认得马莫特(marmot)这个词,虽然坎德莫斯在那本比利时护照上把这个词加了个法文的字尾,改成marmotte。然后我看着‘坎德莫斯’这个词,发现它所代表的圣烛节跟土拨鼠日是同一天,只是多了赞美诗和薰香。”

“威尔弗雷德最喜欢的节日。”

“没错,这可不是个大发现吗?”我把瓶里的啤酒倒进杯子里,然后举杯喝了一口,“我应该早点猜到的。我第一次去坎德莫斯的公寓时,就在他的一堆小古董里面注意到了一个日本的小根附。”

“伯尼,你讲的这个词是一种啮齿类动物吧?”

“你知道,就是日本人收藏的那种象牙小雕饰。原来的功能类似扣子,是扣在腰带或和服上面的,但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种艺术品。坎德莫斯的那个根附我没仔细看,但我猜是象牙材质的,我原本以为是个海獭,但是尾巴断掉了。”

“结果其实那是个土拨鼠?”

“昨天还在那里,”我说,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袋口用细绳束紧的天鹅绒小包,从里面拿出那个列申科夫的骨雕土拨鼠,“如果当初我注意看的话,就会知道这不是海獭。这跟查尔斯·威克斯的那枚老鼠刚好是成套的——两个骨雕泛黄的程度一模一样。你知道,查尔斯把那个老鼠给我看的时候,我感到一阵小小的兴奋。”

“又是个啮齿类动物,对吧?”

我看了她一眼。“只是一种感觉,”我说,“我觉得那个老鼠有点眼熟,但想不出为什么。总之,坎德莫斯就是土拨鼠,这些年来,他一直保存着他的象征物。我想他原来也收藏着那只老鼠,后来交给赫伯曼,又转给了威克斯。”

“他为什么要找赫伯曼?如果他是土拨鼠,用不着赫伯曼,他自己就认识威克斯啊。他为什么不自己护送你进薄伽丘大楼呢?”

“这我不确定,”我说,“他可能害怕威克斯会对付他。别忘了,有谣言说坎德莫斯出卖了安纳特鲁利亚。坎德莫斯知道自己没有,但他怕万一威克斯真相信了这谣言怎么办?他不敢冒这个险。总之,老鼠很可能不会欢迎他的来访。”

“所以他觉得利用赫伯曼比较安全。”

“结果还是不够安全。”我说。

她还有其他问题,而我大半都有答案。然后她打算再叫一轮酒,我抓住了她的手。“我不要了。”我告诉她。

“啊,行了,伯尼,”她说,“我们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在工作后小聚喝一杯了,更何况今天是假日,你为什么不好好喝个痛快呢?”

“我们应该怀念在战争中死去的人,”我说,“而不是加入他们。总之,我还要去一个地方。”

“去哪儿?”

“你猜吧。”我说。

在《重击》中,亨弗莱·鲍嘉扮演的伯恩公爵是个职业罪犯,他希望洗心革面,因为如果他第四次被定罪,就会被判终身监禁。但他没法洗手不干,于是又参与策划了一桩武装抢劫案。帮派的首脑是个骗子律师,律师的太太是鲍嘉的老情人。她不想让鲍嘉冒生命危险,便用枪强迫鲍嘉留在她房里,不让他参与劫案。然而,一个证人从前科犯档案中指认出他来,这让我很怀疑警方怎么可能这样办事,但这当然是我的职业思维在作祟。

律师嫉妒鲍嘉,把他的不在场证明破坏了,于是他被关进监狱。然后又发生了越狱事件,鲍嘉逃了出来,结果发生了一连串的阴错阳差,鲍嘉找到了那个出卖他的律师,杀了他。不过他也中弹了,最后死在医院。

这是今晚的第一部电影,之前我没看过。我被剧情深深吸引,也许因此没吃多少爆米花,或者是因为我在饶舌酒鬼酒吧吃了太多花生米。总之,中场休息时,我的爆米花还有大半桶。我得去上厕所——喝啤酒必然的后遗症——但我去了又回来,没绕到前头的贩卖部去买吃的。

我没见到那个山羊胡,或者其他曾经见过的常客。我只是孤单地坐在黑暗中,看着电影。

第二部电影是《长眠不醒》,把这两部电影安排在一起放映的人一定是故意的,因为电影的名字如此相近。但当然,这部电影是经典杰作,改编自钱德勒的小说,编剧则是福克纳,演出的有鲍嘉和劳伦·白考尔,还有一群杰出的好演员,包括多萝西·马龙和小伊莱莎·库克。我不打算在这里介绍剧情,一部分是因为说不清楚,另一部分是因为你们一定看过了。就算没看过,好吧,以后你一定有机会看的。

电影开始十分钟,我正沉浸在剧情中时,忽然听到衣服的窸窣声,又闻到一股香水味。然后有个人在我旁边的位子上坐下,一只手伸进了我的爆米花桶里,握住我放在里面的手,没松开。

我们一起看着银幕,两人都不发一语。

电影放映完毕后,我们是最后离开剧院的人。当银幕上出现演职员表,剧院灯光大亮时,我们还坐着。我想,我们彼此都不希望这一切告终。

到了街上,她说:“我买了一张票,然后检票口的人叫我把钱拿回去。他说你替我留了一张票。”

“他是个好人,不会对你撒谎的。”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

“我没认为你会来,”我说,“我根本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你,亲爱的,但我认为值得一试。”我耸耸肩,“毕竟,那只是一张电影票,而不是一颗绿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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