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眼看到他时,他正要进门,当时我还心想,这孩子穿了他爸爸的衣服。他的身高不会超过五英尺三英寸,而且从走路的样子来看,他的鞋跟已经加了点厚度。他的脸极窄,像是被自然之母拍了一下。鼻子长而窄,嘴唇薄薄的,头发和眉毛都是黑色,皮肤很白,几乎是半透明的。脸颊上有些色斑,气色看起来比较像是肺结核患者而非健康的红润。
他穿着一件石灰绿的运动衫,领子两端很尖,扣子一直扣到脖子处。裤子是很光滑的蓝色斜纹呢,棕色皮革编织的便鞋。他戴了帽子,是一顶草编巴拿马帽,帽带上有根羽毛,我想一定就是这顶帽子让他看起来像个装扮过度的小孩。没错,那帽子是点睛之笔。
“开个价。”他说。
我没犹豫。“抱歉,”我说,“但恐怕这是不卖的。”
我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其实是唯一想到的——是他想买我的店。我并没有盲目地认为他研究过巴尼嘉书店,最后认为这是个金矿。相反,我猜他把这店当成了寻常等着拆毁的商业不动产,他可以给我钱,继承我的租约,再把我这块地卖给大型不动产开发商,在巴尼嘉原址开一个泰国餐厅或韩国美甲店之类对周围住户更有价值的商铺。我经常碰到提出这类条件的人,也许很奇怪,我一向不愿多费口舌去解释我拥有这幢建筑,因此我既是房东又是房客。原因之一是,这是个秘密;原因之二是,这样只会招来更多的询问。我只告诉他们这家店不卖,早晚他们会相信,然后离开。
但这家伙不按套路来。要命,他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了一把枪。
那把枪很小,是一把扁平的镀镍自动手枪,母贝握柄,小到可以藏在裤子口袋里,也小到很适合他的小手。我不知道里面装的子弹是什么口径的——我猜是点二二或点二五——反正只要打对地方,都可以把你打死,而且他就隔着柜台站在我对面,近得足以让他爱打哪里就打哪里。
如果我想到这些,肯定会吓破胆。他正好是那种你常在电影里看到的小个子神经病,这种小爬虫类杀手好像杀人毫不犹豫,也肯定不眨眼。而现在他来到我店里,用一把枪指着我。
“你这白痴!”我突然大叫,“你是怎么回事?马上把那玩意儿收起来。”
呃,你知道,那把枪看起来像个玩具。像个,比如说,装了塑胶弹的那种枪,或者精巧的打火机。倒不是我真的认为那是玩具,我知道那是把真枪,但我想不到任何说辞来解释我的反应。我没有像一般人那样恐惧颤抖,而是很生气。这个、这个小家伙是从哪里跑出来的,在我店里拿着把枪晃来晃去?这个小混混是来找骂的吗?
“马上收起来!”我趁他犹豫时说,“你不明白那玩意儿会让你惹上麻烦吗?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几点?”
“现在是四点三十分,”我说,“有个警察马上就要到了,如果你站在这儿,手上拿着那玩意儿,被一个警察撞见,请问你有什么感想?你要怎么解释?”
“可是——”
“该死的,收起来!”
如果他没照做我就完了。“我……我很抱歉。”他说,脸颊上的斑点加深,其他部分好像更苍白了。他看着那把枪,好像它是个什么可耻的东西,然后放低,插回原来的裤子口袋,“我不是故意……我不想……我很后悔……”
“这样比较好,”我亲切地说,“好多了。现在告诉我,我能为你做什么,你要找什么书吗?”
“书?”他看着我,眼睛睁得不能再大了,“你知道我要找什么。还有,拜托,那把枪的事情我很后悔。我只是想让你当回事。”
“要想让我当回事,有很多更好的方法。”我说。
“对,当然,当然。你说的当然对。”
他讲话有外国口音,s音拖得特别长。我刚才没注意,我低头看着他那把枪的时候,那些微妙的口音就这样过耳即逝,没听进去。
“我会付钱。”他说。
“哦?”
“我会付个好价钱。”
“多少?”还有要买什么,我很好奇。
“你想要多少?”
“越多越好。”
“你一定知道,我不是有钱人。”
“那也许你付不起。”管他是什么。
“可是我一定要拿到手!”
“那我很确定你可以找到方法。”
他把窄脸往前凑,尖锐的下巴对着我。“你得向我保证,”他说,“这东西不能落到他手里。”
“谁手里?”
他皱了皱眉。“我非得说他的名字吗?”
“说了会比较有帮助。”我说。
“那个胖子,”他说,“查诺夫。”
“沙诺夫?”
“查诺夫!”
“对不起。”我说。
“他很危险。你不能信任他。不管他跟你说什么,都是在撒谎。”
“真的?”
“对,真的。另外我还可以告诉你,不管他打算付多少,我都会付更多。告诉我东西没落到他手上!”
“呃,”我老实说,“我可以告诉你,他没从我手上弄到。”
“感谢上帝。”
“为了保险起见,”我小心翼翼地说,“为了确定我们没有搞错,麻烦你告诉我那是什么东西。”
“那是什么东西?”
“就是你想跟我拿的东西。你想要,查诺夫也想要。那……你干脆直说那是什么东西吧。”
“你心里明白是什么。”
“啊,但我怎么知道‘你’明不明白呢?”
“不!”他叫道,两手握拳捶在我的柜台上。我实在很讨厌有人这么做。“拜托,我求求你,”他说,“我现在神经绷得很紧,你不要逗我。”
“我再也不会了。”
“我需要那些文件。其他的你留下没关系,我只想要那些文件,而且我会付很多钱,只要合理,随便你开价。我是个讲道理的人,我相信你也是个讲道理的人,对不对?”
“合理,”我说,“是我的中间名。”
他皱起眉头。“我还以为你的中间名是‘格林姆斯’,难道不是吗?”
“对,没错,你讲得很对。那是我母亲的姓。”
“那罗登巴尔呢?这也是你的姓?”
“也是,”我同意道,“那是我父亲的姓。我刚刚说‘合理’是我的中间名,那是个习惯用语,一种表达方式,一种口语的说法。意思是说,我是个讲道理的人。”
“这话我刚刚才说过,不是吗?”他耸耸肩,“这种语言把我给搞糊涂了。”
“每个人都被搞得很糊涂。现在我就糊涂了,因为我不知道您贵姓。如果我打算跟一个人做生意,我会想知道他叫什么。”
“原谅我。”他说,手伸到口袋里。我抱起胳膊等着,但当他的手从口袋抽出来时,只拿着一个皮制名片夹。他掏出一张名片,犹豫不决地看着,然后交给我。
“提格拉斯·雷斯莫里安。”我大声念着。他应声挺直了身子,一定要说的话,双脚还用力并在一起。
“愿意效劳。”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