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那么多城市中有那么多家书店,她偏偏走进我这家。
那是两个星期前的事情,星期三下午三点钟。当时我在柜台后头,鼻子正凑在一本书上。那本书是《东方的遗产》,威尔与艾莉尔·杜兰特所著的十一卷本《世界文明史》中的第一本。多年来,“每月选书”俱乐部就好像基甸在宣扬《圣经》似的宣传这套书,藏书稍丰的人很少没有一整套,而且通常都保持在原始状态——蒙了尘埃的书衣还没被碰过,书脊完整无裂纹,里面的书页尚未被人类的眼睛接触过。
我从利泽尔先生那儿买下巴尼嘉书店时,存货里就有这套书,几年下来我偶尔会买一套,时不时还能卖掉一套。卖的和买的差不多,于是通常我总会存有几套,一套放书架上,其他则装箱放在后面。那个星期三,我总共有四套存货,因为我前一天下午才买了一套,不是想囤积,而是因为我买了一批旧书,其中包括一些状况良好的斯坦贝克和福克纳的初版书。星期二晚上打烊时,我已经把《献给未知的上帝》和《犹豫不决的战争》卖给一个熟客赚回了成本,因此觉得这套杜兰特不是那么占地方,还决定也许自己也该看看他们是怎么算人类历史这笔总账的。
我的注意力正集中在那本书上的时候,她走进了我的书店,也走进了我的生命。
这是个完美的春日,是那种神奇的纽约午后,会让你想不通怎么有人会愿意住在别的地方。我的店门大开,所以她进来时上头的小门铃没响。我那只通常会迎接顾客、无耻地摩擦顾客脚踝以吸引其注意的猫儿拉菲兹,这会儿却躺在窗台的一角阳光下,展示它著名的抹布形象。
即使如此,我也知道来了顾客。我微微扫了一眼,然后她经过柜台前方,消失在一排书架后头,留下一抹香水味儿。
我没抬眼。当时我正看到第二或第三章,有关食人的部分。准确一点说,我正在看一些部落——我忘记是什么了,你可以自己买回去看,我会算你特价——那些部落从不举行葬礼,从来不需要在土葬和火葬间做艰难的抉择。他们会把死人吃掉。
我试着看下去,但心思却转到了全球化的现代世界的另一番景象。弗兰克·坎贝尔会是个承办宴会的服务商,而沃尔特·e.库克拥有一家大型连锁快餐厅。皇后区的长岛高速公路沿线不是坟场,而是热狗摊,还有——
“打扰一下。”
我首先注意到的是她的声音,因为我还没抬头看到她就听到那声音了。她的声音低沉、沙哑,而且有欧洲口音。
那个声音引起了我的注意,接着我抬头隔着柜台看向她。我想我的心脏没有停止,也没有少跳一下,或者产生任何诸如此类让心脏专家可以有一番说道的变化,但她的确引起了我的注意。
你会怎样形容一个美女,写一堆烦人的形容词?我可以告诉你她的身高(五英尺七英寸),她的发色(淡棕色加几缕挑染的红色),她的皮肤(亮白、清透、完美无瑕)。我还可以认真地用医学分类词汇一一详述她的五官(高而宽的前额,挺拔的眉骨,位置适中的大眼睛,挺直而纤细的鼻子)。或者描述她如何让我神魂颠倒(皮肤好似象牙上带了一抹红,棕色眼睛深得可以淹死人,一张生来用于接吻的俏嘴)。抱歉,我做不到。你得自行想象。
世上那么多城市中有那么多家书店,她偏偏走进我这家。
“我不想打扰你,”她说,“你好像在想什么事情。”
“我正在看书,”我说,“不重要。”
“你在看什么?”
“《世界文明史》。”
她抬起完美的眉毛。“不重要?”
“没有什么是不能等的。苏美尔人已经等了几千年,再等一会儿也没关系。”
“你正在看苏美尔人?”
“还没有,”我承认,“他们是这本书里的第一个文明,不过我还没读到。现在我还停留在史前时代。”
“啊。”
“早期人类,”我说,“他们的希望、恐惧、明天会更好的美梦,以及迷人的习俗。”
“迷人的习俗?”
我好像控制不了自己。“特别是这个部落,”我说,“或者可能不止这一个。”
“他们怎么了?”
“他们吃死人。”天哪,我怎么会谈起这个?她什么都没说。我的眼睛往下落到书页上,一个句子抓住了我的视线。“火地岛人,”我说,“比较喜欢女人而不是狗。”
“是指用来做伴?”
“指用来当晚餐。他们说狗肉的味道像水獭。”
“这么说水獭的味道不好?”
“不知道,”我说,“尝起来应该像鱼吧。”
“火地岛人。我从没听过。”
“现在听说了。”
“嗯,没错,现在听说了。”
“我也没听过,”我说,“我想达尔文写过他们,他们住在火地岛,位于南美洲的最南端。”
“现在还住在那里吗?”
“不知道。不过我跟你说,如果我去那儿拜访火地岛人,我会自带午饭。”
“还有你自己的女人?”
“我没有女人,”我说,“但如果有的话,我不会带她去火地岛的。”
“那你会带她去哪里?”
“要看她的意思了,我大概会带她去巴黎。”
“真浪漫。”
“要么就带她去看电影。”
“这也很浪漫,”她说,双唇弯出一个微笑,“我想买书,你能卖给我一本吗?”
“不要这本?”
“不要。”
“很好。”我说着合上那本《东方的遗产》,放到身后的书架上。她手上已经拿着一本书了,她把书放到柜台上,我看到是克利福德·麦卡提所写的《亨弗莱·鲍嘉的电影》,精装,三十年前由堡垒公司出版。我检查了衬页上用铅笔标示的价钱。
“二十二美元,”我说,“另外,我是个诚实的商人,所以我要告诉你,我们还有一本平装版。书名有一点不同,不过是同一本书。”
“那本我已经有了。”
“那本是大约十五美元——如果我的记忆力管用的话,通常挺管用的。”我眨眨眼,“你刚才是说,那本书你已经有了吗?”
“对,”她说,“那本书的书名是《亨弗莱·鲍嘉电影全集》,而且你的记忆力很管用,书价是十四块九毛九。”
“而你已经有了。”
“对,我想买一本精装。”
“我猜你是个影迷。”
“我太爱他了,”她说,“你呢?你喜欢他吗?”
“从没有人能和他一样。”我说。仔细想想,你会发现这句话可以用来形容任何人。“他很特别,不是吗?他有——”
“有自己的调调。”
“我正想这么说。”我的指尖放在那本书上,朝她的手指靠近。她的指甲修剪过,涂了厚厚的深红色甲油。我的则没有。我克制着不让自己的手指触碰她的,然后说:“嗯,我有一本乔丹·曼宁写的鲍嘉的传记。至少上次我看到时还在。”
“我看到了。”
“那本书已经绝版了,很难找。但我想你也已经有了。”
她摇摇头。“我不想买。”
“哦?那本书应该不错,但——”
“我不在乎,”她说,“我为什么要知道他的一生?我不在乎他生于哪里,或者爱不爱他的母亲。不管他娶过几个太太,喝了多少酒,或死因是什么,我根本没兴趣。”
“是吗?”
“我爱的是银幕上的他,”她说,“那个亨弗莱·鲍嘉。《卡萨布兰卡》里的里克·布莱恩,《马耳他之鹰》里面的萨姆·斯佩德。”
“《兰闺艳血》里的迪克森·斯蒂尔。”
她的眼睛睁大了。“每个人都记得里克·布莱恩和萨姆·斯佩德,”她说,“还有《碧血金沙》的弗雷德·多布斯,以及《长眠不醒》里的菲利普·马洛。可是谁记得迪克森·斯蒂尔?”
“我想我记得,”我说,“别问我为什么,我记得很多书名和作者,这一行的职业病,另外我想我也很擅长记角色的名字。”
“《兰闺艳血》。他在里面演一个编剧,迪克森·斯蒂尔,你记得吗?他必须把一部小说改编为剧本,可是他根本读不下去这本书,于是找了个衣帽间的服务小姐来讲故事给他听。后来她被谋杀了,他就成了嫌疑犯。”
“可是还有另一个女孩。”我说。
“格洛丽亚·格雷厄姆。是他的邻居,给他作了不在场证明,然后爱上他,替他打手稿、做饭。可是她发现了他暴力的一面,有次车祸,他揍了那个司机;另外一次,他的经纪人在他没完全定稿前拿走他的剧本,也挨了揍。她觉得他一定是杀害那个衣帽间女孩的凶手,于是打算离开他。他发现了,掐她的脖子。你记得吗?”
依稀记得,我心想。“记得很清楚。”我说。
“然后电话响起。衣帽间女孩的男友已经自首,承认犯下那桩谋杀案。可是对他们来说已经太迟了,格洛丽亚·格雷厄姆只能站在那儿,看着他永远走出她的生命。”
“你不需要买书,”我说,“不用精装本也不用平装本。你什么都记得。”
“他对我来说很重要。”
“看得出来。”
“我的英文是跟着他的电影学的。总共有四部,我一遍又一遍地放录像带,跟着他和其他演员说台词,矫正发音。可我还是有口音,对不对?”
“这样很有魅力。”
“你这样觉得吗?我觉得你才有魅力呢。”
“你很美。”
她垂下眼睛,从皮包里面拿出钱包。“我要买这本书,”她宣布,“二十二美元,对吧?然后这是销售税。”
“别管税了。”
“哦?”
“也别管那二十二美元了。行了,这本书是我送你的礼物,请一定收下。”
“可我不能接受。”
“当然可以。”
“我想付钱,”她说着放了一张五美元和两张十美元在柜台上,“请收下。”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