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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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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惊人。”我说。

“等等,我还没开始讲呢!”于是当我们开进中央公园时,他开始讲起一个治疗的奇迹。一个女人有严重的偏头痛——一星期就痊愈了!一个男人有高血压——降回正常!带状疱疹、干癣、粉刺、肉疣——全都解决了!痔疮——不用开刀就能治愈!长期背痛——好了!

“治疗背痛用的是针灸,其他都用草药。每次看病只要二十八块,药也包括在内。他每星期看诊七天,从早上九点到晚上七点……”

他自己的白内障就医好了,他向我保证,现在他的视力比小时候还好。遇到一个红灯停下来时,他摘下眼镜转过头,用清澈的蓝眼睛瞥了我一眼。到了七十六街和列克星敦大道时,他给了我一张名片,一面是中文,一面是英文。“我已经发了几百张了,”他说,“我尽量介绍人去他那儿。相信我,我非常乐意这么做!”他指给我看名片的最后一行,他还加上了自己的名字:迈克思·费德勒,还有电话号码。“等你有好结果,”他说,“就打电话给我,告诉我是怎么治好的。行吧?”

“我会的,”我说,“一定。”然后我付了车钱和小费,一拐一拐地走进雨果·坎德莫斯住的那幢褐石建筑。

初次遇到雨果·坎德莫斯是在前一天的下午。当时我和平常一样站在柜台后面,看着威尔·杜兰特如何谈论米堤亚人和波斯人。对于这两个民族,除了一首在人种学上颇为可疑的五言打油诗所提到的性癖好之外,我所知甚少。当时坎德莫斯是挤在我书店过道里的三名顾客之一,他正在诗集区静静地浏览。另一个老顾客是圣文森医院的一名医生,在旁边的过道找绝版侦探小说。她采用地毯式搜索,绝无遗漏,就像天花席卷平原印第安人似的。我的第三位顾客则是个过时的老嬉皮士,经过外面时看到橱窗里的拉菲兹。她进门后唔唔喵喵地叫着,经过拉菲兹身边还问它的名字,这会儿,她正在看艺术书的架子,把几本书挑出来放在一边。如果她最后把挑出来的书全买了,那些钱足够买一大堆“猫咪组合”牌的猫粮。

医生是第一个结账的,递给我六本“梅森探案集”,都是读书俱乐部的版本,其中两本很破旧。但她是个读者,不是收藏家,她给了我二十元,拿回了一些零钱。

“就在几年前,”她说,“这种书一本才一块钱。”

“我还记得连送都送不出去的时候,”我说,“而现在刚到货就会卖掉。”

“你说这是怎么回事,是人们又对电视剧感兴趣了吗?我是偶然发现的——我讨厌那个电视剧,可我正开始看费尔的书,然后认定,天哪,这家伙还真能写,我们来看看他以自己的名字发表的作品什么样吧。结果很棒,节奏明快,又活泼,一点也不像那个电视垃圾。”

我们进行了一段愉快的对话,就是我买下这家书店时心中期望的那种。她离开之后,那个名叫麦琪·梅森的老嬉皮带着她挖到的宝物过来,写了一张两百二十八块三毛五的支票给我,是她买的十二本书价钱外加税的总数。“希望拉菲兹能从中抽到提成,”她说,“我经过这家店足有上百次了,今天看到它我才进来。这只猫真棒。”

的确,但热情洋溢的梅森小姐是怎么知道的呢?“谢谢,”我说,“它工作也很认真。”

从她进来后它就没有移动位置,只是在她跟它咕哝时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我的讽刺是无心的——它现在工作就很认真,为巴尼嘉书店维持着一个完全没有老鼠的生态系统——不过反正她没听出来。她向我保证,她对工作中的猫满怀敬意,然后走出去,提着两个购物袋,笑得春风满面。

她刚走到门口,我的第三个顾客就走过来了,脸上带着一抹微笑。“拉菲兹,”他说,“给猫取这种名字真妙。”

“谢谢。”

“而且很适合。”

他到底是什么意思?a.j.拉菲兹是一本书上的人物,而这只猫则是养在书店里,但仅仅这样,并没有让这个名字比昆奎格或艾若史密斯之类的更适合。不过a.j.拉菲兹同时是个绅士雅贼,一个业余的小偷,而我自己也是个小偷,虽然是职业的。

眼前这个家伙,一头白发、轻骨架、瘦得像根棍,穿着非常整洁,只是身上那套褐色人字呢的西装和深色方格图案的背心有点过时——他怎么会刚好知道这一切?

当然,这不是什么天大的秘密。毕竟,我有所谓的犯罪前科。就算不是前科,也有别的说法。我很久没有被定过罪了,但每次偶尔被捕——尤其是最近这几年的几次——我的名字都上了报,当然不是以二手书商的身份。

就像斯卡莱特(另一个相当不错的猫的名字),我决定稍后再来细想这些,然后把注意力转到他放在柜台的书上。那是一本很薄的小书,蓝布精装,是温索普·麦克沃斯·普雷德的诗选。我买下这家店时,这本书就是库存之一。我断断续续地读了里面绝大部分的诗——普雷德的韵律感和韵脚就算不是一流,也堪称名家——而且我喜欢有这种书为伴。从未有人对此书表示兴趣,我还以为自己会永远拥有它。

我输入十美元,找五块四毛一,再把我的老朋友普雷德装入一个褐色纸袋,心中有股莫名的悲痛。“看着这本书离去,我有种遗憾的感觉,”我承认道,“自我买下这家店起,这本书就在这儿了。”

“每天与这些珍爱的书为伍,”他说,“看着它们离开这儿你一定很难过。”

“这是做生意,”我说,“如果我不愿意卖,就不该把它放在书架上。”

“即使如此……”他说着,轻叹一声。他长着一张瘦脸,脸颊凹陷,白色的小胡子看起来完美得像是逐根修剪的。“罗登巴尔先生,”他说,狡猾的蓝眼珠探询着我的眼睛,“我只想告诉你两个词。埃博尔,克罗。”

若非他之前谈论过拉菲兹这个名字适当与否,我听了大概不会把这两个词当成名字,而是一个形容词加一个名词。

“埃博尔·克罗,”我说,“我好几年没听到过这个名字了。”

“他以前是我的朋友,罗登巴尔先生。”

“也是我的朋友。您是——?”

“坎德莫斯,雨果·坎德莫斯。”

“很荣幸能遇到埃博尔的朋友。”

“是我的荣幸,罗登巴尔先生。”我们握了手,他的手掌干燥,握得很有力,“我不该浪费时间。我有件工作想找你做,你我双方都能得利。风险极小,获利潜力极大,但主要问题在于时间。”他瞥了一眼开着的门,“我们能不能私下谈谈,不受打扰……”

埃博尔·克罗是个销赃人,我所知道的这行里面最顶尖的,是个诚实得无懈可击的人,却身处一个难得有人懂得“诚实”二字含义的行业里。埃博尔是个集中营幸存者,吃甜食的胃口大得惊人,热爱斯宾诺莎的作品。我一有机会就跟埃博尔做生意,从没后悔过,直到有一天他在河滨路的自家公寓被杀,凶手是——哎,别提了。我看到凶手并未逍遥法外,感到些许安慰,但这并不能让埃博尔起死回生。

现在有个同是埃博尔朋友的人来找我,想跟我合作。

我关了门,上好锁,在窗上挂了“五分钟后回来”的牌子,领着雨果·坎德莫斯进入后面的办公室。

纽约州立监狱位于该州北部。

威尔·杜兰特(willdurant,1885—1981),美国作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

米堤亚人(mede),居住在古米堤的一个印欧民族,公元前七世纪建立庞大的帝国,后于公元前五五○年被波斯的居鲁士大帝征服。

费尔(r,1889—1970),美国侦探小说作家厄尔·斯坦利·加德纳(erlestanleygardner)的笔名之一。他最有名的作品是“佩瑞·梅森系列”(perrymason),一九五七至一九九五年被改编为电视剧播出。

这位小偷的事迹请见赫尔南笔下的《业余神偷拉菲兹》(raffles,theamateurcracksman)一书。

斯卡莱特(scarlett)是一只生活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明星猫,九个月大时,它从一场大火中救出自己的孩子们,因此出名,许多文学作品中都曾提到过它。

温索普·麦克沃斯·普雷德(winthropmackworthpraed,1802—1839),英国诗人。

参见《研究斯宾诺莎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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