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用了马桶,”亨利·瓦尔登说,“不过你应该知道。可能就是你教的。”
“我唯一教过它的就是当游击手,”我说着,顺手把纸捏成球,扔到了拉菲兹左边。如果它身在游击手的位置,那么球就是直直地朝二垒飞去。它一掌把球拦下,毁了我安打的机会。
“就像这样,”我说,“可我不知道它有多少技术是从我这儿学的。它从最开始就是这种反应。教它投到一垒是白费力气,更别提要它来个双杀了。”
“它径直走到了浴室门边,”瓦尔登说,“我把门关起来了,不知道你是特地为它打开的。它挠了挠门,我才意识到是让我帮忙打开,它蹿进去跳上马桶,把马桶当成了猫砂盆。”
“它冲水了吗?”
“怎么了,没有啊。”
“它从来不冲水,”我说,“它愿意学的东西还真没几样。不能把球丢到一垒,尿完后不冲水。除此以外,”我揉了一团纸扔过去,“倒也不算一只坏猫。”
我继续朝猫之国的德里克·基特扔纸团。原先开始这项例行训练是为了磨炼拉菲兹的捕鼠技巧,不过后来发现只要它出现,我的店就会马上变成无鼠环境,它不需要动半只爪子。可话又说回来,让它的技巧生锈毕竟不是好事,而对我来说,发现我在喝过三大杯凯斯勒马里兰黑麦以后还能丢纸团给它追杀,倒也真是件好事。
店里来过顾客,亨利告诉我,而且他也卖了些书,每本都以定价卖出,也记得收营业税。每笔账他都开了收据——这我可不是每次都记得开——还把小票全夹好塞进了收银机的一角。
一个女人带来了满满一购物袋的书,想要脱手。亨利说服她把书留下,以便我有时间从容估价。我迅速浏览了一遍,看到有马克·肖勒写的《辛克莱·路易斯传》,一本詹姆斯·t.法雷尔的《贫民窟麦金蒂》的初版书;还有一大捆盒装的文学遗产出版社套装书——不难找,但总是很抢手。
“好的,这些都可以。”我告诉他,“法雷尔这本是珍品。我一本都没见过。但比这更难找的就是收藏法雷尔的人,不过如果真卖不掉的话,我还可以读一读。”
“看起来都是好书,”他说,“我没资格出价,不过我不希望她把书卖给别人。”
我告诉他他做得很对,说这话的语气似乎应该配合摸摸他的头。他还记下了几个电话留言,我看了一遍。卡洛琳打电话取消我们下班后一起喝酒的约会,她临时有事。一个叫哈克尼斯的人打过电话,是苏富比的,留下了号码。还有一个女人打过几次电话,拒绝留下姓名,也没留言。
我说:“每次都是同一个女人吗?她没说她叫爱丽丝吧?”
“她一直没说名字。”
“嗯。听来像不像她的名字有可能叫爱丽丝呢?”
这句话把他搞糊涂了,我可以理解。我有种感觉,如果我没在冒牌者俱乐部喝下第三杯酒的话,应该不会问这个问题。空腹连灌三杯烈酒——是空腹,除非你把熏牛肉三明治也算在内,但它们的吸收力已经在中和奶油苏打的时候用光了。
已经过了打烊的时间。亨利帮我把桌子搬进来,我关上窗板,帮拉菲兹换水,为其他夜间工作忙碌着。拉菲兹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亨利则站在一旁专心盯着,就好像我的一举一动都是在向他传授贩书行业的诀窍。
我想给他几美元,不过他坚持不要。这样度过几个小时挺惬意的,他说,而且谁知道这种经验哪天就派上用场了呢。他总得找个地方过下半辈子,耗在书店里未尝不是个好选择。
“入行的最好办法,”他说,“就是帮已经入行的人打杂。你当初就是这么开始的,对吧?在某人的店里帮忙?”
“没有,我是直接跳进来的。”说着,我开始向外走,他忙跟上我的脚步。“以前我经常在利泽尔先生的店里买书。他说,如果有人肯出到合适价钱的一半来买他的店,他就会立刻搬到佛罗里达去。于是我就问他所谓合适价钱的一半是指多少,要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他支吾了一下,后来就开了价,我便说这地方我要了。”
“就这样?”
“我刚拿到一笔小钱,心想为什么不呢?要不然我也只会把钱花在吃的用的上面,随随便便就花完了。所以我就跳进来了。我连这一行到底要做什么都不知道。要是了解的话,也许我当初会离这一行远远的。”
“但你喜欢这个职业。”他说。
“是吗?也许是吧。”我们一路走着,谈论书,谈论卖书,在我意识到之前,我的脚显然就有了自己的主意,而且是馊主意。它们径自把我带到了饶舌酒鬼。
我心想至少也该请这人喝一杯吧。我们就进去了,我坐在老位置,他则坐上了卡洛琳的椅子,玛克辛过来时我正在问亨利想喝什么酒。他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说近来一直喝黑麦,觉得应该继续喝下去,他说听起来不错。
我没必要喝第一杯酒,不过如果喝完就走应该也无妨。问题是,你相信吗,亨利坚持要请我喝一轮,我想不出在不伤害他自尊心的前提下拒绝他的方法。第三轮可没有合乎逻辑的解释了,这我承认,不过喝过两轮以后,逻辑自然会从窗户里跑掉——如果逻辑真的从门里进来过的话。
如果我吃了点儿东西,或许还没那么糟。不过在这儿吃饶舌酒鬼的东西,只能是便宜了黄金养胃泡腾片的药商,除此以外,对谁都没有好处。亨利曾经想点墨西哥玉米片,不过我成功制止了他。接着,我记得我就玩起了点唱机来。每次我决定玩点唱机都不是好兆头。我总选同样的唱片——班尼·贝里根的《无法起头》和派西·克兰的《淡去的爱》,这两首歌都没什么不好,不过我点唱的话就不是好兆头,因为这意味着我喝醉了。
有些地方总对喝醉的顾客怒气冲冲,一副他们是卖给你酒、可压根没想到你真的会喝的模样。不是吧,你竟然真的拿起杯子,灌下这种可怕的液体,然后又粗俗地让酒精在你身上发挥了作用。唉,丢脸哪,浑蛋,求求你到别的地方去发酒疯吧。
不过饶舌酒鬼不同。在那儿喝醉没人管得着——只要你没骚扰其他醉鬼。我可没有。我领着大伙唱了一会儿歌,是有可能骚扰了某个乐感很好的人,不过饶舌酒鬼所有的顾客全都乐在其中。
我记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走出那里的,总之接下来我能记得的事就是我们到了街上——我和我新出炉的最好的朋友。我到了路边,看到什么车都挥手叫停——卡车、旅行车、下班的出租车,还有一辆巴士。没一辆理会我,奇怪,不过,终于有辆出租车停下来了,我让亨利坐上去。
“我搭下一辆,”我说,“小意思。”他便扬长而去,而我呢,就在正要拦下一辆蓝白两色的巡逻车时及时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