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死在了那里,”我说,“外加楼下的门卫。他们被杀都是因为有人去那里找某样东西。”
“我们不知道的东西。”
的确不知道,但我开始有点概念了。“但我们知道他们没拿到。”
“伯尼,我看过那个保险柜,里头是空的。”
“所以如果麦高芬之前放在保险柜里,那伙嫌疑犯早就拿到了。”
“该死,麦高芬是谁?他又是哪儿来的?”
“只是个名字,”我说,“用来代表人人都想要的那个东西,我们总得给那东西一个称呼,可是我们又不知道那是什么。如果那玩意儿当初在保险柜里,他们早就该拿到了。但如果没在保险柜里呢?”
他皱起眉头看着我。“为什么他们弄来了保险柜,却不把东西放在里头?除非他们一开始就没有那个东西。”
“有可能,”我承认,“不过我觉得他们有那个东西,而且计划要卖掉,于是买了保险柜,这样拿到报酬时,就可以把钱锁进去,因为他们觉得那会是一大笔钱,而且会是现金。假设他们把麦高芬放在了别的地方呢?”
“然后那伙嫌疑犯拿到了。他们严刑拷打莱尔和施尼特克,直到他们把东西交出来,然后——”
“你发现严刑拷打的证据了吗?”
“没有,只有他们头上的两颗子弹。”
“那的确挺疼,”我说,“可是无法逼迫他们开口。”
“那他们就是没被拷打就说了,或者那伙嫌疑犯自己发现了要找的东西,你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吗?因为如果东西在那儿,可是他们漏掉了,那么我们警方就会找到它。”
“我知道他们没发现那东西,雷。否则他们就不会去我的公寓找了。”
他叹了口气。“去搜你家的是我们,伯尼。我们有法院的搜查令,一切光明正大。”
我告诉他有关第二次搜索的事情,而当他抗议我没报案时,我告诉了他有关门卫爱德加和移民局的事。
他一脸伤心。“我们不会把人出卖给移民局那些浑蛋的,”他说,“移民局里有一半是爱尔兰人,另外一半有亲戚拿假绿卡或者根本没绿卡。当然,我明白为什么他会担心。而且我必须承认你没说错,对待门卫的手法相同,显然是同一伙人干的,如果他们已经发现了那样东西,就不会继续找。所以你猜我怎么想?我觉得那东西一开始就不在公寓里。”
“因为谋杀现场已经被老练的警方调查人员搜过了。”
“说对了。”
“雷,你们当时在找什么?又找过哪些地方?”
“我可以回答第二个问题。我们把那个地方从上到下彻底搜了一遍。至于我们当时在找什么?要等我们找到才知道。”
“我是个专业的小偷,”我说,“比你们知道更多藏东西的地方,也更知道该去哪里找。而且我甚至有点概念,知道大概要找什么。”
“所以你要我把你给偷弄进去。违反所有的规则,还插手一件已经不再归我管的案子。”
“对。”
“再去给我买两个甜甜圈,”他说,“上头有巧克力和彩色糖针的那种。”我去柜台取了,他一言不发地吃掉,然后把剩下的咖啡喝完,站了起来。
“好吧,管他呢。”他说。
我开始找寻麦高芬之前,想先看看几样东西。首先就是莱尔家那扇门的锁。开锁可以不留痕迹,只要你小心别刮伤圆柱筒的表面。可如果进门时粗鲁点儿的话,就会留下凿痕或刮伤,但我都没发现。在我看起来,是莱尔夫妇开门让凶手进去的。
之前雷对着门卫亮出警徽,拿了一串钥匙,然后我们两个人扯下门上印着“犯罪现场”的胶带,我把胶带揉成一团塞进口袋,打算稍后远离犯罪现场时再扔掉。我研究过门锁后,雷用钥匙打开,我们进去了。
鉴定组的人早就来过又走了,不过你还是会忍不住想踮起脚小步走。我掏出一双塑胶手套,让雷扬起了眉毛,不过我想不出任何要在现场留下指纹的理由,而不该留下指纹的理由倒是想到了好几个。
“是莱尔夫妇开门让他们进来的。”进去前我告诉过雷,而仔细检查后,我对保险柜也有同样的看法,“如果不是莱尔帮他们打开的,就是他把密码告诉了他们,让他们自己打开。没有人硬撬开或扳开,而全美国能不使用蛮力打开这个锁的,不到十五个人。”
“十五个,嗯?你和其他十四个?”
“开这个锁不容易。不过重点是,如果他们厉害到能打开这个保险柜,就不必把我的门踢开了。我门上装的锁挺不错的,但和这个宝贝相比也只是小儿科。”
保险柜没锁,所以我也不必炫耀技巧了。我打开来,就像雷说过的,里面空空如也。
“如果就像你说的,是莱尔帮他们打开的,”他说,“而且如果他们到处搜过,却没找到那样东西,那为什么要朝莱尔头上开枪?我可以想象他们会朝其中一个人开枪,好让另一个人知道他们是玩真的,可是为什么要把两个人都干掉?”
“朝他们头上开枪。”我说。
“这对你应该不是新闻了,伯尼。我告诉过你的,就算我没说,你也早该从电视和报纸上知道了。他们两个都是头部中弹,而且是用同一把枪。另外呢,你不必问了,不是杀伯金斯的那把林德鲍尔tdk全自动冲锋枪。莱尔和那位女士是被点二二口径的手枪射杀的。”
“你们的人搜过这里了。”
“我不是告诉过你了吗?”
“不过东西很整齐,”我说,四处张望,“你们把东西都归回原位了。”
“伯尼,这里是犯罪现场。我们什么都不能碰,得先等鉴定组的人弄完,才能做必要的搜查,搜过后再把所有东西归回原位。”
“你们在我家就是这样,”我说,“但他们可就不来这套了。”
“他们翻得乱七八糟?对,你刚刚说过。”
“可是他们没把这里弄得乱七八糟,除了客厅有两具尸体,我想他们没动什么东西。这表示他们没搜过这里,这让你想到了什么?”
“他们把那个该死的玩意儿从保险柜里拿走了,就像我一开始告诉你的。”
“但我已经解释过为什么他们没拿到那东西了。所以剩下还有另一个可能,而且我只能想到这个可能。”
“说来听听。”
“他们拿到了某样东西,”我说,“他们以为那就是麦高芬,并且当时他们认为没必要留下莱尔夫妇两个活口。”
“砰砰!”
“然后他们就溜了,直到几个小时之后,他们才发现拿到的不是他们想要的东西。因为东西还在这里。”
雷花了点时间仔细思索。“好吧,”最后他终于说,“这说法我找不出任何破绽,所以你该做的就是证明它。如果东西在这里,那你就找出来让我瞧瞧吧。”
二十分钟后,我们站在餐厅里,低头看着我放在餐桌上的四张照片。四张都是彩色的,四英寸宽、五英寸长,看起来像是同一部相机拍的。四张照片的边缘都被透明胶带贴在刚从一本书撕下来的书页上。如果你凑近点仔细看,就会发现另有一层胶带,只有一半的宽度,这表示照片曾贴在其他地方,然后被割下来重新贴过。撕下来的书页原本属于里昂·尤里斯所写的《七号皇家法庭》。我几年前读过这本书,对它印象很好,要把那几页撕下来让我很舍不得,尤其作者不久前才过世。不过这是读书俱乐部的版本,而且书皮已经不见了,所以反正书况也不会太好。我把书放在照片旁,看起来好像完整无缺。
那些照片上有两张脸,正面和侧面各一,都是特写。两张脸都严肃而面无表情,是那种寻常的中年白人男子;单从这些照片无法判断他们的下巴下面是否还连着身体,也可能是刚从《双城记》里断头台下面的篮子里捡出来的。
“看吧,”我得意地说,“大头照。”
此处指纳博科夫的作品《洛丽塔》(lolita),名字和诺利塔(nolita)很像。
里加(riga),拉脱维亚首都。
此为双关语,headshots字面意思为“大头照”,也有“头部受击”的意思。